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宪法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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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宪法中文版

韩国宪法中文版

韩国宪法中文版韩国宪法是韩国国家制度的基本法律,是确保国家治理正常运行的重要文书。

韩国宪法于1948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经过多次修订和补充,至今仍然有效。

以下是韩国宪法的中文版简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韩国是一个民主共和国,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平等和法治原则作为最高原则。

第二条韩国的领土包括韩半岛及其附属岛屿。

第三条韩国的国家目标是确保国家繁荣、人民幸福和和平统一。

第四条韩国的国家制度是总统制,国家政权属于人民,并通过选举方式实施。

第二章基本权利第五条韩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自由和尊严。

第六条韩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和示威游行的自由。

第七条韩国公民有隐私保护的权利,并受到通信秘密的保护。

第八条韩国公民有居住、移居和旅行的自由,不受非法拘禁和逮捕的侵犯。

第九条韩国公民有受教育和文化的权利,并保障教育的普及和优质。

第十条韩国公民有劳动、职业选择和劳动条件改善的权利。

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十一条韩国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国会议员组成。

第十二条韩国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最高行政机构的负责人。

第十三条韩国宪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机构,负责审理宪法争议和宪法监督。

第十四条韩国政府由行政部门组成,负责行使行政权力。

第四章地方自治第十五条韩国实行地方自治,地方自治机关享有自治权和自治事务的管理权。

第十六条韩国实行直接选举制度,选举地方自治机关的成员。

第五章宪法修正第十七条韩国宪法可通过全国公民投票或国会议员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进行修正。

总结韩国宪法中文版详细规定了韩国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公民权利以及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作为韩国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宪法的确立旨在确保国家的稳定和人民的幸福。

韩国宪法中文版的介绍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对韩国国家制度和法律体系的了解,并促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世界各国的宪法第一条

世界各国的宪法第一条

世界各国的《宪法》第一条2011年02月24日星期四 23:12长见识了~~虽然不是全世界的,但是,很有看头~!先来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宪法》第一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全体朝鲜人民利益的自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古巴共和国宪法》第一条:古巴共和国是工人、农民及其他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者的社会主义国家。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一个独立、自主和统一的国家,其完整的领域包括它的陆地、沿海岛屿、领空和领海。

《缅甸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第一条:缅甸是属于劳动人民的,主权的,独立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名为缅甸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一条:(保护人的尊严)1、人的尊严不可侵犯。

尊重和保护人的尊严是全部国家权力的义务。

2、因此德国人民承认不可侵犯的和不可转让的人权是一切社会、世界和平和正义的基础。

3、下列基本权利作为可直接实施的法律,使立法、行政与司法机构承担义务。

《希腊共和国宪法》第一条:1、希腊的政体为议会制共和国。

2、人民主权为政府的基础。

3、一切社会权力来自人民和民族,并依照宪法的规定行使。

《印度联邦宪法》第一条:(联邦名称和领土)1、印度为联邦制。

2、各邦及其领土如第一附表所示。

3、印度领土包括:(1)各邦领土;(2)第一附表所列之中央直辖区领土;(3)将来取得之其他领土。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伊朗政权的形式是伊斯兰共和国,这是伊朗人民基于对古兰经公正治国的古老信念,在由伊马姆霍梅尼领导的伊朗伊斯兰革命胜利后,于伊斯兰阳历1358年1月10日和11日(公元1979年3月31日)举行的公民投票中以98.2%的多数票通过的。

《以色列国宪法性文件》第一条:1、临时参议院由本法令所附名单开列的人士组成。

1972年朝鲜宪法

1972年朝鲜宪法

1972年朝鲜宪法.txt我这辈子只有两件事不会:这也不会,那也不会。

人家有的是背景,而我有的是背影。

肉的理想,白菜的命。

肉的理想,白菜的命。

白马啊你死去哪了!是不是你把王子弄丢了不敢来见我了。

1972年朝鲜宪法[日期:2006-04-12] 来源:作者: [字体:大中小]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五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七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政治第一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全体朝鲜人民利益的自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立在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人民的政治思想统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自立民族经济基础之上。

第三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继承了在反对帝国主义侵略者、争取祖国的光复和人民的自由和幸福的光荣革命斗争中树立的光辉传统的革命的政权。

第四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以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创造性地运用于我国现实的朝鲜劳动党的主体思想作为自己活动的指针。

第五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为了在北半部实现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在全国范围内排除外来势力,在民主基础上和平地统一祖国,争取完全的民族独立而斗争。

第六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永远消灭了阶级对立和人对人的一切剥削和压迫。

国家维护和保护从剥削和压迫下获得解放的工人、农民、兵士和劳动知识分子的利益。

第七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权力属于工人、农民、兵士和劳动知识分子。

劳动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机关——最高人民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会议行使权力。

第八条自郡人民会议至最高人民会议为止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根据普遍、平等、直接的原则,以秘密投票选举。

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议员对选民负责。

第九条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一切国家机关都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组成和活动。

第十条朝鲜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贯彻阶级路线和群众路线。

第十一条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不受内外敌对分子的破坏,加强思想革命,实现全社会的革命化、工人阶级化。

朝鲜宪法原文及基本信息

朝鲜宪法原文及基本信息

朝鲜宪法原文及基本信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体现了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的思想和领导的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朝鲜宪法原文,希望大家喜欢!朝鲜宪法原文第一章政治第一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全体朝鲜人民利益的自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继承了在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争取祖国光复和人民自由幸福的光荣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光辉传统的革命的国家。

第三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把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为实现人民群众的自主性的革命思想---主体思想、先军思想,作为自己活动的指导方针。

第四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权力属于工人、农民、军人、劳动知识分子等劳动人民。

劳动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机关---最高人民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会议行使权力。

第五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机关均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组成并进行活动。

第六条从郡人民会议到最高人民会议,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普遍、平等、直接的原则,以秘密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七条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议员同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并对选民负责。

议员失职,选举他的选民可随时予以罢免。

第八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制度,是劳动人民群众做一切的主人,社会的一切都为劳动人民群众服务的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制度。

国家维护从剥削和压迫下获得解放、做了国家和社会主人的工人、农民、军人、劳动知识分子等劳动人民的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

第九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为在祖国北半部加强人民政权,大力开展思想、技术、文化__,实现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而奋斗;并为按照自主、和平统一、民族大团结的原则实现祖国的统一而斗争。

第十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立在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国人民政治思想的统一之上。

国家加强思想革命,实现社会所有成员的革命化和工人阶级化,使全社会变成一个同志式地结合在一起的集体。

第十一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在朝鲜劳动党的领导下进行一切活动。

第十二条国家坚持阶级路线,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牢牢地保卫人民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免受内外敌对分子的破坏。

朝鲜必须遵守的七条规则,否则后果很严重

朝鲜必须遵守的七条规则,否则后果很严重

朝鲜必须遵守的七条规则,否则后果很严重
1. 不得发动战争。

朝鲜必须遵守联合国宪章,尊重国际法并保持和平态度。

2. 不得从事核武器相关活动。

朝鲜必须遵守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停止核武器开发并销毁现有的核武器。

3. 不得进行弹道导弹试射活动。

朝鲜必须停止试射弹道导弹并销毁所有相关设施。

4. 不得在其他国家进行恐怖活动。

朝鲜必须遵守联合国反恐决议,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恐怖活动。

5. 不得干涉其他国家内政。

朝鲜必须尊重其他国家的主权和独立,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

6. 不得侵犯人权。

朝鲜必须尊重人权、民主和法治,并为自己的公民提供基本的人权。

7. 不得从事贩毒活动。

朝鲜必须遵守联合国跨国犯罪公约,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贩毒活动。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合作法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合作法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合作法1992年10月5日最高人民会议商议会决定第18号文件1999年2月26日最高人民会议常务委员会政令第484号修正保存2004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会议常务委员会政令第780号修正保存第一节朝鲜合作法是朝鲜为了和扩大和世界各国进行技术交流和经济协作而做出贡献的法令第二节合作企业是朝方和中方共同投资,由朝方进行运营管理向中方投资进行偿还和利润分配的企业投资模式。

第三节合作企业是产品进出口,先进技术投入的产品生产部门的组织为基础,也可以是旅游和服务部门。

第四节国家对外国投资的现代设备和先进制造技术或是在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产品生产的投资进行奖励。

第五节合作投资一般是在拉先地区进行,如有必要也可去别的地区。

第六节国家奖励的投资对象和海外朝鲜同胞投资的合作企业,在一定的地区投资的合作企业进行减税政策,或是提供有利的土地利用政策等优惠政策。

第七节经济合作的机关,企业所,团体的外国投资者和合作合同有关的机关进行协商后向中央经济协助管理机关发送企业的规定,合同副本,经济技术计划书,等文件的合作企业创立申请文件。

中央经济协助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书起15天内答复企业创立意见。

企业创立承认书拿到日起及时合作企业创立日。

第八节合作企业创企业创立承认起30日内向企业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进行企业登记。

合作企业企业登记起20日内向相应的财政机关进行税务登记。

第九节合作企业拿到营业许可后才可进行营业活动。

第十节合作企业本公司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拿到企业创立承认的管理机关承认可以向第三方转让。

