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范本(2篇)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范本一、目的与原则1. 目的:通过评选小学教坛新秀,旨在发掘、表彰和激励在小学教育领域有突出贡献和优秀表现的教师。
2.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原则。
二、评选对象1. 推荐条件:任教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受到学生和家长认可和赞誉的。
2. 推荐资格:由任课教师、学生家长、行政人员及同行推荐。
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设立推荐对象:学校教务处根据评选要求,提出推荐对象候选人名单。
(2)邀请申报:向推荐对象发出申报邀请。
(3)申报材料:推荐对象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教学理念、工作业绩、获奖情况、教学成果等。
(4)初步审核:学校教务处根据申报材料对推荐对象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名单。
2. 评选阶段:(1)专家评审:邀请教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名单进行评审,分析评选对象的教学能力、教学成果和影响力。
(2)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综合评定,确定评选对象,并公布结果。
(3)公示期:评选结果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申诉与答复: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评选委员会对申诉进行认真调查,并及时答复。
3. 颁奖阶段:(1)颁奖大会:评选结果透明化,举办庄重的颁奖仪式,以表彰获奖教师的努力和成果。
(2)表彰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奖牌和奖金等奖励。
四、评选标准评选对象综合评定主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1. 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技能熟练,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能够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
2. 教育教学质量: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自主学习能力。
3. 教育教学成果:在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如获得各类教学竞赛奖项、编写出版教材等。
4. 教育教学影响力: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声誉,能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指导,具有强大的教育教学示范和辐射力。
五、权责分配1. 推荐者:负责推荐对象的推荐、申报,提供真实、准确的推荐材料。
2023年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2023年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一、背景与目的市中小学教育一直是国家教育事业的核心领域,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国家整体教育水平的提升。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市中小学教育领域表现出色的新秀教师,并提升他们的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市教育局决定举办2023年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活动。
本工作细则的目的是明确评选活动的总体组织架构、评选程序、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二、评选组织机构1.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2. 承办单位:市教师发展中心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学校推荐:各市中小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遴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进行推荐,并填写《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表》。
(2)区县推荐:各区县教育局按照学校推荐名额比例,选取本辖区范围内的优秀教师进行推荐,并填写《区县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表》。
(3)市级初评:市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学校推荐和区县推荐的教师进行初步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进入终评资格的教师名单。
2. 预选阶段(1)终评名单公示:对进入终评资格的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初步材料提交:进入终评资格的教师需按要求提交个人教育教学简历、教学视频资料等相关材料,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
3. 终评阶段(1)专家评审:根据预选阶段提交的材料,专家评审团对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进行评审,并评选出一批名单。
(2)现场展示:进入终评的教师需到指定的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教学现场展示。
评委将根据现场展示的内容、方式、效果等综合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
(3)评选结果公示:公示评选结果,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示期为7天。
四、评选条件1. 教育理念明确,具有引领师资队伍的发展方向的新思路、新观点;2. 教学方法独特,能够在教学实践中创新,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3. 教学成果突出,取得学生优异的学业成绩和明显的成长发展;4. 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并在学校中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一、推荐对象:小学教师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对象为在小学教育岗位上表现突出、积极进取、具有较高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中青年教师。
二、推荐条件: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2. 在小学教育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3. 教学业绩突出,学生学习成绩明显提高;4.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教程教育实践能力;5. 在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方面有一定成绩;6. 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推荐程序:1. 申报推荐:由学校教师管理部门公布评选通知,教师根据条件,填写推荐申请表,注明个人简介、教育教学成果、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等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推荐审议:学校教师管理部门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进入正式评审。
3. 评审评选:由学校教师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小学教坛新秀。
4. 公示公告:公示评选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公布评选名单。
