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电缆敷设规范(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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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电缆敷设规范(超强)

电缆敷设

5.1 一般规定

5.1.1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 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5.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5.1.3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

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5.1.4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5.1.5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5.1.6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

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2 对电缆隧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实行钢筋网焊接连通。

3 沿电缆线路适当附加并行的金属屏蔽线或罩盒等。

5.1.7明敷的电缆不宜平行敷设在热力管道的上部。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的允许距离,除城市公共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执行外,尚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表5.1.7 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的允许距离(mm)

5.1.8抑制电气干扰强度的弱电回路控制和信号电缆,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

6.6条~第3.6.9条的规定外,当需要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1 与电力电缆并行敷设时相互间距,在可能范围内宜远离;对电压高、电流大的电力电缆间距宜更远。

2 敷设于配电装置内的控制和信号电缆,与耦合电容器或电容式电压互感、避雷器或避雷针接地处的距离,宜在可能范围内远离。

3 沿控制和信号电缆可平行敷设屏蔽线,也可将电缆敷设于钢制管或盒中。

5.1.9 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

不得布置热力管道,严禁有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5.1.10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可能范围应保证电缆距爆炸释放源较远,敷设在爆炸危险较小的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应埋地或在较高处架空敷设,且对非铠装电缆采取穿管或置于托盘、槽盒中等机械性保护。

2)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应敷设在较低处的管、沟内,沟内非铠装电缆应埋砂。

2 电缆在空气中沿输送易燃气体的管道敷设时,应配置在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上方。

2)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下方。

3 电缆及其管、沟穿过不同区域之间的墙、板孔洞处,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4 电缆线路中不应有接头;如采用接头时,必须具有防爆性。

5.1.11用于下列场所、部位的非铠装电缆,应采用具有机械强度的管或罩加以保护:

1 非电气人员经常活动场所的地坪以上2m内、地中引出的地坪以下0.3m深电缆区段。

2 可能有载重设备移经电缆上面的区段。

5.1.12除架空绝缘型电缆外的非户外型电缆,户外使用时,宜采取罩、盖等遮阳措施。

5.1.13电缆敷设在有周期性振动的场所,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在支持电缆部位设置由橡胶等弹性材料制成的衬垫。

2 使电缆敷设成波浪状且留有伸缩节。

5.1.14在有行人通过的地坪、堤坝、桥面、地下商业设施的路面,以及通行的隧洞中,电缆不得敞露敷设于地坪或楼梯走道上。

5.1.15在工厂的风道、建筑物的风道、煤矿里机械提升的除运输机通行的斜井通风巷道或木支架的竖井井筒中,严禁敷设敞露式电缆。

5.1.161kV以上电源直接接地且配置独立分开的中性线和保护地线构成的系统,采用独立于相芯线和中性线以外的电缆作保护地线时,同一回路的该两部分电缆敷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结构管、沟或盒中。

2 除上述情况外,宜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构筑物中。

5.1.17电缆的计算长度,应包括实际路径长度与附加长度。附加长度,宜计入下列因素:

1 电缆敷设路径地形等高差变化、伸缩节或迂回备用裕量。

2 35kV及以上电缆蛇形敷设时的弯曲状影响增加量。

3 终端或接头制作所需剥截电缆的预留段、电缆引至设备或装置所需的长度。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度量时的附加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5.1.18电缆的订货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长距离的电缆线路,宜采取计算长度作为订货长度。

对35kV以上单芯电缆,应按相计算;线路采取交叉互联等分段连接方式时,应按段开列。

2 对35kV及以下电缆用于非长距离时,宜计及整盘电缆中截取后不能利用其剩余段的因素,按计算长度计入5%~10%的裕量,作为同型号规格电缆的订货长度。

3 水下敷设电缆的每盘长度,不宜小于水下段的敷设长度。有困难时,可含有工厂制的软接头。

5.2 敷设方式选择

5.2.1电缆敷设方式的选择,应视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电缆类型、数量等因素,以及满足运行可靠、便于维护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来选择。

5.2.2电缆直埋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通路少于6根的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在厂区通往远距离辅助设施或城郊等不易有经常性开挖的地段,宜采用直埋;在城镇人行道下较易翻修情况或道路边缘,也可采用

直埋。

2 厂区内地下管网较多的地段,可能有熔化金属、高温液体溢出的场所,待开发有较频繁开挖的地方,不宜用直埋。

3 在化学腐蚀或杂散电流腐蚀的土壤范围内,不得采用直埋。

5.2.3电缆穿管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明敷的电缆,露出地坪上需加以保护的电缆,以及地下电缆与公路、铁道交叉时,应采用穿管。

2 地下电缆通过房屋、广场的区段,以及电缆敷设在规划中将作为道路的地段,宜采用穿管。

3 在地下管网较密的工厂区、城市道路狭窄且交通繁忙或道路挖掘困难的通道等电缆数量较多时,可采用穿管。

5.2.4下列场所宜采用浅槽敷设方式:

1 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

2 通道中电力电缆数量较少,且在不经常有载重车通过的户外配电装置等场所。

5.2.5电缆沟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化学腐蚀液体或高温熔化金属溢流的场所,或在载重车辆频繁经过的地段,不得采用电缆沟。

2 经常有工业水溢流、可燃粉尘弥漫的厂房内,不宜采用电缆沟。

3 在厂区、建筑物内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但不需要采用隧道,

城镇人行道开挖不便且电缆需分期敷设,同时不属于上述情况时,宜采用电缆沟。

4 有防爆、防火要求的明敷电缆,应采用埋砂敷设的电缆沟。

5.2.6电缆隧道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多,电缆沟不足以容纳时应采用隧道。

2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且位于有腐蚀性液体或经常有地面水流溢的场所,或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以及穿越公路、铁道等地段,宜采用隧道。

3 受城镇地下通道条件限制或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下,与较多电缆沿同一路径有非高温的水、气和通讯电缆管线共同配置时,可在公用性隧道中敷设电缆。

5.2.7垂直走向的电缆,宜沿墙、柱敷设;当数量较多,或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时,应采用竖井。

5.2.8电缆数量较多的控制室、继电保护室等处,宜在其下部设置电缆夹层。电缆数量较少时,也可采用有活动盖板的电缆层。

5.2.9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化学腐蚀液体溢流的场所,厂房内应采用支持式架空敷设。建筑物或厂区不宜地下敷设时,可采用架空敷设。

