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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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二○一○年三月修订)为鼓励我院学生在刻苦努力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类)科技、学科、文化、体育竞赛,积极投身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努力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如下:一、评奖范围就读于我院的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学生需在我院就读满一个学期)。

二、评奖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各级规章制度;2.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3.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文艺活动等多项集体活动,德、智、体综合考评分达85分及以上;4. 评奖学期的原始学分绩点不得低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参与本学期的综合奖学金评定:1. 评奖学期内有必修课及限选课正考不及格的;2. 评奖学期学生未修满培养计划上要求本学期应选必修课程的;3. 评奖学期内受“通报批评”的;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4. 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或未给予处分但造成不良影响的;5. 评奖学期(不含第七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总数低于15个学分的。

6.三次未参加学校、学院要求的集体活动的。

三、评定办法1. 综合奖学金的等级、金额、评奖比例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育规范》中《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2.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以评奖学期学生的综合评定成绩为依据;3. 电气茅以升班的学生单独评奖。

四、评奖程序1. 学院学生工作组计算并公示学生原始学分绩点;2. 学生提交综合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 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计算学生综合学分绩点并予以公示;4. 根据综合学分绩点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5. 公示无误后由评奖评优领导工作小组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五、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评定成绩包含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工作、各级(类)竞赛、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性质的文章、文明寝室成绩等,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

综合奖学金实施细则

综合奖学金实施细则

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交通运输系综合奖学金实施细则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参与奖学金的评定1.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学生;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的学生;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的违纪行为,如使用违章电器等,在同学之间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

参考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育规范》(最新版)实施。

2.学期内有必修课、限选课未通过的学生。

3.本学期所修总学分低于20的学生(总计学分包括选修,但不包括已退课程,第七学期除外,依培养计划而定)。

4.校外住宿者。

5.凡在校生,本科大三、大四未通过国家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者。

6.本学期原始学分绩点低于2.6者。

7.使用或拥有机动车者。

8.早操无故缺勤三次及其以上者。

9.此加分细则解释权在交通运输系党总支。

二、交通运输系综合奖学金的种类、等级、评定条件、比例、金额等依据《本科教育规范<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三、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以各年级、专业综合评定的学分绩点成绩作为唯一的依据。

四、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评定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平均分)+科技类、竞赛类、论文绩点+体育类竞赛获奖绩点+文艺竞赛加分+通过国家等级考试以及获得其他专业资格证书绩点+参加集体活动加分+学生干部工作绩点+文明宿舍加分+德育考核绩点1.学分绩点分是按一学期专业规定必修课考试成绩计算出平均学分绩点的基础上。

(1)考核成绩与课程绩点之间的关系(2)课程的平均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类型系数×课程绩点)/该学期规定修读课程的学分总数。

其中课程类型系数为:重点课程为1.2,必修课程为1.0,限选课为1.0,实习为1.0,体育、假期实践教学成绩只作参考(注明:所有课程须及格才能参与评奖评优)。

(3)重点课程的规定外贸运输专业:英语Ⅰ英语听说Ⅰ高等数学BⅠ大学计算机基础运输系统工程英语Ⅱ英语听说Ⅱ高等数学BⅡ Visual Basic程序设计英语Ⅲ英语听说Ⅲ线性代数C现代运输经济学英语Ⅳ英语听说Ⅳ概率与数理统计A 报关实务海商法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进出口单证运筹学专业英语口语Ⅰ现代物流管理外贸英语函电专业英语口语Ⅱ专业英语口语Ⅲ国际货运保险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班轮运输实务国际航运管理租船实务与租船合同铁道运输专业:英语Ⅰ高等数学BⅠ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基础大学计算机基础英语Ⅱ高等数学BⅡ Visual Basic程序设计工程测量英语Ⅲ线性代数C现代运输经济学铁路信号运筹学I英语Ⅳ概率与数理统计A 铁路行车组织Ⅰ运筹学II 铁路行车组织Ⅱ铁路货物运输组织A技术经济学特种货物运输铁路站场及枢纽A现代物流管理数据库系统开发运输系统工程铁路旅客运输组织高速铁路运输设备或铁路运输设备II (高速) 高速铁路运营控制与管理常速铁路运输设备或铁路运输设备I (常速)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城市轨道交通信息系统与列车控制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管理城轨运管专业:Visual Basic程序设计常速铁路运输设备或铁路运输设备I (常速)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场站及线路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规划城市轨道交通信息系统与自动化控制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高等数学BI 高等数学BII高速铁路运输设备或铁路运输设备II (高速) 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基础技术经济学数据库系统开发铁路货物运输组织A 铁路信号铁路行车组织Ⅰ铁路行车组织II 铁路站场及枢纽A 现代运输经济学线性代数C 英语Ⅰ英语Ⅱ英语Ⅲ英语Ⅳ运筹学I 运筹学II平均学分绩点依据《本科教育规范<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实施完善学分制的规定》2.科技类、竞赛类、论文(重复投稿只取最高级别分)加分备注:校区和系级加分之和上限为0.3。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模板】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模板】