第十一节合作企业的职工应该采用朝鲜劳动力。

特殊职种的技术者和技能工可以采用外国人员,这样的情况应向中央经济协助管理机关商议。

第十二节合作企业经营活动所必须的物资进口或者生产的产品出口的情况免关税,但是产品要在朝鲜销售的话要按规定征税。

第十三节关于外国投资者的投资的偿还与分配可以以合作产品的方式或协商的方式解决。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历史沿革在朝鲜历史上,三国时期后的新罗、高丽和李氏朝鲜三个时代均实行封建君主专制制。

1910年,朝鲜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侵略者在朝鲜实行总督统治。

1945年8月日本投降,美国军队进驻北纬38度线以南的地区,朝鲜从此处于分裂状态。

1946年2月,朝鲜北半部成立了北朝鲜临时人民委员会,作为临时政权机关。

1947年2月,普选产生的237名议员组成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北朝鲜人民会议。

会议决定成立北朝鲜人民委员会,取代北朝鲜临时人民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的最高执行机关。

1948年9月2~9日,召开首届最高人民会议,9月8日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9月9日宣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成立。

实行内阁制,以内阁为国家权力的最高执行机关,即中央政府,内阁首相为政府首脑。

1972年12月,第五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决定废除内阁制和最高人民会议的常设机构──常任委员会,改设以国家主席为中心的中央人民委员会、政务院体制。

最高人民会议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

实行一院制,由根据普遍、平等、直接选举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的议员组成,每届任期4年。

其职权是:制定或修改宪法和法令;确定国家对内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选举国家主席并根据主席提名,选举或罢免国家副主席、中央人民委员会秘书长及委员、政务院总理和国防委员会副委员长;批准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决定战争与和平等重大事项。

最高人民会议举行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1~2次,临时会议由常设会议认为必要时,或1/3以上议员提议时召开。

