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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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总则

1.为提高中国石油炼油化工建设项目投资效益,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特制定《中国石油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2.本《编制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炼油化工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当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本《编制规定》编制时,可适当简化,但应侧重于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基本建设条件的论述。对于投资额度较小、项目建设内容比较简单、市场比较落实的项目,也可按本《编制规定》进行适当简化。炼油化工试验项目可参照执行。

3.当项目内有跨行业的单项工程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相应部分应执行所跨行业的相关标准及规定。

4.项目建设(主办)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当有两个以上编制单位时,应确定主编单位,由主编单位确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成册编制规定。项目建设(主办)单位或项目法人应配合编制单位的工作,提供相应的文件和资料并对其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5.进行可行性研究应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中国石油发展战略,重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项目竞争力和投资回报率为主要目标,坚持科学、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全面和客观反映研究过程中的不同意见和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以确保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6.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中国石油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可行性研究的依据主要有: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建设(主办)单位的委托函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文件。

7.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从技术经济角度进行多方案综合比选,并提出推荐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加强市场分析,尤其要强化产品在目标市场竞争力的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还应从多方面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提出规避风险的措施。

若项目产品目标市场分析和(或)专有工艺技术内容有保密要求的,可单独成册。

8.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财务分析要根据中国石油下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和本《编制规定》执行。对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试验项目和一些产品质量升级等直接效益难以定量测算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应进行费用效果分析,如果从技术角

度难以设计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时,可只进行投资和成本合理性分析。

9.一般项目可以不做“经济费用效益分析”、“区域经济与宏观经济影响分析”和“社会评价”,但对国民经济影响大、中外合资的重大项目以及带有基础性、公益性的项目,应按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相应的评价。

10.改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对拟利用的主要装置和设备的能力进行标定,对现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能力和依托情况进行说明,对拟利旧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帐面价值(净值、原值),当涉及资产转移时应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11.中外合资、合作等利用外资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除符合本《编制规定》外,还应反映合资(合作)各方的情况、资信,项目的合作方式、经营管理体制、收益分配、债务承担和产品销售等方面达成的协议。对国内配套部分应明确配套服务方式。

12.原则上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应单独成册。

13.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即为初步设计(或基础设计)必须遵循的依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工艺路线、产品方案和采用的主要标准及规范等不得任意改变,但采用的主要标准和规范如果进行了修订并已发布实施,其修订版即为初步设计(或基础设计)必须遵循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若超过2年才实施,或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总投资变化额超过原估算值的10%,必须对其及时修改补充或重新编制。

14.实行政府核准制或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与项目申请报告内容保持一致。

15.本《编制规定》发布后,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用版)同时废止。

16.本《编制规定》由中国石油规划计划部归口管理。

第二部分编制规定

1总论

1.1项目及建设(主办)单位基本情况

1.1.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列出项目全称。

2)项目建设性质

简述项目类型(新建或改建、扩建);投资类型(全资、控股或参股)及构成;经营体制及管理机制。

3)项目建设地点

1.1.2建设(主办)单位基本情况

1)建设(主办)单位名称、性质及负责人

列出建设(主办)单位全称、企业性质及负责人姓名,负责人指行政负责人或法人代表。

对合资、合作项目,应注明项目各方单位全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人代表及国籍。

2)建设(主办)单位概况

简述建设(主办)单位概况,应包括上一年生产装置及生产能力、原料供应、产品销售、员工状况、资本结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以及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生产经营问题。

合资、合作项目,除列出合资、合作各方的上述情况外,根据合作进展情况,还可列出协议要点、出资比例、经营方式、管理机构、利益分配及债务承担等。

凡改建、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时,应附上对原装置的标定报告和瓶颈分析。

1.1.3项目编制单位资质

说明项目编制单位主要资质情况,附编制单位资质证书。

1.2编制依据及原则

1.2.1编制依据

列出作为主要编制依据的文件名称、编制和批准单位、文号和日期。主要编制依据为:批复的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文件;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及其审批文件;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委托函或合同;对外协作条件意向书以及其它有关依据;属于技改项目的,应有现有装置的标定报告。

1.2.2编制原则

针对项目的特点,列出编制中遵循的主要原则。一般应遵循:满足市场需求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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