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诊所卫生监督档案
卫生监督个体诊所监督检查小结
卫生监督个体诊所监督检查小结一、诊所资质与人员管理本次监督检查中,我们对诊所的资质和人员管理进行了严格的审查。
检查结果显示,该诊所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与实际开展的诊疗活动相符。
在人员管理方面,诊所建立并完善了人员档案,包括医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件、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
二、药品与医疗设备管理在药品与医疗设备管理方面,我们重点检查了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以及医疗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校准情况。
检查结果显示,诊所建立了药品和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能按要求对药品和医疗设备进行规范管理,未发现违规行为。
三、诊疗过程与服务质量在诊疗过程与服务质量方面,我们重点关注了诊疗行为的规范性、诊疗质量的可靠性以及患者的安全与健康。
检查结果显示,诊所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开展工作,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对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措施及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告知详细全面,整体服务质量良好。
四、感染控制与医疗废物处理在感染控制与医疗废物处理方面,我们重点检查了诊所的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检查结果显示,诊所建立了完善的感染控制和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能按要求对诊疗场所、医疗器械等进行消毒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规范,未发现违规行为。
五、卫生环境与消毒管理在卫生环境与消毒管理方面,我们重点检查了诊所的环境卫生状况以及消毒灭菌设施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检查结果显示,诊所内部环境整洁卫生,符合相关规定。
消毒灭菌设施设备配置齐全,使用规范,能确保消毒灭菌质量。
六、传染病防治与报告制度在传染病防治与报告制度方面,我们重点检查了诊所的传染病防治措施以及疫情报告制度。
检查结果显示,诊所建立了完善的传染病防治和报告制度,能按要求对传染病进行监测、报告和处理,有效防止传染病传播。
七、卫生监督意见与整改措施在本次监督检查中,我们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卫生监督意见,要求诊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卫生监督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规范卫生监督工作,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以保证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延续性发展,有必要制定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
以下为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对卫生监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档案进行有效、安全、合规管理的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卫生监督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依法行政。
二、基本原则1. 责任明确制定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的责任明确,并各负其责。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按照规定履行档案管理职责,真实记录相关信息,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规范操作所有相关人员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严格遵守,防止出现疏漏和错误。
3. 信息安全卫生监督档案包含大量敏感信息和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必须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加强信息保护意识,严禁泄露、篡改或滥用档案信息。
4. 法律合规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操作,并及时更新档案管理制度以适应法规的变化。
三、档案归档管理1. 档案收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收集卫生监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档案。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将档案整理归类、统一编号并登记入册,确保每一个档案都有相应的出处和流转记录。
2. 档案保存卫生监督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和保存。
备份的数据要存放在安全的存储设备中,避免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档案保存时间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定,并及时清理和销毁过期的档案。
3. 档案查询和借阅有权部门和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查询和借阅卫生监督档案。
查询和借阅的人员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查询和借阅的档案要进行记录,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流转的可追溯性。
四、档案整理和编目1. 档案整理卫生监督档案应按照一定的规则和要求进行整理,保证档案的有序性和易查性。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1.维护卫生监督工作的持续性。
通过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对卫生监督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行为进行记录和备份,以保证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制度性,避免因人而异、缺乏依据的问题。
2.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效能。
卫生监督档案是存储了大量关于卫生监督对象的信息,这些信息是卫生监督工作的基础和依据。
通过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效率,更好地进行监督工作。
3.保障卫生监督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建立完善的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可以确保监督行为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档案可以记录卫生监督人员的操作过程和结果,以及卫生监督对象的违规行为和整改情况,保证卫生监督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1.档案的采集和整理。
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采集、整理和归档流程,将卫生监督过程中所有的相关材料和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类,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保管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存储和适时利用。
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管理规范进行分类归档,并且制定相应的查阅和使用权限,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
3.档案的更新和补充。
卫生监督档案应该及时更新和补充,确保档案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当监督对象的情况发生变化或者卫生监督工作有新的进展时,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录并更新到档案中。
4.档案的销毁和归档。
卫生监督档案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进行销毁或者归档。
