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
门店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
1.目的:建立药品陈列检查操作规程,规范药品摆放工作,保证药品质量,方便顾客购买药品。
2.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门店药品陈列和检查工作的全过程。
4.责任:门店营业员。
5.内容:5.1营业员应按照药品剂型、用途及贮存要求分类陈列;设立醒目标志,类别标签要求字迹清晰、放置准确;药品陈列于销售柜台或货架上,摆放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
5.2 陈列时药品分类要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专用标志;处方药不得采取开架自选的方式进行陈列和销售;外用药设臵专用药品专柜;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特殊管理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不得陈列,按有关要求专人负责;冷藏药品存放于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规定;中药饮片斗谱前写正名正字;装斗前认真复核,防止错斗、串斗;定期清斗,防止生虫、发霉、变质;非药品专区存放,与药品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5.3药品养护员依据陈列药品流动情况,进行养护检查,每月月底检查一次。
5.4药品养护检查:药品养护员在质量检查过程中,依据陈列药品的外观质量变化情况,抽样进行外观质量检查,依据外观检查要点,质量合格的继续销售;质量有疑问或问题的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详细记录,同时上报质管员进行复查。
5.5中药饮片养护检查:中药饮片要按其特性进行分类存放,药斗要做到一货一斗,不得串斗、错斗;新进饮片装斗前要填写“清斗记录”按要求真实准确记录相关项目;养护员每月检查饮片质量,防止生虫、走油、霉变、结串等现象;对易变质饮片要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如有变化药及时采取相应养护措施并详细记 录。
5.6药品效期检查:药品养护员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并在电脑系统上生成养护记录。
陈列药品养护检查系统操作如下:GSP管理 库存药品质量养护记录 新开单据 选择养护员 录入明细 保存 截图如下:。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1. 药品陈列要求1.药品陈列区域(1)药品陈列区域应有专门的储存场所,区分存放不同种类或用途的药品,标明相应名称和批号。
(2)具有一定规模的药店应有专门的储药间,并按规定办理贮存备案手续。
(3)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和功能进行区分陈列,分类别标示,标明名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2.药品摆放(1)陈列应整齐、划一、美观,资料齐备,标签清晰,易于辨认,方便消费者挑选。
(2)药品周围应干净整洁,无杂物妨碍视线,货架上陈列的药品应平稳,不倾斜,不碰撞,避免因交叉放置引起误用。
(3)药品摆放应遵循特殊规定,如脑外伤、精神病、癫痫、芬太尼类等特殊药剂,应在特殊货架上陈列,并有专人负责出售。
2. 药品检查要求1.药品检查区域(1)药品检查区要求宽敞、明亮、干净,并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隔离条件。
(2)药品检查区要做到深月次检,及时发现不合格药品,妥善处置。
2.药品检查程序(1)对新进货的药品应有专人(验收人员)进行检查,做到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方面的审查,同时检查规格、批号、灭菌标志、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项目,对确有疑问的应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联系供货方确认。
(2)在销售前,对需要检测的药品进行随机检测,包括生产日期、有效期、品质状况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药品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
(3)对有争议药品应及时退货或送样送检,拒绝销售。
3. 其他要求1.药品具体信息的标签(1)应标明使用说明,不得造成误解或误用。
(2)如遇使用费用较高的药品,应事先向消费者提示,以确保消费者权益。
2.药品包装(1)药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内药瓶或外包装盒应完好无损。
(2)药品包装应有清晰标签,标明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重要信息。
3.实行货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应按照药品品种、批号、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储存,定期检查保质期药品并及时处理。
4.建立责任制度应建立药品销售和检查的责任制度,规定有关人员职责和不良情况的处理方式。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1. 前言药品是危险品,必须遵循相关规定来进行储存、陈列、销售等操作。
本文档旨在规范营业场所药品的陈列与检查操作,保证药品安全,防止由于药品操作不规范导致的不良后果。
2. 责任制度为保证药品操作规范,应建立药品操作的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
•药库管理人员负责药品的进货、入库、配送等工作。
•药师应对药品进行检查、维护、更新、处理等操作。
•负责排班的营业员应检查药品的陈列、销售、保管等情况。
3. 药品陈列规范为让客户清晰地了解到各种药品的信息,营业场所的药品陈列应该是整齐地、统一地、有序地陈列。
