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制度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矿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调度中心应配备通信联络系统负责人1人、系统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设计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
第四条矿井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矿井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通信演练。
第五条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第六条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第七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八条矿井井下调度通信系统应与行政通信系统分开,行政通信系统与公共通信网络联网。
第九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一)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叫权限,应具有紧急呼叫功能。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三)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四)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矿井调度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五)调度交换机应可以随时呼叫系统内的终端,可强拆、强插中继或用户线。
(六)调度交换机应配置可接收系统内终端紧急呼叫的设备,显示紧急呼叫的终端号码,发出声光报警,并可进行语音录音。
(七)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八)调度交换机应具有与地面专网(公网)组网的功能。
(九)调度交换机宜能召开多方会议。
(十)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手持移动电话的自动漫游、越区切换。
手持移动电话应具有抗震、防水、防腐功能。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整理编制时间:202X年X月X日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1、设备资料、图纸及技术操作说明书,不经过分管主任允许不得外借。
2、进入机房的参观或检查人员务必如实填写,《机房入内登记表》并遵守有关机房的管理规定。
3、不经过分管主任批准不得设置恶意跟踪电话。
4、录音系统内容不得随意修改,更不得将录音内容外传。
5、机房管理人员不经过分管主任允许不得监听分机电话与中继线路。
6、机房管理人员出具的话费清单务必经过分管主任签字许可,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发生重大泄密责任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
(六)通信信息机房防火管理制度为加强机房管理,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特拟定本防火管理制度,望有关人员遵照落实。
1、机房内不可吸烟,并禁止把易燃物品带入机房,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
2、机房值班员要熟悉灭火器的性能,熟练与正确使用灭火器。
3、非工作人员入内要如实填写《机房入内登记表》。
4、机房内不可存放易燃的纸箱=木材、线缆、棉纱等物品,每发现一件罚款20元。
5、消防器材应按期检查,保证性能可靠。
6、报警电话:火警:119 盗警:110 保卫科值班:31110查庄警物区:41110 保卫科值班:26041陶山公局值班:281107、发生重大防火责任事故,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8、防火安排机构主管领导:杨武才副主管领导;张勇成员:刘生、房涛、初忠健六、通信联络系统有关考核规定(一)调度通讯1、区队如需新增调度电话应先提出书面申请,经调度主任签字后交通信班进行安装并发放电话牌板。
牌板由区队填写后悬挂于工作地点。
2、电话机的安装位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挪动或乱拉线路,否则对责任单位或个人罚款300元。
3、电话位置距离工作面不根据规定范围的罚款300元。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制度
目录一、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二、信息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8)三、信息中心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10)四、通讯联络系统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1)五、通讯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13)六、无线通讯系统维护工操作规程 (17)七、井下安全广播系统维护工操作规程 (23)八、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8)九、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管理制度 (30)十、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31)十一、通讯联络系统故障分析报告制度 (33)十二、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34)十三、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35)十四、通信联络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36)实用文档一、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建设和维护,确保通信联络系统的正常使用,有效控制和减少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尤其在发生险情时,及时通知井下人员撤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要求及检查验收暂行办法》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包括生产调度通讯系统、井下无线通讯系统和井下安全语音广播系统,是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之一,也是井下职工的三条生命线之一,在矿井安全生产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矿属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各项条款。
第三条通信联络系统设备主要包括生产调度通讯系统设备、安全语音广播系统设备、井下无线通讯系统设备及其相关线缆等。
第四条信息中心为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系统管理文件的制定,负责系统的规划、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协调和解决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对系统的正常运行负管理责任。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确保矿区通信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保证运行、做好维护。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区内所有通信联络系统,包括通信设备、网络建设、管理及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应与有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对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人员应对本制度实施负责,确保规定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其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第七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应当满足煤炭生产过程的要求和实际需要,特别是应当体现煤炭生产的安全性、科学性、高效性等要求。
第八条通信联络系统的设备、设施、材料应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采购、验收、保管、调配和报废,确保其质量。
第九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符合信息保密的需要,对有关部门制定相关保密标准,并加强保密效果的监督。
第十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按照防静电的原则设计,以降低防爆操作的事故发生率。
第三章系统组成第十一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包括语音通信、数据通信、监控及应急传输等各方面的设备及硬件型号。
第十二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软件、系统程序、备用电源及自动切换系统应该是系统稳定、可靠运行的重要保证。
第十三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计算机、调度台、电话、网络服务器等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到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安全、稳定、可靠、灵活、通用等多种特点,能够适应煤矿生产环境和异常情况。
第四章系统建设和维护第十五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应根据煤矿生产的实际需要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制定出合理的系统设计方案,满足煤矿生产的实际需求。
