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结算工作流程
工程现场签证流程
工程现场签证流程一、现场签证的概念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
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销售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各种非正常情况下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以及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等。
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二、施工现场各岗位关于工程现场签证的职责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1.1.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1.2.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1.3.负责签证量的审核。
1.作为现场签证的主办人,负责跟踪签证的审批过程。
2.现场成本管理员2.1.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2.2.负责签证后工程造价的审核。
3.项目部经理3.1.负责审核签证;4.工程总监1.负责签证技术方面的审核。
5.成本管理部5.1.负责签证的审核;6.成本分管副总6.1.负责5000元以下签证单的审批;6.2.负责5000元及以上签证的审核。
7.总经理7.1.负责5000元及以上的签证的审批。
三、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程序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1.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1.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1.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1.4.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1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1.5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1.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
2.现场签证办理的原则2.1.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如果签证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签证单,但是该预算书内应根据不同签证单的内容分别列项。
2.2.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部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浅谈工程现场签证程序及流程
浅谈⼯程现场签证程序及流程现场签证办理程序及流程 效益最⼤化永远是企业的追求。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应“低中标、勤签证、⾼索赔”,有效的办理⼯程签证是施⼯企业赢利的有效途径。
⼀、⼯程签证的适⽤范围⼯程签证是按照施⼯承包合同的约定,由建设、监理、施⼯单位等就施⼯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相关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作、额外费⽤⽀出的补偿、⼯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等,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承包⼈应发包⼈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作或⾮承包⼈责任事件发⽣时,承包⼈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提出现场签证。
⼯程签证适⽤如下范围:1、适⽤于施⼯合同范围以外零星⼯程的确认;2、在⼯程施⼯过程中发⽣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程量;3、⾮施⼯单位原因导致的⼈⼯、设备窝⼯及有关损失;4、符合施⼯合同规定的⾮施⼯单位原因引起的⼯程量或费⽤增减;5、确认修改施⼯⽅案引起的⼯程量或费⽤增减;6、⼯程变更导致的⼯程施⼯措施费增减等。
⼆、依据标准合同⽂本需要办理签证的种类及对应的合同条款1.⼯期签证:11、12、13、142.质量签证:15条3.隐蔽、试运⾏签证:16、17、18条4.发包⼈(监理⼈)责任签证:8、24、25、26、27条5.合同价款的调整(包括停⽔、停电)签证:23、25条6.材料验收签证(包括质量、数量、规格、品牌):27、28条7.变更签证:29、30、31条8.竣⼯(包括⼯程、资料验收、结算)签证:32、33、36条9.违约签证:35条10.不可抗⼒签证:39条11.现场不利条件签证:43条12.其它签证:包括补充条款、专利技术、特殊⼯艺、合同解除等。
三、办理⼯程签证的程序⼯程签证由承包⼈的项⽬经理根据相关变更事项向项⽬监理部提出。
同时提交“⼯程变更签证单”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或“设计变更技术洽商记录”,返⼯重做的应有现场实体照⽚。
(⼀)、建设⼯程合同⽰范⽂本专⽤条款对⼯程变更的规定:1、施⼯中发包⼈需对原⼯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形式向承包⼈发出变更通知。
现场签证流程(完)
现场签证工作流程现场签证流程说明现场签证是指新校区项目部与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工程量清单之外的施工内容所作的签认证明。
为了保证工程合理、顺畅进行,制定本流程。
一、签证原则1.需现场签证的工作须事先报经监理单位和项目部认可,方可实施。
2.办理签证时,必须有实测实量记录和工作任务书。
经办确认手续时,工程部、核算部和监理单位需至少各有一人在场。
隐蔽项目必须在隐蔽前核实工作量,不得事后估算。
对无工作任务书或实测数据及确认审核手续不全的签证,项目部不予办理。
3.办理现场签证时限为须签证工作或事件发生后14日历天内报监理单位和项目部签证,若签证工作或文件发后14日内未签证的,监理单位和项目部一律不予办理。
