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微企业纳税申报案例

增值税小微企业纳税申报案例
增值税小微企业纳税申报案例

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纳税申报示例

案例一: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企业

某餐馆为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5月1日至6月30日取得销售餐饮服务收入51500元(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51500/(1+3%)=50000)。

7月1日至9月30日,取得销售餐饮服务收入82400元(不含税收入82400/(1+3%)=80000)。

相关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

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报表填写:

2016年7月申报时,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纳税申报:

本例两个月增值税合计应税销售额50000元,属于小微企业,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9行“免税销售额”相应的列次。

提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既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兼营两类业务),分别计算、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所以5月、6月的免税销售额单项额度为6万元。本例为销售服务,单项免税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

本例中免税销售额为5月、6月合计,若企业5月份应税销售额为0元,6月为50000元,两月合计仍低于6万元,仍适用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该纳税人7月1日至9月30日,取得销售餐饮服务收入82400元(不含税收入82400/(1+3%)=80000),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季度纳税申报表填写如下:

案例二:兼营两类业务,季度销售额均不超过9万余的小规模纳税人

某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9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自制的包装食品,价税合计销售额 5.15万元,不含税销售额为5.15/(1+3%)=5万元

(2)销售餐饮服务,价税合计销售额9.27万元,不含税销售额为9.27/(1+3%)=9万元

相关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报表填写:

本例为兼营销售货物和销售服务,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填写在申报表的相应列次。销售自制的包装食品应填写在“货物及劳务”列,销售餐饮服务填写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

本例两类业务销售额均未超过9万元,可以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提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是包含9万元的。若兼营两类业务,则两项合计免税销售额最多为18万元。

案例三:兼营两类业务,其中一类业务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某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9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自制的包装食品,价税合计销售额 5.15万元,不含税销售额为5.15/(1+3%)=5万元

(2)销售餐饮服务,价税合计销售额10.3万元,不含税销售额为10.3/(1+3%)=10万元,当月应纳税额为10×3%=0.3万元。以上收入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相关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报表填写:

该纳税人餐饮服务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该项业务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应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货物的季度销售额为5万元,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提示:如果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申报表的填写参考本案例。

案例四:按季申报的小微企业,季度中间办理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需要分别进行纳税申报。

某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一)销售自制包装食品,价税合计销售额3.09万元,不含税销售额为3.09/(1+3%)=3万元

(二)销售餐饮服务,价税合计销售额3.09万元,不含税销售额为3.09/(1+3%)=3万元

(三)办理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从2016年8月1日起,为一般纳税人。

相关政策:

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报表填写:

该纳税人所属7月份应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仍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9月份征期起,按月进行纳税申报。参考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填报说明。

税款所属期: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注意日期填写

提示:如果该纳税人从2016年9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该纳税人所属7、8月份应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10月份征期起按照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请参考本案例及案例一。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写要求知识分享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写要求 1、季度预缴申报表 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的,如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本年度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时,将第4行“利润总额”与5%或15%的乘积,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2、年度纳税申报 (1)不符合所得减半的将主表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与5%乘积,填入附表5第3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栏内。 (2)符合所得减半的纳税人在使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系统和填写2010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按先减所得、再减税款的方法填写; 举例如下: 某企业2011年度资产、人数、行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假设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元,企业填写所得税申报表时,主表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填写5000元,附表五第32行其他栏填写10000/2=5000元,附表3第17行“减免税项目所得调减金额”自动填写5000元,附表5第3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栏填写5000*5%=250

元,主表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填写250元,主表第30行应纳税额填写1000元。 3.如何填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开始使用,请按以下方法进行填报。 (一)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优惠 1、如果“10万lt;年应纳税所得额le;30万”,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填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附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的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2、如果“0lt;年应纳税所得额le;10万元”,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填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附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的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 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将其享受“75号文”规定的固定资产 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情况填入《中华人民共和

2017年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与税收优惠

企业划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 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行业划型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范例