第十六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应采取招标、铁拳项目管理等技术措施,确保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工程交付等过程的有效实施。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 试行 )为规范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GB/T 2887GB 3836.1 60079-0:1998)GB 3836.2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1 部份: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2 部份: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IEC 60079-1:1990)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3 部份:增安型“e”(GB 3836.3-2000,eqv IEC 60079-7:1990)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4 部分:本质安全型“ i ” ( GB 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 6210-2022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YD/N 065-1997 《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YD/T 954-1998 《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 1821-2022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 2022) 146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 2022) 49 号)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规范具有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象传输的功能。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作人员第一条:为完善本矿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通信联络系统应配备负责人1人、通信联络总机房值班员2人,系统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应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第四条: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并包含系统的故障应急检修内容,明确故障处置程序、故障处置负责人和具体处置人员。
第五条:六大系统办公室负责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第六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建立系统设备、仪器的检查、检修等台账。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第七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第八条:井下设置通信终端的的位置必须设置电话号码排版,以便及时查询。
第九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一)、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三)、井下固定电话应有与矿调度室或安全指挥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四)、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五)、调度交换机应能召开多方会议。
第十条: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
第十一条: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持续工作时间不小于2h。
第十二条:通信联络设备应有必要的备用,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故障设备.第十三条: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采区变电所、采区水仓、水泵房、皮带输送机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矿井的最高点,应安设电话.掘进工作面距窝头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轨道、胶带两巷端头50m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规范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通信联络系统在煤矿生产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煤矿井下,由于环境复杂和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和管理通信联络系统必须严格遵守规范,以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和高效。
一、通信联络系统的规范使用1. 优先通信原则。
在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必须遵循优先通信原则,即在生产过程中,各级别的指挥者和应急救援人员优先使用通信联络系统。
2. 引导语更新。
引导语是通信联络中非常重要的话语。
为了保证煤矿的生产安全和高效,应及时更新和修订通信引导语,并注意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反复引导和培训。
3. 路况报告规范。
煤矿井下的状况往往变幻莫测,交通状况也时刻在变化。
在煤矿井下,规范通信联络系统使用时,必须要求从业人员对路况进行详细的报告,包括交通情况、道路情况、安全情况等,及时反馈给现场指挥中心,以便进行调整和处理。
4. 报警信号规范。
为了保证煤矿从业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报警求援,必须对通信联络系统的报警信号进行规范。
通信联络系统的报警信号必须明确、有效,并且必须保证从业人员学会并熟练操作。
二、通信联络系统的规范管理1. 安全防范。
在实际使用时,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对通信联络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加立有专职的人员进行管理,以确保其安全。
2. 设备主管责任制。
为了实现对设备的专业管理,必须建立起设备主管责任制,明确负责各个设备的管辖范围和管理职责,确保设备设施的高效、有效的使用。
3. 定期检查。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是煤矿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为了保证其稳定运行,必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
同时,建立设备维护检查记录,明确设备的维护管理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4. 人员培训。
人员培训是保证通信联络系统正常高效运转的关键。
在煤矿使用通信联络系统时,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对系统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达到一定水平。
三、总结通信联络系统是煤矿生产中的必需品,但是其使用和管理也必须遵守规范,加强安全和效率掌控,保证煤矿生产安全高效。
煤矿通信联络规章制度
煤矿通信联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内部通信联络工作,确保生产秩序的顺利进行,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煤矿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煤矿通信联络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有效开展通信联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安全稳定。
第四条煤矿通信联络工作应按照“责任到人、处置就近、信息共享、工作协作”的原则进行,形成科学合理的通信联络网络。
第五条煤矿通信联络工作的各项规程、制度和程序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由主管领导予以授权执行。
第六条煤矿通信联络工作的管理人员要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的学习,做到知识渊博、技术过硬、服务周到。
