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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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2.13•【文号】卫人发[2006]474号•【施行日期】2006.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2006]474号2006年12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资源开发,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现就“十一五”期间我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提高经济发展水平,还要促进包括卫生事业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人才是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目标的关键,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要从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出发,立足于为卫生事业发展服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

充分认识人才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树立人才兴医、人才强卫的观念。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能力建设,调整卫生人才结构,紧紧抓好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努力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1.大力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2009‟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事局、教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现就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以用为本,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卫生人才总量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卫生人才素质显著提高,卫生人才配臵结构优化,城乡区域分布趋于合理,农村、城市社区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人才短缺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卫生人才发展内在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技术精湛、服务优良的卫生人才队伍。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认识卫生人才对于事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把卫生人才建设作为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人才促改革,以人才促发展。

——加强卫生人才宏观管理。

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建立健全卫生人才宏观管理的体制机制。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统筹指导各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有利于卫生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搞好部门协调和服务,加强优秀卫生人才宣传和表彰,努力营造良好的卫生人才环境。

——坚持思想道德教育与专业技术培养两手抓。

把牢固树立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意识作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努力提高卫生人员技术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实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卫生人才队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02.23•【文号】•【施行日期】2021.02.2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才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乡村振兴,关键在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现就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

(三)工作原则——坚持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

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引导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打造一支能够担当乡村振兴使命的人才队伍。

——坚持全面培养、分类施策。

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全方位培养各类人才,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

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人才,实施差别化政策措施。

——坚持多元主体、分工配合。

推动政府、培训机构、企业等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乡村人才培养,解决制约乡村人才振兴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
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内蒙古政报》
【年(卷),期】2007(000)012
【摘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提出如下意见。

【总页数】5页(P19-2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3.6
【相关文献】
1.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J],
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J], ;;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 [J], ;
4.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5.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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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0.04.01•【文号】中发[2010]6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才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2010年4月1日中发[2010]6号)现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人才规划纲要》是我国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制定实施《人才规划纲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战略选择,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人才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

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人才规划纲要》,深刻理解《人才规划纲要》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深刻理解“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指导方针,深刻理解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目标,深刻理解人才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人才规划纲要》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把《人才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要抓紧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系统以及重点领域人才发展规划,形成全国人才发展规划体系。

目录序言一、指导方针、战略目标和总体部署(一)指导方针(二)战略目标(三)总体部署二、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任务(一)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二)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三、体制机制创新(一)改进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二)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四、重大政策(一)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二)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三)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四)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五)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六)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七)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八)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九)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五、重大人才工程(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二)青年英才开发计划(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四)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五)文化名家工程(六)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七)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九)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十)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十一)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十二)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六、组织实施(一)加强对《人才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建立健全人才发展规划体系(三)营造实施《人才规划纲要》的良好社会环境(四)加强人才工作基础性建设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要求,着眼于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制定《人才规划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2.25•【文号】国办发〔2023〕46号•【施行日期】2023.12.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疾控体系的决策部署,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实现,经国务院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整体谋划疾控事业发展、系统重塑疾控体系、全面提升疾控能力,更好发挥疾控事业在国家整体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二)发展目标。

到2030年,完善多部门、跨地区、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建成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健全集中统一高效的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体系,形成体制健全、机制顺畅、权责清晰、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协同联动、保障有力的工作局面。

二、系统重塑疾控体系(三)强化疾控机构核心职能。

做强中国疾控中心,重点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科学研究、教育培训、全球公共卫生合作等职能。

做优省级疾控中心,重点强化省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实验室检验检测、应用性技术研究、公共卫生信息统筹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利用、对外合作交流等职能。

边境省份疾控中心强化跨境传染病防控合作。

做好市、县级疾控中心重新组建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与同级卫生监督机构整合,强化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职能,确保疾控和卫生监督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等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等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等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11.08•【文号】•【施行日期】2011.11.0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信访局、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残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11年11月8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要求,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就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1.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

实现这项战略任务,必须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

充分发挥他们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对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

卫生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卫生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卫生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意见卫生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意见乡镇卫生院承担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部分卫生行政执法综合职能,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的枢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乡镇卫生院的基础建设、配套设备基本到位,面貌为之一新。

