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件检验规范
塑胶件检验规范
塑胶件通用检验规范一:目的:使塑胶件检验时有所依据二:范围: 本规范对所有塑胶产品都适用三:检视方法:1.照明:目视检测应依工厂的常态照明(500-800LUX)为宜.2.位置:将待检测物件置于检测者30-50CM之间,应以正面对检测者垂直于表面45º角进行检测. 四:枪壳检验要求1.颜色------根据业务下的产品需求单,和标准色板或客户确认的颜色样品进行比对,目视不允许有明显2.外观2-1:一般ABS塑胶产品表面不允许有明显黑点,缺料,料花,烧伤, 顶白,缩水,毛边,印痕等不良2-2:PA6+30%GF的塑胶产品表面不允许有跑纤,烧伤,缺料,露纤等不良2-3:包胶(TPE或PVC)产品表面不允许有气泡,起皮,脱皮,脱胶等不良2-4:喷银漆产品,表面可以有些轻微的黑点,顶白,混色,因可以遮盖住。
而缩水和气纹或跑纤等都无法盖住,反而会更明显,必须控制。
2-5:需软喷产品,表面可以有些轻微的缩水,气纹,因可以掩盖住一点,但是顶白,料花,混色,黑点无法盖住反而会更明显,必须控制。
3.组合------产品和工程提供的相关配件进行整机组合,锁紧螺丝,检测不允许有明显间隙及断差等不良4.功能------产品和相关配件组合,锁紧螺丝后,不允许有结构影响装配,并且每个零件不允许有任何干涉,检视组合间隙需均匀,不能有断差。
5.结构------根据工程最后一次送样的产品进行比对结构,或者根据客户提供的图纸进行结构比对,不允许有差异,检视重点部位结构(见图)5-1:组装电机处不允许有毛边,缺料等不良(易造成擦铁,噪音等不良)5-2:组装开关及拨叉处不允许有毛边,缺料,尺寸偏小等不良(易造成摩擦,有滞感,档位不清楚等不良)5-3:组装配件处,不允许有变形,缺料,毛边,顶针高出等不良,组合需松紧适当,不允许有太松,不能有明显间隙及断差。
例如:五:电器外壳系列检验要求1.外观:1-1:产品表面不允许有料花,缩水,缺料,混色等不良1-2:如侧面或两面需印刷的产品表面不允许有油污,指印,缩水等不良1-3:产品上盖螺丝柱盲孔不允许堵孔,变形,缺料,毛边,孔径需一致(易造成打螺丝时,容易打滑或打不到位)2.组合:2-1:电池包上下组合不允许有明显色差,断差,间隙等不良2-2:组合后的电池包和枪壳装配,检验无明显滞感,间隙,松紧适当。
塑胶件检验规范
3
耐醇性测试
用纯棉布蘸满无水酒精(浓度≥95%),包在专用的500g/cm2砝码头上,以40-60次/分钟的速度,20mm左右的行程,在样本表面来回擦试(一个来回为一次).
普通油漆触摸件60次、非触摸件40次循环产品表面无非常为合格(产品表面显现表层脱落、严重变色、裂缝、起皱、分离非常)。
RCA耐磨测仪及专用的纸带、拉力计
3.5检查面分类
A检查面
B检查面
C检查面
D检查面
定义
整机装配后,正常使用时,第一眼可看到的表面,如产品的正面
整机装配后,正常使用时,非直视区域但通过变换角度可看到的面,如产品的侧面/背面
整机装配后,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如取出电池后才能看到的表面
需拆开整机才能看到的面,此面一样不作检验
视察时间:每面检察3-5秒
视力要求:裸视或改重视力在1.0以上且无色盲
3.2检验根据:
有效的客户样板、图纸、有关技术文件。
3.3抽样方案:
按MIL-STD-105E的正常检验2级水平单次抽样方案
允收水准:CR=0 MA=0.40 MI=1.0
3.4检验仪器:
游标卡尺/表卡、塞尺、医用纯酒精(乙醇95%)、3M(600)胶纸、铅笔(中华牌)、百格刀、
MA
实物装配
3.10性能测试
NO
检验项目
实验方法
判定标准
抽检频次
1
附着力测试(表面处理表层)
用锋利刀片(刀锋角度为15°~30°)在测试样本表面划100个1mm×1mm小网格,每一条划线应深及油漆或电镀层的底层;再用3M胶纸牢牢粘住被测试小网络,并用橡皮擦用力擦拭胶带,以加大胶带与被测区域的接触面积及力度;用手抓住胶带一端,以90°角度迅速扯下胶纸,同一位置进行3次相同实验;
塑胶件抽样检验标准
塑胶件抽样检验标准1.0 目的:确定检验作业条件,确定抽样水准,明确检验方法,建立判定标准,以确保产品品质2.0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产品验证、生产组装所需塑胶制品的成品、部品及其表面的喷油、印刷。
3.0 检验条件:温度:23℃(+5,-5)相对湿度:60%(+15%,-10%)距离:人眼与产品表面的距离为300—350mm。
时间:检测量面和其它不超过8s;每件检查总时间不超过30s(除首件)。
位置:检视面与桌面成45°;上下左右转动15°照明:100W冷白荧光灯,电池表面500-- 550mm(照度达500~550Lux)。
4.0 应用文件:MIL-STD-105E II 抽样计划表(国家标准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工程图纸、工程样板。
