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县文职人员年度考核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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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县文职人员年度考核方案范文2020县文职人员年度考核方案为做好2020年度县各单位文职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依据各年度招录文职人员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年度考核方案。一、考核对象及时间(一)考核对象:县各单位文职人员。(二)考核时间:2020年9月22日-9月30日。二、考核内容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合同制人员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合同制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工作职责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业务知识更新、工作创新等情况。勤,主要考核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的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从业及遵章守纪方面情况。三、考核标准用人单位要围绕考核内容,分别制定符合岗位实际需要、明确具体的年度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四个等次考核结果的基本标准: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

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基本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较熟悉,工作态度端正,基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四、考核方法县文职人员年度考核实行用人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一般采取个人总结、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由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内部评议主要通过部门内部人员的评价,了解合同制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填写测评表等方式进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主要通过服务对象的评价,了解各单位文职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一般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约谈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对个人总结、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客观公正地对各单位文职人员作出评价。五、考核程序1.由人社局牵头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各单位派专人负责;2.被考核人填写《县文职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3.考核小组综合评价被考核人的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4.考核小组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提出考核结果等次

建议。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2.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再留用;3.凡查实有以下行为对象的,一律评为不合格。(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并未提交辞职申请的;(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5)升学、服兵役、移居国(境)外的;(6)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7)其它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七、工作要求 1.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考核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作,形成客观的考核结论和鉴定意见,为县文职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提供真实的考核结果;2.规范操作程序,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实施步骤,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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