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仪式看民国婚俗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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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以来的婚礼:旧式婚礼还是主流

民国以来的婚礼:旧式婚礼还是主流

民国以来的婚礼:旧式婚礼还是主流作者:李昶伟赵珩来源:《人民文摘》2014年第11期婚礼自古以来是人的一生中非常重要的大事。

民国时期旧式婚礼、新式婚礼、集体婚礼是并行不悖的,各种各样的情况都有。

旧式婚礼还是主流婚礼自古以来是人的一生中非常重要的大事。

民国以后,尽管知识界、文化界开始比较多的自由恋爱式婚姻,但旧式包办婚姻还是占多数。

从婚礼的形式来讲,西式婚礼在文化知识界已不鲜见,但旧式婚礼在整个市井社会层面基本还是主流。

民国以后的婚礼,逐渐由繁入简是一个最大的特点,但是一些程序还都是有的。

这些程序在今天,可能已经不再有同样的称谓,但是许多实际内容,基本上还包括在这个程序之中。

第一个程序是提亲。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互相不认识,总要有一个婚姻介绍,这就是提亲。

提亲以后,就要有一个重要的事情——合婚。

合婚实际上就是要合一合双方的属相、八字是否相配。

比如说“白马犯青牛,鸡猴不到头”等等,也就是属相相克。

另外还要换帖,交换八字,这就叫合婚。

经过合婚了,那么就开始相亲。

一般来说是男方到女方家去。

一个是看看对方的相貌。

旧时代没出嫁的女孩儿叫没出阁,没出阁的闺女不能出门让人看,但是开明人家也有女方到场的情况。

主要是女方审查男方,如相貌、人品、学问,再有通过到家里去,也看看这个人家的经济状况、经济实力,这是相亲。

相亲以后,下一个程序叫放小定。

放小定实际上也是男方先小规模地送一些聘礼,一般来说有比较简单的金银首饰、衣料,还有一些平常的水礼,多为食品,这叫放小定。

合婚和相亲后放了小定,基本上两个人结婚就没有太大问题了,放小定已经是进入到肯定的阶段。

放小定以后,再下面一个程序就是择日。

把日子定了以后,就开始要放大定,男方将比较多的礼物送到女方家去,内容与放小定差不多。

放大定以后,下面就是女方向男方过嫁妆(妆奁),这是一个很隆重的事,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炫耀。

过嫁妆要有过嫁妆的队伍,要招摇过市。

至于多少抬,根据女方家的经济实力而定,但必须是双数,少则四抬、八抬、十六抬、二十四抬,甚至更多。

清末民初婚姻习俗的变革

清末民初婚姻习俗的变革

清末民初婚姻习俗的变革清末民初是中国社会的转型时期。

在中西融合交汇的浪潮中,人们的思想也发生着转变,他们追求先进的、文明的事物,摒弃落后的、愚昧的事物。

正是在这种趋势下,社会风俗逐渐由传统向近代文明过度,人们在婚姻方面的态度异于以前,更多的人要求婚姻自由、主张自由恋爱,简化传统婚礼仪式,举行西式文明婚礼。

虽然这种种转变还只是星星之火,仅存在于经济发达地区,但对于中国社会风俗的长远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标签:民国时期;婚姻习俗;变革中国传统的婚姻制度,在封闭的农业社会中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

进入近代以后,一方面,随着国门的洞开,通商贸易的发展,传统的农业经济开始萎缩,从而使传统家庭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日渐崩溃。

另一方面,随着近代交通、企业、学校、通讯的发展,人们的职业选择日趋多元化,人们的活动空间逐渐由家庭部分走向社会,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开始受到严重的挑战。

一、婚姻观念的变革清末民初,随着先进思想的逐步传入,以及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传统礼教的打击和对青年男女的启蒙,广大青年开始追求自由恋爱以及自由婚姻。

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领军人物全都支持婚姻自决、恋爱自由的主张。

当时,胡适认为:“恋爱自由是婚姻成立的基础”,高尚的自由婚姻与自由恋爱只是根据于“尊重人格”一个观念,夫妻之间的关系应该以“异性的恋爱”为根本,男女之间的异性的恋爱应该以一个目的为核心,那就是“情愿自己制裁性欲的自由”、“情愿永久和他所专注的目的共同生活”,这才是法律所认可的正当的夫妻关系。

“人格的爱不是别的,就是这种正当的异性恋爱加上一种自觉心”,“夫妻之间的关系之所以与别的关系不一样,是因为有这一点异性的恋爱在的。

”〔1〕自由恋爱与自由结婚的根本观念就是要夫妻相亲相爱,首先要“精神上的结合”,然后才可以有“形体上的结婚” 〔2〕。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当中先进人物的大力鼓吹和提倡,自由恋爱成为知识青年在通向婚姻道路上追求的目标。

1922年7月,一对青年男女冲破家庭重重阻碍,经自由恋爱而结合,在婚礼上直言,“我们的结合,的确能够超脱一切,不受外界任何的束缚,而由纯粹的爱结合而成” 〔3〕。

中国近代婚姻习俗的变迁

中国近代婚姻习俗的变迁

左上:男方遣媒 给女方的《求婚 帖》
右下:女方同意 后给男方的《允 婚帖》
纳征
就是指男家请媒人 向女家送聘礼。《礼 记· 士昏礼》孔颖达疏: “纳征者,纳聘财也。 征,成也。先纳聘财而 后婚成。”女家接受聘 礼后,婚约便告成立。
请期
即男家选择好成婚的良辰吉日,并派人通知女 家。《仪礼· 士昏礼》的《注》中曰:“夫家必先卜 之,得吉日,乃使使者往辞,即告之。” 从字面上 看,“ 请期 ”是男方请女方长辈确定成婚佳期, 但实际上仍由男方确定。所以,“ 请期 ” 只是一 种礼节上的谦让。
金天翮在《女界 钟》里,从个性解放 的基本观念出发,宣 传爱情至上、婚姻自 由,认为“婚姻者, 世界最神圣最洁净的 爱力之烧点也”,主 张实行一夫一妻制的 自由婚姻制度。
《女界钟》金天翮 1903年
对旧式婚俗的揭露和批判,是民国时期婚姻制度 变革的一项主要内容。 进步人士对旧式婚俗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三个方 面:一是揭露包办、买卖和强迫婚姻制度,指出旧式 婚姻有“六大通病”,即男女不想见、父母专婚、早 聘早婚、繁文缛节等;二是批判早聘早婚恶俗,把早 婚的害处归纳为损精神、伤身体、荒学问、败道德、 害国计、弱种族;三是抨击所谓贞烈、出妻与一夫多 妻制。
谭嗣同就义前写给夫人李闰的最后一封信,信 中充满对妻子的慰藉,表达了他对自己婚姻的恪守。
20世纪初,一批先进的新知识分子,如秋 瑾、金天翮 、何大谬、刘师培、何震、唐群 英、丁初我等人,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和出版了 一些书籍,提出了从改良婚姻、家庭革命到废 除婚姻家庭等异彩纷呈的思想主张,号召青年 们冲出旧式婚姻的桎梏,争取婚姻的自主选择 权。这些言论和主张,在青年一代当中产生很 大影响,对促进婚姻自由观念的进一步传播起 着重要意义。