**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0〕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激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

第三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评选条件与奖助标准第四条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具体奖励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名额为准。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特殊学制的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具备申请资格;(三)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四)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五)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六)参评学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具体要求为:1.学年无不及格科目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

2.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者,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具体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学业成绩进行评定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成绩等方面进行评定,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潜力和学术实践能力。

1.2 奖学金评定程序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评定委员会评定、公示和发放奖学金等环节。

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层层审核和评定。

1.3 奖学金种类和金额奖学金种类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金额根据学校的财力状况和评定结果确定。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指标综合测评指标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方面。

通过综合考察学生在不同领域的表现,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将学生的各项表现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测评分数。

定量方法包括学业成绩的加权计算,定性方法包括对学生的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进行综合评定。

2.3 综合测评结果的应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参考。

学校可以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术机会和发展平台。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和作用3.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评定可以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通过奖学金的设立,学生会更加努力地学习,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和表现。

3.2 提高学术竞争力奖学金评定可以提高学生的学术竞争力。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会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学术竞赛等,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3.3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不仅要有优秀的学业成绩,还需要展现自己的科研能力、学术实践经历等,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是高校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制定了一套成绩评定标准。

这一标准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和学术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评定标准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而有所区别,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2 奖学金等级划分根据学业成绩的优劣,学校将奖学金划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二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较好的学生,三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良好的学生。

这种等级划分有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1.3 评定程序和公示学校制定了一套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成绩核实、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或者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以保证评定的公开和透明。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综合测评细则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表现、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等方面。

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2.2 综合测评方法为了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采用了多种测评方法。

这些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社会评价等。

通过综合考虑各方评价结果,学校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2.3 综合测评结果运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学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这种综合测评的方法有助于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3.1 激励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奖学金评定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通过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西南交大综合奖学金评奖细则(最新修订)

西南交大综合奖学金评奖细则(最新修订)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年月修订)为鼓励学生在努力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科技、文化、体育竞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投身精神文明建设,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如下:第一篇综合奖学金一、评奖范围评奖学期就读于我院的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奖条件基本条件:1、评奖学期学生原始学分绩点高于,加分后学分绩点高于;2、申请进步奖学金的学生,学期原始学分绩点比前一学期原始学分绩点提高在(含)以上,但本学期未获得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者;3、评奖学期学生所在寝室获得院级达标文明寝室以上;4、评奖学期学生所修读课程学分总数高于学分(不含第七学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参加评奖:1、评奖学期内有必修课或限选课(包括挂科重修的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程)正考不及格的;2、评奖学期受“通报批评”或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纪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的;3、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正在受审查,接受处分的;4、所在寝室使用违章电器,经查属实的;5、恶意拖欠学校学费的;6、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一年内不参加奖学金评定;7、综合评定加分绩点有不诚信现象,经查属实的取消当学期评奖资格。

三、评定办法1、综合奖学金等级、金额、评奖比例依据《本科教育规范》中《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2、.3、综合奖学金总名额按照学校规定比例计算;4、综合奖学金原则上同年级同专业按比例进行分配评定;由评奖评优小组根据当年情况进行分配;5、茅以升班学生参加交通运输大类或交通运输专业的评奖,选择专业后参加所选专业评奖。

四、评奖程序注:未提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奖资格五、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评定成绩包括学习成绩、社会工作、各类(级)竞赛、学术论文、发表文章、寝室成绩等,是学生各方面成绩的综合反映。

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公式:综合评定成绩评奖学期原始学分绩点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其中: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学生干部加分绩点科技、学科竞赛加分绩点发表学术论文加分绩点文体比赛加分绩点发表文章加分绩点文明寝室舍加分绩点参加活动加分绩点各类加分绩点计算方法如下:1、评奖学期原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1)普通班级学分以及学分以上认证课程,课程系数为,其余为;茅以升班单独开设的重点课程(英文授课,学分以上,小班教学)课程系数以计,其余与普通班一致。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造就更多的优秀人才,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学校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留学生)。

