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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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协议书

为加强和规范医疗卫生对口支援管理工作,建立三级医院与基层医院之间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帮助受援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满足群众就近看病就医需求。经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支援医院:滨州市人民医院

受援医院: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

二、支援时间:自年月起至年月止。

三、支援医院责任:

㈠按照山东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对口支援项目医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根据受援医院需求,定期派出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职称的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受援医院,开展临床诊疗、教学培训、专题讲座和临床心理科建设等技术援助活动。

㈡与受援医院共同研究制定详细的人员培训计划,接收受援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来院培训或进修。

㈢支援人员外派期间由受援医院管理,并参与受援医院的相关业务工作。

㈣支援人员应当遵照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的规定,帮助受援医院开展适宜技术和业务,并结合实际拓展服务范围。

㈤支援周期结束后受援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应有明显提高。

四、受援医院责任

㈠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合理研究确定受援项目,及时与支援医院协商支援工作计划、提出支援内容等要求。

㈡负责为支援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并负责支援人员在支援工作期间的管理与安全。

㈢负责做好对支援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安排等工作。

㈣负责对支援人员工作情况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

㈤为开展支援业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及财力支持,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㈥及时向支援医院反馈支援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建议支援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等。

㈦选派到支援医院进修学习人员必须是品德兼优、业务素质较高的年轻医务人员,学习结束后能成为本院的业务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五、项目目标

㈠加强受援医院临床专业科室建设,使之满足当地群众日常看病就医需求,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

㈡帮助受援医院加强院内专科建设,并使之在本地区形成一定影响力。

㈢帮助受援医院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㈣帮助受援医院完善医疗设备和后勤保障管理体系,能够满足医院临床一线的工作需求,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其它事项:

七、本协议由支援双方本着沟通协调的原则签订,未尽事宜由支、受援双方按相关规定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支、受援医院各执一份,受、支援医院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各一份。

支援医院(盖章)受援医院(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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