已归档的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管理规范进行保存和利用,已销毁的档案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进行销毁处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利用价值。
综上所述,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证卫生监督工作的连续性、提高效能以及保障公正透明有重要意义。
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并充分发挥档案的存储和利用价值,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潍坊市个体诊所规章制度
潍坊市个体诊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体诊所管理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保护民众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潍坊市个体诊所规章制度适用于潍坊市范围内的个体诊所。
个体诊所指个人或者团体以开办医务室、医务室、药品经营场所等形式,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个体诊所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有关专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四条个体诊所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证照,进行医疗服务经营活动。
第五条个体诊所应当设立医疗管理部门或者医务人员,负责医疗服务的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患者的医疗档案,定期进行更新、整理。
第七条个体诊所应当加强医疗器械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医疗器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八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监测,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医疗事故,做好医疗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十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患者投诉处理制度,接受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患者的投诉问题。
第三章医疗行为第十一条个体诊所的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保守患者的隐私和医疗秘密,正确进行医疗诊疗。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的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权利,确保患者获得及时、准确、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三条个体诊所的医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有违法行为或者违规行为,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第十四条个体诊所的医务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医疗知识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的医务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发现医疗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做好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
第十七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危机管理制度,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维护医疗安全和社会稳定。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是指建立和实施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的规范和程序。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性、专业性和连续性,保障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监管效果的持续改进。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档案管理的原则:明确卫生监督档案管理过程中的原则,如法律性、现代性、规范性、完整性、及时性等。
2. 档案管理的组织和责任:明确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和职责分工。
3. 档案的建立和归档:规定卫生监督档案的建立方式和标准,包括各类档案的建立、更新和归档等。
4. 档案的保存和利用:制定卫生监督档案的保存期限和方式,并规定档案的利用和借阅程序。
5. 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明确卫生监督档案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档案的存储、传输和销毁等方面。
6. 档案的审计和评估:制定卫生监督档案的审计和评估制度,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7. 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推进卫生监督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便利性。
通过建立和实施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卫生监督工作的程序和操作,提高监督效果和监管水平,同时也能够为做好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和全面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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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个体诊所检查内容
【个体诊所检查内容】1、面积≥80平米,西医诊所设独立的诊室、配药室、输液室、药房、消毒室和卫生间2、输液、注射等皮肤消毒使用中效消毒剂(碘类消毒剂)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
3、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戊二醛等化学灭菌剂消毒10-45分钟,灭菌10小时4、医疗废物使用专用包装袋收集,黄色、聚乙烯塑料、印有警示标识,毁形、消毒浸泡处理分类收集5、无执业医在场不得开展诊疗,无护士不得输液。
6、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性病及其他诊疗项目活动(内科诊所开展清创缝合、换药)7、卫生部关于全科医疗科诊疗范围的批复(卫监秘〔2006〕487号)“基本医疗服务”8、小型医疗机构必须要有处方、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消毒灭菌登记本、一次性医疗用品购置使用登记本和一次性医疗用品毁型消毒处理登记本等医疗文书,并按要求填写。
9、西医诊所(含诊疗科目有中西结合诊所)、口腔诊所、企(事业)单位医务室内要设置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制度等11项制度和健康教育宣传栏医疗机构(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中医诊所、针灸推拿诊所内要设置中医师工作职责、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制度、中医诊所消毒制度、炮制煎药室工作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等5项制度和健康教育宣传栏。
18、(四)、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六)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七)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9、(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1500元下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5000-6000元【社区服务站检查内容】1、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扶手、防滑地面、坡道等)至少5张以上观察床3、抢救设备(心电图机、吸痰器、洗胃机、抢救流程图、血压计等)4、诊疗设备:(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阅片灯、急救包、出诊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等;)5、辅助设备:(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高压蒸汽消毒器等);6、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急诊(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设有B超、康复理疗、检验室、药房、消毒供应室、规划免疫接种室、健康教育室设有单独设置的妇女保健室、儿童保健室、计划生育指导室; 健康档案室、财务室等7、每万人口至少配备3名全科执业医师,3名注册护士8、注射、输液时应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三查:操作注射给药前查;操作注射给药中查;操作注射给药后查。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卫生监督协管是城市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卫生行业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卫生行业的规范运行和安全生产。
