给排水沟槽开挖规范

给排水沟槽开挖规范
给排水沟槽开挖规范

1总则

1.0.1 为加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业区的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变更设计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1.0.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管材、管道附件等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其材质水得污染水质。

1.0.5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1.0.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施工准备

2.0.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2.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就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

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情况;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气象资料;

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

施工供水、供电条件;

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及流冰的资料;

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2.0.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

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及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等。对主要施工方法,尚应分别编制施工设计。

2.0.4 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

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校测。

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0.5的规定。

施工测量允许偏差表2.0.5

项目允许偏差

(mm) 水准测量高程闭平地合差 (mm)

山地() 导线测量方位角闭合差

1/3000 导线测量相对闭合差1/5000

直接丈量测距两次较差

注:1.L 为水准测量闭合路线的长度(km);

2.n为水准或导线测量的测站数。

3 沟槽开挖与回填

3.1 施工排水

3.1.1 施工排水应编制施工设计,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排水量的计算;

排水方法的选定;

排水系统的平面和竖向布置,观测系统的平面布置以及抽水机械的选型和数量;排水井的构造,井点系统的组合与构造,排放管渠的构造、断面和坡度;

电渗排水所采用的设施及电极。

3.1.2 施工排水系统排出的水,应输送至抽水影响半径范围以外,不得影响交通,且不得破坏道路、农田、河岸及其他构筑物。

3.1.3 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应对排水系统经常检查和维护。当管道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3.1.4 施工排水终止抽水后,排水井及拔除井点管所留的孔漏,应立即用砂、石等材料填实;地下水静水位以上部分,可采用粘土填实。

3.1.5 冬期施工时,排水系统的管路应采取防冰措施;停止抽后应立即将泵体及进出水管内的存水放空。

3.1.6 采取明沟排水施工时,排水井宜布置在沟槽范围以外,其间距不宜大于150m 。

3.1.7 在开挖地下水水位以下的土方前,应先修建排水井。

3.1.8 排水井的井壁宜加支护,当土层稳定、井深不大于1.2m时,可不加支护。

3.1.9 当排水井处于细砂、粉砂或轻亚粘土等土层时,应采取过滤或封闭措施。封底后的井底高程应低于沟槽槽底,且不宜小于1.2m。

配合沟槽的开挖,排水沟应及时开挖及降低深度。排水沟的深度不宜小于0.3m。沟槽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宜采用盲沟排水。当盲沟排水不能满足排水量要求时,宜在排水沟内埋设管径为150~200mm的排水管。排水管接口处应留缝。排水管两侧和上部宜采用卵石或碎石回填。

排水管、盲沟及排水井的结构布置及排水情况,应作施工记录。

井点降水应使地下水水位降至沟槽底面以下,并距沟槽底面不应小于0.5m。

井点孔的直径应为井点管外径加2倍管外滤层厚度。滤层厚度宜为10~15cm。

井点孔应垂直,其深度应大于井点管所需深度,超深部分应采用滤料回填。

井点管的安装应居中,并保持垂直。填滤料时,应对井点管口临时封堵。滤料应沿井点管四周均匀灌入;灌填高度应高出地下水静水位。

井点管安装后,可进行单井或分组试抽水。根据试抽水的结果,可对井点设计进行调整。

轻型井点的集水总管底面及水泵基座的高程宜尽量降低。滤管的顶管高程,宜为井管处设计动水位以下不小于0.5m。

井壁管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0mm;井点管安装高程的允许偏差应为±100mm。沟槽开挖3.2

3.2.1 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宜按下式计算:

B=D+2(b 11式中 B——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mm);

D——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mm);

1 b——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mm),可按表3.2.1采用;1 b——管道一侧的支撑厚度,可取150~200mm;

2 b——现场浇筑混凝土或钢盘混凝土管渠一侧模板的厚度(mm)。3

2.管道有现场施工的外防水层时,每侧工作面宽度宜取800mm。

3.2.2 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面高程,且开挖深度在5m 以内边坡不加支撑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深度在5m以内的沟槽边坡的最陡坡度表3.2.2

土的类别边坡坡度(高:宽)

坡顶无荷载坡顶有静载坡顶有动载

1: 1.50 1: 1.00

1: 1.25 中密的砂土1: 1.25

中密的碎石类土1: 1.00

1: 0.75

)

充填物为砂土(

硬塑的轻亚粘土 1: 0.67 1: 0.75 1: 1.00

1: 0.75

1: 0.67

中密的碎石类土1: 0.50

充填物为粘性()

土1: 0.33 1: 0.50 硬塑的亚粘土、粘1: 0.67

土1: 0.10 1: 0.25 老黄土 1: 0.33

–1: 1.00 软土(经井点降水)

后注:1. 当有成熟施工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2.在软土沟槽坡顶不宜设置静载或动载;需要设置时,应对土的承载力和边坡的稳定性进行验算。

3.2.3 当沟槽挖深较大时,应合理确定分层开挖的深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宜超过2m ;

人工开挖多层沟槽的层间留台宽度;放坡开槽时不应小于0.8m,直槽时不应小于0.5m ,安装井点设备时不应小于1.5m;

采用机械挖槽时,沟槽分层的深度应按机械性能确定。

3.2.4 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

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人工挖槽时,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且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0.8m。

3.2.5 采用坡度板控制槽底高程和坡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坡度板应选用有一定刚度且不易变形的材料制作,其设置应牢固;

平面上呈直线的管道,坡度板设置的间距不宜大于20m,呈曲线管道的坡度板间距应加密,井室位置、折点和变坡点处,应增设坡度板;

。3m 坡度板距槽底的高度不宜大于

3.2.6 当开挖沟槽发现已建的地下各类设施或文物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3.2.7 沟槽的开挖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扰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槽壁平整,边坡坡度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

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

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开挖土方时应为±20mm;开挖石方时应为+20mm、-200mm 。

3.3 沟槽支撑

3.3.1 沟槽支撑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开槽断面、荷载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支撑的材料可选用钢材、木材或钢材木材混合使用。

3.3.2 撑板支撑采用木材时,其构件规格宜符合下列规定:

撑板厚度不宜小于50mm,长度不宜大于4m ;

横梁或纵梁宜为方木,其断面不宜小于150mm×150mm;