议长负责主持会议。

最高人民会议的常务机关是最高人民会议常设会议,由正、副议长,秘书长及议员组成,正、副议长由最高人民会议正、副议长兼任。

其任务和职权是:在最高人民会议闭会期间,审议和通过法案,修改现行法令,提交最高人民会议下次会议批准;召集最高人民会议;组织最高人民会议和地方人民会议议员的选举;选举和罢免中央法院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处理同最高人民会议议员有关的问题。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简体汉字)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简体汉字)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万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1972年12月27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五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1992年4月9日第九届第三次会议修改补充1998年9月5日第十届第一次会议修改补充朝鲜外文出版社平壤主体87年1998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旗目 录序 言 4第一章 政治 6第二章 经济 8第三章 文化 12第四章 国防 14第五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4第六章 国家机构 17第一节 最高人民会议 17第二节 国防委员会 20第三节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 21第四节 内阁 23第五节 地方人民会议 25第六节 地方人民委员会 26第七节 检察院和法院 27第七章 国徽国旗国歌首都 29序 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体现了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的思想和领导的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创建者是社会主义朝鲜的始祖金日成同志创立了永恒不灭的主休思想在此旗帜下组织和领导了抗日革命斗争树立了光荣的革命传统完成了光复祖国的历史大业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领域奠定了建设自主独立国家的牢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金日成同志提出了主体的革命路线英明地领导了各阶段的社会革命和建设事业把共和国加强和发展成为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国家自主自立自卫的社会主义国家金日成同志阐明了国家建设和国家活动的根本原则确立了最优越的社会制度和政治方式社会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打下了保证社会主义祖国繁荣昌盛和继承并完成主体革命事业的牢固基础金日成同志把以民为天作为座右铭一向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献出了一生以崇高的仁德政治关爱和领导人民把全社会变成了一个紧密团结的大家庭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是民族的太阳祖国统一的救星金日成同志把统一祖国作为民族至高无上的任务提了出来并为其实现而呕心沥血金日成同志把共和国建成了祖国统一的强大堡垒同时提出了统一祖国的根本原则和途径把统一祖国的运动发展成为全民族运动开辟了用全民族团结的力量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阐明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理念并以此为基础扩大和发展了国家的对外关系大大提高了共和国的国际地位金日成同志作为世界政治的元老开创了自主的新时代为加强和发展社会主义运动和不结盟运动为世界和平与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进行了积极活动为人类的自主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金日成同志是思想理论和领导艺术的天才是百战百胜的钢铁统帅是伟大的革命家政治活动家和伟人金日成同志的伟大思想和领导业绩是朝鲜革命的法宝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繁荣昌盛的根本保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朝鲜人民将在朝鲜劳动党的领导下拥戴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为共和国的永恒主席维护继承并发展金日成同志的思想和业绩把主体革命事业进行到底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是把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的主体国家建设思想和国家建设业绩加以法律化的金日成宪法第一章 政 治第一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全体朝鲜人民利益的自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继承了在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争取祖国光复和人民自由幸福的光荣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光辉传统的革命的国家第三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以主体思想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为实现人民群众的自主性的革命思想作为自己活动的指导方针第四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权力属于工人农民劳动知识分子等所有劳动人民劳动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机关最高人民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会议行使权力第五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机关均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组成并进行活动第六条 从郡人民会议到最高人民会议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普遍平等直接的原则以秘密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第七条 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议员同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并对选民负责议员失职时选举他的选民可随时予以罢免第八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制度是劳动人民做了一切的主人社会的一切都为劳动人民服务的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制度国家维护从剥削和压迫下获得解放做了国家和社会主人的工人农民劳动知识分子等所有劳动人民的利益第九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为在祖国北半部加强人民政权大力开展思想技术文化三大革命实现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而奋斗并为按照自主和平统一民族大团结的原则实现祖国的统一而斗争第十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立在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国人民思想政治的统一之上国家加强思想革命实现社会所有成员的革命化和工人阶级化使全社会变成一个同志式地结合在一起的集体第十一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在朝鲜劳动党的领导下进行一切活动第十二条 国家坚持阶级路线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牢牢地保卫人民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免受内外敌对分子的破坏第十三条 国家坚持群众路线在一切工作中贯彻青山里精神和青山里方法上级帮助下级深入群众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使政治工作做人的工作先行激发群众的积极性第十四条 国家大力开展争获三大革命红旗等群众运动最大限度地加速社会主义建设第十五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保护旅外朝侨的民主民族权利和国际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第十六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保障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的合法权益第十七条 自主和平友谊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对外政策的根本宗旨和对外活动原则国家根据完全平等自主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政和互利的原则同一切友好对待我国的国家建立国家关系或政治经济文化关系国家同维护自主性的世界人民加强团结反对一切形式的侵略和干涉他国内政积极支持和声援各国人民为维护国家的主权实现民族与阶级的解放而进行的斗争第十八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是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表现是管理国家的基本武器尊重并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是所有机关企业团体和公民的义务国家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加强社会主义守法生活第二章 经 济第十九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立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自立民族经济基础之上第二十条 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由国家和社会团体与合作社占有生产资料第二十一条 国家所有制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所有的范围不受限制国家的一切自然资源铁路与航空运输邮电和重要企业港口银行只归国家所有国家优先保护和发展在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国家所有制第二十二条 社会团体与合作社所有制是加入社会团体与合作社的劳动者的集体所有制土地农业机械船舶和中小型企业可以归社会团体与合作社占有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与合作社所有制第二十三条 国家提高农民的思想觉悟和技术文化水平按照加强全民所有制对集体所有制领导作用的方向有机地结合两种所有制改进对集体经济的领导和管理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制度根据合作社全体成员的意愿逐步把合作社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第二十四条 个人所有是属于公民个人的以个人消费为目的的占有个人所有由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和国家社会提供的福利待遇构成由宅旁园地和居民个人经营的副业所生产的产品以及通过其他合法的经营活动所得的收入也属于个人所有国家保护个人所有并依照法律保障其继承权第二十五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以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及文化生活水平作为自己活动的最高准则在已废除了租税的我国不断创造的社会物质财富完全用来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国家为所有劳动者提供吃穿住所需的一切条件第二十六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立的自立民族经济是人民社会主义生活幸福和祖国繁荣富强的牢固基础国家坚持社会主义自立民族经济建设路线促进国民经济主体化现代化和科学化为把国民经济发展成为高度发达的主体经济奠定与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物质技术基础而奋斗第二十七条 技术革命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键国家进行一切经济活动时始终把技术发展问题放在首位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大力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运动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劳动者逐步缩小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差别第二十八条 国家为消灭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而促进农业技术革命实现农业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并增强郡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的领导和帮助国家用国家资金为合作农场建设生产设施和农村新式住宅第二十九条 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依靠劳动人民的创造性劳动建设的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劳动是从剥削和压迫中获得解放的劳动者自主的和创造性的劳动国家使不知失业为何物的我国劳动者的劳动变成更加愉快的为社会集体和自身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豪迈劳动第三十条 劳动者一天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国家根据劳动的繁重程度和其他特殊情况酌情缩短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国家做好劳动组织工作加强劳动纪律保证劳动者充分利用工作时间第三十一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开始参加劳动的年龄是16岁国家禁止不到劳动年龄的少年从事劳动第三十二条 国家在领导和管理社会主义经济中坚持政治领导同经济技术指导密切结合国家的统一领导同各个单位的创造性密切结合统一指挥同民主密切结合政治道德鼓励同物质鼓励密切结合的原则第三十三条 国家运用依靠生产者的集体力量科学地合理地管理经济的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形式大安工作体系和以企业式方法领导农业的农业领导体系领导和管理经济国家在经济管理中按照大安工作体系的要求实施经济核算制正确利用成本价格赢利等经济杠杆第三十四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国民经济是计划经济国家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制定并执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以保证积累和消费的适当比例促进经济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加强国防力量国家实行计划的一元化和细部化保证生产的高速度增长和国民经济的按比例发展第三十五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编制和执行国家预算国家在所有领域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严格实行财政监督有计划地增加国家积累扩大和发展社会主义所有制第三十六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对外贸易由国家或社会团体与合作社进行国家根据完全平等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对外贸易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我国的机关企业团体同外国的法人或个人进行企业合营和合作并鼓励在经济特区创办各种企业第三十八条国家为了保护自立民族经济实行关税政策第三章 文 化第三十九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繁荣发展的社会主义文化为提高劳动者的创造能力满足健康的文化生活需要服务第四十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彻底进行文化革命把所有人都造就成为具有渊博的自然与社会知识和高度文化技术水平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建设者实现全社会的知识分子化第四十一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设为社会主义劳动者服务的真正具有人民性的革命的文化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民族文化中反对帝国主义的文化渗透和复古主义倾向保护并根据社会主义现实继承和发展民族文化遗产第四十二条 国家在一切领域清除旧社会的生活方式全面确立新的社会主义生活方式第四十三条 国家运用社会主义教育学的原理把后代培养成为为社会和人民而奋斗的坚定的革命者智德体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新人第四十四条 国家保证人民教育事业和干部培训工作走在其他一切工作的前面做到一般教育与技术教育教育与生产劳动密切结合第四十五条 国家根据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需要在高水平上发展包括为期一年的学前义务教育在内的普遍的十一年制义务教育第四十六条 国家发展全日制教育体系和各种形式的边工作边学习的教育体系提高技术教育社会科学教育基础科学教育的科学理论水平以培养得力的技术人才和专家第四十七条国家对所有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对大学和专科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第四十八条国家加强社会教育为所有劳动者创造各种学习条件第四十九条 国家用国家和社会的资金在托儿所和幼儿园抚育学龄前儿童第五十条 国家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树立主体积极吸收先进科学技术开拓新的科学技术领域把国家的科学技术提高到世界水平第五十一条 国家建立正确制定并切实完成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的秩序加强科学工作者技术人员和生产者的创造性合作第五十二条 国家发展具有民族形式和社会主义内容的主体的革命文学艺术国家鼓励创作家艺术工作者大量创作思想性强艺术性高的作品鼓励广大群众参加文艺活动第五十三条 国家根据人们要在精神上体质上不断发展的要求充分提供现代化文化设施使所有劳动者充分享受社会主义文化生活第五十四条 国家保护我们的语言不受任何形式的扼杀民族语言的阴谋活动的影响并根据时代的要求加以发展第五十五条 国家实行体育大众化和生活化使全体人民为从事劳动和献身国防做好准备并根据我国国情和现代体育技术发展趋势发展体育技术第五十六条 国家巩固和发展普遍的免费医疗制度加强医生分区负责制和预防医学制度保护人的生命增进劳动者的健康第五十七条 国家使环境保护措施先行于生产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防止环境污染为人民创造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和劳动条件第四章 国 防第五十八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实行全民全国防卫体系第五十九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使命是维护劳动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和革命胜利果实使之免受外来侵略捍卫祖国的自由独立与和平第六十条 国家在从思想政治上武装军人和人民的基础上贯彻以全军干部化全军现代化全民武装化和全国要塞化为内容的自卫军事路线第六十一条 国家在军队内加强军事纪律和群众纪律高度发扬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的崇高的传统风尚第五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六十二条 做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其条件依照国籍法规定公民无论居住何地都受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保护第六十三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一人为全体全体为一人的集体主义原则为基础第六十四条 国家切实保障所有公民享有真正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以及幸福的物质文化生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不断扩大第六十五条 公民在国家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都享有平等的权利第六十六条 17岁以上的所有公民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居住期限财产状况文化程度所属政党政见以及宗教信仰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军队里服役的公民也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经法院判决被剥夺选举权的人和有精神病的人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六十七条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示威和结社的自由国家提供民主政党社会团体自由活动的条件第六十八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这一权利以允许建设宗教建筑举行宗教仪式等来保障不得利用宗教引进外来势力或破坏国家社会秩序第六十九条 公民可以请愿和提出申诉控告国家对请愿申诉和控告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公正地进行审理第七十条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所有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权根据自己的愿望和才能选择职业由国家保障安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公民各尽所能地工作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获得报酬第七十一条 公民有休息的权利这种权利由工作时间制度公休日制度工资照发的休假制度和用国家费用进行静养与休养的制度以及不断增加的各种文化设施等来保证第七十二条 公民有享受免费医疗的权利因年老疾病或残废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无人照顾的老人儿童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种权利由免费医疗制度不断增加的医院和疗养所等医疗设施国家的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来保证第七十三条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种权利由先进的教育制度和国家的人民性教育政策来保证第七十四条 公民有从事科学技术及文学艺术活动的自由国家对发明家和合理化建议者予以关怀著作权发明权和专利权受法律的保护第七十五条 公民有居住旅行的自由第七十六条 革命老战士革命烈士和爱国烈士的家属人民军军人家属荣誉军人受国家和社会的特别保护第七十七条 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权利国家通过保障产前产后休假缩短多子女母亲的工作时间妇产医院托儿所和幼儿园网及其不断扩充以及其他各种措施特别保护母亲和儿童国家为妇女创造参加工作的一切条件第七十八条 婚姻和家庭受国家的保护国家对于社会的基层生活单位家庭的巩固予以深切的关注第七十九条 公民的人身和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到保护不通过法律程序不得扣留或逮捕公民不得搜查住房第八十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对因进行争取和平与民主民族独立与社会主义以及争取科学文化活动自由的斗争而被迫逃亡到我国的外国人给予保护第八十一条 公民必须坚决维护人民的政治思想上的统一与团结公民必须珍视组织和集体高度发扬为社会和人民忘我工作的作风第八十二条 公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主义生活规范维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荣誉和尊严第八十三条 劳动是公民的神圣义务和荣誉公民必须自觉地诚实地参加劳动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时间第八十四条 公民必须爱护国家财产和社会团体与合作社财产同一切贪污浪费现象作斗争以主人翁的态度管理好国家经济生活 国家和社会团体与合作社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八十五条 公民要始终提高革命警惕为国家的安全忘我斗争第八十六条 保卫祖国是公民最神圣的义务和最大光荣公民必须保卫祖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服兵役第六章 国家机构第一节 最高人民会议第八十七条 最高人民会议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第八十八条 最高人民会议行使立法权最高人民会议闭会期间其常任委员会也可以行使立法权第八十九条 最高人民会议由根据普遍平等直接选举的原则通过秘密投票方式选出的议员组成第九十条 最高人民会议任期五年最高人民会议的下届选举在最高人民会议任期届满以前依照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的决定举行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举行选举时其任期延长到举行选举时为止第九十一条 最高人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并补充宪法二通过或修改并补充部门法三批准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在最高人民会议闭会期间通过的重要部门法四制定国家对内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五选举或罢免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委员长六选举或罢免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七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委员长的提名选举或罢免国防委员会第一副委员长副委员长和委员八选举或罢免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名誉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九选举或罢免内阁总理十根据内阁总理的提名任命内阁副总理内阁各部门委员长相和其他内阁成员十一任免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十二选举或罢免最高法院院长十三选举或罢免最高人民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和委员十四审批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五审批国家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六根据需要听取内阁和中央机关的工作报告并采取相应。

[转载]韩国宪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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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韩国宪法全文大韩民国宪法制定和修改过程制定:大韩民国宪法规定了国民的权利和义务、政府的基本结构、经济秩序和选举管理等关联的基本事项,于1948年7月17日制定。

修改:大韩民国宪法制定后,经过九次修改(第一次:1952.7.7,第二次:1954.11.29,第三次:1960.6.15,第四次:1960.11.21,第五次:1962.12.26,第六次:1969.10.21,第七次:1972.12.27,第八次:1980.10.27,第九次:1987.10.29)形成现在的宪法。

主要内容大韩民国作为民主共和国,主权掌握在国民手中,领土由韩半岛和附属岛屿构成。

大韩民国努力维持国际和平,反对侵略战争,向往和平的统一。

全体国民具有人类的尊严和价值,具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国民在法律面前平等,任何人都不因性别、宗教、社会性身份而接受政治、社会、文化性的差别。

全体国民具有人身自由,不接受非法的逮捕、拘留、扣押、搜查或审问,不接受非依合法程序进行的处罚、公安处分、强制劳役,具有接受辩护人帮助的权利和接受法官依法裁判的权利。