为了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以确保各项协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数据的准确记录。
本文旨在确定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为相关部门提供指导。
二、档案管理目的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卫生行业的安全、规范运行,加强对卫生行业的监管和监督。
具体目的如下:1. 提供有效的档案信息支持,为卫生监督协管决策、风险评估和事后追责提供依据。
2. 保证卫生行业从业人员、设施和设备的合规性,防止出现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
3. 促进卫生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持续改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档案管理内容1. 档案的设立和归档(1)依据卫生监督协管的职责和任务,设立相应的档案分类,包括从业人员档案、设施设备档案、协管部门档案等。
(2)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档案的归档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档案查阅和利用(1)建立档案查阅制度,明确档案查阅的权限和程序。
(2)提供合法、及时的档案查阅服务,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传递和使用。
3. 档案保管和保密(1)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严禁档案外借、遗失和损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3)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的档案,严格保密,依法处理。
4. 档案整理和更新(1)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和更新工作,淘汰过时和无用的档案,保持档案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及时更新档案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使用。
四、档案管理要求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来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合法、规范和有效。
2.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保密和道德规范。
3. 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4. 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效率。
个体诊所监督检查表(卫生执法文书三)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诊所卫生监督检查记录第页共页被检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检查机关: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检查地点: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后,在当事人的陪同下,依法对你单位检查发现:一、基本情况:(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效期至201年月日许可项目:(二)人员现有医务人员名,其中执业医师名(含中医名)、执业助理医师名(含中医名)、无资格人员名、护士名(其中取得资格名)(三)诊疗场所使用面积:㎡诊断室、药房、治疗室是否“三室”分设:中药柜设置是否规范:(四)有医疗设备台:上年度诊疗情况:上年度诊疗病人次/人,上年度业务收入: 元。
(五)目前开展的主要业务:二、执业情况检查(一)是否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年度是否校验:(三)在机构名称、执业地点、主要负责人变更是否进行变更登记:(四)是否存在未取资格人员独立执业:(五)门诊日志和处方1、门诊日志是否登记完整缺少: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主要症状初诊印象治疗方法儿童应有家长姓名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诊所卫生监督检查记录(续页)第页共页2、处方是否按照规定标准和格式印制: 是否按规定进行保存:3、是否存在乱用抗生素:上月处方共张,其中张出现三联抗生素4、是否存在门诊处方用药过多: 上月处方共张,其中张出现超过7味药5、是否存在输注液体:上月处方共张,其中张出现输注液体。
6、是否存在存放、使用过期失效药品:三、传染病防控与感染控制(一)传染病疫情1、是否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2、是否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3、传染病报告登记项目是否完整情况:4、传染病报告方式:5、有无传染病病例转诊记录(查门诊日志登记或病历、处方等原始记录):(二)医疗废物1、医疗废物处置方式:2、是否有医疗废物处置登记记录:3、是否按规定分类收集、包装医疗废物:4、医疗废物包装物、包装容器是否符合规定:5、治疗室是否安装有空固定消毒装置装置名称:是否按要求进行定时间消毒:有无消毒记并记录完整:治疗室卫生是否整洁:6、使用的消毒药剂: 消毒药剂是否在有效期内:7、是否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被监督单位当事人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时间:XX县卫生执监督大队制。
卫生监督--个体诊所检查内容
【个体诊所检查内容】1、面积≥80平米,西医诊所设独立的诊室、配药室、输液室、药房、消毒室和卫生间2、输液、注射等皮肤消毒使用中效消毒剂(碘类消毒剂)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
3、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戊二醛等化学灭菌剂消毒10-45分钟,灭菌10小时4、医疗废物使用专用包装袋收集,黄色、聚乙烯塑料、印有警示标识,毁形、消毒浸泡处理分类收集5、无执业医在场不得开展诊疗,无护士不得输液。
6、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性病及其他诊疗项目活动(内科诊所开展清创缝合、换药)7、卫生部关于全科医疗科诊疗范围的批复(卫监秘〔2006〕487号)“基本医疗服务”8、小型医疗机构必须要有处方、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消毒灭菌登记本、一次性医疗用品购置使用登记本和一次性医疗用品毁型消毒处理登记本等医疗文书,并按要求填写。
9、西医诊所(含诊疗科目有中西结合诊所)、口腔诊所、企(事业)单位医务室内要设置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制度等11项制度和健康教育宣传栏医疗机构(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中医诊所、针灸推拿诊所内要设置中医师工作职责、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制度、中医诊所消毒制度、炮制煎药室工作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等5项制度和健康教育宣传栏。
