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18.中登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常见问题解答2014.04.10
私募合规知识100问

私募合规知识100问(总25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私募合规知识100问2017-11-20 17:29 来源:中国证券经纪人协作网私募/基金来源:券商合规小兵:对志愿者而言,专注是一种品质,坚持是一种奉献;对各位读者而言,点赞是一种鼓励,转发是一种认可。
谢谢私募100问一、私募基础知识1、私募基金的概念答: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契约型基金或者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2、私募基金的分类答:(1)根据发行主体与监管方式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为以下几类:持牌金融机构的各类投资计划: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保险资管计划。
其中,鉴于金融分业监管,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保险资管计划尚未明确适用《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管理暂行办法》。
非持牌金融机构的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金、公司型基金、契约型基金。
(2)根据法律形式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以下几类:有限合伙基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合伙企业,资产由普通合伙人进行管理,签订合伙协议,是目前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主流形式。
公司型基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资产由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签订公司章程。
契约型基金:以签订基金合同为表现形式,是目前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形式。
(3)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以下几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即私募证券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证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
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殊类别,主要向出于创业各阶段的未上市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私募基金登记存案有关问题解答(1-14)目录▌私募基金登记存案有关问题解答(一) (1)▌私募基金登记存案有关问题解答(二) (2)▌私募基金登记存案有关问题解答(三) (3)▌私募基金登记存案有关问题解答(四) (3)▌私募基金登记存案有关问题解答(五) (4)▌私募基金登记存案有关问题解答(六) (4)▌私募基金登记存案有关问题解答(七) (5)▌私募基金登记存案有关问题解答(八) (6)▌私募基金登记存案有关问题解答(九) (8)▌私募基金登记存案有关问题解答(十) (10)▌中国基金协会 :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存案的问题解答( 十一 ) (12)▌私募基金登记存案有关问题解答(十二) (13)▌私募基金登记存案有关问题解答(十三) (16)▌私募基金登记存案有关问题解答(十四) (17)▌私募基金存案法律建议书常有问题解答汇总 (19)▌私募基金登记存案有关问题解答(一)一、外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能否归入登记存案范围?回复:境内注册建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执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境外注册建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暂不归入登记范围。
二、自然人能否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回复: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建立的公司或许合伙公司担当。
自然人不可以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三、实缴资本未到位的机构可否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回复: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具备适合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营运。
四、私募基金能否能够承诺保底保利润?回复:私募基金不得违规承诺保底保利润。
基金业协会正在拟订私募基金有关业务规范。
五、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能否一定执行登记手续?如不登记有何结果?回复: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存案方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执行登记手续。
不然,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
基金业协会与中国证监会已成立私募基金登记存案信息共享和按期报告体制。
私募投资基金知识问答.doc

私募投资基金知识问答私募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创新型的金融投资工具,与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密不可分。
那么你对私募投资基金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整理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知识问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私募投资基金知识问答一、什么是私募投资基金,有哪些种类?答: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组织形式不同,私募基金可分为三类:(一)契约型基金,是指未成立法律实体,而是通过契约形式设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资者和其他基金参与主体按照契约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二)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按照《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法人实体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基金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三)合伙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合伙企业法》,成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
二、规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是什么?答: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首次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运作、管理等进行了规范,从法律上确立了其法定地位,使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实现了有法可依。
为适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需要,《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章构建了有别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制度框架:(一)合格投资者制度,规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应达到规定的收入水平或者资产规模,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人数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14年修订)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1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布日期】2014.03•【字号】•【施行日期】201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4年3月)修订说明┏━━━━━━━┳━━━━━━━━━━━━━━━━━━━━━━┓┃日期┃修订内容┃┣━━━━━━━╋━━━━━━━━━━━━━━━━━━━━━━┫┃2014-3-7┃根据QFII派发公司债税前利息调整为税后利息修┃┃┃订公司债兑付兑息相关内容。
