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程综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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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实施办法
矿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管理,确保掘进工程质量验收
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的动态达标,以达到“以质量保安全,以质量促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综合管理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筹建处成立掘进工作面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验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管理制度
第1 条施工动态管理制度:工程科对各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实行动态检查,跟班队长是现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检查自己分管辖区内各地点的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位或工序按规定的整改办法现场监督整改。
第2 条工程质量预验收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在矿月度验收前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量(成巷和未成巷)、质量等级评定、验收人员、零星工程等,每月24 号以书面形式报工程科。对预验收中隐瞒实情,工作马虎,预验收内容不齐全的,罚预验收人员100 元;不按时进行预验收或不按时报送工程科的,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 元。
第3 条旬检查制度:质量验收小组每旬组织一次动态质量大检查,不进行事先通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汇总后填写安全质量检查表,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
的,对责任人罚款100 元/条。
第4 条月度验收制度:每月25 日进行月度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有事向领导小组请假,否则,无故每少参加一次,罚款50 元。由工程科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间不进行事先通知,要求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动态达标,验收等级的评定由验收小组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共同评定,同时在验收结果上签字。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否则发现实际工程质量状况与所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不符的,对参加验收人员罚款100 元。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服从验收小组安排,为验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5 条狠反质量“三违”制度:为提高职工队伍质量意识,及时解决和消除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隐患,各级管理人员要狠反质量方面的“三
、丰力
违”。
第6 条复喷、砌碹前的验收制度:井下所有锚网喷巷道、砌碹巷道,在其复喷、砌碹前必须写出书面验收申请,验收小组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对验收不合格者罚款1000 元并进行整改复验;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特殊加固措施,隐蔽前须经工程科组织验收,对未经验收进行隐蔽的工程,工程科一律不予签证。不经过验收小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整改继续进行施工的,一次罚款2000 元。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交隐蔽工程记录,否则,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
元。第7 条月度考核制度:以矿下达的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文明施工情
况、工程质量等级作为月度考核的指标。
1•月度计划:根据矿下达的月度计划进尺,对掘进队进行考核;
2.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采用旬检查、月验收考核,单位工程一月中三次检查验收优良率必须达到60% 以上,杜绝不合格工程;若优良率低于60% ,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每人罚款200 元。若出现一次不合格品,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每人罚款500 元,若影响安全使用,除进行整改外,整改费用自行承担。
3.文明施工:每月进行三次动态检查,对掘进头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综合打分,分为两个等级,即:差、好,其评分标准及要求见文明施工管理部分。三次检查必须全部达到“好”等级,若出现“差”等级,罚款施工单位100 元,若一月三次验收全部评为“好”等级,对施工单位奖励300 元。
5.创建闪光点工程:按掘进头进行考核,现场做到动态达标,三旬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文明施工达到“好”等级,超额完成生产计划,安全无轻伤以上事故。若达到闪光点工程标准,奖励1000 元,用于奖励先进班组和业务骨干。
&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完成整改内容,逾期完不成者,必须停头整改,每超一天罚款300 元。
第8 条工程质量包保制: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费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短期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如复喷前未用水冲刷巷道、缺锚杆、网等)造成巷道喷层开裂、冒顶、片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施工单位一次性罚款2000 元,并承担全部巷修费用。第9 条单位工程开停工、复工申请、竣工移交档案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3 天,工区编制出掘进作业规程,并书面提出开工申请,经工监理、工程科、机电科及矿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每次罚款500 元。单位工程竣工后15 天内,施工单位技术员按有关要求将竣工资料整理后交生产科,每拖一天,对责任人罚款100 元。第
10 条计划外零星工程管理制度:所有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工程科对工程量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特殊情况来不及签证的,开工后必须申请补办;工程完工后,必须经过验收小组组织验收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核实工前定价情况进行结算,无开工申请和不经过验收的一律不予办理结算。零星工程预验收报告和施工用料必须在矿月度验收前报生产科,否则,本月不予签证结算。第11 条地面支护材料不定期验收制度:验收小组每月对支护材料验收一次,并根据井下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对检查和验收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严重影响现场施工质量或者造成隐患的,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12 条规程、措施管理制度:各工区所使用的规程,要提前考虑,编制正规、内容齐全,严禁无措施施工,如出现无措施施工现象,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 元、技术负责人罚款200 元。规程审批完成后工区要连同学习签字及考试试卷及时报送有关单位,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 元。在规程编制过程中,要提高编写质量,杜绝错、别字的出现;所附图、表按顺序放置,图表齐全;规程页号与目录对应。规程审批后,工程科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月组织复审一次。第13 条现场施工记录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施工综合记录、班验收记录、注浆记录和锚杆或锚索托盘编号记录等,要按规定及时按要求填写,如出现不按规定填写或出现一次漏填,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 元,若连续三次以上出现不按规定填写或漏填,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各罚款100 元。现场施工有关记录于次月一号整理合格后报送工程科,每超一天对责任人罚款50 元。
三、材料供应
第15 条井下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供应科要进行严格把关,所有原材料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