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工会会员会费收缴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

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工会会员会费收缴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部:

**工会在**年*月*日成立以来,在广大职工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有序地开展工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69号)的规定,会员应当履行交纳会费的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工会会费。现将2017年会员下半年会费缴纳工作通知如下:

1、会费的缴纳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之(一)规定,每月缴纳会费的标准是个人岗位工资的0.5%,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计缴会费。

2、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请将下半年的会费抓紧时间进行登记和统计,并于2017年12月30日上缴到工会。

3、公司各二级单位会费收缴后留用于本单位,不予上缴。但会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当地工会经费支出管理标准执行。

请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部积极配合,确保会费及时足额的收缴。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