横撑宜为圆木,其梢径不宜小100mm 。

3.3.3 撑板支撑的横梁、纵梁和横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根横梁或纵梁不得小于2根横撑;

横撑的水平间距宜为1.5~2.0m;

横撑的垂直间距不宜大于 1.5m。

3.3.4 撑板支撑应随挖土的加深及时安装。

3.3.5 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采用撑板支撑时,开始支撑的开挖沟槽深度不得超进1.0m ;以后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m。

3.3.6 撑板的安装应与沟槽槽壁紧贴,当有空隙时,应填实。横排撑板应水平,立排撑板应顺直,密排队撑板的对接应严密。

3.3.7 横梁、纵梁和横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横梁应水平,纵梁应垂直,且必须与撑板密贴,联接牢固;

横撑应水平并与横梁或纵梁垂直,且应支紧,联接牢固。

3.3.8 采用横排撑板支撑,当遇有地下钢管道或铸铁管道横穿沟槽时,管道下面的撑板上缘应紧贴管道安装;管道上面的撑板下缘距管道顶面不宜小于100mm。

3.3.9 采用钢板桩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板桩支撑可采用槽钢、工字钢或定型钢板桩;

钢板桩支撑按具体条件可设计为悬臂、单锚,或多层横撑的钢板桩支撑,并应通过计算确定钢板桩的入土深度和横撑的位置与断面;

钢板桩支撑采用槽钢作横梁时,横梁与钢板桩之间的孔隙应采用木板垫实,并应将横梁和横撑与钢板桩联接牢固。

支撑应经常检查。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

雨期及春季解冻时期应加强检查。

支撑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支撑后,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施工设计的规定;

横撑不得妨碍下管和稳管;

安装应牢固,安全可靠;

钢板桩的轴线位移不得大于50mm;垂直度不得大于1.5% 。

上下沟槽应设安全梯,不得攀登支撑。

承托翻土板的横撑必须加固。翻土板的铺设应平整,其与横撑的联接必须牢固。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

拆除撑板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支撑的拆除应与回填土的填筑高度配合进行,且在拆除后应及时回填;

采用排水沟的沟槽,应从两座相邻排水井的分水岭向两端延伸拆除;

多层支撑的沟槽,应待下层回填完成后再拆除其上层槽的支撑;

拆除单层密排撑板支撑时,应先回填至下层横撑底面,再拆除下层横撑,待回填至半槽以上,再拆除上层横撑。当一次拆除有危险时,宜采取替换拆撑法拆除支撑。

拆除钢板桩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回填达到规定要求高度后,方可拔除钢板桩;

钢板桩拔除后应及时回填桩孔;

回填桩孔时应采取措施填实。当采用砂灌填时,可冲水助沉;当控制地面沉降有要求时,宜采取边拔桩边注浆的措施。

3.4 管道交叉处理

3.4.1 给水排水管道施工时若与其他管道交叉,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处理;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本节规定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

3.4.2 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预制圆形管道与其上方钢管道或铸铁管道交叉且同时施工,当钢管道或铸铁管道的内径不大于400mm 时,宜在混凝土管道两侧砌筑砖墩支承。砖墩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3.4.2 圆形管道两侧砖墩支承

1——铸铁管道或钢管道; 2——混凝土圆形管道; 3——砖砌支墩

应采用粘土砖和水泥砂浆,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砂浆不应低于M7.5;砖墩基础的压力不应超过地基的允许承载力;

砖墩高度在2m以内时,砖墩宽度宜为240mm;砖墩高度每增加1m,宽度宜增加125mm ;砖墩长度不应小于钢管道或铸铁管道的外径加300mm;砖墩顶部应砌筑管座,其支承角不应小于90o;

当覆土高度不大于2m时,砖墩间距宜为2~3m;

对铸铁管道,每一管节不应少于2个砖墩。

当钢管道或铸铁管道为已建时,应在开挖沟槽时按本规范第3.2.6条处理后再

砌筑砖墩支承。

3.4.3 混合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矩形管渠与其上方钢管道或铸铁管道交叉,当顶板至其上方管道底部的净空在70mm及以上时,可在侧墙上砌筑砖墩支承管道( 图图矩形管渠上砖墩支承

1——铸铁管道或钢管道;2——混合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矩形管渠;3——砖砌支墩

当顶板至其上方管道底部的净空小于70mm时,可在顶板与管道之间采用低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填实,其荷载不应超过顶板的允许承载力,且其支承角不应小于90o(图。

图矩形管渠上填料支承

1——铸铁管道或钢管道;2——混合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矩形管渠;

3——低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a——支承角

3.4.4 圆形或矩形排水管道与其下方的钢管道或铸铁管道交叉且同时施工时,对下方的管道宜加设套管或管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图:

套管的内径或管廊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加300mm ;

套管或管廊的长度不宜小于上方排水管道基础宽度加管道交叉高差的3倍,且不宜小于基础宽度加1m;

套管可采用钢管、铸铁管或钢筋混凝土管;管廊可采用砖砌或其他材料砌筑的混合结构;

套管或管廊两端与管道之间的孔隙应封堵严密。

图3.4.4 套管和管廊

1——排水管道;2——套管;3——铸铁管道或钢管道;4——管廊

3.4.5 当排水管道与其上方的电缆管块交叉时,宜在电缆管块基础以下的沟槽中回填低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石灰土或砌砖。其沿管道方向的长度不应不于管块基础宽度加300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3.4.5 电缆管块下方回填

1——排水管道;2——回填材料;3——中砂或粗砂;4——电缆管块

排水管道与电缆管块同时施工时,可在回填材料上铺一层中砂或粗砂,其厚度不宜小于100mm(图;

当电缆管块已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混凝土回填时,混凝土应回填到电缆管块基础底部,其间不得有空隙。

(2)当采用砌砖回填时,砖砌体的顶面宜在电缆管块基础底面以下不小于

200mm,再用低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填至电缆管块基础底部,其间不得有空隙。3.5 沟槽回填

3.5.1 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沟槽应及时回填。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预制管铺设管道的现场浇筑混凝土基础强度,接口抹带或预制构件现场装配的接缝水;5N/mm2泥砂浆强度不应小于是

现场浇筑混凝土管渠的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

混合结构的矩形管渠或拱形管渠,其砖石砌体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当管渠顶板为预制盖板时,并应装好盖板;