民国时期豫东地区婚俗变化——以郝庄为例

民国时期豫东地区婚俗变化——以郝庄为例
民 国时期 豫 东地 区婚俗 变化
以郝 庄 例
丁 迎 果
( 河南师范大学 历 史文化学 院 4 5 3 0 0 7)
摘 要: 礼 记・ 昏义 记载 :“ 昏( 婚) 礼者 ,将合二姓之好 ,上 以事宗庙 而下以继后世也 ,故君子 重之 。 ”我国 自古就对 婚礼十 分重视 。封建社会 虽有王朝 的变更,但社会性质也没有发生根本性 变革 ,相应 ,社会 习俗也未发生根本变化 。民国以来,我 国受 “ 欧 风美 雨, ,的影 响,社会发 生 了极 大变化 ,表现在社会 习俗 中,最显著 的就是婚俗 的变化 。 关键字 :民国时期 农村 婚俗 变化 婚姻 习俗的嬗变是人们价值观、道德观和人生观变化的反映, 更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 的有利表征 。 顾久幸在 《 长久流域的 婚俗》中对婚俗 的定义: “ 人类婚姻 的出现,不是孤立 的个人行为, 而是关系到家庭、家族乃至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 它 具有普遍 的社会意义……这些现实存在 的客观条件和人民的思想 观念会在很长的时期 内留存下来,形成一种习惯 , 而后转化成~种 风气 , 成为一个地区或者一个民族 的人们在一段时间内约定俗成的 行为规范,这就是作为风俗之一的婚俗 。 ”l 1 ] 唐利平在谈到对人类 婚姻圈的研 究问题是说:“ 关注通婚圈的变迁,要采取动态 的视角 来研究。 ” 由此可见,婚俗绝不是一个孤立的社会现象。 近 些年 ,学 者 、专 家对 我 国 的婚 姻 习 俗 的变 化较 重 视 ,并 在 这 方面取得了颇丰 的成果。邓子琴 《 民国风俗史》 、胡朴安 《 中华全 国风俗志》 、王跃年 、孙青 《 百年风俗 史》等。但是这些卓著涵盖 内容较广泛 、时间跨度也较大 ,不能深入展现地区的婚俗变化 。从 个村庄着手 ,能够具体地分析 民国以来农村婚俗 的变化 。 民国前期的婚俗状况 民国前 期,郝庄虽受到政治革新 、经济发展、社会观念变化的 影响,但传统的婚俗习惯仍 占据主要地位。“ 三聘六娶 ”仍是婚姻 的主旋律 。门当户对依然是择偶的基本标准。《 商水县志》中这样 记载 :“ 纳彩 、问名,统 以送启、报名,多以媒氏将之,亦有议定 先送 允贴者。 ”[ 3 ] 《 西华县志续志》中记载 : “ 议婚 ,必择 门户相当、 年龄相若 ;凭媒妁议定 ,方行投启、答 启,俗名 ‘ 换帖 ’ 。3 P 1 7 5 当双方父母都比较满意时,请媒达意,款待媒婆 。 在郝庄这种行为 被称 为 “ 谢媒 ” 。在 《 郾城 县 志》 中记 载 :“ 男家 询女 子 年庚 ,请 媒 达意;女子亦询 男子庚,复于媒。既许,男家 以四六语作启随媒送 女家,附绸缎、钗珥等物 ,名 ‘ 插戴礼’ ,亦 日 ‘ 压启礼 ’ ,备酒宴 待媒欢饮 ;女家亦以四六语作启,随媒复男家 ,附绸缎 、书籍、 笔墨石砚等物 ,名 ‘ 复 启礼 ’待 媒亦 如男家。3 P 1 9 0谢过媒人 , 双方父母开始准备儿 女的婚 事。从定亲到结婚一般 间隔一年 ,双 方必须做好准备工 作,包括 了解双 方品行、准备嫁妆 、彩礼等 。 郝庄~位郝姓老人讲 : “ 男孩子 1 3 、1 4岁,家人就会找媒婆介绍 ( 媳妇 ) ,媳妇一 定要符合 两个 条件 即:良好 的生育 能力和孝顺 、 懂礼数 。过 了六礼就算娶 下了。新妇要避免与婆家人见面,更不 能讨论 自己的婚事 ,否则会被认为不检 点,甚至可能会被夫家毁 约 ,背个 耻 辱 名 。 ” 这 期 间 ,男方 最 重 要 的 事 是 置 办 彩 礼 ,彩 礼 大 多是 自家生产的物品 。一位本 家老 人告诉我说:“ 男方在订亲 当天要给 女方 送一丈布、一篮菜 、一篮干粮 、一挂羊 肉、一个盒 子 ( 盒子里大概有几个首饰 、一 点丝 绸等 ‘ 奢侈品 ’ ) ” 。《 商水 县 志》里记载 :“ 将娶 ,前数月预 b 婚期 ,……。临期前 ,用果品、 羊肉,多少不等 ,往女家过礼 。 ”3 P 1 3 8《 西华县续志》 中记载 : “ 及 期,男家先送 礼物 ,丰则二羊、四酒 、八架盒,俭则亦须二 酒 、四盒 ,贫则或 以金钱代礼 ,名 曰 ‘ 干折 ’ 。3 P 1 7 5迎亲 当天 , 男女双方 的亲朋好友到 男方家参加婚 礼,人越 多越 好。在 《 商水 县志》里记载 :“ 亲迎之礼 ,间有行之 。择戚族知礼者导之行礼 。 奠雁 ,亦有 以鹅鸭代者 。其 余惟具鼓乐 ,乘轿往迎 。女家以伯叔 或兄 弟侄 辈来送 ,日 ‘ 送客 ’……是 日,比邻 皆以烧饼 、挂面之 类来送饭 。 ”3 P 1 3 8婚礼结束标志着一个新 的家庭生 活的开始 。

民国时期的旧式婚礼习俗_民国旧式婚礼有哪些习俗

民国时期的旧式婚礼习俗_民国旧式婚礼有哪些习俗

民国时期的旧式婚礼习俗_民国旧式婚礼有哪些习俗在民国新旧交替时期,百姓在举办婚礼上,都有哪些不一样的习俗呢?民国时期婚礼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民国时期的旧式婚礼习俗吧!民国时期的旧式婚礼习俗一、民国婚前“三步曲”在民国时期的传统社会里,男女青年婚姻大事绝大部分均由父母作主包办代替而决定,当事人没有半点选择自由。

