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工程专业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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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道大学土木工程学科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14 授予工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身心健康。

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在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具有严谨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交流能力。

3.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二、研究方向

本培养方案适用于土木工程一级学科下的各专业方向。主要研究方向及其内容如下:

1.工程结构安全监测与灾变控制

主要针对野外恶劣环境条件下工程结构长期实时监测、实时诊断和预测预报、灾变理论与控制等关键科学技术问题,进行结构健康监测与诊断评估理论、健康监测系统研究与设计、结构健康监测信息处理、工程结构灾变理论与控制研究,结构健康监测与安全评估体系的构建等方面的研究。

2.隧道围岩稳定性理论及控制技术

主要研究围岩与支护结构体系相互作用机理,高地应力和地下水对围岩稳定性的影响机理;高地应力、软弱围岩隧道支护设计原理和方法等围岩稳定性理论;隧道体系空间极限位移、位移速率与形态规律,隧道体系稳定性位移评价方法;隧道施工过程力学与隧道体系位移控制安全施工技术;隧道结构耐久性及运营安全风险控制理论等。

3.地基变形控制与特殊土路基

主要研究高速铁路、重载铁路及多年冻土路基的变形控制与稳定性

控制机理和技术,研究沉降变形的计算方法、监测手段和信息化控制技术;揭示冻土路基温度场的季节变化及长期演化规律,研究开发多年冻土的保护技术、季节性冻土的冻胀融沉防控技术。

4.结构力学行为与状态评估

主要研究混凝土结构的界面断裂及少筋混凝土构件的断裂损伤机理、建筑钢结构中半刚性节点的受力性能和减震耗能机理、钢桥栓焊连接细节的疲劳损伤机理、既有钢桥的状态评估,及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的受力性能和工作机理。

5.随机激励下大型结构动力响应与控制

以长大桥梁、高层建筑、大跨空间结构等大型工程为研究对象,针对其风荷载和地震荷载以及引起的结构振动和振动控制措施等问题,通过风洞试验、地震台试验和相关的数值分析方法,研究风灾害和地震灾害发生的机理、结构优化设计和预防控制措施,达到维护桥梁和结构安全、防止结构破坏的目的。研究内容包括:桥梁的风荷载与振动控制、结构的风荷载和风致雪荷载的分布、桥梁的地震反应和减振措施等。

6.岩土体损伤演化及地质灾害防控

岩土体受开挖影响的损伤演化机理是长大隧道安全施工、地质资源优化高效开采以及相关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科学问题。本学科方向结合国家重大工程需求,主要研究岩石开挖损伤演化机制、锚杆锚固质量高精度智能监测与岩土体稳定性预测、复杂地质条件隧道地质超前预报与灾害防治以及尾矿库渗流稳定性控制等问题。

三、培养方式及学制年限

博士生的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制或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博士生的培养应以科学研究为主,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可以相互交叉,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申请答辩之前应修满所要求的学分。

博士生基础学制4年。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为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5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为非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博士生课程设置分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大类,学位课分公共课、基础理论和专业学位课,非学位课分必修环节和选修课。

博士生在校期间应修最低学分为13学分,具体学分要求情况如下:1.学位课(8学分)

(1)公共课(4学分)

(2)基础理论和专业学位课:不少于4学分。

2.非学位课(5分)

(1)必修环节(4学分)

(2)选修课(1分)

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五、课程考核方式

分为考试课和考查课两种。(学位课一般应为考试课)

1.考试课由试卷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作为试卷上的单独一道大题,不超过50%。考试可采取闭卷或开卷两种形式,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开卷考试只限携带课堂笔记和教材,不允许携带各种打印、复印资料。

2.考查课不组织考试,学生提交考核报告或结课论文,并由任课老师结合平时表现给出百分制成绩。

六、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

博士生学位论文的核心是体现知识创新,通过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的过程,也是申请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

1.论文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能够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反映作者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2.论文选题: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了解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发展动态,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论文题目,要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

3.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时间由导师根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一般应在第二学期末完成,最迟距申请答辩日期不少于两年。

博士生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导师组织相关学科3-5位专家(3位以上教授)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查。

开题后,由于特殊原因需更换选题的,须重新进行开题,或由博士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写明换题原因及新选题的具体内容,内容与开题报告的内容相同,报所在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4.学位论文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

5.学位论文预答辩:博士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

6.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博士生完成各培养环节、通过预答辩、并达到学校规定的研究成果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石家庄铁道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送审的规定》、《石家庄铁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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