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合集下载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安全评价机构: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8年1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考评细则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考评细则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考评细则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有效评估和监督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质量,制定了本考评细则。

二、考评标准1.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完善建筑工程项目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及人员配备,确保能够有效地组织、指导和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工程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安全技术措施完备有效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前要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并保证这些措施和规程能够有效地被施工人员执行。

4. 应急管理措施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有力建筑工程项目要注重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素质和技能水平。

6.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到位建筑工程项目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7. 安全管理档案完备建筑工程项目要做好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记录和保存重要的安全管理信息和数据,以备查阅和备案使用。

三、考评流程1. 考评组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成立考评组织,负责组织安排考评工作。

2. 考评准备考评组织在开始考评之前,要充分了解当前的工程情况和安全管理措施,并提前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准备相关评审材料。

3. 考评实施考评组织根据考评细则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对各项标准进行逐一考察和分析,记录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进行得分评定。

4. 考评报告考评组织根据评审结果,编制考评报告,明确各项标准的得分情况和改进建议,并提交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复核。

5. 复核认定管理部门对考评报告进行复核,核实评审结果的准确性,确保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实施细则

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实施细则

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打造建筑施工“平安工程”,推进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我局于去年下半年组织编制了《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并于年底前完成了《标准化图集》的宣传及培训工作,并下文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的在建和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要实行标准化建设,各级安全监督机构须严格按照《标准化图集》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为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工作,使评价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明确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各方的行为准则及工作职责,特制定本评价细则。

一、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的依据及标准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工作以《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为标准,根据施工现场的检查情况,依据《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进行达标评价。

《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条文共设置了131条,各款条文记分设置分别为1、3、5分三种,分数总值为241分,工地如果有缺项则不计入总分,即总分相应的予以折减。

评价人员根据现场及资料的检查情况,依据《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进行打分,并以(实得分÷应得总分=得分率),得分率达到85%及以上的为标准化达标工地。

二、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的评价单元及申报条件1、达标评价以《施工许可证》为评价单元。

2、达标评价申报条件①对三层以下(包括三层)的工程项目,在主体结构封顶时进行达标评价。

②对三层以上的工程项目,在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整个主体结构进度的60%时进行达标评价。

③对市政工程项目,当施工进度达到30%时进行达标评价。

④对施工工期超过1年的工程项目,应每年组织一次达标评价,评价时间由市安监站监督室确定。

三、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申报程序1、在建工程在达到达标评价进度时,施工、监理单位须分别及时完成达标自评及初评工作,同时填写好《东莞市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申报及评价表》(见附件1),并将该表一式四份(评价完成后施工、监理、市站、镇街安监组各留底一份)提交市站监督员,施工单位上交本表时,须同时提交有施工、监理相关责任人签字的《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见附件2),收到施工、监理单位的达标申请后,市、镇街评价人员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价工作。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文一、引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是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安全的重要手段。

本文旨在制定一份详细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为相关项目的安全评价提供参考。

本细则将从项目概述、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分析等方面进行规范。

二、项目概述1. 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文2. 项目目的: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项目的安全措施和管理措施。

3. 评价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

4. 评价主体:安全专家、项目相关人员。

三、评价内容1. 项目环境评价: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进行评估,包括气象条件、地质地貌、地下水位、地震状况等。

2. 设备和工艺评价: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进行评估,包括设备的设计、操作规程、紧急救援设施等。

3. 安全管理体系评价: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包括安全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安全培训等。

4. 安全监管措施评价: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措施进行评估,包括安全检查、巡视、定期测试等。

5. 应急预案评价: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包括预警系统、应急处置流程、应急演练等。

四、评价方法1. 资料搜集法:收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文件、施工图纸、安全手册等,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2. 现场勘查法: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实地勘查,了解项目的施工情况、现场环境等,并与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交流。

3. 专家评审法:邀请安全专家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经过专家讨论、评估和点评,得出评价结果。

4. 数据统计法: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总结出安全风险的概率和影响程度。

五、评价结果分析1. 风险等级划定:根据评价结果,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级,确定高、中、低风险等级。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一、背景和目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是为了评估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从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计划,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本细则旨在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内容和流程,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二、评价范围和要求1.评价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从规划、设计、建设到运营和报废等。

2.评价要求:评价应该充分考虑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环境因素、技术措施等多个方面的因素,综合评估项目的安全风险。

三、评价内容和流程1.数据收集:收集项目所需的各项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规模、用途、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环境特征等。

2.危险性评估: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毒性和爆炸性等指标,评估其对人员和环境的潜在危害。

3.风险评估: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评估其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包括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等。