┃┗━━━━━━━┻━━━━━━━━━━━━━━━━━━━━━━┛本指南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制定,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债券”)的登记、结算业务。
除有特别规定外,私募债券涉及的登记、结算业务适用本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证券登记规则》以及其他登记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第一部分发行登记一、债券发行登记私募债券发行人在转让前需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私募债券发行人办理证券登记业务前应先与本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等有关协议。
本公司根据发行人申报的数据办理私募债券登记。
(一)所需材料发行人或其委托的承销商申请办理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证券登记表》;2、上交所出具的私募债券发行《接受备案通知书》;3、承销协议;4、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私募债券发行人全部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5、私募债券担保协议(如有);6、已完成发行的私募债券持有人名册;7、发行人最近年检后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指定联络人的授权委托书;8、指定联络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9、发行人委托承销商办理初始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10、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登结算业务问答

结算业务问答一、结算业务基本概念1、我国证券市场有哪些登记结算机构?分别服务于什么市场?答:我国证券市场的登记结算机构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债登”)以及基金管理公司。
(1)中国结算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开展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等后台业务,涉及的证券品种包括A股、B股、基金、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ABS)等;此外,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简称TA系统)也为一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提供登记结算服务。
(2)中债登为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登记结算服务。
(3)基金管理公司为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提供登记结算服务。
2、什么是结算?有几个环节?各环节是什么含义?答:结算是清算交收的统称,分为清算和交收两个环节。
清算是指中国结算根据成交数据及非交易数据,按照确定的原则计算各结算参与人的证券和资金的应收应付数额的行为。
交收是通过转移证券和资金终止相关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
3、中国结算有哪几种结算方式?各是什么含义?分别运用于哪些业务?答:目前主要有净额担保结算和逐笔全额非担保结算两种结算方式。
(1)净额担保结算是指净额清算、担保交收,即:中国结算对各结算参与人的应收应付证券、资金进行冲抵轧差清算,计算出应收应付资金、证券的净额;中国结算作为各结算参与人的共同对手方(CCP),成为买方的卖方和卖方的买方,承担担保交收职责(即无论应付方结算参与人是否向中国结算交付其应付的资金或证券,中国结算一定向已正常履约的应收方结算参与人交付其应收的资金或证券)。
目前,中国结算对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债券(包括现券及质押式回购)、基金、权证等大部分证券品种的交易提供净额担保结算。
(2)逐笔全额非担保结算是指逐笔全额清算、非担保交收,即:中国结算对各结算参与人的应收应付证券、资金进行逐笔全额清算,多笔应收应付不做冲抵轧差处理;中国结算不作为CCP,不承担担保交收职责,而是按照货银对付(DVP)原则逐笔进行证券和资金的交收(即如果任何一方结算参与人不能履行交收义务,则做交收失败处理,中国结算不承担担保交收职责)。
私募基金基础知识题库100道及答案

私募基金基础知识题库100道及答案一、私募基金概述1. 私募基金是指面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投资基金。
A. 特定B. 不特定C. 个人D. 机构答案:A2. 私募基金的特点不包括()。
A. 公开募集B. 投资灵活C. 风险较高D. 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低答案:A(私募基金是私下募集)3.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
A. 公司制B. 合伙制C. 契约制D. 以上都是答案:D4. 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A. 股票B. 债券C. 期货D. 以上都是答案:D5.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登记。
A.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B. 中国证监会C. 证券交易所D.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答案:A二、私募基金的分类6. 按照投资对象分类,私募基金可以分为()。
A.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B.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C. 创业投资基金D. 以上都是答案:D7.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
A. 上市公司股票B. 债券C. 期货D. 以上都是答案:D8.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
A. 未上市企业股权B.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C. 并购重组D. 以上都是答案:D9. 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
A. 初创企业B. 高新技术企业C. 成长型企业D. 以上都是答案:D10. 对冲基金属于()。
A.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B.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C. 创业投资基金D. 以上都不是答案:A三、私募基金的募集11. 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
A. 合格投资者B. 不特定投资者C. 个人投资者D. 机构投资者答案:A12. 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包括()。
A. 具有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B.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C.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D. 以上都是答案:D13. 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是()。
A. 公开募集B. 私下募集C. 网络募集D. 电话募集答案:B14.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募集资金时,不得()。
中基协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实务问题的答复

中基协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实务问题的答复
您好!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中基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曾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实务问题做出过答复。
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及其答复:
1. 私募基金管理人如何进行登记?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与基金备案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册并获得登记。
登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证明文件、经营场所证明、从业人员情况、业务规模等。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满足资格要求,包括法定人数、从业人员条件、业务规模条件、资本要求等。
具体要求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3. 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提交备案材料?