当儿女们到达谈婚论嫁的年龄时,其家长便着手筹划。

婚前准备工作一般为如下“三步曲”。

第一步:择偶。

指男女双方家长为了自己儿女讨媳妇、找婆家而选择配偶对象。

在旧封建思想的直接影响下,人们择偶条件围绕着两个前提:一是门弟观念较重,彼此要门当户对。

双方的社会地位、贫富情况不要悬殊太大,才有共同生活方式,才能和谐相处,相安无事,即俗称“金门对金门,竹门对竹门”;二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

旧传统观念“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男家在讨媳妇时,特别注重女子的身材,其次才是女子的容貌、品性。

据传“矮婆多仔生”,所以很多男方选媳妇时,喜欢物色那些身材矮小、体型粗壮的少女,长相不要求很俏丽,只要五官端正便可。

其目的便是希望婚后能早生贵子,传宗接代。

至于那些虽然容貌如花似玉、但身材瘦弱的女子反而不受欢迎。

经过家长的明查暗访,物色好择偶对象后,便托媒上门说亲。

第二步:说媒。

旧社会说媒有两种形式:一是聘请以做媒为生的专业人员,惠州城内这些人大都是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她们文化程度不高,但能说会道,会察颜观色,善解人意。

由于他(她)专业,信息灵通。

对谁家有女初长成,待字家中,或谁家儿子需求亲、欲找配偶,以及谁家的社会地位、家境情况等等,均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通过其从中撮合,往往能如愿以偿。

但其中亦有少数媒人贪图私利,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乱点鸳鸯谱,酿成婚姻悲剧者;二是通过主家的亲朋好友介绍,引线搭桥,他们对双方情况比较了解,不谋私利,其反映的信息真实可靠,不会造假,比较稳妥,易于成事。

在通常情况下,大都是男家主动托媒说亲(当然,亦有女家占主动的)。

民国初年婚姻习俗的变革

民国初年婚姻习俗的变革

在婚姻习俗方面,民国时期也经历了一系列重要的变革。首先,婚姻年龄不再 是固定的,而是变得多样化。传统的早婚习俗逐渐被打破,男女青年开始有了 更多的选择权,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结婚年龄。其次,结婚方式也发生了变 化。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方式逐渐被自由恋爱所取代,人们开始 更加注重感情在婚姻中的地位。此外,在家庭关系方面,夫妻关系也开始从传 统的父母为中心转变为以夫妻为中心。
总的来说,民国时期婚姻习俗的变革是中华文化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这些变革为当时的妇女解放、思想自由等进步运动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也为今 天的婚姻习俗和家庭关系奠定了基础。在今天,我们应该从这些变革中汲取经 验,继续推动婚姻习俗的发展和进步。
参考内容二
基本内容
本次演示旨在探讨华中根据地婚姻习俗的变革。首先,我们将简要介绍研究背 景、目的和研究领域;接着,阐述我们试图解决的问题或挑战;然后,介绍我 们所使用的方法和研究手段;随后,呈现我们的研究结果;最后,得出结论并 讨论其潜在影响。
在这一时期,婚姻观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首先,夫妻平等逐渐成为婚姻观 念中的重要因素。传统的婚姻观念中,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然而,在民 国初年,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兴起,女性开始在婚姻中追求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其次,家庭分工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传统的婚姻观念中,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格局根深蒂固,然而,在民国 初年,随着女性参与社会活动的增多,家庭分工逐渐变得更为合理和平等。此 外,精神沟通也逐渐成为婚姻观念中的重要因素。传统的婚姻中,夫妻之间的 交流通常只涉及物质和日常生活,而很少精神层面的沟通。然而,在民国初年, 随着人们对精神和情感需求的增加,夫妻之间的精神沟通逐渐成为婚姻生活中 的重要部分。
参考内容三
基本内容

中国近代婚姻习俗的变迁

中国近代婚姻习俗的变迁

问名
即男方请பைடு நூலகம்人以书信
的形式询问女方的姓名、 年庚及“八字 ”,然后 进行占卜、算命,从而判 断男女双方会不会相冲相 克,以及有没有其他不宜 结成夫妻的地方。“ 问 名” 也称为 “ 过小帖” 或“请庚贴”。
《八字贴》
纳吉
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 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古书有曰:“未卜 时,恐有不吉,昏姻不定,故纳吉乃定也。” 所以, 只有 “ 纳吉 ” 仪式完成了,才表明男女双方正式 进入订婚阶段。 “ 纳吉 ” 是男女双方决定缔结婚 姻的标志。
清末民初的婚礼仪式是对清代的延续, 旧式婚礼仍然很普遍,尤其在农村,结婚程 序还十分繁琐、冗长。 各地的婚礼仪式有一定的差异,但基本 上都是按照“纳采”、“问名”、“纳吉”、 “纳征”、“请期”、“亲迎”等六个步骤 进行,并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有所变化,从 而显示出不同的特点。
纳采
“六礼”中的第 一礼,指男家遣媒妁前 往女家提亲。初议后, 若女方有意,则男方派 媒人正式向女家送礼求 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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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的新式婚礼
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受西方近代 文明的影响日益加深,很多传统的社会 习俗、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 在婚姻礼俗方面就体现为一种新的结婚 礼仪,即当时称为“文明结婚”的西式 婚礼出现了。
文明结婚
“文明结婚”,是清朝末年对从西方 传入的西式婚礼的叫法,是相对于中国传 统的婚礼而说的。“文明”一词体现了当 时人们对西式婚礼的崇尚和肯定,同时也 反映出对铺张、繁缛、冗长的中国传统婚 礼的不满。
——中国近代婚俗的变迁
前言
在封建儒家礼教思想的指导下,中国 古代形成了一套程式固定的婚俗礼仪,并 一直沿用至近代。清末民初,随着西方近 代文明的传入,传统的婚姻制度和婚姻礼 俗受到冲击和挑战,新的婚姻观念和新式 婚俗逐步流行起来。

3852242_民国时期杭州地区的移风易俗——以婚丧礼俗为例__

3852242_民国时期杭州地区的移风易俗——以婚丧礼俗为例__

辛亥革命之后的杭州风俗,根据中国风俗史的划分,属于与近代风俗相延续的现代风俗,具有现代文化之融合及思想解放的特点,总趋势是封建性减弱,现代性增强,带有文明改良之性质。

但有些旧俗仍在继续,呈现出旧俗中有新的因素,新俗中又有旧的表现形式等极为复杂的情形。

时至今日,虽然时代不同了,但随着进一步的改革开放和思想解放,回眸民国时期杭州的移风易俗印记,对于今天吐故纳新、转型升级不无启
在新旧交替的阶段,男女婚嫁所行使的礼节中,通常说媒、订婚和结婚三种礼仪是必须进行的。

