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自然人持股与合伙企业持股的税收考量
自然人持股与合伙企业持股的税收考量
对于一个公司而言,其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合伙企业。
作为一个投资者究竟是选择作为自然股东持股,还是釆取合伙企业的方式持股,这是一个关系到股东切深利益的大事情。
单就税收而言:
一、作为自然人股东。
一是在股权转让时。
增值税上,无论是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还是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均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上,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征收,其税率为20%;
二是在获得股息红利时。
个税按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率。
三是在限售股解禁时。
公司上市后自然人股东限售股的转让可以选择纳税地点,并且享受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
二、作为合伙企业的股东:
一是在股权的转时。
增值税上,如果是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交纳增值税,如果转让上市公司的股票则要交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率。
个人所得税上,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
可能是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也可能按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二是限售股转让时。
要按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且没有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
三是获得股息红利所时。
要按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Hello,伙伴们。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公平税负,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兴办企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税收政策和征税办法由国家财税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确保政策调整和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国务院通知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我国鼓励个人投资、公平税负和完善所得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政策调整,既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又是规范所得税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因此,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各项工作,掌握这项政策调整给征管和收入带来变化的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其中产生的有关问题,确保政策到位、征管到位。
二、做好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
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及其投资者的所得税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因此,应认真作好宣传解释工作。
从事所得税工作的人员要首先学习和理解国务院通知的精神和意义,领会规定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向广大个人投资者广泛宣传国务院通知对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办企业的重要意义、所得税政策调整的具体规定和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做好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涉税讲解引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合伙人和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包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人、负责人等。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分配比例法和具体事项法。
分配比例法分配比例法是指根据合伙协议或合伙章程规定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后计算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1. ,根据合伙协议或合伙章程确定各合伙人的分配比例;2. 将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分配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3. 各合伙人根据分配到的利润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具体事项法具体事项法是指根据合伙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具体事项进行利润分配后计算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1. ,根据合伙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具体事项进行利润分配,包括项目收入、支出、退伙等;2. 将利润分配后的金额减去相关费用(如投资损失、业务支出等)得出净利润;3. 各合伙人根据自己在合伙企业的份额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 合伙企业应当在每年的5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向税务机关申报上一纳税年度的合伙个人所得税;2. 申报时,合伙企业需填写《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并提交相应的纳税资料;3. 根据申报所得税金额,合伙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缴税。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减免政策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个人所得金额进行分档计算,税率递增。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还可以享受一些减免政策,如免征增值税等。
具体税率和减免政策可根据相关法规进行查询。
结论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涉税讲解主要包括征收对象、计算方法、申报和缴纳、税率和减免政策等方面内容。
合伙企业应当密切关注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变化,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妥善保管相关税务文书和资料。
合伙企业的税务处理
合伙企业的税务处理
合伙企业的税务处理根据国务院的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其税率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先按照应税所得率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再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年度终了时,应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税收优惠为残疾人员投资兴办或参与投资兴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残疾人员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个人所得税条件的,经本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减征的范围和幅度,减征个人所得税。
其申报缴纳期限,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政策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政策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按照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非法人经济组织。
在合伙企业的运营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股权转让的问题。
那么,对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应该如何缴纳所得税呢?本文将探讨相关政策。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适用税率2018年之前,对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适用的是企业所得税的20%税率。
而自2018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税率也发生了变化。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转让合伙企业股权或者其他权益所得的纳税人,应当按照下列办法计算纳税:1.转让合伙企业股权或者其他权益的所得在5万元以下的,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转让合伙企业股权或者其他权益的所得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20%至30%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自2018年1月1日起,对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会根据所得额的不同而变化。