保障全体国民的财产权,该内容和界限依据法律决定。

立法权归属国会,国会由依照选举而产生的国会议员构成,具有认可预算权和关于国政的监察和调查权。

总统作为国家元首代表国家,依据选举而产生,统辖由国务总理和各部组成的行政府。

由法官组成的法院具有司法权,为了依据宪法和法律和良心独立地进行裁判,保障法官的身份和任期。

设立宪法裁判所管理法律的违宪与否、弹劾裁判、政党解散等事务。

大韩民国的经济秩序是以个人和企业经济上的自由和创意为基本的社会性市场经济为原则。

大韩民国宪法[1987.10.29.全文修订宪法第10号]前文拥有悠久历史和光辉传统的大韩民国,继承以3.1运动建立起来的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法统和抗拒不义的4.19理念;立足于祖国的民主改革和和平统一使命,以正义、人道和同胞爱来巩固民族团结;打破所有的社会陋习和不义;以自律和调和为根底,更加牢固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使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所有领域内各人的机会均等化,并能够发挥最高能力;使得完成相应于自由和权利的责任和义务,决心通过致力于国民生活的均等向上和永久的世界和平和人类共同繁荣,永远确保我们和子孙们的安全、自由和幸福,现经国会表决并依国民投票,将制定于1948年7月12日并经过八次修订的宪法进行修订。

北朝鲜宪法

北朝鲜宪法

序言第一章政治第二章经济第三章文化第四章国防第五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六章国家机构第一节最高人民会议第二节国防委员会第三节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第四节内阁o 第五节地方人民会议o 第六节地方人民委员会o 第七节检察院和法院第七章国徽、国旗、国歌、首都序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体现了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的思想和领导的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

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创建者,是社会主义朝鲜的始祖。

金日成同志创立了永恒不灭的主体思想,在此旗帜下组织和领导了抗日革命斗争,树立了光荣的革命传统,完成了光复祖国的历史大业,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领域奠定了建设自主独立国家的牢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金日成同志提出了主体的革命路线,英明地领导了各阶段的社会革命和建设事业,把共和国加强和发展成为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国家,自主、自立、自卫的社会主义国家。

金日成同志阐明了国家建设和国家活动的根本原则,确立了最优越的社会制度和政治方式、社会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打下了保证社会主义祖国繁荣昌盛和继承并完成主体革命事业的牢固基础。

金日成同志把“以民为天”作为座右铭,一向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献出了一生,以崇高的仁德政治关爱和领导人民,把全社会变成了一个紧密团结的大家庭。

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是民族的太阳、祖国统一的救星。

金日成同志把统一祖国作为民族至高无上的任务提了出来,并为其实现而呕心沥血。

金日成同志把共和国建成了祖国统一的强大堡垒,同时,提出了统一祖国的根本原则和途径,把统一祖国的运动发展成为全民族运动,开辟了用全民族团结的力量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

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阐明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理念,并以此为基础扩大和发展了国家的对外关系,大大提高了共和国的国际地位。

金日成同志作为世界政治的元老,开创了自主的新时代,为加强和发展社会主义运动和不结盟运动,为世界和平与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进行了积极活动,为人类的自主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972年朝鲜宪法

1972年朝鲜宪法

1972年朝鲜宪法[日期:2006-04-12] 来源:作者: [字体:大中小]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五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七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政治第一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全体朝鲜人民利益的自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立在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人民的政治思想统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自立民族经济基础之上。

第三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继承了在反对帝国主义侵略者、争取祖国的光复和人民的自由和幸福的光荣革命斗争中树立的光辉传统的革命的政权。

第四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以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创造性地运用于我国现实的朝鲜劳动党的主体思想作为自己活动的指针。

第五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为了在北半部实现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在全国范围内排除外来势力,在民主基础上和平地统一祖国,争取完全的民族独立而斗争。

第六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永远消灭了阶级对立和人对人的一切剥削和压迫。

国家维护和保护从剥削和压迫下获得解放的工人、农民、兵士和劳动知识分子的利益。

第七条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权力属于工人、农民、兵士和劳动知识分子。

劳动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机关——最高人民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会议行使权力。

第八条自郡人民会议至最高人民会议为止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根据普遍、平等、直接的原则,以秘密投票选举。

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议员对选民负责。

第九条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一切国家机关都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组成和活动。

第十条朝鲜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贯彻阶级路线和群众路线。

第十一条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不受内外敌对分子的破坏,加强思想革命,实现全社会的革命化、工人阶级化。

第十二条国家在一切工作中贯彻上级帮助下级,尊重群众意见,政治工作——对人的工作先行的,鼓励群众自觉的积极性的伟大的青山里精神、青山里方法。

第十三条在朗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千里马运动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

韩国宪法-中文

韩国宪法-中文

中文(1987年0月27日全民投票通过,1988年2月25日生效)序言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民族传统的光辉照耀下的我大韩国民,继承了三•一运动创建了大韩国临时政府法律传统和横扫歪风的四•一九民主精神,肩负祖国民主改革与和平统一使命,誓以正义、人道和同胞之爱,巩固民族团结,清除一切社会弊习和歪风,在自我约束与相互协调基础上,更加巩固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

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所有领域做到人人机会均等,得以充分发挥各自才能。

在享有自由和民权的同时,克尽责任和义务。

对内则期求均衡地提高国民生活,对外则献身于世界持久和平与人类共荣,藉以永远保障我们及子孙后代的安全、自由和幸福。

第一章总纲第一条国号、政体、国民主权(一)大韩民国为民主共和国。

(二)大韩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

一切权力来源于国民。

第二条国民条件、对海外侨民的保护(一)大韩民国国民的条件由法律规定。

(二)国家具有依法保护国外侨民的义务。

第三条领土大韩民国的领土为朝鲜半岛及其附属岛屿。

第四条向往和平统一大韩民国向往统一,为制订实行立足于自由民主主义基本秩序的和平统一政策而促进之。

第五条不许进行侵略战争、国军使命(一)大韩民国努力维护国际和平,不许进行侵略战争。

(二)国军的使命是履行保障国家安全和保卫国土的神圣义务,遵守政治中立。

第六条条约和国际法规的效力、外国人地位的保障(一)依本宪法缔结、公布的条约及通常确认的国际法规,具有与国内法律同等的效力。

(二)按国际法及有关条约规定,保障外国人的地位。

第七条公务员的地位、责任、身分和政治中立(一)公务员是全体国民的勤务员,对国民负责。

(二)依法规定,保障公务员的身分和政治中立。

第八条政党(一)允许自由成立政党,保障多党制。

(二)政党的目的、组织和活动应符合民主原则,并应具有必要的组织形式,以便国民参与政治、表达其政治见解。

(三)政党依法受国家保护。

国家可依法对政党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助。

(四)政党的目的或活动,违背民主基本秩序时,政府可提请宪法裁判所解散之。

朝鲜制度

朝鲜制度

朝鲜p-10 保明思马亨赵凯旋虞圆成医疗制度:解放前朝鲜几乎没有像样的治疗设施和医疗器械,广大劳动人民有病无钱求医。

朝鲜北部仅有9家由日本总督府办的医院,床位450张,包括私人医院在内,医生总数不过几百人,床位几千张。

朝鲜劳动党和政府重视卫生事业的发展。

朝鲜发展社会主义医疗保健事业突出一点,是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制度。

1946年12月19日,颁布了《国家社会保险法令》,决定从1947年1月27日起,对工人、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庭实行免费医疗制度。

依据全面的免费医疗制度,工人、农民、士兵、劳动知识分子等所有公民都享有免费医疗的权利,凡到国家预防、医疗机关就诊的患者,其诊疗费、医疗费、住宿费、伙食费、疗养所需的来往旅费等,全部由国家或合作社负担。

由于实行免费医疗制度,每人每年平均可以从国家得到相当于劳动者两个月工资的福利。

朝鲜医疗保健事业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朝鲜全国普遍建立了卫生防疫体系。

从中央到道、市、郡都设有专门从事卫生防疫工作的卫生防疫所和卫生指导委员会;在里、邑、洞、工人区和大工厂企业均设有卫生检查委员会;在中小工厂企业设有卫生指导员;在居民班则设有卫生班长。

在市(区),郡人民医院和农村里人民医院还实行医生分区负责制,每个医生必须具体了解和掌握自己负责地区的每个人的健康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或治疗措施;经常深入居民,普及卫生知识,积极帮助和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使他们生活得更加文明。

为了进一步发展人民保健事业,提高医疗水平,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朝鲜在发展现代医学的同时,还发展传统的东医学,广泛采用民间疗法和多种东医治疗技术,新建了许多临床研究所,东医学研究所,医科大学及医院。

