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的语言
法律文书写作范文
法律文书写作范文在法律领域,文书写作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不仅仅是记录案件信息,更是展现法律专业性和严谨性的重要载体。
因此,良好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对于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来说至关重要。
下面,我将以一份法律文书写作范文为例,介绍一下法律文书写作的一般要求和注意事项。
首先,法律文书的格式非常重要。
一份规范的法律文书应该包括标题、正文、结论等基本部分。
在标题部分,应该清晰地标明文书的性质和目的,比如“起诉书”、“答辩书”等。
在正文部分,应该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进行详细的陈述和分析。
在结论部分,应该对案件进行总结,明确提出诉讼请求或辩护意见。
此外,法律文书还应该包括页眉、页脚、标号等格式要求,以确保文书的整体美观和规范。
其次,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求非常严谨。
在文书的撰写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表达方式,而是要以规范的法律术语和严谨的逻辑推理来表达观点和观点。
此外,法律文书的语言应该简练明了,不应该出现冗长的叙述和复杂的词藻,以确保文书的可读性和理解性。
再次,法律文书的逻辑结构非常重要。
一份规范的法律文书应该具有清晰的逻辑结构,即“因果关系”要清晰明了,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联要紧密有序。
在文书的撰写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出现逻辑跳跃和语意不清的情况,以确保文书的逻辑严谨性和连贯性。
最后,法律文书的书写质量也非常重要。
一份规范的法律文书应该具有工整的字体、规范的标点、整齐的排版等基本要求。
在文书的撰写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出现错别字、语法错误、标点错误等情况,以确保文书的整体书写质量和规范性。
总之,一份规范的法律文书应该具有清晰的格式、严谨的语言、严密的逻辑结构和规范的书写质量。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法律文书的专业性和严谨性,从而为案件的处理和解决提供有力的支持。
希望以上范文能对大家在法律文书写作方面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有关语言文字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有关语言文字的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第4款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19条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121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134条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0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21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
第36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本地方的教育规划,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
第37条第3款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47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检察和审理案件。
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法律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第49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也要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文。
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一、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合法性是指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能随意制作,具体包括:(一)依法制作各类诉讼文书在制作时要符合我国的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同时要适用相应的实体法。
诉讼文书要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例如,刑事案件中适用各种法律文书要符合我国刑事法律中实体法的规定,也要遵循刑事诉讼法的程序。
又如,制作仲裁文书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
(二)依照法定格式制作各类文书制作要按照权威部门制定的规范格式进行制作。
如公安部下发的《公安部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样式》等,这些都是我们制作各类法律文书的依据。
二、法律文书形成的格式性法律文书的格式性,是指文书在制作过程中,遵循一定的规范和要求,使其内容具有固定化和标准化的特点。
掌握这些规范和要求,是正确制作法律文书的基础和前提。
(一)当事人称谓的统一性当事人是法律活动的主体,是法律文书中必须出现的要素。
在不同类型和阶段的法律活动中,当事人的称谓应当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符合,不能随意变更或混淆。
例如,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分别被称为自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人、罪犯等;在民事、行政案件中,当事人在不同的文书中又分别被称为原告、被告、第三人、申请人、被申请人、上诉人、被上诉人、申诉人等;诉讼代理人有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等。