5.2.10明敷且不宜采用支持式架空敷设的地方,可采用悬挂式架空敷设。

5.2.11通过河流、水库的电缆,无条件利用桥梁、堤坝敷设时,可采取水下敷设。

5.2.12厂房内架空桥架敷设方式不宜设置检修通道,城市电缆线路架空桥架敷设方式可设置检修通道。

5.3 地下直埋敷设

5.3.1直埋敷设电缆的路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避开含有酸、碱强腐蚀或杂散电流电化学腐蚀严重影响的地段。

2 无防护措施时,宜避开白蚁危害地带、热源影响和易遭外力损伤的区段。

5.3.2直埋敷设电缆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应敷设于壕沟里,并应沿电缆全长的上、下紧邻侧铺以厚度不少于100mm的软土或砂层。

2 沿电缆全长应覆盖宽度不小于电缆两侧各50mm的保护板,保护板宜采用混凝土。

3城镇电缆直埋敷设时,宜在保护板上层铺设醒目标志带。

4 位于城郊或空旷地带,沿电缆路径的直线间隔100m、转弯处或接头部位,应竖立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5 当采用电缆穿波纹管敷设于壕沟时,应沿波纹管顶全长浇注厚度不小于100mm的素混凝土,宽度不应小于管外侧50mm,

电缆可不含铠装。

5.3.3直埋敷设于非冻土地区时,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外皮至地下构筑物基础,不得小于0.3m。

2 电缆外皮至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m;当位于行车道或耕地下时,应适当加深,且不宜小于1.0m。

5.3.4直埋敷设于冻土地区时,宜埋入冻土层以下,当无法深埋时可埋设在土壤排水性好的干燥冻土层或回填土中,也可采取其他防止电缆受到损伤的措施。

5.3.5 直埋敷设的电缆,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电缆与电缆、管道、道路、构筑物等之间的容许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表5.3.5 电缆与电缆、管道、道路、构筑物等之间的容许最小距离(m)

注:①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不得小于0.25m;

②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不得小于0.1m;

③特殊情况时,减小值不得小于50%。

5.3.6直埋敷设的电缆与铁路、公路或街道交叉时,应穿于保护管,保护范围应超出路基、街道路面两边以及排水沟边0.5m以上。

5.3.7直埋敷设的电缆引入构筑物,在贯穿墙孔处应设置保护管,管口应实施阻水堵塞。

5.3.8直埋敷设电缆的接头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与邻近电缆的净距,不得小于0.25m。

2 并列电缆的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且净距不宜小于0.5m。

3 斜坡地形处的接头安置,应呈水平状。

4重要回路的电缆接头,宜在其两侧约1.0m开始的局部段,按留有备用量方式敷设电缆。

5.3.9直埋敷设电缆采取特殊换土回填时,回填土的土质应对电缆外护层无腐蚀性。

5.4 保护管敷设

5.4.1电缆保护管内壁应光滑无毛刺。其选择,应满足使用条件所需的机械强度和耐久性,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需采用穿管抑制对控制电缆的电气干扰时,应采用钢管。

2 交流单芯电缆以单根穿管时,不得采用未分隔磁路的钢管。

5.4.2部分或全部露出在空气中的电缆保护管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或机械性要求高的场所,宜采用钢质管。并应采取涂漆或镀锌包塑等适合环境耐久要求的防腐处理。

2 满足工程条件自熄性要求时,可采用阻燃型塑料管。部分埋入混凝土中等有耐冲击的使用场所,塑料管应具备相应承

压能力,且宜采用可挠性的塑料管。

5.4.3地中埋设的保护管,应满足埋深下的抗压要求和耐环境腐蚀性的要求。管枕配置跨距,宜按管路底部未均匀夯实时满足抗弯矩条件确定;在通过不均匀沉降的回填土地段或地震活动频发地区,管路纵向连接应采用可挠式管接头。

同一通道的电缆数量较多时,宜采用排管。

5.4.4保护管管径与穿过电缆数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管宜只穿1根电缆。除发电厂、变电所等重要性场所外,对一台电动机所有回路或同一设备的低压电机所有回路,可在每管合穿不多于3根电力电缆或多根控制电缆。

2 管的内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或多根电缆包络外径的1.5倍。排管的管孔内径,不宜小于75mm。

5.4.5单根保护管使用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根电缆保护管的弯头不宜超过3个,直角弯不宜超过2个。

2 地中埋管距地面深度不宜小于0.5m;与铁路交叉处距路基不宜小于1.0m;距排水沟底不宜小于0.3m。

3 并列管相互间宜留有不小于20mm的空隙。

5.4.6使用排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孔数宜按发展预留适当备用。

2 导体工作温度相差大的电缆,宜分别配置于适当间距的不

同排管组。

3 管路顶部土壤覆盖厚度不宜小于0.5m。

4 管路应置于经整平夯实土层且有足以保持连续平直的垫块上;纵向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

5 管路纵向连接处的弯曲度,应符合牵引电缆时不致损伤的要求。

6 管孔端口应采取防止损伤电缆的处理措施。

5.4.7 较长电缆管路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工作井:

1 电缆牵引张力限制的间距处。电缆穿管敷设时容许最大管长的计算方法,宜符合本规范附录H的规定。

2 电缆分支、接头处。

3 管路方向较大改变或电缆从排管转入直埋处。

4 管路坡度较大且需防止电缆滑落的必要加强固定处。

5.5电缆构筑物敷设

5.5.1电缆构筑物的尺寸应按容纳的全部电缆确定,电缆的配置应无碍安全运行,满足敷设施工作业与维护巡视活动所需空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内通道净高不宜小于1900mm;在较短的隧道中与其他沟道交叉的局部段,净高可降低,但不应小于1400mm。

2 封闭式工作井的净高不宜小于1900mm。

3 电缆夹层室的净高不得小于2000mm,但不宜大于3000mm。民用建筑的电缆夹层净高可稍降低,但在电缆配置上供人员活动的短距离空间不得小于1400mm。

4 电缆沟、隧道或工作井内通道的净宽,不宜小于表5.5.1所列值。

表5.5.1 电缆沟、隧道或工作井内通道的净宽(mm)