4.严格按照“一单一结”办理签证,一个现场签证单对应编制一份结算书,现场签证单是竣工结算的依据。
二、签证的审批与控制程序1.编制工作任务书阶段。
当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处理非清单内容的工作时,由工程部编制工作任务书,由组长起草、部长审核后,交项目部综合办统一进行编号盖章,并做好资料留存;同时分发至工程部、核算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2.工程洽商阶段。
由核算部、工程部与施工单位洽商确定工程量、价,核算部要做好工程洽商记录,三方需在工程洽商记录中对商定内容进行签认。
3.现场签证实施阶段。
施工单位完成工作任务书中的工程后,依据工作任务书填写现场签证单。
现场签证单必须经专业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经工程部组长审核、部长审定签认后进入工程款支付程序。
三、签证的监督与稽查1. 现场签证须接受跟踪审计、纪检监察的监督和稽查。
2.工程部负责跟踪任务实施情况。
工程部应于每月25日之前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核对已下达任务书完成情况,并填写《现场签证各项完成情况表》,并交资料员存档。
四、各部门须认真执行本程序,要对各类签证严格审核和把关,对于违反本程序或把关不严、玩忽职守并对项目造成损失的,项目部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现场签证工作流程细则
现场签证工作流程
现场签证流程说明
现场签证是指工程与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工程量清单之外的施工内容所作的签认证明。
为了保证工程合理、顺畅进行,制定本流程。
一、签证原则
1.需现场签证的工作须事先报经监理单位和项目部认可,方可实施。
2.办理签证时,必须有实测实量记录和工作任务书。
经办确认手续时,工程部、核算部和监理单位需至少各有一人在场。
隐蔽项目必须在隐蔽前核实工作量,不得事后估算。
3.严格按照“一单一结”办理签证,一个现场签证单对应编制一份结算书,现场签证单是竣工结算的依据。
二、签证的审批与控制程序
现场签证实施阶段。
施工单位完成工作任务书中的工程内容后,依据工作任务和实际完成情况,填写现场签证单。
现场签证单必须经专业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工程部首先需要确认有这个事实,再核实工程量,有计算依据的如图纸或技术变更的由预算部计算并审核工程量,否则工程部和施工单位现场测量数据并计算工程量经双方现场负责人和监理确认签字后报预算部审核。
三、签证的监督与稽查
1. 现场签证须接受跟踪审计、监督和稽查。
2.工程部负责跟踪任务实施情况。
四、各部门须认真执行本程序,要对各类签证严格审核和把关,对于
违反本程序或把关不严、玩忽职守并对项目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预算部
2014年10月30日
附表1:《现场签证单》
XXXXX项目
现场签证单
注:本表一式五份,施工单位填写,新校区项目部综合办备案后,分发监理单位、新校区项目部核算部、工程部各一份。
XXXXX工程部。
工程签证工作流程及标准
在该项目业主或发包方没有正式下发工程联系单样式表单前提下,才采用此表单,以供公司各部门和其他单位联系使用。如果业主或总发包方有规定好的则使用该项目的工程联系单;具备以下情况,则编制工程联系单。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 或设计 、施工单位签认。实际上就是甲方和乙方一种文字沟通的方式。有时候光靠嘴说是不行的,必须要有文字性的东西,方便以后结算;或记录某些重大事情。工程联系单是参建一方对有关工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文件,是参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A6、B6
程序:
在该项目业主或发包方没有正式下发工程量签证单样式表单前提下,才采用此表单,以供公司各部门和其他单位联系使用。如果业主或总发包方有规定好的则使用该项目的工程量签单;具备以下情况,则编制工程量签证单。
工程量签证审核单:用于变更部分的工程量签证,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所有监理业主签字完的工程联系单和工程洽商记录都必须要转换成工程量签证审核单,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时,它是和工程联系单及工程洽商记录同时使用,工程量签证单是计算费用及工程量,工程联系单和工程洽商记录是监理业主审定后的支撑文件。
发单人编制,项目领导签字盖章后,送项目资料室,项目资料室报送项目预算部内容审核,项目资料员再报送监理业主,签字返回后发工程部相关发单人和项目预算部;返回后的资料由项目发单人和资料员分别上传到资料管理系统自己文件夹中。
重点:
编制内容表述清楚、准确。
标准:
及时,区分准确。
1个工作日
工程量签证单
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管理效率,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的现场签证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依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审计监督条例》及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建设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的交通疏解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绿化迁移、零星拆迁、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现场签证是指承发包双方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或者合同价款内需要由承包商实施的难以用施工图纸所表达的施工事件所发生的证明。
现场签证单是否由业主承担费用,应依据合同确定;已签署完毕的现场签证单系对发生事实的一个确认,仅作为增减合同金额的一个支持性材料,并不作为一定支付费用给承包商的凭证。
第四条以下情况可以采用现场签证处理(一) 可以初步认定应由业主承担费用的而施工设计图纸又不包括且必须实施、采用工程变更审批程序不可能做到事前审批的工程项目;(二) 业主或监理指令需要使用计日工实施的工程。
第五条现场签证要求(一) 谨慎办理现场签证单的原则:对于能够按工程变更程序处理的现场问题不应走现场签证的程序。
(二) 现场签证要坚持施工、监理、业主代表及业主合约造价人员各方同时在场的现签原则,不得事后传签。
不属上述四方现场签证的为无效签证。
(三) 现场签证要坚持事件发生过程中、施工结束前及时签证原则,不得事后补签。