不同的称谓,反映了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不同地位和角色,因此,称谓应当固定使用,不能混用或误用。
(二)法律文书结构的固定化绝大多数的法律文书都呈现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的固定结构,这是法律文书与行政文书等其他文书的一个重要区别。
法律文书的首部一般包括制作机关、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及案件来源等内容;正文一般包括案件事实、基本证据、处理理由、处理结果或意见等内容;尾部一般包括署名、日期、交代事项、附注事项等内容。
法律文书常见写作要求大全
法律文书常见写作要求大全法律文书写作要求:主旨要求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原则要求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⑤说明情况,简洁明晰综合表达,叙议为主行*法,因文而异。
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理由要求①列举事实证据确凿;②分析受理以法为据;③据案引法,据法论理;④前后照应,通领全文。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叙事要求1.叙事的原则要求:①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②关键情节具体叙述;③因果关系交代清楚;④争执焦点抓准记清;⑤财物数量记叙确切;⑥叙述事实平实有序;⑦材料选择真实典型。
2.叙事的几大要素: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叙述事实时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犯罪的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
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则围绕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语言要求①表意精确,解释单一;②文字精练,言简意赅;③文风朴实,格调庄重;④语言规范,语句规整;⑤褒贬恰切,爱憎分明;⑥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引证要求①引证法律要有针对性,针对案情引用外延较小,恰恰适合于本案的内容;②引用法律凡有条款项的,应引到条下的款或项;③在不影响文字表述的情况下,尽可能引出法律的条文,但应注意条文文意的完整,不能断章取义;④在有关刑事的法律文书中,应先引用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后引用我国人大会的有关决定。
法律文书常见写作要求大全相关。
试论法律文书语言的特点
试论法律文书语言的特点马克思说:“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古人亦云“言为心声”。
文章的思想内容是要通过语言这一特定的形式来表达的,而语言运用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文章的成败与优劣。
作为具体实施法律工具的法律文书对语言的要求则更加严格,它的语言呈现出有别于其他文字材料的鲜明特点。
一、语言的准确所谓语言准确,是指所使用的概念和判断能正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
语言准确是对一切文章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文书的最显著、最重要的特点,是法律文书的生命。
法律文书的内容往往涉及到当事人的生杀予夺或一生的福祸荣辱,关系到法律的正确实施。
因此,法律文书中无论是对当事人身份事项的说明,还是对案件事实的叙述,无论是依据事实、法学理论阐明论证适用法律的正确,还是表明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必须做到语言的准确,而不能含糊其辞,似是而非,语义两歧。
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1.词语要注意单义性。
内容的法律性要求法律文书的语言必须具备单义性的特点。
所谓单义性是指一定的词语必须表示特指的含义,适于此而绝不同时适于彼,也就是对词语的解释是唯一的。
法律文书词语的单义性主要体现在专业术语的单义性上。
专业术语的单义性决定了对术语解释的严谨周密,理解的角度单一以及含义的确定,避免了误解和歧义。
比如“罚金”和“罚款”,从词的构成上看,都是动宾式合成词,构词形式相同,在日常生活用语中,二者区别也不大,但作为法律术语,二者却有着本质区别,各有特定的含义,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互相代替,混淆使用。
此外,“审查”“侦查”和“审理”,“抢劫”和“抢夺”,“讯问”和“询问”等都有着不同的内涵,不可混用。
2.选用近义词要恰当。
有些近义词基本含义相同,但适用对象有别,若不区分其细微差别而恰当使用,会造成概念不明确。
如“抚养、扶养、赡养”都有养活的意思,但适用对象不同,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制作法律文书的原则和要求
• “盗窃案件1997年收案164件,今年收案 75件,减少了1.4倍” 表述是否准确?
(四)使用虚词要恰当
该用之处不用虚词
1、被告张××一九九八年三月二日发给刘 明058号私有房屋修建开工证明。
法律文书事实叙述要素
八刑
要
事 案
素件
返回
时间 地点 动机目的 手段 过程 结果 涉及人与事 事后态度
六民
要
事 行
素政
法律关系 时间地点内容 纠纷原因 纠纷过程 纠纷情节 纠纷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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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语言的运用
一、词语的运用
(一)法言法语的风格 体现严肃、严谨、简约、客观的风格
“四人帮”案件的判决:“… 遂于13日零时32分 登机,强行起飞,外逃叛国,途中机毁人亡。”
2、徐××无视法纪,为非作歹,屡教不改,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3、被告人因恋爱不成,怀狠杀人,其犯罪动机是 卑鄙的;根据被告的犯罪时间,证明是有计划的; 根据死者受伤情况,证明被告犯罪手段是凶狠的; 被告残杀无自救能力的人,情节是严重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判处死刑。 返回