合伙企业重组中股权转让所得除了普通的股权转让外,合伙企业在重组、合并、分立、变更等过程中所产生的股权转让所得,也具有特殊的税收政策。
根据《关于优惠所得税政策适用于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合伙企业的重组中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按照5%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2.若未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也可按照以前的20%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在税前所得额中,可以扣除相关税费、工资、折旧等支出。
在合伙企业重组中,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税率方面得到明显减免。
股权转让所得税的处理方式对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需要按照税法要求进行缴纳。
缴纳方式有两种:1.税前代扣代缴方式当股权转让价格在10万元及以上时,应当由股权受让人扣缴代扣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转让合伙企业份额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转让合伙企业份额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近年来,个人通过合伙企业参与股权投资的比例逐年增多,其中不少投资者选择以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方式退出投资,对此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各方存在一定争议。
适用哪一应税项目?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适用税率20%,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适用应税项目——财产转让所得;税率20%计税基础存在争议一、转让合伙份额可以看作清算和再投资吗?厦门市税务机关表示,个人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有别于合伙企业整体注销清算,但基于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转让过程可以分为三步:①投资者收回投资、注销清算其财产份额;②将投资转让给新的投资者;③新的投资者将资产重新注入合伙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
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因此,转让的财产份额对应公允价值,扣除财产份额对应的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征税对象,则是转让财产份额取得收入超过对应公允价值的部分。
二、是否可以扣除未分配利润等留存收益?广州市和常州市等地税务机关曾先后明确,在退伙或转让合伙份额环节,可以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实际已经纳税)等留存收益,否则会导致自然人投资者重复纳税。
具体做法:(1)由于未分配利润等留存收益,并未实际分配,但是自然人投资已经按照“先分后税”的纳税原则,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可以先按照分配比例调整各个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的计税基础;(2)合伙企业实际分配红利时,再由各个合伙人调减资产计税基础但是在实操过程中各地税局政策有所差异,许多地方税局不允许扣除未分配利润等留存收益,建议各位与当地征管机关进行充分沟通,争取降低部分税负。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交纳
合伙企业个⼈所得税应该如何交纳关于合伙企业的个⼈所得税应该如何缴纳?下⾯店铺⼩编就带⼤家去了解⼀下相关的内容,希望能为⼤家解答疑惑!回复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成本、费⽤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的⽣产经营所得,⽐照个⼈所得税法的“个体⼯商户的⽣产经营所得”应税项⽬,适⽤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所得税。
第五条规定,个⼈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例的,以全部⽣产经营所得和合伙⼈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据此,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再乘适应税率“的⽅法计算个⼈所得税。
投资者应纳个⼈所得税=(全部⽣产经营所得x投资者个⼈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例)×适⽤税率全部⽣产经营所得=收⼊总额—成本、费⽤以及损失关于合伙企业投资者个⼈所得税费⽤扣除标准。
财税[2006]44号明确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第六条(⼀)修改为:“投资者的费⽤扣除标准为19200元/年(1600元/⽉)。
投资者的⼯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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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目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目税率表——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及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及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均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表如下:
注: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成本、损失)后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对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普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普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背景介绍随着合伙制度的发展和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成立普通合伙企业来进行经营活动。
普通合伙企业是一种由两个或多个合伙人共同经营的企业形式,其所得所得将分配给各个合伙人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针对普通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对于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缴纳的一种税收。
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等金融性所得以及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等。
三、普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普通合伙企业属于按照合伙份额从事合作经营的企业形式,合伙人因此按照所得份额共享合伙所得。
下面是普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供合伙人对自己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计算和缴纳。
1. 合伙期限不满6个月的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税率:- 合伙期限不满6个月,按照合伙所得的比例计算个人所得税。
2. 合伙期限超过6个月的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税率:- 合伙期限超过6个月,按照合伙期限和合伙所得的比例计算个人所得税。
3. 年度合伙所得税率表:- 合伙所得超过10万元的部分:%50;- 合伙所得超过30万元的部分:%60;- 合伙所得超过50万元的部分:%70;- 合伙所得超过100万元的部分:%80;- 合伙所得超过200万元的部分:%90;- 合伙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95;- 合伙所得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100。
4. 特定行业的合伙所得税率表:- 对于一些特定行业,税法规定了不同的税率。
例如某些高新技术产业的合伙所得税率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优惠政策。
四、税率表的适用范围普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所有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合伙人应根据自身所得情况和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并按时缴纳所得税。
五、税率表的意义和作用普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的制定对于合伙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私营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区别:
民营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从本质上说二者没有什么区别。
有一种说法认为私营企业泛指除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所
有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是指规模比较大的私营企业。