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医技人才短缺、医疗水平低下,满足不了农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需求。

为了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强化医技人员素质,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现经市政府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4月6日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按要求列入财政预算。

二、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下达的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有计划、有步骤解决好医技人员不足问题。

省给我市下达的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市编办已分解下达至各县,各县政府要按照市上所下达的人员编制,通过招考、录用等办法,逐步解决好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短缺问题。

三、开辟“绿色通道”,积极为乡镇卫生院引进专业人才。

对自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五类专业技术人才”,在编制缺额内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一是全日制医学院校统招临床本科毕业生;二是全日制医学院校统招护理、药学、检验等医技专科毕业生;三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医学本科学历,且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四是年龄在45周岁以下,学历、职称虽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在中医方面有一技之长,且被市或县评为“民间中医”或“一技之长”的中医专业技术人才;五是乡镇卫生院急需的其它特殊人才。

四、实行代偿培养,鼓励本市籍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就业。

凡本人自愿毕业后到乡镇卫生院工作10年以上者,由县卫生行政部门与其签定代偿培养合同,大学毕业后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五、鼓励支持乡镇卫生院在编卫技人员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举办的医学类、药学类、护理及相关医学类方面的学历教育。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稳妥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提高我省临床医师专业技能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卫生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2009〕131号)、《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为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掌握扎实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够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二章培训对象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培训对象”)为2010年以后(含2010年)进入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生。

第四条对未与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确立聘用关系,又准备在我省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办法将另行制定。

第三章培训医院第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经认定的培训医院内进行。

培训对象在医院符合条件的临床科室间进行轮转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认定管理办法和临床科室标准细则由省卫生厅另行制定。

第六条因机构设置或条件限制无法完成个别科室轮转的,培训医院应与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签订联合培训协议,并上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七条省卫生厅对培训医院实行动态管理,对培训医院培训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抽查督导,每3-5年进行一次重新认定。

未经认定的医院不得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八条培训医院应落实相应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九条各培训医院要制定培训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培训全过程监管,严格按照培养标准实施培训工作;加强临床学科建设和指导医师培养,结合实际需求,注意控制规模,确保培训质量。

同时,要为培训学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十条各培训医院应于每年8月底前将当年的培训学员招录、培训情况以及下一年度招录计划报送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人事部、卫生部、教育部等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

人事部、卫生部、教育部等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

人事部、卫生部、教育部等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正文:---------------------------------------------------------------------------------------------------------------------------------------------------- 人事部、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卫生、教育、财政厅(委、局),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加快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城市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重要环节,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2、目标任务。

大力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聘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组织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逐步在社区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学为主体,包括中医、西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社区卫生管理人员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

二、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3、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和学科建设。

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整合教学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在人员编制、职称评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高水平临床教师和临床专家承担全科医学教学任务,参与社区卫生人才培训。

护士条例解读-答案

护士条例解读-答案

M.美国学者Menninger认为,没有就没有护理 A
M.某被解除聘用合同人员上年实际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该地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解聘时该人员的月平均工资应按照以下哪个数值计算 B
M.某护士因故被吊销执业证书,当其申请再次执业注册时至少应在被吊销执业证书之日起 C
M.某护士原在A省执业注册,因工作调动变更执业注册到B省,后又调动变更执业注册至C省,当其需要执业注册延续时,应向以下哪个部门申请 C
H.《护士条例》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中,不包括 B
H.《护士条例》规定护士数量配备要求的原因不包括 C
H.《护士条例》规定了以下机构或个人因违反该条例的法律责任A
H.《护士条例》生效时间的形式是 B
H.《护士条例》施行的时间是 D
H.《护士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条例施行之日起 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 (B)
D.当发生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突发事件时,护士的做法中,错误的是 (B)
D.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护师,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可以 A
D.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用纸为 B
D.对护士实行同工同酬,是指 D
D.对我国专科护士培养的叙述,错误的一项是 D
D.对于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我国目前对于护龄 年的护士颁发荣誉证书 C
K.开具处方最长的有效期不得超过 (B)
K.可以组织护士专业培训的机构是 D
L.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应在 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C
L.联络与病人有关的一切医疗活动的协调者是 D
M.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曲线为B
M.美国的专科护士培养主要定位于 B