3、序数使用,只要是表述法律条款序号的,应一律使 用汉字,其他统一用阿拉伯数字为好。(注意前后一 致、倍数使用)
4、量词,要以普通话用语为标准。如一辆(不能用部) 汽车。
返回
(三)正确使用数量词(举例)
1.数字表示要统一 “被告人刘某持械伙同他人9次拦截汽车
十三辆,抢劫人民币一万三千六百元。”
制作法律文书的原则和要求
第一节 制作法律文书的原则 一、尊重客观事实 二、严格依法制作 三、坚持司法公正 四、坚持依法公开
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的结构、材料与语言
• (2)注意区分相互包容交叉的词
• 如:“责、权、利”与“权利与义务”
• (3)注意词义的分量
• 一份谈判备忘录:“由于各方相互敌视,致使此次谈判破 裂……”
• 改为“由于双方分歧大,此次谈判未果”
2、辨析:
• “询问”“讯问”, “刑法”“刑罚”, “伏法”“服 法”,
• “过错”“过失”, “终止”“中止”, “权利”“权 力”,
了部分赃物。 • <3>自诉人夫妻为了挽救被告人,却因此被怀恨在心,对
自诉人夫妻打骂虐待。 • <4>张三与李四发生争执,并捡起一块砖向其头部砸去,
使矛盾进一步激化
(三)语言要规范
• 2、合乎逻辑规范 如:……张XX抽出皮裤带照李XX身上猛抽数下,
致李XX脸破血出,斗殴后经常感到头疼。
(三)语言要规范
地点、人物等的叙述,必须使用确切的词语 • (4)叙述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关键性词语,
必须使用确切词语
5、正确使用数量词
• 1.数字表示要统一
• “被告人刘某持械伙同他人9次拦截汽车十三辆,抢劫人民币一万三千 六百元。”
• “被告李某赔偿原告胡某医药费二百五十元零一角、工资(损失)壹 千玖百玖拾陆元捌角,修车费玖拾捌元捌角、围巾贰拾伍元、被料一 条,总计贰千叁百元陆拾肆元五角捌分。”
• 3、结构用语固定化: • 如二审判决的: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邀请同学朗读一审判决关于交待相关事 项的部分
• 小结
• 法律文书的结构特点: • 1、结构形式模式化; • 2、内容事项固定化; • 3、结构用语程式化。
• 子项目二:法律文书的材料
• 文书制作者为某一制作目的,从办理的诉讼案件 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搜集、摄取并经过认真分 析、归纳、取舍后写入文书中的一系列事实、证 据、法律条款和法学理论。
法律文书的语言特点(3篇)
第1篇一、规范性法律文书作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在法律事务中使用的正式文书,其语言表达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公文写作的规范。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使用规范的法律术语:法律文书在表达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概念时,必须使用规范的法律术语,如“被告”、“原告”、“证据”、“诉讼请求”等。
2. 遵循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法律文书在格式上有着严格的要求,如标题、正文、落款等部分,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排。
3. 严格遵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法律文书在语言表达上要遵循国家语言文字规范,使用规范、标准的汉字,避免使用方言、俗语、网络用语等不规范的语言。
二、严谨性法律文书作为一种具有权威性的文书,其语言表达必须严谨、准确,以确保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表述清晰明确:法律文书在表述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概念时,必须清晰明确,避免使用模糊、含糊的语言。
2. 避免歧义:法律文书在语言表达上要避免产生歧义,如使用同音字、近义词等,应选用能够准确表达意思的词语。
3. 注意逻辑严密:法律文书在表述过程中,要注意逻辑严密,前后语句之间要有合理的关联,使整个文书结构完整、层次分明。
三、准确性法律文书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其语言表达必须准确无误,以确保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使用精确的词语:法律文书在表达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概念时,要使用精确的词语,避免使用模糊、不确定的词语。
2. 注意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的准确性:法律文书在表述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时,要确保其准确性,避免出现错误。
3. 严谨使用数字和符号:法律文书在表述数字、符号等时,要确保其准确无误,避免出现错误。
四、简洁性法律文书作为一种具有严谨性的文体,其语言表达要简洁明了,避免冗长、繁琐。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使用简洁的语句:法律文书在表述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概念时,要使用简洁的语句,避免使用冗长、复杂的句子。
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达技巧
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达技巧法律文书作为法律实施的具体工具,其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至关重要。
良好的语言表达技巧不仅能够确保法律文书的效力和法律逻辑的严密性,还能提高文书的可读性和理解度。
下面将针对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达技巧进行探讨。
一、明确简洁法律文书的语言应当明确、简洁,避免使用模糊、抽象的词语或概念。
使用简练的句子和清晰的逻辑结构,能够更好地传达法律文件的含义。
倡导使用常用词汇和短语,避免使用长句和生僻词汇,以便读者能够迅速理解文书内容。
例如,在刑事判决书中,可以使用简单的动词来描述犯罪行为,如“杀害”、“盗窃”,而不是使用复杂的词语或者从句。
二、准确明了法律文书应当避免使用歧义词汇或语句,以免引起文书的不当理解或误读。
在使用专业术语、法律名词或定义时,应当确保准确性,并在文中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法律条文的引用。