答:是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登记后还需要根据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提交备案材料,包括基金合同、募集活动材料、备案通知等。
请注意,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实务问题应根据中基协的最新规定和通知进行咨询和了解。
万字梳理私募基金清算系列问题(概念、清算事由、清算流程、强制清算、是否保留市场登记载体等实务问题)

万字梳理私募基金清算系列问题(概念、清算事由、清算流程、强制清算、是否保留市场登记载体、其他退出方式等实务问题)前言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或“基金”)清算是私募基金投资人取回基金剩余财产并实现退出的最后环节,随着近年来市场上部分基金逐渐进入退出期或清算期而受到基金参与各方的关注。
实践中私募基金清算往往面临着诸多实务问题,一方面基金清算流程中涉及多个环节并向多个监管部门履行相关相应流程,另一方面基金清算需要众多主体参与和配合,可能出现非现金分配或其他诸多原因导致清算出现僵局的情形。
我国关于私募基金清算的主要法律规则主要是组织法层面的规则,私募监管角度的规则与前述法律法规尚有进一步衔接的和兼容的空间,因此在规则适用层面也可能产生新的问题。
本文旨在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框架下厘清私募基金清算的相关概念和规则,并试图回复若干实务问题以为基金退出提供更多可行的方案。
一、概念我国立法和法理上均未对“清算”作出概括定义。
基于文义理解,清算是针对产品或企业存续期拟将结束时的财产处置方式。
组织法(如《合伙企业法》《公司法》)规则层面的清算是指市场主体在市场监管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载体(本文主要指合伙企业与公司,以下简称“市场登记载体”)解散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成立专门机构清理债权债务并分配剩余财产,最终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终止市场主体的程序,私募基金监管层面的清算是指基金对外投资项目的退出、回收资金归集和分配等过程。
但是,清算对于市场登记载体和私募基金产品产生的后果是不同的。
对于私募基金而言,完成清算流程即意味着私募基金作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监管备案的产品不复存在,而对于私募基金的市场登记载体而言,清算仅是市场登记载体人格灭失的步骤之一,其需经过完整的解散、清算与注销三步曲之后方才实现市场登记载体主体灭失,其中清算是解散的后果,注销才是主体灭失的最后一步。
鉴于私募基金市场登记载体是私募基金的存续前提,市场登记载体一旦清算注销,私募基金也将不复存在,但私募基金完成清算后市场登记载体并不一定灭失。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
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业务管理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14.03.25
【实施日期】2014.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了支持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参与证券市场投资活动,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有关业务规则,现将私募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私募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开户,有资产托管人的私募基金,也可以由资产托管人申请开户。
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资产托管人为私募基金开立证券账户,应直接到本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办理。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每设立一只私募基金,可以按不同的证券交易场所各申请开立一个
证券账户。
三、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名称为“基金管理人全称-私募基金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为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为基金管理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
私募基金怎么开户,要注意什么?