HENANSHENGZENGZHISHUI NASHUISHENBAOCAOZUOANLI 河南省增值税纳税申报操作案例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目录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基本分类图 (3) 二、一般纳税人申报简要说明 (4) 三、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6) (一)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基本业务) (6) (二)基本业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7) (三)基本业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9) (四)基本业务+免税货物 (12) (五)基本业务+即征即退 (14) (六)基本业务+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 (16) (七)基本业务+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18) 四、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19) (一)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务(基本服务) (19) (二)基本服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21) (三)基本服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23) (四)基本服务+免税服务 (25) (五)基本服务+即征即退 (27) (六)融资租赁 (29) 五、混业经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30) (一)混业经营(期初无留抵) (30) (二)混业经营(期初有留抵) (32) (三)混业经营(进项转出) (35)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基本分类图 混业经营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基本业务 2、基本业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3、基本业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4、基本业务+免税货物 5、基本业务+即征即退 6、基本业务+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 7、基本业务+外贸企业出口退税8、基本服务+广告业务文化 事业建设费 9、基本服务+进项转出+纳 税检查 10、基本服务+简易计税+ 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11、基本服务+免税服务 12、基本服务+即征即退 13、融资租赁 14、混业经营(期初无留抵) 15、混业经营(期初有留 抵) 16、混业经营(进项转出)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

小微企业涉及的税务问题

小微企业涉及的税务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布日期:2012-08-01 消息来源: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条例释义】本条是关于享受低税率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明确界定。 一、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 国际上通常采用企业年销售收入(或经营收入)、资产总额和职工人数作为界定中小型企业的指标。联合国(UNCAD 1993 )将中小企业界定为雇员数少于500 人的企业。美国采用销售收益与雇员人数两个指标来衡量企业的规模。英国根据员工、年度营业额和年度资产负债表金额界定中小企业。法国基本上是以人数作为划分大中小企业的标准。德国根据年销售额和雇员数界定中小企业。日本根据资本和从业人数界定中小企业。考虑到单独从企业规模上衡量是否给予税收优惠不够全面,而且容易失之宽泛,有些企业虽然规模不大,但盈利能力很强,对这类企业就不一定需要给予税收优惠,因此小企业中只有盈利能力较弱的那部分企业即“小型微利企业”才是最需要税法给予照顾的对象。另外,在界定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时,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需要考虑国家的税收利益,如果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过宽,将导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 %法定税率被虚置;如果界定得过于严格,又可能使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范围的企业数量很少,无法真正实现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功能。所以,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构成结构,在充分平衡国家税收利益和企

2020年小微企业增值税如何申报

2020年小微企业增值税如何申报 具体填表说明如下: (2)“纳税人名称”,应填写纳税人的全称不得简写。 (3)“所属时间”,是提示纳税人申报资料的所属纳税期,应填写申报资料所属的具体年份、月份。不得只填年份不填月份,或只填月份不填年份。 (4)“负责人姓名”应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非法定单位,应填写经营负责人姓名。 (5)“经济性质”,应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上所认定的经济性质填写。 (6)“经济类型”,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区分。如一个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同时涉及到上述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型,应填写主营业务的所属类型。 (7)“营业地址”,应填写纳税人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 (8)“销售额”,应填写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不同税率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应分别填写,不得合并填写。对有经营出口业务的纳税人“销售额”不包括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纳税人的非应税劳务如规定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应与相关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合并填写。有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的纳税人,其“巳扣减销货退回及折让”的“销售额”、“税额”、应按销货方或索取折让方税收机关开具《证明单》的证明联上所注明的货款、税额填写。 (10)“进项”中“本期发生额”,填写内容为纳税人取得的合法的专用发票、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数,有购买免税农产品业务的纳税人,还应包含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合法

采购凭证和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采购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 税额。纳税人购买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包括在内。 (11)“进项”中“免税货物用”,应填写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和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外购货物或劳务的进项税额。如纳税人 用于免税或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直接取得的应用下列公式计算 取得: 免税货物或当月当月免税或出口 出口货物用全部货物的销售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 进项税额税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12)“进项”中“非应税项目用”,应填写纳税人用于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等)、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购进 货物、劳务的进项税额。如纳税人“非应税项目用”的货物或劳务 的进项税额无法直接取得的,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取得: 非应税项目当月全当月非应税劳务营业额 用不得抵扣=部进项×────────────── 进项税额税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13)“进项”中“非常损失”,应填写非正常损失的各种货物,包括在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产品应当负担的进项 税税额。 (14)“税额计算”中“上期留抵税额”应填写纳税人上期销项税额小于上期进项税额的余额,该栏应根据纳税人上期《增值税纳税 申报表》中“上期累计留抵税额》的数据填写。 (16)“税额计算”中“本期销项税额”,应按“本期销项税额合计”数减“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数的余额填写。