市卫生局人才工作总结

市卫生局人才工作总结

市卫生局人才工作总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省、市“十二五”人才培养规划等文件人才工作政策文件精神,20**年,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卫生人才工作重点,围绕着培养一批规模适宜、素质能力优良、结构分布合理和农村适用留得住的卫生人才队伍,狠抓落实,现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必须打造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此,我局人才工作领导组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充分认识到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将人才队伍建设摆到突出的位置来抓.每年制定人才工作计划,并纳入卫生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与卫生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同时,结合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局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卫生院开展人才工作调研,着力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匮乏问题.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和做法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吸引和留住人才。

一是深化用人机制改革,积极探XX县级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二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

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逐步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待遇,让医务人员技术服务的价值得到体现。

各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比重均达到60%以上,实行“两级考核、两个挂钩”,重点将基层医疗机构领导班子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机构考核情况挂钩并加大领导班子成员奖励的岗位系数,同时设立基层医疗机构院长(主任)基金和边远山区岗位艰苦津贴.2、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完善奖励制度.按照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部委印发医改配套文件《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落实以政府为主导的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国家、省、市、县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今年市医院儿科主任王德志,获“江淮名医”荣誉称号,给予津补贴奖励5万元;lcu主任张牧成,被授予“XX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荣誉称号,获市政府命名表彰,每月享受500元津贴。

国家为发展少数民族的医疗卫生事业提出了哪些政策要求

国家为发展少数民族的医疗卫生事业提出了哪些政策要求

国家为发展少数民族的医疗卫生事业提出了哪些政策要求?作者:佚名转贴自:本站原创点击数:390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事业,解放初期,曾提出以医疗卫生工作和贸易工作开路,开展民族地区的工作。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条件大为改善,长期危害少数民族的各种流行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或基本消灭,少数民族体质得到很大改善,寿命大大延长。

为了加快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的健康水平,1983年卫生部、国家民委联合召开会议,要求采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卫生队伍建设。

发展壮大本地卫生队伍,提高技术水平,同时采取积极步骤吸引外地卫生技术人员到民族地区工作。

办好民族地区的医学院校,保证医学院校有足够数量的学生来源。

(二)从实际出发,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和妇幼卫生工作。

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别要搞好计划免疫;要及时组织力量防治严重危害当地群众健康的疾病;要普及新法新生,有效降低产妇、婴儿的死亡率。

(三)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城乡基层卫生组织建设。

加强县医院、县防疫站、县妇幼保健站(所)、民族医院或门诊的建设,使之成为当地医疗卫生工作的基地和业务指导中心。

(四)大力扶持发展民族医药事业。

有关部门要端正并提高对民族医药学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广泛团结和依靠民族医药人员,努力继承、挖掘、整理和提高民族医药学遗产。

(五)搞好对口支援工作,弥补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人才和资源的不足,并把帮助培养当地的卫生技术人员摆在首位。

(六)为民族卫生工作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各省、自治区在安排卫生基建投资和卫生事业费时,要充分考虑民族卫生工作的困难,在财政方面给予照顾。

1991年国务院在批转有关部门的文件中要求各高等医学院校要建立并完善面向农村(尤其是老、边、少、穷地区)的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分配制度。

国家发展民族医药政策体系的多维解析(上)2009年10月26日10:57 来源:《中国民族报》【字号大中小】打印留E-mail推荐:言社区网摘手机点评纠错中共中央、国务院于今年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并将其作为“坚持立足国情,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

为切实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各项政策措施,2006年上半年以来,中编办、发展改革委、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劳动保障部、中医药局等部门先后制订了《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关于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等9个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指导意见》提出的有关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为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指导意见》配套文件的主要内容,卫生部对相关文件进行了解读。

一、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主要服务功能《指导意见》提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医学教育网整理发布]。

2006年6月,卫生部、中医药局制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承担12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包括健康教育、传染病、慢性病防治、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老年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

这些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政府财政提供资金,免费向居民提供。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是“小病”、“常见病”、“多发病”,对于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难以安全、有效诊治的疾病,应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