大体上,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是俩个可以等同的概念,不同的是,民营企业是根据计划经济时代的国营企业派生而来的,是一个很不规范的概念,而私营企业却是一个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的概念。
私营经济是由个体经济发展而来.民营企业是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颁布),在该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该条例在界定了私营企业的概念后,同时描述了私营企业的特征,这包括:1 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 企业存在雇佣劳动关系,有八人以上的雇工。
3 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该条例又规定了私营企业的类型,第六条私营企业分为以下三种:(一)独资企业;(二)合伙企业;(三)有限责任公司。
总局明确合伙企业转让股权,自然人合伙人所得最高适用35%税率
新政明确合伙企业转让股权,自然人合伙人所得最高适用35%税率今天,在国家税务总局举办的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视频会上,有一个回答引发了广泛关注。
第一个问题是:合伙企业发生股权转让行为,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所得应该按照什么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其纳税人,合伙企业转让股权所得,应按照“先分后税”原则,根据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其自然人合伙人的分配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实在早前总局稽查局关于2018年股权转让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里边已经对以上规定重点明确,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并指出,部分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违背了征管法第三条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应予以纠正。
其实,以上合伙企业个税政策一直很明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合伙企业施行“先分后税”原则,对合伙企业本身不征税,只对合伙人人征税。
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自然人合伙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指出,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于法人和其它组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
唯一例外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表个人经营所得税是指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非公司类型的企业或个人所得收入所需缴纳的税款。
本文将详细介绍个人经营所得税的税率以及如何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
一、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分为5个等级。
1.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20%;2.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3.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0%;4.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5.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50%。
个人经营所得税的税率属于累进税率,在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时需要依次按照不同级别的税率进行计算。
二、个人经营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经营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总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综合所得减除费用。
其中,年度收入总额是指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内,个人经营所得收入总额之和,包括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税款等。
减除费用是指个人经营所得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摊销费用等。
专项扣除是指国家规定的在个人经营所得中可以享受的专项扣除,如租金、利息、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
综合所得减除费用是指根据个人情况减除的费用,包括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贷款等。
在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时,需要先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相应的税率,计算出个人应缴纳的税额。
最后减去速算扣除数即可得到实际需要缴纳的个人经营所得税金额。
三、如何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税应该在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之间,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其他指定的缴税渠道进行缴纳,并及时提交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在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时,需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问题的通知通知如下:1、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证个人所得税时,个人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拔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的除。
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管问题的通知通知如下:1、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代保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
2、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
3、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有关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1、问:对纳税人外购货物进行分包装后销售是否按生产性行为对待?答:对纳税人人事外购进行分包装后销售的,在征税时按生产性行为对待。
【会计实操经验】合伙企业所得税及会计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合伙企业所得税及会计处理导读:先分后税只是相较于企业所得税的一种原则.就是合伙企业自身不需要缴纳所得税,所有所得按照合伙人的比例计算至各个合伙人,计算各个合伙人的所得税.而且其中的”分”并不是直接分配所得的意思,而是一个计算过程.说到合伙企业所得税,无法绕开的就是《财政部税总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此文是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基石,当然也是被人诟病的所在.首先看一下财税[2008]159号文都规定了什么.1、纳税主体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2、纳税原则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先分后税只是相较于企业所得税的一种原则.就是合伙企业自身不需要缴纳所得税,所有所得按照合伙人的比例计算至各个合伙人,计算各个合伙人的所得税.而且其中的”分”并不是直接分配所得的意思,而是一个计算过程.即在税收处理上,将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相关规定计算至每个合伙人个人名下,以合伙人作为纳税主体计算纳税所得.3、合伙人所得计算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此段基本和合伙企业法的相关条文一致,体现了合伙企业人合的主旨.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计算.1)财税[2000]91号规定个人所得税税目及税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几年部分地区吸引投资的LP个人按照20%征收的规定正在逐渐消失.虽然部分地区还在搞擦边球,但是这个其实属于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虽然有些地方给了税收优惠,其实是无效的.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个人所得额的计算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投资多个单位的处理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包括参与兴办,下同),年度终了时,应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缴纳应纳税款.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根据本法规第六条第一款法规准予知除的个人费用,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扣缴义务人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根据上海目前金税3期上线的情况,合伙企业在月度申报的时候,需要填写所有自然人合伙人的身份证信息,并且要求关联银行卡,税金将直接从个人账户扣除,不再由合伙企业代缴.