在有矿泉或温泉的地方,修建了疗养所。

同时还建设了医疗器具厂,加强了制药工业。

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朝鲜现已实现了农村诊疗所医院化。

全国医务人员已达25万以上。

1986年,每1万人拥有病床135.9张,医生27名。

每年都有许多职工带薪免丨费到各地疗养所和休养所休息,农民也享受免费休养。

韩国宪法-中文

韩国宪法-中文

(1987年0月27日全民投票通过,1988年2月25日生效)序言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民族传统的光辉照耀下的我大韩国民,继承了三•一运动创建了大韩国临时政府法律传统和横扫歪风的四•一九民主精神,肩负祖国民主改革与和平统一使命,誓以正义、人道和同胞之爱,巩固民族团结,清除一切社会弊习和歪风,在自我约束与相互协调基础上,更加巩固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

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所有领域做到人人机会均等,得以充分发挥各自才能。

在享有自由和民权的同时,克尽责任和义务。

对内则期求均衡地提高国民生活,对外则献身于世界持久和平与人类共荣,藉以永远保障我们及子孙后代的安全、自由和幸福。

第一章总纲第一条国号、政体、国民主权(一)大韩民国为民主共和国。

(二)大韩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

一切权力来源于国民。

第二条国民条件、对海外侨民的保护(一)大韩民国国民的条件由法律规定。

(二)国家具有依法保护国外侨民的义务。

第三条领土大韩民国的领土为朝鲜半岛及其附属岛屿。

第四条向往和平统一大韩民国向往统一,为制订实行立足于自由民主主义基本秩序的和平统一政策而促进之。

第五条不许进行侵略战争、国军使命(一)大韩民国努力维护国际和平,不许进行侵略战争。

(二)国军的使命是履行保障国家安全和保卫国土的神圣义务,遵守政治中立。

第六条条约和国际法规的效力、外国人地位的保障(一)依本宪法缔结、公布的条约及通常确认的国际法规,具有与国内法律同等的效力。

(二)按国际法及有关条约规定,保障外国人的地位。

第七条公务员的地位、责任、身分和政治中立(一)公务员是全体国民的勤务员,对国民负责。

(二)依法规定,保障公务员的身分和政治中立。

第八条政党(一)允许自由成立政党,保障多党制。

(二)政党的目的、组织和活动应符合民主原则,并应具有必要的组织形式,以便国民参与政治、表达其政治见解。

(三)政党依法受国家保护。

国家可依法对政党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助。

(四)政党的目的或活动,违背民主基本秩序时,政府可提请宪法裁判所解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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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宪法原文序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은偉大한首領金日成同志의思想과領導를具現한主體의社會主義祖國이다.偉大한首領金日成同志는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의創建者이시며社會主義朝鮮의始祖이시다.金日成同志께서는永生不滅의主體思想을創始하시고그旗幟밑에反日革命鬪爭을組織領導하시여榮光스러운革命傳統을磨鍊하시고祖國光復의歷史的偉業을이룩하시였으며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分野에서自主獨立國家建設의튼튼한土臺를닦은데基礎하여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을創建하시였다.金日成同志께서는主體的인革命路線을내놓으시고여러段階의社會革命과建設事業을賢明하게領導하시여共和國을人民大眾中心의社會主義나라로,自主,自立,自衛의社會主義國家로強化發展시키시였다.金日成同志께서는國家建設과國家活動의根本原則을밝히시고加強優越한國家社會制度와政治方式,社會管理體系와管理方法을確立하시였으며社會主義祖國의富強繁榮과主體革命偉業의繼承完成을為한確固한土臺를마련하시였다.金日成同志께서는《以民為天》을座右銘으로삼으시여언제나人民들과함께계시고人民을為하여한平生을바치시였으며崇高한仁德政治로人民들을보살피시고이끄시여온社會를一心團結된하나의大家庭으로全變시키시였다.偉大한首領金日成同志는民族의太陽이시며祖國統一의救星이시다. 金日成同志께서는나라의統一을民族至上의課業으로內勢우시고그實現을為하여온갖勞苦와心血을다바치시였다. 金日成同志께서는共和國을祖國統一의強有力한堡壘로다지시는한平祖國統一의根本原則과方途를제시하시고祖國統一運動을全民族的인運動으로發展시키시여온民族의단합된힘으로祖國統一偉業을成就하기為한길을열어놓으시였다.偉大한首領김일성同志께서는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의對外政策의基本理念을밝히시고그에基礎하여나라의對外關係를擴大發展시키시였으며共和國의國際的權威를높이떨치게하시였다. 金日成同志는世界政治의元老로서自主의새時代를開拓하시고社會主義運動과쁠럭不加團運動의強化發展을為하여, 世界平和와人民同士이의親善을為하여精力的으로活動하시였으며人類의自主偉業에不滅의貢獻을하시였다.金日成同志는思想理論과領導藝術의天才이시고百戰百勝의鋼鐵의靈將이시였으며偉大한革命家, 政治家이시고偉大한人間이시였다.金日成同志의偉大한思想과領導業績은朝鮮革命의萬年財寶이며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의隆盛繁榮을為한基本擔保이다.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과朝鮮人民은朝鮮勞動黨의領導밑에偉大한首領김일성同志를共和國의永遠한柱石으로높이모시며金日成同志의思想과業績을擁護固守하고繼承發展시켜主體革命偉業을끝까지完成하여나갈것이다.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은偉大한首領김일성同志의主體적인國家建設思想과國家建設業績을法化한金日成憲法이다.제1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전체조선인민의리익을대표하는자주적인사회주의국가이다.제2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제국주의침략자들을반대하며조국의광복과인민의자유와행복을실현하기위한영광스러운혁명투쟁에서이룩한빛나는전통을이어받은혁명적인국가이다.제3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사람중심의세계관이며인민대중의자주성을실현하기위한혁명사상인주체사상을자기활동의지도적지침으로삼는다.제4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주권은로동자,농민,근로인테리와모든근로인민에게있다. 근로인민은자기의대표기관인최고인민회의와지방각급인민회의를통하여주권을행사한다.제5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서모든국가기관들은민주주의중앙집권제원칙에의하여조직되고운영된다.제6조군인민회의로부터최고인민회의에이르기까지의각급주권기관은일반적,평등적,직접적원칙에의하여비밀투표로선거한다.제7조각급주권기관의대의원은선거자들과밀접한련계를가지며자기사업에대하여선거자들앞에책임진다.선거자들은자기가선거한대의원이신임을잃은경우에언제든지소환할수있다.제8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사회제도는근로인민대중이모든것의주인으로되고있으며사회의모든것이근로인민대중을위하여복무하는사람중심의사회제도이다.국가는착취와압박에서해방되여국가와사회의주인으로된로동자,농민,근로인테리와모든근로인민의리익을옹호하며보호한다.제9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북반부에서인민정권을강화하고사상,기술,문화의3대혁명을힘있게벌려사회주의의완전한승리를이룩하며자주,평화통일,민족대단결의원칙에서조국통일을실현하기위하여투쟁한다.제10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로동계급이령도하는로농동맹에기초한전체인민의정치사상적통일에의거한다.국가는사상혁명을강화하여사회의모든성원들을혁명화,로동계급화하며온사회를동지적으로결합된하나의집단으로만든다.제11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조선로동당의령도밑에모든활동을진행한다.제12조국가는계급로선을견지하며인민민주주의독재를강화하여내외적대분자들의파괴책동으로부터인민주권과사회주의제도를굳건히보위한다.제13조국가는군중로선을구현하며모든사업에서우가아래를도와주고대중속에들어가문제해결의방도를찾으며정치사업,사람과의사업을앞세워대중의자각적열성을불러일으키는청산리정신,청산리방법을관철한다.제14조국가는3대혁명붉은기쟁취운동을비롯한대중운동을힘있게벌려사회주의건설을최대한으로다그친다.제15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해외에있는조선동포들의민주주의적민족권리와국제법에서공인된합법적권리와리익을옹호한다.제16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자기령역안에있는다른나라사람의합법적권리와리익을보장한다.제17조자주,평화,친선은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대외정책의기본리념이며대외활동원칙이다.국가는우리나라를우호적으로대하는모든나라들과완전한평등과자주성,호상존중과내정불간섭,호혜의원칙에서국가적또는정치,경제,문화적관계를맺는다.국가는자주성을옹호하는세계인민들과단결하며온갖형태의침략과내정간섭을반대하고나라의자주권과민족적,계급적해방을실현하기위한모든나라인민들의투쟁을적극지지성원한다.제18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법은근로인민의의사와리익의반영이며국가관리의기본무기이다.법에대한존중과엄격한준수집행은모든기관,기업소,단체와공민에게있어서의무적이다.국가는사회주의법률제도를완비하고사회주의법무생활을강화한다.