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办公室、海关总署印发《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
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办理流程
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办理流程篇一:如何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提问:如何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你好:我在舟山市,请问: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到哪里办理,需提供哪些申请材料?提问者:yuanwang 20XX-02-24答复:您好!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是在濒危管理办公室办理,需要的资料:1、书面申请。
2、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野生动植物允许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批准文件。
出口非CITES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标本以及进出口国家濒管办授权各办事处直接核发《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范围的一些植物种标本只需提供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进出口合同或协议(进出口个人拥有所有权的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情况除外):⑴对于商业性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或代理人与外方签订的进出口贸易合同;属于委托代理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与代理人签订的进出口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⑵对于非商业性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与外方签订的协议。
⑶属加工贸易性质的,须提供海关手册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批准文件。
5、物种成分含量表和说明书。
出口含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药品、食品等商品的,须提供所涉商品的成分含量表和外包装说明书。
6、海关证明材料。
再出口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经海关签注的原批准进口的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口证明书和加盖申请人公章(个人拥有所有权的情况除外)的原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7、境外相关证明文件:⑴进口《公约》规定豁免的《公约》附录I所列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出口国或地区、再出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批准出口或再出口的相关证明文件。
⑵出口《公约》附录I所列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豁免情形除外),或再出口《公约》附录I所列活体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进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复印件。
⑶进口《公约》附录II、附录III所列野生动植物标本的,须提交出口国、再出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或再出口证明书复印件。
野生动植物种进出口管理和其他货物进出口管理
新闻出版总署
新闻出版总署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
音像制品成品进口业务有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经营;未经新闻出版总署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成品进口业务。图书馆、音像资料馆、科研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供研究、教学参考用的音像制品成品,应当委托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音像制品成品进口经营单位办理有关进口审批手续
进口兽药通关单
一单一关,在30日有效期内只能一次性使用
兽药进口单位进口暂未列入《进口兽药管理目录》的兽药时,应如实申报,主动向海关出具“进口兽药通关单”,对进口同时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兽药时,海关免于验核“进口药品通关单”。
1.物种证明由国家濒危物种管理办公室统一按确定的格式制作。
2.物种证明分为“一次使用”和“多次使用”两种:
①一次使用的物种证明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
②多次使用的物种证明只适用于同一物种、同一货物类型、在同一报关口岸多次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多次使用的物种证明有效期截至发证当年12月31日。持证者须于1月31日之前将上一年度使用多次物种证明进出口有关野生动植物标本的情况汇总上报发证机关。
有毒化学品管理
环境保护部
进入环境后通过环境蓄积、生物累计、生物转化或化学反应等方式损害健康和环境,或者通过接触对人体具有严重危害和具有潜在危害的化学品
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农药进出口管理
农业部
进出口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及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和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外之间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黄金及其产品,免予办理“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由海关监管,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及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黄金及其产品,应办理“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海关监管条件》海关监管的依据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海关监管条件》海关监管的依据【海关监管条件】海关监管的依据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对进出口货物由经贸主管部门签发许可证等方式来实施管理的一项制度。
它是海关监管和验放进出口货物的重要依据之一,这在《海关法》里有明文规定。
进出口许可证是保护和稳定国内经济免受国际市场冲击的一项有效措施。
但随着我国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出口许可证作为一项非关税措施,如何控制并减少其管理范围,已成为我国外贸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和顺利进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敏感问题。
商检制度商品检验制度是指商品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重量、数量、包装、残损等依法进行检验,出具检验证书。
此外,商检机构还负责对出口食品的卫生检疫和向非协议国家出口动物产品的病虫害检疫,对进口货物的环保状况进行鉴定。
国家出入境检验疫局是我国负责检验进出口商品的主管机构,由该机构制定、调整并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后的《检验检疫商品目录》涉及编码商品4113个。
我国商品检验的种类分为4种,即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证鉴定和委托检验。
法定检验是指根据国家规定,对进出口商品实施强制性的检验,凡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均属法定检验商品;进口时,海关凭商检机关拓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放行。
出口时,报验手续在向海关申报之前进行。
海关凭商检机构的检验证书、放行单,或凭其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放。
动植物检疫制度为了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保障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维护我国的对外信誉,国家规定对进出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
凡属应当施行动植物检疫的进出境货物,无论以何种贸易方式进出境,都应当在报关前报请入境或出境口岸的动植物检疫机构实施检疫,由动、植物检疫机构发给《检疫放行通知单》或在货运单据上加盖检疫放行章后,再向海关申报。
出口证明书
1.一般产地证(c/o)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
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申请一般产地证: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2.《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一套;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5.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6.缴纳签证费35元。