(四) 现场签证要坚持一事一签原则,不得将多个不同时发生的事件合并签证。
(五) 现场签证要表达清晰准确,必要时应附上示意图及尺寸,以方便计算工程量。
(六) 凡可签注规格、型号、尺寸的不签工程量,能签工程量的不签计日工。
(七) 现场签证单一般不允许签认价格,必须签认价格的,工程量与价格应同时签证,不得单独签认价格。
(八) 若现场签证与设计、勘察有关时,还应通知设计、勘察人员同时参与现场核签,设计、勘察人员也应在现场签证单上签署意见。
施工现场签证流程图
施工现场签证流程一、目的:为规现场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确保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二、适用围:适用于本公司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现场签证。
三、现场签证操作要求(一)、根据市场、设计、现场进度、政府配套专业局要求等进行设计变更、调整或增加,向建设单位工程部发出工作确认单、设计变更要求,或工程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设计变更或调整而向施工方发出工作指令,同时应抄送工程监理。
所有设计变更均必须根据公司设计变更流程执行。
(二)、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工程部的指令或现场需要,填写《现场签证单》详细说明原因并附建设单位工程部指令单、图纸、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完成日期及对工期的影响,以及工程量计算估价书。
(三)、签证资料交工程监理审核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依据合同、技术资料、现场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签证围,若属于签证围则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到现场测算并签证预计发生的工程量,由施工方根据新测算的工程量重新估价后,作为结算资料备案。
(四)、预算员审核估价后报送建设单位工程部总工程师,由建设单位工程部门总工程师判断是否应给予签证,签证金额大于 1万元的应与公司总经理沟通,会签。
(五)、完成审批后,《现场签证审批单》原件及签证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保留在资料档案员处,并下发执行。
(六)、建设单位工程部主办人将审批完的《现场签证单》下发到施工单位后实施,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工程部应有监理及现场工程师根据签证容及签账实施方案监督跟进签证执行情况,若发现偏差应及时要求施工方调整。
(七)、实施后由施工单位附上工程量计算书、相关的图纸、设计变更及剖面图等资料(对土方签证、因设计变更引起的返工签证及其它隐蔽工程签证须附上现场照片)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审批后再报我方建设单位工程部。
(八)、建设单位工程部必须在施工单位完成签证工作容后三个工作日组织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工程量的复核,并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后报送建设单位工程部,建设单位工程部须在三个工作日审核完成。
《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单》办理原则及程序
《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单》办理原则及程序为更好的履行甲乙双方职责,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根据XXXX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规定》第4.3条之规定,特对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工作做如下规定,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1、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工作必须从严控制,做到“事先审批,事后确认”的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2、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单须由项目部施工员、项目部工管部长、项目部预算主管、项目部项目副经理、项目部项目经理共同签字方可生效;3、项目部施工员职责:确定施工现场签证部位,现场核实签证单工作量;4、项目部工管部长职责:对签证单内容所提出的签证原因、签证部位、签证工作量进行复核验证,审核签证部位、签证工作量是否已被图纸涵盖,并明确签证内容是否能形成外部签证,如需办理外部签证时,则办理外部签证报业主审批;5、项目部预算主管职责:对项目现场签证单所提出的工作量进行最终确认,并审核签证工作内容是否被合同单价所涵盖,当无涵盖时,应明确费用来源,并将当月形成的现场签证量纳入当月建造成本;6、项目部项目副经理职责:对项目施工员及工管部长确认的签证内容进行复核;7、项目部项目经理职责:对施工现场签证流程进行复查确认并签字生效。
8、分包单位应严格遵守上述管理规定,不得以欺骗、隐瞒等手段骗取现场签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将从XXXX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除名。
(以下无正文)附: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单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单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预算部门各一份,分包单位一份; 2、分包单位发生的现场签证均按此程序办理,如项目经理未签字及加盖项目部公章签证内容无效,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3、所有附图、附件均需审核人签字; 4、同时需办理对外签证的工作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部内部指定责任部门对外签证办理完毕; 4、已转化为设计变更的签证单均以设计变更办理结算,不能重复计价。
