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热点问题讨论.共76页
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相关问题探讨

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相关问题探讨旺苍县院唐小川摘要:现行《刑诉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技术侦查措施的实施条件、程序、方法等,首次将技术侦查措施纳入法律框架,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过于原则化,本文主要从技术侦查措施入法的司法意义以及实践中出现相关问题为出发点,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期技术侦查措施能更好的实现打击犯罪的职能。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庭外核实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犯罪份子的犯罪手段也不断升级,并呈现处智能化、隐蔽化的特征。
而技术侦查措施作为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能有力的侦破各类新型的疑难复杂案件,维护社会的稳定。
但由于技侦措施具有高度技术性、严格秘密性等特征,容易侵犯公民的信息自由和生活隐私。
在此种背景下,2012年,我国首次将技术侦查措施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并对技术侦查的实施主体,使用期限以及证据使用等方面从法律层面予以规制,使得技术侦查措施从幕后走向台前,对缺乏法律支撑的技术侦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但是,该章节对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笔者将从技术侦查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着手,就技术侦查措施的进一步完善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期许技术侦查措施在未来能更加完善,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
一、技术侦查的概念及特征(一)技术侦查的概念新《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技术侦查的概念,理论界的许多学者从不同层面解析了这一概念。
笔者认为:技术侦查是根据法律规定的范围的期限,拥有技术侦查使用权的机关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借助技术手段来侦破案件、查明犯罪事实、缉捕嫌犯和获取证据的各种秘密手段的结合。
(二)技术侦查的特征1、技术性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把双刃剑,既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提高了生活水平,又滋生了许多新型犯罪,被许多犯罪份子所利用,从而使得犯罪更加隐蔽,难以侦破。
而技术侦查措施正是依托于高、精、尖的科学技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专业的手法对付职业化的犯罪。
我国公安机关侦查情报收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息 ” 情 报 的 概 念 足 一 个 不 断 演进 和 发 展 的执法 和警 务活动 巾 。民警 要结 合治安 题 , 首先反映到公安信访部 门。人 民群 众
5 . 通 过各 种 会议 和 网络收 集 ,通 过
『 蒯渎 上 、 下 级 文 件 和 网络 收 集 情报 、 经 济情报 、 军事情报 、 犯罪情报 、 科 犯罪信息 、 治 安管理 信息 、 交通 管理 信息 参 加 会 议 ,
技情 报等等 , 我们所说 的侦 在情报 属于 系统 、 人 口信息 、 H { 入境管理信息 及“ l 1 0 ” 的信息 十分丰富 , 并且具有针对性 。这些 犯罪情报的范畴 而“ 犯罪情报是指 在打 报 警指挥 、 技侦 、 监管 、 经侦、 国保等业 务 信息是有计划 、 有步骤开展警务 T作的依 击犯罪 和预 防犯 罪的领域 里 , 供决 策 、 部 信息 . 将信息进行汇总 。 署和 行动所 必需 的犯罪信 息 以及对其进 据 一消除“ 信息孤 岛” . 不拘一格 , 广泛搜 2 . 特邀 监督 员 与联 络 员收集 。通 过 集 、 利用社 会信 息 , 与其他 部门建 信息
社 区走访 等 日常管理防范 。 作 中挖 反映 的这些 原始情 况是我 们丁作 中十 分 的概念 , 随着社会 的进步 和信息化时代的 巡 防 、
从 现 场 获 取 的公 安 机 需 要 的 。 快速发展 , 埘情报概念 的定义也将 更加准 掘 的 各 类 情 报 信 息 ,
确:情报 . 按其 内容 和性 质可以分为政治 关T作情 况 和公安 民警执 法中 所获取 的
关于侦查的几个主要法律问题的思考

侦查的法律问题,其基本内容体现在宪法和法律上关于侦查的制度和规范中。
通过讨论,求得对侦查的法律问题的正确认识和掌握,无论对于侦查的理论研究,还是对于侦查实践,都是极为重要的和非常紧迫的。
侦查的法律问题很多,现仅将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论述如下:一、关于侦查主体的资格与权限问题 侦查主体的资格与权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侦查合法与否的根本标志。