5. 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小学教坛新秀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四、评选标准:1. 教学业绩评估: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教学质量的改进、教学方法的创新等方面的表现;2. 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成果: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参与教材教辅编写、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等方面的成果;3. 专业素养评价:教学理论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业务素质;4. 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方案和实施情况、教育教学创新项目的设计和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实际工作。
五、保密措施:在推荐评选过程中,严格保密申报人相关信息,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和公平。
六、评选结果使用:评选结果可用于教研交流、教师培训、教育教学育人示范等方面的宣传和推广使用,以鼓励更多教师积极投身于小学教育事业。
2024年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2024年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小学教育教学水平和培养优秀教师队伍,特设小学教坛新秀评选,以激发教师的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热情,推动小学教育的进步和发展。
第二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评选对象为小学教育事业中表现出色的青年教师。
第三条评选活动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注重发现和激励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教师。
第四条评选结果被视为教育教学成果的认可和表彰,评选获奖者将在教育界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
第五条评选活动由小学教育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专家、教育界人士和教育媒体代表参与评选。
第二章条件与程序第六条评选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持有相应的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有教师从业经验不超过5年。
(二)表现出较好的师德师风,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三)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学生学业成绩显著提高。
(四)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突出的表现,能够创新实施教育教学方法。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团队合作能力。
(六)没有受到教育教学纪律处分记录。
第七条评选程序包括申报、初审、现场答辩和终审环节。
第八条申报环节:(一)申报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教学方案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截止日期前,由学校进行初步评审,推荐5名教师参加评选。
第九条初审环节:(一)初审由评选委员会组织,评委需对申报材料进行细致评审。
(二)初审结果将通知申报人员,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第十条现场答辩环节:(一)评选委员会将从初审通过的候选人中确定10名进行现场答辩。
(二)现场答辩采取小组讨论和个人陈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终审环节:(一)终审由评选委员会组织,评委依据初审和现场答辩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二)终审结果将由评选委员会公布,评选结果一经公布即为最终结果。
第十二条评选结果公示和表彰:(一)评选结果将在教育界相关媒体和官方网站上公示。
(二)评选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并被邀请参加相关教育活动。
第三章角色和责任第十三条小学教育管理部门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2024年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2024年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一、背景概述1. 小学教育是国家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2. 为了鼓励和激励优秀的小学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举办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活动。
二、推荐评选时间1. 推荐评选活动将在2024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推荐条件1. 从事小学教育工作的教师均可参加推荐评选,无论是否为在编教师。
2. 推荐人可以是学校校长、教师团队或同行教师。
四、推荐方式1. 推荐人可通过填写推荐表格的方式进行推荐。
推荐表格内容包括被推荐者的个人信息、教育背景、教学经验、教育成果等。
2. 推荐表格可以通过邮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提交截止日期将在后续通知中详细说明。
五、评选程序1. 推荐评选工作将分为两个阶段:初评和终评。
2. 初评阶段:推荐表格将由专业评委按照一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初选出优秀的候选人。
3. 终评阶段:通过面试、教学观摩等形式对初选出的候选人进行深入评价,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4. 评选结果将在评选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推介。
六、评选标准1. 教育教学水平:推荐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应在所在地小学教师中具有较高的水平,能够通过教育教学活动有效影响和带动学生。
2. 教育教学成果:推荐者在教学实践中取得的成果,如学生学业表现、教育科研成果等。
3. 教育教学创新:推荐者在教学中的创新思维和方法,如教学设计、教学资源整合等。
4. 师德师风:推荐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格魅力,对学生具有较好的影响力。
5. 教育教学能力:推荐者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课堂管理、学科知识等。
七、评选奖励1. 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作为奖励。
具体的奖项设置以后续通知为准。
2. 获奖者有机会参加相关培训、研讨等活动,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 获奖者将成为本地区小学教育教学的典范,具备一定的示范和推广价值。
八、推广宣传1. 推荐评选活动结果将通过学校、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推广,以激励广大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热情。
2024年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2024年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和培养优秀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市中小学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参评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的推荐评选工作。
第三条本工作细则所称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是指在市中小学教育事业中以其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独特的教育教学理念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对学生产生积极影响,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教师一致认可的优秀教师。
第四条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的推荐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评选,严格审核,确保选出最具实力和潜力的教师。