2.普惠证(form a )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al 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6个:欧盟25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申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2.《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一套;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5.复出口日本的来料加工产品或进料加工产品需提交《从日本进口原料证明书》;6.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7..缴纳签证费40元。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整理)濒危物种进出口贸易管制规定
濒危物种进出口贸易管制规定野生动植物资源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维护生态平衡不可缺少的主要元素,又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资源。
但是,由于被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的利润所吸引,野生动植物资源遭受到的破坏也是巨大的,乱捕滥猎、乱砍滥伐、乱采滥挖造成了很多物种的灭绝或濒危,而过度、无限制的野生动植物贸易,又使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生长地的破坏雪上加霜。
为规范全球野生动植物贸易,打击野生动植物的走私活动,世界各国纷纷制定有关野生动植物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1973年许多国家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公约,我国是缔约成员国),要求各缔约国按照CITES公约规定警醒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一起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木目的。
我国是野生动植物资源大国,资1981年4月8日CITES公约对我国生效以来,我国政府在国家林业部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金福口管理办公室(简称“国家濒危办”),代表我国政府履行CITES公约,并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22个办事处。
勇士加快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立法,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依法受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的进出口管理。
《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的精神在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的国际贸易,其用物种分级与许可证的方式,以达成野生物市场的永续利用性。
该公约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可归类成三项附录,附录一的物种为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明白规定禁止其国际性的交易;附录二的物种则为目前无灭绝危机,管制其国际贸易的物种,若仍面临贸易压力,族群量继续降低,则将其升级入附录一。
附录三是各国视其国内需要,区域性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
第15届缔约国大会于2010年3月13-25日在卡塔尔多哈举行,会议对《公约》附录I和附录II做出若干修订,并调整了一些物种的标准命名。
濒危物种进出口贸易管制规定
濒危物种进出口贸易管制规定野生动植物资源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维护生态平衡不可缺少的主要元素,又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资源。
但是,由于被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的利润所吸引,野生动植物资源遭受到的破坏也是巨大的,乱捕滥猎、乱砍滥伐、乱采滥挖造成了很多物种的灭绝或濒危,而过度、无限制的野生动植物贸易,又使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生长地的破坏雪上加霜。
为规范全球野生动植物贸易,打击野生动植物的走私活动,世界各国纷纷制定有关野生动植物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1973年许多国家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公约,我国是缔约成员国),要求各缔约国按照CITES公约规定警醒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一起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木目的。
我国是野生动植物资源大国,资1981年4月8日CITES公约对我国生效以来,我国政府在国家林业部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金福口管理办公室(简称“国家濒危办”),代表我国政府履行CITES公约,并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22个办事处。
勇士加快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立法,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依法受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的进出口管理。
《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的精神在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的国际贸易,其用物种分级与许可证的方式,以达成野生物市场的永续利用性。
该公约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可归类成三项附录,附录一的物种为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明白规定禁止其国际性的交易;附录二的物种则为目前无灭绝危机,管制其国际贸易的物种,若仍面临贸易压力,族群量继续降低,则将其升级入附录一。
附录三是各国视其国内需要,区域性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
第15届缔约国大会于2010年3月13-25日在卡塔尔多哈举行,会议对《公约》附录I和附录II做出若干修订,并调整了一些物种的标准命名。
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颁布单位: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4月12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进口或者出口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遵守本条例。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依照本条例有关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国务院林业、农业(渔业)主管部门(以下称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管全国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并做好与履行公约有关的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代表中国政府履行公约,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出口的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批准进口或者出口的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第五条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科学机构依照本条例,组织陆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等方面的专家,从事有关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科学咨询工作。
第六条禁止进口或者出口公约禁止以商业贸易为目的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情况,需要进口或者出口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务院批准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批准。
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国务院或者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禁止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办公室、海关总署印发《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通知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办公室、海关总署印发《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1998.01.01•【文号】•【施行日期】1998.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海关总署印发《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1998年1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其他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野生动植物种进出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与海关总署于1997年12月18日联合通知,公布《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并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称,《目录》依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公约》附录所列物种以及国务院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植物种的管理范围制定。