注:*浅沟内可不设置支架,勿需有通道。

5.5.2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应满足能方便地敷设电缆及其固定、安置接头的要求,且在多根电缆同置于一层情况下,可更换或增设任一根电缆及其接头。

在采用电缆截面或接头外径尚非很大的情况下,符合上述要求的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的最小值,可取表5.5.2所列数值。

表5.5.2 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的最小值(mm)

注:h为槽盒外壳高度。

5.5.3 水平敷设时电缆支架的最上层、最下层布置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上层支架距构筑物顶板或梁底的净距允许最小值,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侧柜盘时的允许弯曲半径要求,且不宜小于表5.5.2所列数再加80~150mm的和值。

2 最上层支架距其他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300mm;当无法满足时应设置防护板。

3 最下层支架距地坪、沟道底部的最小净距,不宜小于表5.5.3所列值。

表5.5.3 最下层支架距地坪、沟道底部的最小净距(mm)

5.5.4电缆构筑物应满足防止外部进水、渗水的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电缆沟或隧道底部低于地下水位、电缆沟与工业水管沟并行邻近、隧道与工业水管沟交叉时,宜加强电缆构筑物防水处理。

2 电缆沟与工业水管沟交叉时,电缆沟宜位于工业水管沟的上方。

3 在不影响厂区排水情况下,厂区户外电缆沟的沟壁宜稍高出地坪。

5.5.5电缆构筑物应实现排水畅通,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沟、隧道的纵向排水坡度,不得小于0.5%。

2 沿排水方向适当距离宜设置集水井及其泄水系统,必要时应实施机械排水。

3 隧道底部沿纵向宜设置泄水边沟。

5.5.6电缆沟沟壁、盖板及其材质构成,应满足承受荷载和适合环境耐久的要求。

可开启的沟盖板的单块重量,不宜超过50kg。

5.5.7电缆隧道、封闭式工作井应设置安全孔,安全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沿隧道纵长不应少于2个。在工业性厂区或变电所内隧道的安全孔间距不宜大于75m。在城镇公共区域开挖式隧道的安全孔间距不宜大于200m,非开挖式隧道的安全孔间距可适当增大,且宜根据隧道埋深和结合电缆敷设、通风、消防等综合确定。

隧道首末端无安全门时,宜在不大于5m处设置安全孔。

2 对封闭式工作井,应在顶盖板处设置2个安全孔。位于公共区域的工作井,安全孔井盖的设置宜使非专业人员难以启动。

3 安全孔至少应有一处适合安装机具和安置设备的搬运,供人出入的安全孔直径不得小于700mm。

4 安全孔内应设置爬梯,通向安全门应设置步道或楼梯等设施。

5 在公共区域露出地面的安全孔设置部位,宜避开公路、轻轨,其外观宜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

5.5.8高落差地段的电缆隧道中,通道不宜呈阶梯状,且纵

向坡度不宜大于15°,电缆接头不宜设置在倾斜位置上。

5.5.9电缆隧道宜采取自然通风。当有较多电缆导体工作温度持续达到70℃以上或其他影响环境温度显著升高时,可装设机械通风,但机械通风装置应在一旦出现火灾时能可靠地自动关闭。

长距离的隧道,宜适当分区段实行相互独立的通风。5.5.10非拆卸式电缆竖井中,应有人员活动的空间,且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未超过5m高时,可设置爬梯,且活动空间不宜小于800mm ×800mm。

2 超过5m高时,宜设置楼梯,且每隔3m宜设置楼梯平台。

3 超过20m高且电缆数量多或重要性要求较高时,可设置简易式电梯。

5.6其他公用设施中敷设

5.6.1通过木质结构的桥梁、码头、栈道等公用构筑物,用于重要的木质建筑设施的非矿物绝缘电缆时,应敷设在不燃性的保护管或槽盒中。

5.6.2交通桥梁上、隧洞中或地下商场等公共设施的电缆,应具有防止电缆着火危害、避免外力损伤的可靠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不得明敷在通行的路面上。

2 自容式充油电缆在沟槽内敷设时应埋砂,在保护管内敷设时,保护管应采用非导磁的不燃性材质的刚性保护管。

3 非矿物绝缘电缆用在无封闭式通道时,宜敷设在不燃性的保护管或槽盒中。

5.6.3公路、铁道桥梁上的电缆,应采取防止振动、热伸缩以及风力影响下金属套因长期应力疲劳导致断裂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墩两端和伸缩缝处,电缆应充分松弛。当桥梁中有挠角部位时,宜设置电缆迂回补偿装置。

2 35kV以上大截面电缆宜采用蛇形敷设。

3 经常受到振动的直线敷设电缆,应设置橡皮、砂袋等弹性衬垫。

5.7 水下敷设

5.7.1水下电缆路径的选择,应满足电缆不易受机械性损伤、能实施可靠防护、敷设作业方便、经济合理等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宜敷设在河床稳定、流速较缓、岸边不易被冲刷、海底无石山或沉船等障碍、少有沉锚和拖网渔船活动的水域。

2 电缆不宜敷设在码头、渡口、水工构筑物附近、且不宜敷

电缆敷设标准规范要求

5 电缆敷设 5.1 一般规定 5.1.1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 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5.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5.1.3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

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5.1.4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5.1.5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5.1.6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 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电力电缆敷设规范国标50217