18、(四)、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六)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七)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9、(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1500元下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5000-6000元【社区服务站检查内容】1、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扶手、防滑地面、坡道等)至少5张以上观察床3、抢救设备(心电图机、吸痰器、洗胃机、抢救流程图、血压计等)4、诊疗设备:(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阅片灯、急救包、出诊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等;)5、辅助设备:(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高压蒸汽消毒器等);6、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急诊(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设有B超、康复理疗、检验室、药房、消毒供应室、规划免疫接种室、健康教育室设有单独设置的妇女保健室、儿童保健室、计划生育指导室; 健康档案室、财务室等7、每万人口至少配备3名全科执业医师,3名注册护士8、注射、输液时应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三查:操作注射给药前查;操作注射给药中查;操作注射给药后查。
2024年最新个体诊所规章制度
2024年最新个体诊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体诊所的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2024年设立的个体诊所,对于已经设立的个体诊所,应尽快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调整。
第三条个体诊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第四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质量。
第五条个体诊所应当重视医疗卫生安全,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医疗设施、器械的安全和卫生。
第六条个体诊所应当加强医疗信息管理,确保患者隐私安全,严守医疗机密。
第七条个体诊所应当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医务人员应当做到医德医风良好,不得违法违纪。
第八条个体诊所应当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健康事业做出贡献。
第二章个体诊所的规划和建设第九条个体诊所应当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建设规模应当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符合卫生部门的审批标准。
第十条个体诊所应当拥有符合卫生部门要求的医疗设备和器械,确保医疗服务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当设置符合规定的医疗急救设施,确保患者在急救情况下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抢救。
第三章个体诊所的经营管理第十三条个体诊所应当制定详细的收费标准,公示在诊所明显位置以供患者查阅,不得存在任何虚假欺诈行为。
第十四条个体诊所应当遵守医疗执业行为规范,不得擅自扩大医疗服务范围,不得散布虚假医疗信息。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患者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投诉和纠纷。
第四章个体诊所的人员管理第十七条个体诊所应当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医务人员,不得存在无证行医情况。
第十八条个体诊所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个体诊所管理规章制度最新
个体诊所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体诊所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加强医疗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个体诊所的所有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全体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个体诊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确保医疗服务合法、安全、有效。
第四条个体诊所应当积极落实医疗卫生服务的品质管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
第五条个体诊所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监控,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医疗纠纷,保障患者权益。
第六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个体诊所应当规范医疗收费,公开收费标准,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治疗或变相增加费用。
第八条个体诊所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运输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信息安全和隐私,禁止泄露患者信息。
第十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内部沟通和团队合作,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二章医疗人员管理第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医疗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医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当组织医务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医德医风,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做好个人卫生,健康检查,确保医疗操作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操作的准确、安全。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严守患者信息的保密,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对患者进行歧视或虐待。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帮助患者,提供必要的指导、协助和支持。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医疗安全管理,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个体诊所卫生监督意见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
卫生监督意见书
被监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意见:
经年月日秭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协管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你医疗卫生机构提出以下监督意见:
1、你单位不得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执业;
2、你单位所有执业人员应持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机构注册;
3、你单位应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按照要求报告传染病疫情;
4、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要求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医疗废物并认真填写医疗废物交接记录,严防医疗废物流失及传染病传播;
5、你单位应强化医务人员手卫生,加强机构内空气、物表等消毒工作,确保消毒设施设备正常有效工作;
6、你单位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或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药品处方;
7、你单位应规范填写医疗文书、工作日志等各种记录并按规定妥善保存。
你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以上监督意见立即执行。
被监督人签收: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监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整理、存储和利用,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监督协管单位的档案工作,包括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建立、整理、存储、利用、归档和保密等工作。
第三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应当依法依规建立,按照档案管理原则和标准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可靠。