现场浇筑或预制构件现场装配的钢筋混凝拱形管渠或其他拱形管渠应采取措施,防止回填时发生位移或损伤。

3.5.2 压力管道沟槽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水压

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

管径大于900mm的钢管道,应控制管顶的竖向变形。

3.5.3 无压管道的沟槽应在闭水试验合格后及时回填。

3.5.4 沟槽的回填材料,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回填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含有机物、冻土以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采用细粒土回填;

(2)冬期回填时管顶以上50cm范围以外可均匀掺入冻土,其数量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且冻块尺寸不得超过100mm 。

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时,其质量要求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3.5.5 回填土的含水量,宜按土类和采用的压实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量附近。3.5.6 回填土的每层虚铺厚度,应按采用的压实工具和要求的压实度确定。对一般压实工具,铺土厚度可按表3.5.6中的数值选用。

回填土每层虚铺厚度表3.5.6 压实工虚铺厚(c 木夯、铁20

225 蛙式夯、火力230 压路400

振动压路机

3.5.7 回填土每层的压实遍数,应按要求的压实度、压实工具、虚铺厚度和含水量,经现场试验确定。

3.5.8 当采用重型压实机械压实或较重车辆在回填土上行驶时,管道顶部以上应有一定厚度的压实回填土,其最小厚度应按压实机械的规格和管道的设计承载力,通过计算确定。

3.5.9 沟槽回填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砖、石、木块等杂物应清除干净;

采用明沟排水时,应保持排水沟畅通,沟槽内不得有积水;

采用井点降低地下水位时,其动水位应保持在槽底以下不小于0.5m。

回填土或其他回填材料运入槽内时不得损伤管节及其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根据一层虚铺厚度的用量将回填材料运至槽内,且不得在影响压实的范围内堆料;

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的回填材料,应由沟槽两侧对称运入槽内,不得直接扔在管道上;回填其他部位时,应均匀运入槽内,不得集中推入;

需要拌和的回填材料,应在运入槽内前拌和均匀,不得在槽内拌和。

沟槽回填土或其他材料的压实,应符合下列规定:

回填压实应逐层进行,且不得损伤管道;

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应采用轻夯压实,管道两侧压实面的高差不应超过30cm。

管道基础为土弧基础时,管道与基础之间的三角区应填实。压实时,管道两侧应对称进行,且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损伤;

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的基础底面位于同一高程时,管道之间的回填压实应与管道与槽壁之间的回填压实对称进行;

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但基础底面的高程不同时,应先回填基础较低的沟槽;当回填至较高基础底面高程后,再按上款规定回填;

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接梯形,且不得漏夯;

采用木夯、蛙式夯等压实工具时,应夯夯相连;采用压路机时,碾压的重叠宽度不得小于20cm;

。2km/h 采用压路机、振动压路机等压实机械压实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管道沟槽位于路基范围内时,管顶以上25cm范围内回填土表层的压实度不应小于87%,其他部位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管道两侧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铸铁圆形管道,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0%;对钢管道,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5%;

注:1.表中重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和轻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分别以相应的标准击实试

验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为100%;

2.回填土的要求压实度,除注明者外,均为轻击实标准的压实度(以下同)。矩形或拱形管渠的压实度应设计文件规定执行;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0%;

有特殊要求管道的压实度,应按设计文件执行;

当沟槽位于路基范围内,且路基要求的压实度大于上述有关款的规定时,按本规范第条执行。.

当管道覆土较浅,管道的承载力较低,压实工具的荷载较大,或原土回填达不到要求的压实度时,可与设计单位协商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具有结构强度或可以达到要求的其他材料回填。为提高管道的承载力,可采取加固管道的措施。没有修路计划的沟槽回填土,在管道顶部以上高为50cm,宽为管道结构外缘范围内应松填,其压实度不应大于85%;其余部位,当设计文件没有规定时,不应小于90%(图。

处于绿地或农田范围内的沟槽回填土,表层50cm范围内不宜压实,但可将表面整平,并宜预留沉降量。

图没有修路计划的沟槽回填土部位划分

1——圆形管道两侧;2——矩形或拱形管渠两侧;3——管道顶部以上松填部位;4——其余部位

管道沟槽回填土,当原土含水量高且不具备降低含水量条件不能达到要求压实

度时,管道两侧及沟槽位于地基范围内的管道顶部以上,应回填石灰土、砂、砂砾或其他可以达到要求压实度的材料。

检查井、雨水口及其他井室周围的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现场浇筑混凝土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

路面范围内的井室周围,应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其宽度不宜小于40cm;

井室周围的回填,应与管道沟槽的回填同时进行;当不便同时进行时,应留台阶形接茬;

井室周围回填压实时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

回填材料压实后应与井壁紧贴。

新建给水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部位的回填应符合要求的压实度,并应使回填材料与被支承管道紧贴。.

沟槽开挖回填方案

沟槽开挖回填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致: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沟槽开挖回填方案的编制,请予以审查。 附:沟槽开挖回填专项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专业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施工专项方案审批表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建筑面积设计单位层数监理单位编制日期施工单位送审日期方案内容编制人 审批意见施工单位: 审核人(签章)年月日监理单位: 审核人(签章)年月日建设单位: 审核人(签章)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工程地质 四、沟槽开挖前准备 五、沟槽开挖 六、沟槽回填 七、质量保证 八、安全保证措施 九、文明施工措施 十、雨季施工措施 十一、开挖管道应急救援预案

沟槽开挖回填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委托书、地形图及其它资料。 2、国家及地主现行的给水、排水、卫生和消防等工程设计规范。 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3)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版)。 4)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2004) 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3、排水系统;采用雨、污水流制。本工程为小区内污水系统的改造工程。 三、工程地质 根据呼和浩特市区域地质图和勘察结果综合分析,本场地内受区域地质构造影响,推测本场地内发育有北东向、北西向、近东西向及近南北向多条次生断裂,但根据呼和浩特市区域稳定性评价成果,结合本次勘察的结果综合分析,本场地范围内的构造破碎带未见有新近活动的迹象,稳定性较好,区域构造活动性也很微弱,本工程所在的位臵属区域稳定性较好地区,适宜修建。 四、沟槽开挖前准备工作 1、准备工作流程