4.安全措施和管理计划: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计划,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

5.安全监测和评估: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进行定期的安全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四、评价报告和审批1.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应以评价报告形式呈现,内容应包括评价的数据、方法、结果和建议等。

2.审批程序:评价报告应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的要求。

3.公开透明:评价报告的审批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参与。

五、评价结果的应用1.决策参考:评价结果应作为相关决策的参考依据,包括项目的立项审批、环评审批、安全许可等决策。

2.风险防控:评价结果可以指导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风险防控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

3.监督检查:评价结果可以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监督项目的安全运营和合规性。

六、评价机构和人员资质1.评价机构:评价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评价机构进行,机构应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丰富的评价经验。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22版)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22版)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22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管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项目是指已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督指导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具体工作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工程项目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监管系统”)中实施。

第二章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本(二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本(二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综合、科学客观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评价,确定建设项目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程度以及所需采取的安全防控措施的过程。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项目的风险得以有效管控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和减轻事故发生后的影响。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具备科学性、准确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评价结果应当客观、合理、公正、可行。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应当由专家组织或者专业机构进行,确保评价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分类:一般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评价、环境影响评价。

第八条参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一般安全评价第九条一般安全评价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不涉及重大危险源和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部分进行评价。

第十条一般安全评价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的规模、位置、用地、建设工艺等;(二)建设项目的设计条件和规范要求;(三)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物料的性质、数量、特点等;(四)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的安全措施;(五)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程度,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六)建设项目中应急救援措施和应急预案;(七)其他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性评价相关的内容。

第十一条一般安全评价应当以项目的风险管理为核心,全面评估风险,确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性。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安全评价机构: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8年1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是指在生产、贮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特性,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对于生产单位以及周边群众的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以下为其具体内容: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企业、使用企业、运输企业等。

二、评价内容1.建设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规模、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及储存量等。

2.项目环境评价:对项目建设地点周边环境进行评估,包括周边居民、水源、土壤、气候等因素对项目安全的影响。

3.危险化学品选择:评估项目选用的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是否存在替代品可供选择。

4.设备选型:评估项目所使用的储存设备、操作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估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等。

6.库房及仓储:评估项目的危险化学品库房及仓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7.应急救援能力:评估项目应急救援设备及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应急演练情况是否定期进行。

8.安全距离设置: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数量,评估项目周边安全距离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9.环境风险评估:评估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潜在影响及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10.安全监测:评估项目安全监测设备的设置情况,监测频率及监测结果的处理。

三、评价方法1.资料调研: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调研整理,包括现有的安全评价报告、项目立项文件、施工图纸等。

2.现场勘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地点进行现场勘查,查看设施设备情况、周边环境情况等。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风险评估:利用专业风险评估软件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分析,确定风险等级并提出应对措施。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是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的过程。

2024年版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是在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方法和经验的总结基础上制定的。

以下是对该细则的详细介绍。

一、细则的适用范围该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和风险控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搬迁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细则的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强调从源头上控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

2.综合管理:要求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到废弃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综合管理。

3.可行性和可靠性:要求安全评价必须基于实际可行的技术和可靠的数据进行,不得虚假夸大或低估安全风险。

4.公开透明:要求安全评价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细则的内容和要求1.安全评价的目标和范围: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目标是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评价的范围包括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装置、存储和运输设施等。

2.安全评价的方法和步骤:提出了安全评价的方法和步骤,包括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确定安全评价指标和标准、评估危险源和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安全评价的内容和要求:明确了安全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包括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评估、风险的评估和控制、环境影响的评估、社会影响的评估等。

4.安全评价的报告和审查:要求对安全评价的结果进行报告和审查,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安全评价的方法和步骤、评价的结果和结论、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5.安全评价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对安全评价机构的审查和监督、对评价结果的监督和检查、对控制措施的落实和效果的监督等。

四、细则的实施和监督细则的实施和监督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安监部门等。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四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四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在进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之前,进行安全评价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有效地评估潜在的危险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生命和财产。