这一重大变化会给个人合伙人的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会对基金LP产生不少的影响,也会影响后续的运作.2)财税[2008]65号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35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后来补了一个文件(国税函[2001]84号)对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进行了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财税[2000]91号》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反之可以,即可以用合伙企业的盈利抵减其亏损对会计处理的影响根据上述文件,如果是企业法人投资合伙企业,应该按照企业法人分享的被投资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无论被投资企业当年是否分配利润.因此,上述事项会产生一个暂时性差异,即分享的当期计算缴纳了所得税,分配的当期不需要缴纳所得税.所以在计算分享所得税的时候需要同时确认一笔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未来分回的时候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另外讨论一下,大部分合伙协议中约定一开始分回的都是成本,本金分完了之后再分配收益的投资人处理.无论投资方将该笔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还是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都需要先界定一下分回的实质,如果分回的实质是分红,则应该确认为投资收益,如果分回的实质是成本的收回,应该确认为冲减投资成本,而不能看到分回就认为是分红.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20xx 年 10 月 1 日起新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算法如下: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分级税率-速算扣除额。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取最低值):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耗后的余额自从新个税法改革后,个人独资企业的新税率计算标准让很多客户头疼,今天就几个具体的数值做个充分的举例说明:一、开100万发票计算方法第一步1,000,000*10%=100,000第二步100,000*20%-10500=9,500第三步1,000,000*3.3%+9500=42,500因此,开100万发票的总税金是 42,500 元,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4.25%左右。
二、开200万发票计算方法第一步2,000,000*10%=200,000第二步200,000*20%-10500=29,500第三步2,000,000*3.3%+29,500=95,500因此,开 200 万发票的总税金是96,500 元,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4.78%左右。
三、开300万发票计算方法第一步3,000,000*10%=300,000第二步300,000*20%-10500=49,500第三步3,000,000*3.3%+49,500=148,500因此,开 300 万发票的总税金是 148,500 元,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4.95%左右。
四、开400万发票计算方法第一步4,000,000*10%=400,000第二步400,000*30%-40500=79,500第三步4,000,000*3.3%+ 79,500=211,500因此,开400万发票的总税金是211,500元,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5.29%左右。
五、开500万发票计算方法第一步5,000,000*10%=500,000第二步500,000*30%-40500=109,500第三步5,000,000*3.3%+109,500=274,500因此,开 500 万发票的总税金是274,500 元,折算下来,综合税率在5.49%左右。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是多少?
Knowledge is obtained from hard work, and any achievement is the result of hard work.(页眉可删)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是多少?导读: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是5%到35%,按照5级超额累进税率执行。
现在很多人都参与到合伙企业经营中,成为合伙人,如果有分红收入,合伙人需要缴纳个税。
如果是合伙企业的普通员工,缴纳个税是按照7级税率,最高是45%。
一、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是多少?合伙企业的个税计算是以税前利润按各合伙人的股份比率计算出每个人分配的利润,扣除个税允许税前扣除额4,(每月3500),再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级累进个税税率表计算应缴的税额。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二、合伙企业个人怎么缴纳个税?投资者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会计报表。
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附注从其他企业取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含有合伙企业的,应报送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所得情况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同时附送所有企业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当年度已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自然人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三种持股方式的税负比较
自然人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三种持股方式的税负比较1、合伙企业的税负种类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2、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之税率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下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3、单个合伙人的税负应纳得所额的计算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A.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或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C.如果合伙人协商不成的,则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D.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则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E.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4、关于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请参照本邮件之附件。
5、税负比较(股权转让方式变现)A.如果成立企业法人持有拟上市公司股份,则有两道税,先是25%企业所得税(持股公司),再是20%的个人所得税(投资者)B.如果是合伙企业持有拟上市公司股份,则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承担税负。
鉴于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成交额一般较高,很有可能适用最高的税率35%;C.如果是个人直接持有拟上市公司股份,则按财产转让所得,交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附件1: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登记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四)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第六条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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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 8]159号: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二、个人合伙企业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设立合个人能伙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8)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2018年个人合伙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将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1、本通知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合伙企业。
2、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3、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4、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5、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