给排水管道施工技术规范

排水管道施工技术要求 一、施工前准备工作 (一)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二)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 1.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情况; 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3.气象资料; 4.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 5.施工供水供电条件; 6.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7.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及流冰的资料; 8.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三)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及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等。对主要施工方法,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四)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 2.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3.临明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校测。 4. 二、给排水管道安装施工工艺流程图: 熟悉图低和有关技术资料 施工测量放线 沟槽开挖及管道基础制作 管道敷设及安装

试压及清(吹)洗 检查井制作及防 试运交工验 三、给排水管道安装施工的方法及要求: (一)沟槽开挖、支撑与回填的施工方法及要求 1 沟槽开挖 1.1放线:根据工管部门技术交底的管道管沟开挖宽度,在测量人员测放的管沟中线两侧测放开挖边线,并用白灰作出标识; 1.2设置高程及中线控制点:在管线的拐点处、以及直线段每5-10米(压力管道不大于15米),作一高程及中线控制桩。 1.2.1控制桩可用方木制作,截面宜为4*4cm,长50cm,打入土层后,地面露出长度为10-15cm。 1.2.2控制桩必须稳固,不被扰动,最好有保护措施。控制桩中心1.0米范围内的土方应在沟槽验收完或控制桩已转移至沟底后方可集中铲除; 1.3确定开挖深度:根据测量员交底的测量结果,对照施工图,计算出每个桩点处沟槽相对桩基线下降深度,将其结果记录在记录本上,并用红色漆标记在控制桩上; 1.4沟槽人工开挖 根据土质的性质,由作业人员自行选择合适的开挖工具;1.4.1. 随时用钢卷尺检测沟槽的开挖深度和沟底宽度。1.4.2各种管线和其它设施开挖的土方,1.4.3可堆置在沟槽两侧,但不得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同时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和各种地下管线的井盖,并不得防碍其正常使用;以上)时,应在沟壁1.4.5当开挖深度接近设计深度(一般应高于设计高程10cm 高程控制桩);内设置与设计沟底高程平行的高程控制桩(如20cm 或50 cm再用钢卷尺沿并保证绳两端与桩上的标志线重合,1.4.6在两控制桩上绑一线绳,线绳向下测量,进行沟底修整。在雨季或冬季作业时,若沟槽开挖好后不能马上铺设管道或进行管基施工,1.4.7 应先留出10cm厚左右暂不挖去,待安装施工前再清理至设计高程。 1.5沟槽机械开挖沟槽开挖机械一般为反铲和挖沟机。1.5.1 1.5.2沟槽开挖宽度及深度的控制方法同人工开挖。厚的土层暂不挖去,待铺管前用人工清理至设计高程。沟底应留有1.5.320-30cm 沟槽开挖的质量要求:1.6若局部超挖则应用相同的土壤1.6.1不得扰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填补,并须夯实至接近天然密实度,或应用砂土分层仔细夯实。 1.6.2槽壁平整,边坡坡度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 1.6.3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 1.6.4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开挖土方时应为±20mm;开挖石方时应为+20mm、-200mm。 1.6.5沟底不得有突出的块石,若埋有不易清除的大块石时,应将其上部铲除,然后铺一层厚度不小于15mm的砂土或当地软土整平夯实。

深圳市水务工程沟槽开挖安全施工作业指引(试行)

深圳市水务工程沟槽开挖安全施工作业指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水务工程沟槽开挖施工安全管理,规范沟槽开挖作业安全行为,预防和控制沟槽坍塌等事故的发生,避免沟槽施工破坏供水、排水、燃气、电力、地铁、通信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确保生命安全和沟槽周边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深圳市水务工程沟槽开挖作业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水务行业正本清源、雨污分流、水环境综合整治、给排水管网等水务工程施工涉及的沟槽开挖作业(以下简称“沟槽开挖作业”)。 第三条沟槽开挖作业的设计与施工应综合考虑场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条件、地下管线、沟槽开挖深度、施工条件、周边环境等,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第四条 沟槽开挖作业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除应符合本指引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规定。 - 1 -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 建设单位职责 1.组织沟槽开挖施工危险源辨识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估,提出控制措施。督促设计单位开展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设计,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沟槽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明确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列入工程概预算,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3.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地下管线资料、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构筑物及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4.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并留存记录。 5.组织检查沟槽开挖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6.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按要求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 7.通过不良行为认定及履约评价等及时处理参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行为。 第六条 勘察单位职责 1.勘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勘察文件中应说明地质条件可 - 2 -

排水工程沟槽开挖与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第九章(一)污水工程沟槽开挖与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及原则 1、《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12) 3、《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12)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祥和大街污水管线二标段工程,具体须做专项计划的施工段包括:W17~W30,W61~W65,W96~W97挖深在米以上均需做支护专项设计方案,W17~W30污水管道管径D400HDPE 塑钢缠绕排水管,W61~W65D800HDPE塑钢缠绕排水管,W96~W97D1000HDPE塑钢缠绕排水管,其中W17~W30此段依据地勘报告地下水较深,土质较好均为粉质粘土,此段采用大开挖按照50%放坡,并且分层错层进行开挖,错层宽度米,W61~W65,W96~W97,此两段须做支护开挖。其他段考虑放坡开挖,放坡系数1:1. 三、施工总体部署 施工准备 、施工队伍进场后,先进行场地的整理,及时进行测量放样,准确放出管道布置的轴线和沟槽开挖的边线。 、机械设备与材料抓紧落实进场,所需的材料设备必须准备齐全,要满足图纸设计要求以及相应规范要求。 、落实管道供应厂家,进行认真考查和认可,选定供应厂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求其具备足够的日生产能力,保证供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管道施工前进行认真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施工安排及方法 依据施工图纸,管道沟槽开挖深度约6米。因此采用上部放坡开挖、下部钢板桩支护两次成槽的挖土方法,先考虑将表土挖除一层(~ 左右),有效降低沟槽深度,然后打设钢板桩,再开挖沟槽,采用一道支撑围护,铺设管道。 、施工方案 、管道施工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第一次土方开挖→打设钢板桩→沟槽开挖及支护→管道基础施工→铺设管道→检查井施工→沟槽回填 、测量放线 根据设计施工图,测设管道中心线和检查井中心位置,设立中心桩。管道中心线和井中心位置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复核,合格后方可在施工中使用。 根据施工管道直径大小,按规定的沟槽宽度测放出边线,开挖前用石灰划线来控制,对于井位置的确定通过在沟槽外两侧设置控制桩来进行控制,并记录两桩至井中心的距离,以备校核。 、第一次土方开挖 按照测量放出的开挖线,进行第一次开挖,将表层 ~ 厚左右的土层开挖,上口宽度按照管径的大小和开挖深度来确定,按照《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12)确定开挖边坡坡度为 1:1,这样可以有效降低沟槽的深度,挖出的土离槽口尽量远,2m以外,堆土高度宜大于,或者尽量远离堆放,以减小土压力对沟槽的影响。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2021新版)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2021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47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2021新版) 1在地下埋有电缆、自来水管及煤气管等公用管线的地区,挖掘基坑或沟槽必须开挖样洞或样槽,深度不得少于1m。如样洞深度已达1m还未发现管线时,必须与有关单位及时联系,探明情况后,才能动工。 2施工时发现事先没有掌握的地下管线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施工负责人,联系有关单位派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辨别不清的物品,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敲击和玩弄。开挖沟槽,如要拆除、搬移测量导线木桩、水准基点等标志时,应经测绘单位处理后方能进行。搬移树木应与园林局绿化部门联系。 3人工面对面翻挖,必须保持三公尺的间距。