国标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敷设规范 2011-04-04 00:53 一、电线电缆选用的一般原则 在选用电线电缆时,一般要注意电线电缆型号、规格(导体截面)的选择。 ⒈电线电缆型号的选择 选用电线电缆时,要考虑用途,敷设条件及安全性; 根据用途的不同,可选用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控制电缆等; 根据敷设条件的不同,可选用一般塑料绝缘电缆、钢带铠装电缆、钢丝铠装电缆、防腐电缆等; 根据安全性要求,可选用不延燃电缆、阻燃电缆、无卤阻燃电缆、耐火电缆等。 ⒉电线电缆规格的选择 确定电线电缆的使用规格(导体截面)时,一般应考虑发热,电压损失,经济电流密度,机械强度等选择条件。 根据经验,低压动力线因其负荷电流较大,故一般先按发热条件选择截面,然后验算其电压损失和机械强度;低压照明线因其对电压水平要求较高,可先按允许电压损失条件选择截面,再验算发热条件和机械强度;对高压线路,则先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截面,然后验算其发热条件和允许电压损失;而高压架空线路,还应验算其机械强度。若用户没有经验,则应征询有关专业单位或人士的意见。 二、电线电缆的安装与施工 电线电缆敷设安装的设计和施工应按GB 50217-9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并采用必要的电缆附件(终端和接头)。供电系统运行质量、安全性和可靠性不仅与电线电缆本身质量有关,还与电缆附件和线路的施工质量有关。 通过对线路故障统计分析,由于施工、安装和接续等因素造成的故障往往要比电线电缆本体缺陷造成的故障可能性大得多。因此要正确地选用电线电缆及配套附件,除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外,还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⒈电缆敷设安装应由有资格的专业单位或专业人员进行,不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要求的施工和安装,有可能导致电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⒉人力敷设电缆时,应统一指挥控制节奏,每隔 1.5~3米有一人肩扛电缆,边放边拉,慢慢施放。 ⒊机械施放电缆时,一般采用专用电缆敷设机并配备必要牵引工具,牵引力大小适当、控制均匀,以免损坏电缆。 ⒋施放电缆前,要检查电缆外观及封头是否完好无损,施放时注意电缆盘的旋转方向,不要压扁或刮伤电缆外护套,在冬季低温时切勿以摔打方式来校直电缆,以免绝缘、护套开裂。 ⒌敷设时电缆的弯曲半径要大于规定值。在电缆敷设安装前、后用1000V兆欧表测量电缆各导体之间绝缘电阻是否正常,并根据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及环境温度的不同对测量结果作适当地修正,小规格(10mm2 以下实芯导体)电缆还应测量导体是否通断。 ⒍电缆如直埋敷设,要注意土壤条件,一般建筑物下电缆的埋设深度不小于0.3米,较松软的或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如耕地、建筑施工工地或道路等,要有一定的埋设深度(0.7~1米),以防直埋电缆受到意外损害,必要时应竖立明显的标志。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电力电缆敷设。 2 2 施工准备

电缆敷设施工工艺标准.doc

电缆敷设施工工艺标准 (HFWX·QB/1-6-008-2004) l、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10K V及以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电力电缆敷设。 2、施工准备 2.1 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 所有材料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2.1.2 每轴电缆上应标明电缆规格、型号、电压等级、长度及出厂日期。电缆轴应完好无损。 2.1.3 电缆外观完好无损,铠装无锈蚀、无机械损伤,无明显皱折和扭曲现象。油浸电缆应密封良好,无漏油及渗油现象。橡套及塑料电缆外皮及绝缘层无老化及裂纹。 2.1.4 各种金属型钢不应有明显锈蚀,管内无毛刺,所有紧固螺栓,均应采用镀锌件。 2.1.5 其它附属材料:电缆盖板、电缆标示桩、电缆标志牌、油漆、汽油、封铅、硬脂酸、白布带、黑胶布、聚氯乙烯带、聚脂胶粘带等均应符合要求。 2.2 主要机具 2.2.1 电动机具、敷设电缆用的支架及轴、电缆滚轮、转向导轮、吊链、滑轮、钢丝绳、大麻绳千斤顶。 2.2.2 绝缘摇表、皮尺、钢锯、手锤、扳手、电气焊工具、电工工具。 2.2.3 无线电对讲机(或简易电话)、手持扩音喇叭(有条件可采用多功能扩大机作通讯联络)。 2.3 作业条件 2.3.1 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留孔洞、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安装牢固,强度合格。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电缆沟排水畅通,无积水。 (3)电缆沿线模板等设施拆除完毕。场地清理干净、道路畅通,沟盖板齐备。 (4)架电缆用的轴辊、支架及敷设用电缆托架准备完毕,且符合安全要求,电缆沿线照明照度满足施工要求。 (5)直理电缆沟按图挖好,电缆井砌砖抹灰完毕,底砂铺完,并清除沟内杂物。盖板及砂子运至沟旁。 2.3.2 设备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变配电室内全部电气设备及用电设备配电箱柜安装完毕。 (2)电缆桥架、电缆托盘、电缆支架及电缆保护管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

最全电缆敷设规范(超强)

一般规定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 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 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2 对电缆隧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实行钢筋网焊接连通。

电缆敷设标准

电缆敷设施工工艺标准 l、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电力电缆敷设。 2、施工准备 2.1 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 所有材料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2.1.2 每轴电缆上应标明电缆规格、型号、电压等级、长度及出厂日期。电缆轴应完好无损。 2.1.3 电缆外观完好无损,铠装无锈蚀、无机械损伤,无明显皱折和扭曲现象。油浸电缆应密封良好,无漏油及渗油现象。橡套及塑料电缆外皮及绝缘层无老化及裂纹。 2.1.4 各种金属型钢不应有明显锈蚀,管内无毛刺,所有紧固螺栓,均应采用镀锌件。 2.1.5 其它附属材料:电缆盖板、电缆标示桩、电缆标志牌、油漆、汽油、封铅、硬脂酸、白布带、黑胶布、聚氯乙烯带、聚脂胶粘带等均应符合要求。2.2 主要机具 2.2.1 电动机具、敷设电缆用的支架及轴、电缆滚轮、转向导轮、吊链、滑轮、钢丝绳、大麻绳千斤顶。 2.2.2 绝缘摇表、皮尺、钢锯、手锤、扳手、电气焊工具、电工工具。 2.2.3 无线电对讲机(或简易电话)、手持扩音喇叭(有条件可采用多功能扩大机作通讯联络)。 2.3 作业条件 2.3.1 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留孔洞、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安装牢固,强度合格。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电缆沟排水畅通,无积水。 (3)电缆沿线模板等设施拆除完毕。场地清理干净、道路畅通,沟盖板齐备。(4)架电缆用的轴辊、支架及敷设用电缆托架准备完毕,且符合安全要求,电