第三条奖助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评选条件与奖助标准第四条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和专项奖助学金三类。

国家奖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综合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专项奖助学金由关心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设立。

第五条参加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的学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1—(四)刻苦学习,恪守学术道德,勇于探索,积极实践;(五)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第六条在参评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各类奖助学金:(一)在参评学年或评奖助工作周期内,受到纪律处分者;(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在校时间不满30周者(不含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三)参评学年所获课程学分总数低于30学分者(不含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四)恶意拖欠学费者。

第七条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和奖助标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国家奖学金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国家奖学金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13)5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与适用范围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对象为在校生中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一)奖励对象:在校生中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三)申请条件: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在籍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各学期均获得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一等综合奖学金,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评审机构院系评审小组:由各个院系资助主管领导、资助管理人员、辅导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及学生代表组成。

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学生处、教务处、各院系资助主管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四、基本原则1.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选出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强的学生,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评审程序学生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证明材料→辅导员审查学生申请材料真实性→院系评审小组评审→公示→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学院启动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获奖名额分配。

综合奖学金评选条件

综合奖学金评选条件

综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综合奖学金是学校为了激励学生全面发展而设立的一种奖励制度。

它不仅要求学生在学术方面有出色的表现,还要求在其他方面有卓越的表现。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综合奖学金评选条件。

1. 学业成绩优秀学业成绩是评选综合奖学金的最基本条件之一。

学生需要在各门课程中取得良好的成绩,保持较高的绩点平均值。

通常要求学生的绩点平均值达到一定的标准,如3.5或以上。

2. 学术竞赛获奖学术竞赛是评选综合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生需要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并在竞赛中获得优异的成绩。

这些竞赛可以是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

获奖证书或奖项可以作为评选综合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3. 学术研究成果学术研究成果是评选综合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学生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学术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这些成果可以是科研论文、专利申请、学术报告等。

学生需要在评选材料中详细介绍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 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是评选综合奖学金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学生需要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活动、社会调研、社会实习等。

学生需要在评选材料中详细介绍自己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 综合素质表现综合素质表现是评选综合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学生需要在课堂上表现积极主动,主动参与讨论和提问。

学生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他人合作完成各种任务。

此外,学生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领导能力。

综合奖学金的评选条件通常是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表现、学术竞赛成绩、学术研究成果、社会实践活动和综合素质表现等因素。

学生需要在评选材料中详细介绍自己在这些方面的表现,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评选综合奖学金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一种肯定,也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一种考验。

通过评选综合奖学金,学校希望激励学生在学术和非学术方面都有出色的表现,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西南交大奖学金评定细则

西南交大奖学金评定细则

材料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一、综合奖学金评定1、综合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进步奖等奖学金;2、各班必须成立由班干部和同学组成的奖学金评定小组,由学习委员任组长,小组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3、班级总奖学金的评定程序为:由各班奖学金评定小组共同核算,在班级同学中公示,无异议后,评定小组组长,导师签字后上交学生工作组辅导员处;4、辅导员老师根据奖学金评定细则和学生的加分情况,在班级提交的数据的基础上给予公示,无异议后,将开始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二、参评要求1、参评学期所修课程不低于15个学分;2、参评学期所选必修课、限选课须全部通过;3、参评学期退课者、补考者、受纪律处分者,不参与评定。

4、德育考评成绩达到或超过85分;5、大学二年级(第四学期)及以后,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10分以上;6、学期内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2.6,其中平均学分绩点在2.6-3.0之间者可参与三等奖评定,平均学分绩点在3.0-3.3之间者可参与二等奖的评定,平均学分绩点在3.3-3.7者可参与一等奖的评定,平均学分绩点在3.7以上者可参与特等奖的评定;7、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学分绩点提高1.0以上,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但未获得奖学金者,可参与进步奖评定。

8、所有获奖加分需本人提出申请,班长将申请及证明材料统一交至学生工作组。

(证明材料需出示证书的复印件)三、加分原则:1、共有专业学术、竞赛活动、发表作品、班级荣誉四个加分项;2、一学期内加分总额不超过1个学分绩点;3、单项加分项内取最高加分项,不得重复加分;4、以下细则中各单项加分不得超过单项项目中最高分值。

四、加分细则:1、学生干部加分:校院级学生干部,主席团干部加0.15分,部长级干部加0.12分,副部长级干部加0.10分;(学院以外干部需提交任职证明,指导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班长,团支书,学委加0.15,其余班委加0.07分;其中一人担任多职的,不得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项。