5.0 检验标准:1、MIL-STD-105E II表(国家标准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AQL订定为CRI=0、MAJ=0.65 、MIN=1.5。
2、相关抽样标准或判定标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等做修正。
6.0 定义:6.1缺点分类:6.1.1 严重缺陷(CRI):可能对机器或装备的操作者造成伤害;潜在危险性的效应,会导致与安全有关的失效或不符合政府法规;影响机械或电气性能,产品在组装后或在客户使用时会发生重大品质事件的。
6.1.2 主要缺陷(MAJ):性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但不至于引起危险或不安全现象;导致最终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装配;客户很难接受或存在客户抱怨风险的。
6.1.3 次要缺陷(MIN):不满足规定的要求但不会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客户不易发现,发现后通过沟通能使客户接受的。
6.2塑胶品不良描述:6.2.1 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6.2.2 气纹: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
6.2.3 缩水:材料冷却收缩造成的表面下陷。
6.2.4 水纹:射胶时留在产品表面的水波浪的纹路。
注塑件外观通用检验规范-模板文件
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 版本 生效期 准备 审核 批准 1/121. 目的:预防生产使用时出现重大品质事故,保证生产能够正常进行,提高产品品质。
2. 范围:适用于注塑部件的检验判定。
3.4.检验条件及步骤:4.1 检验条件检验位置:被检验件应放在自己面前10cm ±1cm 处的检验桌面上检验背景:灰色(需丝印的透明件背景颜色为黑色和白色两种) 检验距离:35~50cm灯光:800~1200lux 白炽灯 检验时间:注:推荐检验时间,根据产品复杂程度调整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版本生效期准备审核批准2/124.2检验步骤5.注:不透明腕枕的正面(丝印面)为Ⅱ类表面,其他表面为Ⅲ类表面;透明腕枕的上盖和侧面(透明面)为Ⅱ类表面,其他表面为Ⅲ类表面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版本生效期准备审核批准3/126.检验表面的分类及可接受的非超标缺陷个数:7.抽样水准:按照GB/T2828逐批计数抽样标准执行,一般检验水平II, AQL: CR:0, MA:0.65, MI:2.5从每批来料中按照日期分别抽取相应数量产品进行检查。
8.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版本生效期准备审核批准4注:在缺陷定义中未定义的缺陷,请参照与之相近的缺陷来检验9.检验内容及标准:9.1 包装标识检查:①包装标识正确,需与实物相符,无混料,缺陷等级MA。
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版本生效期准备审核批准5/12②包装完好,外包装无破损,内包装无散落,缺陷等级MA。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规范
一类: 高精度喷涂制件;
二类:丝网印
3.3检验方法
3.3.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视力:具有正常视力 1.0---1.2视力和色感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 眼睛距离产品40-----50CM直视为准
观察时间:<10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B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6mm2个; ∮≤0.2mm4个, 两点间距大于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C面不明显影响
丝印:丝字样或图案到此为止
图形、字体应整齐、工整,
2
垂流
A、B、C面不允许有垂流
3
针孔
A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3mm2个;∮≤0.2mm点3个,两点间距大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关于塑件及喷涂件的外观A、 B、 C 、D面检验的方法:
不论手写板、电话机、手写笔都应分为外观的A、B、 C 、D面