2016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6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了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欢迎阅读。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集 一、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涉及的税种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受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二、当前小微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的主要内容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在3万元(含本数,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在3万元(含本数,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政策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三、当前小型、微型企业印花税优惠的主要内容

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何办理 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的纳税人,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可直接在申报表或电子税务局相关申报模块中自行填报即可享受减免。 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主要内容 1、减低税率及减半征税优惠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英语版

V AT tax return (Suitable for V AT general taxpayers) This table is formulated based on Interim Regul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Value Added Tax and Transportation Industry and Part of the Modern Service Industry Tax Change the V at Pilot Tax Policy Implementing Measures. All taxpayers should complete this form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ssessable period determin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whether or not there is sale amount and report to local authorities within 15 days following the end of the period. Tax owing period: Jun 1, 2013 to Jun 30, 2013 Date of filing: Sep19, 2018 In RMB Y uan (list to Fen)

Filled by taxation authority: Receiving date: Recipient: Seal of competent taxation agency:

小型微利企业申报表的填写方法及说明

一、小型微利企业申报表的填写方法及说明 (一)查账征收企业(A类) 1.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超过10万元 月(季)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填写说明: 1、将优惠税率20%的减免税填入第14行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实际利润额×(25%-20%) 2、第13行=第14行 3、前两个季度未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在申报三季度时,将申报表第13行、第14行的累计金额填写成累计应享受优惠的金额 2.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 月(季)申报

填表说明: 1、第1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实际利润额×15% 2、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实际利润额×19% 3、前两个季度未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在申报三季度时,将申报表第13行、第14行的累计金额填写成累计应享受优惠的金额 (二)定率征收企业(B类) 1.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超过10万元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

1、第5行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确定应税所得率 2、将优惠税率20%的减免税填入第12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第6行)×(25%-20%) 2.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 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纳税人识别号:00000 纳税人名称:内蒙古批发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哪些新变化? 2、请问国家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的执行 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4年1 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 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4、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口径有什 么变化?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 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上述计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同时停止执行。 5、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小型微利企业从什么时候开始,能够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2014年之前,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在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政策,季度预缴环节不享受优惠。自2014年1月1日起,允许小型微 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环节提前享受优惠政策,在汇算清缴环节 再多退少补。这样,让小微企业提前享受税收优惠红利,有效缓解 资金紧张,减少贷款压力,增强其流动性。 7、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可以继续适用此次优惠政策吗? 答:此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同样继续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具体包括符合小型微 利企业条件、采用定率征税和定额征税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8、查账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 答: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4、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5、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 6、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7、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8、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9、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10、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11、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12、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13、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14、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15、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16、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

小微企业财务报表分析要点

小微企业财务分析要点 一提到小微企业的财务报表,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财务不规范、信息不透明、财务结构不健全等,那是不是这样的小微企业的财务报表我们就可以忽略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财务报表是展示企业信息的窗口,通过报表我们可以了解企业的诚信程度,了解企业的销售情况、经营情况,虽然不规范,但是我们依然可以从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去伪存真,为我们的担保决策提供依据。以下是根据实际工作总结出的一些经验: 首先粗略地检查一下企业的报表,包括上期期末数与本期期初数是否相等,报表左右两边是否相等,基本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对于检查无误的报表,我们再进行下一步的核实分析。核实报表中关键的科目。此处所讲关键,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常规项目,如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短期借款、主营业务收入; 二是金额异常变化的项目,例如突然增加和突然减少的项目; 三是金额巨大,占资产规模30%以上的项目。对这些项目的核实有助于我们判断一个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以下是对一些重要科目的具体核实方法。 (1)主营业务收入:这是担保业务中的关键,能不能担保,担保多大的规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报表上该项科目的金额应该通过纳税申报表、银行对账单、合同、水电费单据、出

库单、发票等进行佐证,只有主营业务稳定,收入可靠且有持续性发展的企业才是我们的主要客户群。 (2)应收账款:对中小企业来说,应收账款的影响远远大于一般企业。对于应收账款,我们不仅要关注总量,还要关注期限结构、对象结构、大额客户和是否有关联方往来等情况。关注应收账款的增长程度与销售的增长程度的比较,如果前者远远高于后者,就应该有职业敏感性,可能存在虚增资产的嫌疑。 (3)存货:对中小企业来说,往往存货加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一半左右,因此对该科目也要加以核实,防止企业虚增资产。在现场调查时,需检查仓库,估算其价值是否与报表反映相符,在总量上分析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结构上各类存货能否保证供产销环节顺利进行,增量上看是否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质量上看产品是否适销对路。 (4)短期借款:该科目需查询贷款记录进行核实,同时结合财务费用开支情况侧证企业负债情况是否真实。如果推算企业的财务费用与短期借款的比例不合理,比例过高,则可能存在隐性负债。 (5)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核对银行存款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是否基本相符。如果不相符,可以要求查看企业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未达账项是否存在。同时还需要了解银行存款中有没有保证金存款,是否存在使用限制。 (6)其他应收款:当金额较大或者突然增加/减少时,需要做分析,了解是否存在股东、关联企业占用企业资金问题、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对外部企业拆出资金等情况。