向海关申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时,必须同时申报与该物种或其产品相对应的海关商品编码。
有关野生动植物种管理范围和商品编码发生调整时,对应《目录》编码亦同时进行调整。
通知指出,列入《目录》管理范围的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进出口(包括进口、出口、再出口和从海上引进),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并在进出口报关前取得国家濒管办或其授权的办事处签发的国际公约规定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我国规定的《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海关凭上述证明书查验放行。
对国际公约规定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收取副本;对我国规定的《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收取正本。
对进出口货物包装说明中声称含有《目录》所列野生动植物成分的,按《目录》所列物种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对《目录》所列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以一般贸易、无偿捐赠、无偿提供、旅客携带、交换、邮寄及其他各种方式进出口的,海关均按该通知规定进行监管。
关务水平测试《关务基础知识》预测试题卷一
关务水平测试《关务基础知识》预测试题卷一[单选题]1保税物流中心(A型)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有效期满前()向直属海关办理(江南博哥)延期手续,合格的准予延期()。
A.2年;30日;2年B.3年:30日;3年C.2年;60日;2年D.3年:60H;3年参考答案:A[单选题]2.下列选项中,()是海关不可以行使的权力。
A.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可以对走私嫌疑人拘留、扣押,并进行审讯;对走私货物的运输工具可以扣押、变卖B.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C.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D.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对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扣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8小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
[单选题]3.2006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是()。
A.监控化学品B.易制毒化学品C.消耗臭氧层物质D.纺织品参考答案:C[单选题]4.海运提单中的0nboardB∕1是指()。
A.备运提单B.清洁提单C.指示提单D.已装船提单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A项,备运提单的英文表述为:ReceivedforShipmentB/1;B项,清洁提单的英文表述为:C1eanB/1;C项,指示提单的英文表述为:OrderB/1。
[单选题]5.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于2012年6月7日(周四)申报进境,进口货物收货人应当最迟于()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不发生滞报。
A6月20日B.6月21日C∙6月22日D6月23日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收货人应该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6月7日加上14天,最迟的申报期限是6月21日。
[单选题]6.根据海关对报关单位的管理规定,下列哪种行为不符合报关单位的报关行为规则?()A.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注册地口岸办理本单位的报关业务B.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注册地以外的其他口岸办理本单位的报关业务C.报关企业接受具有自理报关权的某外商投资企业的委托,代理其报关D.报关企业出让其名义,供他人办理报关业务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报关企业从事报关服务应当履行的义务中明确规定,报关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出让其名义,供他人办理报关业务。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种类和数量面临着严重的减少和威胁。
为了保护这些宝贵的生物资源,国际社会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协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通常简称为CITES。
CITES通过限制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国际贸易,旨在保护这些物种的生存和避免过度捕捞和非法交易。
根据CITES公约的规定,参与国家需要对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货物提供有效的进出口证明书,以确保这些物种的贸易活动是符合公约规定的。
进出口证明书是一种重要的监管措施,可以追踪和监测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国际贸易活动,确保贸易活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在CITES公约的实施中,进出口证明书具有以下重要作用:1. 确保贸易活动的合法性进出口证明书是贸易双方进行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时必须提供的重要文件。
这些证明书由参与CITES公约的国家或地区的管理机构签发,证明了货物的来源、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并确认了贸易活动符合公约规定。
通过核实进出口证明书,可以有效遏制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活动,保护濒危物种的生存。
2. 追踪和监测贸易活动进出口证明书记录了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国际贸易活动,包括贸易双方的信息、货物的数量和经过的途径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监测和评估贸易活动对濒危物种的影响,并为未来的管理和保护提供参考依据。
3. 促进合作与信息交流CITES公约要求参与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合作和信息交流,确保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贸易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进出口证明书作为贸易活动的重要文书,促进了各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帮助建立了更加完善的全球濒危物种保护体系。
在我国,根据CITES公约的相关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签发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证明书。
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货物信息和相关的证明文件,经过审核后方可获得证明书。
海关贸易管制及监管条件
贸易管制贸易管制又称为进出口贸易管制,即对外贸易的国家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从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国内外政策需要以及为履行所缔结或加入国际条约的义务出发,为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实现有效的管理而颁布实行的各种制度以及所设立相应机构及其活动的总称。
通俗地讲,国家进出口贸易管制政策是通过外经贸及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贸易管制政策发放各类许可证件,最终由海关依据证件及其他单证(提单、发票、合同等)对实际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监督管理来实现的。
进出口许可证件是我国进出口管理中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属国家管制商品合法进、出口的最终证明文件。
是海关监管货物合法进出的书证,只有确认达到“单证相符”、“证货相符”的情况下,海关才可放行相关货物(“单”即包括报关单在内各类报关单据、“证”即各类许可证件、“货”即实际进出口货物)。
一、监管证件名称代码监管证件名称代码,是海关依据我国外贸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便于实施计算机系统管理和便捷通关需求,对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在海关通关环节须验核的各种进出口许可证件的分类标识。