A、B、C面划分图例:
√
√
√
√
√
√
表—1注 塑 件 检 验 标 准
序号
类别
缺陷
一类
二类
1
变形
100mm范围内不直度、不平度小于2mm(pp料另做要求)
同一类
2
缺料
在非外露面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缺料现象
8
喷花
A、B、C面不允许有喷花现象
D面:不影响使用
9
涂膜
应平整光滑,亮度符合要求
10
划伤
A面: 直经100mm内允许有0.1*5mm划伤1个;0.2*3mm2个两点间距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2个
通用塑胶件检验标准规范
任何方向,丝印偏移≤0.3mm
MI
对比菲林
21
丝印(镭射)字体模糊
丝印的字体模糊,不清晰
丝印字体
不允许
MA
目视
22
洁净度
N/A
A&B
不允许有不可擦拭的脏污及手印
MI
目视
3.9尺寸和配合度
序号
项目
接收标准
CR/MA/MI
检验方法
1
尺寸测量
符合图纸规格
MA
卡尺/投影仪
2
试装配合
配合离缝≤0.3mm,运动部位不允许有干涉或阻力.按键手感良好,按下可顺畅弹回
3.6检验步骤
3.6.1颜色核对:根据标准样板及色差限度样板进行核对检验
3.6.2结构、尺寸核对:根据产品图纸及标准样板进行核对检验
3.6.3试装配
3.6.4外观、包装要求的检验
3.6.5可靠性检验/试验
3.7缺陷代码对照表: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N
数目(个)
D
直径(mm)
L
长度(mm)
H
深度(mm)
W
宽度(mm)
MA
实物装配
3.10性能测试
NO
检验项目
试验方法
判断标准
抽检频次
1
附着力测试(表面处理表层)
用锋利刀片(刀锋角度为15°~30°)在测试样本表面划100个1mm×1mm小网格,每一条划线应深及油漆或电镀层的底层;再用3M胶纸牢牢粘住被测试小网络,并用橡皮擦用力擦拭胶带,以加大胶带与被测区域的接触面积及力度;用手抓住胶带一端,以90°角度迅速扯下胶纸,同一位置进行3次相同试验;
塑胶来料检验规范标准
能够更好的管控塑胶件来料的品质,使来料检验有章可循,确认来料品质满足生产要求。
合用于本公司所有塑胶产品的来料检验。
IQC 检验员按作业指导对塑胶件进行检验,并保证其准确性。
4.1 浅划痕:指没有明显刮手感觉,但 35cm 视距可见的线状凹痕。
4.2 深划痕:指有明显刮手感觉的线状凹痕。
4.3 缩水:塑料冷却时变形在表面形成的凹陷。
4.4 披锋:指在分型、滑块、镶件缝、顶针孔等处溢出的多余胶料。
4.5 水口高度:胶件外表面的水口,残存相对于其周边的凸出高度。
4.6 亏料:走料不足,使制件形状不完整。
4.7 边缘缺损:指构件的所有可见结构的边沿/棱角被损坏。
(含加工损伤)4.8 变形:指由于模具设计不合理、塑料类型不适当、注塑条件设定不适当、包装方式不当等造成制品与所需结构的偏差。
4.9 银纹:指胶件表面因受气体溢出干扰而形成的在光照下呈银色的泡点痕迹。
4.10 脱皮:指胶料表面起皮或者分层。
4.11 烧焦:指局部温度过高而燃烧,在表面留下的发黄或者碳化痕迹。
4.12 气纹:因气体干扰而使胶件表面形成的一种雾状发暗痕迹。
4.13 流纹:因冷料被挤入,在胶件表面形成的雾色或者亮色的波纹。
4.14 杂色点:指不可擦除的明显不同于要求色的点状混色、污点等;分黑点与不全黑点两类。
a.黑点:指黑色的杂色点。
b.不全黑点:非黑色的及不彻底是黑色的杂色点的总称。
4.15 脏污:指灰尘、油迹、污水等 35cm 可见的外来污染物。
4.15 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所造成的缝隙。
4.16 色差:来料与所签色板样品偏差超出允许值5.1 光照强度: 860-1300LU*。
5.2 目视距离:30-40CM5.3 目视角度:45 度5.4 目视时间:5 秒内6 .1 严重缺失: 对产品的使用者会会造成人身安全的缺点; (不允许有)对本公司来料检查中规格不符合要求。
6.2 主要缺失: 产品对机能动作组装有影响,影响生产工艺或者严重影响外观装饰的缺点.6 .3 次要缺失: 产品为缩水、银纹、料痕、色差等轻微影响外观装饰的缺点.按照 MIL-STD-105E Ⅱ抽样标准:A:严重缺陷(CR = 0)、B:重要缺陷(MAJ = 0.65)、C:轻微缺陷(MIN = 1.0)检验项目对送货单 / 报检单包标识装检验检验内容方式目测检查来料单上的规格型号与实物是否相符。
塑胶件检验标准
30-45cm对比样品目视不明显
√
丝印质量收货标准
1.
色差:不接受.
2.
丝印偏移:
判定:.0.3mm≤偏移≤0.35mm
√
3.
沙孔:产品表面有沙子般大小的小孔.
A面:大于1个,
√
B面:D≤0.3mm2大于1个
√
C面:D≤0.3mm2大于2个,两个间距≥2cm,
√
4.
漏油:产品漏出底材.
A面:大于1个
个周期物质循环.然后在25℃50%RH状态下取出试验样品,再在常温下恢复两小时一进行外观检验,并测
试百格测试.