药品陈列的规格规范如下:3.1. 陈列物品药品应按照品种、类别、批号、有效期等信息进行分类陈列。
3.2. 陈列顺序•药品的分类应按照功能、性质、用途和应用范围合理分区。
•平时购买量较大,或者比较常用的药品应该放在显眼的地方。
•药品应该按照类别顺序放置,规划以卫生品开头,其他按照字母表排序,以确保客户可以更方便地查找产品。
同时,具有相同活性成分的药品应该放在一起。
3.3. 安全警示•药品应该放在有遮盖的、通风、明亮的地方。
•禁止在药品货架上进行其他商品陈列。
•集中陈列药品时,应留有足够的通道和出口,保证药品货架旁边有明显的标识和编号。
4. 药品检查操作规程正常的药品检查操作是确保营业场所药品安全的重要步骤。
药品检查的规范如下:4.1. 检查时间应按照制定的检查规程安排药品检查时间,建议每天检查。
4.2.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应确保药品的安全性、质量和规格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如下:4.2.1 检查过期药品检查过期药品,将过期药品放到指定的处置区。
4.2.2 检查药品外包装检查药品的外包装是否完好,如出现破损或污染现象,应及时处理,防止影响药品的销售及使用。
4.2.3 检查药品标识每种药品均有唯一的标识码,检查应根据标识码对照药品数量是否与系统内记录匹配。
4.2.4 检查药房环境检查药品陈列是否符合规范、有没有霉变、虫蛀、含尘等现象。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1. 前言为了保证营业场所中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开展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
药品陈列与检查是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本规程旨在规范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和检查操作,以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2. 药品陈列2.1. 药品分类药品应按照相应分类标准放置,如处方药、非处方药、游离毒品等。
不同类别的药品放置位置要明确。
2.2. 药品陈列工具药品应该摆放在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和安全要求的药品柜中,并使用专用的展示架和展示渠道进行陈列,药品柜和展示架不得随意移动,药品陈列中不得应用过期、破损、变质或者品种不符的药品。
药品柜、展示架要求整洁、美观而又便于检查、清洁。
2.3. 药品标签药品标签应准确无误,标签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详细信息,并确保标签不易脱落。
非处方药应在药品标签上标注“非处方药”字样。
2.4. 药品保质期药品的保质期是药品质量稳定的有效期。
药品在陈列过程中应根据保质期进行分区陈列,新进药品应加入对应分类,并在原保质期基础上做好新的标签,并纳入药品销售记录中。
2.5. 接待区域的药品陈列药品应摆在接待区域里,在这里顾客可以方便地找到自己所需的药品。
在接待区域里,应当提供药品目录,方便顾客查询,并控制进入接待区域的人数,保证售药质量和安全。
3. 药品检查3.1. 药品检查工具药品检查需要使用专用的药品检查工具,包括药品柜、展示架、光源等设备。
3.2. 药品检查方法药品检查应从外观检查、标签检查、保质期检查等方面进行,检查时应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规范进行。
外观检查:包括检查药品外包装的完整性、干净度、防伪标志、生产日期、质量标准等方面。
标签检查:检查药品标签的准确性,包括药品名称、制剂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保质期检查:检查药品的保质期是否过期,如果过期则需要立即淘汰。
3.3. 检查记录每次检查都应该有相应的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药品名称、检查情况等,记录应保存至少6个月。
5药店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
一、目的保证药品在陈列过程中的质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营业场所药品的陈列及检查。
三、职责陈列检查员:负责药品在营业场所陈列的管理工作和检查工作。
包括:环境温度状况监测,药品正确分区分类陈列,陈列药品检查等。
四、内容1.温湿度的监测和调控:1.1.营业场所的温度符合常温要求。
1.2.每日两次(上午9:00,下午2:00)记录店堂温度情况,如果超标应采取处理措施,措施实施后,应观察效果并记录。
2.陈列及检查:2.1.有阳光直射的药品陈列区域,应采取有效的避免阳光直射的预防措施。
2.2.门店每三个月对陈列一个月以上的药品进行循环检查,重点检查拆零药品和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以及中药饮片。
3.陈列检查计划:3.1.每三个月对陈列满一个月以上的药品进行循环检查。
3.2.按照陈列检查计划原则,计算机信息系统生成陈列检查表,按计划进行检查。
4.重点检查品种重点检查:4.1.按重点检查品种目录筛出本店重点检查品种。
4.2.近效期、在店时间较长的品种也应重点检查。
5.陈列检查内容:5.1.按照《药品外观质量检查要点》进行不同剂型和类别药品的检查。
5.2.陈列位置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药品陈列管理制度的规定。
5.3.中药饮片陈列检查内容:5.3.1.无杂质、灰屑,无变质、发霉、虫蛀、鼠咬、泛油等现象;5.3.2.性状符合该饮片质量标准要求:如形状、大小、色泽、表面特征、质地、断面特征、气味等。
6.陈列检查处理:6.1.发现药品陈列位置不正确,立即纠正。
6.2.发现不合格药品立即下柜,停止销售,报告质量管理员,进行确认放置不合格区。
6.3.发现有质量疑问且不能自行确认的药品应当立即下柜,停止销售,放入待处理区,向总部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7.陈列检查记录:7.1.在计算机系统内填写《陈列药品检查记录》,记录项目应至少包括检查时间、药品名称、批号、规格、生产企业、问题情况、确认结果、处理意见、确认人员等。