第七条煤矿通信联络工作的管理人员要注重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煤矿通信联络工作的管理人员要积极开展工作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困难,确保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通信设备管理第九条煤矿通信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经过严格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十条煤矿通信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布局应符合技术要求,保证通信信号的传输质量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煤矿通信设备的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煤矿通信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煤矿通信设备的故障处理和维修工作应及时有效,遇有严重故障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煤矿通信设备的更新和升级应按照相关程序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三章通信联络流程第十五条煤矿通信联络工作应建立健全的通讯流程和处理程序,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煤矿通信联络工作应遵守相关规定,区分紧急、重要和一般情况,按照不同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煤矿通信联络工作应坚持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原则,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和信息互通。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加强对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监管,提高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煤矿生产和工作安全。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工作。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的制定应经过合法的程序,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明确制定本制度的目的、范围和依据。
2、明确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3、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4、制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5、征求公司领导的意见,修改完善制度草案。
6、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制定正式版本并通过内部渠道公布实施。
四、制度内容1、制度名称: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2、制度目的: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和安全性,保障生产和工作安全。
3、制度范围:公司内所有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工作。
4、责任主体:(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2)公司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当严格落实本制度的各项内容。
5、执行程序:(1)设立专门的运维人员对煤矿通信联络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2)对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进行规范,禁止进行不良、违法操作;(3)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
6、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或者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责任。
(2)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或者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和处理。
五、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编写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需要遵循下列相关法律法规: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六、总结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加强对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监管,提高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煤矿生产和工作安全。
企业编写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制定目的、范围和依据,制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 (1)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3)通信联络系统交接班制度 (5)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5)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周期检修维护试验制度 (7)通信联络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7)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8)通信联络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9)通信联络机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9)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0)通信联络系统机房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1)通讯联络系统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2)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通信联络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可靠的安全通讯保障功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煤矿生产调度通信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等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使用规定.一、建立由矿长为组长的通信联络系统管理领导机构。
要配备满足通信联络系统系统管理维护工作需要的系统操作、维修人员、值班人员,并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系统中心站设在调度中心。
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维护、撤除由调度室负责,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各作业地点及重要岗位及时安装通信联络设备,未在规定地点安装、安装不及时或安装质量不合格的每次罚款100元,作业地点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撤除,撤除不及时的每次罚款50元。
三、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要定期对通信联络设备进行巡查,发现故障及时排查。
确保通信联络系统安全、可靠不间断运行,以保证井下通讯畅通,并根据作业地点移动情况及时增加或减少通讯电缆,未按规定进行每次罚款20元。
四、调度中心值班人员负责通讯设备系统的运转情况和检查,出现故障立马上通知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进行处理。
五、生产过程中需要变动通信联络设备位置时,必须经调度室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改动通讯系统、并接话机。
未经许可并接电话的,将给予100元/次的罚款处理。
六、出现通信联络系统中断、信号故障时,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必须当班排除.每拖延一班罚款100元。
煤矿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
煤矿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建立通畅、便捷、高效、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系统,满足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的需要,提高井下系统抗灾应变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煤炭厅、市煤炭工业局、xxxx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矿井通信现状及今后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的重要工具。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包括矿用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调度应急广播通信系统、矿井移动通信系统。
第三条煤矿必须安装矿用有线调度通信系统。
井下电话机应使用本质安全型。
宜安装应急广播通信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安装的无线通信系统应与调度电话互联互通。