4开挖沟槽,在接近原有旧沟管或靠近地下煤气管线时,工作人员不准吸烟、动用明火。 5各种管线在未固定牢固时,不得在管线下挖土,以防管线下沉折断压伤。 6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2m,机械挖土深度超过2m时必须开始撑板,如土质松软应及时撑板,出现裂缝等现象要注意加撑板,防止坍方。撑板撑柱损坏、弯曲不得使用。 7沿沟槽或基坑边缘堆放土方,距沟边不少于0.8m,高度不超过1.5m。 8开挖前应对地质、水文和地下管线做好必要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深度5m以上的沟槽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报送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深度大于等于7m的沟槽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后备案。施工中应严格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9工程使用的管材、砖、砂等材料均堆放应整齐,与沟槽边距离大于2m。若堆放场地受限制,在沟槽边土质必须满足要求条件下,

给排水沟槽开挖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业区的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变更设计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1.0.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管材、管道附件等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其材质水得污染水质。 1.0.5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1.0.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施工准备 2.0.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2.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就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 2.0.2.1 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情况; 2.0.2.2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2.0.2.3 气象资料; 2.0.2.4 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 2.0.2.5 施工供水、供电条件; 2.0.2.6 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2.0.2.7 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及流冰的资料; 2.0.2.8 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2.0.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及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等。对主要施工方法,尚应分别编制施工设计。

沟槽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土方工程分项工程名称沟槽开挖施工单位专业工长项目经理 验收批名称、部位DN300管安装 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 项目允许偏差 检测频率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 设)单位验 收 记录 范围点数 主控项目1 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受水浸泡或受冻。符合设计要求 2 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3 进行地基处理时,压实度、厚度满足设计 要求。 见试验汇总表 一般项目 1 槽底高 程 土方±20 两 井 之 间 3 6 5 -6 石方 +20, -200 2 槽底中 线每侧 宽度 不小于规定 6 330 335 330 338 328 325 3 沟槽边 坡 不陡于设计 6 0.30 0.32 0.33 0.30 0.24 0.28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结果 主控项目合格,一般项目符合要求。 专业质量检验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工程名称2#区块分部工程名称土方工程分项工程名称沟槽开挖 施工单位长泾市政工程有 限公司 专业工长苏卫平项目经理章静江 验收批名称、部位DN400管安装 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苏卫平 项目允许偏差 检测频率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 记录 范围点数 主控项目1 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受水浸泡或受冻。符合设计要求 2 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3 进行地基处理时,压实度、厚度满足设计要求。见试验汇总表 一般项目 1 槽底高程 土方±20 两井 之间 3 6 5 -6 18 8 2 1 -8 5 4 合格率:100 石方+20,-200 3 2 -1 -8 7 19 2 9 10 5 合格率:100 2 槽底中线 每侧宽度 不小于规定 6 -8 5 6 -7 5 7 4 -5 -9 3 沟槽边坡不陡于设计 6 合格率83.3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结果 主控项目合格,一般项目平均合格率:94.43。 检查合格 专业质量检验员:苏卫平10年4月15 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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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 1在地下埋有电缆、自来水管及煤气管等公用管线的地区,挖掘基坑或沟槽必须开挖样洞或样槽,深度不得少于1m。如样洞深度已达1m 还未发现管线时,必须与有关单位及时联系,探明情况后,才能动工。 2施工时发现事先没有掌握的地下管线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施工负责人,联系有关单位派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辨别不清的物品,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敲击和玩弄。开挖沟槽,如要拆除、搬移测量导线木桩、水准基点等标志时,应经测绘单位处理后方能进行。搬移树木应与园林局绿化部门联系。 3人工面对面翻挖,必须保持三公尺的间距。 4开挖沟槽,在接近原有旧沟管或靠近地下煤气管线时,工作人员不准吸烟、动用明火。 5各种管线在未固定牢固时,不得在管线下挖土,以防管线下沉折断压伤。 6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2m,机械挖土深度超过2m时必须开始撑板,如土质松软应及时撑板,出现裂缝等现象要注意加撑板,防止坍方。撑板撑柱损坏、弯曲不得使用。 7沿沟槽或基坑边缘堆放土方,距沟边不少于0.8m,高度不超过1.5m。 8开挖前应对地质、水文和地下管线做好必要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深度5m以上的沟槽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报送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深度大于等于7m 的沟槽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后备案。施工中应严格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第 2 页共 5 页

沟槽土方开挖施工工艺标准

(8)沟槽土方开挖施工 A施工前准备 为了便于施工及有利于沟槽的稳定,土方开挖前先做好定位放线工作,及时配合土方运输班组做好清表工作。 按照要求,沿土方运输边放好开挖边线,在槽边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做好地表水的排除工作。 (A)沟槽开挖顺序 土方开挖由专人指挥,严格遵循“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及“大基槽小开挖”的原则。 当挖至标高接近沟槽底板标高时,边抄平边配合人工清槽,防止超挖,沟槽地板30cm的土方由人工进行清理,并由挖机带走。 在设计要求有底板的沟槽开挖时,沟槽开挖施工至基础底板标高时,应及时完成石子垫层、素砼基础铺设工作。在前一块完成土方后开挖及垫层、基础施工后,才能进行下一块相邻区块的土方开挖。 (B)沟槽排水 为保持开挖的沟槽内无积水直到施工完成,因此必须认真做好沟槽排水工作。首先在沟槽顶面两侧设排水沟以堵截地面上的雨水和明水流入沟槽内;另外在槽底两侧设置排水明沟,并在每个井段设置集水坑,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水泵进行抽水,确保沟槽内无积水。 (C)车辆行车及机械配备 土方不得堆积在沟槽边,可组织车辆将开挖出的土方进行临时转移。车辆所经过的场地利用原道路,车辆远离沟槽围护行走。计划配置挖掘机及自卸车,实际按施工进度及天气、交通等状况增减机械。

