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设备调试作业指导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设备调试作业指导书
调试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阐述了船舶建造过程中机电调试的作业要求,旨在确保船舶设备调试的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建造船舶所有机电设备及其相关联的管道、附件、电缆、仪表等的调试。
3、定义
3.1.1 调试:指对船舶机电设备通电运转,并对其各项特性进行调整,满足相应规范的要求。
3.1.2 密性:对全船各密封舱室或系统管道内充注气、油或水,达到规定压力要求后,检查密封程度使整个舱室或系统无渗漏现象,达到相应规范的要求。
4、职责
4.1船研所负责编制试验大纲,及时对试验结果的数据处理。
4.2船舶工程部负责编制调度计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4.3大型机电设备、进口设备的调试由服务工程师负责现场指导,船舶工程部及相关工区在其指导下实施。
4.4检验科负责全过程的跟踪调试,并进行验证。
4.5检验科负责将所有试验和调试后的项目交给船东(代表)和船检最终验证认可。
5、实施
5.1 调试前应检查下列工作是否具备试验条件,并进行完善。
5.1.1 各油舱、水舱(箱、柜等)的清洗达标,包括与之相连的各报警装置,液位显示装置等的完善工作,由涂装工区、电装工区及机装工区按《管道、油舱柜清洗作业指导书》(NCS-WP-7.5-18)实施。
5.1.2 与设备相关联的各种管系的系统完整性、密性试验、滑油管系的串油清洁交验工作,机装工区按《滑油、液压管道串洗作业指导书》(NCS-WP-7.5-14)实施。
5.1.3 电缆敷设、切割复线及电缆包扎完善等工作,由电装工区按《船舶电缆敷设作业指导书》(NCS-WP-7.5-16)实施。
5.2 基本调度程序
5.2.1 船舶常规设备的调试程序
箱柜模拟报警、空压机组(含应急空压机)、油水驳运、输送、泠却泵组→发电机组(含
其它泵组试航
锅炉主
分油机组机废气锅炉
应急发电机)→主机供油单元制淡装置
舵机阴阳极保护
甲板机械
其它设备
5.2.2 由于主机、舱机、锚机通导等设备在码头系泊调试过程中无法全面考核,只能在航行试验时作性能试验,故在码头系泊试验时,将这类设备按系泊试验大纲要求调试到最佳状态,过程中对其继续调试。
5.3 调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3.1 机装工区、电装工区在机电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备的使用说明及《系泊试验大纲》进行调试。
5.3.2 主机及大型起吊设备在调试前和在调试过程中,安全管理科必须对船舶的系缆情况重新布置和现场监控,保障船舶壳体不受剧烈碰撞,在稳定状态下进行调试。
5.3.3 调试过程中,须确保设备和人身的安全。安全管理科及各工区安全员负责现场监控和管理。
5.4 调试与交验
5.4.1 所有机电设备的调试与项目交验详见《系泊试验指导书》(NCS-WP-8.2-06)。
5.4.2 船舶工程部组织服务工程师及相关工区进行调试、自检、互检,合格后交检验科验证;检验科验证后,向船东(代表)、船检提交并做好各项记录。
5.4.3 检验科对整个调试过程进行跟踪检验,对调试交验情况及时反馈给船舶工程部及相关部门。船舶工程部对调试遗留问题另行组织完善。
5.4.4 由服务工程师负责指导调试的设备,机装工区、电装工区组织人员在指导下进行调试。调试结果经检验科、船东(代表)、船检验收后,船舶工程部负责签验服务报告及备忘录并保存。
5.5 特殊电制设备的调试
5.5.1 对交直流电源两用的设备,原则上用直流电源调试,交验时用船用发电机组供电交验。
5.5.2 对需频率为60HZ电源调试的设备,用本厂自发电调试交验;对需频率50HZ电源调试的设备,在测得本厂岸电电压符合供电质量要求时,方可调试交验,否则,用船用发电机组供电调试交验。
5.5.3 特殊电源设备准备由电装工区、动力设备科负责实施。
5.6 航行试验中的设备调试
5.6.1 对需要在航行试验过程验证的机电设备调试工作,由航行试验指挥组组织,调试组(含服务工程师)按试验大纲要求实施。检验科负责组织验收并提交给船东(代表)、船检认可。
5.6.2 船舶航行试验的具体实施内容和方法详见《航行试验指导书》(NCS-WP-8.2-08)。
6、记录
检验科对船舶设备调试负责验证并记录;《设备处理意见》(NCS-WP-7.5-20-R01)由服务工程师调试交验完毕,船舶工程部、供应科各自保存,质量记录控制办法按《记录控制程序》(NCS-QP-4.2-04)规定执行。
7、发放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发至:公司经理层、管理者代表、船研所、船舶工程部、检验科、经营供应部、经营科、供应科、安全管理科、设备管理科、质量管理科、机装工区、电装工区、内审员。
8、引用文件
《系泊试验指导书》(NCS-WP-8.2-06)
《航行试验指导书》(NCS-WP-8.2-08)
《管道、油舱(柜)清洗作业指导书》(NCS-WP-7.5-18)
《滑油、液压管道串洗作业指导书》(NCS-WP-7.5-14)
《船舶电缆敷设作业指导书》(NCS-WP-7.5-16)
9、附录
附录一《设备调试处理意见》(NCS-WP-7.5-20-R01)
附录一格式编号:NCS-WP-7.5-20-R01
设备调试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