例如,在民事诉状中,应当准确地描述当事人的主张事实,并明确列出相关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以便法庭和对方当事人能够准确理解诉讼请求的依据。
三、格式规范法律文书的格式应当符合法律和行业的规范要求。
在书写合同、判决书或其他法律文书时,应当遵循相应的格式要求,并确保文书的版面整洁美观。
例如,在起草合同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格式编写,包括合同标题、各方当事人的名称、条款的编号和标题、签署日期等,以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
四、遣词造句法律文书的遣词造句应当力求准确、简洁、客观。
尽量避免冗长的修辞和主观评价,以免引起争议或误解。
例如,在起草法律意见书时,应当避免使用情感色彩浓厚的形容词,而是使用客观中立的词语描述事实和相关法律依据。
五、重点突出在法律文书中,应当合理安排段落和标题,使重点信息能够更加清晰地突出。
可以使用加粗、斜体或下划线等方式进行强调,以增加文书的可读性。
例如,在起草判决书时,可以将判决结果、法律依据和事实认定等关键内容进行加粗或下划线,以便读者能够迅速理解和判断判决的重点部分。
总之,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达技巧对于确保文书的效力和可读性至关重要。
真题考试:2020 法理学真题及答案(4)
真题考试:2020 法理学真题及答案(4)1、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各类案件,由书记员当庭记载的法庭全部审判活动的文字材料是(单选题)A. 评议笔录B. 调查笔录C. 法庭审理笔录D. 法庭审理笔录试题答案:A2、法律文书的语言文字必须做到(单选题)A. 表达全面、寓意深刻B. 表意精确、解释单一C. 高度概括、客观公正D. 如实准确、章法多样试题答案:B3、下列不属于我国审判机关的是( ) (单选题)A. 最高人民法院B. 专门人民法院C. 巡回法院D.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试题答案:C4、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标题由三大要素组成,包括制作文书的法院、案件性质以及【】(单选题)A. 立案年度B. 审判组织C. 文书种类D. 审判方式试题答案:C5、甲向乙借款10万元,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同时以丙的汽车作为抵押。
由此,乙拥有的向丙主张的抵押权属于 ( ) (单选题)A. 原权利B. 从权利C. 专属权D. 公权利试题答案:B6、人民法院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的尾部,应写明(单选题)A. 当事人基本情况B. 证据的来源C. 开庭审理的过程D. 判决的效力试题答案:D7、在我国有些物是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的,它们主要是(多选题)A. 商标、著作B. 山川、河流C. 军事设施D. 房屋里的某些装潢E. 空气、文物试题答案:B,C,D,E8、关于法律意识的说法正确的是 ( )(多选题)A. 法律意识形成以后就具有了相对独立性B. 人们的法律意识往往受政治意识的左右C. 法律意识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D. 个人法律意识必将受到群体和社会法律意识的深刻影响E. 道德意识早于法律意识出现试题答案:A,B,C,D,E9、行政处罚与行政程序共同遵守的原则是()。
(单选题)A. 参与原则B. 职能分离原则C. 公正、公平原则D. 效率原则试题答案:C10、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单选题)A. 人民检察院B. 公安机关C. 人民法院D. 司法局试题答案:B11、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因情况紧急拟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情况紧急”包括下列哪些情形(多选题)A. 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B. 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案件法律文书要求(3篇)
第1篇一、文书名称及编号1. 文书名称应准确、规范,如起诉状、答辩状、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
2. 文书编号应按照法院规定格式进行编号,包括年份、法院名称、案件类别、案件编号、文书序号等。
二、文书格式1. 文书应使用正式的公文纸,纸张规格应符合国家规定。
2. 文书字体应使用宋体或仿宋体,字号为四号或五号。
3. 文书排版应整齐,段落间距适中,行间距为1.5倍。
4. 文书标题应居中,字体加粗,标题下方空一行。
5. 文书正文应分段落,每段开头空两格。
6. 文书落款应位于正文下方,右对齐。
三、文书内容要求1. 案件基本情况(1)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等。
(2)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 事实和理由(1)事实部分应详细描述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力求客观、真实、完整。
(2)理由部分应阐述原告或被告的主张,包括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等。
3. 诉讼请求(1)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具体、明确,包括诉讼标的、赔偿金额、履行方式等。
(2)被告的答辩意见应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阐述自己的观点。
4. 法律依据(1)引用法律条文时,应注明法律名称、条文名称及具体条款。
(2)引用司法解释时,应注明司法解释的名称、具体条款。
5. 证据材料(1)提交的证据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并与案件事实相关。
(2)证据材料应按照顺序排列,注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目的等。
四、文书写作要求1. 语言规范、准确、简洁,避免使用口语、方言和模糊不清的词语。
2. 逻辑清晰,层次分明,段落之间应有合理的过渡。
3. 注意文书格式,确保文书美观、大方。
4. 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增删、篡改法律条文。
5. 文书内容应与案件事实相符,不得夸大或缩小事实。