第四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杜绝丢失、损坏和泄漏的情况的发生。
第五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应当根据需要设置不同级别的保管期限,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归档和销毁。
第二章档案的建立和整理第六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建立应当明确档案的种类和内容,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包括主要的业务档案、制度档案和管理档案等。
第七条卫生监督协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和内务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权限和流程。
第八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应当按照事后归档原则进行整理,及时将产生的档案材料整理到相应的档案册或文件夹中。
第九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应当按照文件著录表进行著录和编号,确保档案的唯一性和可查性。
第三章档案的存储和利用第十条卫生监督协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库房和档案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存期限。
第十一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存储和利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限制和控制档案的查阅权限,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二条卫生监督协管单位应当制定档案利用管理规定,明确档案的利用方式和范围,提供档案的及时、准确和方便的查阅服务。
第四章档案的归档和销毁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归档应当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程序进行,对于过期的档案应当及时归档到档案库房,并做好相应的著录和编号工作。
第十四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报批、审查、销毁和备案等环节。
第十五条卫生监督协管单位应当建立档案销毁记录和备案制度,确保销毁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留存相应的销毁记录和备案材料。
卫生室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卫生室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卫生室档案信息管理工作,保障患者隐私权和安全,提高卫生室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卫生室所有与患者相关的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病历、诊疗记录、影像资料、检验报告等各类医疗档案信息。
三、档案信息管理责任1. 卫生室院长负责整体档案信息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具体落实。
2.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卫生室档案信息的整理、存储、归档和保管工作。
3. 医务人员负责诊疗记录、检验报告等医疗信息的书写和归档工作。
四、档案信息管理流程1. 患者就诊时,卫生室接待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登记患者信息,并开立病历档案。
2. 医务人员需在患者就诊完毕后及时将诊疗记录、检验报告等医疗信息归档,并按照规定归入档案柜内。
3.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已归档的档案信息进行整理和编目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4. 档案信息的保管期限为10年,超过期限的档案信息应当依法进行销毁。
五、档案信息保密1. 卫生室档案信息应当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权。
2.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保守患者档案信息的机密,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泄露患者档案信息。
3. 患者档案信息的查阅、复制工作需经过患者本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并由卫生室院长进行审批。
4. 涉密档案信息传输时,应采取加密或加盖密封章的方式进行,确保信息安全。
六、档案信息管理技术应用1. 卫生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电子病历系统,加强对电子病历信息的管理和监控。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档案信息管理技术培训,熟悉档案信息管理软件的操作和维护。
3. 档案信息的存储和备份应当符合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七、档案信息管理质量监督1. 卫生室应当建立定期的档案信息管理质量评估机制,对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估。
2. 卫生室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信息管理追溯机制,对档案信息的流转和使用进行追踪和监控。
个体诊所药品清单表格
个体诊所药品清单表格篇一:个体诊所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个体诊所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一、抗微生物药(暂行)阿莫西林(片剂、胶囊剂、,颗粒剂)、阿奇霉素(针剂、片剂)、阿昔洛韦(无环鸟苷)(片剂、针剂、滴眼液)、氨苄西林钠(针剂)、哌拉西林钠(针剂)、硫酸阿米卡星(注射剂)、呋喃唑酮(痢特灵)(片剂)、呋喃妥因(呋喃坦啶)(片剂、胶囊剂),复方磺胺甲嗯唑(片剂)、红霉素(片剂、胶囊剂、眼膏、针剂)、盐酸小檗碱(黄连素)(片剂)、琥乙红霉素(片剂)、环丙沙星(针剂、片剂)、甲硝唑(灭滴灵)(片剂、注射剂)、盐酸克林霉素(胶囊剂、针剂)、利巴韦林(三氮唑核苷)(片剂、注射剂、滴眼剂)、盐酸林可霉素(针剂)、硫酸庆大霉素(针剂、片剂、)、利福平(片剂,胶囊剂)、氯霉素(滴眼剂)、罗红霉素(颗粒剂、片剂)、乙酰螺旋霉素(片剂)、诺氟沙星(胶囊剂)、青霉素钠(针剂)、头孢氨苄(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头孢拉定(胶囊剂、注射剂)、头孢曲松钠(针剂)、头孢噻肟钠(针剂)、头孢唑啉钠(针剂)、土霉素(片剂)、乙胺丁醇(片剂)、异烟肼(片剂)、氧氟沙星(针剂、片剂、滴眼剂)、鱼腥草(针剂)、制霉素(片剂)、左氧氟沙星(片剂、针剂),头孢克洛(胶囊剂>二、局部麻醉药盐酸利多卡因(注射剂、喷雾剂)、盐酸普鲁卡因(注射剂)、盐酸丁卡因(注射剂)三、镇痛、解热、抗炎、抗痛风药镇痛、解热、抗炎、阿司匹林(片剂)、白加黑(片剂)、百服宁(片剂、溶液剂)、布洛芬(片剂)、芬必得(胶囊剂)、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剂、颗粒剂)、感康(胶囊剂、片剂)、感冒通(片剂)、康泰克(胶囊剂)、克感敏(片剂、颗粒剂)、清开灵(针剂)、去痛片(片剂)、伤风胶囊(胶囊剂)、伤湿膏(膏剂)、麝香壮骨膏(膏剂)、双氯酚酸钠(片剂、缓释片)、小儿速效感冒冲剂(颗粒剂)、小儿速效感冒片(片剂)、一清胶囊(胶囊剂)、秋水仙碱(片剂)、引哚美辛(片剂、胶囊)、复方氯唑沙宗(片剂)四、神经系统用药苯妥英钠片、盐酸苯海索(片剂)、尼可刹米(注射剂)、盐酸洛贝林(注射剂)、盐酸二甲氟林(注射剂)五、循环系统用药尼莫地平(片剂),盐酸氟桂利嗪(胶囊剂),吡拉西坦(片剂胶囊剂),北京降压0号(片剂)、地高辛(片剂)、复方降压片(片剂)、利血平(注射剂)、罗布麻片(片剂)、脉络宁(针剂)、尼群地平(片剂)、去氧肾上腺素(注射剂)、肾上腺素(注射剂)、曲克芦丁(片剂、针剂)、维拉帕米(片剂)、硝酸甘油(片剂,针剂)、鱼油降脂丸(丸剂)、盐酸普罗帕酮(片剂)、盐酸普萘洛尔(片剂)、盐酸胺碘酮(片剂)、硝苯地平(片剂)、硝酸异山梨酮(片剂、缓释片)、卡托普利片、重洒石酸间羟胺针、甲磺酸妥拉明针六、呼吸系统用药氨茶碱(注射剂、片剂)、百喘朋片(片剂)、华素片(片剂)、肌苷(针剂)、六神丸(丸剂)、蜜炼枇杷膏(膏剂)、糜蛋白酶(注射剂)、清音片(片剂)、蛇胆川贝液(口服液)、速效伤风胶囊(胶囊剂)、西瓜霜(含片、喷雾剂)、溴已新(片剂)、小儿化痰止咳冲剂(颗粒剂)、小儿止咳化痰颗粒(颗粒剂)、增效气管炎(片剂)、盐酸氨溴孛(片剂)七、消化系统用药氢溴酸山莨菪碱(654—2)(针剂)、硫酸阿托品(注射剂、片剂)、溴米因(爱茂尔针)(针剂)、多酶片、谷氨酸钠(注射剂)、干酵母片(片剂)、酵母片(片剂)、开塞露、硫酸镁(溶液剂)、雷尼替丁(胶囊剂、片剂)、丽珠得乐(片剂、颗粒剂)、多潘立酮(吗叮林)(片剂)、乳酸菌素片(片剂)、思密达(粉剂)、斯达舒(片剂)、碳酸氢钠(注射剂、片剂)、胃必治(片剂)、胃仙优(片剂)、温胃舒(颗粒剂)、西米替丁(针剂、片剂)、小儿泻痢停(片剂)、泻痢停(片剂)、养胃舒(颗粒剂)、硫糖铝(片剂、混悬剂),法莫替丁(片剂,针剂)八、泌尿系统用药大黄苏打片(片剂)、排石冲剂(颗粒剂)、三金