我国法律规定,侦查是专门机关的专有职权,侦查权属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只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才有权依法对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任何其他机关、团体或者公民个人都无权实施侦查(刑诉法第3条、第4条)。
侦查权由国家通过法律授予特定的国家机关行使,能有效地保证这一权力对外的尊严、独立和对内的完整、统一;能确保侦查应有的法律上的严肃性;有利于总结斗争经验,不断完善侦查策略,改进和提高侦查技术;有利于有效地对侦查进行监督,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和党的监督。
当前,我国侦查权的行使还不够统一,非侦查机关、非侦查人员行使、干预侦查权的现象还存在。
为了保证侦查权按法律规定正确、统一实施,应当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侦查机关不能放弃侦查权。
侦查权既是职权,又是职责。
国家授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侦查权,同时也就意味着这些机关负有对管辖范围内犯罪案件进行侦查的职责。
因此,当发生了犯罪案件,需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进行侦查时,各该专门机关必须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准绳,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二,侦查机关不能滥用侦查权。
专门机关的侦查权依法由侦查人员具体实施。
侦查人员实施侦查是履行职务的活动,是代表国家而非代表个人行使权力,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而非个人的意志。
因此,这种活动应当在专门机关的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不得背着组织、背着领导搞所谓的“个人侦查”;不得以合法的身份掩盖非法行为,这样,才能切实体现侦查权作为国家权力应有的严肃性,也才能保证侦查作为刑事诉讼活动应有的严肃性。
侦查活动报道若干问题思考

名年轻男 子 ,暗指涉事 男子 为李某某 。
进行通报。 ( 非警 方主动发布消息 ) 警方没有 回应
理以及对犯罪 嫌疑人采取 的强制措施都 对后续开展 的刑事诉讼其他 环节产生重
要的影响 。近年来 ,随着公 民知情权 意
2 月2 3 E l ,据报道涉嫌案件受 害人身份曝光 。
探索与争鸣
N£ \ S RESE ARCH
侦查活动报道若 干 问题 思考
口 张 科
【 摘 要 】 2 0 1 3 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 的修正后的 《 刑 事诉讼 法 》中增加 了 “ 尊重和保障人权” 的 内 容 。在新 的时
期 ,媒体 对侦查活动 的报道也 应该在法治和 中立的轨 道上进行 ,才能真正 实现社会 守望者的应有使命 ,为法治 国家 的建设起到 应有的作用 。本文从媒 体对侦查 活动报道存在 的 问题入手 ,分析导致 问题 的原 因并在此基础上提 出改进
关 公 开信 息
《 刑 事 诉讼 法 》素 有 “ 小宪法” 之称 ,因为 《 刑事诉讼 法 》涉及 到国家
“ 李 某某真实年龄” “ 另外四位是谁” “ 何时诉 关于李某某等5 人涉嫌强奸案的各种传言作 讼” “ 律师为何退出”以及 “ 受害人表态”成为 出回应 。警方称 ,涉案其他犯罪嫌疑人家
一
、
媒体 报道 侦查活动存在的问题
6 Y J 2 7 l ,媒体报道李某某的代理律师辞去代理 E 律师工作 ,记者从北京警方证实李某某案 已经侦 非警方主动发布消息
查完结 ,移送至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 北京警方负责人2 0 1 3 年7 月1 日晚针对网上
( 一 )制 造 舆 论 导 向 ,倒 逼 侦 查 机
当前刑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当前刑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我国社会虽然正向和谐型社会转变,但仍然出现很多违法犯罪分子,严重的影响了社会的治安。
由于管理不善或者疏于管理等等原因,各地出现很多违法乱纪的现象,为和谐社会增加了污点。
稳定、和谐是我们中华民族一直秉承的方针。
我国很多地区尤其是边疆省份出现了不安的社会分子,这预示着我国刑侦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
因此,我们要及时将这些问题找出来,并且加以解决,共同维护我们和谐,美好的家园。
关键词:刑侦工作;问题;解决措施近几年来,我国的犯罪事件仍在增加,虽然我国刑侦工作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为了维护和谐的社会,制定了很多的条例,取得非常可观的成绩。
但是刑事犯罪仍存在新的情况及特点,这表示我国的总体治安的方面上仍处于严峻的时期。
所以,希望刑侦工作者认真的总结犯罪的特点,根据实际问题,进行解决,并提高刑侦的工作效率和增强其的管理制度。
为了稳定的社会,必须在刑侦的工作上加强管理制度,维护社会的秩序。
1 刑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新时期犯罪呈现出多样化、专业化和技术化的特点,给刑侦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但我国在刑侦工作上存在很多欠缺,造成刑侦工作上出现了很多的问题。
(一)刑侦工作者的基础不牢固刑侦的基础工作是侦破案件的关键,若刑侦对犯罪人的资料和对犯罪现场的控制能力以及嫌烦的调控等等基础的空座不扎实,刑侦人员的情报不及时,不准确,同时对犯罪人没有明确的地位,就会造成无法侦破案件,这对整个社会是不利的,犯罪者晚落网一天,对社会的人们就存在着极大的潜在危害,所以刑侦工作基础不牢固是整个工作中最大的弊端。