也就是说,先由媒人说合,然后订定婚书,到时由男家的新郎去女家迎新娘至男家行结婚礼。

这里男女订婚和结婚的规定,主要有两条,一是必须举行公开的仪式,二是必须有两人以上的证人。

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所谓的文明结婚或自由结婚,是跟旧式婚姻相对而言的。

也就是男女双方经过自由恋爱,而得到父母同意,然后再进行结婚。

新式结婚的礼仪是除男女当事人外,必须有家长到场主持婚礼,叫主婚人;男女双方当事人,是经由友人介绍的,介绍人必须到场,而且要男女双方的介绍人一同到场(没有介绍人的,也必须安排介绍人);邀请一位年高德邵的长辈或有地位的人士或男女双方的老师、长官做证婚人,到场证明结婚;设计红色的喜柬,邀请至亲好友到场观礼和参加喜宴;事先准备结婚证书,一式两份,证书上要记载结婚男女的姓名、年龄、出生年月、籍贯,以及结婚的时日和地点,介绍人、主婚人和证婚人,都要在结婚证书上盖章;男女当事人要交换戒指信物,通常都由男女傧相代劳;婚礼举行完毕,接着就邀请参加婚礼的亲友出席酒宴。

总之,向有定规,恪守信义。

民国时期杭州地区的移风易俗
——以婚丧礼俗为例
2013.655。

中华民国时期婚姻法研究

中华民国时期婚姻法研究

中华民国时期婚姻法研究本文旨在探讨中华民国时期婚姻法的历史背景、相关内容和社会影响,以期为当前社会婚姻法的启示和建议提供借鉴。

中华民国时期,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和文化的碰撞,中国传统婚姻法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为适应时代的发展,中华民国政府对传统婚姻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和改革。

中华民国时期婚姻法的发展历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912年至1930年,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民法》中的“亲属编”,其中对婚姻法做出了新的规定。

此时,婚姻法受到西方自由思想的影响,强调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和夫妻平等。

1930年至1945年,受到世界经济大萧条和国内战争的影响,中华民国政府的统治逐渐崩溃。

在此期间,婚姻法并未得到有效的修订和完善,但一些地方性的婚姻法规开始出现。

1945年至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在国共内战中失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这一时期,中华民国的婚姻法并未得到有效实施,逐渐被新中国的婚姻法所取代。

中华民国时期婚姻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结婚年龄:男性结婚年龄为20岁,女性结婚年龄为18岁。

结婚程序:男女双方自愿订婚,然后向政府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夫妻关系:夫妻地位平等,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丈夫有义务尊重妻子的权利和人格,妻子有权利参与家庭重大事务。

离婚程序:离婚需双方协商同意,并经过法院判决。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责任:对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法律规定了一定的处罚措施。

中华民国时期婚姻法对社会各方面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对家庭的影响:婚姻法的实施促进了家庭形态的转变,使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更加平等和融洽。

同时,婚姻法鼓励夫妻共同经营家庭,承担家庭责任,提高了家庭稳定性。

对社会的影响:婚姻法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

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使社会上的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婚姻法也鼓励人们尊重女性的权利和地位,促进了社会性别平等。

民国时期海龙县的婚礼习俗的变迁

民国时期海龙县的婚礼习俗的变迁
民国时期海龙县的婚礼习俗的变迁
王 辉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 吉林 132000)
摘要 :民国期间,在新文化及国民政府的倡导下,民众的婚俗 礼仪也在发生变化,本文以民国期间海龙县的婚礼习俗为研究 对象,通过分析婚礼习俗中的信仰与禁忌,探讨其特点及变迁。 关键字 :民国 ;海龙 ;婚俗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新夫妇交换指环 , 后相向行三鞠躬礼 ;依次向证婚人、介绍人、 主婚人行礼毕 , 由证婚人、主婚人各致训辞 , 来宾致祝辞 , 主 人致谢辞。新式婚礼由最初城市中的富贵人家逐渐传播到普通 人家。
二、民国期间海龙县新式婚礼 随着民国风气大开,婚礼的形式也避繁就简。新式婚礼的
形式如下 : 当男女至婚龄时,若一方对另一方有意,则遣媒人至对方
家中提亲,如果双方意见一致则约定订婚日期。当婚姻成立时, 先由男家购领婚书两件,注明双方主婚人、介绍人及男女双 方氏名、年龄、籍贯、出生年月,或按名盖章、或按印指纹。 结婚时两家婚约既成 , 先以指环及饰物为聘。婚期多在上午。 男女两家家长为‘主婚人’, 在亲族戚友中找一德高望重老者 做‘证婚人’, 通两姓之好的媒人称“介绍人”。婚礼时,先由 证婚人宣读婚书;自主婚、证婚、介绍诸人及新夫妇俱钤章讫 ,
民国时期海龙县隶属于吉林省,地处通化地区。随着国民 政府成立西风渐兴,风俗变革也渗透到了婚俗礼仪中,以至于 民国期间的海龙县出现了旧式婚礼、新式婚礼以及新旧杂糅的 现象。
一、民国期间海龙县传统旧式婚礼的形式 传统旧式婚礼大致分为订婚、过礼和完婚三个阶段。 民间普通订婚通常由男方或女方相契的亲友鉴于双方门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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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婚的过程相对复杂繁冗,男方定婚礼前一日为“安柜 箱”。“杀猪、搭棚、张筳、设彩,鼓乐奏于门,酒肴置于厨”①。 女方雇人偕同送亲者将陪嫁送至男家,同时男方亲朋均来称赞 嫁妆,以示恭维。门外置花轿两台,沿街抬走,轰动全市,称 为“晾轿”。男方还要指定男女二人招待娘家客,并在正餐之外, 夜间饷以酒食,俗称“消夜酒”。

1898年-1919年间中国婚俗的变化

1898年-1919年间中国婚俗的变化

1898年—1919年间中国婚俗的变化摘要清末民初时期,随着西风东渐,西方的社会生活方式及婚姻家庭观念对近代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冲击,同时对婚姻陋俗深刻的揭露和批判,直接引起了该时期国人婚姻与家庭观念的变化,推动了中国由古老的封建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型。