全科医生的诊疗模式

全科医生的诊疗模式

全科医学最关注的中心既是人也是病,既涉及医学科学,又延及相关的各个专业领域。

全科医学对病人的管理责任是无限制,医生就应关照其健康问题而无论时间、地点;其家庭或社区环境是否有利病人治疗与健康,这仍是家庭医生的管理范围。

全科医生诊治模式是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模式”,需具有广泛各科目的丰富医学知识、敏锐的社会时事的触觉、熟练的沟通技巧、对社区各种社区协助单位认识。

还需要同理心,与病人建立和谐、伙伴式关系,与病人及家人一起协商有效、可行的治疗方向.加快发展全科医学不仅是适应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国卫生改革、改善民生的需要.欧美发达国家的全科医学开展时间早且发展较为成熟,本文从国内外全科医学发展的历程、国外医学生培养和全科医生的继续教育等方面进行归纳和总结,并提出了对我国全科医学建设的启示.特点1、强调持续性、综合性、个体化的照顾。

2、强调早期发现并处理疾患;强调预防疾病和维持健康。

3、强调在社区场所对病人进行不间断的管理和服务,并在必要时协调利用社区内外其他资源。

专科医疗和全科医疗负责健康与疾病发展的不同阶段.专科医疗负责疾病形成以后一段时期的诊治,其宗旨是根据科学对人体生命与疾病本质的深入研究来认识与对抗疾病。

当遇到现代医学地法解释或解决的问题时,专科医疗就不得不宣布放弃其对病人的责任。

在这种意义上,专科医生类似于“医学科学家”,即充分体现了医学的科学性方面。

由于专科医疗强调根除或治愈疾病,可将其称之为治愈医学(cure medicine)。

全科医疗负责健康时期、疾病早期乃至经专科诊疗后无法治愈的各种病患的长期照顾,其宗旨关注的中心是人而不是病,无论其服务对象有无疾病(disease,生物医学上定位的病种)或病患(illness,有症状或不适),全科医疗都要为其提供令人满意的照顾,也即它对自己的“当事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此,全科医师类似于“医学服务者”与“管理者",其工作遵循“照顾"的模式,其责任既涉及医学科学,又延及与这种服务相关的各个专业领域(包括医学以外的行为科学、社会学、人类学、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其最高价值既有科学性,又顾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即充分体现了医学的艺术性方面。