(二)现场勘察能力不足现场是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地方,在犯罪者慌忙的状况下,很容易留下对勘察有利的证据。
然而一些勘察组只关注大型案件的勘测,小的案件却不认真勘测,这表示勘察者的意识过差,造成勘察的质量过低;其实小型的案件中通过细微的观察中通过细微的观察,可以发现重大的线索,然而在现场的取证过少,造成检验的结果对侦查案件没有重大的作用。
刑事技术侦查措施相关问题

通过对犯罪现场的勘察、检验和鉴定 ,可以揭示出犯罪的规律和特点,为 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和方向。
刑事技术侦查措施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刑事技术侦查措施源于古代的司 法实践,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 进步,逐渐形成了现代的刑事技 术侦查体系。
发展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 和应用,刑事技术侦查措施也在 不断发展和创新,如DNA技术、 监控技术、网络侦查技术等。
案例三:利用痕迹检验破案
总结词
痕迹检验技术可以帮助警方从犯罪现场收集到的各种痕迹中提取出有价值的信息,如脚 印、手印、车辆轮胎印等。
详细描述
通过痕迹检验技术,警方可以判断出犯罪嫌疑人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信息,甚至可以 通过车辆轮胎印推测出车辆的品牌和型号。这些信息对于缩小侦查范围、锁定犯罪嫌疑 人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一起入室盗窃案件中,警方通过比对现场遗留的手印和数据
刑事技术侦查措施的制度化建设
总结词
刑事技术侦查措施的制度化建设是确保其有效性的重要保障。
详细描述
制度化建设包括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程序和标准等,这将有助于确保刑事技术侦查措施的公正、透 明和有效。同时,制度化建设还将有助于提高侦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
05
刑事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例分析
总结词
刑事技术侦查措施在未来的发展将会更加依赖于新技术的运 用。
详细描述
随着科技的进步,刑事技术侦查措施将更加依赖于大数据、 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等技术,这些技术将有助于提高侦查效 率和准确性。
刑事技术侦查措施的国际合作
总结词
国际合作在刑事技术侦查措施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详细描述
随着跨国犯罪活动的增多,各国之间的刑事技术侦查合作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国 际合作将有助于共享资源、信息和经验,共同打击犯罪活动。
关于侦查的几个主要法律问题的思考

关于侦查的几个主要法律问题的思考侦查的法律问题,其基本内容体现在宪法和法律上关于侦查的制度和规范中。
通过讨论,求得对侦查的法律问题的正确认识和掌握,无论对于侦查的理论研究,还是对于侦查实践,都是极为重要的和非常紧迫的。
侦查的法律问题很多,现仅将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论述如下:一、关于侦查主体的资格与权限问题侦查主体的资格与权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侦查合法与否的根本标志。
我国法律规定,侦查是专门机关的专有职权,侦查权属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只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才有权依法对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任何其他机关、团体或者公民个人都无权实施侦查(刑诉法第3条、第4条)。
侦查权由国家通过法律授予特定的国家机关行使,能有效地保证这一权力对外的尊严、独立和对内的完整、统一;能确保侦查应有的法律上的严肃性;有利于总结斗争经验,不断完善侦查策略,改进和提高侦查技术;有利于有效地对侦查进行监督,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和党的监督。
当前,我国侦查权的行使还不够统一,非侦查机关、非侦查人员行使、干预侦查权的现象还存在。
为了保证侦查权按法律规定正确、统一实施,应当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侦查机关不能放弃侦查权。
侦查权既是职权,又是职责。
国家授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侦查权,同时也就意味着这些机关负有对管辖范围内犯罪案件进行侦查的职责。
因此,当发生了犯罪案件,需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进行侦查时,各该专门机关必须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准绳,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二,侦查机关不能滥用侦查权。
专门机关的侦查权依法由侦查人员具体实施。
侦查人员实施侦查是履行职务的活动,是代表国家而非代表个人行使权力,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而非个人的意志。