B组织、协调管理 开挖由项目经理直接负责,控制好人员、机械,确保开挖工序的稳步进行,施工员做好测量放线,控制好边坡的稳定,由专职安全员组织人员及时检查安全情况,边坡稳定情况由专业技术负责人专门负责,全天候检测,并及时上报检测数据。 现场协调由施工员负责,主要负责协调沟槽土方开挖和土方运输的施工。 提前编制好开挖进度计划表,组织人员机械施工。 C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 (A)应急措施 在基槽开挖期间,设专人检查基槽稳定,发现问题及时能报有关施工负责人员,便于及时处理。 在施工中如发现局部边坡位移较大,须立即停止开挖,待稳定后继续开挖。 如施工过程中发现水量过大,及时增设井点处理。 项目部应设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不定期的举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并将演习经过用书面的形式记录下来,上报公司安全科备案。 (B)注意事项 沟槽临边不得堆积弃土,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存放机械、水泥罐及行车。沟槽边外部荷载不得大于15kpa。 沟槽边不得有常流水,防止渗水进入沟槽及掏空钢板桩后背土体,降低钢板桩支护的稳定。 D沟槽四周的安全围护 沟槽四周采用移动式护栏维护。 E安全文明施工

管道沟槽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管道沟槽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本细则依据牛头山水库向临海市沿海及椒北供水一期原水工程溪口水库—章安水厂段工程承包合同及有关规定、规范编制。 1.2本细则仅适用于牛头山水库向临海市沿海及椒北供水一期原水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管道沟槽开挖的监理控制。 1.3本细则所指管道沟槽开挖工程包括基础开挖、方井预制及安放、方井内外砂卵石回填和土工布铺设以及方井连系梁浇注等。 二、开工申请及相关资料的报批 2.1管道沟槽开挖工程开工前14 天,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提交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施工措施计划,其内容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概况和平面布置; (2)工艺流程; (3)设备配置; (4)原材料检验、配合比设计; (5)施工管理及人员配置; (6)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7)进度计划。 2、测量控制点布设及精度资料 3、砼所用砂石、水泥、钢筋试验资料及配合比设计资料 4、施工中应遵循的有关技术要求及指标 5、单元工程划分桩位编号表

2.2分部工程开工7天前,承包单位应对轴线、桩位进行实地放样,并将结果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必要时现场监理将督促承包单位与监理一起到现场进行对照检查。 2.3分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报请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准备工作进行查验,查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设备到位及性能 2、试验设备到位及性能,试验室资质及人员组成,岗位证书 3、临时设施情况 4、原材料质量及数量 三、施工过程监理 3.1施工单位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中若发现施工效果达不到设计或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方案,并报监理部批准。 3.2基础开挖高程以设计图纸高程为准,并注意预留一定厚度人工清挖,以免扰动槽底基础原状土。 3.3混凝土预制桩应严格遵守设计要求及规范进行施工,预制现场有质检和试验人员对施工工艺、质量进行指导和控制,并按规范要求制作试块。 3.4每道工序的检验,都必须依照设计要求在“三检”的基础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认证,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5管道支墩的浇筑,应依照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要求按设计轴线及桩号严格控制弯点和高程。 3.6承包方必须认真进行施工过程的记录和原始资料的整理,资料必须及时、真实、齐全,现场监理将在巡视中随时抽检。 3.7供水管道大部系隐蔽工程,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施工,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新编版) 1在地下埋有电缆、自来水管及煤气管等公用管线的地区,挖掘基坑或沟槽必须开挖样洞或样槽,深度不得少于1m。如样洞深度已达1m还未发现管线时,必须与有关单位及时联系,探明情况后,才能动工。 2施工时发现事先没有掌握的地下管线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施工负责人,联系有关单位派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辨别不清的物品,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敲击和玩弄。开挖沟槽,如要拆除、搬移测量导线木桩、水准基点等标志时,应经测绘单位处理后方能进行。搬移树木应与园林局绿化部门联系。 3人工面对面翻挖,必须保持三公尺的间距。 4开挖沟槽,在接近原有旧沟管或靠近地下煤气管线时,工作人员不准吸烟、动用明火。

5各种管线在未固定牢固时,不得在管线下挖土,以防管线下沉折断压伤。 6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2m,机械挖土深度超过2m时必须开始撑板,如土质松软应及时撑板,出现裂缝等现象要注意加撑板,防止坍方。撑板撑柱损坏、弯曲不得使用。 7沿沟槽或基坑边缘堆放土方,距沟边不少于0.8m,高度不超过1.5m。 8开挖前应对地质、水文和地下管线做好必要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深度5m以上的沟槽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报送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深度大于等于7m的沟槽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后备案。施工中应严格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9工程使用的管材、砖、砂等材料均堆放应整齐,与沟槽边距离大于2m。若堆放场地受限制,在沟槽边土质必须满足要求条件下,堆放位置与沟槽边距离可适当放宽至不小于0.8m。 10沟槽两侧和交通道口应设置隔离栏和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