第二章推荐范围和条件第五条推荐对象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任教于本市中小学的教师,且在本市中小学教育事业中已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第六条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积极向上,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能够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观念,为学生树立榜样;(二)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设计和实施符合学生需求的教学方案;(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和全面的学科知识,能够指导学生掌握学科知识和学习方法;(四)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品德和个性培养,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五)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学校和家长密切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六)无违法违纪记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七条推荐单位为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市中小学校。
第八条推荐教师须填写推荐表,推荐表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学实践、教育思想及教学成果等内容,并由推荐单位审核认可。
第三章推荐程序第九条推荐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表提交给推荐单位。
第十条推荐单位应对提交的推荐表进行审核,核实推荐教师的相关材料和证据,如有需要,可以进行抽查和考察。
第十一条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结果提交市级教育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应组织专家对推荐教师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教学能力评价、教育教学思想评价、教师业绩评价等。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四篇)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1. 目的:评选出市中小学教坛新秀,以表彰在教育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年轻教师,同时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并为其他教师树立榜样。
2. 条件限制:a. 参选者需为在市中小学任教的年轻教师,教龄一般应不超过5年。
b. 参选者需具备教育教学水平突出、教育创新思维等特点。
c. 参选者需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教学成果或影响力。
d. 参选者需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教师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3. 推荐程序:a. 学校推荐:每所学校可推荐1-2名年轻教师参选,推荐者需填写推荐表格,并提交参选者的简历和相关教育教学成果。
b. 评委评审:由专家组成的评委团对所有参选者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包括教育教学水平、教育创新思维、教育成果等方面。
c.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内公示一周,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反馈。
4. 奖励和表彰:a. 获奖者将被授予“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杯等。
b. 学校将组织举办颁奖典礼,邀请媒体和相关领导出席,并在校园宣传栏目进行报道。
c. 获奖者将被邀请参加教育研讨会或培训班,与其他优秀教师交流学习。
5. 评选周期: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一般在学年末进行。
6. 宣传推广:评选结果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校报、校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推广宣传,以鼓励更多年轻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不断创新和进步。
以上是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的细则,旨在发现和肯定年轻教师的优秀表现,激励他们在教育事业中继续努力,提升整个教育行业的发展水平。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二)一、评选目的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活动旨在为市中小学教师搭建展示自身教育教学成果、交流教学经验的平台,激励和引导市中小学教师积极创新、追求卓越,推动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参评条件1. 参评对象为市中小学教师,持有有效的教师资格证,并在相关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超过5年;2. 参评者要求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成果突出,在教学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责任心和创新精神;3. 参评者要求积极参与学科教研、教学研究等教育教学活动,具备一定的教研、科研工作成果;4. 参评者要求在所在学校或学区内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023年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2023年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小学教育也在不断探索创新,培养出了许多优秀的教师。
为了鼓励和表彰这些优秀的小学教师,进一步推动小学教育的发展,我们决定在2023年举办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二、评选目标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旨在发现、培养和激励具有创新精神、教学能力出众的小学教师,促进其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提升小学教育质量。
三、评选条件1.申报者必须为小学教师,具有正式的教师资格证书;2.申报者需具备创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实践,对学生有着积极的影响;3.申报者需在过去三年内具备三年以上的小学教学经验;4.申报者需具备较高的教学评价指标,包括学生满意度、学习成绩等;5.申报者需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标准,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评选流程1.报名阶段:申报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包括教学理念、教学案例、教学视频等。
2.初评阶段:评审委员会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初选名单,公示并通知初选进入下一轮评选。
3.现场展示:初选进入的申报人员将进行现场展示,包括教学演示和经验交流等。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现场展示的情况综合评估申报人员的教育理念、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等。
4.终评阶段:根据现场展示的情况,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评估各个申报人员,并从中选出小学教坛新秀,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评选标准1.教育理念:申报人员的教育理念要符合现代教育理念,秉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原则。
