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四种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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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三十日内,未

接到通知书

的自公告之

日起四十五

日内,有权要

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

保。

司合并、分立、

转让主要财产

的;

(三)公司章

程规定的营业

期限届满或者

章程规定的其

他解散事由出

现,股东会会

议通过决议修

改章程使公司

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

决议通过之日

起六十日内,

股东与公司不

能达成股权收

购协议的,股

东可以自股东

会会议决议通

过之日起九十

日内向人民法

(三)因公

司合并或

者分立需

要解散;

(四)依法

被吊销营

业执照、责

令关闭或

者被撤销;

(五)人民

法院依照

本法第一

百八十二

条的规定

予以解散。

上的股

东,可以

请求人民

法院解散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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