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学生[20[20[20070707]]9号)西交校学生(西交校学生为激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在各高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评选范围、、评选名额及奖励或资助标准评选名额及奖励或资助标准一、评选范围1. 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含专门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名额以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为准。

2.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含专门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名额约占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总人数的3%,具体名额以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为准。

3. 国家助学金评选范围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含专门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资助等级,资助金额分别为3500元、3000元、2500元,相应等级资助名额比例为1:2:1,资助总名额以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为准,一般不低于在本科学生总人数的20%。

选基本条件二、评选基本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任何处分;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申请国家奖学金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申请国家助学金要求学生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西南交通大学奖学金细则

西南交通大学奖学金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奖细则(试行)为规范学院奖学金评定,调动广大同学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追求卓越、全面发展的积极性,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综合奖学金的种类、等级、评定条件、比例、金额等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有关精神确定。

二、评选资格综合奖学金的申请应符合《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的条件。

除办法规定的不得参加综合奖的评定条件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1)以当学期本人所选课程为准,该学期的必修课必须完成;若未通过必修课以及该专业要求的限选课(包括重修的必修课、限选课,除所选课程为已修过课程),则不能参与评综合奖;(不含辅修第二专业的必修和限选课程)(2)若有期末考试不及格并通过补考方式及格的课程(必修课、限选课),该生没有参与评综合奖的资格。

计算学分绩点时该科成绩按60分计算。

(3)寝室使用违章电器经查处,寝室所有成员取消该学年所有评奖资格。

三、纳入综合奖学金计算的课程(1)纳入评奖计算的课程包括该学期培养计划中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老师只给“优、良、中、通过(及格)”成绩的课程按90、80、70、60分计算。

(2)重修以前的必修课程并通过,则不纳入计算中;但如果是第一次修此门必修课程并通过(即本门必修课程是缓修的课),则应纳入本次计算中。

(3)重点课程(乘以系数1.2的课程)系学分在4分及以上的课程以及专业培养计划内注明的主干学科与主干课程;若不按此计算的班级将视其情节轻重加以惩罚,直至最终取消该班全班的评选资格。

(4)CPA课程按系数1.0计算。

(5)专业限选课和辅修经管其他专业课程。

四、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以同年级同专业综合评定成绩排名顺序作为唯一的依据。

对于特等奖的分配,将根据专业人数和该专业所占本年级人数的比例,在各专业之间平衡。

五、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评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科技竞赛等得分+各种竞赛获奖得分+学生干部工作分+文明宿舍加分(或减去最差宿舍扣分)+参加活动得分(1)按学生每学期实际所修的必修课程及限选课程学分总数计算,暑期实习不计入学分绩点测算。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为规范我院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调动我院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社会造就更多的的优秀人才,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奖学金评定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我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如下:一、奖学金等级: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进步奖学金。

二、评定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2.勤奋学期,学习成绩优良;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科创文艺等集体活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4.本学期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6。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1.综合成绩=学期课程学分绩点+科技活动学习类竞赛加分+其他竞赛及社会活动加分+学生干部工作加分+文明宿舍加分+英语和计算机考核加分-减分项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1)本学期内受“通报批评”的学生;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的违纪行为,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

(2)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正在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

(3)本学期内有必修课或限选课不及格的学生。

(4)本学期(不含第七学期)所修必修和限选课程学分总数原则上不低于15个学分。

3.学期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参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之第三条的计算方法。

在具体计算综合奖学金评定所需学分绩点时,大类主干课(见附件)系数为1.2,其他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系数为1.0,其他限选课系数为0.8,重修课、第二专业课及任选课不计入学分绩点的计算。

四、评奖程序1、由各班学习委员计算并学生原始学分绩点,统一提交至x2111何杨老师处进行汇总公示;2、计算原始绩点同时,需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填写附表一,准备加分项目证明材料;3、班级学习委员负责收集附表一和加分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生工作组;4、学生工作组核实有关材料并公示原始绩点、加分绩点、综合评定成绩等数据;5、学生工作组依据学生综合评定成绩初步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本(专)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为鼓励我院学生在刻苦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科技、文化、体育竞赛,积极投身于精神文明建设,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本(专)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本(专)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奖范围凡现就读于我院的各年级全日制本(专)科生均有资格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二、评奖条件1.本学期原始学分绩点本科在2.5以上,专科在2.2以上;2.本学期内受“通报批评”的学生;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3.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正在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4.本学期内,有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程(包括因未取得学分而重修的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5.学期所修读课程学分总数原则上低于15学分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不含第一和第七学期);6.本学期内,学生所在寝室必须获得系部级及以上的文明宿舍。