监管证件代码(部分)监管证件名称(部分)1 进口许可证2 进口许可证(轿车用)3 敏感物项出口许可证4 出口许可证6 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7 自动进口许可证8 禁止出口商品9 禁止进口商品A 入境货物通关单B 出境货物通关单D 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毛坯钻石用)F 濒危物种进出口允许证G 被动出口配额证I 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J 金产品出口证或人总行进口批件O 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P 进口废物批准证书Q 进口药品通关单S 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T 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许可证W 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X 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Z 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或节目提取单u 进口许可证(指加工贸易、保税仓库进口)x 出口许可证(指加工贸易出口)y 出口许可证(指边境小额贸易出口)二、监管证件名称代码简要说明(一)代码“1”--进口许可证:指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进口许可证。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文版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文版(原创实用版)目录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背景二、2023 年第 1 号《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修订内容三、修订后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公告四、缔约国的责任和义务五、《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重要性正文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背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一项旨在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国际协议。
自 1973 年签署以来,已经有 180 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了缔约方。
《公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国际贸易不会对物种的生存造成威胁。
二、2023 年第 1 号《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修订内容2022 年 11 月 14—25 日,2023 年第 1 号《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 19 届缔约方大会在巴拿马举行。
会议对《公约》附录、附录和附录做出若干修订,并调整了一些物种标准命名。
根据《公约》秘书处 2023/015 号通知,现将修订后的《公约》附录予以公告。
请遵照执行。
三、修订后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公告根据《公约》秘书处的通知,修订后的《公约》附录已经公告。
缔约国需要遵照执行。
此次修订对一些濒危物种的国际贸易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制,以确保这些物种的生存和繁衍。
四、缔约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公约》的缔约国,各国需要承担起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责任和义务。
这包括遵守《公约》的规定,采取措施确保濒危物种的国际贸易不会对其生存造成威胁,以及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以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种。
五、《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重要性《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对于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濒危物种的国际贸易,公约旨在确保这些物种的生存和繁衍,从而维护地球生物多样性。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外劳务 、商务和 旅游 人 员 ,使 大家遍过 了解和 掌握 这 些知 识 ,自 觉地遵 守相关 规定 ,尽 到履约义务 ,维 护公 民个人利 益和 国家形 象。
附件 :CITES公 约知 识 问答
二
○
一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日
-3一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附件
CITEs公 约知识问答
1,什 么是 ClTES公 约?
CITES公 约是 《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 约》 的简称 签署于 1973年 ,生 效 于 1975年 7月 1日 ,其 英文文本见 CI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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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公 约
宣传
通知
抄送 :外 交部、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 海关总署、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中科院,中 动协。
国家林 业局办公 室 ⒛ 11年 4月 ⒛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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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 CITES管 理机构是 中华人 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 出 口 管理办公 室 ,设 在国家林 业局 。CITES科 学机构是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 ,设 在中国科学院北京动物研究所 。 6.单 位或者个人携带、邮寄或者运输濒危物种出入境 的 ,需 要办理什么手续? 邮寄或者运输附录一物种或其制 品出入境 的,必 须事 携带、 先取得进 口国 CITES管 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 口证 明书和 出 口国 管理机构核发 的允许 出 口证 明书 ,凭 证接受进 出 口国海关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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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公 众 对野生 动物 的宠 爱 ,借 题 发挥 ,诋 毁 我 国。 因 此 ,普 及 CΠ ES公 约知识 ,提 高履 约意识 ,遏 制相关违约活 动 ,已 成 当务之 急。 。林 业主 管部 ” 门应借 助我 国加入 CITES公 约 30周 年契机 ,利 用 “ 世界 湿地 日 、 “ ” 国际生 物 多样 性 日” “ 、 国际森林 年 ” “ 、 爱鸟周 、“ 护野生 动 保 ” 物宣传月 等活 动 ,运 用 电视 、广 播 、 网络等媒 体 以及 自然保护 区宣教 中心和 野生 动植物救护 中心 等场 所 ,参 CITES公 约知识 考《 问笞 》 ,向 全 社会 广泛宣传 CⅡ ES公 约规定 ,普 及 CITES公 约知 识 ;商 务 、旅 游部 门以及 驻 外使 领 馆 经 商处 CITES公 约知 除须 将 《 识 问答 》上挂本 单位 网站 外 ,还 应将 《 CITES公 约知识 问答 》转发 二 、开 展形 式 多样 、 内容 丰富 的宣传教 育活动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保护级别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保护级
别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是一项旨在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国际公约。
该公约将野生动植物物种分为三个保护级别:附录I、附录II和附录III。
附录I中列出的物种是最受保护的物种,这些物种面临着极高的灭绝风险。
因此,国际贸易公约禁止任何形式的国际贸易。
这些物种包括非洲象、亚洲象、犀牛、虎、猎豹、大熊猫等。
这些物种的数量已经非常稀少,如果不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它们很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灭绝。
附录II中列出的物种也面临着灭绝的风险,但是它们的数量相对较多。
因此,国际贸易公约允许有限的国际贸易,但是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定和程序。
这些物种包括非洲狮、非洲象、亚洲象、鲸鱼、海豚、鲨鱼等。
这些物种的数量虽然相对较多,但是它们仍然需要得到有效的保护。
附录III中列出的物种是由某些国家或地区提出的,这些国家或地区认为这些物种需要得到保护。
因此,国际贸易公约要求其他国家或地区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这些物种包括一些鸟类、爬行动物、哺乳动物等。
野生动植物物种的保护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合作和
努力。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实施是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的重要措施之一。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野生动植物物种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为保护我们的地球家园做出自己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3.0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施行日期】2019.03.02•【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5号公布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进口或者出口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遵守本条例。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依照本条例有关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国务院林业、农业(渔业)主管部门(以下称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管全国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并做好与履行公约有关的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代表中国政府履行公约,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出口的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批准进口或者出口的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第五条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科学机构依照本条例,组织陆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等方面的专家,从事有关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科学咨询工作。