2.教学能力: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需通过现场展示和学生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注重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3.职业素养:申报人员需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师德师风,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习情况,并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
4.创新能力:申报人员需在教学中有一定的创新,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环境等方面的创新。
六、奖励办法1.获奖者将被授予“小学教坛新秀”称号,并获得奖金及证书等奖励;2.获奖者将被邀请参加相关培训和研讨活动,提升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3.获奖者将有机会获得进修或访学的机会,提升学术研究水平;4.获奖者将被推荐参选省级及以上教师荣誉称号。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一、引言市中小学教育是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重要阶段,为了发现和培养优秀的教师人才,提高教育质量,我市决定开展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
本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评选流程,确保评选公平、公正、科学,为我市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评选对象本次评选对象为我市各中小学的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
三、评选条件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并在本市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以上;2.教学成绩优秀,教学评价达到优秀以上;3.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明显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4.在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中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5.德才兼备,品德高尚,师德表率,深受学生和家长喜爱。
四、评选程序1.初评阶段(1)学校初评:各中小学校根据评选条件自行初评,初评结果须得到全体教职员工的同意,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2)区/县评审:各区/县设立评审小组,对初评通过的教师进行review,筛选出优秀者作为初选名单。
2.终评阶段(1)汇总材料:各区/县将初选名单汇总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教师的评价表、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
(2)专家评审: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面试和评审,确定最终评选名单。
(3)公示和评议:将最终评选名单公示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并进行社会公开评议,接受公众监督。
(4)颁奖: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举行颁奖仪式,对评选出的教坛新秀进行公开表彰和表彰。
五、评选标准1.教学能力:教师教学业绩的突出表现,学生学习效果的显著提高。
2.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师具备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取得的研究成果。
3.师德表率:教师的品德、修养、办学理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4.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突出贡献和成果。
六、评选结果的效益1.教育事业的宣传推广:评选结果对外宣传,树立优秀教育者典型,提升公众对教育事业的认同和信任。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一、总则为了发现、培养和奖励市中小学教育教学领域的新秀人才,促进教育教学的创新与发展,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评选范围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市区所有中小学教师,无论教龄、职称等,均可参与。
三、评选标准(一)教学成果1.教学成果的数量和质量;2.获奖情况,包括教学比赛、教学竞赛等;3.对学生的教育效果和影响;4.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和实践。
(二)教学能力1.能否深入浅出地讲解知识点;2.是否能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3.是否能满足不同学生水平的需求,实现个性化教育;4.是否能灵活运用教育教学手段,提升教学效果。
(三)教育教学研究1.是否有教育教学的研究成果;2.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3.是否参与教材编写等科研工作。
(四)师德师风1.是否具备优秀的师德师风;2.是否能够正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育人工作;3.是否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四、评选程序(一)报名阶段1.在宣传期内,教师可以主动报名参与评选,或由学校推荐教师参选;2.报名时,教师需提交个人简历、教学成果等相关材料。
(二)初评阶段1.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教师进行初步评审;2.初评主要考虑教师的教学成果、教学能力等方面。
(三)答辩阶段1.初评通过的教师将参加答辩环节;2.教师需现场发表自己的教学观点,回答评委的问题;3.答辩结束后,评委综合评价进行评分。
(四)终评阶段1.综合初评和答辩的结果,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教育教学新秀;2.由主办单位公布终评结果,并给予奖励。
五、奖励设置(一)个人奖励1.被评选为市中小学教育教学新秀的教师,可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2.荣誉证书将由主办单位盖章,并送到教师手中。
(二)学校奖励1.被评选的教师所在学校可获得奖金和荣誉称号;2.荣誉称号将由主办单位颁发,并公布在相关媒体上。
六、宣传推广(一)在评选活动开始前,主办单位将组织宣传大会,宣传评选的意义和目的;(二)在评选过程中,主办单位将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评选动态;(三)在评选结束后,主办单位将及时公布评选结果,并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三篇)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和奖励在小学教坛上取得显著成绩的青年教师,发掘、培养和选拔优秀教育工作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1. 评选对象:小学青年教师中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
2. 评选条件: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者即可被推荐评选:(1) 教育思想观念先进,业务能力优秀,取得显著教育教学成果,乐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2) 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付出良多心血,具有较高的人格素质和道德修养,得到学生、家长和同事的普遍好评;(3) 在教学组织管理、教育科研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推荐评选程序1. 推荐环节:(1) 学校推荐:各学校应组织推荐工作,由学校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推荐小组,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进行推荐。
(2) 区县推荐:各学校根据规定的名额进行推荐,将推荐材料报送所在区县教育局。
(3) 市级选拔:由市级教育局设立评选小组,对区县推荐的教师进行评选,确定进入终评的名单。
(4) 终评:终评对进入名单的教师进行现场教学观摩和个人面试,评选出获奖教师。
