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专业技术期刊管理守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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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专业技术期刊管理制度4 设计院专业技术期刊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设计院购置专业技术期刊的目的,在于为设计院业务工作提供资料以及提高员工专业素质。为保证专业技术期刊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计院专业技术期刊及管理制度范围设计院专业技术期刊是指专业技术图书、图集、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等。

制度范围包括专业技术期刊的购买、保管、整理、借阅、归还与报废等管理业务,均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专业技术期刊的购买

业务部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填写《资料购置申请单》,交于技术期刊管理员统一采购。同时,由技术质量部主任对购买技术期刊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和检查。技术期刊购买完成后纳入设计院书库台账,登记之后方可借阅。对于驻外人员所购技术期刊,应提前与部门领导及各专业总工沟通,经过允许后购买。回设计院后,应到技术期刊管理员处登记,入库存放,登记之后再行借阅。

第四条专业技术期刊的管理与借阅

专业技术期刊由专人同一管理。管理员应对新进技术期刊按科目进行整理分类、录入台账、贴上标签、写明编号,存放入柜。

录入台账时要求注明技术期刊购入时间、著作名称、分类和编号、价格以及其他必要项。

所有专业技术期刊都必须在图书封面、扉页、侧面,以及书籍中间两、三处加盖公司印章。

每季度末前两周按照书籍台账,对书柜中的全部图书进行一次清点与核对。

技术期刊管理员应及时将新进书籍告知各业务部门,并与每季度末整理出一份专业期刊总目录,提供给各业务部门。

专业技术期刊原则上只允许设计院员工于阅览室内借阅,除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允许的情况,借出书籍不得转借他人,且借出时间应不超过15天,便于其他人员借阅此书。借出时要求填写《借阅登记表》,按时归还。如果借出时将书籍遗失,照价赔偿,或购买相同正版书籍归还阅览室。

专业技术期刊按日期顺序定期清查,如需报废,请技术质量部主任审批后做报废处理。

第五条附则

本制度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设计质量管理制度等的决定1 关于薪酬、人事、技术管理等问题的决定(初稿)

四川拓宇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14.07.01

鉴于我公司在过去几年运行过程及近期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诸如薪酬问题、人事问题、设计质量管理问题等,现分别决定如下:

一、关于薪酬问题

根据员工反应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2014年实际运营情况,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公司员工薪酬,具体办法如下:本次工资调整依据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将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00元、1070元调整为1400元、1250元,上调幅度分别为16.7%、16.8%;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2.6元、11.1元调整为每小时14.6元、13.2元,上调幅度分别为15.9%、18.9%。7月1日起,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等14个区、县将执行1400元/月、14.6元/小时的标准;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7个县(市)将执行1250元/月、13.2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

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将员工基

本工资作如下调整:

高中及以下学历:2200元/月,较原工资上涨500元/月。

中专、专科学历:2400元/月,较原工资上涨700元/月。

本科学历:2600元/月,较原工资上涨900元/月。

研究生学历:2800元/月,较原工资上涨1100元/月

以上工资标准是员工在公司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下的基本工资,

在公司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每年递增100元,至从事相关工作10年递增截止。

本工资标准将以合同形式签定,并可随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公司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中需特别说明:员工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工作,中途离职须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相应损失。按照省劳动厅相关规定,工作期限满3年后离职的须提前2个月告知公司,并有义务帮带新招入本公司的本专业新人,帮带期限为2个月,违反该规定的按违约条款处理。

二、关于人事问题

鉴于公司目前地勘工作、设计工作、行政工作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现对公司相关人事任免、安排决定如下:行政办公室由陈钊负责管理日常事务,主要包括投标事务、办公室

常规管理工作、司机管理工作、员工出勤管理工作等。公司行政部门以后日常管理工作交由陈钊管理,对行政部门人员有奖惩权,同时公司对陈钊有奖惩权同时实行淘汰制。

任命设计室设计主任为冯浩,副主任由设计室推选,原则为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经验者,公司有权确认最终人选。

设计室设计工作今后由冯浩和副主任协同管理,管理工作包括:设计工作节点安排、设计跟踪、设计校核、出图质量等,最终审核由公司总工完成。

设计室主任有权决定项目组人员组成、工作分配,对项目组人员

有奖惩权,每月底对设计组人员进行考核,实行淘汰制,具体以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可以综合出勤、参与项目积极性及表现、设计项目质量等因素。同时公司对设计室主任和副主任有奖惩权实行淘汰制。

设计室主任和副主任所依据的管理规定详见附件一《四川拓宇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质量管理制度》。

根据以上规定,设计室主任、副主任、陈钊基本工资额外分别增加800元/月、600元/月、400元/月作为管理奖。

三、关于奖金分配问题

基于基本公司以外的奖金分配问题决定如下:

1、行政办公室参与投标项目奖金分配原则上按2013年标准

执行,常规投标未中按标准分配,投中的按照工程设计费的相应比例给予奖励。同时须明确惩罚办法,若因做标书人员原因造成废标等未中标情况,按工程设计费的相应比例给予惩罚。公司奖惩只对应陈钊,陈钊对应行政室相应人员。行政室奖金一般在年底一次性结清。

关于司机的奖惩,需根据当年的出车表现综合确定,全年各人所有违法均由各人负责处理,奖金由陈钊根据全年综合表现报公司确定奖金,综合表现包括:违法次数、办事效率、员工集中反应等。

2、设计室奖金分配原则上按2013年标准执行,由公司确定每个项目奖金总额,以项目奖金确认单的形式确定,设计室主任和副主任负责根据不同项目的情况确定各专业分配比例,须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公司所确定的奖金应高于市场相应标准,一般按照公司收费情况

按进度支付给设计组人员,当年年底支付进度不低于50%,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未及时收费在两年内需结清奖金。

3、测量、地勘等外包业务原则上首先满足内部员工,但需根据公司组织的内部招标结果确定。

四、出勤制度

详见附件二,由行政室统一管理,管理不到位的按第二条及第三条相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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