所在寝室若使用违章电器,一经查处,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7.经过证实为恶意拖欠学校学费的同学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三、评奖程序1. 辅导员计算学生原始学分绩点,经学生确认后交系部学生工作组核算;2. 学生提交综合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 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计算学生综合学分绩点并予以公示;4. 根据综合学分绩点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5. 公示无误后提交学生工作处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四、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评定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干部工作,科技、学科竞赛,发表作品,文体竞赛活动,文明宿舍,班级荣誉,是对学生各方面精神面貌的综合反映。

(一)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评定成绩=本学期学分绩点+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其中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学生干部工作加分绩点+科技、学科竞赛加分绩点+论文发表加分绩点+发表文章加分绩点+文体竞赛加分绩点+文明寝室加分绩点+班级荣誉加分绩点1.课程学分绩点2.学生干部工作加分绩点(1)学生干部是指在团委、系部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伙食监督委员会、宿舍管理委员会、新闻中心、广播台、艺术拓展中心、学院招生就业志愿服务团队学院各级党组织、自然班级中任一定职务的我院学生。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为了规范我校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调动我校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造就更多的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的种类、等级(一)综合奖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进步奖奖学金。

(二)专项奖二、综合奖的评定(一)评定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各级规章制度;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文艺活动等多项集体活动,德、智、体综合考评分达85分及以上;4.本学期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6。

(二)评定比例及奖励对符合以上评定条件,学习成绩达到以下要求者,发给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及证书。

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学期综合考评成绩特优者,按学生人数1%评定,奖学金1000元/学期▪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学期综合考评成绩优秀者,按学生人数5%评定,奖学金600元/学期▪人;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学期综合考评成绩良好者,按学生人数10%评定,奖学金400元/学期▪人;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学期综合考评成绩较好者,按学生人数20%评定,奖学金250元/学期▪人;进步奖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学期学分绩点比前一学期学分绩点有较大提高,但本学期未获得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者。

每学期评定一次;学分绩点提高1.0以上,奖励100元/学期▪人;1.5以上者,奖励150元/学期▪人;2.0以上者,奖励200元/学期▪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综合奖的评定:1.本学期内受“通报批评”的学生;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2.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正在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3.本学期内有必修课或限选课不及格的学生;4.本学期(不含第七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总数低于15学分的学生。

西南交大综合奖学金评奖细则(最新修订)

西南交大综合奖学金评奖细则(最新修订)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11年11月修订)为鼓励学生在努力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科技、文化、体育竞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投身精神文明建设,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如下:第一篇综合奖学金一、评奖范围评奖学期就读于我院的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奖条件基本条件:1、评奖学期学生原始学分绩点高于2.5,加分后学分绩点高于2.6;2、申请进步奖学金的学生,学期原始学分绩点比前一学期原始学分绩点提高在1.0(含1.0)以上,但本学期未获得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者;3、评奖学期学生所在寝室获得院级达标文明寝室以上;4、评奖学期学生所修读课程学分总数高于15学分(不含第七学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参加评奖:1、评奖学期内有必修课或限选课(包括挂科重修的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程)正考不及格的;2、评奖学期受“通报批评”或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纪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的;3、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正在受审查,接受处分的;4、所在寝室使用违章电器,经查属实的;5、恶意拖欠学校学费的;6、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一年内不参加奖学金评定;7、综合评定加分绩点有不诚信现象,经查属实的取消当学期评奖资格。

三、评定办法1、综合奖学金等级、金额、评奖比例依据《本科教育规范》中《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02、.3、综合奖学金总名额按照学校规定比例计算;4、综合奖学金原则上同年级同专业按比例进行分配评定;由评奖评优小组根据当年情况进行分配;5、茅以升班学生参加交通运输大类或交通运输专业的评奖,选择专业后参加所选专业评奖。

四、评奖程序注:未提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奖资格五、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评定成绩包括学习成绩、社会工作、各类(级)竞赛、学术论文、发表文章、寝室成绩等,是学生各方面成绩的综合反映。

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公式:综合评定成绩=评奖学期原始学分绩点+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其中: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学生干部加分绩点+科技、学科竞赛加分绩点+发表学术论文加分绩点+文体比赛加分绩点+发表文章加分绩点+文明寝室舍加分绩点+参加活动加分绩点各类加分绩点计算方法如下:1、评奖学期原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1)普通班级3学分以及3学分以上认证课程,课程系数为1.2,其余为1.0;茅以升班单独开设的重点课程(英文授课,3学分以上,小班教学)课程系数以1.25计,其余与普通班一致。