2. 推荐材料(1) 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教学经验等。
(2) 教育思想观念:表述个人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思路。
(3) 业务能力材料:包括教学设计、课件、教学实施与效果评价等。
(4) 效益材料:包括教育教学成果、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等。
(5) 综合素质材料:包括教学组织管理、教育科研、社会兼职等。
第四章评选奖励1. 评选奖励分为市级和区县级两个层次。
2. 市级奖励:市级获奖教师将获得市级教育局颁发的奖状和奖金,并享受优先晋升、提聘等待遇。
3. 区县级奖励:区县级获奖教师将获得区县教育局颁发的奖状和奖金。
第五章相关事项1. 推荐的教师需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情况发现,将取消推荐资格。
2. 被推荐者须配合评选工作,提供相应的教学资料和参加评选的相关活动。
3. 推荐工作要公正、公开、公平,确保评选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本(2篇)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本一、引言评选小学教坛新秀是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活动。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科学,特制定本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二、评选标准评选小学教坛新秀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教师的教学水平是评选的重要依据,包括教学方法、课堂管理、教学资源的创新和运用等方面。
教学效果是评选中的核心指标,包括学生学习成绩、学业进步、学习兴趣的激发等方面。
2.教育教学科研能力:教师的科研能力是评选的重要依据,包括教师在教学中的教学改革实践、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教材编写等方面的成果和贡献。
3.工作态度和能力:教师的工作态度和能力是评选中必须考虑的因素,包括教师的教育观念、工作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等。
三、评选程序评选小学教坛新秀的程序如下:1.推荐阶段:(1)学校组织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审核评选材料、组织面试等工作。
评选工作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主任、年级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学校广泛宣传评选活动,鼓励教师参与。
教师可自荐,也可由他人推荐。
(3)教师提交个人简历、教学观点、教育观念、教学成果等相关材料。
材料要求真实、全面。
(4)评选工作小组审核材料,按照评选标准初步筛选出候选人。
(5)评选工作小组与候选人进行面试,并听取其他教师对候选人的评议。
(6)评选工作小组根据面试结果和评议意见,确定最终的推荐人选。
2.公示阶段:(1)公示推荐人选名单,并公示候选人的相关材料。
(2)公示期间,接受公众对候选人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异议,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3.评审阶段:(1)评审专家组由学校邀请教育教学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2)评审专家组根据评选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提交评审报告。
4.确定获奖人选:(1)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和评审报告,确定最终的获奖人选。
(2)学校公布获奖名单,并向获奖教师颁发相应奖励。
X学校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
X学校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市中小学教师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形成全镇优秀教师队伍梯队建设体系,有效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实际,拟定X市X镇中心学校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如下:一、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X镇中心学校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
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对方案进行解释,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
二、名额分配情况X市教育体育局分给X镇中心学校名额如下:教坛新秀3名,骨干教师8名,学科带头人8名。
因中心幼儿园和中心学校教研员与任课教师不好比较,骨干教师名额留1名从中推荐。
每所完小教坛新秀最多推荐1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最多推荐2人。
三、推荐评选条件按照《X市中小学教师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中第三条执行。
四、量化细则:1.学历情况专科学历加2分;本科学历加4分。
2.师德师风近3年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等次每次加0.5分。
3.地区差异按照上级核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时划分地区类别,X镇共有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四类地区三类。
近3年二类地区任教教师每年计2分。
近3年三类地区任教教师每年计2.4分。
近3年四类地区任教教师每年计2.8分。
4.工作量专任教师近3年年均课时达到500学时计:10分。
每超(差)一节加(减)0.02分。
行政领导不低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计10分,超(差)按比例计算(如张三年均课时量为200节,按比例相当于专任教师600节),每超(差)一节加(减)0.02分。
5.教学成绩专任教师近3年教学成绩(任多科选一科计分)平均分排名前40%及以上方可推荐评选,达到要求每年计10分。
语文、数学科目:班级名次在前10%的每年加4分,班级名次在前11%--20%的每年加3分,班级名次在前21%--30%的每年加2分,班级名次在前31%--40%的每年加1分。
2023年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2023年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一、背景介绍在小学教育领域,为了鼓励和表扬那些在教学工作中具有卓越表现的优秀教师,提高小学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进步,特设立“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活动。
该活动着重评选在小学教育领域具有创新精神、教学方法独特、成果显著的优秀教师,以鼓励和帮助他们继续发展并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二、评选条件1. 参评者必须为在校任教的小学教师,且不超过教龄5年。
2. 参评者必须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认可。
3. 参评者必须具有创新精神,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创造性地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效果。
4. 参评者必须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如学术论文、教研成果等。
三、评选流程1. 选拔组织活动的选拔工作由小学教育局统筹组织,专门成立评审组,由专业教育人士和行业专家组成。
2. 推荐环节(1)学校内部推荐:各小学通过学校内部评选机制,推荐优秀教师参评。
(2)区级推荐:学校初步评选出的候选人,通过区教育局的评审,筛选出区级优秀教师。
3. 筛选环节(1)专家评审:区级优秀教师进行教学评审,由专业教育人士和行业专家依据评选标准进行评审和打分。
(2)初评结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选取一定数量的候选教师进入复评环节。
4. 复评环节(1)面试评估:候选教师参加面试,面试环节包括教学展示、个人陈述、专家提问等。
(2)综合评分:面试结束后,专家评委综合考虑面试结果和专家评审结果,给予综合评分。
5. 评选环节(1)最终评选:综合评分高于一定分数标准的候选教师将最终获得“小学教坛新秀”称号。