判定:产品表面不出现异常,附着力≥4B则为合格:产品表面出现油膜有脱落、变色、裂痕、起皱、分离为异常.
√
3.
表面油漆硬度测试
测试方法
A
用4H铅以45度角力,5MM/秒的速度在油漆表面往返擦拭20次无异常.
B
用橡皮擦在表面擦拭往返20次无异常.
C
以1KG重力,40MM小平面在表面自然推动,以一个往返为1次,推动20次无异常.
√
4.
百格测试
测试方法
用百格刀在测试样本表面划100个1mm×1mm小网格,每一条划线应深及油漆的底层;用毛刷将测试区域
的碎片刷干净;用3M600号胶纸或等同胶纸牢牢粘住被测试区域,并用橡皮擦用力擦拭胶带,以加大胶带
与被测区域的接触面积及力度;静置30秒后,用手抓住胶带一端,以90度迅速撕下胶纸,同一位置进
行3次相同试验;
判定:外观不允许有剥落、裂痕、起皱分离等现象,剥落范围不大于被测面积的5%
√
5
高温测试所有塑胶件必须做高温测试
测试条件及方法:
65℃环境下将所测样品放置于恒温测试仪中,保持12小时.
塑胶件质量检验规范
塑胶件质量检验规范(ISO9001-2015)1.0外观检验标准缺点类别检验规范检验工具缺点类别CR MA MI杂点A面:不允许杂质卡√B面:面积≤0.25mm, 间距>20mm √C面:面积≤0.3mm, 间距>80mm √刮伤A面:不允许目视√擦伤磨伤A面:不允许杂质卡√B面:长≤0.2mm,宽≤0.2mm,间距>20mm,不超过两点√C面: 长≤5mm,宽≤0.2mm,间距>80mm,不超过两点√断差段差不得超过0.10mm,有明显刮手感不可接收限度样品√顶白拉白影响机构,组装者目视√A面:经喷漆可遮盖的轻微顶白(轻微缺点) √B,C面:轻微缺点√表面光泽表面光泽,深浅不均参考限度样品. 限度样品√咬花面允许轻微缺点或参考限度样品限度样品√包胶超出包胶面边缘<0.1 mm 目视√进胶点处理后不可高出周围平面目视,手感√扭曲变形限度<1.5mm(以不影响组装为原则) 平台厚薄规√色差相同光源下比对样品,无明显色差,目视不能确定则用色差仪对比色板△Σ<1目视,色差仪√毛边边缘上宽度<0.1mm. 手感,目√缺胶A,B面不允许有视卡尺√C面:不影响装配与功能者(如:骨位之类,高<0.5mm) √气纹A、 B面:不允许√C面:直径<0.25mm,间距>50mm,允许有两点. √缩水凹限A、 B面不允许、C面:直径<0.25mm,间距>50mm,允许有两点限度样品√裂痕裂开卡尺√水口裂痕长度<0.2mm √2.0尺寸检验:根据BOM清单、图纸、检验来料尺寸与我司要求一致3.0试装检验:根据来料实物与相应机型组装检查符合组装要求。
不可出现断差、缝隙、变形、过松、过紧等不良现象(7.0项8.0项均按特殊水平S-3抽样检验)。
4.0可靠性测试:4.1百格测试:在表面处理件上用刀片在表面平面点上划1*1MM距离百格用3M 胶垂直90°贴平把内部空气排出,迅速拉起表面不可有脱落,连续3次测试达到5B水平4.2 附着力测试:表面丝印字体上用3M胶垂直90°贴平把内部空气排出,迅速拉起表面不可有脱落,连续3次测试无脱落为OK。
塑胶类检验规范
√
往返/分钟,出现掉丝印或丝印退色现象 耐磨測試 对于喷涂件:
橡皮 法码
使用G1251橡皮,在喷涂件表面施加200克,
7 可靠性测试
磨擦100次(1次为1个往返),磨擦频率为 40-60个往返/分钟,现现掉漆或丝印退色现
√
象
将3M胶纸紧贴喷印件表面,并排除干净粘贴
面气泡,再将被测面沿垂直脱离胶纸方向迅
附着力测试 速拔离,在同一测试点重复5次,出现脱落或
3M胶纸
√
块状脱落(喷印面出现点状脱落不影响外观
可接受)
8 包装检验
防挤压
使用包装易造成表面出现压痕、掉漆、划伤 、划花现象
目视
√
6、记录文件
《IQC进料检验报告》
注意:游标卡尺在使用之前必须调零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目视
√
样品
√
段差
试装配后样机外壳部件之间出现缝隙且缝隙 ≥0.1mm
塞尺
√
缝隙
试装配后样机外壳部件之间出现缝隙且缝隙 ≥0.1mm,且缝隙均匀
塞尺
√
烧焦 出现烧焦变色现象
目视
√
流痕 塑胶表面痕迹较明显影响外观
目视
√
位置 印刷位置与样品不符
样品/目视
√
重影 印刷字样或图案分层或重叠
样品/目视
√
断字 印刷字样或图案中间断裂
√
粗细均匀度 印刷粗细大小不一或印刷字体与样品不一致
样品/目视
√
喇叭网 白点、溢胶、装配偏移,杂质
样品/目视
√
5
结构
尺寸 实配
尺寸与图纸不一致 组装困难或出现格外段差缝隙
游标卡尺/塞尺 试组装
塑胶件检验国家标准
塑胶件检验国家标准塑胶件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的材料,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产品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为了保障塑胶件的质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标准来规范塑胶件的检验方法和要求。
本文将对塑胶件检验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些标准。