제2장경제제19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사회주의적생산관계와자립적민족경제의토대에의거한다. 제20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서생산수단은국가와사회협동단체가소유한다.제21조국가소유는전체인민의소유이다.국가소유권의대상에는제한이없다.나라의모든자연부원,철도,항공,운수,체신기관과중요공장,기업소,항만,은행은국가만이소유한다.국가는나라의경제발전에서주도적역할을하는국가소유를우선적으로보호하며장성시킨다.제22조사회협동단체소유는해당단체에들어있는근로자들의집단적소유이다.토지,농기계,배,중소공장,기업소같은것은사회협동단체가소유할수있다.국가는사회협동단체소유를보호한다.제23조국가는농민들의사상의식과기술문화수준을높이고협동적소유에대한전인민적소유의지도적역할을높이는방향에서두소유를유기적으로결합시키며협동경리에대한지도와관리를개선하여사회주의적협동경리제도를공고발전시키며협동단체에들어있는전체성원들의자원적의사에따라협동단체소유를점차전인민적소유로전환시킨다.제24조개인소유는공민들의개인적이며소비적인목적을위한소유이다.개인소유는로동에의한사회주의분배와국가와사회의추가적혜택으로이루어진다. 터밭경리를비롯한개인부업경리에서나오는생산물과그밖의합법적인경리활동을통하여얻은수입도개인소유에속한다.국가는개인소유를보호하며그에대한상속권을법적으로보장한다.제25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인민들의물질문화생활을끊임없이높이는것을자기활동의최고원칙으로삼는다.세금이없어진우리나라에서늘어나는사회의물질적부는전적으로근로자들의복리증진에돌려진다.국가는모든근로자들에게먹고입고쓰고살수있는온갖조건을마련하여준다.제26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마련된자립적민족경제는인민의행복한사회주의생활과조국의륭성번영을위한튼튼한밑천이다.국가는사회주의자립적민족경제건설로선을틀어쥐고인민경제의주체화,현대화,과학화를다그쳐인민경제를고도로발전된주체적인경제로만들며완전한사회주의사회에맞는물질기술적토대를쌓기위하여투쟁한다.제27조기술혁명은사회주의경제를발전시키기위한기본고리이다.국가는언제나기술발전문제를첫자리에놓고모든경제활동을진행하며과학기술발전과인민경제의기술개조를다그치고대중적기술혁신운동을힘있게벌려근로자들을어렵고힘든로동에서해방하며육체로동과정신로동의차이를줄여나간다.제28조국가는도시와농촌의차이,로동계급과농민의계급적차이를없애기위하여농촌기술혁명을다그쳐농업을공업화,현대화하며군의역할을높이고농촌에대한지도와방조를강화한다.국가는협동농장의생산시설과농촌문화주택을국가부담으로건설하여준다.제29조사회주의,공산주의는근로대중의창조적로동에의하여건설된다.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서로동은착취와압박에서해방된근로자들의자주적이며창조적인로동이다.국가는실업을모르는우리근로자들의로동이보다즐거운것으로,사회와집단과자신을위하여자각적열성과창발성을내여일하는보람찬것으로되게한다.제30조근로자들의하루로동시간은8시간이다.국가는로동의힘든정도와특수한조건에따라하루로동시간을이보다짧게정한다.국가는로동조직을잘하고로동규률을강화하여로동시간을완전히리용하도록한다. 제31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서공민이로동하는나이는16살부터이다.국가는로동하는나이에이르지못한소년들의로동을금지한다.제32조국가는사회주의경제에대한지도와관리에서정치적지도와경제기술적지도,국가의통일적지도와매개단위의창발성,유일적지휘와민주주의,정치도덕적자극과물질적자극을옳게결합시키는원칙을확고히견지한다.제33조국가는생산자대중의집체적힘에의거하여경제를과학적으로,합리적으로관리운영하는사회주의경제관리형태인대안의사업체계와농촌경리를기업적방법으로지도하는농업지도체계에의하여경제를지도관리한다.국가는경제관리에서대안의사업체계의요구에맞게독립채산제를실시하며원가,가격,수익성같은경제적공간을옳게리용하도록한다.제34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인민경제는계획경제이다.국가는사회주의경제발전법칙에따라축적과소비의균형을옳게잡으며경제건설을다그치고인민생활을끊임없이높이며국방력을강화할수있도록인민경제발전계획을세우고실행한다.국가는계획의일원화,세부화를실현하여생산장성의높은속도와인민경제의균형적발전을보장한다.제35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인민경제발전계획에따르는국가예산을편성하여집행한다.국가는모든부문에서증산과절약투쟁을강화하고재정통제를엄격히실시하여국가축적을체계적으로늘이며사회주의적소유를확대발전시킨다.제36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서대외무역은국가또는사회협동단체가한다.국가는완전한평등과호혜의원칙에서대외무역을발전시킨다.제37조국가는우리나라기관,기업소,단체와다른나라법인또는개인들과의기업합영과합작,특수경제지대에서의여러가지기업창설운영을장려한다.제38조국가는자립적민족경제를보호하기위하여관세정책을실시한다.제3장문화제39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서개화발전하고있는사회주의적문화는근로자들의창조적능력을높이며건전한문화정서적수요를충족시키는데이바지한다.제40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문화혁명을철저히수행하여모든사람들을자연과사회에대한깊은지식과높은문화기술수준을가진사회주의,공산주의건설자로만들며온사회를인테리화한다.제41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사회주의근로자들을위하여복무하는참다운인민적이며혁명적인문화를건설한다.국가는사회주의적민족문화건설에서제국주의의문화적침투와복고주의적경향을반대하며민족문화유산을보호하고사회주의현실에맞게계승발전시킨다.제42조국가는모든분야에서낡은사회의생활양식을없애고새로운사회주의적생활양식을전면적으로확립한다.제43조국가는사회주의교육학의원리를구현하여후대들을사회와인민을위하여투쟁하는견결한혁명가로,지덕체를갖춘공산주의적새인간으로키운다.제44조국가는인민교육사업과민족간부양성사업을다른모든사업에앞세우며일반교육과기술교육,교육과생산로동을밀접히결합시킨다.제45조국가는1년동안의학교전의무교육을포함한전반적11년제의무교육을현대과학기술발전추세와사회주의건설의현실적요구에맞게높은수준에서발전시킨다.제46조국가는학업을전문으로하는교육체계와일하면서공부하는여러가지형태의교육체계를발전시키며기술교육과사회과학,기초과학교육의과학리론수준을높여유능한기술자,전문가들을키워낸다.제47조국가는모든학생들을무료로공부시키며대학과전문학교학생들에게는장학금을준다.제48조국가는사회교육을강화하며모든근로자들이학습할수있는온갖조건을보장한다. 제49조국가는학령전어린이들을탁아소와유치원에서국가와사회의부담으로키워준다. 제50조국가는과학연구사업에서주체를세우며선진과학기술을적극받아들이고새로운과학기술분야를개척하여나라의과학기술을세계적수준에올려세운다.제51조국가는과학기술발전계획을바로세우고철저히수행하는규률을세우며과학자,기술자들과생산자들의창조적협조를강화하도록한다.제52조국가는민족적형식에사회주의적내용을담은주체적이며혁명적인문학예술을발전시킨다.국가는창작가,예술인들이사상예술성이높은작품을많이창작하며광범한대중이문예활동에널리참가하도록한다.제53조국가는정신적으로,육체적으로끊임없이발전하려는사람들의요구에맞게현대적인문화시설들을충분히갖추어주어모든근로자들이사회주의적문화정서생활을마음껏누리도록한다.제54조국가는우리말을온갖형태의민족어말살정책으로부터지켜내며그것을현대의요구에맞게발전시킨다.제55조국가는체육을대중화,생활화하여전체인민을로동과국방에튼튼히준비시키며우리나라실정과현대체육기술발전추세에맞게체육기술을발전시킨다.제56조국가는전반적무상치료제를공고발전시키며의사담당구역제와예방의학제도를강화하여사람들의생명을보호하며근로자들의건강을증진시킨다.제57조국가는생산에앞서환경보호대책을세우며자연환경을보존,조성하고환경오염을방지하여인민들에게문화위생적인생활환경과로동조건을마련하여준다.제4장국방제58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전인민적,전국가적방위체계에의거한다.제59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무장력의사명은근로인민의리익을옹호하며외래침략으로부터사회주의제도와혁명의전취물을보위하고조국의자유와독립과평화를지키는데있다.제60조국가는군대와인민을정치사상적으로무장시키는기초우에서전군간부화,전군현대화,전민무장화,전국요새화를기본내용으로하는자위적군사로선을관철한다.제61조국가는군대안에서군사규률과군중규률을강화하며관병일치,군민일치의고상한전통적미풍을높이발양하도록한다제5장공민의기본권리와의무제62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공민이되는조건은국적에관한법으로규정한다.공민은거주지에관계없이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보호를받는다.제63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서공민의권리와의무는<하나는전체를위하여,전체는하나를위하여>라는집단주의원칙에기초한다.제64조국가는모든공민에게참다운민주주의적권리와자유,행복한물질문화생활을실질적으로보장한다.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에서공민의권리와자유는사회주의제도의공고발전과함께더욱확대된다.제65조공민은국가사회생활의모든분야에서누구나다같은권리를가진다.제66조17살이상의모든공민은성별,민족별,직업,거주기간,재산과지식정도,당별,정견,신앙에관계없이선거할권리와선거받을권리를가진다.군대에복무하는공민도선거할권리와선거받을권리를가진다.재판소의판결에의하여선거할권리를빼앗긴자,정신병자는선거할권리와선거받을권리를가지지못한다.제67조공민은언론,출판,집회,시위와결사의자유를가진다.국가는민주주의적정당,사회단체의자유로운활동조건을보장한다.제68조공민은신앙의자유를가진다.이권리는종교건물을짓거나종교의식같은것을허용하는것으로보장된다.종교를외세를끌어들이거나국가사회질서를해치는데리용할수없다.제69조공민은신소와청원을할수있다.국가는신소와청원을법이정한데따라공정하게심의처리하도록한다.제70조공민은로동에대한권리를가진다.