(2)获奖表彰:评选结果将通过小学教育局进行公示,并进行表彰仪式,对获奖教师进行奖励,并给予宣传报道。
四、评选标准1. 教学质量:教学成绩突出,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显著。
2. 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和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3. 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如学术论文、教研成果等。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模版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现和培养优秀的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小学教育质量,特制订《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供各地小学参考和使用。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小学,涉及教师的职称评定和荣誉称号评选工作。
第三条推荐评选旨在发掘、表彰那些负有创新精神、扎实教学功底和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小学教师,激励他们在教育教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四条推荐评选小学教坛新秀的主要条件包括:高度的教育教学热情和责任心,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具备创新思维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取得一定教育教学成果。
第五条推荐评选小学教坛新秀的程序主要包括:自荐、推荐、初评、终评、公示和表彰等环节,具体细则按照下文所述执行。
第二章自荐第六条自荐推荐对象为全国各级各类小学在职小学教师,不限科任、职称等要求。
第七条自荐的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个人教学特长、教育教学成果等。
第八条自荐需要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成功获得推荐资格后,方可进入后续评选程序。
第三章推荐第九条推荐对象为全国各级各类小学的任课、科任、骨干教师。
第十条推荐程序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学校推荐,第二阶段是区县推荐。
第十一条学校推荐的具体工作包括:广泛宣传推荐评选政策,征集推荐对象名单,组织推荐材料的准备等。
第十二条区县推荐的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学校推荐材料的审核,综合评估推荐对象的教育教学水平,确定推荐对象名单。
第四章初评第十三条初评的目的是对推荐对象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终评资格。
第十四条初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观摩、教学论文、教育教学成果陈述等。
第十五条初评由专家评委组成,采取集中评议和个别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经过初评,初选出一定数量的推荐对象,进入终评环节。
第五章终评第十七条终评的目的是从初评的推荐对象中确定最终的小学教坛新秀,并给予相应表彰。
第十八条终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示范、教育教学项目设计和答辩等。
第十九条终评由由专家评委组成,采用综合评议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3篇)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一、背景介绍市中小学教育是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基石,为了发现和培养优秀的教师,提升教育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开展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
本工作细则旨在明确评选政策、程序和标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
二、评选范围本次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的范围包括全市各类中小学的教师。
三、评选标准教师在评选中将按照以下标准来进行综合评价:1. 教学成果:评估教师在教学方面的成果和影响力,包括教学效果、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教育教学方法创新等。
2. 专业能力:综合评价教师的学科理论知识、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技能、学科学术研究成果等。
3. 教育教学改革:评估教师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贡献,包括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教学改进实践、教育教学经验分享等。
4. 师德师风:评估教师在工作纪律、教师职业操守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
四、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各中小学可以自愿推荐候选教师,推荐名额不设限制。
(2)候选教师的推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展示材料、推荐理由等。
2. 评审阶段:(1)成立评审委员会,由教育行政部门、专家学者和教育工作者组成。
(2)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教师的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和排名。
(3)评审结果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评选出市中小学教坛新秀。
3. 公示阶段:评选结果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将公示在各中小学、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媒体上,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评选结果的效用和保密1. 评选结果对获选教师具有荣誉和激励作用,可以作为教师晋升、职称评定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参考依据。
2. 评选结果将严格保密,未获选教师的个人信息和评审过程不得透露给外部个人和机构,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六、奖励和表彰获得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称号的教师将获得以下奖励和表彰:1. 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证明其在教育事业中的突出贡献。
2. 享受一定额度的奖励经费,以资助其教育教学研究和个人发展。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1.目标:通过评选小学教坛新秀,鼓励和表彰优秀的小学教师,推动小学教育的发展。
2.报名条件:a)任教于小学的教师。
b)具备教学经验,工作年限不超过5年。
c)在教学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或突出表现。
3.评选程序:a)报名阶段:-公示报名信息,包括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的提交要求。
-教师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截止日期后,组织评委审阅资料。
b)初选阶段:-评委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和筛选。
-初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人进入面试阶段。
c)面试阶段:-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教育理念、教学方式与方法、教育思想等方面。
-评委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优秀候选人名单。
d)公示阶段:-公示优秀候选人名单,公示期间接收公众对候选人的评议和举报。
-评议和举报内容经核实后,纳入最终评选结果。
e)最终评选:-评委根据报名材料、面试表现、评议结果等综合考虑,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颁发奖项,举行颁奖仪式。
4.评选标准:a)教学成果:候选人在教学实践中取得的成果和表现。