五、文书提交要求1. 文书应一式两份,一份提交法院,一份留档。
2. 提交文书时,应附上证据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3. 提交文书后,应及时跟进案件进展,了解案件处理情况。
简述法律文书写作中对于语言文字的基本要求_0
简述法律文书写作中对于语言文字的基本要求篇一: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1]二、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16.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案号由哪些要素组成?17.什么是公安机关立案决定书?18.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主要区别有哪些?19.什么是现场勘查笔录?20.仲裁裁决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二、简答题16、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案号由立案年度、法院简称、案件性质、审判程序和案件顺序号组成。
17、公安机关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对报案、举报、控告、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的立案决定文书。
18、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主要区别是:(1)文书制作的法律依据不同;(2)文书适用的范围不同;(3)要求起诉的对象不同;(4)制作主体不同,署名不同。
19、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对现场勘查过程、提取证据以及发现线索等情况所作的文字记载,称为现场勘查笔录。
20、仲裁裁决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先概述当事人双方分别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请求的具体内容;(2)写清仲裁机构(关)查明的事实证据;(3)阐明仲裁机关裁决的理由和法律根据;(4)写明仲裁决定的内容;(5)仲裁费用的负担。
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1.简述法律文书写作中对于语言文字的基本要求。
2;简述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应当写明的内容。
3.简述代理词理由部分主要应当论述的问题。
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1.法律文书写作中对于语言文字的基本要求是:(1)表义精确,解释单一;(1分)(2)文风朴实,格调庄重;(1分)(3)文字精练,言简意赅;(1分)(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1分)(5)褒贬恰切,爱憎分明;(1分)(6)语言诸忌,力求避免。
(1分)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应当写明的内容包括:(1)确定罪名(对行为的性质及其危害性的分析);(2分)(2)明确情节;(1分)(3)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的表态;(1分)1(4)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表态;(1分)(5)判决的法律依据:“依照……(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有关语言文字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有关语言文字的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第4款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19条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121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134条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0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21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
第36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本地方的教育规划,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
第37条第3款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47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检察和审理案件。
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法律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第49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也要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文。
浅析法律文书中的语言歧义现象
浅析法律文书中的语言歧义现象浅析法律文书中的语言歧义现象公安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令,按照法定程序和自己的职权,在行政管理和司法活动中所写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各种文书的总称,包括刑事法律文书、治安管理文书、交通管理文书等等。
它是国家法律具体实施的标志,是国家法律权威性的具体体现,具有和国家法律同等的法律效力,是极为庄重严肃的,其语言表达形式也必须是正确而严谨的,必须符合语言规范。
但在实践中,制作公安法律文书不符合语言规范的病辞现象五花八门,屡见不鲜,影响了公安法律文书的质量。
而且,其中的一些病辞现象,比如语言歧义现象,还一直没有引起人们应有的关注。
所谓语言歧义,是指一个语言单位或语言组合进人使用之后,有时可以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理解。
由于语言歧义有较大的隐蔽性,因而时常被人们忽视。