로동능력있는모든공민은희망과재능에따라직업을선택하며안정된일자리와로동조건을보장받는다.공민은능력에따라일하며로동의량과질에따라분배를받는다.제71조공민은휴식에대한권리를가진다.이권리는로동시간제,공휴일제,유급휴가제,국가비용에의한정휴양제,계속늘어나는여러가지문화시설들에의하여보장된다.제72조공민은무상으로치료받을권리를가지며나이많거나병또는불구로로동능력을잃은사람,돌볼사람이없는늙은이와어린이는물질적방조를받을권리를가진다.이권리는무상치료제,계속늘어나는병원,료양소를비롯한의료시설,국가사회보험과사회보장제에의하여보장된다.제73조공민은교육을받을권리를가진다.이권리는선진적인교육제도와국가의인민적인교육시책에의하여보장된다.제74조공민은과학과문학예술활동의자유를가진다.국가는발명가와창의고안자에게배려를돌린다.저작권과발명권,특허권은법적으로보호한다.제75조공민은거주,려행의자유를가진다.제76조혁명투사,혁명렬사가족,애국렬사가족,인민군후방가족,영예군인은국가와사회의특별한보호를받는다.제77조녀자는남자와똑같은사회적지위와권리를가진다.국가는산전산후휴가의보장,여러어린이를가진어머니를위한로동시간의단축,산원,탁아소와유치원망의확장,그밖의시책을통하여어머니와어린이를특별히보호한다.국가는녀성들이사회에진출할온갖조건을지어준다.제78조결혼과가정은국가의보호를받는다.국가는사회의기층생활단위인가정을공고히하는데깊은관심을돌린다.제79조공민은인신과주택의불가침,서신의비밀을보장받는다.법에근거하지않고는공민을구속하거나체포할수없으며살림집을수색할수없다. 제80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은평화와민주주의,민족적독립과사회주의를위하여,과학,문화활동의자유를위하여투쟁하다가망명하여온다른나라사람을보호한다.제81조공민은인민의정치사상적통일과단결을견결히수호하여야한다.공민은조직과집단을귀중히여기며사회와인민을위하여몸바쳐일하는기풍을높이발휘하여야한다.제82조공민은국가의법과사회주의적생활규범을지키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공민된영예와존엄을고수하여야한다.제83조로동은공민의신성한의무이며영예이다.공민은로동에자각적으로성실히참가하며로동규률과로동시간을엄격히지켜야한다.제84조공민은국가재산과사회협동단체재산을아끼고사랑하며온갖탐오랑비현상을반대하여투쟁하며나라살림살이를주인답게알뜰히하여야한다.국가와사회협동단체재산은신성불가침이다.제85조공민은언제나혁명적경각성을높이며국가의안전을위하여몸바쳐투쟁하여야한다.제86조조국보위는공민의최대의의무이며영예이다.공민은조국을보위하여야하며법이정한데따라군대에복무하여야한다.제6장국가기구제1절최고인민회의제87조최고인민회의는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최고주권기관이다.제88조최고인민회의는립법권을행사한다.최고인민회의휴회중에는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도립법권을행사할수있다.제89조최고인민회의는일반적,평등적,직접적선거원칙에의하여비밀투표로선거된대의원들로구성한다.제90조최고인민회의임기는5년으로한다.최고인민회의새선거는최고인민회의임기가끝나기전에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의결정에따라진행한다.불가피한사정으로선거를하지못할경우에는선거를할때까지그임기를연장한다. 제91조최고인민회의는다음과같은권한을가진다.헌법을수정,보충한다.부문법을제정또는수정,보충한다.최고인민회의휴회증에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가채택한중요부문법을승인한다.국가의대내외정책의기본원칙을세운다.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국방위원회위원장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위원장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국방위원회위원장의제의에의하여국방위원회제1부위원장,부위원장,위원들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부위원장,명예부위원장,서기장,위원들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 내각총리를선거또는소환한다.내각총리의제의에의하여내각부총리,위원장,상,그밖의내각성원들을임명한다.중앙검찰소소장을임명또는해임한다.중앙재판소소장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최고인민회의부문위원회위원장,부위원장,위원들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국가의인민경제발전계획과그실행정형에관한보고를심의하고승인한다.국가예산과그집행정형에관한보고를심의하고승인한다.필요에따라내각과중앙기관들의사업정형을보고받고대책을세운다.최고인민회의에제기되는조약의비준,페기를결정한다.제92조최고인민회의는정기회의와림시회의를가진다.정기회의는1년에1∼2차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가소집한다.림시회의는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가필요하다고인정할때또는대의원전원의3분의1이상의요청이있을때에소집한다.제93조최고인민회의는대의원전원의3분의2이상이참석하여야성립된다.제94조최고인민회의는의장과부의장을선거한다.의장은회의를사회한다.제95조최고인민회의에서토의할의안은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내각과최고인민회의부문위원회가제출한다.대의원들도의안을제출할수있다.제96조최고인민회의매기제1차회의는대의원자격심사위원회를선거하고그위원회가제출한보고에근거하여대의원자격을확인하는결정을채택한다.제97조최고인민회의는법령과결정을낸다.최고인민회의가내는법령과결정은거수가결의방법으로그회의에참석한대의원의반수이상이찬성하여야채택된다.헌법은최고인민회의대의원전원의3분의2이상이찬성하여야수정,보충된다.제98조최고인민회의는법제위원회,예산위원회같은부문위원회를둔다.최고인민회의부문위원회는위원장,부위원장,위원들로구성한다.최고인민회의부문위원회는최고인민회의사업을도와국가의정책안과법안을작성하거나심의하며그집행을위한대책을세운다.최고인민회의부문위원회는최고인민회의휴회중에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의지도밑에사업한다.제99조최고인민회의대의원은불가침권을보장받는다.최고인민회의대의원은현행범인경우를제외하고는최고인민회의,그휴회중에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의승인없이체포하거나형사처벌을할수없다.[편집] 제2절국방위원회제100조국방위원회는국가주권의최고군사지도기관이며전반적국방관리기관이다.제101조국방위원회는위원장,제1부위원장,부위원장,위원들로구성한다.국방위원회임기는최고인민회의임기와같다.제102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국방위원회위원장은일체무력을지휘통솔하며국방사업전반을지도한다.제103조국방위원회는다음과같은임무와권한을가진다.국가의전반적무력과국방건설사업을지도한다.국방부문의중앙기관을내오거나없앤다.중요군사간부를임명또는해임한다.군사칭호를제정하며장령이상의군사칭호를수여한다.나라의전시상태와동원령을선포한다.제104조국방위원회는결정과명령을낸다.제105조국방위원회는자기사업에대하여최고인민회의앞에책임진다.[편집] 제3절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제106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최고인민회의휴회중의최고주권기관이다.제107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위원장,부위원장,서기장,위원들로구성한다.제108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약간명의명예부위원장을둘수있다.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명예부위원장은최고인민회의대의원가운데서오랜기간국가건설사업에참가하여특출한기여를한일군이될수있다.제109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임기는최고인민회의임기와같다.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최고인민회의임기가끝난후에도새상임위원회가선거될때까지자기임무를계속수행한다.제110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다음과같은임무와권한을가진다.최고인민회의를소집한다.최고인민회의휴회중에제기된새로운부문법안과규정안,현행부문법과규정의수정,보충안을심의채택하며채택실시하는중요부문법을다음번최고인민회의의승인을받는다.불가피한사정으로최고인민회의휴회기간에제기되는국가의인민경제발전계획,국가예산과그조절안을심의하고승인한다.헌법과현행부문법,규정을해석한다.국가기관들의법준수집행을감독하고대책을세운다.헌법,최고인민회의법령,결정,국방위원회결정,명령,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정령,결정,지시에어긋나는국가기관의결정,지시를페지하며지방인민회의의그릇된결정집행을정지시킨다.최고인민회의대의원선거를위한사업을하며지방인민회의대의원선거사업을조직한다.최고인민회의대의원들과의사업을한다.최고인민회의부문위원회와의사업을한다.내각위원회,성을내오거나없앤다.최고인민회의휴회중에내각총리의제의에의하여부총리,위원장,상,그밖의내각성원들을임명또는해임한다.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부문위원회성원들을임명또는해임한다.중앙재판소판사,인민참심원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다른나라와맺은조약을비준또는페기한다.다른나라에주재하는외교대표의임명또는소환을결정하고발표한다.훈장과메달,명예칭호,외교직급을제정하며훈장과메달,명예칭호를수여한다.