8.有效期管理:8.1.对陈列药品应检查有效期,保证无过期药品销售,对近效期药品应重点检查。
零售药店营业场所药品陈列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营业场所药品陈列操作规程目的:为加强药品的陈列管理,规范门店药品陈列摆放,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门店的药品陈列管理。
内容:1.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并按药品贮藏条件要求陈列:常温储存的药品陈列于普通柜台内;阴凉储存的药品陈列于阴凉区(柜)内;冷处储存的药品陈列于冰箱冷藏区内;冷冻储存的药品陈列于冰箱冷冻区内。
2.药品与非药品必须分柜陈列:2.1药品与非药品的区分原则:2.1.1药品a.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药准字H (Z、S、J、B)+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成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B代表保健药品。
b.《进口药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 (Z、S)+4位年号+ 4位顺序号;《医药产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Z、S)C+4位年号+ 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
对于境内分包装用大包装规格的注册证,其证号在原注册证号前加字母B。
c.新药证书号的格式为:国药证字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
2.2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3.处方药(Rx)与非处方药(OTC)分柜陈列,并有明显标识区分:3.1非处方药(OTC):药品包装盒上印有“OTC”专用标识,并有警示语或忠告语醒目地印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的药品。
a.警示语: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b.非处方药(OTC)分为甲、乙两类,专用标识图案为红色的是甲类非处方药、绿色的是乙类非处方药。
3.2除了非处方药以外的药品均为处方药(Rx),警示语:请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4.内服药与外用药分柜陈列:4.1药品外包装上印有“外”字(红色正方形底,白色字)的均属外用药。
a.外用药按剂型【酊水剂、软膏(霜)齐9、栓剂、贴膏剂等】分类摆放;b.眼科用药单独、分层摆放。
门店药品陈列、养护操作规程
1.目的为规范门店药品进行合理陈列与养护,及时发现药品质量问题,保证所售药品的质量,特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门店药品陈列、养护的管理操作。
3.内容3.1陈列管理3.1.1门店配备进行药品陈列展示和储存养护的设施设备:3.1.1.1便于药品陈列的货架、货柜,分区分类标示牌等。
3.1.1.2监测和调控药品陈列环境的温湿度计、空调、冷藏柜、灭蚊灯、捕鼠夹等。
3.1.1.3便于操作拆零的镊子、剪刀、酒精棉、拆零包装袋等;3.1.1.4便于中药饮片销售和养护的戥称、电子秤、捣罐、粉碎机等。
3.1.2陈列药品时须进行货架货柜、橱窗的清洁卫生,应干净明亮。
3.1.3上架陈列时须检查药品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才允许上架。
3.1.4上架陈列药品先按照用途分类,再依此按照品名、规格分开整齐摆放,分类标签、产品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3.1.4.1陈列储存可参考《中国药典》所示药品贮藏项下规定条件遮光:指使用不透明的容器包装;密闭:指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或异物进入;密封: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阴凉处:不超过20℃;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冷处:2-10℃。
常温:10-30℃。
除另有规定外,【贮存】项未规定贮藏温度的,一般系指常温。
3.1.5 非药品应与药品分开陈列,并与药品区域有明显隔离。
3.1.6 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陈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区陈列,分区标示牌应放置准确。
处方药不得以开架自选方式陈列、销售。
判断非处方药以药品零售单元包装右上角“OTC”专有标识为准,无“OTC”专有标识的药品为处方药。
3.1.7门店陈列药品时,药品应与墙、顶、散热器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间距不小于10厘米。
3.1.8冷藏药品应陈列在温度在2-8℃之间的冷藏柜中,冷藏柜中不得储藏药品以外的其他物品。
3.1.9同一种药品有2个以上批号的,应按批号或失效期的先后顺序陈列,方便“先产先出”销售。
药品陈列检查管理制度
为明确门店药品经营相关岗位职责和各环节药品质量的控制措施,保证有效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等。
适用于零售门店的质量管理。
药品陈列养护管理4.1.1 每天必须进行卫生检查,保持货架、货柜、橱窗等营业场所的整洁,不得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
4.1.2 每天必须对营业场所及阴凉柜(区)、冷藏柜温湿度情况进行监测或调控。
营业场所的温度控制在10 -30℃;阴凉柜(区)温度控制在2 -20℃;冷柜温度控制在2 -8℃;湿度控制在35-75%。
温度超出控制范围时立即采取调控措施使之达到控制范围,并记录调控措施及起止时间。