b)教育方案:候选人设计和实施的教育方案的创造性和有效性。
c)教育能力:候选人的教育思想、教学理念和教学能力。
d)教育影响力:候选人对学生和同事的教育影响力。
5.奖励:a)评选出的小学教坛新秀将获得证书和奖金。
b)获奖者可以被提名参加其他教育机构或活动的教学示范。
6.保密原则:所有评选过程均以保密原则进行,保证评选公正、公平、公开。
7.评委组成:评委由教育局、学校领导、专家学者、资深教师等组成。
8.时间安排:安排评选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包括报名截止日期、面试时间、公示期限等。
9.维权机制:设立维权机制,对参选教师的权益进行保护,确保评选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10.其他事项:a)评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b)评选结果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模版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模版一、背景与目的市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教师队伍的支持,为了发掘和推广优秀的教育教学工作者,激励广大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评选范围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活动面向全市各级中小学的教师。
推荐对象应具备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条件1.具备中小学教师身份,且已经从事教育教育工作满3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教育教学规范,无违纪行为。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能够通过实际案例展示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4.具备一定的自我学习和创新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
四、评选程序1.自荐阶段:a)教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个人简历。
b)教师撰写一篇教育教学方面的经验或者研究成果。
c)学校组织初评,筛选出最有潜力和最突出的教师,推荐其进入评选。
2.初审阶段:a)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对推荐教师的个人信息和教育教学成果进行评审。
b)评委对教师所撰写的经验或研究成果进行评分。
c)按得分从高到低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人进入终审阶段。
3.终审阶段:a)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其教育教学经验和实际教学能力。
b)评选委员会综合考虑面试结果和初审阶段的评分,最终确定优秀新秀名单。
五、评选标准1.教学能力:根据教师的教学反馈、学生评价以及成绩提升情况等综合评价其教学能力。
2.教学研究:评价教师的教学研究成果和对教学改革的主动参与情况。
3.师德师风:考察教师的道德操守、职业操守,是否敬业爱生。
4.创新实践: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实践成果和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5.社会影响力:考察教师在本校或本区域的教育教学领域内的影响力和影响范围。
六、奖励措施1.表彰优秀新秀:对评选出的优秀新秀进行集中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2.宣传推广:通过媒体宣传和推广,将优秀新秀的教育教学经验广泛传播。
3.培训机会:对优秀新秀提供专业培训和进修机会,提升其教育教学水平。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3篇)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一、领导小组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决定建立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zz等同志组成,z同志任组长,z 同志任副组长。
推荐评选工作由局教育科____,市教研室具体实施相关业务考核。
二、推荐、评选范围z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的推荐、评选范围为教龄满____年(时间计算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年龄____周岁以下(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职青年教师。
三、推荐、评选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____祖国,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努力学习____、____思想、____和____,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育书人,热爱本职工作,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二)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努力进行教改实践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取得明显的效果。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学基本功扎实,用普通话进行课堂教学(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以上)。
能博采众长,不断更新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课程资源和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在教学实践中构建互动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个体感受,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全新的理念、创新的教育,使所教学科合格率、优秀率达到较高水平,享有一定知名度;(四)任教两门学科以上教师,只能申报近三年来主要执教的学科。
(五)现任教课改年级教师必须有市教研室颁发相应的新课改培训证书。
四、推荐名额(一)中学1、各直属学校、民办中学二十五个班级以上(包括二十五个班级),语、数、英、初中科学各推____人,其他学科各____人。
二十五个班级以下,各学科均推____人。
完全中学则初中、高中分开推荐,推荐名额按上述规定推荐。
2、各教育辅导中心。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3篇)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为了推动小学教育领域的发展,发现和培养优秀的小学教师,特制定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如下:1. 推荐条件:a. 候选人应当是在小学教育领域具有一定教育经验的教师,且目前正在任教小学;b. 候选人应当具备卓越的教育教学能力,在教学实践中取得出色的成绩;c. 候选人应当具备较强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d. 候选人应当具备较强的自身发展潜力和学习能力。
2. 推荐程序:a. 推荐提名:学校可以提名一名小学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同时需要提供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教学成绩和教学评价等相关材料;b. 推荐评审:推荐评审小组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专家组成,评审候选人的材料,并进行初步筛选;c. 实地考察:在初步筛选后,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进行实地观察和面试,综合考察其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d. 公示发表:通过实地考察和面试后,将入选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广泛收集师生和社会的意见和建议;e. 最终评选:在公示期结束后,由推荐评审小组对入选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最终的小学教坛新秀名单。
3. 推荐评选标准:a. 教学能力:评估候选人在教学实践中的表现,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b. 师德师风:评估候选人在教育过程中的师德师风表现,包括教育教学态度、教学纪律、师生关系等方面;c. 自身发展潜力:评估候选人的职业发展规划和学习能力,包括自我提升的努力和成效等方面。