第四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装备(包括矿井通信网外接口和本系统传输设备、器材及终端设备)的性能、使用条件、汇接组网接口等要符合国家有关通信标准,更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属矿、厂、区域公司资源整合矿井。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标准《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00,eqvIEC60079-0:1998)GB3836.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3836.2-2000,eqvIE60079-1:1990)GB3836.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3836.3-2000,eqvIEC60079-7:1990)GB3836.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3836.4-2000,eqvIEC60079-11:1999)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MT/T286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209-1990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YD∕NO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YD∕T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三通信联络系统建设规定第六条所有矿井必须装备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应安装调度应急广播系统,应安装井下无线移动通信系统,系统之间应互联互通。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1. 前言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信息化管理模式的发展,特制定以下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2. 通信联络系统的组成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2.1 固定电话煤矿办公室和各生产部门设置集体固定电话,用于内部通信。
2.2 手持对讲机作为移动通信的手段,主要给采掘队伍、巷道施工等工作人员使用。
2.3 无线电话用于矿山行驶车辆、吊篮等作业人员进行通讯,增强行车安全、疏导交通。
2.4 道口对讲机安装在矿井主要道口的对讲机,用于道路状况的交流、调度指挥。
3. 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3.1 设备保管矿山设备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制定管理方案,制定设备保养制度,并落实到相关的岗位中。
设备的保管、使用、保养、维修等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各部门不得私自搬移、更换、损坏设备或私自拆卸设备。
3.2 设备使用各部门应按规定使用通信设备,不得私用、私自变动等。
下井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手持对讲机,并保持其畅通。
3.3 通信设备维护煤矿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通信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设备维修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对设备进行维修时,应当按照检修标准执行,保证通信设备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3.4 通讯设备存储通信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通讯设备的入库信息记录工作,并用专门通信背包装好所有器材,做好存储工作。
3.5 紧急情况处理遇有紧急情况,采掘人员应使用设备进行通讯,不得相互“吆喝”,必须按照通讯要求进行通讯,以免造成混乱。
4. 维护与更新本制度由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组织推广。
制度涉及变动、更新、废止等,应由相关部门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并经内部合法程序修改。
如需外部公示请向安全监管机构提出申请。
5.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旨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为了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部门、各岗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确保通信联络系统的完好运行,防止意外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的运营,保障通讯联络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内部通讯联络系统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对讲机、网络通讯等。
第三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通讯联络系统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符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与煤矿其他管理制度和规章相衔接。
第五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当注重人性化管理,保障职工的通讯权益和安全。
第七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覆盖面和通信质量。
第八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当注重信息安全保障,防范网络攻击、恶意干扰等安全风险。
第九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当注重技术更新和维护,确保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随时维修。
第二章通讯联络系统建设和维护第十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有关通讯设备和设施的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由专业的通信运营商进行建设和维护,并定期检测和维修。
第十二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配备多种通讯方式和设备,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十三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应当与煤矿其他设施和设备相衔接,确保通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配备应急通讯设备,以应对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
第十五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和升级,以适应通讯技术的发展和变化。
第十七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应当遵守相关的环保和安全规定。
第三章通讯联络系统使用管理第十八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使用管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有关通讯使用的规范要求。
第十九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的通讯规定和使用流程,不得违反通讯安全和保密规定。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制度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制度一、背景和目的煤矿作为一种充满危险的工作环境,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通信联络系统来保证工人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和运营,以确保及时有效地传递信息,并保障工人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和运营必须以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
2.及时有效: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够及时传递信息,确保工人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获得帮助。
3.全面覆盖:通信联络系统应覆盖整个煤矿工作区域内的所有工作区域,包括矿井井下和地面设施。
4.高可靠性:通信设备应具备高可靠性和抗干扰能力,以确保通信畅通无阻。
5.多种方式:通信联络系统应采用多种方式,如无线电通信、有线通信、手机通信等,以增强通信的可靠性和灵活性。
三、通信联络设备建设和配置1.矿井井下设备:a.矿井井下应安装有线通信设备,以确保井下各区域的通信畅通。
c.矿井井下应配备无线通信设备,以便工人在井下移动时能与地面进行联络。
2.地面设施:b.煤矿应配置一定数量的移动通信设备,以便工作人员在需要时能随身携带和使用。
四、通信联络系统的运营与管理1.通信联络系统的运营和维护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指定专门的通信联络部门负责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故障排除。
2.通信联络系统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通信联络系统应进行定期测试,以验证其通信功能的可靠性。
4.通信联络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非常情况下通信系统的故障和中断。
预案应包括备用通信设备的使用、人员疏散和紧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
5.通信联络部门负责培训工作人员,使其了解通信设备的使用和故障排除的基本技能。
五、违规行为处理和责任追究1.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修改、拆卸或损坏通信设备,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2.对于通信联络系统的故障和中断,通信联络部门应及时报告煤矿负责人,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解决。
3.对于故意破坏通信联络系统、传递虚假信息、故意干扰通信等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应责任,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甚至辞退等处罚。
煤矿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