How self-discipline you are, how free you ar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私募基金怎么开户,要注意什么?1、找到你想买的那家基金公司,在它的上找到“网上交易”,进入页面后找到“开立新户”。
2、回到基金公司,接着填写完资料提交就可以了。
3、开好帐户后可以马上登陆交易了。
4、登陆进去后,就到了基金公司给你设定的个人交易界面了。
近年来,随着投资市场的逐渐火热,私募基金也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认可。
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投资私募基金的第一步就是要开户。
那么,私募基金怎么开户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私募基金开户准备1、首先准备一张银行卡,最好开通网银。
如果没有网银的,农卡可以通过电子支付卡支付,也很安全的。
其他银行卡没用过,不清楚了。
下面以农行卡申请电子支付方式为例说明(如果你已经开通网银,这段跳过):2、在农行申请一张电子支付卡,,过程按照指示操作。
先登陆农行,然后在申请电子支付卡表格,需要填写的信息是:卡号,密码,图形码。
登陆到你的银行卡帐户页面里,然后在你的帐户里申请电子卡,需要填写的信息是:银行卡卡号,身份证,CVD号,(就是你的银行卡正面的3个独立的数字),接下来的两项不用管。
电子卡时效,可以设长点,1年或者半年。
设置好后退出。
此时你已申请到9559打头的一个数码,这个号码就是电子交易号。
这个号码可以不记,银行系统会替你记录的,下次交易支付时,会自动弹出。
二、私募基金的操作1、找到你想买的那家基金公司,在它的上找到“网上交易”,进入页面后找到“开立新户”。
然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注意填写真实资料)。
到了确认支付手段时,会自动跳转到你填写的那家银行的网页上,一般会提示使用“客户证书”或“电子支付卡”支付,如果你有网银,选“客户证书”支付,没有的可以选电子支付卡,这样刚才申请的电子卡就派上用场了。
输入支付密码,确认支付成功,一般会自动跳转到基金公司,如果没跳转,你可以点“通知客户支付成功”,也会转回来。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问题解答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问题解答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是指依法登记,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合法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行为。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问题涉及到注册资本、法律资格、登记流程等多个方面,下面我们就一些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安全垫,足够的注册资本可以确保私募基金管理人有足够的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来履行其管理职责。
注册资本的数额也是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的一种考量标准。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资格要求包括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稳定的组织结构和专业化的管理团队,能够独立履行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合规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依法合规经营的法人实体,拥有完备的基金管理制度和运作流程,具备相应的从业人员、风控人员、合规人员等专业化团队,并负有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基金安全、提升市场透明度等法定义务。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流程是怎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的流程包括:填写并提交相关登记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和验收、获得登记资格证书等。
具体来说,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准备好注册资本证明、基金管理人备案表、拟任基金经理等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组织结构及人员资格、风控制度、合规制度、运作手册、内部控制措施等相关资料,向基金业协会或证监会递交申请材料,经过初审和现场审查等程序,最终获得登记资格证书,方可合法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事项:首先是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和规范管理,确保拥有完备的组织结构、专业团队和合规体系;其次是认真准备好各项登记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此外是做好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配合,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审查,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最后是关注登记后的风险管理和合规要求,建立健全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保障私募基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常见问题解答

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常见问题解答?2014-04-10发布时间:1、私募投资基金开户申请材料中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基金备案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指什么,如何办理这两项材料?答:上述两项证明文件是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办理上述材料的具体事宜请联系基金业协会。
2、私募投资基金有资产托管人的,能否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开户?答:对于有资产托管人的私募投资基金,原则上由资产托管人直接到本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开户手续。
3、申请人可以在哪里办理私募基金开户业务?答:申请私募基金开户业务,需直接到本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
4、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本公司负责结算的证券市场投资活动,采用何种结算模式?答: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本公司负责结算的证券市场投资活动,可采用证券公司结算模式或托管人结算模式。
采用证券公司结算模式的,私募投资基金作为券商的普通经纪客户,通过券商的经纪交易单元进行交易,通过其客户结算账户与本公司进行结算。
采用托管人结算模式的,私募投资基金须使用专用交易单元并事先获得交易所的书面同意,通过专用交易单元进行交易,通过托管人的托管结算账户与本公司进行结算;同时,托管人必须事先与本公司签订相关证券资金结算协议,对多边净额结算业务承担最终交收责任。