因此,这种活动应当在专门机关的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不得背着组织、背着领导搞所谓的“个人侦查”;不得以合法的身份掩盖非法行为,这样,才能切实体现侦查权作为国家权力应有的严肃性,也才能保证侦查作为刑事诉讼活动应有的严肃性。
侦查案件中法律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侦查案件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侦查过程中,法律问题贯穿始终,如何正确处理这些法律问题,是侦查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侦查案件中的法律问题。
二、侦查案件中的法律问题1. 侦查权限问题侦查权限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调查、取证、强制措施等权力。
侦查权限的合理行使,是确保侦查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
(1)侦查权限的合法行使侦查机关在行使侦查权限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依法进行侦查活动,不得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扣押财物等。
②依法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
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2)侦查权限的合理限制侦查权限的合理限制,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侦查机关在行使侦查权限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不得进行侮辱、诽谤、威胁等行为。
②侦查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依法保障被强制措施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强制措施。
2. 侦查程序问题侦查程序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调查、取证、强制措施等活动。
侦查程序的合法、公正,是确保案件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
(1)侦查程序的合法性侦查程序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②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侦查程序的公正性侦查程序的公正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公正、公平地处理案件,不得偏袒一方。
②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证据问题证据是侦查案件的重要依据,证据的合法性、充分性,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质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视频侦查在侦查实践中的问题探讨

视频侦查在侦查实践中的问题探讨作者:赵文龙来源:《各界·下半月》2019年第03期摘要:视频侦查技术属于新型的破案技术,并已经广泛地应用于侦查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在侦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改进。
本文阐述了视频侦查在侦查实践中的问题,为提高视频侦查技术的使用水平提供参考。
关键词:视频侦查;侦察实践;问题视频侦查具有预防和震慑犯罪的作用,并为侦查工作提供有力的线索证据。
但是专业人员在应用视频侦查技术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判断失误。
需要专业人员在调取、收集、分析以及保存等各个环节采用正确的手段应用视频侦查技术,并不断地改进该技术,以提高社会的治安能力。
一、调取、收集环节的问题对视频进行调取与收集是视频侦查工作中的基础,同时也是从中获得侦查线索的前提,现阶段在视频的调取与收集环节存在以下两点问题:(一)视频格式问题当前我国在视频格式方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一些商家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出现了必须购买该商家研制的视频播放器才能观看监控视频的现象,利用其他播放器则无法播放该格式的视频。
这导致视频格式存在纷乱、多样的特点。
视频侦查人员需要首先将有价值的视频监控资料进行拷贝,并为了确保播放顺利需要拷贝并应用与视频格式配套的播放器。
当出现需要格式转换的问题时,必须在保留原始证据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转换,避免视频无法正常播放或证据损坏的问题发生。
(二)信息收集问题在收集证据信息的过程中普遍存在两种问题,一是视频信息被破坏或覆盖。
二是收集到的信息不全面。
通常情况下,视频监控内容的保存时长为7天,在实际的侦查工作中,极有可能因为侦查线索出现偏差或中断而耽误了视频获取的时机,在此期间内没有及时地拷贝破案所需的监控视频资料,导致视频信息被覆盖。
同时在监控设备方面,除了公安部门安装的监控设备之外,还有许多私人安装的监控设备,这要求侦查人员需要对案发区域附近的所有监控设备进行全方位的排查,通过监控设备来获取更多的对破案有利的信息或线索,实现对视频侦查资料的全面收集。
侦查热点问题讨论.