片(片剂)、呋塞米(片剂、针剂)、氢氯噻嗪(片)、黄酮哌酯片九、血液系统用药氨基已酸针、卡巴克洛(安络血)(片剂,针剂)、硫酸亚铁(片剂)、Vk3针、维生素b12,(注射剂)、维生素k1(注射剂)、肝素钠(注射剂)、右旋糖酐—40(注射剂)、叶酸片、低分子肝素(注射剂)十、激素及影响内分泌药:地塞米松(氟美松)(注射剂、片剂、滴眼剂)、黄体酮(注射剂)、泼尼松(片剂、针剂)、氢化可的松片(片剂)、已烯雌酚(片剂)十一、抗变态反应药特非那丁(片剂)、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片剂)、强力解毒敏(针剂)、盐酸赛庚啶(片剂)、盐酸异丙嗪(注射剂)、阿司咪唑(息斯敏)(片剂)十二、维生素、矿物质及肠内肠外营养药18种氨基酸(针剂)、50%葡萄糖注射液(针剂)、Vad(胶丸剂)、Vb6(片剂、针剂)、Vd3针(针剂)、Vk3(针剂)、氨基酸(针剂)、辅酶a(针剂)、复方维生素b(片剂)、葡萄糖酸钙(注射剂)、三磷酸腺苷(针剂)、维丁胶性钙(针剂)、维生素b1(片剂、针剂)、维生素b2(片剂)、维生素c(注射剂、片剂)、维生素e(胶丸剂)十三、调节水盐,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剂复方氯化钠(林格)(注射液)、口服补液盐、氯化钾(注射剂)、氯化钠(注射剂)、葡萄糖(注射剂5%、10%)、葡萄糖氯化钠(注射剂)十四、消毒防腐药碘酊、高锰酸钾粉、3%过氧化氢(溶液剂)、强力碘(溶液剂)、75%乙醇、甲紫(溶液剂)、依沙吖啶溶液十五、专科药皮康王(膏剂)、999皮炎平(乳膏剂)、醋酸可的松(滴眼剂)、达克宁霜(乳膏剂)、氟轻松软膏(膏剂)、可的松眼水(滴眼剂)、硫软膏(膏剂)、尿素软膏(膏剂)、润舒滴眼液(滴眼剂)、烧伤湿润膏(膏剂)、鱼石脂软膏(膏剂)、珍珠明目液(滴眼剂)、金十六、中成药云南白药(散剂、胶囊、擦剂、气雾剂、膏药)、999感冒冲剂(颗粒剂)、Vc银翘片(片剂)、八宝惊风散(散剂)、板兰根(针剂、冲剂)、冰硼散(散剂)、草珊瑚含片(片剂)、柴胡注射液(针剂)、陈香露白露片(片剂)、刺五加(针剂)、大青叶(针剂)、丹参(针剂、片剂)、当归(针剂、丸剂)、地奥心血康(胶囊剂)、跌打丸(丸剂)、妇科千金片(片剂)、复方丹参(片剂、滴丸剂)、复方甘草片(片剂)、复方甘草合剂(合剂)、骨宁(针剂)、黄连上清丸,(片)(丸剂、片剂)、藿香正气水(口服液、胶囊)、急支糖浆、健胃消食片(片剂)、金匮肾气丸(丸剂)、金嗓子喉宝(片剂)、季德胜蛇药片、咳必清(胶囊剂、片剂)、咳特灵片(片剂)、克咳胶囊、六味地黄丸(丸剂)、龙胆泻肝丸(丸剂)、牛黄解毒片(片剂)、人参健脾丸(丸剂)、三七片(片剂)、双黄连(针剂、口服液、片剂)、松节油、速效救心丸、乌鸡白凤丸(丸剂)、香砂养胃丸(丸剂)、消渴丸(丸剂)、消炎利胆片、小柴胡冲剂、小儿痢宝(颗粒剂)、小儿退热栓(栓剂)、小活络丹(丸剂)、血塞通(片剂、针剂)、牙痛安(片剂)、养阴清肺糖浆(糖浆剂)、益母草冲剂(颗粒剂)、银翘解毒片、正红花油(擦剂)、止咳化痰糖浆(糖浆剂)、朱砂安神丸(丸剂)篇二: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办法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个体诊所卫生监督意见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
卫生监督意见书
被监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意见:
经年月日秭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协管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你医疗卫生机构提出以下监督意见:
1、你单位不得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执业;
2、你单位所有执业人员应持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机构注册;
3、你单位应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按照要求报告传染病疫情;
4、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要求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医疗废物并认真填写医疗废物交接记录,严防医疗废物流失及传染病传播;
5、你单位应强化医务人员手卫生,加强机构内空气、物表等消毒工作,确保消毒设施设备正常有效工作;
6、你单位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或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药品处方;
7、你单位应规范填写医疗文书、工作日志等各种记录并按规定妥善保存。
你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以上监督意见立即执行。
被监督人签收: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监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个体小诊所规章制度表格
个体小诊所规章制度表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体小诊所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个体小诊所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个体小诊所的工作原则是“以患者为中心,医德医风,服务至上”。
第四条个体小诊所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医疗执业责任,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医务行为规范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德医风,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做到诚实守信,不得向患者误导,不得隐瞒真相。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注意医疗安全,不得因个人原因造成医疗事故。
第八条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诊疗方案,必须按照医嘱执行医治措施。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及时更新医学知识,提高自身医疗技术水平,确保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第三章管理规范第十一条个体小诊所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个体小诊所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个体小诊所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控体系,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检查。
第十四条个体小诊所应当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接受患者合理的建议和投诉。
第十五条个体小诊所应当建立患者档案,做好患者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十六条个体小诊所应当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四章外出医疗规范第十七条个体小诊所的医务人员外出为患者看病时,应当携带有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明。
第十八条个体小诊所的医务人员外出医疗时,不得擅自变更诊疗方案,必须按照医疗规范执行医治措施。
第十九条个体小诊所的医务人员外出医疗时,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违法违规行医。
第二十条个体小诊所的医务人员外出医疗时,应当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解答患者疑问,确保医患关系和谐稳定。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个体小诊所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按照事实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并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个体诊所卫生监督档案
个体诊所卫生监督档案个体诊所作为医疗机构的一种,承担着医疗服务和卫生监督的重要责任。
卫生监督档案作为个体诊所监督管理的依据和重要参考,一直备受重视。
下面将针对个体诊所卫生监督档案的建立、管理和运用进行详细介绍。
一、建立卫生监督档案个体诊所在开业之初,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
卫生监督档案是个体诊所规范经营和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个体诊所的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2. 个体诊所的医务人员信息:包括医师、护士等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从业资格证等。
3. 个体诊所的医疗设备信息:包括医疗设备购置发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等。
4. 个体诊所的卫生保洁情况:包括卫生保洁人员的培训记录、卫生消毒制度等。