采用温度记录仪采集温湿度数据的要合理设置间隔时间,至少每隔30 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并定期及时导出;装有报警系统的,在收到报警信息后及时查找超温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营业场所及阴凉柜(区)、冷藏柜温湿度数据每天记录 2 次,时间为上午9:30 -10:30,下午15:30 -16:30,该记录至少保存5 年。
4.1.3 门店药品的陈列必须符合以下要求:4.1.3.1 陈列的药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格药品。
4.1.3.2 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过本门店验收合格,其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药品。
4.1.3.3 药品必须放置于货架或货柜,摆放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临窗柜台可采用搭遮光棚或挂遮光窗帘等方法;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在货架,需陈列时只陈列外包装盒。
4.1.3.4 药品按功效结合储存条件和剂型分类陈列,设置分类标志,标志放置准确,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口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开陈列,冷藏药品(包括血液制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及中药饮片单独陈列;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
4.1.3.5 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
4.1.3.6 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做好《药品拆零销售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说明书至该药品销售完为止。
陈列药品存储养护操作规程
陈列药品存储养护操作规程陈列药品是指在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库、门诊药房等地点供应给患者的药品。
因此,陈列药品存储养护操作规程的制定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的陈列药品存储养护操作规程。
一、药品摆放(一)在药房、药库、门诊药房、其他药品仓库等场所,应当设置药品摆放区,禁止放置其他物品。
(二)药品按照品种、类别、用途等因素分类摆放,同品种、同规格的药品应当放置在同一货架上,且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三)应当对药品进行标识,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四)对于易受损的药品,包括液态制剂、易受潮的药品、易受光的药品等,应当单独放置,以免受到污染或损坏。
(五)药品的存放区域应当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鼠等条件,并应当定期清洁。
二、温度、湿度、光照的控制(一)药品储存场所的温度应当符合药品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应当将药品存放在温度在15℃至25℃之间的地方。
若药品需要低温储存,应当储存于专门的冰箱或冷藏柜中,并标注好温度。
(二)应当根据药品的要求,对存放场所的湿度进行控制。
对于易吸潮的药品,应当尽量避免潮湿的场所。
同时,也应当注意确保储存场所的干燥度,并加强通风。
(三)应当避免药品直接受到阳光的照射,避免光线直射的场所存放药品,尽量避免光线暴露。
三、药品养护(一)药品进库后,应当对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及标签等进行检验,对不合格药品即时退回或处理,避免出现质量问题。
(二)应当对药品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及上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应当定期对储存场所及储存条件进行检查,防止湿度、温度、光照等因素对药品带来不良影响。
(四)对于药品包装破损、过期等情况的药品应当立即处理,避免出现不良的后果。
(五)应当定期对药品进行整理清理,清除废弃药品和过期药品,防止过期药品误用。
四、劳动保护(一)药品存储场所应当保持空气流通、温度适宜、无毒粉尘、无异味等条件。
(二)工作人员应当经过药品管理培训,掌握药品管理和养护的知识。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012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正式样本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药品的陈列1.1.所有陈列药品都必须是验收合格的药品;1.2.按剂型、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1.3.药品放置于货架(柜)中,摆放整齐有序,避免日光直射;1.4.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1.5.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1.6.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1.7.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专区;1.8.冷藏药品放置在冷藏设备中;1.9.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专柜摆放i1.10.中药饮片放置在中药饮片柜斗中;11.11.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标志醒目.2.营业场所的定期检查2.1.检查营业场所温度是否符合常温要求;2.1.1.检查营业场所温度调控设备运行记录;2.1.2.检查营业场所温度监测设备运行情况;2.1.3.每月检查一次.2.2.检查营业场所的卫生和环境2.2.1每周检查一次,应有记录;2.2.2营业场所整洁卫生;2.2.3陈列药品的设备清洁卫生;2.2.4有防虫、防鼠设施;2.2.5营业场所不得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