4. 奖励与使用:a. 入选的小学教坛新秀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b. 学校可以为入选的新秀提供一定的教学资源和发展机会,提升其教育教学水平;c. 入选的新秀可以参加相关的学术交流和研究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注:本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掘和培养优秀的小学教师,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意识,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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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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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一、领导小组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决定建立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zz 等同志组成,z同志任组长,z同志任副组长。
推荐评选工作由局教育科组织,市教研室具体实施相关业务考核。
二、推荐、评选范围
z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的推荐、评选范围为教龄满3年(时间计算至2015年10月1日),年龄35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职青年教师。
三、推荐、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
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育书人,热爱本职工作,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努力进行教改实践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取得明显的效果。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学基本功扎实,用普通话进行课堂教学(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以上)。
能博采众长,不断更新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课程资源和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在教学实践中构建互动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个体感受,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全新的理念、创新的教育,使所教学科合格率、优秀率达到较高水平,享有一定知名度;
(四)任教两门学科以上的教师,只能申报近三年来主要执教的学科。
(五)现任教课改年级的教师必须有市教研室颁发相应的“新课改”培训证书。
四、推荐名额
(一)中学
1、各直属学校、民办中学二十五个班级以上(包括二十五个班级),语、数、英、初中科学各推2人,
其他学科各1人。
二十五个班级以下,各学科均推1人。
完全中学则初中、高中分开推荐,推荐名额按上述规定推荐。
2、各教育辅导中心:石柱、荷园教育辅导中心语、数、英、各推2-3人,其他学科各1人。
其它的教育辅导中心语、数、英、自然科学各推2人,其他学科各1人。
(二)职业高中
职高类按文化课(语、政、英、理、数),专业课两类分开推荐,推荐名额为:职技校文化课8人,专业课10人;求知职校、蓓蕾学校文化课各2人,专业课各1人;综合高中专业课2人,荷园中学、石柱中学专业课各1人,体育、音乐、美术各校各推1人。
(三)小学
1、各直属小学语、数学科每20级(含20班级)各推1人,其它学科每科只推1人。
2、各教育辅导中心:语、数各推1-2人,其它学科各推1人。
(四)幼儿园
机关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各推3人,人民幼儿园、大司幼儿园、城区教育辅导中心各推2人,其它市直幼儿园和教育辅导中心各推1人。
(五)符合推荐条件的支教教师由被支教单位推荐,不占推荐名额。
五、评选名额
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普高、职高、初中、小学、幼儿园分开评选。
综合高中文化课参与普高评审,专业课参与职高评审。
职高、综合高中的美术、音乐、体育学科参与中小学评选。
(一)评选名额为各科1—5人。
(二)参评人数少于5人(含5人),则该科不再设评。
六、推荐评选办法
中小学教坛新秀的推荐、评选,采用学校推荐、专家组考核、教育行政部门考察审定的办法进行。
推荐、评选教坛新秀以学科为单位分别进行,同一教师可以连任,但已获浙江省级、金华市级教坛新秀称号的教师一般不参评。
推荐、评选教坛新秀的具体程序为:
(一)学校推荐。
根据评选条件,由直属学校、教育辅导中心、民办中学组织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填写“2005年z市中学教坛新秀申报表”。
被推荐的青年教师,须选送本人撰写的专题教学经验总结或教学论文(论着)一篇(本)。
(选送以近年
获奖或发表论文为宜)
(二)市专家组考核、联评。
专家组对学校推荐的青年教师,依据评选条件,从教书育人的表现、专业水平、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推荐名额的实际情况,部分学科实行初评和终评。
(三)实地考察:对入围对象从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考核中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四)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领导小组根据市专家评委会考核、联评结果,进行综合审定,确定z市级教坛新秀。
七、考核内容与考核程序
(一)考核内容和分值比例
①教科研能力(占总成绩的10%)
②课堂教学能力(占总成绩的70%)
③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能力(占总成绩的10%)
④教师的基本素质(占总成绩的10%)
⑤工作表现考察(附加分,最高分值为10分)
(二)考核程序:
①计算机(主要考核多媒体制作能力,实行限时上机制作考核)
②论文(论文水平和现场论文答辩)
③教师基本素质和教学能力考核(按随机确定的内容,实行封闭备课,按抽签顺序上课,根据教学中表现评定教师基本素质和具体教学能力)
④实地考察(按教坛新秀实评人数1:2比例进行实地考察)
八、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为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教育辅导中心、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务必于2005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局教研室,逾期作放弃处理。
联系人:应秋平,联系电话(办公室):z。
要求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
(一)z市第八届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见附件1)
(二)z市第八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5份,此表按EXcEL文件格式报送软盘;
(三)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5份),主要事迹材料摘要填入《申报表》内;
(四)被推荐人每人论文一篇(一式10份,其中一份写明单位及姓名,其余均不署名);
(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新课程
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015年z市级教坛新秀评选工作是我市教育界的一件大事,各校、各教育辅导中心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教坛新秀评选工作,要重点考核教师的师德表现和教学水平,要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选拔,着重推荐教学第一线的教师,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民主推荐,逐级评选。
各推荐单位应将推荐人选的名单及事迹材料在本校、本地张榜公布和公开展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本细则的不尽事宜,解释权归教育局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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