二、管理卫生监督档案个体诊所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管理卫生监督档案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 定期更新档案:个体诊所应当定期检查卫生监督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更新信息。
2. 保管档案安全:个体诊所应当将卫生监督档案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地方,避免档案丢失或泄露。
3. 建立档案借阅记录:个体诊所应当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制度,记录档案的借阅和归还情况。
4. 定期备份档案数据:个体诊所的电子档案应当定期备份,确保档案数据的安全。
三、运用卫生监督档案卫生监督档案是个体诊所卫生监督和管理的有力工具,应当合理有效地运用。
个体诊所可以通过卫生监督档案进行以下方面的运用:1. 自查自纠:个体诊所可以根据卫生监督档案,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监督检查:卫生监督部门可以通过查阅卫生监督档案,对个体诊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3. 培训教育:个体诊所可以根据卫生监督档案,开展医务人员的卫生保洁培训和健康知识教育。
总之,个体诊所卫生监督档案的建立、管理和运用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保障。
个体诊所在日常经营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卫生监督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升医疗机构的整体管理水平。
个体诊所承诺书
个体诊所承诺书篇一:个体诊所卫生监督档案编号:城关辖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类别:个体诊所诊所名称: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建档日期:年月日档案内容真实性填报承诺书兰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城关分所:贵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医疗服务机构建立建全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我单位派人在贵所学习后拿回了贵所绘制的电子版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表格,单位研究后指定(专人)同志负责建档上报工作,对档案内容真实性的制作上报由单位的领导同志和单位负责医疗机构管理的部门的同志对档案内容进行了审核把关后并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同志审阅同意后,现报送贵所审查。
对档案内容的真实性我单位可以保证,对在档案内容中如有虚假文件、资料、图片、制度、预案、报告、卫生设施、专间等我单位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档案整理填报人签名:分管饮用水卫生安全的领导在对档案审查把关后的签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审阅档案真实性后确认的签名:承诺单位(公章):承诺日期:年月日档案目录卫生部关于印发《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医政发〔20XX〕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1994年《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公布以来,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执行诊所的基本标准,切实加强诊所的准入管理,对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诊所的基本标准已不能满足准入管理的需要。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体系,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并保障诊所的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对诊所的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诊所基本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一、《诊所基本标准》是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诊所执业登记和校验的重要依据。
对于申请执业登记和校验的诊所,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诊所基本标准》进行现场检查。
对于达不到《诊所基本标准》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和校验。
因经济状况等原因,部分地区确需对《诊所基本标准》中的相关指标进行调整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并报我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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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城关辖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类别:个体诊所诊所名称: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建档日期:年月日档案内容真实性填报承诺书兰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城关分所:贵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医疗服务机构建立建全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我单位派人在贵所学习后拿回了贵所绘制的电子版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表格,单位研究后指定(专人)同志负责建档上报工作,对档案内容真实性的制作上报由单位的领导同志和单位负责医疗机构管理的部门的同志对档案内容进行了审核把关后并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同志审阅同意后,现报送贵所审查。
对档案内容的真实性我单位可以保证,对在档案内容中如有虚假文件、资料、图片、制度、预案、报告、卫生设施、专间等我单位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档案整理填报人签名:分管饮用水卫生安全的领导在对档案审查把关后的签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审阅档案真实性后确认的签名:承诺单位(公章):承诺日期:年月日档案目录卫生部关于印发《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医政发〔2010〕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1994年《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公布以来,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执行诊所的基本标准,切实加强诊所的准入管理,对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诊所的基本标准已不能满足准入管理的需要。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体系,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并保障诊所的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对诊所的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诊所基本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一、《诊所基本标准》是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诊所执业登记和校验的重要依据。
对于申请执业登记和校验的诊所,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诊所基本标准》进行现场检查。
对于达不到《诊所基本标准》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和校验。
因经济状况等原因,部分地区确需对《诊所基本标准》中的相关指标进行调整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并报我部备案。