5、对于同一托管人负责结算的、同一家管理人的多个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托管人可否共用同一专用交易单元进行交易清算?答:可以,但托管人需自行办理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证券交易结算明细。
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03-25发布时间:各市场参与主体:为了支持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参与证券市场投资活动,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有关业务规则,现将私募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私募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开户,有资产托管人的私募基金,也可以由资产托管人申请开户。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问题解答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问题解答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监管机构申请登记,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过程。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是为了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私募基金市场健康发展而设立的制度。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什么需要登记?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登记是因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进行基金募集、投资和资产管理等活动时,需要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监管的约束,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防范市场风险。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如何进行登记?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登记需要向监管机构提交相关的登记申请材料,包括公司设立文件、基金合同、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关键人员背景及资格等信息。
监管机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下发登记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才能获得合法经营资格。
问:登记后私募基金管理人还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答:登记后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遵守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包括基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基金运作情况,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费用是怎样的?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需要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监管机构制定。
登记费用通常包括初次登记费、年度费用等,不同国家的费用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总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是私募基金市场的重要环节,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进行登记前要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登记申请,以便顺利取得登记资格并在市场上合法经营。
中登基金资金结算流程

中登基金资金结算流程中登基金资金结算是指基金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或赎回基金份额时,进行的资金交割和结算的过程。
在中登系统的支撑下,基金经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人和银行等不同机构之间进行资金结算,确保基金交易的顺利进行。
以下为中登基金资金结算流程的详细介绍。
1.基金销售阶段在基金销售阶段,投资者通过基金销售机构购买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以通过线上渠道或线下渠道购买基金,例如手机APP、网站或基金经纪人等。
投资者将购买资金转入销售机构的指定银行账户。
销售机构在收到投资者转入的资金后,将资金信息与投资者信息上传至中登系统。
2.资金划拨阶段中登系统根据销售机构上传的资金信息,将投资者资金从销售机构的银行账户划拨至基金托管人的账户。
资金划拨一般会在T+1工作日内完成。
3.基金确认阶段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划拨资金后,将基金确认信息上传至中登系统。
基金确认信息包括基金份额确认、投资者确认和确认份额类别等信息。
中登系统会根据基金确认信息对投资者的份额进行确认,并反馈给销售机构。
4.销售机构反馈阶段销售机构在收到中登系统的基金确认信息后,将确认信息反馈给投资者。
投资者可以通过手机APP、网站或邮件等方式查看确认信息。
销售机构可能会将基金确认信息以账单的形式寄送给投资者。
5.基金赎回阶段投资者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赎回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销售机构会将赎回请求上传至中登系统,系统会生成赎回指令。
6.资金划拨阶段中登系统根据赎回指令,将相应的基金份额和对应的赎回款项划拨至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资金划拨一般会在T+2工作日内完成。
7.资金确认阶段投资者在收到划拨资金后,可以通过银行账户查看资金到账情况。
8.中登系统销户处理中登系统会根据基金销售机构的请求,将已赎回的基金份额进行销户处理,并将销户信息反馈给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销户处理完成后,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即被注销。
中登基金资金结算流程是一个多方参与的过程,需要中登系统作为中间平台确保各方之间的信息交换和资金划拨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私募基金账务处理常见疑难解析

私募基金账务处理常见疑难解析私募基金账务处理常常会遇见一些难题,以下都为你们解答啦!快来看一下吧!一、赎回开放式基金涉税处理判断“赎回开放式基金”归属于金融商品转让或者是债权投资(旧准则用持有至到期投资)中哪一类,我们更倾向于归属于债权投资。
典型这里主要是从金融商品转让的定义出发。
财税36号文明确金融行业商品转让,转让的是担保品、资管产品等金融行业商品的所有权。
而卖出股票行为发生后,相应所有权并没有会发生转移,而是所有权消失。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并不会自己掏钱持有该份额,最终结果是基金优质资产缩水。