_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一、工程签证界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及工作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工程签证包括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特急零星项目.二、现场签证流程:1、施工单位(或甲方工程部)书面申报工程签证附件.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三方现场审核、确认增减工程量,在附件上三方签字。
3、由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填报工程签证会签单.4、预算部复核。
5、总工及分管副总审批。
并在附件上签署最终审定意见。
6、将签署最终审定意见的附件返回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预算部,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由预算部将签证纳入项目成本预警系统.7、工程签证会签单原件留预算部,复印件留工程部备查。
三、签证权限: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加盖公章.2、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加盖公章.3、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
4、预算部:主管工程师,预算部经理。
5、高管:总工、分管副总审批。
非以上人员签字均为无效签证。
签证流程经办人为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
在签证过程中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工程部确认发生的工程量,预算部负责工程量的计算和套价。
四、签证时效:工程签证严禁事后补办,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提交签证附件,非隐蔽工程完成3日内提交签证附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接到签证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预算部接到签证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公司高管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
若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签证单视为放弃签证,逾期不予办理。
五、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问题,必须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并会同设计院研究,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施工前经四级审核:监理、工程部、预算部、公司高管。
最后由公司副总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下发实施。
若由施工单位或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均由提出方出方案,按以上流程审核。
六、特急零星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单位进场前清障场地清理,为加快进度要求配合用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设计盲地处理,工程必须的零星项目,为配合销售、检查、宣传等零星用工,公司高管口头示意小项目等,均列为特急零星项目。
工程现场签证的结算工作流程
工程现场签证的结算工作流程一、签证的发起1.1工程现场发生额外工作或变更需求时,施工方负责人或相关项目经理向设计方提出签证申请。
1.2签证申请中应包含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影响范围、造价影响等详细说明,并附上相关图纸、资料等。
二、签证的审批2.1设计方收到签证申请后,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初步评估,并与施工方进行沟通,了解变更需求的具体情况。
2.2初步评估结果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签证申请,设计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签证审批,包括技术、造价、合同等方面的审查。
2.3审批人员根据签证申请的内容,评估变更对工程造价、进度、质量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审批结果和意见。
2.4设计方根据审批结果,与施工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确定签证的具体变更内容、额外费用、影响范围等相关事项。
三、签证结算3.1签证结算包括签证费用的计算、核对签证费用依据、对比签证前后变更费用的差异等。
3.2根据签证变更内容,设计方和施工方对签证工程的费用进行计算,包括新增材料、劳动费用、机械使用费用、管理费用等。
3.3设计方和施工方交流签证费用的计算细节和依据,进行双方确认,确保计算结果准确无误。
3.4双方对签证费用进行核对和审查,验证签证费用依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四、签证支付4.1设计方和施工方根据签证结算结果,确定签证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
4.2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可能有部分预付款、进度款、完工款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
4.3设计方和施工方共同确认签证费用的支付金额,并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4.4设计方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进行签证费用的支付。
以上是工程现场签证的结算工作流程。
这个流程涵盖了签证的发起、审批、结算和支付等关键环节,确保变更需求的合理性、费用的准确性以及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实施这个工作流程可以帮助各方更好地管理、控制和结算签证工程。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宁海建新房地房有限公司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单操作细则“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操作指引“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不包含产品定位标准,例如:装修标准、大型关系到使用功能的变更。