主要表现在:结婚、离婚自由的出现,婚姻法规和契约的颁行,结婚礼仪和服饰的改变,以及婚姻介绍方式的更新。

虽然这种变化在其践履过程中因处于初始阶段而缺乏普遍性,但它在中国近代婚俗流变中却占有重要地位。

它既是维新变法时期“前识者”婚俗观演变的继续和拓展,也是五四时期婚姻文化变革的基础和必要环节。

关键词:清末民初,婚俗,变化The change of China’marriage customs from 1898 to 1919AbstractThe late qing and early republic period, with the west wind east, west of the social life style and concept of marriage and family has a huge impact on modern Chinese society, and expose and criticize the marriage custom of deep at the same time, directly caused the americans during this period the change of the concept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promoted by the ancient Chinese feudal society to modern society transformation.Mainly displays in: the emergence of the freedom of marriage or divorce, enac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contract of marriage, marriage etiquette and the changes of clothing, and the way the marriage introduction of updates. Although the change in the process of its practice, because at the initial stage and the lack of universality, but it is in China's modern marriage customs rheological occupies an important position. Before it is not only the reform period of qing dynasty "learning" in the evolution of the concept of marriage customs to continue and expand, is also the foundation of the may fourth period marriage cultural change and the necessary links.Keywords: the late qing and early republic, marriage customs, change一、历史背景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一方面,西方列强对中国进行着肆无忌惮的掠夺,另一方面,客观上也带来了西方社会的一些文明成果。

清末民初山西婚俗变迁

清末民初山西婚俗变迁

清末民初山西婚俗变迁由于受社会规范制约,婚姻习俗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各有特点。

一婚姻程序由繁趋简的趋向更加明显在封建社会里,婚俗程序遵循着自西周以来就开始实行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是由男方使媒人通言,表示通婚之意,如不被女家所拒,即备礼正式求婚;问名即问女方的姓名及生辰,以便“卜其吉凶”;如得吉兆,男家再使媒人告知女家,并送订婚礼物,女方如“纳吉”,则婚约告成;纳征是男方向女方交纳聘礼,至此,双方不得再有反悔;请期即男方向女方请以成婚之期;亲迎是最后的程序,即男方到女家迎娶。

自周代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六礼的程序也逐渐演变从简,辛亥革命前后,山西地区虽然仍保留着古代六礼的遗风,但在不同程度上趋于简化。

一般从议婚到成婚大都经过三个阶段:其一是订婚。

这个程序仍因袭古代陈法:即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说某家要操办婚事,往往由男家求亲友为媒游说女家,女方若许可,则两家互订婚约,并相易庚贴。

订婚之月,有些地方设宴款待媒人,这就是订婚,又叫许亲、订亲。

这其实是六礼中的纳采、问名合二为一,反映了辛亥革命后人们已倦于古礼之繁琐,为适应新时代、新思想而大大简化了婚俗程序。

这一点在第二阶段也表现得很明显。

第二阶段纳聘,即由男方向女方家送数量不等的聘金。

一方面用以感谢女方家长对女儿多年的养育之恩并充当婚嫁之费,另一方面表示男方对女方的重视,暗示女家尽可放心地将女儿许配于他。

女方在接受聘礼之后,要以冠履等物回送男家,一方面体现传统的礼尚往来,另一方面则表示女方欣然同意及欢喜之意。

实际上,这道程序是将古礼中的纳吉、纳征合二为一。

《浮山县志》载:“定婚之后,择吉纳采,互相交换,履行规定手续。

”(注:民国《浮山县志》卷32,风俗。

)可见,千百年传承下来的固有程序仍未改变,区别就在于总体上的简略。

第三个阶段即成婚,也叫亲迎,俗名又叫“娶媳妇”。

这一天,大部分地区是由男方亲自到女家迎娶,鼓乐喧天,直至黄昏。

浅析民国时期的山东婚姻习俗

浅析民国时期的山东婚姻习俗

浅析民国时期的山东婚姻习俗[ 论文关键词]民国时期山东婚姻习俗观念变迁(论文摘要]通过对民国时期山东婚俗的考察,可以看出妇女自由平等的思想也开始慢慢觉悟。

要求摆脱传统婚姻陋俗.主张婚姻自主,是妇女婚姻生活发生转变的关键。

山东人守礼重节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特别是儒家所宣扬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礼教观念在妇女的婚姻生活中体现得尤为突出。

在婚姻观念上,妇女们严格地遵循着“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好马不配二鞍,好女不更二夫”的婚姻观念,所以即使自己的丈夫死去,甚至早年去世,也大都以守节而终。

在民国以前,山东妇女的节烈之风盛行,寡妇守节、殉节的事件不胜枚举,而寡妇改嫁则是被世人瞧不起的事情。

但自民国开通风气以后,婚姻自由得到社会上开明人士的大力提倡,妇女的贞节观念渐渐淡化。

城市中出现了自由结婚、离婚自由的新气象,各县也开始有了改嫁的现象,但仍为数不多。

寡妇改嫁的形式各地也有所不同,有的寡妇改嫁他乡,有的寡妇就地招夫人赘,还有的寡妇嫁给其丈夫的兄弟,称之为“寡妇转房”。

近代山东的寡妇改嫁以前者形式居多,后两者在一些地方也存在。

青岛水灵山岛一带,因该岛“孤悬海中,男多女少,娶妻不易,故兄亡可以嫁叔,弟亡可以嫁兄,大有康藏风可云。

”[3j寡妇改嫁时的婚礼仪式也极为简单,不仅娘家和原来的夫家不重视,且改嫁的夫家也多草草了事,迎娶极为简单,与女子初嫁时的婚礼场面相差甚远。

在山东各地,民间大都有“大娶”和“小娶”的风俗。

“大娶”即指富裕人家举办的婚礼,其婚礼仪式办得格外隆重热闹;而“小娶”则多指贫寒人家的婚礼,其仪式极万简单。

如曲阜一带的婚姻风俗中就有“贫者不亲迎,岳家送妇至门,俗呼小娶。

一切礼节俱从简略矣。

”[4j(P37.ycj俗)而寡妇改嫁时,娘家不再陪送嫁妆,男方家里多采用“小娶”仪式将女方娶进家门,婚礼仪式极为简单、冷清,甚至不用鼓乐和花轿,也没有凤冠霞被,而且多在夜间举行仪式。

此外对于妇女改嫁多以“再醛”称之:“再醛,在青岛风俗中并不十分重视,惟改嫁之时,不能鼓乐前导,乘舆出发仅由迎娶者率驴车一辆或驴马一头,于寅夜陪往夫家而已。

民国婚俗

民国婚俗

1我今天讲的内容是民国时期新人的婚服。

选择这个时代是因为,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民国,在西学东渐的影响下,民国婚俗呈现出新旧交替,中戏杂糅的、多元发展的过渡形态特征。

,婚礼服饰作为社会形态的物质表现在这个时期也更加的多样化和新颖。

2这是去年网上疯传的一段民国结婚证上的话,“”3处于过渡时期的民国,在婚俗变革上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根据接受西方文明的程度不同,依旧保留了旧式传统婚俗,也有全盘西化的结婚仪式,当然也衍生出中西合璧的新式婚礼礼服经历了从传统到接受西方文化再到中西合璧的过程。