首先,塑胶件的外观质量是其质量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国家标准对塑胶件的外观质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表面平整度、色泽一致性、气泡、热缩孔等方面的要求。
在进行外观检验时,应该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塑胶件外观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其次,塑胶件的尺寸和几何形状也是其质量的重要评定指标。
国家标准对塑胶件的尺寸公差、圆度、平行度、垂直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塑胶件在使用时能够与其他零部件配合良好,保证产品的整体质量。
在进行尺寸和几何形状检验时,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塑胶件的尺寸和几何形状符合标准要求。
此外,塑胶件的力学性能和物理性能也是其质量评定的重要指标。
国家标准对塑胶件的拉伸性能、冲击强度、硬度、燃烧性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塑胶件在使用时能够承受一定的力学和环境影响,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在进行力学性能和物理性能检验时,应该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塑胶件的力学性能和物理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总的来说,塑胶件检验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塑胶件的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应该深入学习和理解这些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和评定,以确保塑胶件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为产品的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塑胶件检验国家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标准意识和执行能力,推动我国塑胶件行业的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IQC 塑胶件检验标准
注:装配之后非拆卸不能见到的披锋不计外观缺陷,但因功能需要在使用时要打开的部位内部,按“底壳底面”标准接受披锋;目视为锯齿状或手感锋利的披锋不接受。
4.1.4亏料:外表不允许有35cm视距可见的亏料现象。
注:部件在组装后不可见的内部区域亏料,在不影响装配、功能、强度时可接受。
组合按键:指装配时成套使用或一台机里由多个同类键组合成套的键.
丝印位置:
a.借助参照线,整体偏斜≤0.2mm可接受;
b.个别字体图案、字组允许偏斜长度1/100,但正常视觉不应太明显。
c.水平方向平移应≤0.4mm,上下方平移应≤0.2mm;
d.带LCD窗口的镜片,丝印边线位置和偏斜应不影响LCD显示功能;
在厚度≧5mm玻璃板上可晃动间隙在0.3 mm以内
装配后配合缝局部间隙过大
间隙比理想情形增大0.3mm以内
间隙比理想情形增大0.2 mm以内
错位
错位小于0.3mm以内
错位小于0.2 mm以内
4.1.8脱皮、烧焦、银纹
类别
部位
接受标准
底、面壳
正面
按杂色点标准处置
侧面
按杂色点标准处置
底面
按杂色点标准处置
b.附着力测试:用12 mm美纹纸粘贴在塑料件表面,用橡皮擦压实(去除里面的空气),然后沿450方向快速拉起,共撕5次,喷油丝印未脱落为合格。
4.5检验使用仪器、工具及方法
4.5.1检验用仪器、工具:游标卡尺、色限度样板、电批、塞尺。
4.5.2外观:使用目测法,色限度样板
4.5.3结构尺寸:使用游标卡尺、塞尺进行量测
3.9银纹:指胶件表面因受气体溢出干扰而形成的在光照下呈银色的泡点痕迹。
塑胶件检验规范
以装配判Maj,不影响装配功能判Min。
3.胶件因托模、注塑、放置或其它原因造成产品变形、扭曲判Maj,因设计局限而造成
变形但不影响整体品质判Min。
4.啤件工程尺寸出现差异,超出允许偏差(据工程图纸)判Maj,其余判Min。
裕利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塑 胶 件检验规范
版本
A
编号
页次
1of3
抽样计划,采用MIL-STD-105E(Ⅱ) AQL:CR(0) Maj(0.65) Min(1.5)
定义:“CR”: A:产品存在安全性缺陷。B:产品粘附污染物,如蚊虫、苍蝇等昆虫。
