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手机电视发展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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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手机电视发展前景
近年来,我国通信业保持了高速发展,ICT技术应用也日益丰富。随着3G时代即将到来,手机电视已经被很多人认为将是3G的“杀手级”应用之一。手机电视发展前景如何?手机电视是否会像短信、彩信那样成为移动通信的“杀手级”应用?手机电视标准之战将何去何从?此文将带您走进手机电视的“盛宴”。
市场爆发力巨大,手机电视未必是“蓝海”
自2006年9月6日起,人民广播电台DAB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正式面向全市用户启动,六环路以地区也首次实现了DAB移动多媒体信号的全面覆盖。市民可以利用手中的手机、PDA、MP4等终端随时随地收看新闻、电视剧、体育赛事直播等电视节目,尽情享用令人回味无穷的手机电视“盛宴”。从此,以DAB为代表的“广电版”手机电视登上了我国手机电视发展的“历史舞台”,同时也翻开了我国手机电视发展的新篇章。
长久以来,业界对手机电视的发展前景十分看好,对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广播业与电信业来说,手机电视是一片等待发现与探索的“蓝海”。知名英国研究公司InformaTelecoms&Media曾表示,在未来5年手机电视市场将真正壮大起来。该公司预测,至2011年全球手机电视用户将达2.1亿户,其中亚太地区将有9510万户,欧洲地区将有6870万户。此外,到2008年奥运会之时,手机电视将真正步入成熟发展期;到2010年世界杯之时,全球每13个手机用户中就会有一人使用电视手机收看比赛。可以说,手机电视市场蕴含着巨大商机,据估算,到2008年中国整个手机电视产业的市场规模将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2006年夏天在德国举行的足球世界杯已经初步显示了手机电视的巨大市场爆发力,可以说本届德国世界杯已成为促使手机电视迅速普及的“助推器”,使得无数的球迷可以利用手机电视终端在乘坐地铁列车、公交车、出租车等的时候看世界杯的“盛宴”,并且可以通过手机电视的互动节目参与猜比分赢大奖之类的活动,满足了那些因为外出而原本可能错过精彩比赛的球迷们。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未来手机电视市场上可能会出现多个企业,甚至跨行业采取多种标准经营的情况。这也预示着手机电视并非人们所设想的那样将成为电信运营商的“蓝海”,可能这片新兴市场的竞争程度会超过以往任何电信业务市场。由于市场现有竞争者的巨大冲击与潜在竞争者“虎视眈眈”,我国手机电视市场天生就是一片竞争激烈的“红海”。
标准之战升级利益“捆绑”成有效解决途径
笔者之所以认为手机电视未必是一片“蓝海”,主要是因为考虑到目前国相关部门的标准之争。就在人民广播电台DAB手机电视推出不久后的2006年10月24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正式颁布了其自主研发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CMMB),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手机电视标准,并于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包含了传输技术、视频、音频、信道传输、协议等组成部分,其核心部分—传输技术已经基本确定采用广电系统的自主标准STiMi,而不是基于电信运营商无线移动通信网络的技术标准。尽管广电总局已经宣布了行业标准,但此前由海外电信巨头挑起的标准之争仍没有落幕的迹象。
在国市场,除此次被扶正的STiMi标准外,新岸线公司的T-MMB标准与清华大学的DMB-TH标准仍没有就此罢休的打算。而在国际市场,国三星、LG等主推的T-DMB,美国高通力挺的MediaFlo,欧洲诺基亚助阵的DVB-H和日本的ISDB-T四大标准,其实力也不容小觑。
值得关注的是,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标准化协会于5月18日在正式发布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手机电视标准(CDMB),该标准的核心技术为基于DAB 的信道传输技术和基于AVS的信源编码技术。其中,DAB技术是广电部正式颁布的地面数字音频广播系统技术规行业推荐标准(GY/T214-2006),AVS 则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家标准(GB/T20090)。因此,CDMB 技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而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从某种角度来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手机电视标准CDMB的发布再一次使得我国手机电视标准之战升级,拉开了保护民族知识产权手机电视标准的序幕。
笔者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广电部门独自推出手机电视行业标准,并不是对手机电视标准之战的终结,而是吹响了新一轮更为“惨烈”的手机电视标准之争的号角。因为与手机电视相关的利益方都清楚,手机电视最终采用哪一方的标准,就意味着未来哪一方能够在手机电视的发展中取得“先动优势”。
长久以来,手机电视在部门监管层面上一直难以实现突破,以至于在业界普遍认为存在巨大市场潜力的情况下,手机电视的发展并没有达到预期水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电信与广电监管部门所涉及的监管存在着委托代理人问题,也就是说广电部门与电信部门的利益没有有效“捆绑”。具体来说就是,如果IPTV
或手机电视由电信企业来主导,负责容监管的广电部门难以得到“收益”,反之亦然。这个委托代理问题存在着“激励不相容”。
要解决这个“激励不相容”问题,笔者认为需要通过各种方法实现两个行业的利益“捆绑”。通过近日中国网通分公司携手文广打造“宽带我世界·”一事,笔者建言未来有望经营手机电视的电信运营商利用“激励相容”的原理,通过全方位的合作,利用彼此优势共同开发适合于手机电视这个新兴传播平台的容,并探索出一套能够实现盈利的商业模式,进而使自身利益与广电企业利益“捆绑”在一起,使两行业的利益实现“激励相容”,这样监管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
融合是发展趋势
手机电视目前主要有两种实现方式: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互动性较强;另一种基于广电网络,互动性较差,是以DAB手机电视为代表的“广电版”手机电视。两者各有特点与优势,笔者认为,短期“广电版”手机电视具有较大的成长空间,而从长远来看,“广电版”手机电视与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手机电视的融合将成为手机电视发展的大趋势。
从短期来看,由于3G牌照迟迟不发,我国移动通信网络难以满足手机电视的带宽要求,因此基于移动网络的手机电视效果不是很好,用户体验也不尽如人意。相比较而言,“广电版”手机电视在成本、显示效果等方面则有着一定优势,例如DAB手机电视30帧/秒的播放速率可以使收视效果更流畅,不会因为同时在线人数过多而影响收视效果,并且无需支付网络费用等,为业界所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