在立法目标上,从关注单一价值取向转向寻 求多元价值取向的平衡。即从仅考虑注重保 障犯罪嫌疑人人权向既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 又能有效打击犯罪,既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 又保障被害人、证人权益等转变。 在立法主张上,从必要性论证转向可行性探 讨。即不能只讲与国际接轨,而不从我国的 实际出发。不能只讲必要性,而不讲可行性。 盲从是十分可怕的。 在立法技术上,从理论阐释层面转向操作实 验层面。即应着重转向可操作性研究。
警察执法也应有权益保障除了“开枪权”之外,议案中 对于警察执法中的其他权益也有涉及。比如对于因公牺牲的 警察,其配偶的月收入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标准的,由 该警察原单位所属政府补足。如果生前需要赡养父母的,该 赡养义务也由政府负责。子女可以选择当地一个中、小学优 先就读。“一个警察殉职了,他的家人应当活得比他没有殉 职时候更好,这样才能让我们的人民警察在与犯罪分子作斗 争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也是警察 们在行动中比较头疼的一块。朱列玉提出,可以在条例中, 专门列出一块明确告诉警察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2、确立了检察引导侦查制度
检警一体化在中国司法环境中做不到。 检察引导侦查在实践中行得通。 在承认平等地位的前提下,出于公诉的 目的,出于公诉的需要,侧重法律、技术层 面的引导,侧重侦查取证的引导。
3、完善现行法律条文中的一些提法
(1)把讯问犯罪嫌疑人改为询问。体现无罪推 定精神等。
(2)把询问放在侦查行为的最后面。用意在于 重物证,轻人证的取证模式。 (3)鉴定从传统侦查行为中分出。鉴定结论放 在证据这一章。公安机关只能进行检验,检验结果 作为查找犯罪嫌疑人的依据。而要作为证据,还必 须拿给中立机构鉴定。
二、警察的权益保障
随着侦查法治水平的提高,警察,特别 是刑事警察的人权保障状况反而出现了 恶化的态势。
浅谈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浅谈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姓名方俊哲专业侦查学班级 1101 学号 201103140105 指导教师朱鸿2015年4月25日目录序言 (4)一、现场勘查活动对侦查人员的基本要求 (4)(一)必备的基本素质 (4)(二)必备的基本意识 (5)二、现场勘查中存在的问题 (5)(一)现场勘查工作缺乏信息化帮助 (5)(二)侦查与技术人员之间沟通不足,缺乏现场协同侦查意识 (6)(三)现场勘查方法单一,物证管理不到位 (6)(四)工作缺乏动力,敬业精神不足 (7)三、改进现场勘查工作的相关建议 (7)(一)侦查人员应树立正确地工作态度,积极提高现场勘查效率 (7)(二)加深侦查人员对现场勘查工作重要性的清晰认识 (8)(三)建立更加完善的现场勘查制度 (8)(四)重视对现场勘查工作的各项投入,建立专业化的勘查队伍 (8)(五)强化科技意识,重视信息化对侦查工作的作用 (9)结语 (10)参考文献 (11)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作为侦查人员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据采集和记录的过程,现场勘查是侦破刑事案件的一项重要环节,对于案件后续问题及顺利侦破具有十分独特的意义。
但是,在现实的勘查活动中侦查人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制约着现场勘查重要作用的发挥,如何将这些问题妥善解决,不足加以改进,以使得现场勘查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在本文中,笔者将主要围绕当前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笔者对于该问题的相关对策,以供大家共同探讨。
关键词: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突出问题,解决对策Investigators at the scene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countermeasuresAbstract: As investigators on the facts of the case of evidence collecting and recording process, site survey is the detection of criminal cases is an important link, for cases follow-up questions and smoothly detected with very unique significance. But in the realistic exploration activities, the investigators exist some problems and the insufficiency, which restricts the field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exploration, how to properly resolve the issue, inadequate to be improved. To make the field exploration work to better carry out is a problem worthy of our thinking.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will mainly focus on the current investigation personnel in the scene of the problem, the author of the problem, the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for you to discuss.Keywords: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evidence collection, problems,countermeasures序言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地完善中,从而也就对相应地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重点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新的变化要求。
浅谈侦查活动监督的困境与对策

浅谈侦查活动监督的困境与对策论文摘要本文仅以基层检察机关侦查活动监督实务中经常性监督对象即公安机关及同级自侦部门进行论述。
以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监督为视角,担出了侦查活动监督的国境和对策。
论文关键词侦查活动监督检察机关一、侦查活动监督所面临的困境(一)检察机关缺乏侦查活动监督线索一是通过审查批准逮捕工作进行。
主要通过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卷,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以及依法询问相关证人、被害人进行。
二是通过提前介入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
由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实践中处于程序的下游,这就决定了如果公安机关不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那么检察机关无法实现根据侦查活动监督的需要,而主动启动提前介入程序。
公安机关在启动提前介入程序上的主导性,导致了在侦查活动监督实务中较少采用的现实情况。
三是通过受理相关的检举、控告、申诉进行。
主要是对人民群众就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控告或者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加以重视,对控告、申诉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注意从中发现侦查活动监督的线索。
但是通过这种方式发现侦查活动监督线索的缺陷也是明显的。
四是对执行逮捕情况进行同步跟踪监督。
同步跟踪监督是指由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以及撤销、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实行跟踪了解,及时纠正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况。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情况中违法现象的发生概率相对较小,极大地压缩了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空间,只是在程序上构成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监督的完整性,并不是侦查活动监督的重点。
通过对上述四种侦查监督四种方式的分析,得知基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在侦查活动监督实务中主要是以第一种方式为主,侦查活动监督实际操作方式的单一决定了获取侦查监督线索渠道的不畅通性。
(二)对侦查活动监督难以面面俱到检察职能在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以检察为民的根本宗旨的指引下,一定程度的扩张是允许的。