缆沿线照明照度满足施工要求。 (5)直理电缆沟按图挖好,电缆井砌砖抹灰完毕,底砂铺完,并清除沟内杂物。盖板及砂子运至沟旁。 2.3.2 设备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变配电室内全部电气设备及用电设备配电箱柜安装完毕。 (2)电缆桥架、电缆托盘、电缆支架及电缆保护管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3、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准备工作→直埋电缆敷设;电缆沿支架、桥架敷设→铺砂盖砖→回填土→埋标桩→水平敷设→垂直敷设→挂标志牌→管口防水处理→剥麻刷油→挂标志牌。 3.2 准备工作 3.2.1 施工前应对电缆进行详细检查;规格、型号、截面电压等级均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无扭曲、坏损及漏油、渗油等现象。 3.2.2 电缆敷设前进行绝缘摇测或耐压试验。 (1)1KV以下电缆,用1KV摇表摇测线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0MΩ。(2)3~10KV电缆应事先作耐压和泄漏试验,试验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当地供电部门规定。必要时敷设前仍需用2.5K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是否合格。 (3)纸绝缘电缆,测试不合格者,应检查芯线是否受潮,如受潮,可锯掉一段再测试,直到合格为止。检查方法是:将芯线绝缘纸剥一块,用火点着,如发出叭叭声,即电缆已受潮。 (4)电缆测试完毕,油浸纸绝缘电缆应立即用焊料(铅锡合金)将电缆头封好。其它电缆应用聚氯乙烯带密封后再用黑胶布包好。 3.2.3 放电缆机具的安装:采用机械放电缆时,应将机械选好适当位置安装,并将钢丝绳和滑轮安装好。人力放电缆时将滚轮提前安装好。 3.2.4 临时联络指挥系统的设置: (1)线路较短或室外的电缆敷设,可用无线电对讲机联络,手持扩音喇叭指挥。(2)高层建筑内电缆敷设,可用无线电对讲机做为定向联系,简易电话作为全线联系,手持扩音喇叭指挥(或采用多功能扩大机,它是指挥放电缆的专用设备)。 3.2.5 在桥架或支架上多根电缆敷设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事先将电缆的排列,用表或图的方式划出来。以防电缆的交叉和混乱。

电缆敷设技术交底

13.1电缆敷设 13.1.1施工准备 13.1.1.1 技术准备 1.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相应施工图集、规范、规程齐全;施工方案编制完毕并经审批,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充分熟悉相关图纸及设计要求,并进行电缆线路牵引计算。用电缆线路的全长来定出每盘电缆的路径起始和终点的位置,然后将每盘电缆的路径分成各种类型的基本段,如水平直线牵引、水平弯曲牵引、垂直提升牵引等,比较计算结果,定出合适的牵引方向及牵引方式。 3. 电缆敷设前绝缘摇测或耐压试验 (1) 1kV以下电缆,用1kV兆欧表摇测线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0MΩ。 (2) 6kV~10kV电缆应做耐压或泄露电流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和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3) 施工前应对电缆进行详细检查。电缆的规格、型号、截面、电压等级、长度等均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无扭曲、损坏等现象。 (4) 多根电缆敷设在桥架及支架上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事先将电缆的排列用表或图的形式画出来,防止电缆的交叉和混乱。 4. 冬期敷设电缆,当温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将电缆提前加温。加温可用两种方法:一种是室内加温,室温保持25℃,时间约为1~2昼夜;另一种方法是采用电流加热,方法是将电缆一端的线芯短路,并密封严密,另一端通入电流形成回路,使电缆本身加热。电缆加热时,电缆表面的温度不应超过下列数值:3kV及以下电缆40℃、6kV~10kV电缆35℃。加热后,电缆应尽快敷设。 13.1.1.2 材料准备 1.所有电缆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识;其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每轴电缆上应标明电缆规格、型号、电压等级、长度及出厂日期,电缆轴应完好无损。 3.电缆外观完好无损,铠装无锈蚀、无机械损伤、无明显皱折和扭曲现象。橡套、塑料电缆外及绝缘层无老化及裂纹。 4. 电缆的其他附属材料:电缆盖板、电缆标示桩、电缆标示牌、油漆、酒精、汽油、硬脂酸、白布带、电缆头附件等均应符合要求。 5.各种金属型钢不应有明显锈蚀,管内无毛刺。所有紧固螺栓,均应采用镀锌件。 13.1.1.3机具准备 1.手动工具:电工工具、钢锯、手锤、扳手。 2. 电动工具:电气焊机具。 3. 测试器具:兆欧表、皮尺。 4. 其他工具:人字梯、可升降支架及轴杠、电缆滚轮、转向导轮、倒链、滑轮、钢丝绳、大麻绳、千斤顶、电缆牵引头、电缆钢丝网套、手持通话对讲设备等。 13.1.1.4作业条件 1.作业条件要求 (1)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应按施工图进行施工。 (2) 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 电缆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

-电缆及电缆桥架安装敷设规范

电缆及电缆桥架安装敷设标准 1范围 本章适用于建筑物内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工程。 2引用标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北京市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四分册)DBJ 01-26-96》《建筑电气通用图集-内线工程92DQ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3施工准备 3.1 材料要求: 3.1.1 主要材料:电缆桥架、盖板、隔板、电缆、支吊架。 3.1.2 辅助材料:电焊条、绝缘导线、铜端子、镀锌带母螺栓、镀锌垫圈、镀锌弹簧垫圈、酚醛防锈漆、汽油、镀锌电缆卡子。 3.1.3 所有材料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3.1.4 桥架外观检查:部件齐全,表面光滑、不变形;钢制桥架涂层完整,无锈蚀;玻璃钢制桥架色泽均匀,无破损碎裂;铝合金桥架涂层完整,无扭曲变形,不压扁,表面不划伤。 3.1.5 电缆外观完好无损,无压扁和扭曲现象。外皮、绝缘层无老化及裂纹。电缆外护层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电缆合格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按《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 5023.1~5023.7标准生产的产品有3C认证标志。 3.1.6 镀锌材料:采用钢板、圆钢、扁钢、角钢、螺栓、螺母、螺丝、垫圈、弹簧垫等金属材料做电工工件时,都应经过镀锌处理。 3.1.7 金属膨胀螺栓:应根据容许拉力和剪力进行选择。 3.2 主要机具: 3.2.1 铅笔、卷尺、线坠、粉线袋、锡锅、喷灯、钢锯、电缆滚轮、转向导轮、吊链、滑轮、钢丝绳、千斤顶。 3.2.2 电工工具、手电钻、冲击钻、兆欧表、万用表、绝缘摇表、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3.2.3 无线电对讲机(或简易电话)、手持扩音喇叭(有条件可采用多功能扩大机做通讯联络)。 3.3 作业条件: 3.3.1 配合土建的结构施工,预留孔洞、预埋铁和预埋吊杆、吊架等全部完成。 3.3.2 其他工种作业情况:顶棚和墙面的喷浆、油漆及壁纸全部完成后,方可进行桥架敷设及桥架内电缆敷设。