“Maj”: A:产品无功能或丧失主要功能。 B:产品功能“INT”。 C:严重外观或结构缺陷。
1
页次
2of3
抽样计划,采用MIL-STD-105E(Ⅱ) AQL:CR(0) Maj(0.65) Min(1.5)
定义:“CR”: A:产品存在安全性缺陷。B:产品粘附污染物,如蚊虫、苍蝇等昆虫。
“Maj”: A:产品无功能或丧失主要功能。 B:产品功能“INT”。 C:严重外观或结构缺陷。
“Min”: A:产品丧失次要功能。B:轻微外观缺陷。C:其它方面的轻微缺陷但不会导致销售困难或抱怨。
“Min”: A:产品丧失次要功能。B:轻微外观缺陷。C:其它方面的轻微缺陷但不会导致销售困难或抱怨。
检 验 内 容
一、外观检验
1.塑胶件表面有黑点、杂色点,正面、上面(N≦2,D≦0.2mm),其它面(N≦4,D≦0.4mm),
按要求判定。
2.塑胶件装配后外露部分表面顶白、拉白,能明显看到判Maj,隐含不太明显判Min。
塑胶成型件检验规范
塑胶成型件检验规范1、目的规范塑料成型件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IQC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品质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塑胶产品检验。
3、职责3.1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3.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质量部主管协调处理。
3.3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质量工程师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4、抽样方案按照MIL-HKJ-888抽样检验计划执行,一般检查水平Ⅱ,AQL:MAJ=0.65 MIN=2.5。
5、相关检验标准5.1等级面划分标准A级面:装配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
B级面:不经常看到,但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看到。
C级面:一般看不到,但在装配过程中才能看到的面。
5.2检验条件a)光源要求:室内高效能日光灯两光源(照明度约1000流明)。
b)目测距离:A级面为300mm B等级面为500mm C等级面为1000mm。
5.3缺陷分类5.3.1致命缺陷:对使用者、携带者有危害,伤害性命或潜在不安全是我卫生性、环保性缺陷。
5.3.2严重缺陷:影响或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或功效。
5.3.3轻微缺陷:不影响产品的性能或功效,但对外观有一定影响。
5.4塑胶产品(含丝印产品)缺陷定义1)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2)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3)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
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
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塑胶类检验规范
版 序
共 10 页
塑胶类检查规范
QA-C-024
A
第 6 页
3.1注塑件外观检查原则
序号
缺陷项目
定义及规定
3.1.1
轻刮伤
指塑料件表面旳机械划伤,碰伤或擦伤等,目视不明显,长度在10mm如下,宽度0.2mm以内旳线状损伤或直径在0.3mm内旳点状损伤。
规定:A面容许一处,B、C面各面不超过两处,D面不考核。
3.1.21
堵孔
各面除散热孔外旳其他构造预留孔均不容许有堵塞;散热孔堵孔数:B面不能超过3个,C面不能超过3个,D面不能超过3个,各面总数不能超过6个。
3.1.22
气泡
由于气体作用在塑料件内部或表面上所形成旳泡状缺陷。
规定:A面直径不可超过0.2mm ,数量不能超过1个,B面直径不可超过0.3mm,数量不能超过2个,C.D面直径不可超过0.5mm,数量不能超过2个,A&B&C&D面总数量不能超过3个。
文献编号
版 序
共 10 页
塑胶类检查规范
QA-C-024
A
第 8 页
3.1.23
针孔
气泡在塑料件表面上受张力作用破裂后产生旳孔。
规定:A面直径不可超过0.1mm ,数量不能超过1个,B面直径不可超过0.2mm,数量不能超过2个,C.D面直径不可超过0.3mm,数量不能超过2个,A&B&C&D面总数量不能超过3个。
5)当以客户封样为准时,客户提出封样规定之前生产旳产品鉴定,应以我司旳认定封样为准。
6)非注塑固有缺陷按检查项目中所列旳原则鉴定。
7)外观构造轻微超过或不符合检查原则,鉴定为Mi. 类型缺陷。