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陈列药品检查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陈列药品检查操作规程目的:为加强对门店陈列药品的检查管理,保证在柜药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门店陈列药品的检查。
内容:1 .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1.1 店堂适宜温湿度范围:温度10-30° C,相对湿度35%-75%;每天上午9:(X)点,下午15:00点检查店堂的温湿度并记录于《温湿度记录表》;1.2 阴凉区(柜)适宜的温湿度范围:不超过20C,相对湿度35%-75%.每天上午9: 00点,下午15: 00点检查阴凉区(柜)的温湿度并记录于《阴凉区(柜)温湿度记录表》。
1.3 冰箱冷藏区适宜的温湿度范围:温度2~8C,相对湿度35%-75%;冰箱冷冻区适宜的温湿度范围:温度∙10~∙25C0每天上午9:(X)点,下午15: 00点及晚上21:00 点检查冰箱冷藏区、冷冻区的温湿度并记录于《冷藏区温湿度记录表》、《冷冻区温湿度记录表》。
2 .应对店堂、阴凉区(柜)、冰箱的温湿度进行监测和调控,以使店堂、阴凉区(柜)、冰箱的温湿度符合要求。
2.1 店堂2.1.1 常温储存药品在酷暑天气时,陈列检查员或营业员需密切关注温湿度变化,当温度高于29C时,需开空调制冷降温;当相对湿度低于36%时,应根据店堂面积适当加冰块降温及增加湿度,以保证药品的正常储藏环境;2.1.2 常温储存药品在冬天严寒时节,要注意防冻,尤其液体类、软膏、贴膏制剂等,陈列检查员或营业员应密切关注温度变化,温度低于IIC时,要及时打开空调(或取暖器)制暖,必要时将易冻药品集中存放,保温保存,并做好温度记录,以保证药品的正常储藏环境;2.1.3 遇到高湿的天气,当相对湿度高于74%时,陈列检查员或营业员应及时关门并打开空调抽湿,以避免药品受潮。
2.2 阴凉区2.2.1 陈列检查员或营业员需关注阴凉区温湿度的变化,当温度高于19℃时,将放置于阴凉区的空调所显示的温度调低,以使温度达到规定的范围内;2.2.2 当相对湿度超过74%时,应打开空调的抽湿功能进行抽湿且进出要及时关好门,避免药品受潮;当相对湿度低于36%时,应根据阴凉区面积适当加冰块增加湿度,以保证药品的正常储藏环境。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检查操作规程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检查操作规程一、检查前的准备工作1.药品检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具备丰富的药品检查经验。
2.开始检查前,应事先了解营业场所药品经营的有关情况,包括:经营许可范围、药品供应来源、药品品种和规格、销售记录和药品库存情况等。
3.检查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制服或标志,并出示相应的工作证件和检查通知书,说明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等具体内容,并设法引起营业场所管理人员的重视和配合,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检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检查人员在对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时,应严格按照检查工作程序开展,并在检查前向营业场所管理人员说明检查目的和程序。
2.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营业场所管理人员,向其提出整改意见并留下书面记录。
如发现禁止经营的药品,应当实行查封和封存。
3.尽量不影响营业场所的正常经营,不干扰营业场所工作人员和顾客的正常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及其保质期,不污染药品。
4.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应分情况处理,对于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则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告知营业场所管理人员,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接受监督。
对拒不整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吊销或撤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检查后的措施1. 执行治理措施。
对营业场所存在的问题,药品检查人员应督促和教育营业场所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药品经营秩序的正常、安全和健康。
2. 整理报告材料。
药品检查人员应认真分析检查结果,制定检查报告,将检查结果和问题情况等有关材料整理好,建立档案,按有关程序予以收存、备案。
3. 结合检查工作开展监管。
在检查结束后,药品检查人员还应加强与营业场所管理人员的联系,建立联系机制,提高药品监管的科学化和有效性。
在平时工作中,要注意抽查和日常监管,也要重视对药品经营行为的监督和检查。
4. 对于涉嫌犯罪的药品经营行为,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
1.1.所有陈列药品都必必须是验收合格的药品;
1.2.按剂型、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楚,放置准确;
1.3.药品放置于货架〔柜〕中,摆放整齐有序,避免日光直射;
1.4.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1.5.处方药不得采纳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1.6.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