我国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现状及其完善

我国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现状及其完善 促进小微的健康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现行小微税收政策,下面是本人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我国小微税收政策的论文,供大家阅读查看。 前言 通常来讲,小微是除大中型以外的各类小型、微型的统称;在我国,个体工商户被视作小型微型.截至20XX年底,我国共有万户小微(其中个体工商户万户),为数众多的小微创造了60%的国内生产总值、50%的税收、80%的就业岗位,吸纳了亿人口就业.小微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体系中的重要力量,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就业、活跃市场、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小微规模小、产品单一、经营分散、竞争力弱等原因,在市场中持续发展能力弱、抗冲击能力弱,因而政府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对小微提供相应的帮助与扶持是必要的.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小微的扶持力度,出台了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若干政策手段扶持小微的发展.税收政策对于帮助小微抵御经济危机冲击、渡过经营难关,以及扶持其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显不足,存在进一步改进与完善的空间. 一、我国小微税收政策及其问题 全面分析我国现行扶持小微发展的税收政策,大体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减轻小微税收负担与涉税负担;二是帮助小微筹资、融资;三是促进小微科技进步.近期,我国再次根据小微的实际情况,出台了新的小微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大了优惠覆盖面,简化了业务办理流程,强化优惠政策的落地效应;在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提高流转税起征点及适用范围的基础上,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对于特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小微的税负也将进一步降低.政策及其实施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将有助于充分发挥税收政策促进小微发展的作用. 总体来看,现行小微税收政策着力于小微经营活动的主要关节点,作用积极而明显,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 1.税收政策缺乏系统规划 我国对小微的税收支持政策,多是基于特定时期、特定条件、特定情况的应急性、临时性安排,着重解决小微发展中的临时性、特定性困难,尚未能根据小微不同于大中的特点及其发展规律,从长远发展、持续发展、稳定发展的角度制定全面系统的税收支持政策,未能根据小微不同发展阶段制定具有针对性、解决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创业成本低、吸纳就业能力大、发展见效快等特点,在推动经济增长、增强市场活力、创造就业机会、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既有直接由小微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又有为解决融资难等问题而间接由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机构享受的税收优惠。在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法规规定和执行层面存在缺陷。1、“小微企业”定义不统一,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目前税收层面的“小微企业”定义共有三种:一是企业所得税角度,二是流转税角度,三是税收统计角度。这三种角度分别对“小微企业”做出了定义且定义大不相同,这样容易导致基层税务人员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时产生模糊认识,也容易使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产生误解,不仅影响了税法的规范性,而且使扶持小微企业仅成为宣传上的热点,在实际执行中很难贯彻落实。2、税收优惠力度不强,未考虑行业差距。一是税收优惠政策优惠面和优惠力度在逐步扩大,但对于部分小微企业来说一年享受的税收优惠数额不足万元,对于资金薄弱的小企业仍属“杯水车薪”;二是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中仅以统一的标准确定减免税对象,未考虑行业差异,对于金融、制造等行业来说,“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减税标准过低,根本享受不到税收优惠政策。三是流转税优惠政策受

