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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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管理要点 1、合同管理要点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工程组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相应的商务经理和必要的合同管理人员。
1.1 合同的签订 1.1.1中标通知书
由被授权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经营科建帐登记存档。 1.1.2合同条款的协商洽谈经营科合同承办人对顾客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及授权的范围权限期限等进行确认。
与顾客签订的合同前,由被授权人组织包括经营科长在内的相关人员,研究合同重点内容应达到的目的、谈判的对策后,根据法律法规、施工合同标准示范文本、招(议)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与顾客进行洽谈,适时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要求或条款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商定合同具体条款,并对重点问题做出约定。在与顾客针对合同具体条款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被授权人起草施工合同草稿,合同草稿的评审执行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和评审控制标准,经经营经理批准后,与顾客签订正式施工合同。
1.1.3施工合同的格式与要求
施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一般采用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或以示范文本格式为基础的能包含全部工作内容、责任和义务的承揽合同,对于建设单位要求的特殊格式,应经过审核确认符合相应示范文本主要内容后才可以使用。合同条款必须做到: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文字含义明确防止产生歧义误解;书面文字清楚(首选微机打印)准确、严谨规范;条款具备准确性、合法性、完备性、合理性。 1.1.4施工合同的内容
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包人承包人全称、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说明、合同生效的条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
施工合同所签定的内容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文件的规定。
1.1.5合同的签订及生效
双方对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应约定合同正本份数和副本份数,由双方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在所有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
签订单位中我方落款统一为“河北省安装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不得出现其他的名字。
如果合同需要鉴证(公证)或约定到有关机关备案,应及时办理。履行完上述手续后,合同生效。 1.2合同的履行 1.2.1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施工开始前,由经营科向项目经理进行合同交底,交底内容包括:
合同条款、签订的历史背景、虽未形成文字但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事项及其它应注意和应知道的事项等。
1.2.2各部门和项目部应对合同内容深刻理解并承担各自的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认真执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或发生索赔时,项目部应及时通知经营科签订补充(变更)合同。一般的常规变更应及时以洽商、变更签证的形式经双方签字认可,由项目部保存,并编制结算。
1.2.3因建设单位的原因而发生合同终止,给我方造成损失的,要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及时提出工程索赔。
1.3工程竣工后合同的管理
1.3.1在规定期间内对顾客进行回访、回修。
1.3.2由项目部协助财务部门按期收回工程质量保证金、履约保函。 1.4合同的保管和传递 1.4.1合同的保管
1.4.1.1经营科应建立合同台帐,实行专人管理,将生产经营过程中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时登记、保管,防止合同丢失、被盗而出现违约或被骗事件,年终时将本年度合同装订成册送交档案室。合同借阅填写借用登记台帐。
1.4.1.2 经营科应建立合同台帐,表09.01-04《年合同台帐》,表09.01-05《年分包合同台帐》。对已生效的合同按签订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妥善保管,编号规则为:分公司代号+年号+合同顺序号。
1.4.1.3保存的合同及附件应包括:
合同文本(正本)及附件、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和评审记录、补充和修订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1.4.2分公司签订合同的传递
合同由经营科传递到项目部及相关部门; 1.4.2.1传递对象
合同应分发的部门或单位:合同正本发财务科、副本或复印件发项目部、工程技术科、物资科。
合同应传阅的部门:质检、安保、法律等主责部门。 1.4.2.2补充或修订的合同的传递范围和方法同原合同。 1.4.2.3经营科建立《合同发放传阅登记台帐》(表09.01-06) 1.5经营科定期对合同的执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