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实验中学201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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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实验中学2014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东营市实验中学是省级规范化学校、省级文明单位。现有教职工292人,其中省特级教师2人,市特级教师2人,省教学能手7人,市教学能手32人,市学科带头人4人,中高级教师204人,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学校还荣获国家级语言文字示范校、省教学示范学校、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省科普教育示范学校等40余项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学校以“幸福教育、和谐家园”为共同愿景,以“海纳百川、宁静致远”为校训,逐步形成了“尚德、惟真”的校风、“爱生乐业、博学善导”的教风和“明德笃行、乐学善思”的学风。
二、招生服务区范围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2014年招生服务区为:(1)杭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胶州路以西、府前街以北;(2)曹州路以东、府前街以南、东三路以西、南一路以北;(3)胜利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南、东八路以西、南一路以北;(4)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5)胶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府前街以北;(6)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的红盾小区、金盾小区、鲁班公寓、东营市公路局东营分局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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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如意苑、金山小区等居民区。
三、报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纵向材料正面左侧、横向材料正面上侧,按以下顺序排序装订,封皮用下载的审查表)
(一)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2)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3)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4)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1)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5)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6)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 2 -
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5)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6)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
特殊情况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监护人变更公证书等材料,证明相应的亲属关系。
四、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名时间:
8月16日上午8:30—11:00,招生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海河小学毕业生报名;下午2:30—5:00,招生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春晖小学毕业生报名;
8月17日上午8:30—11:00,招生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市直其他学校毕业生报名;下午2:30—5:00,招生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其他各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报名;
8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招生服务区内的转学生报名(指转入八、九年级的学生,需出具转学证和回执)。
(二)报名地点:东营市实验中学教学楼门厅
五、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入学材料出具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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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
(二)在东城购房而户籍不在东城的居民,适龄儿童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在东营区其他街道或乡镇的居民,除提交户籍证明(原籍户口薄,以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可不提供居住证)、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外,还需提交原籍乡镇(街道办)计生办出具的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和复印件)。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不需要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四)因户口迁移或居住地变更需要入学或转学的,其户口- 4 -
迁移和居住地变更证明材料的办理时间须在7月31日前。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的办理时间应为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五)我校2014年七年级计划招生28个班、1400名学生。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六)实施“阳光分班”。学校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市教育局的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班主任当场随机抽取所带班级,学校当场公布并在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分班完成后,因特殊情况延误报名或转入的学生,学校要按照编班程序实施电脑派位,并邀请已入学学生家长现场监督,参与监督的学生家长要在打印的花名册上签名。市教育局按照参与阳光分班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予注册学籍或办理转入手续。
(七)严格审核入学材料。学校将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审核学生入学报名材料,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不予接收。对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择校的,坚决予以清退。
(八)报名咨询电话:6089709、6089699;相关招生政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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