所以基金赎回和金融商品和服务转让有很大不同,相对而言,视为债权投资(旧准则用拥有者至到期投资)比较合理。
按照140号文第二条的规定,如果进行投资资管产品至到期,则不属于金融酒品转让。
如果再辅以开放式再基金不保本,所获收益为非债券基金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二、私募基金是否适用金融同业利息收入的免征规定?关于这个结构性问题有普遍的争议争议,有两个不同观点及其理由。
我们倾向认为私募基金不适用金融同业利息收入的免征规定。
即:私募基金的进行投资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等获得的利息,不免征增值税。
国民经济统计排序中,金融机构也包括各类资管。
所以一般性作用与金融机构几乎无异的各类资管产品,应当对其金融同业利息收入增值税。
目前有两种观点:(1)一种观点认为,除了证券投资债券基金以外,其他目前所有资管产品不属于资管商业部定义的金融机构,因此资管产品开展与金融机构间的,暂对待岂能按照同业往来对待处理。
(2)一种观点认认为,资管产品发生应税行为时,是以管理女孩子纳税人作为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营业务和资管产品业务均是在同一纳税主体下要自营履行义务,其适用优惠政策的资质也一般而言是一致的。
即若管理人为金融机构,其运营的资管产品也适用有关优惠政策。
大多数认为资管(除了公募基金外)不适用金融同业利息收入的免征的,都是参考财税36号文:金融机构是指:(1)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2)信用合作社(3)证券公司(4)金融租赁公司、证券该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5)保险公司(6)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席位整体转托管时,有哪些注意的事项?能否详细说明?因为,我在深圳登记结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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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司网站查不到详细资料。
3页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解答: 如果是 A 股席位的整体席位转托管,请致电 5 咨询丁小姐,如果是 B 股席位的整体席位 转托管,请致电 0 咨询陈小姐。
各种费用的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比如分笔计算、合笔计算方式,计算过程中进位方
我公司正准备和外资银行开展 QFII 合作业务,请问 QFII 股东帐户的委托申报、撤单申报、
问题: 成交回报及日终清算接口与境内股东帐户有何区别?如果使用的是同一个深圳 A 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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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终清算文件是否包含 QFII 股东帐户的信息?急!!
解答: 没有区别。SJSTJ.DBF 中包含 QFII 的交易统计数据,SJSGF.DBF 中包含 QFII 的其他相关 业务数据。
如果是按配股业务来申购,则
解答: 1.老股东优先配售部分,当天 SJSGF 的业务类别是 22,上市前一天 SJSGF 的业务类别是 23;
2.公众股东申购部分,上市前一天 SJSGF 的业务类别是 01;
请问深圳 B 股做转托管时,是象 A 股一样一天只收一次费用,还是每发一笔单收一次费
用,就是一天转托管多只股票就收多少次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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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认购委托,才会发生认购款项扣款。
解答: 在认购期内,如果该客户没有对 080959 配债权证权证进行认购,则说明该客户放弃了配
售的权力,也就不会有认购款项的扣款。
配债权证 080959 将在认购期结束后失效。
请问:1、'070'为增发,但是有债券增发和股票增发,二者手续费不同,只从代码上无法 区分,请问如何区分股票增发和债券增发呢? 问题: 2、'003'为新股配售,上市后代码还是'003',请问如何区分是新股配售还是上市后的股票 呢?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户业务指南(2014)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户业务指南(201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布日期】2014.04•【字号】•【施行日期】201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户业务指南(二〇一四年四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 Clearing Corp. Ltd. Shanghai Branch修订说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户业务指南本业务指南适用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负责受理的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和专用证券账户的开户业务。
一、受理范围本公司直接受理的特殊法人机构账户和专用账户包括:1.保险公司申请开立的保险产品证券账户2.基金管理公司委托托管人申请开立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账户3.证券公司开展自营业务使用的证券公司自营证券账户4.证券公司为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申请开立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证券账户5.证券公司为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申请开立的专用证券账户6.信托公司申请开立的信托产品专用证券账户7.基金管理公司申请开立的特定客户证券投资产品专用证券账户8.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申请开立的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证券账户9.企业年金(养老金)计划托管人申请开立的企业年金(养老金)计划证券账户1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的证券账户(QFII账户)1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的证券账户(RQFII账户)12. 商业银行证券账户13. 境外战略投资者证券账户14.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5. 期货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账户16.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产品账户17.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账户18. 私募投资基金证券账户19.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立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的其他证券账户。