8)外观构造严重超过或不符合检查原则,鉴定为Ma. 类型缺陷。
塑胶件检验规范
1.目的本标准的目的是对塑胶件机壳或其他塑料件进行鉴定,使注塑车间巡检、终检、来料检验有章可循,达到品质控制的目的。
2.要求2.1所有来料产品均需用标签标识清楚产品名称、物料代码、计划单号、数量、生产日期等;2.2需对产品外观,尺寸、强度进行检测;2.3需进行实物装配检测。
3.适用范围本标准仅用于塑料件终检,巡检,来料检验的检测。
4.检测仪器5.封样,色板,色差仪、游标卡尺、塞尺、点规投影片。
6.检测方法5.1. 照明标准:目视检验时应将样品放置在冷白色日光灯火光照充足环境中。
5.2. 目视角度:目视眼光与所检产品平面应在45-90度间来回,裸视1.0以上(包含矫正)。
5.3. 目视位置:眼睛距离待检产品或组件在30-45cm间(大约一臂长)。
5.4. 检测速度:机壳:外观检查10cm2/s,内部结构检查5cm2/s,小制件约3秒钟左右。
5.6.检查面之区分:5.6.1.A面:指使用时为正面或前缘。
5.6.2.B面:指使用时为侧面部位。
5.6.3.C面:指使用时底部或后方,机器内部塑料件6. 品质水准及抽样水准品质水准:CRI:AQL=0; MAJ:AQL=5.0%; MIN:AQL=10%抽样水准:依MIL-STD-105E,单次抽样采用“ GENERAL INSPECTIONLEVELS”中第二档次,并且一个主缺点与两个次缺点相当。
7.名词定义凹痕:因撞击或压力造成的凹洞或变形。
刮伤:因硬物作用于表面,致使表面材料掉落或被取代,其长度大于其相对的深度与宽度。
斑点:明显附着于产品外部无法去除,与之间颜色存在色差。
欠注:材料注入(未填满)模中产生的注模不完整的现象。
缩痕:材料收缩不均匀造成的表面不连续,下陷或褶皱。
熔接痕:熔料在模腔中流动汇合性能较差从而形成间隙:组合件间之缝隙。
烧焦:由于熔体破裂或成型条件不当造成塑件表面出现糊斑或碳化现象。
顶白:制件在顶出过程中由于顶针位置设计不好或脱模不良造成制件产生残余应力而发白的现象。
塑胶件素材检验标准规范
目视
●
2、二次加工覆盖不住但长度≤2.00mm×1mm目视不可见
●
4、缩水
在成型冷却时,产品表层先冷却,内部或壁厚的部分后冷却固化,使得体积收缩时内外收缩速度不致,产品表层受到内部的拉伸形成的凹坑称缩水
1、产品表面缩水经二次加工后,可以覆盖或产品缩水依限度样品
任何部位断镶件或盲孔不允许
目视
●
17、脆弱
通常称强度不够,水口料生产的产品或有夹水线胶薄的部位易出现
对角45°折无断裂
目视
●
对角45°折断裂
●
文件制修订记录
NO
制/修订日期
修订编号
制/修订内容
版本
页次
1
2013-03-01
-
新制订
A0
2
2020-11-26
2020/11/26
新版全面升级
C0
核准
审核
制订
不良项目
定义
允收标准
检验方法及工具
等级划分
AC
CR
MA
MI
1、走胶不齐
又称充填不足或缺胶,熔融树脂在模腔内没有完全充满就冷却固化造成的制品残缺。
1、A/B面不允许
目视
●
2、C/D面依限度样品
●
2、批锋
又称毛刺,模具分型面上有树脂流失,并粘在注塑制品积边上的锐边称批锋
1、产品边缘披锋≤0.1mm不影响装配不影响外观
目视/卡尺
●
2、产品边缘披锋影响装配/影响外观有刮手感
●
3、夹水线
又称夹水纹,熔融树脂在模腔中流动,在树脂分流又结合的地方产生溶合的细线,造成熔合印迹(影响塑件的外观质量及力学性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XX/ZC-QM-11 版本:A1 发布日期:20XX年XX月XX日
1 目的
为判断某批送检产品的塑胶件是否合格,决定是否接收该批产品,以确保进货产品质量一致性水平,提高后道生产工序直通率。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本标准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无客户特殊要求的所有塑胶件(包括但不局限于XXXX、XXXX、XXXX,XXXX、XXXX上面的塑胶件等)外观检验。
如果某个产品客户对外观有特殊要求,则该产品以客户提供的外观标准进行检验和验收。
使用本标准对某一缺陷判定有歧异或出现本标准中未定义的缺陷种类时,由XXXX科技有限公司结构件工程师和QE仲裁判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母体:指一批产品包含的基本单位数量,以N表示。
3.2 抽样:指从母体中取出一部分个体的过程。
3.3 样本:指从母体中抽样的,用以检验、测试及判断母体质量的一部分基本单位。
3.4 样本大小:指样本中包含的基本单位数量,以n表示。
3.5 AQL:指合格质量水平,也可理解为可接受的批质量水平。
3.6 Ac:指合格判定数。
3.7 Re:指不合格判定数。
3.8 第I类错误风险:指把合格的批错判为不合格批,从而使供方受损,以α表示。
3.9 第II类错误风险:指把不合格的批错判为合格批,从而使需方受损,以β表示。
4.0 表面等级划分
A级面:在最终使用状态下,客户经常能够看到的表面为A级面。
举例:XX的前面。
