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盾安淖毛湖风电场240小时考核办法201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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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盾安风电有限公司淖毛湖风电场一期

2.0MW风力发电机组

240小时试运行考核验收办法

伊吾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10月

目录

一、目的 (3)

二、范围 (3)

三、编制依据 (3)

四、验收组织机构 (3)

五、验收程序 (4)

1、试运行前准备 (4)

2、试运行 (4)

2.1 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 (5)

2.2试运行需要提供技术资料及相应文件 (5)

2.2.1设计文件 (5)

2.2.2安装文件 (6)

2.2.3运行维护文件 (6)

2.2.4其他文件 (6)

2.3试运行要求 (6)

2.3.1 试运记录要求 (6)

2.3.2 试运操作要求 (7)

2.4 试运行达标条件 (7)

3、240小时试运行验收 (8)

六、风力发电机组可利用率的计算方法 (8)

6.1 全年时期的风力发电机组可利用率(年)如下: (8)

6.2 规定时期的单台风力发电机组可利用率(总小时数) (9)

一、目的

为满足风场风力发电机组预验收的要求,确保风力发电机组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综合检验风力发电机组的安全性、功率特性、电能质量、可利用率和噪声水平,并形成稳定生产能力,制定本验收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伊吾盾安风电有限公司淖毛湖风电场一期2.0MW风力发电机组的现场试运行工作的验收,验收组织机构、试运行过程和预验收按本办法执行。

三、编制依据

本办法依据下列规范、标准而制定:

1、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 GB/T20319-2006

2、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DL/T 5191-2004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4、DL/T 666 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

5、《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6、风电机组技术说明书、使用手册、操作手册、调试手册和维护手册

7、风电机组主机订货合同明确的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和试运行检查表

8、风电机组电气系统图纸与有关技术要求

9、2.0MW风力发电机组安装调试作业指导书汇编

10、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及其基础设计图纸与有关标准

四、验收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风力发电机组工程调试完成后,由生产运行单位、主机设备厂家、工程建设管理部等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试运行工作及验收小组,设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

组长:**

组员:**、**、**

2、职责

2.1组长负责批准风电机组240小时试运行申请和240h试运行验收的风机预验收证书。

2.2 风电场负责对风电机组进行240h试运行准备、检查、试运行和试运行验收,并提交试运行验收相关文件及报告。

2.3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风电机组240h试运行阶段的协调工作和试运行验收。

2.4主机设备厂家负责240h试运行前,依据合同提交各种资料,参加240h试运行的检查工作、试运行过程和试运行验收等。

五、验收程序

1、试运行前准备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完成后,试运行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1 现场清扫整理完毕;

1.2 机组机械安装及电气安装验收合格,符合验收标准;

1.3 机组电气系统的接地、防雷装置连接可靠,接地电阻经检测符合机组的设计

要求,小于3.5 欧姆;

1.4 测定发电机定子绕组、转子绕组的对地绝缘电阻,符合机组的设计要求,其它电气试验数据优于电气设备交接验收标准;

1.5 发电机引出线相序正确,固定牢固,连接紧密、碳刷及附属设备完好;

1.6 照明、通讯、安全防护装置、消防及逃生设施、通风、加热、散热设备齐全完好;

1.7 机组启动前应进行控制功能和安全保护功能的检查和试验,确认各项控制功能完好,安全保护动作准确、可靠,主要保护、控制、自动、测量装置完好,投入率大于 98%;

1.8 检查设定风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的参数,控制系统应能完成风力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行控制;

1.9 发电机轴承温度、振动、铁芯及线圈温度符合主机设备厂家技术文件标准要求;

1.10 调试报告及相关试验资料齐全完整、结论正确。

2、试运行

风力发电机组240小时试运行进入确认单。试运行时间从第一台机组进入240小时试运行开始至最后一台机组240小时试运行结束。

风力发电机组经过通电调试后,进行试运行,要求试运行的时间不得小于 240 小时。试运行前应具备齐全的安装验收报告、调试报告等必须的报告资料,生产运行单位、主机设备厂家、工程建设管理部等达成共同认可的试运行验收文件协议。

验收文件包括以下几种(见附件):

a《淖毛湖风电场一期2.0MW风力发电机组240小时试运行申请》

b《风力发电机组240小时试运行进入确认单》

c《240考核表(表一)》

d《240小时机组测试 (表二)》

e《240小时机组测试 (表三)》

f《机组予验收检查表格(表四)》

g《风力发电机组240小时试运行完成确认单》

h《风力发电机预验收证书》

2.1 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

2.1.1 吊装、安装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和各台或批次风机调试验收均已合格。

2.1.2 批次或全部调试验收合格的风机在规定时间(一般为48h)内无缺陷、故障连续运行。

2.1.3 当地电网电压、频率稳定,相应波动幅度不应大于风机规定值。

2.1.4 在批次或全部风机启动试运行前,质监部门已对本期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

2.1.5 机组已处于运行状态,所有测量、控制、保护、自动、信号等全部投入,不得屏蔽任何保护及信号。

2.1.6 无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缺陷和隐患,塔架、机舱、轮毂内卫生清洁,风机各部无明显的渗漏油现象。

2.1.7 各风机必须经过满负荷运行一段时间后,风机各部参数均为正常,无超温、超限的各类异常报警。

2.1.8 升压站、电网、集电线路、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设备满足试运要求。

2.1.9 风机监控系统已正常投入运行,后台监视系统的资料齐全,设备完好,数据准确可靠。光缆标识完善,后台监视系统运行正常,各远传参数核对准确、无误;风机远方启停试验、限制负荷试验、远方调整、监视所有记录正常,各风机在后台监视的所有功能正常;风机报警编码对照表正确完整。

2.1.10 主机设备厂家值班人员和风电场运行人员已全部到位且准备完毕,记录、台账完整清晰。

2.1.11 试运行技术资料及相应文件准备完毕。

2.1.12 主机设备厂家已向工程建设部提出交试运行技术资料及相应文件。

2.2试运行需要提供技术资料及相应文件

2.2.1设计文件

2.2.1.1设计特点及整机布置示意图5套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

2.2.1.2风力发电机组的详细技术参数一览表5套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

2.2.1.3风力发电机组的技术说明及其由部件的详细介绍(叶轮,轮毂,主轴,机舱,齿轮箱,制动系统,发电机,偏航系统,电控系统,液压系统,地盘,防腐措施,雷电保护系统等)5套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

2.2.1.4标准功率曲线及测试报告的复印本5套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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