工程联系单偏重于工作上联系事宜,只作事实认定依据,不作最终结算依据。
一、工程联系单:工程联系单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参建单位都可能使用。
发包人、监理、承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都会以工程联系单的抬头,向有关单位发文。
工程联系单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协调处理各种工程事件,单方出具的书面联系文书,一般由出具方签字盖章。
其内容仅作为联系工作的情况表述,不作为最终事实的确认,如其内容实际成为施工事实的须另行办理签证单予以确认;如其内容涉及设计变更的须按规定另行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
工程联系单不作为工程事实确认的依据,也不作为办理竣工增减结算的依据。
工程联系单通常都是使用在不会产生工程费用或直接产生严重后果的场合。
也可通俗点讲,是工作联系单,比如通知承包人来开会,或者通知停水停电,提醒注意节假日的工作安排等等。
哪些工作事项需要增加或减少,由谁做的问题,有时工程联系单也会通知产生费用的项目,比如上级市领导要来视察,城管通知承建商“清水洒街”,这显然要产生费用,但这个时候工程联系单仍仅产生“通知”效用。
费用的确认与获得,必须走“工程签证”才会被确认。
没有走后面的流程,视为承包人没有费用要求,不论事实是不是产生了费用。
所以常规理解工程联系单都是不产生费用的日常事项。
如果产生了费用或其他联带事项,就会激活“工程签证”等相关流程。
二、工程变更单1、设计变更单1.1设计变更是指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修改、完善和优化。
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是施工图纸的组成部分,也是编制竣工图纸的依据。
任何设计院出具的变更联系单位需我方确认,方可纳入结算范围。
工程现场签证流程
工程现场签证流程工程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施工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需要对原有施工图纸、工程方案等进行修改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签证手续的流程。
签证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合规性和质量,同时也是对工程变更进行合理管理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程现场签证的流程。
1. 提出签证申请。
当发现需要对原有施工图纸、工程方案等进行修改时,施工单位需要及时提出签证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影响分析、变更后的图纸、方案等相关资料。
申请材料需要详细描述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对原工程的影响分析,为后续的审批提供充分的依据。
2. 签证评审。
施工单位提出签证申请后,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变更的合理性、安全性、对原工程的影响分析等。
评审过程中,可能需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察、技术论证等工作,以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签证审批。
经过评审通过后,签证申请将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中,主管部门将对签证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包括法律法规的合规性、工程质量的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等。
审批通过后,将颁发签证文件,施工单位可按照签证文件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施工。
4. 变更施工。
获得签证文件后,施工单位需要按照签证文件的要求对原有施工图纸、工程方案等进行修改,同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相应的变更施工。
在变更施工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签证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变更施工的安全性和质量。
5. 签证备案。
变更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需要将签证文件、变更后的施工图纸、工程方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备案内容主要包括签证文件的执行情况、变更后的施工图纸、工程方案等资料的归档管理。
签证备案是对签证工作的总结和归档,也是对变更施工的管理和监督。
总结。
工程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施工单位在进行签证申请时,需要充分论证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严格按照签证文件的要求进行变更施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质量。
现场收方签证制度及工作流程
现场收方签证制度及工作流程:
1.现场收方签证申请单由施工单位向监审组报送。
2.专业工程师负责签收监审组传送的收方计量和现场签证申请单,根据要求、相关规定以及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审查申请收方的依据和监审组的审核意见。
二天内完成。
若符合收方要求则于当天报请收方签证小组负责人批准后,通知监审组予明确收方时间,地点。
若不符合则当天回复监审组,书面明确不符合的原因或需补充完善的收方签证依据。
3.收方签证小组负责人组织收方签证小组成员参加现场收方计量,并做好原始记录。
小组成员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必须包括现场专业工程师和监审组人员。
4.在收方工作结束后三天内由参加收方的专业工程师把收方结果报送总工审核签认。
5.审核签认后的现场收方记录,由专业工程师当天送交行政登记备案。
工作流程:
收方计量申请
施工单位