希望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希望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希望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激励和支持优秀学生,我们制定了希望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以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

本方案旨在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资助,同时也希望通过评选过程激发更多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

首先,我们将确定评选条件。

希望奖学金将面向全校学生开放,评选条件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家庭经济状况。

学业成绩是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我们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同时,家庭经济状况也将作为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以确保奖学金资助更多真正有需要的学生。

其次,我们将确定评选流程。

评选流程将包括学生申请、学校初审、专家评审和最终公示等环节。

学生在申请时需要提交个人成绩单、家庭经济证明和个人综合素质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将由学校相关学科专家和教师组成,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最终,学校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正。

最后,我们将确定奖学金资助方式。

奖学金资助将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以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奖学金资助将根据学生的评选结果进行分级资助,资助金额将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成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同时,学校将建立奖学金资助档案,对资助学生进行跟踪和管理,确保奖学金资助的有效使用。

综上所述,希望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将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资助,同时也激励更多学生努力学习。

我们将严格执行评选条件,规范评选流程,确保奖学金资助的有效使用,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

希望这一方案能够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更多希望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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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为鼓励我院学生在刻苦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科技、文化、体育竞赛,积极投身于精神文明建设,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奖范围
凡现就读于我院的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均有资格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二、评奖条件
1.本学期原始学分绩点在2.5以上;
2.本学期内受“通报批评”的学生;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3.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正在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4.本学期内,有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程(包括因未取得学分而重修的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5.学期所修读课程学分总数原则上低于15学分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不含第一和第七学期);
6.学生所在寝室若使用违章电器,一经查处,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7.经过证实为恶意拖欠学校学费的同学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三、评奖程序
1. 辅导员计算学生原始学分绩点,经学生确认后交学生处核算;
2. 学生提交综合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 学生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计算学生综合学分绩点并予以公示;
4. 根据综合学分绩点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5. 公示无误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四、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评定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干部工作,科技、学科竞赛,发表作品,文体竞赛活动,文明宿舍,班级荣誉,是对学生各方面精神面貌的综合反映。

(一)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定成绩=本学期学分绩点+综合评定加分绩点
其中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学生干部工作加分绩点+科技、学科竞赛加分绩点+论文发表加分绩点+发表文章加分绩点+文体竞赛加分绩点+文明寝室加分绩点+
班级荣誉加分绩点
1.
课程学分绩点
2.学生干部工作加分绩点
(1)学生干部是指在学生处、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伙食监督委员会、宿舍管理委员会、新闻中心、广播台、艺术拓展中心、学院各级党组织、自然班级中任一定职务的我院学生。

(3)学生干部工作质量认定办法
● 学生干部工作加分绩点计算方法:加分绩点=学生干部工作职位加分绩点×
工作质量权系数;
● 班级学生干部工作质量等级评定:班级全员投票+辅导员老师评定; ● 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工作质量等级评定:主管老师评定+辅导员老师评定;
(4)身兼多职者,只取最高项加分,不做累计。

3.科技、学科竞赛加分绩点:
注:(1)同一参赛作品,只取最高级别加分绩点,不做累计;
(2)该项总加分绩点不超过1分;
(3)非同一参赛作品获国家级奖励加分绩点不受上限要求。

4. 学术论文发表加分绩点:
注:(1)专业、学术论文发表加分绩点可以累计,但总分不超过1分;
(2)学术论文收到正式刊物录用通知但未发表的不予加分;
(3)如果论文是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则按下表方案进行加分。

5. 发表文章加分绩点:
注:(1)前两栏累计加分绩点不超过0.2;
(2)该项总加分绩点累计不超过0.3;
(3)所属工作范畴内发表文章不加分。

*3、4、5三项中同一作品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项加分;
6. 文体比赛加分绩点:
代表班级、学校参加各类由正规部门组织的文体比赛获奖加分
注:(1)集体比赛项目按等级、名次计入个人成绩;
(2)该项总加分绩点不超过1分。

7. 文明寝室加分绩点:
注:校级文明寝室以学生处提供的名单为准;
9. 补充说明
(1)综合评定加分绩点的上限为1.0分;
(2)申请以上3、4、5、6项加分的学生需持相关证件、证明、证书或其影印件;
五、本细则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六、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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