下面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细则。

一、项目概述1. 项目背景和目的2. 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布局3. 项目所处环境和影响因素分析4. 项目的预期产出量和使用范围5. 已有的相关法规及标准的分析二、风险评估1. 风险识别(1) 识别主要的危险化学品和相关设备、工艺(2) 分析危险来源和可能的事故场景2. 风险分析(1) 对每个危险因素进行定性分析,确定风险等级(2) 对每个危险因素进行定量分析,确定风险大小3. 风险评估(1) 确定风险对环境、人员和财产的危害度(2) 确定各个风险的发生概率和持续时间(3) 确定各个风险的重大程度和优先级三、安全控制与管理1. 设计安全控制措施(1) 选择安全设备和技术(2) 设计安全防护措施和系统(3) 设计危险源监测和报警系统2. 安全管理与培训(1)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2) 培训项目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3) 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3. 安全监测和评估(1) 监测危险因素和相关参数(2) 进行定期安全评估和检查四、环境保护1. 环境影响评价(1) 对环境污染风险进行评估(2) 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2. 环境保护措施(1) 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废物产生(2) 采取环境友好型工艺和设备(3) 建立废物处理和再利用系统五、应急预案1. 危险源清单和事故场景(1) 列出所有的危险源和可能的事故场景(2) 对每个事故场景进行分析和评估2. 应急处理措施(1) 制定应急响应措施和救援计划(2) 建立溢出和泄漏的应急处理管线和设施3. 应急演练与培训(1)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模拟事故(2) 培训员工的应急处理技能和知识六、法规和标准1. 国内相关法规和标准(1) 分析和解读国内相关的法规和标准(2) 确定项目符合的法规和标准2. 国际相关法规和标准(1) 分析和解读国际相关的法规和标准(2) 确定项目符合的法规和标准七、组织和责任1. 安全管理组织(1)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委员会(2) 分工和责任的确定2. 责任划分与沟通(1) 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责任(2) 加强部门之间和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以上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一些内容,目的是为了确保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安全评价机构: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8年1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模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模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模版一、项目背景与目的本评价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特性和安全管理要求,旨在对该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确定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和退役过程中的安全性,以保障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安全。

二、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工艺流程、设备选择和材料选用;2. 高风险区域的安全控制措施、防护设施和紧急救援措施;3. 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的资质与能力;4. 相关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理方式;5. 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6. 环境影响评价和应急预案等。

三、评价方法1. 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重设置;2. 结合实地调研和文献资料,综合考虑风险评估、安全性能评估和管理措施评估等方面;3. 评价过程中需邀请专家参与,开展专家讨论和评审。

四、评价内容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评估a. 确保设计方案满足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b. 评估设计方案中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完备;c. 检查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 安全管理制度评估a. 深入了解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情况;b. 评估管理制度是否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特点相适应;c. 检查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3. 设备设施安全评估a. 检查设备设施的选择和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b. 评估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和运行维护情况;c. 检查设备设施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

4.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评估a. 检查储存设施和容器的完整性和可靠性;b. 评估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措施;c. 检查相关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范。

5. 环境影响评价和应急预案评估a. 评估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和风险;b. 检查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c. 评估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培训情况。

五、评价报告1. 撰写评价报告,明确评价结果和存在的问题;2. 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建议项目管理单位加强安全管理;3. 报告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要求。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文(3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文(3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文一、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1.2 项目地点1.3 项目规模1.4 项目背景及必要性1.5 项目目标和计划1.6 项目主要承包商和技术供应商二、项目安全评价方法2.1 安全评价范围2.1.1 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及数量2.1.2 项目涉及的工艺流程和设备2.1.3 项目涉及的场地和建筑布局2.2 安全风险分析2.2.1 确定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2.2.2 评估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后果2.2.3 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2.3 安全管理体系评估2.3.1 评估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2.3.2 检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2.3.3 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2.4 应急预案评估2.4.1 评估项目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2.4.2 检查项目的应急设备和救援能力2.4.3 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三、项目主要风险评估3.1 气体泄漏风险评估3.1.1 确定可能发生气体泄漏的设备和工艺流程3.1.2 评估泄漏事故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1.3 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3.2 火灾爆炸风险评估3.2.1 确定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设备和工艺流程3.2.2 评估火灾爆炸事故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2.3 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3.3 毒物泄漏风险评估3.3.1 确定可能发生毒物泄漏的设备和工艺流程3.3.2 评估毒物泄漏事故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3.3 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四、项目安全管理措施4.1 设备和工艺安全控制4.1.1 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工艺4.1.2 设计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4.1.3 建立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4.2 员工安全培训和管理4.2.1 提供充分的安全培训和教育4.2.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训练4.2.3 建立员工安全管理制度4.3 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4.3.1 建立安全监测系统4.3.2 制定安全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4.3.3 建立信息共享和报告机制4.4 应急救援设备和队伍4.4.1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4.4.2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4.4.3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五、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5.1 安全评价报告的结构和内容5.1.1 报告概述5.1.2 项目概况5.1.3 安全评价方法和过程5.1.4 主要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5.1.5 项目安全管理措施5.1.6 安全评价结论和建议5.2 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写要求5.2.1 报告的语言清晰简练5.2.2 报告的结论客观准确5.2.3 报告的排版整齐规范六、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审查6.1 审查机构和人员6.2 审查程序和要求6.3 审查结果和意见七、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审批7.1 审批机构和人员7.2 审批程序和要求7.3 审批结果和决策八、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的使用与监督8.1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监督8.2 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的安全监督8.3 项目运营阶段的安全监督九、总结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文(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背景和目标:介绍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背景和目标,包括项目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等。