语言歧义若出现在公安法律文书中,不仅影响公安法律文书的庄重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甚至会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致使社会秩序、法律秩序遭到难以估量的损害。
因此,在制作公安法律文书中,必须杜绝这种一语两歧。
一意两出的病态语言现象。
一、公安法律文书中常见的语言歧义现象公安法律文书中的语言歧义现象形式较多,产生的原因也较为复杂。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词汇歧义,二是语法歧义,三是语用歧义。
、词汇歧义。
词汇歧义是指由于使用多义词而引起的歧义。
汉语中有大量的多义词,这是汉语语言材料经济的表现。
一般情况下,多义词进人交际之后便体现为单义,如果词语受到语境制约仍不能排除其多义性,仍可作两种以上的理解,便是词汇歧义。
公安法律文书中,常见的词汇歧义有:l、由于不当使用文言词引起歧义。
为达到公安法律文书庄重、简炼的要求,制作者常常使用一些文言词语,但有些词语既有古义,又有今义,古今义并存,若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歧义。
如“被害人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以致几欲轻生。
”这里的“几”既有“近乎、几近”的古义,又有“几次、多次”的今义,这两种意义在文中都讲得通。
法律文书的语言规范与应用
法律文书的语言规范与应用一、引言法律文书是法律工作者处理案件、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的工具,是规范司法行为和记录司法实践的重要载体。
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文书语言的规范和质量。
因此,法律文书语言规范与应用是司法工作者必须掌握的基本能力之一。
二、法律文书的语言规范1.精简、准确、简洁法律文书的语言应精简、准确、简洁,对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条文等应准确描述,不得出现错误和歧义。
同时,法律文书应符合语言规范,不得使用俚语、谚语或其他形式的非正式语言。
2.文明、整洁、规范法律文书所使用的语言应该文明、整洁、规范,在用语方面应当积极借鉴规范语言规范和文语规范。
法律工作者应避免使用语言歧义、主观言论、情绪化、无关语言等,不得存在任何带有侮辱、挑衅、歧视、低俗等任何不良言辞的用语。
3.阳奉阴违、字段明晰法律文书语言应该阳奉阴违、字段明晰,关键词汇应讲究准确性和权威性。
在文书语言使用中,法律工作者需确保文书表述准确,通过对事实客观描述和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法律解释和适用的形式,进而达到阳奉阴违和字面明晰的效果。
三、法律文书的应用1. 合同文书合同文书是经济管理中常见的文书,其语言应遵循”明确、严谨、精细、可操作”的规范。
在合同的编写中,应确保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清晰,避免造成任何纠纷。
2. 诉状诉状是一种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受理诉讼申请的基本依据和起点。
在诉状的编写中,应该注重事实的描述和法律规则的适用。
同时,需要严格审查其应当规范的内容。
3. 判决书判决书也是一种法律文书,在制定判决书时法律工作者应注意对判决书必须的元素进行准确、全面、精细的描述,并避免出现矛盾和歧义。
4. 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通常是证实事实和证明异议的文书。
法律工作者在编写这类文书时应注意证明文件的目的和内容,不能出现超越或有偏见的情况。
四、总结针对法律文书的语言规范和应用,需要注意“真切、清晰、简洁、规范”的原则。
法律工作者应时刻关注司法公正和依法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并把这些原则融入到其法律实践中。
法律文书中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
法律文书中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自然语言处理(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NLP)是人工智能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涉及计算机与人类语言之间的相互作用。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越发广泛。
本文将探讨法律文书中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并对其应用进行分析。
一、概述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主要研究如何使计算机能够理解和处理人类的自然语言。
在法律文书中,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可以帮助检索法律文书、分析案件信息、自动生成合同等。
二、法律文书的检索在海量的法律文书中,要准确地找到所需的信息常常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可以通过关键词检索系统快速准确地找到相关文书。
这种技术不仅可以提高办案效率,还能减少误判的可能性。
三、案件信息分析法律文书中包含大量的案件信息,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这些信息对于法律人士来说十分重要。
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可以实现对案件信息的结构化分析,提取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案件的关键因素等。
这将为法官和律师提供有力的支持,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案件和作出正确的判断。
四、自动生成合同合同是法律领域中常见的文书,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可以实现自动生成合同的目标。
由于合同的语言规范、逻辑严密,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可以实现对合同条款的自动识别和生成。