收方依据审查否专业工程师
结果
现场收方
收方小组成员
收方结果审核
部门经理
备案登记
文员
.。
现场签证及收方签证管理办法
现场签证与收方签证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公司开发项目施工期间现场签证及收方签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项目。
三签证分为现场签证和收方签证。
签证范围:凡需要通过双方共同现场测量,才能计算出实际工程量(或工作量、材料量、人工量、机械量等)的工程内容。
二现场签证的申报及工作流程四现场签证的评估工作:一、合同范围外、非设计(含变更)所反映的现场工作,由工程部填写工作联系函,经公司成本部及其它相关部门和总经理内审后,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实施。
二、对确定实施的现场签证工作,由工程部将工作联系函发施工单位、成本部、监理单位.三、现场签证原则上都应符合上述程序才能实施,但在紧急情况下,在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可先实施。
然后按以上正常程序补办手续.五现场签证单的报送与审核工作:一、合同中规定需要重新组价并经发包人核定的现场签证,要求承包人在收到工作联系函后3个工作日内将详细列明价格组成及依据的报价明细表或报价单,报送发包人工程部。
否则发包人保留对该部分价格进行独立审定的权利,承包人不得对此审定有任何异议。
二、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成本部相关人员现场草签的具体内容,完成现场草签后施工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正式签证报送发包人工程部。
否则发包人保留对该部分签证进行独立审定的权利,承包人不得对此审定有任何异议。
三、《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填报并应注明如下内容:1、导致签证发生的文件名称、编号及签发时间。
2、执行签证事实的依据(工程指令、草签单或委托书等函件作为附件)。
3、已经或将要发生的签证事实。
对于需实测实量的工程量须及时通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部、成本控制部现场收方,应如实记录并留有影像资料,以防移除或掩埋后无法进行确认,现场收方的记录表原件留存成本部,复印件留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工程部。
4、施工单位签发人员的签名和项目部印。
5、所有现场签证均需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表格填报,签证单中应能如实反映工程量、工程概况和工作内容说明并有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必要时应附CAD图纸。
现场经济签证工作流程
现场经济签证工作流程
一、申请受理阶段
1.申请递交
(1)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
(2)确认申请材料完整性
2.材料初审
(1)进行申请材料初步审核
(2)确认申请资格和必要文件
二、面试安排阶段
1.预约面试
(1)安排申请人面试时间
(2)确认面试地点
2.面试过程
(1)进行面试
(2)评估申请人的真实意图和能力
三、实地考察阶段
1.安排考察
(1)安排现场实地考察时间
(2)考察对象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情况2.考察报告
(1)撰写考察报告
(2)提交报告给相关部门
四、决策审批阶段
1.审批会议
(1)召开审批会议
(2)讨论申请情况及考察报告
2.决策结果
(1)根据会议决议做出最终审批结果(2)发放或拒绝签证
五、签证发放阶段
1.发放签证
(1)签发经济签证
(2)通知申请人领取签证
2.签证记录
(1)记录签证信息
(2)归档相关资料。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提高施工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进行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监理单位人员、设计单位人员等。
三、签证管理原则1.签证管理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质量为导向,以规范为准则,以事实为依据,确保签证的真实、准确、及时。
2.签证管理要突出责任与义务分明原则,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签证考核评价制度。
3.签证管理要强化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现场施工秩序。
四、签证管理流程1.签证申请: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签证申请,明确签证条件和用途。
2.签证审批:监理单位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批,并向施工单位发放签证通知书。
3.签证执行:施工单位按照签证通知书的规定,进行签证操作,并做好记录。
4.签证验收:监理单位对签证操作进行验收,如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5.签证归档:签证记录归档保存,作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签证管理要求1.签证制度应当得到工程领导部门的认可,相关人员要全面了解签证相关规定,并确保按照规定执行。
2.签证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知识,熟悉使用签证工具和设备,确保签证操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签证操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相关记录要清晰、完整,便于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验收。
4.签证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及时处理。
5.签证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和资料存储要保密,严禁私自泄露,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储和归档。
六、签证管理责任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签证管理岗位,并配备相关人员负责签证管理工作。