到起征点临界税负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制约,减半征收的所得税优惠边际效果随着优惠标准的提高而减小,相对于所得税,流转税具有更大的减税空间。 (二)对小微企业管理缺乏有效的税收征管手段。1、税收管理难度大,风险高。小微企业税源户数较多,税源零星分散,流动性强,生产经营规模难于掌握,收入、成本取得难以核实,交易活动频繁、缺乏依法纳税的意识,这些都造成税收管理难度较大,耗费的税收征收成本较高,征管效益低。2、日常管理存在轻视。由于小微企业税收收入贡献小,与大企业管理相比,税务部门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上对其进行管理,部分税务机关认为加强管理得不偿失,因此对小微企业的管理仅浮于表面,忽略了深层次管理,没有把税收征管着力点放在中小企业管理上。 (三)小微企业自身发展存在“先天不足”。1、经营稳定性较差。小微企业成立多为家庭式、父子式、夫妻式、合伙融资等方式,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缺乏核心竞争力,企业经营者在经营理念、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大企业相比都有较大差距,抵制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2.财务会计核算混乱。一是部分小微企业不能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设置相关账簿,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不全不实,管理不规范;二是企业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聘用兼职会计较为普遍,而兼职会计由于对企业的经营情况缺少了解,只就单证做账,企业经营的真实性无法控制。三是个别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不高。现阶段,纳税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门槛越来越低,不法企业为了少缴税款,利用拆分资产和从业人数的方法,人为的将工厂的多个车间办理为两个企业,以达到小微企业的条件,享受税收优惠。 (四)间接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效果有限。免征印花税的优惠政策更多体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及下载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及下载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 (五)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六)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八)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十二)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十三)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

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十四)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五)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售额”与13%税率“销售额”的合计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六)本表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十七)本表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2021年小微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统筹

2021年小微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统筹 一:什么是小微企业? 根据财税〔2021〕13号文,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总结下来,就是同时满足“1+3”;“1”是非禁限行业,“3”是纳税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指标。 二: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包括: 财税[2021]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这里的重点是按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和普票。目前,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季度申报,那就可以享受季度30万增值税免征,例如公司A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一季度,1月和2月没有收入,3月收入25万,虽然单月收入超过10万,但

是季度没超30万(前提是季报)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Notes 1:公司A依法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并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2:如果公司A为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开具了增值税专票,专票虽然征收率还是3%,但是是不免征的!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包括: 财税[2021]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简单概括: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1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附表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所属行业 纳税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姓注册地址营业地 开户银行及帐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电话号项目栏次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本月数本年累计本月数本年累计 销售额(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 1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2 应税劳务销售额 3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4 (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5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6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7 ————(四)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8 ————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9 ————免税劳务销售额10 ———— 税额计算销项税额11 进项税额12 上期留抵税额13 ————进项税额转出14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1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16 ————应抵扣税额合计17=———— 实际抵扣税额 18(如17<11,则 为 17,否则为11) 应纳税额19=11-18 期末留抵税额20=17-18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21 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22 ————应纳税额减征额23 应纳税额合计24=19+21-23 税款缴纳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25 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26 ————本期已缴税项27=28+29+30+31 ①分次预缴税额28 ———— 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缴税额29 —————— 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30 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31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未负数)32=24+25+26-27 其中:欠税税额(≥0)33=25+26-27 ————本期应补(退)税额34=24-28-29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35 ———— 期初未缴查补税额36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37 ————期末未缴查补税额38=16+22+36-37 ———— 授权声明 如果你已授权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下列资料: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地址)为本纳税人的代理人, 任何与本 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 授权人签名: 申 报 人 声 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的规定填 报,我相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字: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收到日期:接收人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增值税小微企业纳税申报案例

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纳税申报示例 案例一: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企业 某餐馆为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5月1日至6月30日取得销售餐饮服务收入51500元(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51500/(1+3%)=50000)。 7月1日至9月30日,取得销售餐饮服务收入82400元(不含税收入82400/(1+3%)=80000)。 相关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

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报表填写: 2016年7月申报时,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纳税申报: 本例两个月增值税合计应税销售额50000元,属于小微企业,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9行“免税销售额”相应的列次。

提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既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兼营两类业务),分别计算、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所以5月、6月的免税销售额单项额度为6万元。本例为销售服务,单项免税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 本例中免税销售额为5月、6月合计,若企业5月份应税销售额为0元,6月为50000元,两月合计仍低于6万元,仍适用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该纳税人7月1日至9月30日,取得销售餐饮服务收入82400元(不含税收入82400/(1+3%)=80000),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季度纳税申报表填写如下:

2016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集 一、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涉及的税种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受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二、当前小微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的主要内容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在3万元(含本数,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在3万元(含本数,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政策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三、当前小型、微型企业印花税优惠的主要内容 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何办理 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的纳税人,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可直接在申报表或电子税务局相关申报模块中自行填报即可享受减免。 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主要内容 1、减低税率及减半征税优惠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六、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及计算方法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其中工业企业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1),所属行业代码为0600至4690的企业,不包括建筑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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