青海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标准化评价细则

青海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标准化评价细则

青海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标准化评价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相关标准规范,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项目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标准化评价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标准化评价表》进行检查,其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施工机具9个分项评价表和评价汇总表。

主要内容:(一)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二)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三)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四)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五)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六)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七)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八)“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九)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十)物料提升机(龙门架)检查评分表;(十一)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十二)塔吊检查评分表;(十三)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

第四条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7项检查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保证项目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第五条各分项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其中保证项目60分,一般项目40分,表中各项得分为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为各表内检查项目实得分之和。

第六条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相同的检查项目时(如脚手架、塔吊、龙门架),该项得分为各单项实得分之算术平均值。

第七条检查评分表不采用负值。

各检查项所扣分数总和不超过该项应得分数;第八条在任何一项检查中当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或其中任一子项不得分时,则此项检查不得分(此项检查表计为零分)。

第九条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满分分值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脚手架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5分、“三宝”“四口”防护10分、施工用电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塔吊10分、施工机具5分。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工程项目。

由于危险化学品的特殊属性和潜在风险,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是必要且重要的。

本文将基于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一、引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旨在全面评估项目的安全风险,确保项目在建设、运营和关闭阶段相关安全要求得到满足。

本细则将综合考虑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特性,以及环境、人员和设备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

二、项目背景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模、所处环境、生产工艺、危险化学品种类等相关背景信息。

重点关注项目对周边环境和社区安全的影响,以及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和后果。

三、评价目标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目标,包括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环境、预防事故发生和减小事故后果等。

四、评价范围确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范围,包括工艺装置、设备设施、操作流程、管理制度等方面。

同时,还需考虑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和规模,以及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和影响范围。

五、评价方法5.1 风险识别与评估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采用可行性研究、风险辨识、风险评估等方法,分析可能的事故原因、事故发生频率和后果,确定关键风险点和应对措施。

5.2 安全管理体系评价评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备,包括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应急预案等方面。

同时,还需考虑项目所处环境和相关法规要求,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应性和可行性。

5.3 设备设施评价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设备设施进行评价,包括工艺装置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环保性能,以及相关的监测、检测和报警设备等。

评估设备设施是否满足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5.4 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大气、水体和土壤等方面。

考虑项目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以及相关的环境监测和治理措施。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评估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安 全标准,是否存在潜在的 安全隐患。
工艺参数安全评价
对工艺参数进行安全评估, 确保工艺参数在安全范围 内。
工艺风险分析
对工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 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提 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设备设施安全评价
设备设施选型评价
评估设备设施的选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性 能。
专项安全评价
针对建设项目中特定环节或设备进行 专项安全评价,如压力容器、管道等 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
报告内容 数据来源 图表分析 结论和建议
安全评价报告应包括概述、评价程序和方法、危险有害因素辨 识、单元划分、安全评价方法选择、安全对策措施、结论等部
分。
安全评价报告所使用的数据应来源可靠,如历史事故数据、行 业统计数据等。
安全评价的方法
危险度评价
通过分析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 害因素,评估其可能导致的危险程度 和事故后果,为制定相应的安全对策 措施提供依据。
风险评估
综合考虑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 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评估其 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影响程度,确 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事故概率评价
根据历史数据和经验,对建设项目中 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概率评估,确定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
03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 存建设项目试生产(使 用)安全管理规定》
04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 存建设项目应急预案编 制导则(试行)》
安全评价的原则和方法
科学性
安全评价应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建立科学的安全评价方法,采用先 进的评价技术和手段,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
公正性
安全评价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客观地分析、评估和提出安全对策措 施,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模版(四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模版(四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是指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开始前,对其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各个阶段进行的安全性评估工作。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价结果应当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和风险,明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确保评价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勘察设计、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等相关工作相结合,形成互动、协调的评价机制。