二、《诊所基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不符合《诊所基本标准》要求的诊所,应当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逾期不符合《诊所基本标准》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1994年我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中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口腔诊所、美容整形外科诊所、精神卫生诊所的基本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诊所基本标准二○一○年八月二诊所基本标准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一、人员(一)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三)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三、设备(一)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
(二)急救设备。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四、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口腔诊所一、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二、人员(一)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三、房屋(一)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二)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三)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设备。
(二)急救设备。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三)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附手术灯1个、痰盂1个、器械盘1个)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张,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
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卫生所(室)、医务室卫生所(室)、医务室的基本标准参照诊所的基本标准执行。
诊所简介诊所外观门面照片诊所基本情况登记表诊所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登记表此表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填写,并确保所填写内容属实。
填表人签名(盖章):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登记表此表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填写,并确保所填写内容属实。
填表人签名(盖章):医疗机构登记表此表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填写,并确保所填写内容属实。
法定代表人签字(按押):诊所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工作制度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卫生室工作日程,认真抓落实,成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使用门诊日志,有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用品消毒、灭菌记录,对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
3、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卫生活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诊断室工作制度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3、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4、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
5、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树立良好医德。
治疗室工作制度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凡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
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5、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1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75%的浓度。
6、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更换。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处置室工作制度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
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
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
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9、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口腔诊所消毒隔离制度一、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做到落实至专人管理、专人消毒、专人监督,确保消毒工作准确,无一遗漏。
二、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三、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等,使用前达到灭菌,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达到消毒。
四、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全经过消毒。
五、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每日清洁、消毒,遇到污染时清洁、消毒。
六、医务人员进行口腔治疗操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帽子,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进行洗手或者手消毒。
每次治疗一个病人必须更换一副手套。
七、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1、诊所负责人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诊所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4、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必须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诊所执业医师登记表诊所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诊所护师(士)登记表诊所护师(士)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诊所平面图诊所准入时基本设施设备仪器登记表诊所准入时基本设施设备仪器登记表诊所现有设施、设备、仪器现场照片(对照片中的设施、设备、仪器附文字说明)照片粘贴处照片粘贴处诊所急救设备仪器登记表诊所急救设备仪器现场照片诊所“三室”分离的现场照片(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诊所医疗废物专用储存间、储存区域密闭式垃圾存放容器现场照片照片粘贴处照片粘贴处诊所和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回收无害化处理企业签订的回收协议复印件诊所预防接种许可证复印件诊所预防接种医务人员证件复印件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应急预案(处理措施)疫苗冷藏设施(冷藏柜)现场照片诊所常备急救药品的清单对药物不良反隐患者所采取的救治措施有资质检验机构定期对诊所内消毒效果采样检测后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空气、物表、器械、医务人员的手)诊所内使用消毒产品(消毒液消毒药剂)登记表诊所使用消毒剂(液)和空气消毒设施的现场照片照片粘贴处照片粘贴处诊所内所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登记表诊所内所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现场照片照片粘贴处照片粘贴处卫生监督机构日常检查中所写卫生法律文书复印件卫生监督机构对诊所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和处理后所做的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