电缆敷设安全技术措施范例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电缆敷设安全技术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0607电缆敷设安全技术措施 Model of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for cable laying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 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电缆敷设安全技术措施 1)供电电缆应沿道路路边或建筑物边缘埋设,并宜沿直线敷设;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m处应设电缆走向标志。 2)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O.2~O.7m;电线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lOOmm,并应盖砖保护。 3)电缆与铁路、厂区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4)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构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 5)电缆直埋时,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5―6的规定。

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特殊情况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电力电缆间、控制电缆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当电缆穿人管中或用隔板隔开时,其交叉距离可减为O.25m。 ②电缆与热力管道(管沟)及热力设备平行、交叉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使电缆周围土壤的温升不超过10℃。 ③电缆与热力管道(管沟)、油管道(管沟)、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管沟)、热力设备或其他管道(管沟)之间,虽距离能满足要求,但检修管路可能伤及电缆时,在交叉点前后hIl范围内,尚应采取保护措施;当交叉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缆穿人管中,其距离可减为O.25m。 6)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表15―6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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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敷设 5.1 一般规定 5.1.1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 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5.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 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 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 倍计算。 5.1.3 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 “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 35kV 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 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 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 35kV 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 层支架上, 1kV 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5.1.4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 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 1 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5.1.5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 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电力电缆敷设标准

电力电缆敷设安装标准 (试行版) 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电缆在桥架内、电缆沟内、穿线管内及直埋敷设安装工程二.施工准备 2.1材料质量要求 2.2.1.电缆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是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产品;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齐全;耐热、阻燃的电缆外护层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 2.2.2.防火堵料、防火涂料应选用经国家鉴定的定型产品。 2.2人员要求:电缆敷设人员必须为专业电工,持证上岗。 三.施工工艺 3.1.桥架内电缆敷设 3.1.1工艺流程:施工准备――施放电缆――桥架内电缆敷设――挂标志牌 3.1.2电缆放线:较细的电缆可直接电缆从电缆盘上放线,粗重电缆采用放线架放线,放线架要保证线盘电缆离地100mm以上距离;电缆拖放道路应平整、无石块、砖头等硬物,防止电缆损伤; 3.1.3电缆敷设:在桥架就位后,即可敷设线缆。电缆敷设前进行绝缘摇测或耐压试验1KV以下电缆,用1KV摇表摇测线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0MΩ。 3.1.3.1电缆敷设可以采用人力拉引敷设或机械牵引敷设,人力拉引要注意人力分布要均匀合理,负荷适当,统一指挥,并且电缆盘两侧须有负责转盘和刹盘滚动的专业人员,防止电缆损伤;用机械牵引要有测量拉力装置,防止拉力过大损伤电缆,同时要有电缆滚轮或用人力保证电缆不在地面磨损。 3.1.3.2按照设计要求.将需要敷设在该桥架中的电缆按顺序摆放,排列应整齐,不得交叉。电缆在终端头和接头处要留出备用接线长度。 3.1.3.3电缆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要做封闭处理,用泡沫石棉或矿棉进行封堵。 3.1.3.4垂直敷设的电缆每隔2m加以固定;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的首尾、转弯及每隔5~10m处进行固定。电缆固定可以用尼龙卡带、绑线或电缆卡子进行固定。 3.1.3.5在电缆的首端、末端和分支处及每隔50m处装设标志牌。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无编号时,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始地点,要求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规格要统一,能防腐,挂装应牢固。 3.1.3.6电缆桥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小于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见下表 3.1.3.7在桥架内电力电缆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大于桥架有效横断面的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 3.2.地下直埋电缆敷设 3.2.1工艺流程:测量放线――电缆沟开挖――铺设细砂――电缆敷设――铺设细砂――盖砖(或电缆 盖板)――电缆沟回填――埋设电缆标志桩 3.3.2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在施工现场测量出电缆埋设路径,并用白灰做出标志。 3.3.3电缆沟一般采用机械开挖,沿白灰标志的电缆路径进行开挖,低压电缆沟深度不小于700mm,高压 电缆沟不小于1000mm,沟宽以方便电缆敷设为宜;条件不允许情况下,电缆沟也可采用人工开挖

电缆敷设国家标准

GB50217-94 (5 电缆敷设) 5 电缆敷设 一般规定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使电缆较短。 (3) 便于敷设、维护。 (4) 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使供油装置较合理配置。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都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 电缆群敷设在同一通道中位于同侧的多层支架上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原则来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需实行耐火分隔时,宜适当配置在不同层次的支架上。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配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迭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迭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35mm空隙。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使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尽可能较小的原则来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 (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2) 对电缆隧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实行钢筋网焊接连通。 (3) 沿电缆线路适当附加并行的金属屏蔽线或罩盒等。 明敷的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管道上部。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相互间距应符合电缆与管道相互间允许距离的规定(表)。 电缆与管道相互间允许距离(mm)表 需抑制电气干扰强度的弱电回路控制和信号电缆,除遵照本规范第条~第条规定外,当需要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电缆敷设施工工艺标准