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实务操作指南

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实务操作指南一、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是否必须开立?《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2016)第十二条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和募集结算资金规定如下: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募集结算资金是指由募集机构归集的,在投资者资金账户与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之间划转的往来资金。
募集结算资金从投资者资金账户划出,到达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之前,属于投资者的合法财产。
因此,私募基金应当开立募集结算资金账户。
我们将在下文分析不开立该账户的后果。
二、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监督协议是否必须签署?自2017年4月起,备案申请应当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下称报送平台)上报送,具体详见《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第二阶段上线运行与私募基金信息报送相关事项的通知》。
在报送平台备案私募基金,上传附件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账户监督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是必填项,如果没有,无法完成备案申请的提交。
之所以有相关证明文件的要求,是因为按照《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2016)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在同一私募基金的募集过程中同时作为募集机构与监督机构。
符合前述情形的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防火墙制度,防范利益冲突。
如果募集机构不属于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则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明确对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控制权、责任划分及保障资金划转安全的条款。
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账户监督协议的约定,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承担保障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划转安全的连带责任。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协会报送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
结算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2014年修订)

修订日期
主要修订内容
2010-5-28
公司债券分类管理后的清算、交收等业务。
2011-2-22
服务热线号码变更。
2011-4-22
备付金划款时间延长,增加参与人划款预约机制。
2012-2-17
新增RQFII相关内容。
2012-8-7
部门调整。
2012-10-22
跨市场、跨境ETF价差保证金、清算、交收及代收代付业务相关内容。
2013-6-18
新增开放式基金结算业务在线办理。
2013-7-26
新增黄金ETF、股票质押回购、报价回购相关资金结算内容
2013-8-16
1、代收代付业务运行时间调整;
2、资金出入账时间调整;
3、开放式基金交收时点调整;
4、新增预约划款内容。
2014-1-27
1、新增国债预发行、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金融债相关内容;
2012-11-8
交易单元结算路径业务优化。
2013-4-18
1、新增结算保证金、股息红利差别化实施相关内容;
2、新增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资金结算相关内容;
3、新增中小企业私募债实时逐笔全额结算相关内容;
4、新增信用交易、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相关资金结算内容;
5、新增单市场债券ETF及单市场国债ETF计入质押式回购质押券品种相关内容;
结算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2014年修订)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布日期】2014.01.27
【字 号】
【施行日期】2014.0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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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登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常见问题解答
2014.04.10
1、私募投资基金开户申请材料中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基金备案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指什么,如何办理这两项材料?
答:上述两项证明文件是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办理上述材料的具体事宜请联系基金业协会。
2、私募投资基金有资产托管人的,能否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开户?
答:对于有资产托管人的私募投资基金,原则上由资产托管人直接到本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开户手续。
3、申请人可以在哪里办理私募基金开户业务?
答:申请私募基金开户业务,需直接到本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
4、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本公司负责结算的证券市场投资活动,采用何种结算模式?
答: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本公司负责结算的证券市场投资活动,可采用证券公司结算模式或托管人结算模式。
采用证券公司结算模式的,私募投资基金作为券商的普通经纪客户,通过券商的经纪交易单元进行交易,通过其客户结算账户与本公司进行结算。
采用托管人结算模式的,私募投资基金须使用专用交易单元并事先获得交易所的书面同意,通过专用交易单元进行交易,通过托管人的托管结算账户与本公司进
行结算;同时,托管人必须事先与本公司签订相关证券资金结算协议,对多边净额结算业务承担最终交收责任。
5、对于同一托管人负责结算的、同一家管理人的多个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托管人可否共用同一专用交易单元进行交易清算?
答:可以,但托管人需自行办理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证券交易结算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