2.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签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签证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签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施工单位解决签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4.相关人员因签证管理工作不到位或者出现问题,应当追究相关责任,并依法处理。
一单一结及签证作业标准及流程(12.12.3)
⼀单⼀结及签证作业标准及流程(12.12.3)⼀单⼀结及签证作业标准及流程(试⾏)1.⽬的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程任务通知单、现场签证结算管理,及时反映项⽬动态成本,规范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图纸外的⼯程量或⼯作量增减进⾏现场记录、确认、审核并形成书⾯记录的过程,确保⼯程付款、⼯程结算质量和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范围2.1本作业标准适⽤于希望⽂旅开发有限公司的⼀单⼀结及现场签证管理,以及成本部门的补充预算及结算⼯作。
2.2⼀单⼀结适⽤范围:2.2.1公司所有开发的项⽬中每⼀份(次)《变更通知单》、《⼯程任务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的过程结算。
2.2.2总价包⼲合同原则上每份(次)《变更通知单》、《⼯程任务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均应办理⼀单⼀结,该部分⼀单⼀结⾦额后期结算时不再重复计算;2.2.3⾮总价包⼲合同(如景观,装饰,栏杆,门窗,保温,涂料等)⽆法在竣⼯图上反映的变更须办理⼀单⼀结。
能在竣⼯图反映出来的变更⼯程量可不办理⼀单⼀结,在竣⼯结算时⼀并办理。
2.2签证适⽤范围2.2.1每⼀份(次)签证⾦额不得超过5万元。
2.2.2适⽤于在项⽬实施过程中合同范围外现场确认的零星⼯程。
2.2.2适⽤于符合施⼯合同规定的⾮施⼯单位原因引起的零星费⽤增减,且⽆法办理⼀单⼀结的。
2.2.3适⽤于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滞后引起的拆除、剔凿、修补⽽发⽣的⼯程量或费⽤,且⽆法办理⼀单⼀结的。
3.术语和定义⼀单⼀结:针对⼀份(次)《变更通知单》、《⼯程任务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办理⼀份结算。
现场签证: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单位根据承包合同约定,就⼯程施⼯过程中实施额外施⼯内容所作的签认证明,是对施⼯过程中所发⽣的费⽤增减的确认。
4.职责4.1 成本管理中⼼:4.1.1和现场⼯程师共同参加⼯程量的收⽅;4.1.2负责项⽬变更的测算、⼀单⼀结及现场签证的办理及审核;4.1.3定期对现场签证情况分析汇总,提出相应的成本管理建议;4.1.4合约造价部对⼀单⼀结及签证造价的合理性、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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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证的结算工作流程
一、目的:
1.1 使现场签证的结算工作更加规范化,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达到总部
的月结要求。
二、适用范围:
2.1 成都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所有房地产项目。
三、签证结算的资料要求:
用于结算的签证资料必须完全具备但不仅限于以下条件:
3.1 签证来源及分类:
3.1.1设计变更导致的拆除或返工。
由此引起的签证必须在“原因”一栏中注明相关设计变更的编号及变更主要内容。
3.1.2 我司项目部发出的零星工程委托。
由此引起的签证必须附有零星工程委托单原件(合同范围外)或工程联系单(合同范围内未包干部分)原件。
3.1.3 合同规定实测工程量。
由此引起的签证必须在“原因”一栏中注明“实测合同”。
3.2签证单上必须由项目部工程师注明准确完成时间。
一般来说,施工内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在三天之内或相应的工程内容隐蔽前填写签证单报监理工程师及我司项目部确认;如无特殊理由,监理工程师及我司项目部也应在一周内签署意见并返回施工单位。
3.3监理及项目部工程师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
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了。
工程师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而必须实度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等。
原则上监理工程师不准直接在签证上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
所有的确认单和签证单都需经项目部负责人核准后方为有效,且必须加盖监理公司及地盘的公章。
3.4如果签证单附有交工图纸,则监理及项目部工程师应审核图纸是否与实际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
可以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由成本部按照图纸核算工程量。
3.5如签证单涉及到隐蔽施工、金额、工日、机械台班及其它不可复核的项目时,则应由项目部工程师及成本部工程师共同现场认定。
3.6如果签证单不满足以上要求,则不予结算,不计费用。
3.7签证单的结算必须按照单据的顺序编制打印,并附上详细的计算底稿。
四、签证的结算审核流程:
4.1 施工单位在下月5日前向成本管理部报送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前我司项目部签发的所有现场签证的结算书一式两份,否则不再接收及计费。
4.2 成本管理部审核人员在收到结算的当月25日前将结算审核完成,并在30日前与施工单位完成核对工作,双方确认。
经成本管理部内部复核及相关领导签字后成为正式结算造价。
4.3已审定现场签证的结算造价与当月工程进度款合并支付。
4.4职责权限:签证结算初审造价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由成本部内部两人复核后生效;初审造价不超过20000元的,由成本部经理签字生效;初审造价超过人民币20000元的,由财务总监签字生效。
现场签证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