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蔬菜的基本生产条件和要求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口蔬菜的基本生产条件和要求

出口产品的基本生产条件和要求

1、种植基地要求

备案基地基本条件和要求

企业应具有对备案基地的管辖权,其备案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1)、连片并具有一定规模,面积一般应不少于100亩(蔬菜大棚基地和食用菌基地可适当放宽)。

(2)、周围应具有天然或人工隔离带。

(3)、周围没有化工厂、造纸厂、专业养殖厂、垃圾处理厂、医院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4)、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

(5)、设有固定的防盗设施,并有专人管理的农用物资存放场所。

(6)、有植保员专用工作室。

(7)、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工具及其他农用器具。

备案基地管理要求

企业应制定出口蔬菜备案基地有关管理制度,并有专门的部门和专人负责基地管理。相关管理制度至少包括:基地管理人员职责、植保员职责、田间管理制度、安全用药制度、蔬菜溯源制度。

备案基地农用物资管理要求

企业应由专门部门负责备案基地农用物资的管理,农药须实行统一购买、统一供应、统一管理。

(1)、农用物资应从有资质的厂家采购,并具有完善的出入库记录和分发档案。

(2)、严禁存放和使用我国和进口国或地区规定在蔬菜上禁止使用的农药。

(3)、企业应确认所使用农药的有效成分和含量,确保农药的质量、

(4)、农药应由基地植保员领取并负责按照农药使用标准和操作规范,开学合理的使用。

备案基地植保员的条件和要求

备案基地应配有与种植面积相适应的植保员(每1个基地至少配1名)。基地植保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熟悉国内外农药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蔬菜、植保等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及较丰富的农药使用知识;经过有关机构培训合格,并持有上岗证或植保员证书。

(2)、负责基地环境卫生、周边农田作业情况、作物生长状况和病虫害发生状况的监督管理。

(3)、负责对基地蔬菜病虫害的防治以及化肥、农药的使用管理,并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和管理档案。

(4)、负责监督基地农药的使用及施药器具用后的清洗,并将剩余农药退回农药仓库,统一管理,桌好记录。

(5)、负责对种植栽培人员进行病虫害防治知识培训。

2、出口产品加工厂要求

环境卫生的要求

(1)、出口蔬菜生产企业不得建在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厂区外周围环境应清洁卫生,无物理、化学、生物等污染源,空气、地表和地下水洁净无污染。

(2)、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

(3)、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无易起灰尘的地面。主要通道硬化,费通道地面适当绿化。

(4)、厂区卫生间有冲水、洗手、防苍蝇、防虫、鼠疫设施,墙裙以浅色、平滑、不透水、无毒、耐腐蚀的材料修建,并保持清洁。

(5)、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的排放或处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厂区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辅料、化学物品、包装物料储存等辅助设施和废物、垃圾暂存设施。

(7)、根据工艺要求需设立原料前处理所的,不得对厂区环境造成污染。

(8)、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锅炉房应设立在下风向。位置。

车间及设施卫生要求

(1)、车间面积与生产能力相匹配,布局合理,排水通畅,通风良好。

(2)、车间地面用防滑、坚固、不透水、耐腐蚀的无毒材料修建。平坦、无积水并保持清洁;车间出口及与外界相连的排水、通风处安装防鼠、蝇、虫等设施。

(3)、车间内墙壁、屋顶使用无毒、浅色、防水、防霉、不脱落、易于清洗的材料修建,墙角地角具有弧度。

(4)、车间窗户有内窗台的,内窗台下斜约45度;车间门窗用浅色、平滑、易清洗、不透水坚固材料制作。

(5)、按照加工流程,根据不同的清洁程度,分设与加工间相连的更衣室,更衣室,配备相应的更衣设备。更衣室应有消毒设施。

(6)、加工车间入口设有鞋靴消毒池。以及洗手消毒设施。

(7)、加工间内布局合理,清洁加工区与非清洁加工区应严格分开,不形成交叉污染。

(8)、加工间操作台、器具、传送带用无毒、不生锈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

(9)、漂烫、蒸煮等加工区应相对隔离,并有温度控制装置。加工车间天花板不得有凝结水。

(10)、包装车间温度控制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适宜温度,但不得高于10摄氏度;有空气杀菌设施;给排水设施,包装车间有包装工人出入门、半成品入料口、成品出口、包装物料进口的通道。并设置必要防护设施。

(11)、车间内位于工作区照明设施的照度不低于220LUX,包装间、检验台照明度不低于540LUX。

(12)、速冻机。急冻间、冷藏库内外安装易于观察的温度显示装置。

(13)、加热和制冷设备温度计定期校准。

(14)、在加工区有适当位置设工、器具消毒间、供有82摄氏度热水或消毒剂。

3、出口产品加工过程中安全卫士控制通用要求

(1)、生产设备布局合理,并保持清洁完好。

(2)、应通过危害分析确定加工过程的关键控制点,并得到连续有效的监控,对监控失效的产品及时隔离处理。

(3)、对加工过程的食品接触面如切菜机、速冻设备传送网、加工流水线等等定期做微生物检测。

(4)、班前后进行卫生清洁工作,专人负责检查。并做笔记、

(5)、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弃物,在固定位置用明显标志的专用容器收集。并在检验员监督下及时处理,容器和运输工具及时消毒。

(6)、应当对不合格品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及时改正。

6、储存

(1)、用于包装食品的物料符合卫生标准,并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不褪色。

(2)、包装物料车间干燥通风,内外包装物料分别存放,不得有污染。

(3)、速冻果蔬托盘、包装间应当与冷库以传递方式连接,冷库操作工和工具不得进入包装间。

(4)、出口速冻果蔬成品库储存,未经包装的产品不得进入成品库。

(5)、速冻机-35摄氏度,急冻库-33摄氏度,冷藏库-18摄氏度以下,保鲜库、冷藏库应保持稳定,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6)、库内成品与墙壁距离至少30公分,与地面距离至少15公分,库内不得存放可能造成相互污染或串味的食品。

7、运输

运输车辆定期消毒,保持干燥、卫生、无污染及异味;制冷保温状态良好。8、实验室检验

(1)、企业有与生产能力相配的内设检验机构和具备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检验机构直接有厂长领导,对产品质量有否决权。

(2)、企业内设检验机构具备相应的微生物、农残等检验工作所需的标准资料、检验设备和仪器。按规定进行鉴定,同时做好记录。

(3)、企业内设检验机构必须对原料、辅料、半成品取样检验,并作出报告。

(4)、对检验不合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及时出具报告;检验报告应按规定程序签发及保存。急时隔离不合格产品,督促指导相应管理者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采取纠正措施。

(5)、使用社会实验室承担企业卫生质量检验工作的,应当签约合同,并且该实验室应具备相应资格。

9、生产、质量管理人员

(1)、与食品生产接触人员体检合格后上岗。

(2)、生产、质量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调离食品生产岗位。

(3)、生产、质量管理人员保持个人清洁,不得将于生产无关物品带人车间。消毒并穿工作服,离开车间要换下工作服。

(4)、清洁区、非清洁区加工人员工作服应用不同颜色分开。集中管理,统一清洗消毒。

(5)、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定期接受加工卫生、卫生质量体系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6)、配备足够数量的、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从事卫生质量管理工作和实验室技术检测工作。

10、追溯

建立追溯系统,系统分为基地选择、种植管理、原料验收、加工过程、储存、监装、检测几个部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