SGBZ-0601电缆敷设施工工艺标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电力电缆敷设。 2、施工准备 2.1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所有材料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2.1.2每轴电缆上应标明电缆规格、型号、电压等级、长度及出厂日期。电缆轴应完好无损。 2.1.3电缆外观完好无损,铠装无锈蚀、无机械损伤,无明显皱折和扭曲现象。油浸电缆应密封良好,无漏油及渗油现象。橡套及塑料电缆外皮及绝缘层无老化及裂纹。 2.1.4各种金属型钢不应有明显锈蚀,管内无毛刺。所有紧固螺栓,均应采用镀锌件。 2.1.5其它附属材料:电缆盖板、电缆标示桩、电缆标志牌、油漆、汽油、封铅、硬脂酸、白布带、橡皮包布、黑包布等均应符合要求。 2.2主要机具: 2.2.1电动机具、敷设电缆用支架及轴、电缆滚轮、转向导轮、吊链、滑轮、钢丝绳、大麻绳、千斤顶。 2.2.2绝缘摇表、皮尺、钢锯、手锤、扳手、电气焊工具、电工工具。 2.2.3无线电对讲机(或简易电话)、手持扩音喇叭(有条件可采用多功能扩大机作通讯联络)。 2.3作业条件: 2.3.1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2.3.1.1预留孔洞、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安装牢固,强度合格。 2.3.1.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电缆沟排水畅通,无积水。 2.3.1.3电缆沿线模板等设施拆除完毕。场地清理干净、道路畅通,沟盖板齐备。 2.3.1.4放电缆用的脚手架搭设完毕,且符合安全要求,电缆沿线照明照度满足施工要求。 2.3.1.5直埋电缆沟按图挖好,电缆井砌砖抹灰完毕,底砂铺完,并清除沟内杂物。盖板及砂子运至沟旁。 2.3.2设备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2.3.2.1变配电室内全部电气设备及用电设备配电箱柜安装完毕。 2.3.2.2电缆桥架、电缆托盘、电缆支架及电缆过管、保护管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

电缆敷设国家标准GB50217

电缆敷设国家标准GB50217-94 (5 电缆敷设) GB50217-94 (5 电缆敷设) 5 电缆敷设 5.1 一般规定 5.1.1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使电缆较短。 (3) 便于敷设、维护。 (4) 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使供油装置较合理配置。 5.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都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 5.1.3 电缆群敷设在同一通道中位于同侧的多层支架上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原则来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需实行耐火分隔时,宜适当配置在不同层次的支架上。 5.1.4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配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迭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迭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35mm空隙。 5.1.5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使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尽可能较小的原则来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5.1.6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 (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2) 对电缆隧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实行钢筋网焊接连通。 (3) 沿电缆线路适当附加并行的金属屏蔽线或罩盒等。 5.1.7 明敷的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管道上部。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相互间距应符合电缆与管道相互间允许距离的规定(表5.1.7)。 电缆与管道相互间允许距离(mm)表5.1.7 5.1.8 需抑制电气干扰强度的弱电回路控制和信号电缆,除遵照本规范第3. 6.5条~第3.6.8条规定外,当需要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1) 与电力电缆并行敷设时相互间距,在可能范围内宜远离;对电压高、电流大的电力电缆间距更宜较远。 (2) 敷设于配电装置内的控制和信号电缆,与耦合电容器或电容式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或避雷针接地处的距离,宜在可能范围内远离。 (3) 沿控制和信号电缆可平行敷设屏蔽线或将电缆敷设于钢制管、盒中。

KV电缆线路排管敷设技术标准

10KV电缆线路排管敷设技术说明 一、总则 1、参照南方电网《第九卷南方电网公司10kV和35kV配网标 准设计10kV电缆线路标准设计》。 二、电缆 电缆选择要求 1、电缆统一按交联聚乙烯电缆考虑,选用具有阻燃功能(或耐火性)电缆。 2、电缆敷设环境温度:年最高温度45℃,年最低温度-10℃。 3、10kV配网主干线电缆宜选用240~300mm2规格的电缆。 电缆路径要求 1、按当地供电部门有关运行要求并经过当地主管部门许可建设电缆走廊。 2、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3、便于敷设、维护。 4、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电缆线路应按有关规范规程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6、电缆线路沿线应有良好的接地措施,根据要求,本次电缆排管敷设全线采用镀锌扁铁加角铁桩预埋接地网。 埋管敷设要求 1、10kV电缆保护管宜选用C-PVC管、PE管、MPP管、MPP单壁波

纹管、玻璃钢电缆保护管、涂塑钢管,管径大小应符合有关规定,管壁厚度要求为:行车道要求不小于8mm,行人道不小于5mm,其中涂塑钢管要求不小于4mm。埋管材质要求:行人道采用C-PVC 管、PE管、MPP单壁波纹管、玻璃钢电缆保护管;行车道采用C-PVC 管、PE管、MPP管、玻璃钢电缆保护管、涂塑钢管,顶管宜采用PE管或MPP管,本次排管采用直径为160的C-PVC管、PE管。 2、 10kV电缆保护管连接要求:C-PVC管(承插连接)、PE管(可焊接)、MPP管(可焊接)、MPP单壁波纹管(可焊接或卡扣式)、玻璃钢电缆保护管(承插连接)、涂塑钢管(承插连接)。当现场施工条件满足保护管焊接要求的时候,尽量选用可焊接型式的保护管。当施工现场需要快速安装电缆保护管的时候,可选用卡扣式或承插式连接。 3、单根保护管使用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每根电缆保护管的弯头不宜超过三个,直角弯不宜超过二个; 2.地下埋管距地面深度不宜小于;与铁路交叉处距路基不宜小于;距排水底不宜小于; 3.并列管相互间宜留有不小于20mm的空隙。 4、人行路段埋管深度不宜小于,行车路段埋管深度不宜小于1m,回填时可以填土、沙、石粉等。 5、并列排管时管壁间距不宜小于50mm。排管固定方式可根据实际路段采用经济合理的措施,宜采用复合材料管枕。

电缆敷设施工技术要求

电缆敷设施工技术要求 电缆敷设施工技术要求提要:电缆敷设前检查:电缆敷设前应检查电缆型号、电压、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绝缘良好,1kV以上的电缆要做直流耐压试验 于 电缆敷设施工技术要求 ①电缆敷设前检查:电缆敷设前应检查电缆型号、电压、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绝缘良好,1kV以上的电缆要做直流耐压试验,1kV以下的电缆用500V摇表测绝缘,检查合格后方可敷设。垂直井道内大截面电缆敷设应采用慢速卷扬机向上牵引,关健部位须有人监护,并有可靠、便捷的通讯联系。 ②桥架、托盘上敷设:桥架、托盘上的电缆敷设须在土建抹面粉刷结束后进行,支架制作设专人机械加工,防腐完整,拉线或弹线安装,间距均匀,牢固,每一段桥架可靠接地,桥架、托盘应尽可能减少弯头,且弯度应满足本组最大直径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在敷设转弯处,尤其在落差较大处,避免角度过小,损伤电缆,应尽量延长平缓过渡。采用机械牵引敷设电缆之前,在桥架、托盘上始放点、转角处正确布置滚轴,并注意选择水平与垂直转角处的滚轴与转向器,防止电缆磨损。技术人员参照电缆清单,以相互间不发生交叉为目的,编制敷设顺序号,电缆盘旋转方向应与牵拉方向一致,并保持电缆在上方沿旋转线速度方向拉出,不得沿地拖拉,严禁绞拧等损伤电缆的情况发生,敷设电缆一定要做到精心安排,统一指挥,确保人身安全,保护电缆质量。 ③电缆终端头与电缆接头制作、接驳:在电缆头及电缆接头制作前,就做好检查工作,并符合下列要求: A相位正确 B绝缘纸应无受潮现象 c所用绝缘材料应符合要求 ④电力电缆的终端头、电缆接头的外壳与该处的电缆金属护套及铠装层均应良好接地,接地应采用铜绞线,截面不小于10mm2。制作电力电缆终端头和电缆接头时,其连接管和线鼻子的规格应与线芯相符,压接之压模尺寸应与导线规格相符,压接牢固。 ⑤电缆终端头与电气装置相连接时,固定螺栓必须加弹簧垫片,连接牢固,相序正确。