1.7.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专区;
1.8.冷藏药品放置在冷藏设备中;
1.10.中药饮片放置在中药饮片柜斗中;
11.11.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显然隔离,标志醒目.
2.1.检查营业场所温度是否符合常温要求;
2.1.1.检查营业场所温度调控设备运行记录;
2.1.2.检查营业场所温度监测设备运行状况;
2.1.
3.每月检查一次.
2.2.1每周检查一次,应有记录;
2.2.2营业场所整洁卫生;
2.2.3陈列药品的设备清洁卫生;
2.2.4有防虫、防鼠设施;
2.2.5营业场所不得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
2.3陈列药品的检查,依据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的检查计划进行.
2.3.1重点检查拆零药品和易变质、近效期药品、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
2.3.2原则上每个月检查一次,高温梅雨季节每周检查一次;
3.发现问题,采纳措施
3. 1在陈列检查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质量管理员马上监督撤柜,停止销售;
3.2质量管理员确认和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
3.3营业场所温度不符合要求和卫生不符合要求,质量管理员应向药店。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望京金象大药房药品质量管理操作规程一、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1、药品采购1.1 人员规定:采购员规定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需通过专业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2 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市场需要、季节特点、病疫情况以及结合库存余缺定期编写采购计划,报质量负责人审查批准后进行采购。
1.3 建立采购记录: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向总部提出配送申请,与总部协调相关的进货事宜,待配送申请成功提交后,根据采购商品的品名、数量、生产厂家、价格、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进行记录并按月装订留存。
2、药品验收2.1营业员收货:营业员依据药品采购人员所做的“药品采购记录”以及配送人员提供的“分店回执单”对照实物进行核对,确认包装箱无破损后收货,并在“分店回执单”上签字。
如包装箱有损坏要立即拒收并告知质量管理员。
2.2药品待验:营业员要将所购进的药品放置于待验区,及时告知验收员到场进行验收。
2.3验收的场合、环节与方法:验收员在待验区内一方面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规定;符合规定的,予以记录并开箱检查药品。
根据“商品配送单”上的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公司、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单价进行逐个品种验收,符合规定的,在“商品配送单”上盖合格章并签字。
并将“商品配送单”按月装订存档;同时告知营业员办理药品入店手续。
凡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情况时,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负责人复查解决。
2.4 验收记录:药品验收记录即总部提供的“商品配送单”验收员按月顺序装订,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3、药品销售3.1 验收完毕后,验收员在验收记录上盖合格章、签字并交营业员;营业员依据验收合格结论和验收员的签字将药品放置于相应的销售区域内,按照近效期先出原则进行上架销售。
3.2 营业员如发现药品有货与单不符、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质量异常情况时,有权拒收并报告质量负责人解决。
医药连锁门店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模版
连锁门店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1.目的:规范陈列及养护工作,避免造成损失,实现科学养护,确保在店药品质量。
2.范用:在店药品的陈列及养护检查工作。
3、定义:无4.内容:4.1药品陈列4.1.1店堂内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验收质量合格及包装符合规定的药品;药品应放置于货架,摆放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
4.1.2药品按以下程序陈列:4.1.2.1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确认该药品储存在营业场所还是冰箱。
储存条件为“冷处”、“2-8℃”或“2-10℃”等的药品,储存在冰箱中,其余药品储存在营业场所。
4.1.2.2判断商品的属性,确认为药品还是非药品;批准文号处有标明为“国药准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等批准文号处有“药”字的品种,为药品。
4.1.2.3判断药品为非处方药还是处方药;包装右上角有OTC字样,即为非处方药,其余为处方药。
非处方药陈列在开架自选区,处方药陈列在处方柜。
4.1.2.4根据药品的用途,将药品陈列在相应的分类牌下。
4.1.2.5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冷藏药品应放置在冰箱中。
4.2药品养护检查4.2.1养护品种的分类:4.2.1.1重点养护品至少包括:1)易变质的药品。
2)储存时间长的药品。