煤矿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建立通畅、便捷、高效、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系统,满足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的需要,提高井下系统抗灾应变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煤炭厅、市煤炭工业局、XXXX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矿井通信现状及今后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的重要工具。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包括矿用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调度应急广播通信系统、矿井移动通信系统。
第三条煤矿必须安装矿用有线调度通信系统。
井下电话机应使用本质安全型。
宜安装应急广播通信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二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标准《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GB3836. 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 1-2000, eqvIEC60079-0: 1998)GB3836. 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3836.2-2000, eqvIE60079-l: 1990)GB3836. 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3836.3-2000, eqvIEC60079-7: 1990)GB3836. 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型” (GB3836.4-2000, eqvIEC60079-ll: 1999) 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MT/T286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209-1990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YD / N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YD/T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H46号)三通信联络系统建设规定第六条所有矿井必须装备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应安装调度应急广播系统,应安装井下无线移动通信系统,系统之间应互联互通。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制度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一、通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矿长范学群(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2、副总挥:机电副矿长张广威、技术负责人余进荣、安全副矿长邹范祥、生产副矿长李保延。
成员:调度主任满中海、安监科长於文美、地面负责人左明贵,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和跟班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对井上、井下发生通信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通讯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采掘机运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二、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做好本质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定期巡视监测管理,确保通话质量和线路的畅通。
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爆要求,严格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4、熟悉本矿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通信联络系统并能正确使用。
5、地面或井下固定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有脱岗、串岗、睡觉的行为。
否则,给予200元的罚款。
6、若遇通信联络系统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
7、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通信系统损坏,除按规定处罚外,按其经济损失多少经矿委研究按比例进行赔偿。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为加强对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调度通信系统第一条监控室是调度通信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通信传输电缆的敷设,电话机的安装、维修、更换、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安装有通信设施的部门,负责该区域电话机、线路的维护、保养,不得随意损坏、拆卸电话机,并保证区域内线路悬挂整齐。
第二条系统由地面调度交换机、不间断电源、本质安全型电话机、安全耦合器、线缆、接线盒、避雷器、接地装置和其它必要设备组成。
第三条生产系统电话的布置:1、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盘区水泵房、盘区变电所、压风机房、爆炸品材料库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主运输皮带转载点、移动变电站、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
2、掘进工作面距端头30米~50米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距两端10米~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顺槽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顺槽中部应安设电话。
(1) 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如图a 、b 、c 、d 、e 所示 ,U 型、Z 型、Y 型、H 型和W 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
图a U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b Z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c Y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d H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e W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2) 掘进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如图f 、g 所示:F F 30~50m图f掘进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g 双巷掘进工作面电话的设置第四条井下通信设施的安装与拆除:1、防爆电话机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2、需安装通信设施的工作地点,开工前3天施工队组持《开工通知单》到监控室登记,由监控室如期完成安装。
安装完毕达到标准要求,安装人员现场清点电话机、线缆、接线盒等设施数量后,移交给该区域施工队组,由其负责通信设施的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监控室汇报后由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和规范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保障人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文件及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作用和适用范围1. 本制度的作用是规范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通信联络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企业形象。
2.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基本原则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事故隐患不能存在。
2. 科学原则:管理和使用方法要科学合理,技术水平要达到先进水平。
3. 经济原则:管理和使用要遵循经济合理、资源节约的原则。
4. 便捷原则:让员工使用方便、操作简单、效率高。
5. 规范原则:按规范管理、按规程操作、按程序办事。
四、职责分工1.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人员的职责(1) 负责对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工作,使其在良好的状态下为生产服务。
(2) 安排维修保养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进行处理,以保证设备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3) 对新型设备的使用和推广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引进和应用先进的通信联络技术。
2. 煤矿生产班子成员职责(1) 检查通信设备的运行状况。