电缆敷设的标准及要求

电缆敷设的标准及要求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 电缆敷设的标准及要求 批准: 审批: 审核: 编制:设备管理部 电气专业 电缆敷设的标准及要求 1、电缆敷设的标准 敷设电缆要选择最近的距离,并要考虑到总体规划,做到横看成线,纵看成片。引出方向一致,弯度一致,余度一致,相互间距离一致,并避免交叉压叠,达到整齐美观。 选择直埋电缆路径时,要尽量考虑到不穿越含有对电缆有腐蚀性杂质(如酸、碱、粪堆、炉渣等)的土质,在必须穿越时,应采取永久性的防护措施。 要尽量减少和其它建筑设施的交叉,跨越和接近(特别是热力管道和火车轨道),必要时应保持规定的距离,或采取防护措施。 应选择不受机械震动和不受到外力破坏较为平坦的路径。 直埋电缆深度为700~1000毫米(指地表面对电缆本体表面)。电缆的上、下均应铺有100毫米的保护砂层或软土。砂层或软土上要加盖水泥保护板,保护宽度应延出电缆两侧各50毫米,在保护板上应回填500毫米以下的好土,余者任意填满,要求夯实。 敷设电缆应略有弯曲,使电缆比沟长出%~%为宜。在中间接头及终端部位除留有足够的做头用缆外,还应留有2000~3000毫米的余缆,以备做头用。 电缆应进行水平敷设,要减少高差,高差不应超过电缆敷设规定值,否则应采取措施或采取用特殊结构的电缆。 在敷设和做头时,电缆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25倍。

直埋电缆相互交叉和平行时应符合下表规定,当不能保持规定距离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穿过墙壁的电缆和穿越公路、铁路和街道的电缆,应敷于坚固的保护管或隧道内,其管长要伸出排水沟500毫米,在街道要伸出车行道,管的内径不得小于100毫米,管口应是喇叭型。并要严加密封。 电缆沿沟架,建筑物垂直地面敷设时,地面上的2000毫米和地面100毫米的一段应加装保护管或保护角铁,且固定要牢固,电缆水平敷设时,应每隔700毫米,垂直敷设时每隔1500毫米的距离要加以固定。 电缆在室内或沟道内敷设时,应符合不列要求: 电缆要排列整齐,平行敷设应保持50毫米的净距。垂直敷设应保持250毫米的净距离,接头处要加以衬托。 在室内敷设电缆,应避开暖气管道。 电缆固定要牢固,防止脱落,避免使电缆受机械震动影响,并应做好防火和防机械损伤措施。 各电缆支架应加金属连接,并进行良好的接地,支架应涂防腐漆。 在电缆出口线路密集的地方,宜修建电缆隧道或电缆沟。 对电缆隧道的基本要求:

电缆敷设规范(,绝对标准!)

5 电缆敷设 一般规定 5.1.1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 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5.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5.1.3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5.1.4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5.1.5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

电缆敷设要求

电缆敷设要求 D级二级、三级所有截面 D级 12、用于重要的木结构公共建筑的电源主干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 13、用于特级、一级场所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的主干线路宜采用矿物绝缘电缆。 14、用于消防控制线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信号传输线路、消防广播线路和消防电话线路等,以下列方式选用电线:(1) 电线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暗敷时,可采用阻燃电线; (2) 电线管穿金属管明敷时,应采用耐火电线; (3) 电线在金属线槽内明敷时,应采用阻燃耐火电线; (4) 电线在耐火金属线槽内明敷或穿涂有防火涂料的金属管时,可采用阻燃电线。 15、由变配电所(或总配电室)引至消防设备的电源主干线应采用阻燃耐火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但在特级、一级场所宜用矿物绝缘电缆。 16、双电源自切箱引至消防设备控制箱及由消防设备控制箱引至消防设备等分支线路,应采取下列方式:(1) 电线穿管敷设时,应采用耐火电线,但明敷设应采用金属管;(2)

电线在金属线槽内明敷时,应采用阻燃耐火电线;(3) 电缆在电缆桥架1明敷时,应采用阻燃耐火电缆;(4) 电缆采用支架或沿墙明敷时,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 17、消防设备配电电源线路符合本规程 13、7、2、15~16时,其供电系统采用下列方式:(1) 建筑物的供电电源负荷等级不小于二级时,其消防泵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双电源末端自切的方式;(2) 消防控制中心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双电源末端自切的方式,消防值班室的供电电源可由设置在楼层的双电源自切箱单回路供电; (3) 消防电梯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双电源末端自切的方式,双电源应有变配电所(或总配电间)专线供电。当该楼层内有其他消防设备时,其电源可由消防电梯电源的双电源末端自切箱单回路放射式供电; (4) 住宅建筑的消防电梯供电系统应按照要求设计施工; (5) 设置在同一楼层的排烟风机、正压风机、防火卷帘、消防排水泵等设备,其供电电源可由本楼层的双电源自切箱单回路供电; (6) 特级、一级场所(住宅除外)的消防疏散照明及应急照明供电电源,可采用每三层设置一台双电源自切箱的供电方式;二级、三级场所(住宅除外)的消防疏散照明及应急照明的供电电源,可采用每五层设置一台双电源自切箱的供电方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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