《护士条例解读》答案

《护士条例解读》答案

A.癌症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其病历中应留存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但应除外DA.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三级的暴露类型是指DA.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护士工资中的标准提高10% AB.被HBV感染患者用过的针头刺伤,发生HBV感染的危险为BC.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主体是DC.初次发现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可以作出AC.除聘用合同人员上年实际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该地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解聘时该人员的月平均工资应按照以下哪个BC.处方格式由以下哪个部门制定BC.处方药品用量一般不得超过CC.初次发现护士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可以作出AD.当发生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突发事件时,护士的做法中,错误的是(B)D.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护师,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可以AD.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用纸为BD.对护士实行同工同酬,是指DD.对我国专科护士培养的叙述,错误的一项是DD.对于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我国目前对于护龄年的护士颁发荣誉证书CD.对于初次发现护士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可以作出的决定是AD.对于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出现的下列情形,不适合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是BD.对于患职业病的护士,应享受以下权利,但除外DD.对于聚众扰乱医疗卫生机构秩序、致使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的,对首要分子可以处以DD.对于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但不具备规定条件的,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DD.对于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应考虑的因素不包括(B)D.对于医疗事故赔偿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对60岁以上的,不超过CD.对于医疗卫生机构中发生的殴打护士情形,进行行政处罚的机关是DD.对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殴打护士或者故意伤害护士身体的人,可以处以CD.关于医疗废物的运输,错误的是CF.发现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可以作出AF.法定的传染病责任报告人是CF.法律责任的目的是通过它的以下功能来实现的,但不包括DF.法律责任中违宪责任的主体有DF.放射工作人员定期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间隔时间不应超过BF.符合其他条件,在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后3年内未申请护士执业注册,逾期提出者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临床培训并考核合格,临床培训的时间为AG.《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要确保在前基本实现所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执业要求(B)G.《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对鼓励护士到社区卫生机构工作的规定,不包括DG.《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对鼓励护士到社区卫生机构工作的规定,不包括DG.《国际护士伦理守则》提出的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应遵循的原则有DG.《国际护士伦理学国际法》规定的护士基本职责不包括AG.《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提出,为提高社区护士的业务素质,措施中不正确的有CG.岗位绩效工资不包括DG.岗位责任制的内容不包括DG.工资总额中包括的项目是CG.关于《护士条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G.关于处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G.关于处方权,叙述正确的一项是CG.关于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后的预防性用药,错误的一项是DG.关于法律责任,错误的说法是CG.关于护士变更执业注册,错误的说法是BG.关于护士变更执业注册,正确的说法是CG.关于护士参与管理,以下说法错误的是DG.关于护士从事学术交流、科学研究,加入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错误的是DG.关于护士的在职培训,以下说法错误的是BG.关于护士履行职责的条件保障,以下说法错误的是CG.关于护士延续执业注册,正确的说法是CG.关于护士执业记录,错误的说法是DG.关于紧急救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DG.关于申请护士执业注册,错误的是(D)G.关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护士执业注册,错误的说法是AG.关于医疗废物的运输,错误的是CG.关于医疗废物的运输,正确的说法是CG.关于医疗机构对护士在职培训的义务,叙述错误的一项是DG.关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DG.关于医师和护士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G.关于医学照顾与生活照顾的相同和差别,错误的描述是DG.关于医院感染的概念,错误的描述是CG.关于执行医嘱,以下做法错误的是DG.关于职业健康检查,下列错误的说法是(B)G.关于注销护士执业注册,错误的说法是BG.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的概念,错误的是CG.规模较小的医院负责领导全院护理工作可设CG.国家的根本法是CG.国家规定为从事影响身体健康工作的人员发放医疗卫生津贴,以下应享受第四类津贴的是CG.国家规定为从事影响身体健康工作的人员发放医疗卫生津贴,以下应享受第一类津贴的是(B)G.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者是BG.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护士条例》,应对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的情况是DG.美国的专科护士培养主要定位于BG.全国范围内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是CG关于护士参与管理,以下说法错误的是DH. “护士”应包含以下特征,除外DH. “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是指护士执业的A H.《护士条例》的根本宗旨是BH.《护士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有AH.《护士条例》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中,不包括BH.《护士条例》规定护士数量配备要求的原因不包括CH.《护士条例》规定了以下机构或个人因违反该条例的法律责任AH.《护士条例》生效时间的形式是BH.《护士条例》施行的时间是DH.《护士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条例施行之日起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B)H.《护士条例》施行前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可以BH.《护士条例》施行以前,护理工作中不存在的问题是DH.《护士条例》制定的过程中,护理界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是DH.《护士条例》中规定的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出现的情形进行处罚不包括CH.护工的工作应仅限于提供BH.护理工作职业道德的核心是BH.护理管理的主要任务是BH.护理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是AH.护理史上第一个国际性的护士伦理准则是CH.护理事业发展的基本策略,不包括DH.护士保证患者治疗效果和医疗安全的首要工作是AH.护士变更执业注册的内容是CH.护士变更执业注册的内容为BH.护士参与医疗卫生机构的民主管理,主要包括BH.护士从事护理活动唯一合法的法律文书是BH.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AH.护士的具体职责不包括BH.护士的权利和义务的特征是DH.护士的权利和义务的特征是DH.护士的社会义务有BH.护士的在职培训不包括CH.护士的资格特征是指BH.护士发现医师医嘱可能存在错误,但仍然执行错误医嘱,对病人造成严重后果,该后果的法律责任承担者是CH.护士发现医嘱有以下情形的,应当执行AH.护士继续教育的学习目的是学习DH.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应向以下哪个单位提交报告CH.护士履行的护理活动是指AH.护士配备是否合理,无直接影响的是DH.护士配置方法应以为基础AH.护士申请延续注册的时间应为BH.护士是AH.护士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包括DH.护士协助医师治疗的职责不包括BH.护士因不履行职责受到投诉的,医疗卫生机构的作法,不正确的一项是CH.护士拥有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力不包括DH.护士在工作中被HIV血液污染的枕头或其他器械刺伤皮肤,感染的危险是CH.护士在工作中面临的化学性危害因素主要包括BH.护士在工作中面临的危险性最大的危害是CH.护士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但除外BH.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怀疑医嘱存在错误,以下做法中错误的是BH.护士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DH.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出现的情形,不适合依照护士条例进行处罚的是CH.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但应除外CH.护士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向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后,收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B。