目前检察机关开展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这实现了与公安机关各个级别的对接,弥补了检察机关以前只对同级公安机关的监督而忽视对公安派出所监督的空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浅析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在具体实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监督措施不到位,所开展的监督工作不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侦查监督职能的发挥。
实践表明,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好坏直接体现着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关系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关系到检察机关在党和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形象,更关系到国家法制建设和法制文明的形象。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改进工作方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侦查监督机制谈一点粗浅认识。
一、当前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 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没有得到完全发挥一是对社会治安工作的调查研究不够,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存在不足。
主要体现在大多数基层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警力配制不足,只能应付审查批捕案件的消化处理工作,每天都疲惫于应付日常的案件消化,根本没有时间对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进行过多的思考;对社会治安形势定期分析和研究打击刑事犯罪政策,参加各项专项斗争方面,大多是走一走过场,应付上级院。
二是适时介入侦查、参与重大案件的讨论工作开展不够。
在现实工作中,基层院侦查监督部门由于警力不足和其它的一些原因,适时介入侦查,参加重大案件讨论开展得不够,由于没有及时引导侦查,导致了一些案件由于错过了侦查的有利时机,使案件在公诉阶段难以消化,不利于打击犯罪。
(二) 立案监督工作艰难,工作方法和措施不够全面刑事立案监督是指对于侦查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案件,依法进行监督。
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活动不仅包括公安机关,还包括了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
从近年来侦查监督部门开展立案监督工作的情况看主要存在这样一些问题:一是在开展立案监督工作时,对采取立案监督的案件是以批捕或公诉的标准来要求,从而导致立案监督案件少,导致一些应当进行立案监督案件没有进行监督,从而影响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侦查监督科关于对“十个问题”讨论的总结_0

侦查监督科关于对“十个问题”讨论的总结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根据我院的安排和部署,侦查监督科就杜松岩检察长在全市基层院检察长、政治处主任(科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班上所讲到的十个问题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并结合实际进行对照查摆,现将对十个问题的讨论情况总结如下:1、关于依法办案、职权法定意识淡薄问题侦查监督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审查批准逮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同时还有八大任务。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能够根据职责的分工,严格依法办案,在法律所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事,没有超越职权,不依法办案的情况,没有乱作为的现象。
但就法律所规定的职权看,我们有些工作做的还不到位,没能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个别违法情况不能及时发现,监督力度还不够,重配合,轻监督的思想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没有全面的发挥出来。
2、关于法律面关人人平等意识差,特权思想严重的问题每名干警都能够时刻牢记自已是一名人民的检察官,同普通的老百姓一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检察官也没有超越法律的任何特权,法律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没有贫富之分,没有职位之分,没有级别之分。
能够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关于执法为民意识淡薄的问题我们深知做为检察官,其职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我们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充分体现出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
但是,从党和人民对我们的要求看,我们所做的工作与他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比如,对待来访的群众,个别时候有急躁情绪,当来访的人不理解我们的决定,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或者说一些不讲道理的话,有时控制不住情绪,总想我们所做的结论是正确的,你当事人的要求是无理的。
因此,与当事人理论,缺乏耐心细致的工作。
其实,有些群众不是轻易就到检察机关来的,他们即然来到检察机关,就说明他们有难处找你,寻求你的帮助,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对待这些求助群众,而是冷漠、麻木,就会及大的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检察机关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就会降低,也就谈不上为人民执法。
侦查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侦查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思考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侦查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思考人民检察院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刑事诉讼中的侦查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近年来,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惩罚犯罪、维护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防止侦查权的滥用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但是我国现行侦查监督在立法、司法等方面尚未完善,笔者就我国侦查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完善的方案。
一、侦查监督的概念及内容(一)侦查监督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6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13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出检察人员参加。
”以上规定过于笼统,在司法实践中侦查监督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
笔者认为,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
这里的侦查活动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局、监狱、军队保卫部门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
(二)侦查监督的内容1、刑事立案监督。
刑事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主体的立案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具体是指检察机关认为侦查机关和侦查部门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以及侦查机关对不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立案侦查活动所进行的审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具有对刑事立案活动的监督权。
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侦查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是否应该立案进行监督,要求侦查机关准确、及时的查明案件事实,使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得以及时立案,使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得到正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