雨污水管道施工质量要求

施工现场管理(管道) 一、雨水管道施工方案 (一)雨水管道施工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沟槽挖土和支护→管道基础施工→铺设管道→砖砌窨井→沟槽回填 (二)测量放线 1、根据设计图,测设管道中心线和井中心位置,设立中心桩。管道中心线和井中心位置须经复核。 2、根据施工管道直径大小,按规定的沟槽宽定出边线,开挖前用白粉划线来控制,在沟槽外窨井位置的两侧设置控制桩,并记录两桩至窨井中心的距离,以备校核。 (三)沟槽开挖和支护及排水设施 1、雨水管的埋深较浅,管道埋深一般在1.5米~2.5米左右。 2、雨水管的沟槽采用放坡开挖,明排水施工。沟槽用反铲挖掘机开挖,人工修坡,开挖时,应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保留一定余量,避免超挖, 槽底以上20cm必须用人工修整底面,槽底的松散土、淤泥、大石块等要及时清除,并保持沟槽干燥,两侧不进行边坡支护,修整好底面,立即进行基础施工。 3、槽边堆土高度不宜高于1.5m(堆土边坡内侧按照1:1.5控制),在电杆、变压器附近堆土时其高度要考虑到距电线的安全距离,离槽边距离不得小于1.2m,施工机具设备停放离沟槽距离不得小于0.8m。 4、管道沟槽开挖的深度一般在2m左右,采用明沟排水法进行施工排水,具体方法如下:在沟槽的开挖过程中,在槽底设置排水沟,将地表水或槽底、槽坡渗流出来的地下水

汇集到槽底的排水沟内,然后通过排水沟流入集水井,再用水泵将水抽走,抽出的水直接排入附近排水明沟,以保持沟槽干燥。排水沟深度比沟槽底低0.2m,集水井比排水沟低0.3m~0.5m,并保持水流畅通。 (四)管道基础施工 1、承插口管一般采用砂石基础,钢筋混凝土平口管道基础采用混凝土基础。 2、在沟槽开挖完毕后,在槽口上方每隔20m或30m设置一个龙门板,基础施工前,必须及时复核高程样板标高,以控制挖土、垫层和基础面标高。龙门板必须稳定牢固,有一定刚度且不易变形,其顶部保持水平,用全站仪将中心位置测设在龙门板上并钉上中心钉,安装时在中心钉上系上锤球,确定中心位置,以中心线为准放出基础或垫层边线,如图所示。基础的底层土应人工挖除,修整槽底,如有超挖应用砾石砂或碎石等填实。 3、砾石砂垫层的铺设:当管道沟槽挖成,验槽达到设计要求,可以从高程样板上测出铺筑高度,插入木桩控制标高,即可进行砾石砂铺设,铺筑前槽内不得有积水和淤泥。砾石砂以相应的管道基础宽度,进行铺筑、摊平、拍实。 4、对于管道基础采用垫层基础,对于一般的土质地段,垫层可为一层砂垫层(中粗砂),厚度为100mm;对处于地下水位以下的软土地基,垫层可采用150mm厚、颗粒尺寸为5~

沟槽开挖回填方案

沟槽开挖回填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工程地质 四、沟槽开挖前准备 五、沟槽开挖 六、沟槽回填 七、质量保证 八、安全保证措施 九、文明施工措施 十、雨季施工措施 十一、开挖管道应急救援预案

沟槽开挖回填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委托书、地形图及其它资料。 2、国家及地主现行的给水、排水、卫生和消防等工程设计规范。 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3)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版)。 4)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2004) 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3、排水系统;采用雨、污水流制。本工程为小区内污水系统的改造工程。 三、工程地质 根据呼和浩特市区域地质图和勘察结果综合分析,本场地内受区域地质构造影响,推测本场地内发育有北东向、北西向、近东西向及近南北向多条次生断裂,但根据呼和浩特市区域稳定性评价成果,结合本次勘察的结果综合分析,本场地范围内的构造破碎带未见有新近活动的迹象,稳定性较好,区域构造活动性也很微弱,本工程所在的位臵属区域稳定性较好地区,适宜修建。 四、沟槽开挖前准备工作 1、准备工作流程

沟槽开挖前首先熟悉设计图纸和设计意图,熟悉现场实际情况,配合建设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对地下已有临时用水用电管线进行梳理和迁移保护等工作。 沟槽开挖施工前,必须复核起点、终点已建管道的位臵、断面、高程,若与设计有出入或出入较大,及时会同各方处理,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本工程施工采用雨污水管道同时进行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具体段落的划分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按照雨污水管网进度计划表的要求分段进度计划。 2、施工的有关事项 1)、测绘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了解设计意图,掌握有关各种数据,根据交接桩情况,绘制测量栓桩、放线控制图。施工测量严格作好平面、高程控制,埋设稳定牢固的平面控制点标桩和水准点标桩,由标桩导出基线和主轴线,再设臵控制图或控制点,对于标桩和主轴线的标志,进行完善保护。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发生移动,并一直延伸至工程建成以后再终止观测。 2)、在接桩后,及时测设临时水准点,经校测闭合后方可使用。3)、对所用测量仪器必须满足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中的规定要求。4).做好施工测量记录以备查。 5)、沟槽开挖以机械开挖为主,人工修坡捡底为辅,主要依靠机械化作业。 6)、施工放线

给排水沟槽开挖规范

1总则 1.0.1 为加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业区的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变更设计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1.0.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管材、管道附件等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其材质水得污染水质。 1.0.5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1.0.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施工准备 2.0.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2.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就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 2.0.2.1 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情况; 2.0.2.2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2.0.2.3 气象资料; 2.0.2.4 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 2.0.2.5 施工供水、供电条件; 2.0.2.6 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2.0.2.7 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及流冰的资料; 2.0.2.8 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2.0.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及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等。对主要施工方法,尚应分别编制施工设计。 2.0.4 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0.4.1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 2.0.4.2 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2.0.4.3 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2.0.4.4 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校测。 2.0.4.5 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0.5的规定。 施工测量允许偏差表2.0.5 注:1.L 为水准测量闭合路线的长度(km); 2.n为水准或导线测量的测站数。 3 沟槽开挖与回填 3.1 施工排水 3.1.1 施工排水应编制施工设计,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3.1.1.1 排水量的计算;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129-11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在地下埋有电缆、自来水管及煤气管等公用管线的地区,挖掘基坑或沟槽必须开挖样洞或样槽,深度不得少于1m。如样洞深度已达1m还未发现管线时,必须与有关单位及时联系,探明情况后,才能动工。 2 施工时发现事先没有掌握的地下管线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施工负责人,联系有关单位派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辨别不清的物品,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敲击和玩弄。开挖沟槽,如要拆除、搬移测量导线木桩、水准基点等标志时,应经测绘单位处理后方能进行。搬移树木应与园林局绿化部门联系。 3 人工面对面翻挖,必须保持三公尺的间距。 4 开挖沟槽,在接近原有旧沟管或靠近地下煤气管线时,工作人员不准吸烟、动用明火。