我国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专业人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专业人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约 占美 国研发 投入 的 1 % 。 8 ¨
为 临床医疗 、 医学 基 础研 究 、 病 预 防控 制 和卫 生 管 疾 理等 领 域 的 高层 次 人 才 不 足 , 新 型 、 创 复合 型 、 其 尤 是 “ 帅 型 ” 才 严 重 匮 乏 , 看 病 难 ”突 出 表 现 在 将 人 “ “ 看知名 专家难 ” 比如 , 生 系 统高 层次 人 才 中 , 。 卫 两 院 院士 14人 ( 中工程 院 9 3 其 4人 ) 享受 政 府 特殊 津 , 贴专家 14万余 人 , 生部 有 突 出贡献 专 家 40人 , . 卫 8 数 量远远 不能 满足社 会对 高层 次人 才 的需 求 。 高层 次人 才结构 不 够合 理 , 士 及 以上 学 历 、 硕 副 高及 以上 职称人 员 比例偏 低 。截 至 20 05年 底 , 国 全 共 有卫 生 技 术 人 员 46万 人 , 中有 高 级 职 称 的约 4 其 2 5万人 , 5 6 , 、 初 级人 员 比例 为 1 4 1 ; 占 . % 高 中、 : - 3 研究 生学 历不 足 2 , % 本科 学历 1% ; 5 高职称 、 高学 历 人才 中 , 留学归 国人 员仅 25 0余 人 ( 0 不包 括 教 育 部 高 等院校 、 科研单 位 ) 。从 专业 结 构看 , 临床 医疗 、 公 共卫 生领域 的部 分 学 科 和前 沿 医学 研 究 人 才 短 缺 ,
在 的主 要 问题
1 1卫 生系统 高层次 人才数 量不 足 , . 结构不 合理
我 国卫 生 系 统 高 层 次 人 才 数 量 不 足 , 出 表 现 突
万元 , 低于 所有 学 科 平 均水 平 的 4 1 也 .7万元 。20 00 年 我 国卫生 系统 ( 不含生 物 学 ) 发 投入 仅 为研 发 总 研 投入 的 13 , 1 . % 约 2亿 元 人 民 币 ( 当 年 汇 率 , 按 合 14 亿美 元 ) 而美 国 国 立 卫 生 研 究 院 ( I 基 金 .6 ; NH) 2 0 年 达 到 23亿 美 元 ,02年 增 长 率 为 1 .% , 01 0 20 2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02.14•【文号】•【施行日期】2007.02.14•【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才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中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面向新世纪作出的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

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大力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是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证西部大开发顺利实施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西部省区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加强领导、开拓创新,密切协作、狠抓落实。

全国其他省市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采取切实措施支持西部地区做好人才工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十年规划》精神,结合西部地区人才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西部地区是我国二十一世纪重要的资源接续地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空间,是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屏障,是多民族聚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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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事局、教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现就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以用为本,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卫生人才总量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卫生人才素质显著提高,卫生人才配置结构优化,城乡区域分布趋于合理,农村、城市社区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人才短缺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卫生人才发展内在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技术精湛、服务优良的卫生人才队伍。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认识卫生人才对于事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把卫生人才建设作为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人才促改革,以人才促发展。

——加强卫生人才宏观管理。

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建立健全卫生人才宏观管理的体制机制。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统筹指导各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有利于卫生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搞好部门协调和服务,加强优秀卫生人才宣传和表彰,努力营造良好的卫生人才环境。

——坚持思想道德教育与专业技术培养两手抓。

把牢固树立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意识作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努力提高卫生人员技术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实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卫生人才队伍。

——坚持各类卫生人才协调发展。

以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整体推进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医疗服务、中医药、卫生监督和卫生管理等各类卫生人才协调发展。

遵循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兼顾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逐步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制度和培养体系。

二、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协调发展(三)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农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合理配备县乡村卫生服务机构人员。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规模适当、相对稳定、水平适宜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

逐步扩大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规模,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支医项目,加大医学类高校毕业生选拔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服务期满后扎根基层。