3)近效期的药品4)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同一及相邻批号的药品,以及在相邻储存区域的品种。
5)首营品种4.2.1.2一般养护品种包括除重点养护品种之外的其他在店药品。
4.2.3药品储存情况检查:4.2.3.1门店人员应每天监测和记录营业场所温、湿度。
一天两次,上午为9:30~10:30,下午为3:30~4:30。
如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4.2.3.2门店人员应检查自已责任区内效期药品距离有效期的时间,每月汇总、整理出一批需作催销处理药品,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并在下月5日内上报业务部、质管部。
4.2.4陈列药品质量检查:4.2.4.1门店养护人员应每月检查店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在检查过程中,应检查在店药品的外观质量变化情况,必要时,可抽样送质管部进行质量检查。
零售药店药品陈列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药品陈列养护检查制度文件编号:-04
起草:批准:
起草日期:执行日期:
1.目的:为确保所陈列和店存药品质量稳定,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8条
3.适用范围:本店陈列和店存药品的养护。
4.责任:养护检查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药品养护工作的职责是:安全存放,降低损耗,保证质量,避免事故。
5.2 依据陈列和店存药品的流转情况,制定养护计划,进行循环的质量检查;对质量有疑问的或储存日久的品种,应有计划抽样送检。
5.3 做好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温湿度调节设备等的养护管理。
5.4 对陈列的药品每个月检查一次。
5.5 在药品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或马上撤下柜台并暂停上柜台,尽快通知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查。
5.6 养护检查人员应定期对营业场所的温湿度、药品的储存陈列、清洁和防火、防潮、防鸟、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进行检查。
陈列药品的存储和养护的操作规程
陈列药品的存储和养护的操作章程一、药品陈列1药品陈列的基本要求药店在陈列药品时正确选择按品种、规格、剂型、用途或存放要求进行分类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醒目,针对具体品种应参考如下规定陈列存放:1.1根据销售需要合理确定药品陈列数量;1.2陈列药品的包装和质量应当符合规定;1.3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1.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1.5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1.6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要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1.7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2、药品陈列检查2.1质量管理员对陈列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记录,对近效期的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根据具体的情况缩短检查周期。
陈列药品质量检查记录应真实、准确,能正确反映陈列检查的实际情况。
对陈列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正确处理,防止出现销售错误或质量事故。
2.2陈列药品会因陈列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影响质量,因此GSP要求对储存的药品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同时应对营业气场所的温湿度条件进行有效的监测和调控,做好营业场所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记录,以确保陈列环境能符合药品陈列的基本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
二、药品的养护1药品养护的基本要求药品养护是一项涉及到质量管理、陈列管理、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按照工作性质及质量职责的不同,要求各相关岗位必须相互协调与配合,保证药品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1.1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药品养护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审定药品养护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对药品养护人员上报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确定处理措施,对养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施监督考核。
1.2营业员在陈列和销售药品过程当中,应当仔细检查药品外观及包装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员,必要时应同时通知养护员核查库存的相应药1.3养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及药品质量,针对药品的储存特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养护,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药品养护的质量信息,负责验收、养护、储存、陈列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单体药房新版GSP操作规程