(2) 对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3) 对通讯需求进行合理安排,并及时进行通信联络操作。
3. 煤矿各职能部门职责(1) 协同配合通信联络人员进行调试、检修、维护等工作。
(2) 对煤矿通信联络设备的使用需求进行审核。
(3)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配合通讯联络人员进行故障排查。
五、设备管理规定1. 通信联络设备采购应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方式,严格审核采购资金,不得有私吞挪用等行为。
2. 通信联络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遵循“定期检查、保养、及时维修”的原则,对设备进行彻底打扫,并遵循设备的保养标准进行日常维护工作。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目录1、管理范围2、管理规定3、设备检修4、安全管理5、日常安装维护、检修要求6、通讯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7、值班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8、交接班制度9、设备机房防火制度10、值班管理制度11、运行记录管理制度12、设施巡检规定13、周期维护实验制度制度14、机房卫生管理规定15、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为了加强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通信联络系统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满足我矿安全生产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管理范围监控中心: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撤除、增加、转移,并在平衡安全生产和通信联络系统布局的情况下确定。
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经常性对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解决;负责系统设施、材料的登记造册、发放、回收和设备的维修、调校工作;负责采煤工作面、机电硐室的通信联络系统安装工作,并随工程一起交给使用单位;负责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主干线(5对以上电缆)和分线盒(5对以上分线盒)的安装、撤除及维护工作;负责地面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撤除和维护工作;负责交换机房的管理、维护、线路安装维护、维修以及电话的调号工作。
使用单位:通信联络系统5对分线盒以里设施的维护、撤除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
二、管理规定1、设备的安装和撤除⑴、新安装采煤工作面、新设计施工掘进巷道的设备由监控中心负责安装。
⑵、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需加强调度通讯时,按调度室要求由监控中心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和拆除⑶、各区队申请安装设备时,必须向监控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监控中心根据现场情况,给出接线位置和电话号码,并完成调号和接线盒的压线以及电缆、接线盒和设备的发放工作。
设备和电缆的维护及撤除工作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⑷、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通信联络系统的撤除工作。
对有时间要求而未按时完成安、撤任务的,每拖延一天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安装质量不达标的,出现一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重复出现加倍处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登封市嵩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信联络系统规章制度登封市嵩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0一一年六月目录一、通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二、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三、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2)四、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五、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4)六、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4)七、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5)八、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5)九、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6)十、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6)十一、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7)一、通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2、副总挥: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矿长成员:调度主任、安监科长、地面负责人,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和跟班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对井上、井下发生通信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通讯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采掘机运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二、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做好本质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定期巡视监测管理,确保通话质量和线路的畅通。
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爆要求,严格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4、熟悉本矿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通信联络系统并能正确使用。
5、地面或井下固定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有脱岗、串岗、睡觉的行为。
否则,给予100元的罚款。
6、若遇通信联络系统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
7、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通信系统损坏,除按规定处罚外,按其经济损失多少经矿委研究按比例进行赔偿。
8、系统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记录和使用记录。
若遇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矿领导值班人员。
9、保持通讯现场整洁,做好文明生产。
三、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一、井下设备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金属线入井的设备应具备良好的防雷措施。
信号设备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二、分线盒和过渡电缆及各种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以免失爆。
三、井下终端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专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
四、分线盒和终端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固定在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缆弄乱、拽断等。
五、通讯联络系统主机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六、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
七、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壁不小于200mm。
八、每季必须对数字程控调度机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地线进行测试。
其它设备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和隐患排除,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九、通讯联络系统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查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
需要通讯联络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十、通讯联络系统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清洁,确保正常运行,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十一、对需要经常移动的、电缆等由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移动。