婚礼服是民间服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风俗的一部分,对此研究能够复原当时风俗变迁的风貌。

婚礼服的变革是中国近代时期移风易俗的表现之一。

当时社会的经济、生活、文化都发生了巨变,人们的价值观、道德观甚至是审美观都随之发生了改变。

文明结婚之前一直都是民间的社会习俗,到了30年代的时候,政府将这种变革纳入到法律条文当中去。

就有了〈〉〈〉服饰条例制定以后,就相当于为后来大热的中西合璧婚礼旗袍正名了。

1935年4月3日下午3时,全国的首届集团结婚典礼,在上海江湾的上海市政府大礼堂举行。

参加者共57对新夫妇。

按统一要求,新郎均着蓝袍黑褂,新娘均着粉红色软缎9新式婚礼中,新娘可以全程露面,所以旧式婚礼中的盖头就被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缀在脑后、固定在花冠下的浅色披巾或披纱。

新式婚礼规范中要求的是“罩纱”,其意是罩满头顶甚至面部的纱。

但中式花冠区别于西式花环无顶结构,无需将头纱罩满头顶,只需垂在冠沿上即可;而且中国传统婚嫁礼俗中,不崇尚纱质这等透明或半透明性的头饰,所以“纱”被白色或浅色的绸缎或其他不透明的面料代替,按照传统的称谓就是“巾”。

11民国时期各类戏曲仍是当时所追捧的艺术形式,有条件的爱美女性,都会到照相馆中拍一张戏服照片留作纪念。

所以戏曲的服饰和头饰自然会被当作时尚元素与婚礼的头饰结合起来。

“自然,戏服中的头饰也可被当做是时尚之选被用在婚庆之礼上了。

结婚仪式的变化

结婚仪式的变化

随着双节的来临,一大批青年人带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喜结连理。

不同的年代,中国的结婚也有着不同的方式,下面就看看中国各年代的结婚仪式:1、清末民初极具历史价值的一张照片,从中可以了解到当时人们结婚时候的情景2、1919年〝五四〞運動前,中國人結婚崇尚紅色,新人是絕對不允許穿白色衣服的。

3、隨著20年代初西方文化的傳入,婚紗首次在我國亮相,從海外留學歸來的先生小姐,不少人已經信奉了基督教,他們一般選擇在教堂舉行婚禮。

4、30年代西式服裝大行其道。

在上海等大城市開始流行穿白色婚紗禮服,一般新娘穿白色婚紗禮服,手捧鮮花,頭戴白色長紗,長達五六米,新郎穿黑色大禮服,白硬領襯衫,戴黑領結,手捧黑呢高帽和白色手套,另外還有男女二位儐相,也穿大禮服和白紗,陪著一對新人,舉行婚禮後就在教堂內與雙方家長,證婚人等拍攝合影照,這就是起初的婚紗照,這種類型的結婚照一直延續到50年代。

5、40年代前後白色婚紗禮服已經成為一種風氣,婚紗照由教堂合影逐步轉移到照相館,程式上也由舉行婚禮後拍照改為婚禮膠拍照,人數由集體合影演變為二大二小的四人合影,進而發展到只有新郎,新娘二人合影,從此開始了名副其實的婚紗照。

6、50年代:在父母的勉強下,勉強答應嫁雞隨雞。

7、60年代,我國進入“文革”時期,結婚證圖案比較簡潔。

上面是國旗國徽,證書上印有《毛主席語錄》。

新人往往領了證,把兩個鋪蓋放在一起就算結了婚,浪費與鋪張在那個時代是絕對不被允許的。

新娘子穿個紅衣服就算嫁衣了,連婚紗都不會有,穿禮服的伴郎伴娘自然是更是被“從簡”了。

8、70、八十年代的结婚照:一切从简的黑白色调七十年代,那个年头大家都没钱,办事也简单,科技也不发达。

结婚照就有了一切从简的黑白色调。

9、90年代自从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人又开始穿上婚纱和西装拍婚纱摄影照了,而90年代婚纱照,可以说是真正进入了婚纱照的时代,但是,90年代婚纱照还是很保守的,不像现在的80后新人讲究个性。

民国婚俗的文化解读

民国婚俗的文化解读

民国婚俗的文化解读民国时期的婚俗是一种具有鲜明特点的文化现象,它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风俗习惯、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

本文将对民国婚俗进行文化解读,探讨其背后所蕴含的价值观和意义。

一、婚姻观念的转变民国时期,传统的父母包办婚姻逐渐被自由恋爱婚姻所取代。

婚姻观念的转变反映了人们对自由、平等、个性追求的追求,也体现了新时代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

在民国时期,婚姻被视为两个人平等相待、相互关怀、共同成长的关系,而不再仅仅是一种家族利益的约束。

这种婚姻观念的转变,为后来中国婚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婚礼仪式的演变在民国时期,婚礼仪式逐渐变得庄重而热闹,注重个人情感的表达。

相较于传统的婚礼仪式,民国时期的婚礼更加注重仪式感和功能性。

婚礼通常由四个环节组成:求婚、婚约、婚礼和婚宴。

而婚礼的形式也更加繁多多样,例如宴请亲朋好友的酒宴、民间传统的婚礼习俗、甚至有些富裕家庭还选择了西式婚礼。

三、男女平等的价值观民国时期,男女平等的观念在婚姻中得到进一步体现。

女性开始追求平等的婚姻地位和权力,婚姻成为两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相互之间尊重并平等相处。

不再是传统的男尊女卑,在婚姻中男女地位逐渐平等,女性也有了一定的婚姻自由权。

四、对婚姻幸福的追求民国时期,婚姻被视为两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人们对婚姻的幸福有着极高的期望。

于是在婚礼仪式中,有许多令人向往的传统习俗,如新娘抛洒金钱、亲友送礼、宾客喜帖等。

这些习俗都是为了象征新婚夫妇的好运和美满的婚姻生活。

这反映了人们对婚姻幸福的向往,希望新婚夫妇能获得幸福和快乐的生活。

五、重视仪式感和社交活动民国时期的婚礼注重仪式感和社交活动。

新人需要向亲朋好友邀请和接待,亲朋好友也需要准备丰富的礼品来表达祝贺之意。

婚礼不仅仅是新人的庆祝和宣誓,也是亲朋好友之间交流和增进感情的机会。

婚礼仪式和社交活动让人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社交网络的重要性,强调了人际关系和感情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民国时期的婚俗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价值取向和文化观念。