第六条禁止进口或者出口公约禁止以商业贸易为目的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情况,需要进口或者出口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务院批准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批准。
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解释 法释〔2022〕12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1年1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6次会议、2022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9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6次会议、2022年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4月9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一)未经批准擅自进出口列入经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公布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二)未经批准擅自出口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第二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价值二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二)为逃避监管,使用特种交通工具实施的;(三)二年内曾因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受过行政处罚的。
农业农村部发布《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发布《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公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21.11.16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91号
•【施行日期】2021.11.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
正文
农业农村部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91号
发布《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经科学论证,现调整发布《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物种按照被核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级别进行国内管理。
已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不再单独进行核准,按对应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级别进行国内管理,进出口环节需同时遵守国际公约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1月16日。
如何办理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
如何办理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篇一:XX-06-24-504871-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内容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内容第一项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核发一、实施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二、承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及其办事处。
三、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四)《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其有关决议、决定等。
四、条件(一)申请人资格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根据其进出口活动的不同情形,提交以下相关材料:1、书面申请。
- 1 -2、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3、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标本,以及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附录所列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国务院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4、进出口合同或协议(进出口个人拥有所有权的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情况除外):(1)对于商业性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或代理人与外方签订的进出口贸易合同;属于委托代理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与代理人签订的进出口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2)对于非商业性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与外方签订的协议。
5、物种成分含量表和说明书。
出口含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药品、食品等商品的,须提供所涉商品的成分含量表和外包装说明书。
6、海关证明材料。
再出口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经海关签注的原批准进口的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口证明书和加盖申请人公章(个人拥有所有权的情况除外)的原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7、境外相关证明文件:(1)进口《公约》规定豁免的《公约》附录I所列野生动- 2 -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出口国或地区、再出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批准出口或再出口的相关证明文件。
国家濒管办、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通知-濒办字[1999]2号
国家濒管办、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通知正文:---------------------------------------------------------------------------------------------------------------------------------------------------- 国家濒管办、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通知(1999年2月26日)国家濒管办各办事处及其授权单位;广东海关分署、各直属海关: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以及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和海关总署在已发布的《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以下简称《商品目录》)(濒办综字(1997)48号)的基础上,经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实行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野生动植物种及其产品的种类、商品编码作了调整。
一、取消对部分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一)取消对银狐、兰狐、水貂、貉、海狸鼠、麝鼠、黄鼠、艾虎、部分水产品粉末及废料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
(二)取消对猕猴桃、人参、党参、白芍、枸杞、松茸、百合花、杜鹃、玫瑰、白果、甘草、野山参、黄连、冬虫夏草、黄芪、大海子、发菜、血竭、阿魏等物种以及松脂、天然树胶、树脂、人参蜂王浆制剂等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
(三)取消对胶合板、多层板制品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
(四)取消对樟子松、山毛榉等部分树种原木和锯材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
二、调整部分含野生动植物成分产品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监管范围(一)调整对中药酒、其他中式成药、含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药品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监管条件,其中,濒危野生动植物仅指《公约》附录所列物种、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种以及蛇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