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思考教学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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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已经有接近30年的历史了,大规模的信息化建设实践也有10多年了。在这30年里,税务信息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到如今,任何税收工作、每一个税收环节都离不来信息化的应用。

但是面对科技的飞速发展、经济形势的复杂变化、社会需求的日益丰富,我们发现税收信息化建设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越来越阻碍税收信息化建设科学持续发展。在这样的新形势下,我们最需要的不是不畏困难奋勇向前,而是放慢脚步认真思考总结,找准方向,积蓄再次快速有力出击的能量。

其实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问题已经谈了很久谈了很多,但一直没有有效的改观,笔者认为大多数问题都只触及表象。现就自身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汇总概括为三点建议。

一、加快制定科学发展的信息化建设的体系标准,明确发展目标。

从上层看,税务总局在信息化建设初期就分别开发了多种应用系统,光涉税软件就有防伪税控软件、CTAIS、出口退税系统、车购税系统等由于各系统之间信息互不衔接,使得操作中存在一些单项系统无法覆盖的业务,这些业务往往成为监控的盲点或者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

从基层看,目前税务部门的硬件配置日益现代化,但设备和信息的利用程度与使用效益却很低。一些基层税务部门计算机的应用水平仅停留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及税收会计核算等初级阶段,仅限于微机录入、输出、开票等浅表层次。部分业务能力较强的能简单应用一些查询功能,可以对系统中的基本信息进行单一的查询,但未能对相关数据进行整合、应用以及分析。目前很多基层单位意识到了这一点,纷纷开发出了相关的数据分析或者数据整合应用系统。但由于这些系统是自行开发或编制,所以存在着标准不统一,口径不一致的情况,因而数据分析报告的比较性不强。

从整体看,税收信息化建设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专业管理软件往往由具体负责的业务的部门推行,部门之间由于缺乏必要的联系,各应用软件开发存在业务重复,开发平台和使用的数据库不一致,所形成的数据信息模式,相互之间不能兼容,严重影响了数据的同一性和正确性,致使基层工作效率大打折扣。部门之间信息联网、数据共享滞还局限于税务系统内部,工商、海关、金融、财政等

相关部门都有各自的应用软件,都有很多宝贵的信息资料和数据,由于缺乏大环境的共享制度,形成了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数据独占,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制约税收信息化效能的发挥,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程度困难重重。

造成信息系统林立、标准不一,数据共享难上加难的局面,正是缺乏自上而下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体系标准,。

总局也意识到问题所在,2007年启动建设金税三期工程,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布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建立基于全国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计算机网络,总局和省一级税务局集中处理信息,覆盖所有税种、税收工作重要环节、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包括征收管理、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系统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但是,该项目从2005年立项,2007年正式启动以来,仍未进入大规模的试点。笔者认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标准是首先需要明确发展目标和统一理论体系标准,用最新的技术来代表发展目标,用技术体系来规划建设体系是没有远见的,终将成为下一个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各地税收征管情况不同,以一个业务平台短期内统一全国的税收信息化平台,历史证明也是不现实的。金税工程三期应该先从理论体系入手,应明确信息化建设是税收业务的依托,也是税收业务信息化发展的引领,应明确各级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标准,赋予各级信息化建设实施部门税收业务信息化的指导规划地位,明确各级信息化建设工程的规范,甚至明确数据命名数据接口等基础规范等等。有了这样的理论规范体系,不仅能够最大程度有效整合资源,利用资源,更能完善各级系统数据共享,最终能够顺利过渡到金税三期工程实施阶段。

二、加快制定可协调持续发展的总体规划

1、规划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和税收管理制度发展的失衡

税收信息化建设中注重工程建设,忽视数据管理。税收管理系统内有些信息数据滞后,对业务数据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正确性,对数据应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数据是一种具有极高利用价值的资源,从而导致综合征管软件运行中产生大量垃圾数据。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税收管理与税收信息化程度不相

适应。多年来,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始终没有跳出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即把税收信息化视为征管改革的根本和惟一的出路。这种认识上的误区是与税收信息化管理目标不明确相联系的。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在推进税收信息化过程中,孤立地单纯地强调应用技术手段,忽视了改革和创新管理体制;强调以技术设备的配置为主体,忽视了以税收管理的优化为支撑点,期望税收信息化破解征管实践中的所有难题。结果不少地方的税收信息化建立在税收管理体制落后、低效的架构上,使高技术与低效益并存,高投入与低产出共生,税收成本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不断攀升。事实证明,税收信息化管理应以科学、严密的税收管理为基础,税收管理必须以服务为导向,遵循信息技术规律,立足为纳税人服务,对税收业务和工作规程进行重组和优化,建立符合信息技术要求的、统一规范的业务规程、流程,努力使管理标准化;税务部门内部组织设计必须具有弹性和适应性,应建立一种具有高度灵敏度和回应力的税务行政组织,减少内部管理的层次和环节,改变内部集权结构,向下级授予权能,使其承担责任;决策程序必须优化和改进,构建从人治到法治的管理环境。

2、规划信息化建设的科学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不能把思想仍局限在认为信息化就是“手工操作向计算机处理转变”、搞税收信息化“就是搭好架子、配好人员、购置微机”,应认识到信息化建设是建立科学的、相互制约的现代化征管运行机制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征管高效能、高质量的重要手段。

其次各级信息规划部门应避免信息化建设中一味追求新技术或高端设备的激进思想。应统一规划,以成熟安全稳定、易用易维护、具有技术支持服务保障为前提进行建设。

为了信息化建设的资源科学利用和可持续性发展,笔者建议各级信息规划部门能够规划好硬件定时更替规划。

硬件设备定时更替规划是指硬件在使用一定时期后,在其仍具有最佳二手交易价值时,在不泄露安全信息的前提进行设备置换以换取更新性能更佳的硬件设备。我们现在的硬件设备使用基本是走的报废制度,也就是设备最终归宿只有报废一条,往往那些价值百万的设备在短短7,8年间就成为一文不值的老旧设备。以笔者工作经验发现,设备在使用1年后可以达到最佳二手交易价值,2年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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