B级面:在最终使用状态下,客户偶尔能够看到的表面为B级面。
比如:XXXX表面,XXXX表面,XXXX的侧面等。
C级面:在最终使用状态下,客户移动或打开产品才能看到的表面称为C级面。
比如:XXXX的内部,XXXX的底面等等。
注释:
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被掩盖,则以被掩盖后的表面来定义;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有可能被掩盖也有可能不被掩盖,则按照不掩盖的表面来定义。
5 检验条件
5.1 光源
要求在自然光或光照度为5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检验,比如40W日光灯。
要求光源位于被检查表面正上方45°范围内,且距离被检查表面的直线距离为500mm(图
1)。
图1
5.2 检验员
检验员位于被检查的正面,视线于被检查面呈45度~90度角进行检验,要求检验员的
视力或矫正视力应不低于1.0。
检验时不能使用放大镜。
图2 5.3 检验时间、距离
6 判定总则
6.1可接收的缺陷不能影响结构件的装配和使用功能或给后续的使用带来潜在隐患,否则
仍判不合格。
6.2本规范缺陷允收表规定的是在结构件表面直径100mm圆内各类缺陷的允收标准,如某
一缺陷特征超出
此规定面积,则不合格;如果同一个表面的缺陷间距>100mm,则按另一个区域计算。
6.3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多,即在直径100mm的圆内,实际缺陷数量不能超
过缺陷允收表规
定的缺陷数量N。
6.4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大,即实际测量结果不能大于缺陷允收表的要求。
对于可累积计算
的缺陷如长度L和面积S等,记录累积值(L=L1+L2+…Ln,S=S1+S2+…Sn)与缺陷允收表比较。
对
无法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高度H,宽度W,直径D等,记录最大的测量值与缺陷允收表比较。
6.5如果设计造成了外观标准允收表中某一项目数值,则:
a、图纸标注有公差要求时,以图纸公差允收。
b、图纸未标注公差要求时,在本标准缺陷允收值基础上增加设计基准尺寸值作为最
终管控界线允收。
6.6本标准中涉及到的长度,宽度、粗细、高度、直径等的单位都是mm,面积的单位是mm2。
6.7缺陷允收表中的符号,如果没有特指,其含义如下:
N:代表缺陷数量;
L:代表缺陷长度;
W:代表缺陷宽度;
H:代表缺陷高度或深度;
D:代表缺陷直径;
S:代表缺陷面积。
缺陷允收表中关于缺陷的记录解释如图3所示:
图3
7 允收标准
7.1定义表
凹陷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在零件表面形成的局部凹陷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凸起表面局部凸起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凸起材料与零件表面材料相同。
颗粒属于凸起的一种。
异物由于灰尘、夹杂物、污物等影响,在零件表面形成与零件表面不同材质的不可去除物质,如砂粒、铁屑等。
污迹由于不干净导致表面有可以擦拭掉的脏污,如灰尘、油污等。
水纹
塑胶成形时,熔体流动产生的可见条纹。
缩水
因不均匀的材料收缩,造成塑胶零件表面出现漩涡、凹坑等不平整的缺陷。
气泡
指塑胶件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空气泡。
雾状透明塑胶表面上的模糊、不清晰、不光亮的现象。
融接痕/
线
塑胶零件成型时,熔融塑胶材料流动结合的地方,形成的线状痕迹。
披锋/飞
边/毛刺
沿分模线在零件表面形成的可观察到的线状痕迹或多余材料。
刀刮痕
去除塑胶零件的批锋或浇口痕(去除浇口后的残留物)时而留下的刮刀痕迹。
脱模刮花由于零件高度太高、拔模角度太小、模温不够高或模具设计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塑胶零件在脱模过程中与模具表面刮擦而被拉伤产生的缺陷。
烧灼痕注塑时,在充填末端,由于气体无法及时排出,造成局部温度升高而在塑胶零件表面形成的棕色印迹或条痕。
加玻纤的塑胶材料注塑时容易被烧焦,通过调机或排气镶件可以尽量规避。
充填不足注塑塑胶零件时,由于材料填充不足造成的缺陷。
色差同一零件表面颜色不一致,或零件表面颜色与色板不一致。
异色点与零件外表颜色不同的点状杂色。
模具印在注塑成型过程中,由模具顶针或斜销等结构在零件表面形成的痕迹。
7.2 缺陷允收标准
塑胶件缺陷允收标准主要适用于塑胶零件在搬运、操作等过程中造成的缺陷损伤的允收,当塑胶件有签样时,水纹、缩水、融接痕、应力痕、脱模刮花、烧灼痕、分模线、模具印、充填不足等可通过模具控制的缺陷以塑胶签样首件认定报告为依据允收。
拟制/日期: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