略论民国时期四川社会婚姻礼俗的变化

略论民国时期四川社会婚姻礼俗的变化

略论民国时期四川社会婚姻礼俗的变化
冯静;陆铭宁
【期刊名称】《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5(017)001
【摘要】本文着重论述了民国时期四川社会婚姻礼俗变化的六大现象和三大特点.六大现象是,新式婚礼地区扩大,青年男女婚姻自主观念增强,婚礼形式趋于简化、便捷,涉外婚姻开始出现,离婚已是平常事,婚姻禁忌有所松动;三大特点是,呈现出城乡不平衡局面,新旧中西同时并存的混合性特征,部分川民存在畸形的婚姻观.
【总页数】4页(P65-68)
【作者】冯静;陆铭宁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南充;西昌学院,四川,西昌,61501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8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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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浅析民国时期云南婚姻礼俗的变革 [J], 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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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新旧婚礼仪式研究

民国新旧婚礼仪式研究

民国新旧婚礼仪式研究
翁小倩;魏頔
【期刊名称】《兰台世界:上半月》
【年(卷),期】2008(000)007
【摘要】民国时期是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过渡的重要历史时期,也是中国社会风俗发生巨变的重要阶段。

这期间的社会风俗呈现出一种中西合璧、新旧杂糅、交融并存的局面。

婚礼仪式也不例外。

一方面,传统婚礼依旧占据民众婚姻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新式婚礼逐渐被人们接受并开始流行。

这两种婚礼在形态、功能上各有不同,却能够在民国时期共存,其中的原因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