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合同的生成效率,同时减少因人为错误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五、技术挑战及未来展望虽然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在法律文书中的应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例如,法律文书涉及的语言领域很广泛,涵盖的法律概念和术语非常丰富,这对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外,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和法规的更新,需要及时更新自然语言处理技术中的法律知识库,以保持其有效性。
展望未来,随着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的不断发展,相信其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将更加广泛。
通过与法律人员的深度合作,不断优化算法和模型,相信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将能够更好地满足法律文书中的需求,为法律实践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效益。
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
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篇一:法律文书写作--完全版()0262-法律文书写作(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律文书——侦查文书(原称预审文书)、书、决定类文书等。
1、制作的合法性法。
2、形式的程式性)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结构固定化法律文书大都有固定的结构,包括首部、主体文)、尾部三部分。
每部分的内容固定,1、首部(1)制作机关、议程名称、编号(2事人等基本情况(3)案由、审理经过等2、主体(正文)(1)案情事实(2理由(3)处理(请求)意见3、尾部(1)交代有关事项(2)交代有关事项(3附注说明的结构层次。
(二)用语成文化用时填入适当的部分文字即可。
3、内容的法定性的内容都有法定的要求写明的要素。
4、语言的精确性确的理由。
“精”是精当,之亦然,不能有丝毫的含混模棱。
5、使用的实效性(一)提请批准逮捕书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组成。
(二)逮捕证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逮捕证》分为正本、副本和存根三联。
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文字号等内容,只需按顺序填写发文字号。
×公留字(19××)第××号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搞技术革新,为国家节约了大量资金;犯罪嫌疑人华××,男,19××年×月×日生,汉族,湖南省××县人,××镇税务所税务员,现住××镇××所宿舍。
我抓获。
犯罪嫌疑人华××??华作案后逃跑,现被华××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华××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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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法律文书写作的语言规范
方黎2011608010
文字材料思想的表达离不开语言,作为法律实施依据和手段的法律文书亦如此。
由于法律文书直接影响到国家、集体及有关当事人的利益,法律文书讲求格式和语言规范。
随着国家法制化建设的推进,法律文书在格式上已日趋规范。
然而在语言表达方面,我们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曾说:“现在有些司法文书,包括最高法院的一些司法文书,水平不高。
有的文理不通,甚至有错别字;对事实的叙述逻辑性不强,层次不明;对适用法律的理由表达不充分,有的不准,有的甚至出现严重差错。
”因此,法律文书的语言技巧的强化显得尤为重要。
本人以为,法律文书的语言需遵守如下语言规范。
1.规范性
在写作过程中,措辞必须得体、规范。
首先,法律文书的组词造句要遵守普遍认同的语法规则;其次,法律术语的使用必须得当;其三,摒弃方言、土语,慎用外来词语;其四,除在少数民族聚属地及多民族共同居住地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司法机关在制作法律文书时可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文字外,不得乱用异体字、繁体字及未经国家批准公布的简化字。
2.明确性、准确性
作为一种公文,法律文书遣词造句必须意思清楚、明白,切忌模棱两可。
作为我们依法办案的重要凭证,法律文书中使用的每个词、句都应是意思明确,恰如其分。
对特定法律概念、法律行为的术语及事实认定的关键性词语必须确切。
如“违法”与“犯罪”,“不起诉”与“免予起诉”,“无罪释放”与“免除刑罚”,每组词都是前者表示无罪,后者表示有罪,这涉及到非罪与罪的界限问题,含糊不得。
而“抢劫”与“抢夺”,“盗窃”与“贪污”,“强奸”与“奸污”均构成不同的罪名和案由,写作中应认真对待。
“坦白”与“自首”,涉及到行为的方式与程序的不同。
“结果”和“后果”涉及到侵权或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不同;“传唤”、“拘传”、“拘留”以及“逮捕”等反映了案件性质及对当事人处理方法的差别。
诸如此类具有法律属性的词语在公安应用写作中都要做到各司其职,准确无误。
因为词语的失之毫厘,带来的可能将是对当事人处理结果的差之千里。
同时表达逻辑和思路要清晰,遵循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等逻辑思维规律,确保表述周延。
3.简朴性
简朴即简要、质朴。
语言要简明扼要,言简意赅。
在表意明确的前提下,不重复、不罗嗦,不写废话、空话、套话,做到惜墨如金。
此外,语言要质朴平易,朴实无华,通俗易懂。
对于案件事实、情节的叙述必须实事求是,力戒华丽词藻,不人为夸大或缩小。
在归纳概括表述时,应当注意不能改变案件的性质,符合法律要求。
4. 庄严性
庄严。
即法律文书的语体特色必须与法律的权威性和庄严性一致。
言必有据,不言过其实,不带个人情感色彩。
法律文书常常涉及社会的阴暗面,语言应着力克服叙述可能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涉及秽语、黑话、行话的内容,应当解释说明或概括叙述,尽量避免原始引用。
结语
遵循以上原则,法律文书必将符合文书有关用词规范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