单体药房新版GSP操作规程本文包括了操作规程全部内容!1、药品采购操作规程2、首营企业审核操作规程3、首营品种审核操作规程4、药品收货操作规程5、药品验收操作规程6、药品储存操作规程7、药品养护操作规程8、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9、营业场所冷藏药品存放操作规程10、药品销售操作规程11、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12、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13、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14、计算机系统操作和管理规程15、冷藏、冷冻药品储存及运输应急预案文字较多,后面两个操作规程只能用图片代替了!药店的小伙伴们耐心些,慢慢看!非药店的同学,从这此规程中你也可以了解下药店不仅仅是卖药!每个操作规程还有一个文件头,下见图,使用需要更换文件名称及编号!药品采购操作规程1、目的:建立药品采购操作规程,确保从合法的企业采购合法和质量可靠的药品。
2、适用范围:本公司药品购进过程的管理。
3、责任人:采购员对本操作规程的实施负责,质量负责人负责指导监督购进人员。
4、内容:4.1采购员按照《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要求,根据药品库存数量、门店销售量,季节和市场动态等情况,依据计算机系统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内容制定采购药品清单。
4.2采购员查验计算机系统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合格供货商档案,按质量第一,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选择合格供货商供货。
4.2.1按《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采购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药品销售人员合法资格。
4.2.2确定供货商质量信誉良好,质量保证协议书、采购合同内容及有效期符合规定。
4.2.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照《首营企业审核操作规程》、《首营品种审核操作规程》执行4.3采购员向供货商进行采购征询,确定供货商有符合我公司要求的充足货源。
4.4采购员在计算机系统内制作采购订单4.4.1计算机系统根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对供货商资质、商品资质、销售人员资质、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进行预警,对于相关资质距失效期不足60天的或过期的,采购员及时联系供货商重新索取,并交质量负责人审核后,在计算机系统内维护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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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
1、目的:通过制定营业场所的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有效控制营业场所的药品陈列及检查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营业场所的药品陈列及检查全过程。
4、责任者:药店养护人员及药店营业员。
5、内容
5.1、药品陈列
5.1.1、质量管理员按照药品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要求字迹清晰、放置准确;药品陈列于销售区域柜台或货架上,摆放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
5.1.2、药品分类要求: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外用药设置外用药品专柜;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按有关要求专人负责;中药饮片柜斗谱书写正名正字;装斗前认真复核,防止错斗、串斗;定期清斗,防止饮片生虫、发霉、变质;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必须清斗并填写清斗记录;非药品在专区陈列,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5.2、陈列药品检查方法
5.2.1、药品养护员依据陈列药品的流动情况,制定养护检查计划,对陈列药品每一个月检查一次,并认真填写“陈列药品检查记录”。
5.2.2、药品养护:药品养护员在质量养护检查中,依据陈列药品的外观质量变化情况,抽样进行外观质量的检查;抽样的药品依照“药品外观质量检查要点” ,按照药品剂型逐一检查,检查合格的药品填写好“陈列药品检查记录”可继续上架销售;质量有问题或有疑问的品种要立即下柜停止销售,并详细记录,同时上报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查。
5.2.3、中药饮片养护:中药饮片要按其特性分类存放,药斗要做到一货一斗,不得错斗、串斗;新进饮片装斗前要填写“清斗记录”,按要求真实、准确记录相关项目;养护员每月检查药斗内饮片质量,防止发生生虫、霉变、走油、结串、串药等现象;夏防季节,对易变质饮片要每天检查;如有变化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并如实填写“中药饮片检查记录”。
5.2.4、药品效期管理:药品养护员根据每月对陈列药品的检查,填报“近效期药品催售表”;一式三份,质量负责人、养护员各一份,柜组一份,质量负责人督促营业员按照“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销售;养护员每月对近效期商品进行核查,在“近效期药品催销表”上如实记录已售、退货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