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在岗培训。

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对农村乡镇卫生院在职在岗卫生人员每5年进行全员岗位培训一次,对村卫生室在职在岗卫生人员每年培训一次,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任与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建立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每年要有1名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每年要有1名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培训。

用3年时间,培训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36万人次,培训村卫生室医疗卫生人员137万人次。

利用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拓宽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渠道。

选拔优秀人才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

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农村卫生人才培养规划,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区域卫生规划研究提出农村卫生人才岗位需求,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培养学校,考前学生与学校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定岗服务协议,实施定单定向农村卫生人才培养,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适宜卫生人才。

定单定向为农村卫生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和住宿费,所需经费由定向委托培养部门承担。

从2009年起,对志愿去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其学费(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补偿(代偿)。

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业绩、能力考核和使用农村卫生技术人员。

对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鼓励和政策倾斜,落实国家对长期在乡以下基层地区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待遇倾斜政策。

(四)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和岗位设置方案配备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实施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大力开展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用3年时间,培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人员16万人次。

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

吸引和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业。

鼓励公立医院高中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制度。

鼓励非全科医学专业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经过全科医师培训转为社区全科医师。

凡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和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在社区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制订优惠鼓励政策。

(五)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合理确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卫生应急等方面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高等医学院校应加强公共卫生学科建设,扩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

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吸引、鼓励高等医学院校公共卫生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工作。

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配备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优化人员结构。

争取3年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历构成应当符合以下标准:国家级中心本科学历人员占75%以上;省级中心本科学历人员占65%以上;市级中心本科学历人员占50%以上;县级中心本科学历人员占35%以上。

妇幼保健人员编制按《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落实,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5%-80%。

各级公共卫生机构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有计划地吸收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知识和技术水平。

严禁非专业人员从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对现在专业技术岗位的非专业技术人员要妥善进行调整。

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须掌握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从事婚前保健、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助产技术、终止妊娠和结扎手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六)加强卫生监督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辖区人口数、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配备。

研究落实政策,吸引各类优秀人员从事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卫生监督人员执法资格管理,优化人员结构。

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培训。

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考核评议和稽查机制,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进卫生监督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七)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与专业学位衔接的试点。

加强中医药人才培训,建立稳定的中医药人才培训机制。

大力实施“三名三培”工程,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

继续支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统筹加强农村、社区的中医药人才培养,继续开展县乡村中医药技术骨干培训,实施中医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

按照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特色突出的原则,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

(八)加强护理队伍和技能人才建设。

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切实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护士准入制度,加强护士继续教育,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

医疗机构的护士人员配备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研究拟订综合医院编制标准,合理配备护理人员编制,切实保障护士待遇。

对卫生行业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卫生行业技能人才培养。

(九)加快建设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

研究制定高层次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以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项目为依托,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医学创新队伍。

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在国际医学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医学科学家,成为优秀学科带头人。

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机制。

组建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立高层次人才研修制度,资助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活动。

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卫生人才,建设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加大对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的支持,为回国人员创造较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职业化建设。

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规范,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卫生行业特点的管理人员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

积极推动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工作,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每5年参加一次3个月以上的管理岗位知识培训。

卫生管理岗位培训证书应当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

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

高等学校要逐步完善卫生管理相关学科建设,实施卫生管理培训及学历教育。

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养、选拔、聘用、考核,努力建设一支岗位职责明晰、考核规范、责权一致的职业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队伍。

三、以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十一)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发挥医学院校人才培养基地作用。

完善医学教育协调工作机制,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医学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根据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科学合理制定医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加大投入,改善管理,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促进医学教育的全面健康发展。

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调控医学教育规模和结构;合理设置医学教育本科专业,推进医学教育学制、学位体系改革,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医德和职业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化临床实践教学和临床技能培养,加强临床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提高医学实践教学质量。

积极开展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医学教育院校相关信息和评估结果,做好医学教育与卫生执业准入的衔接。

根据卫生岗位需求,科学确定卫生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合理设置专业,探索建立卫生职业教育的认证、认可制度。

(十二)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促进继续医学教育稳步发展。

进一步明确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三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

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医学专业本科生在完成院校教育毕业后,在符合要求的医院中接受规定年限的住院医师培训,医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后,由培养单位按其临床能力安排参加相应阶段的住院医师培训,提高医生临床医疗水平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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