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三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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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行政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组织、协调、检查、考核考评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文件把关、报告、计划、总结等审阅工作,做好文件的整理、印发和通知,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及保管工作。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4.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处理及外来人员参观访问的接待工作。
5.做好印鉴、文印、外勤等工作及文件的装订、整理、保管工作。
6.按时排好总值班表,负责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车辆使用和管理工作。
7.负责会议室管理工作,保持清洁卫生。
8.负责行政档案的保管使用工作。
9.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院办公室工作,其工作对分管院长负责。
2.组织、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催办和协调处理全院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有关工作和问题。
4.指导下级做好保密、文印、外勤、通讯联络、信访、外事参观及接待等工作。
5.加强院办公室自身建设,做好办公室所属人员的思想教育、行政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1.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2.协助领导安排好各种会议。会前做好准备,会中认真记录,会后及时整理。妥善处理会议确定的有关事宜。
3.及时向领导报告有关事项,按照要求传达指示、指令和意见要求。
4.负责医院各科室的电话请求、工作报告等的传递和答复。
5.负责接待上级机关、同级部门和外单位联系工作的人员。
6、对上级来文及各方面的来信及时登记、分类、筛选、呈送,对需要领导审批的文件及时登记、转递、催办,并根据公文的不同种类进行清退和归档。
7.搞好调查研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及时反馈各方信息。
8.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做好保密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文印员职责
1.负责完成有关资料的打字及复印工作。
2.负责打印、复印件的登记、统计保管、整理工作。
3.严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泄露打印、复印文件、资料的内容。
4.负责对电脑、速印机、复印机的一般保养与维修,每月清洁、检修一次,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确保电脑、速印机、复印机的正常使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收发工作人员职责
1.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收发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态度和蔼、讲文明、有礼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负责全院科室和职工个人报刊杂志的订阅及信函的收发工作。
3.负责公函信件的登记收发,并严格保密。
4.保证报刊杂志、信件准确无误地送到科室或个人,不得丢失、积压、转让,更不得私拆信件等。
汽车驾驶员职责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坚守岗位,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任务下达,迅速出车。
2.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节约用油,安全行驶,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开“英雄车”,任务完成后立即返回,不私自出车。
4.爱护公物,管好材料和工具,并做好防火工作。
5.司机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驾驶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尤其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脱岗,做到随叫随到,及时出车。
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公用印章的管理制度
1.公用印章耍有专人保管,不得将印章带出医院外,以防丢失、、乱用。违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对外使用印章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必要时要有领导批准,不得超越范围使用印章。
3.印章管理人员要了解用印意图,根据管理规定加盖公章。
4.用印后要在印章登记簿上登记,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事由、使用人、盖章人、备注等。
公函管理制度
1.医院开写的所有公函(包括介绍信)要经有关领导批准。
2.介绍信内容要明确具体,不准含糊笼统。
3.介绍信要填写有效日期,不能无限期使用。
4.严禁开空白介绍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空白信时,经领导签字批准。持空白介绍信者事后要说明用向交回剩余空白介绍信。
5.公函或介绍信开出后,不得随意涂改,如确因情况变化需涂改时,必须在涂改处盖公章证实,否则由于涂改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持信人负责。
收发工作制度
1、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做好医院信件、报刊以及文件的收发工作。把报纸送到各科和病房。
2、本院职工、进修人员、实习人员的汇款单、包裹单、挂号信、快件,须带工作证或进修证到办公室领取。
3、科室需向国外发信函、电传,必须到院办公室办理手续,经批准后,到邮电局寄发。
4、医院向外寄发公函、信件,由办公室当日送出。
5、医院行政部门需寄发的信件要进行登记,机密文件、绝密文件,须当日到机要局办理。
6、对院外寄来的大宗印刷品,应按时到邮电局领取。
外出人员派车制度
l、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实行派车单制度。本市区内直接由办公室调派,外出市区车辆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调派。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用车,经院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可先用车后补办手续。
2、办公室不允许安排私人用车,如有特殊或紧急要求,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方可安排。
3、驾驶员要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没有接到调派任务一律不准出车,因车辆维修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动用车时,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未出车时,车辆应在指定场所集中停放。
4、如无派车单,又不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一次扣发工资100元。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责任,临时人员并予以辞退。
5、所有驾驶人员凭当月派车单计算出车补助,办公室审核,院长签字,按月交财务科结算。
6、各科室到市内用车,提前到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不重复派车。出市以外的长途用车,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对无调度用车,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
7、为保证不发生意外,确保国有财产安全,车辆外出一般情况下,不得在医院外过夜。
8、节假日期间,除留一辆临时服务的值班车外,其余车辆存人指定场所。
9、凡外单位借车,必须经院长批准,办公室方可调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