대사권과특사권을행사한다.행정단위와행정구역을내오거나고친다.제111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위원장은상임위원회사업을조직지도한다.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위원장은국가를대표하며다른나라사신의신임장,소환장을접수한다.제112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전원회의와상무회의를가진다.전원회의는위원전원으로구성하며상무회의는위원장,부위원장,서기장들로구성한다. 제113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전원회의는상임위원회의임무와권한을실현하는데서나서는중요한문제들을토의결정한다.상무회의는전원회의에서위임한문제들을토의결정한다.제114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정령과결정,지시를낸다.제115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자기사업을돕는부문위원회를둘수있다.제116조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는자기사업에대하여최고인민회의앞에책임진다.[편집] 제4절내각제117조내각은최고주권의행정적집행기관이며전반적국가관리기관이다.내각은총리,부총리,위원장,상과그밖에필요한성원들로구성한다.내각의임기는최고인민회의임기와같다.제119조내각은다음과같은임무와권한을가진다.국가의정책을집행하기위한대책을세운다.헌법과부문법에기초하여국가관리와관련한규정을제정또는수정,보충한다.내각의위원회,성,내각직속기관,지방인민위원회의사업을지도한다.내각직속기관,중요행정경제기관,기업소를내오거나없애며국가관리기구를개선하기위한대책을세운다.국가의인민경제발전계획을작성하며그실행대책을세운다.국가예산을편성하며그집행대책을세운다.공업,농업,건설,운수,체신,상업,무역,국토관리,도시경영,교육,과학,문화,보건,체육,로동행정,환경보호,관광,그밖의여러부문의사업을조직집행한다.화페와은행제도를공고히하기위한대책을세운다.국가관리질서를세우기위한검열,통제사업을한다.사회질서유지,국가및사회협동단체의소유와리익의보호,공민의권리보장을위한대책을세운다.다른나라와조약을맺으며대외사업을한다.내각결정,지시에어긋나는행정경제기관의결정,지시를페지한다.제120조내각총리는내각사업을조직지도한다.내각총리는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정부를대표한다.제121조내각은전원회의와상무회의를가진다.내각전원회의는내각성원전원으로구성하며상무회의는총리,부총리와그밖에총리가임명하는내각성원들로구성한다.제122조내각전원회의는행정경제사업에서나서는새롭고중요한문제들을토의결정한다.상무회의는내각전원회의에서위임한문제들을토의결정한다.제123조내각은결정과지시를낸다.제124조내각은자기사업을돕는비상설부문위원회를둘수있다.제125조내각은자기사업에대하여최고인민회의와그휴회중에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앞에책임진다.제126조새로선거된내각총리는내각성원들을대표하여최고인민회의에서선서를한다.제127조내각위원회,성은내각의부문별집행기관이며중앙의부문별관리기관이다.제128조내각위원회,성은내각의지도밑에해당부문의사업을통일적으로장악하고지도관리한다.내각위원회,성은위원회회의와간부회의를운영한다.위원회,성위원회회의와간부회의에서는내각결정,지시집행대책과그밖의중요한문제들을토의결정한다.제130조내각위원회,성은지시를낸다.[편집] 제5절지방인민회의제131조도(직할시),시(구역),군인민회의는지방주권기관이다.제132조지방인민회의는일반적,평등적,직접적선거원칙에의하여비밀투표로선거된대의원들로구성한다.제133조도(직할시),시(구역),군인민회의임기는4년으로한다.지방인민회의새선거는지방인민회의임기가끝나기전에해당지방인민위원회의결정에따라진행한다.불가피한사정으로선거를하지못할경우에는선거를할때까지그임기를연장한다. 제134조지방인민회의는다음과같은임무와권한을가진다.지방의인민경제발전계획과그실행정형에대한보고를심의하고승인한다.지방예산과그집행에대한보고를심의하고승인한다.해당지역에서국가의법을집행하기위한대책을세운다.해당인민위원회위원장,부위원장,사무장,위원들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해당재판소의판사,인민참심원을선거또는소환한다.해당인민위원회와하급인민회의,인민위원회의그릇된결정,지시를페지한다.제135조지방인민회의는정기회의와림시회의를가진다.정기회의는1년에1내지2차해당인민위원회가소집한다.림시회의는해당인민위원회가필요하다고인정할때또는대의원전원의3분의1이상의요청이있을때소집한다.제136조지방인민회의는대의원전원의3분의2이상이참석하여야성립된다.제137조지방인민회의는의장을선거한다.의장은회의를사회한다.제138조지방인민회의는결정을낸다.[편집] 제6절지방인민위원회제139조도(직할시),시(구역),군인민위원회는해당인민회의휴회중의지방주권기관이며해당지방주권의행정적집행기관이다.제140조지방인민위원회는위원장,부위원장,사무장,위원들로구성한다.지방인민위원회임기는해당인민회의임기와같다.지방인민위원회는다음과같은임무와권한을가진다.인민회의를소집한다.인민회의대의원선거를위한사업을한다.인민회의대의원들과의사업을한다.해당인민회의와상급인민회의,인민위원회,내각과내각위원회,성의법령,정령,결정,지시를집행한다.해당지방의모든행정사업을조직집행한다.지방의인민경제발전계획을작성하며그실행대책을세운다.지방예산을편성하며그집행대책을세운다.해당지방의사회질서유지,국가및사회협동단체의소유와리익의보호,공민의권리보장을위한대책을세운다.해당지방에서국가관리질서를세우기위한검열,통제사업을한다.하급인민위원회사업을지도한다.하급인민위원회의그릇된결정,지시를페지하며하급인민회의의그릇된결정의집행을정지시킨다.제142조지방인민위원회는전원회의와상무회의를가진다.지방인민위원회전원회의는위원전원으로구성하며상무회의는위원장,부위원장,사무장들로구성한다.제143조지방인민위원회전원회의는자기의임무와권한을실현하는데서나서는중요한문제들을토의결정한다.상무회의는전원회의가위임한문제들을토의결정한다.제144조지방인민위원회는결정과지시를낸다.제145조지방인민위원회는자기사업을돕는비상설부문위원회를둘수있다.제146조지방인민위원회는자기사업에대하여해당인민회의앞에책임진다.지방인민위원회는상급인민위원회와내각에복종한다.[편집] 제7절검찰소와재판소제147조검찰사업은중앙검찰소,도(직할시),시(구역),군검찰소와특별검찰소가한다.제148조중앙검찰소소장의임기는최고인민회의임기와같다.제149조검사는중앙검찰소가임명또는해임한다.제150조검찰소는다음과같은임무를수행한다.기관,기업소,단체와공민들이국가의법을정확히지키는가를감시한다.국가기관의결정,지시가헌법,최고인민회의법령,결정,국방위원회결정,명령,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정령,결정,지시,내각결정,지시에어긋나지않는가를감시한다.범죄자를비롯한법위반자를적발하고법적책임을추궁하는것을통하여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주권과사회주의제도,국가와사회협동단체재산,인민의헌법적권리와생명재산을보호한다.제151조검찰사업은중앙검찰소가통일적으로지도하며모든검찰소는상급검찰소와중앙검찰소에복종한다.제152조중앙검찰소는자기사업에대하여최고인민회의와그휴회중에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앞에책임진다.제153조재판은중앙재판소,도(직할시)재판소,인민재판소와특별재판소가한다.판결은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이름으로선고한다.제154조중앙재판소소장의임기는최고인민회의임기와같다.중앙재판소,도(직할시)재판소,인민재판소의판사,인민참심원의임기는해당인민회의임기와같다.제155조특별재판소의소장과판사는중앙재판소가임명또는해임한다.특별재판소의인민참심원은해당군무자회의또는종업원회의에서선거한다.제156조재판소는다음과같은임무를수행한다.재판활동을통하여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주권과사회주의제도,국가와사회협동단체재산,인민의헌법적권리와생명재산을보호한다.모든기관,기업소,단체와공민들이국가의법을정확히지키고계급적원쑤들과온갖법위반자들을반대하여적극투쟁하도록한다.재산에대한판결,판정을집행하며공증사업을한다.제157조재판은판사1명과인민참심원2명으로구성된재판소가한다.특별한경우에는판사3명으로구성하여할수있다.제158조재판은공개하며피소자의변호권을보장한다.법이정한데따라재판을공개하지않을수있다.제159조재판은조선말로한다.다른나라사람들은재판에서자기나라말을할수있다.제160조재판소는재판에서독자적이며재판활동을법에의거하여수행한다.제161조중앙재판소는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최고재판기관이다.중앙재판소는모든재판소의재판사업을감독한다.제162조중앙재판소는자기사업에대하여최고인민회의와그휴회중에최고인민회의상임위원회앞에책임진다.제7장국장,국기,국가수도제163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국장은<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이라고쓴붉은띠로땋아올려감은벼이삭의타원형테두리안에웅장한수력발전소가있고그우에혁명의성산백두산과찬연히빛나는붉은오각별이있다.제164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국기는기발의가운데에넓은붉은폭이있고그아래우에가는흰폭이있으며그다음에푸른폭이있고붉은폭의기대달린쪽흰동그라미안에붉은오각별이있다.기발의세로와가로의비는1대2이다.제165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국가는<애국가>이다.제166조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수도는평양이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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