第二章评价内容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布局与设计方案的评价;(二)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设施的评价;(三)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评价;(四)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设施的评价;(五)消防设施和灭火救援能力的评价;(六)危险化学品物流管理的评价;(七)岗位作业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的评价;(八)其他与项目安全相关的评价内容。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具体内容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风险进行具体规定,并结合相关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三章评价步骤第九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组织评价工作,明确评价目标和任务;(二)搜集项目资料,开展现场调查和检查;(三)开展评价分析,建立评价指标和评价模型;(四)评价结果反馈和讨论,形成评价报告;(五)评价结果的审核和审定;(六)评价结果的公示和公开。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应当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价机构应当派遣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评价人员进行评价。

第四章评价要求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充分考虑项目的整体性和全过程性,明确评价目标和任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 术语和定义3.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8安全评价单元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需要,将建设项目划分为一些相对独立部分,其中每个相对独立部分称为评价单元。

4 安全评价工作程序4.1 前期准备4.2 安全评价4.2.1 辨识危险、有害因素4.2.2 划分评价单元4.2.3 确定安全评价方法4.2.4 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4.2.5 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4.2.6 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4.2.7 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4.3 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4.4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5 前期准备5.1 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建设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

5.2 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资料在充分调查研究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相关情况后,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要的各种文件、资料和数据。

6 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评价内容6.1 建设项目概况6.1.1 简述建设项目设计上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6.1.2 简述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或者储存规模。

6.1.3 阐述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储存。

6.1.4 描述建设项目选择的工艺流程和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6.1.5 描述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6.1.6 建设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6.2 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能指标搜集、整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和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6.3 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搜集、整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及信息来源。

6.4 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6.4.1 危险、有害因素⒈运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科学方法,辨识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⒉分析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6.4.2 危险、有害程度6.4.2.1 评价单元的划分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可以将建设项目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设施)、公用工程划分为评价单元。

6.4.2.2 安全评价方法的确定⒈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⒉对国内首次采用新技术、工艺的建设项目的工艺安全性分析,除选择其它安全评价方法外,尽可能选择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法进行。

6.4.2.3 固有危险程度的分析⒈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中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

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总的和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

⒊通过下列计算,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范围内和各个评价单元的固有危险程度:⑴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⑵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⑶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⑷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6.4.2.4 风险程度的分析根据已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运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各个安全评价单元以下几方面内容:⒈建设项目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⒉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泄漏后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⒊出现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泄漏后扩散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⒋出现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6.4.2.5 列举与建设项目同样或者同类生产技术、工艺、装置(设施)在生产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案例的后果和原因。

6.5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5.5.1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的外部情况6.5.1.1 根据5.4.2.4得出的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搜集、调查和整理在此范围的建设项目周边24小时内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6.5.1.2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

6.5.1.3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⒈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⒉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⒊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⒋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⒌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⒍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⒎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6.5.2 分析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6.5.2.1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6.5.2.2 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6.5.2.3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6.6 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6.6.1 分析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6.6.2 分析拟选择的主要装置、设备或者设施与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的匹配情况。

6.6.3 分析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和辅助工程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6.7 安全对策与建议根据上述安全评价的结果,从以下几方面提出采用(取)安全设施的安全对策与建议:⒈建设项目的选址;⒉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⒊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和辅助工程;⒋建设项目中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布局;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器材、设备。

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内容7.1 建设项目概况按照6.1要求进行描述。

7.2 危险、有害因素和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7.2.1 危险、有害因素按照6.4.1的要求进行辨识和分析。

7.2.2 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按照6.4.2.3的要求进行分析。

7.2.3 风险程度按照6.4.2.4的要求进行分析。

7.2.4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按照6.5的要求进行分析。

7.3 安全设施的施工、检验、检测和调试情况7.3.1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情况。

7.3.2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在施工前后的检验、检测情况及有效性情况。

7.3.3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前的调试情况。

7.4 安全生产条件7.4.1 评价单元按照6.4.2.1的要求划分。

7.4.2 安全评价方法的选择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以安全检查表的方法为主,其他方面的安全评价为辅,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7.4.3 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7.4.3.1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情况⒈列出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符合或者高于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具体条款;⒉列出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取(用)的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依据;⒊列出未采取(用)设计的安全设施。

7.4.3.2 调查、分析下列安全生产管理情况⒈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⒊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⒍其他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情况;⒎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⒏安全生产的检查情况;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⒑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其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7.4.3.3 技术、工艺⒈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的情况;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过程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等运行情况。

7.4.3.4 装置、设备和设施⒈装置、设备和设施的运行情况;⒉装置、设备和设施的检修、维护情况;⒊装置、设备和设施的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6.4.3.5 原料、辅助材料和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情况。

7.4.3.6 作业场所⒈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维护情况;⒊作业场所的法定职业危害监测、监控情况;⒋建(构)筑物的建设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