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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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实施
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按照《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申报方案》及国家交通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绩效考核评分细则》要求,结合我市城市货运配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城市货运配送的新需求,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程建设与国家物流枢纽载体城市、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有效结合,深入推进货运配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运输组织模式创新为引领,以货运配送枢纽建设为基础,以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为支撑,整合货运配送资源,推广使用新能源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货运配送车辆,优化货运配送车辆城区通行管控措施,实现城际干线运输和末端城市配送有机衔接,建立完善集约高效、服务规范、低碳环保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在规划、标准规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规范有序、公平
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坚持货运配送企业的市场运作主体地位,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多方联动、综合治理。完善货运配送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各部门间协同配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进货运配送规范、有序、绿色、高效发展。
(三)技术支撑、创新发展。建设城市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高货运配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货运配送技术装备水平,鼓励基于“互联网+”的先进货运配送组织模式发展。
(四)试点示范、稳步推进。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货运配送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全行业提高整体水平,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6月,建立集约高效、服务规范、低碳环保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完成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任务,顺利通过国家三部委考核验收。
四、主要任务
(一)择优选取城市货运配送示范企业
按照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制定城市配送企业试点示范工作规范,明确申报要求、评审考核办法等内容,择优选取试点示范企业,培育5家以上运作高效、服务规范、3A(含)以上的专业城市配送企业。
牵头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
(二)完善货运配送节点网络
加快构建以一级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二级公共配送中心、末端公共配送站(货运装卸点)为支撑的货运配送三级节点网络,实现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的有机衔接。在城市周边统筹布局规划建设8个干支衔接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在城市近郊建设8个服务于城际货运和城市配送间高效转换的公共配送中心,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大型商业区和居住小区建设150个末端配送网点。市直相关部门在配送网络节点建设前期手续办理及建设中给予支持。
牵头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6月
(三)推广使用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
引导鼓励城市货运配送企业优先选用标准化新能源同城货运配送车辆,每年推广使用500辆以上。鼓励企业按照《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要求,使用轻型厢式或密闭式货车从事货运配送。制定城市配送车辆专用标识样
式和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运营服务规范,推进城市配送车辆实现“标识统一、管理统一”。
牵头单位:市交通委配合
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
(四)推进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充电桩建设
引导充电桩向规划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公共配送中心等物流集中发展区和其他有条件的货运配送网络节点布局,在土地供应、供电等方面支持企业建设充电桩,实现充电设施开放共享、互联互通。鼓励公共充电桩投资建设或运营企业为货运配送纯电动车辆充电提供便利和优惠。达到城市配送新能源货运车辆保有量与可用于新能源货运车辆的充电桩总量比值≤4:1。
牵头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兰州供电公司、市交发建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6月
(五)加快城市货运配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整合交通、工信、商务、公安、邮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政务信息,建设城市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将城市货运配送企业的信息平台接入,为货主和配送企业提供信息录入与查询、车辆监测、交通诱导、数据分析等基本服务,满足相关管
理部门对配送企业的日常监管、绩效考核及企业对政务信息服务的需求,提升货运配送整体运行效率、监测能力和管理水平。并将信息平台与省级、部级平台对接,实现在线填报和运营数据动态接入。
牵头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3月
(六)优化货运配送车辆城区通行管控措施
1.开展城市配送运输需求调查工作。结合城市配送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组织开展城市配送运输需求调查工作,强化城市配送运力需求管理并形成城市货运配送需求现状及未来发展分析报告。
牵头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
2.制定出台城市货运配送车辆通行管控措施。据城市配送需求现状分布特征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制定出台城市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分类通行及停放的调整优化措施。科学合理制定城市货运配送车辆禁止、限制通行的区域和时间,制定城市配送车辆通行证发放规定及办理的条件和程序等,制定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减少燃油货运配送车辆城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