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勘测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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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要求
根据工程委托方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和以往的工作经验,特编制送电线路勘测要求,请勘测方按照本要求及有关规程、规范开展勘测工作,力求精益求精,保证勘测成果准确无误,使设计工作顺利地进行。
一、工程勘测应遵循的规程、规范、规定、办法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程》(DL/T5146-2001)
3、《500kV架空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DL/T 5122-2000)
4、《全球定位系数(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
5、《架空送电线路大跨越工程勘测设计规程》(DL/T5049-2006)
6、《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
7、《110-5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暂行(Q/CSG 11502-2008)
8、《中重冰区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暂行(Q/CSG 11503-2008)
9、《电力工程气象勘测技术规程》(DL/T 5158-2010)
10、《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
1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741-2001)
12、《架空送电线路航空摄影测量技术规程》(DL/T 5138-2001)
13、《电力工程勘测安全技术规程》(DL 5334-2006)
14、《电力工程水文地质勘测技术规程》(DL/T 5034-2006)
15、《电力工程物探技术规程》(DL/T 5159-2002)
16、《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图纸管理办法》(DLGJ28-94)
二、要求提供的测量成果
1、线路1:500~1:5000平断面图,道亨软件版式。
2、桩基位置的地形1:200地形图、桩基断面图,CAD版式。
3、桩基位置的坐标,至少有54(或80)、84坐标,有特殊坐标系要求时视工程具体需
要、桩间距离、高程成果表。
4、桩基位置的数码照片。
5、线路两端进出线平面图、两端出线相序、改造线路原有杆塔杆号、杆型、原杆挂线点高度、相序。
6、水文报告。
7、物探报告、桩基的土壤电阻率,大地导电率。
8、地质报告、对特殊地区地质灾害的预防措施建议。
9、线路路径图
10、重要交叉跨越平断面分图
11、线行调换平面图,用调换线两端原有杆塔杆号、杆型、原杆挂线点高度、相序。
12、拥挤地段平面图
13、协议区杆塔位坐标和高程成果表及带状地形图
14、通信线路危险影响相对位置图
15、GPS测量成果表
16、测量技术报告
以上各项提供的资料要符合最新的规程、规范、规定、办法要求,提供电子版资料和盖章签名纸版资料。
三、工程测量
(一)、误差要求:
直线、转角、档距及高差测量误差不得超过规程及规范要求。
(二)、标记方式:
1、直线杆塔位桩 Z
1,Z
2
, Z
3
,…
现场勘察认为可以放杆塔位的位置
2、直线方向桩 Z
1F , Z
2F
, Z
3F
,…
测量作为前后方向用
3、转角桩J 1,J 2, J 3,…
4、转角方向桩J 1Q (代表前进方向), J 1H (代表后退方向);J 2Q (代表前进方向), J 2H (代表后退方向);…
5、地形桩或补测桩C 1,C 2, C 3,…
如为分段测量,可采用桩标记为其它字母代替(如K,N 等),在最终成品应说明分段处接头部分杆桩号的标记方式,以免混淆。
(三)、路径方案选择:
1、线路走廊以委托方提供的路径走向图或指定的路径走向为方向,方向有改变时要与设计人员协商后再作改动。
2、线行尽可能避开农村、寺庙、文物保护区、油站、高山峭壁、发射站等大型公用设施和经平整的土地、正在开挖的山体等易引起争议的地方,尽可能少占用农田、果树林等经济作物地带。尽可能选择交通方便,地形较平缓的地方。选出经济合理、施工方便、运行安全的路径方案。
3、当线路通过有关协议区时,按协议要求用仪器选定路径或坐标放线。
4、当线路跨越一、二级通信线及地下光缆,且交叉角较小可能影响路径成立时,采用仪器定线并施测其交叉角。
5、原则上不跨越房屋,在无走廊选择时征询设计意见后再作改动。
6、对干扰物(源)的距离
(四)、平面及高程测量:
根据设计要求,应注意城区、工农业规划区、工矿区军事设施区及文物保护区等地段,应按统一坐标系进行坐标联测;通过河流、湖泊、水库、河网地段及水淹区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要求进行高程联测及洪水痕迹测量;线路跨越规划或正在施工的铁路,公路,架空管线等物时,应根据设计需要进行高程联测。
(五)、平面测量:
线路的起迄点应实测与变电所及相邻电力线的平面关系;
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0 m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铁路、管线、河流、水库、水塘、水沟、坟地、悬崖、陡壁、地下电缆、斜交或平行的梯田均应测平面位置。
线路通过森林、果园、苗圃、农作物及经济作物时,应实测其边界、注明作物名称、树种及高度。
(六).断面测量:
断面点应能反映地形地貌变化特征,避免漏测。仅在点状物时用风偏点表示,其余一律用断面线表示。
1、平地断面点间距不宜大于50m,独立山头不应少于3个点;
2、在认为导线对地距离有危险的或不够的地段,断面点应适当加密.对山谷.深沟等不影响导线对地及跨越物安全处可不测;
3、导线边线测量:
①、边线走廊控制测量(主要指平地线路):中线两侧各一半横担宽+保护区宽度范围内(既左右边线控制范围)的建筑、农田、鱼塘、大堋等明显地物均应实测。
②、控制测量(主要指山地线路):边线地面比中线地面高出0.5米,应实测边线断面,立尺应准备到位,应能反映实际地形。
具体为:左边线用“点划线— - — - — -—”、右边线用“短虚线- - - - -”表示,并用“R”“L”字母区别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