十二、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通讯联络系统设备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三、严格按数字程控调度机规定的配接表来接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不得超出配接表规定的数量。
十四、各部件的可调整部分,已封胶的不允许拆动,必须做出调整时,要严格按部件说明书要求调整。
十五、检修完毕后,做好检修记录。
四、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它的性能、特点,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2、系统应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
3、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系统控制中心,打扰值班人员工作损坏系统设备。
4、使用的系统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禁无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入井。
5、系统设备、设施应做到定期检查,保证状态良好。
6、设备设施应置于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以免损坏设备设施。
7、井下各地点放炮时,必须制定保护设备、设施的措施,防止破坏设施、设备,否则,将给予当事人200元的罚款。
8、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严禁通信线路利用作回路。
9、通信系统设备必须具备良好的防雷和接地保护措施。
10、通信系统的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报废管理制度。
五、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建立建全通信设备、设施、仪表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
2、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
3、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
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
5、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6、各类技术资料档案一律不准销毁,否则,给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并开除离矿。
7、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矿领导批准后借阅。
六、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1、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严禁擅自离岗,严格执行人交人、手交手,你不来我不来的交接班原则。
2、值班记录必须清楚,对通信系统发生故障出现的时间、地点、汇报人及维修人员都要详细记录,若因失职要严肃追究责任。
3、各种记录要填写规、字迹清楚、摆放整齐、保存完好。
4、严禁外来人员擅自进入通信系统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和单位使本单位的,确需要到值班室办事,值班人员应做好详细登记。
5、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必须共同检查通信系统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双方签字。
6、交接班前,交接班人员必须提前打扫室卫生,保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7、交班前应进行通讯试验,如有故障不通时,值班人员应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尽早恢复通话。
8、严禁值班人员使用值班谈与调度无关的事情。
七、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设备设施维护检修人员每天都要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结果报控制中心。
2、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测试,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应及时更换。
3、每3个月对通信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井上、井下通信联络运行稳定、可靠,并做好检修记录。
4、每月不少于2次维修人员应对井下各通信地点的隔爆、通话质量等都要进行检,发现故障立即修理。
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功能、特点等,经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6、检修设备的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若违反规程致使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7、设备应做好定期检查外还需随时进行巡查,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
8、经常清除话机灰尘、油污和潮气,擦试调整各个触点,保证接触良好,送受话器通话效果良好,铃声响亮等。
八、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1、系统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2、掌握有关通讯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和操作方法,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和记录报表,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机操作。
3、系统控制中心应24小时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使用和使用记录,由有关负责人审批签字。
4、若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
5、系统的历史数据应妥善保存,备份数据和图纸、技术资料至少要保存1年以上。
6、设备运行管理员每天都要对运行情况作好详细记录,若失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开除离矿。
7、严禁无关单位和不相关人员使用调度,以免影响工作。
九、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查明原因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填写故障登记表。
2、值班人员接到故障报告后,作好详细记录并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
3、通讯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所需的材料由机电矿长落实,立即进行修复尽快在短时间恢复通话。
4、随时掌握系统的可靠性,平均无故障时,应大于800小时,否则,应向矿相关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系统应具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措施,出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及时整改。
6、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
7、维护人员发现系统异常情况应向有关单位汇报并进行核实。
8、设备使用前,应按要求调试,并在地面通电运行不小于24小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向机电负责人报告进行处理。
十、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1、系统控制中心每天必须有24小时轮流值班,一旦接收到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时,立即向矿值班人员汇报。
2、矿值班领导应接到报警求救通信信息后,立即查明原因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逐做上报。
3、若遇系统报警,求救信息时,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抢救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4、在抢救过程中、控制中心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处理情况,并及时向矿领导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联系。
5、若属系统出现故障时,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外,应及时采取措施,尽快在短时间恢复投入运行。
6、凡出现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时,值班人员未能及时上报,将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
十一、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讯线路,特殊情况需要对通讯线路改动,必须向信息进行申请。
信息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
二、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移动通讯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
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移动通讯系统正常供电时,必须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对施工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