沟槽开挖检验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2#区块分部工程名称土方工程分项工程名称沟槽开挖 施工单位长泾市政工程 有限公司 专业工长苏卫平项目经理章静江 验收批名称、部位DN300管安装 分包单位无分包项目经理无施工班组长苏卫平 项目允许偏差 检测频率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 设)单位验 收 记录 范围点数 主控项目1 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受水浸泡或受冻。符合设计要求 2 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3 进行地基处理时,压实度、厚度满足设计 要求。 见试验汇总表 一般项目 1 槽底高 程 土方±20 两 井 之 间 3 6 5 -6 合格率: 100 石方 +20, -200 2 槽底中 线每侧 宽度 不小于规定 6 330 335 330 338 328 325 合格率: 100 3 沟槽边 坡 不陡于设计 6 0.30 0.32 0.33 0.30 0.24 0.28 合格率: 83.3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结果 主控项目合格,一般项目平均合格率:94.43。 检查合格。 专业质量检验员:苏卫平2010 年4 月 6 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工程名称2#区块分部工程名称土方工程分项工程名称沟槽开挖 施工单位长泾市政工程有 限公司 专业工长苏卫平项目经理章静江 验收批名称、部位DN400管安装 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苏卫平 项目允许偏差 检测频率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 记录 范围点数 主控项目1 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受水浸泡或受冻。符合设计要求 2 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3 进行地基处理时,压实度、厚度满足设计要求。见试验汇总表 一般项目 1 槽底高程 土方±20 两井 之间 3 6 5 -6 18 8 2 1 -8 5 4 合格率:100 石方+20,-200 3 2 -1 -8 7 19 2 9 10 5 合格率:100 2 槽底中线 每侧宽度 不小于规定 6 -8 5 6 -7 5 7 4 -5 -9 3 沟槽边坡不陡于设计 6 合格率83.3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结果 主控项目合格,一般项目平均合格率:94.43。 检查合格 专业质量检验员:苏卫平10年4月15 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人工开挖沟槽0000000000000000000000

6.4人工开挖沟槽 6.4.1作业条件 1)沟槽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定位控制线(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6.4.2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分层开挖→修整槽边→清底。 6.4.3沟槽开挖 (1)沟槽开挖前工作 开槽前要认真调查了解地上地下障碍物,以便开槽时采取妥善加固保护措施,根据业主方提供的现况地下管线图和我公司的现场调查,统计出现况地下管线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2)沟槽开挖形式 根据设计图中设计管道的规格及埋置深度以及规范要求来确定沟槽开挖的形式。 a. 槽帮坡度的确定: 槽深h<3.0米时,槽帮坡度i为1:0.33; 槽深h≥3.0米时,槽帮坡度i为1:0.5; b. 槽底工作面的确定: 500 1000

c.沟槽断面形式(见下图) 沟槽开挖断面 (3)开挖方法 a.土方开挖采用人工开挖。开挖过程中严禁超挖,以防扰动地基。对于有地下障碍物(现况管缆)的地段,严禁破坏。 b.沟槽开挖尽量按先深后浅顺序进行,以利排水。 c.挖槽土方处置,按现场暂存、场外暂存、外弃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开槽土方凡适宜回填的土选择妥善位置进行堆放,但不得覆盖测量等标注,均暂存于现场用于沟槽回填。回填土施工前制定合理土方调配计划,作好土方平衡少土方外运及现场土方调运。 d.开槽后要对基地做钎探,按地勘要求执行,遇局部地基问题,如墓穴、枯井、废弃构筑物等应及时通知设计并会同有关人员现场共同协商处理意见,不得擅自处理。 e.开槽后及时约请各有关人员验槽,槽底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遇槽底土基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时与设计、监理单位及地勘部门联系,共同研究基底处理措施,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雨、污水管道埋设及检查井砌筑施工技术要求

雨、污水管道的埋设及砌筑检查井要求一、工艺流程: 测量放样→沟槽开挖→管底标高控制→基底清理→垫层找平→雨、污水管道敷设→沟槽回填(管顶50cm)→洒水夯实→闭水实验→沟槽回填→洒水夯实→验收。 二、材料要求: 1、雨、污水管道均为钢带增强HDPE管,车行道下管道环刚度不小于12KN/m2,人行道下管道环刚度不小于8KN/m2,纵向雨水管道管径为DN1000,纵向污水管道管径为DN600; 2、施工使用的管材必须是经过专业实验室批量实验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的产品,出具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检验合格证书; 3、管材要求外观一致,内壁光滑平整,管身不得有裂缝,管口不得有破损、裂口、变形等缺陷; 4、管材端面应平整,与管中轴线垂直,轴线不得有明显的弯曲出现,管材插口外径、承口内径的尺寸及圆度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三、技术要求 1、管道施工要求 1.1、沟槽 1.1.1、沟槽槽底净宽度设计为管外径大于等于500mm的=管外径+2*400mm;管外径不大于500mm的=管外径+2*300mm;

1.1.2、严格控制沟槽基底标高,不得扰动基底原状土,基底地基承载力不小于120KM/m2。 1.2、基底清理 1.2.1、沟槽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应人工清理基底,清除扰动松软土层及石块等硬质尖锐物体并找平。 1.2.2、施工遇地下水时,须先进行降排水,严禁水下施工;当基底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时,需进行加固处理。 1.3、垫层找平 1.3.1、200mm厚粗砂垫层基础,施工人员根据测量放样的标高挂线找平,不得盲目施工。 1.4、雨、污水管道敷设 1.4.1、管材下管前,必须进行全面逐节检查,在没有任何缺陷的情况下才可以被允许放入沟槽内; 1.4.2、管道接口:采用电热熔带连接方式,应在产家现场技术指导下进行; 1.4.3、下管时应采用可靠的吊具,平稳下沟,不得与沟壁、沟底激烈碰撞,吊装时应有两个支撑点,严禁穿心吊; 1.4.4、管材连接时必须对连接部位、密封件等配件清理干净,不得附有土和其他杂质; 1.4.5、管道敷设后,因意外造成的管壁局部损坏,当局部损坏的孔径不超过60mm或环向、纵向裂缝不超过管周长的1/12时,可采用焊枪进行修补。当局部损坏超过以上范围时,应切除破损管段,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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