为此,【总页数】2页(P63-64)
【作者】翁小倩;魏頔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文学院;上海市工商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I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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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婚礼,经历了从订婚到最后结合的繁琐礼仪程序(主要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六个步骤)。旧式婚礼具有稳定婚姻关系、追求生活幸福及家庭和睦等积极内容,表达了中国人追求幸福吉祥吉利的心态,具有维系家族、家庭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功能;同时,它也是传统社会人际交往的必要方式,即通过儿女婚礼这种形式,不仅将儿女双方家族连结起来,发展了家族的交往,而且利用儿女婚礼,将亲友们召集在一起,使他们得以聚会,加强了联系,巩固了一个家族内部的关系,并可以利用这样喜庆的机会,化解既存的矛盾,对封建式大家庭的稳固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迎娶过程及典礼时,新郎身穿黑色燕尾大礼眼、白衬衣,系黑色领花,戴白手套,戴高筒礼帽;新娘身穿白色礼服长裙,肩披白色罩纱,头戴花冠、花环,由一位穿同样礼服的“伴娘”陪伴。礼堂正中为证婚人,右方为介绍人,左方为男、女主婚人。结婚典礼仪式由司仪掌握进行,具体仪节为:一、司仪人入席,面北西首立。二、赞唱。三、奏乐。四、男宾入席,面北东首立。五、女宾入席,面北西首立。六、男族主婚人入席,面南东首立。七、女族主婚人入席,面南首立。八、男族全体入席,面西东首立。九、女族全体入席,面东西首立。十、证婚人入席,面南居中立。十一、介绍人入席,面南分左右立。十二、纠仪人入席,面北东首立。十三、男女宾相引新郎新娘入席,面北并立。十四、男宾相入席,面北在新郎右首立。十五、女宾相入席,面北在新娘左首立。十六、奏乐。十七、证婚人读证书。十八、证婚人用印。十九、介绍人用印。二十、新郎新娘用印。廿一、证婚人为新郎新娘换饰物。廿二、新郎新娘行结婚新礼,东西相向立,两鞠躬。廿三、奏乐。廿四、主持人致训词。廿五、证婚人致词。廿六、新郎新娘谢证婚人,三鞠躬。廿七、新郎新娘谢介绍人,三鞠躬。廿八、男女宾代表致颂词,赠花,两鞠躬。廿九、奏乐。三十、新郎新娘致谢词,两鞠躬。三十一、女宾代表唱文明结婚歌。三十二、证婚人、介绍人俱退。三十三、男宾退。三十四、女宾退。三十五、新郎新娘行相见礼。三十六、奏乐。三十七、男女主婚及各尊长面南立,三鞠躬。三十八、男女平辈面西立,晚辈面东立,两鞠躬。三十九、男族、女族全体行相见礼。四十、男女宾相引新郎新娘退。四十一、男女两家主婚人及两族男女全体退。四十二、司仪人员退。司仪退。四十三、众宾相随赴茶点。四十四、宴会。[13]
民国成立以后,传统婚姻礼俗的变革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与人们婚姻自主意识的增强和婚姻自由观念的强化相适应,新式婚礼在沿海大中城市更加流行起来。当时有人以“五更调”的形式,介绍“文明结婚”的情况:“戒指为定,大媒作见证人,最要紧,结婚书呀,双方盖定”,“郎才女貌两情愿”。这位作者还认为新式婚礼“无啥希奇”,只有“顽固朋友说诧异”。[8]
第二,初期的文明结婚,多发生在沿海通商口岸及大都市,如上海、广州、天津等地,在内地的江西、北京也有少数人采纳,但多也是留学归来或接受新式教育者。这表明,新式婚礼首先是从与西方文明接触较多的沿海通商口岸及大都市开始的,是由这些大都市中的新兴的知识阶层倡导并实践的。这样的情况,也说明清末婚姻观念的变化,最早也是从沿海大城市中的接受西方教育的知识阶层中开始的。正因如此,初期的文明结婚,虽然在清末渐成社会时尚,产生很大的社会影响,但无论是在地域上,还是人数上,它都仅仅是这些大城市中的“星星之火”,仅仅是大城市中的少数知识阶层中的先进者倡导并采纳,远未演成“燎原之势”。
几乎与此同时,《时报》还报道了另外一对青年举行文明婚礼的情况:“一、来宾入场。二、新人入词。七、来宾张君佑如、濮君仲厚、蒋君怀仁、张君曾璧等演说。八、唱歌散会。”[4]
从当时大量关于“文明结婚”的报道来看,有几点值得注意:第一,初期文明结婚,多是以留学生和新式学堂学生为主体。这些最先接受了西方近代文明的中国知识分子,在婚姻观念上冲破了封建的束缚,接受了西方男女平等的婚姻观念,对传统的婚俗比较反感,力谋改良,对近代西方的婚礼非常向往,大胆仿效,因此成为清末新式婚礼的最早倡导者和实践者。
如果说晚清“文明结婚”的兴起主要体现为一些接受新式教育的男青年的觉悟的话,民国初期“文明结婚”的流行,则体现了妇女的婚恋观的巨大变化。可以说,它的流行与大中城市中许多女青年醉心自由结婚之说、执意解除包办婚约的观念有很大关系。有的女青年以“文明婚礼”为自豪:“无媒婚嫁始文明,奠雁牵羊礼早更。最爱万人齐着眼,看侬亲手挽郎行。”[11]有的女青年主张“无夫主义”,终身不嫁,有的寡妇得到自由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尝到自由恋爱的趣味。
新式婚礼毕竟是一种与中国传统婚礼相冲突的礼俗,即使它在大城市部分知识阶层的狭小范围内流行,也受到了旧派人物的攻击和社会各界的怀疑和抵制态度。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当时的报刊曾有许多报道。如1909年,清廷学部某郎以“现在都下结婚渐染欧习,动借自由名目,立异矜奇,实大为风俗之害”为由,请求“速定婚嫁之礼,以挽颓风”。[5]旧派人物对新式婚礼中体现出来的“婚姻自由”观念,更是极力禁阻:“南海县属澜石附近绅士老伯华等,因邻近各乡女子皆染有自由气习,特联赴县署,呈请出示严禁。王令以‘男女婚姻,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能任听妇女自由择配。据禀前情,在女子固越礼逾闲,在父兄亦疏防失教,应候出示严禁。’”[6]
证婚人是男、女双方共同邀请的,一般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在群众中有威望的长者。主婚人则是新郎、新妇双方的家长。结婚典礼可以在家里举行,也可以在饭店里举行。事前由男、女双方家长出帖,邀请亲友前来参加婚礼。迎娶时,一般用红缎双喜字绣片装饰着的花马车,也有用扎了花红彩子和纸花的汽车。到达女家后,新娘由伴娘搀着,手捧鲜花束,由两个小孩拉着头纱,在乐曲声中踏过红毡子上车。到男方后,新郎向新娘三鞠躬。新娘下车后,来宾们即扬起“文明结婚五色纸”,表示庆贺和助兴。
这是目前所见到的中国人行西式婚礼的最早记录。从婚礼在教堂由西人牧师主持且仿照西方婚礼的程式的记载看,新婚者显然是信仰基督教的中国教徒。纯粹遵循西方人的礼仪举行婚礼,毕竟是少数中国教徒的事,对于大多数中国人并不适合。如何既能接受西方婚礼的“文明”方面,又去掉其浓厚的宗教色彩?这是许多接受了西方近代思想的中国先进分子所思考的问题。到20世纪初,新式婚礼更多地为先进的中国人采纳,并逐渐形成了一种所谓“文明结婚”的婚礼形式。徐珂编撰的《清稗类钞》记载了当时“文明结婚”情况:“迎亲之礼,晚近不用者多。光、宣之交,盛行文明结婚,倡于都会商埠,内地亦渐行之。礼堂所备证书(有新郎、新妇、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姓名),由证婚人宣读,介绍人(即媒妁)、证婚人、男女宾代表皆有颂词,亦有由主婚人宣读训词,来宾唱文明结婚歌者。”[2]
这种“文明结婚”,无须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男女青年经人介绍或自己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交往、恋爱,经双方家长同意而结婚,不仅大大简化了结婚礼仪,而且尊重了男女双方的意愿,因而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清末有关“文明结婚”的报道日渐增多。
1905年8月17日,《时报》发表了一篇《文明结婚》的报道,介绍了上海一对青年人举行新式结婚的消息:“秀水张君鞠存、王女士忍之,于十一日三时假爱文牛路沈宅举行结婚礼。先由女士某某唱祝歌,次由介绍人褚君幼觉报告结婚之原由,次由主婚人陶君哲存宣读证书。两新人及介绍、主婚人签名毕,主婚人为两新人换一饰品,两新人相向两揖,复同谢介绍、主婚人,叩谒男女家尊长,男女又各同致贺。末由马相伯先生及穆君抒斋、沈君步洲演说,两新人各致答辞。礼毕,拍掌如雷动。”[3]
二、“文明结婚”仪式的逐步规范化
作为一种西化的新式婚姻仪式,“文明结婚”体现了一套新的婚姻礼制和婚姻观念。举行“文明结婚”的男女双方不去命馆合婚,而是到婚丧用品服务社买两张印好的结婚证书,填上新郎、新妇的姓名、年龄、籍贯,等到举行婚礼时,由证婚人、介绍人和男、女双方主婚人用印,就算成了。
然而,随着辛亥革命的失败,复古逆流泛滥一时, “文明结婚”受到旧派势力的抵制和阻挠。与此同时,社会上一般民众对婚姻自由观念也多持观望态度,很多人对新式婚礼和新式离婚等做法也比较反感。据天津《大公报》载:“盖今之请求离婚者,多出于自由结婚之夫妇,鲜出于旧礼结婚之夫妇,夫婚既结于自由,必其性情相结合,可以偕老百年者,从前巧妻拙夫之怨已无自发生,何以欢乐未几,辄赋终风,甚且数结数离,视夫如传舍也……是以自由结婚、自由离婚,曾不如名自由姘拆之为当矣”。[12]
由“文明结婚”到“集团婚礼” ──从婚姻仪式看民国婚俗的变化
作者:左玉河
近代以来,传统的婚姻习俗受到了西方近代文明婚俗的猛烈冲击,新的婚姻观念和新式婚俗逐步流行起来。本文主要从婚姻礼仪的角度考察民国时期婚俗的变化,并借以说明民国时期新旧婚俗嬗变的特点。
一、清末民初“文明结婚”的兴起
面对传统习惯势力的阻挠,当时人们较多的还是持折衷态度:既要冲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礼束缚,又要根据欧美和日本的婚姻法,征求父母的同意。1906年上海《时报》发表论说:传统婚礼存在弊端,“今日若救其弊,未尝不可变通,求不越伦理之大闲,而能增家庭之幸福者,亦自有法在。例如日本之结婚,两意相投,仍须受命于父母,必得父母之同意,我中国即大可仿效。”[7]
随着民国初年一些先进分子的呐喊和实践,开始倡于都会商埠的“文明结婚”,逐渐向中小城镇流传,采纳“文明结婚”的地域范围和人员有了扩大。不仅沿海的大中城市中越来越多的人们举行“文明结婚”,而且内地一些中等城市和县城也出现了“文明结婚”的事情。如江苏的镇江、扬州等地有人举行新式婚礼,有证婚人演说,新人行三鞠躬礼,围观者有上千人,出现了“旧礼已不适用,敢用新礼,所谓文明婚礼是也”的新气象。[9]据河北万全县志记载,该县“入民国后,政体改革,社会进步,繁琐礼节已不适用,多趋简约。在闭塞之区,礼虽仍旧,亦渐知改革。至城镇比较开通之地,则完全改为新礼。其仪式与礼制馆所拟之婚礼草案略有出入,所谓文明结婚者,是也。亦有新旧仪式参用者。总之,比较旧礼已进步多矣。”[10]
第三,19世纪60年代初已经有人采纳了西式婚礼,而直到40多年后才流行起来,除了清末沿海口岸城市的发展和新兴知识分子群的出现为“文明结婚”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社会基础外,主要的原因有三:一是先进知识阶层对旧式婚姻弊端的揭露,人们婚姻观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二是旧式婚礼中的繁琐礼仪不适合现代生活的要求;三是新式婚礼自身存在着一些“文明”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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