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的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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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制度引言:道路运输车辆是现代物流和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交通安全、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本文将以中国为例,探讨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背景和意义道路交通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与此同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顺畅和安全,各国都实施了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规范道路运输车辆的行驶条件、驾驶人员的素质和交通规则的执行,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 车辆注册和核发许可证道路运输车辆必须进行注册并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才能上路行驶。

注册时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的技术参数和保险证明等材料。

核发许可证需满足相关规定,包括车辆型号和用途、驾驶员资格等。

2. 车辆技术标准和检测道路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一定的技术标准,包括车辆尺寸、载重量、轴数等要求。

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测,以确保其运行和安全性能达标。

3. 驾驶人员资格要求和培训道路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符合一定的资格要求,包括年龄、健康状况和驾驶经验等。

此外,驾驶人员还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交通法规和驾驶技巧,提高安全驾驶意识。

4. 交通规则和违法处罚道路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包括限速、禁止酒驾和安全距离等。

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罚款和处罚。

5. 事故处理和调查道路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理,并调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三、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效果1. 保障交通安全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车辆的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的素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行人和乘车人员的安全。

2. 促进交通运输发展规范的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能够提高运输效率,减少物流成本,促进交通运输的发展,为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3. 维护公平竞争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能够打击黑车、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交通运输车辆维护保养规范

交通运输车辆维护保养规范

交通运输车辆维护保养规范交通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延长车辆寿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此,建立一套规范、规程、标准等制度,对车辆的维护保养进行规范化管理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维护保养周期、常见故障排查、零部件更换等方面,阐述交通运输车辆维护保养的规范要求。

一、维护保养周期交通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周期是根据车辆使用状况、里程数和制造商要求等多个因素来确定的。

通常而言,一般小型客车的保养周期为5000-10000公里,而大型货车和客车则需要更短的维护周期。

维护保养周期的设定应结合车辆类型、使用环境和负荷状况等因素进行具体制定。

二、常见故障排查车辆维护保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故障排查和预防。

常见的故障包括发动机异响、制动失灵、转向系统异常等。

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加强对车辆故障的排查和处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常见故障的判断和处理能力,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

三、零部件更换车辆在运行一定里程后,一些易损零部件需要及时更换,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常见需要更换的零部件包括刹车片、刹车盘、轮胎、机油、空滤、机滤、燃油滤清器等。

在更换零部件时,应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原厂配件,并按照制造商要求的标准进行操作,避免使用劣质零部件或违规操作导致更大的安全隐患。

四、润滑油和液位检查润滑油和液体是车辆正常运行和保持良好的关键。

定期检查润滑油和液体的液位,并及时添加和更换,是保障车辆顺利运行的必要措施。

需要检查的液体包括发动机机油、制动液、冷却液、转向液、变速箱油等。

正确的润滑油和液位维护可以减少零部件磨损,提高车辆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五、车身清洁和保养车身的清洁和保养不仅能够保持车辆的美观,还能延长车身的使用寿命。

定期清洗车身,除去污垢和杂物,可以防止车身生锈和腐蚀。

同时,还应做好车窗、灯具等部件的清洗和保养工作,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良好视野和安全性。

六、维护记录和档案管理为了方便记录和查询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建议建立车辆维护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恒通公司车辆维护管理制度暂行为保障营运车辆技术性能良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公司根据交通部重新修订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按照规定中“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适时更新”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一、车辆及设施维修、检测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二、营运车辆必须服从公司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按时进行定期维护、检测、年度审验和临时检测.三、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和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将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三个部分,二级维护属强制维护必须按期进行.四、车辆二级维护周期主要依据行驶里程数据,结合行驶天数、车辆年限、道路状况、车型等五个因素制定.1、车长6米及以下客车行驶里程达到10000公里或行驶30日,进行一次一级维护;行驶里程达到40000公里或行驶120日,进行一次二级维护.2、车长大于6米以上客车行驶里程达到15000公里或行驶30日,进行一次一级维护;行驶里程达到50000公里或行驶120日,进行一次二级维护.3、车辆每年二级维护不低于二次,不大于四次.4、高速公路营运车辆每年二级维护不低于三次.5、日行驶里程500公里以上车辆每年二级维护不低于四次.6、车龄5年以上的客车,每年增加一次二级维护.五、车辆维护内容及周期1、日常维护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及时对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洁补充和安全检视.2、一级维护由维修企业负责车辆的维护作业.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维护有关制动、操纵等系统安全部件,时间为每月进行一次.3、二级维护由公司委托具有二级资质以上维护企业负责车辆的维护作业.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4、车辆必须按期进行,县际班线车辆、部分市际班线车辆非高速营运维护时间为一年2次;部分市际班线车辆高速营运、省际班线车辆一年3次;500公里以上长途班线车辆一年4次;车龄5年以上的车辆在维护周期基础上增加1次二级维护,全年不超过4次.各班线车辆具体维护周期、维护时间由公司制定维护计划通知执行.六、车辆综合性能检测1、客车需到符合资质的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车辆技术等级检测结果应当达到二级以上,高速营运车辆必须达到一级.2、客车行车证注册登记不满5年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5年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七、车辆维护监督和管理1、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合理确定车辆维护周期,科学编制车辆维护计划,督促车辆按期正常维护.2、日常维护由驾驶员每日实施“三检”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车辆行车日志应翔实记载每日“三检”情况,公司月底回收行车日志检查落实情况;安管人员日检、路检时,抽查驾驶员落实“三检”情况.3、车辆日趟检由公司委托客运站对所有营运车辆每日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出具安全例检合格单,没有安全例检合格单的车辆不准发班.4、公司委托的具有二级资质以上维修企业,提供车辆维护、修理、更换主要部件、竣工合格证记录,由公司安管人员定期收集整理存档.5、完善公司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内容准确详实,主要内容包含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行驶里程、车辆变更、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档案附件要有车辆检测、评定报告、竣工合格证等原始资料,并建立信息化车辆技术档案.6、安全员日检和路检时,要检查客车二级维护竣工合格证,对未及时进行二级维护的车辆下达整改通知.7、公司车辆在检查、检测中发现技术性能不符要求,车辆暂停营运,待车辆修复完好,经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恢复营运.八、责任与处罚1、经营者、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1未按公司制定的车辆维护周期、维护时间进行二级维护的;2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3车辆技术性能综合检测未达到标准,继续营运的;4未到公司委托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致使车辆修理、维护、更换零部件记录和竣工合格证无法收集存档的.2、行业部门检查发现公司车辆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行为,依规处罚公司时,罚款金额全部由违规车辆承担,并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严肃处理.3、经营者、驾驶人未按规定进行车辆检测、维护,发生机械故障交通责任事故的,停班、停驾、处罚整改直至终止经营合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为了确保道路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保障交通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维护管理规定。

一、车辆维护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道路运输车辆,包括客车、货车、工程车辆等。

二、车辆维护周期1.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的类型和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定期维护周期;2. 定期维护周期一般不得长于3个月,具体周期根据车辆的情况而定。

三、车辆维护内容1. 车辆外观维护:定期洗车、车身、车牌清洗、车漆抛光等;2. 车辆机械维护:定期检查发动机、变速器、制动系统等机械部件的正常工作;3. 车辆电气维护:检查车辆电器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包括灯光、仪表等;4. 车辆润滑维护:定期更换机油、润滑油、刹车油等;5. 车辆轮胎维护:定期检查轮胎气压、磨损情况,更换磨损严重的轮胎;6. 车辆安全维护:定期检查安全设备,包括灭火器、安全带、紧急逃生工具等;7. 车辆环保维护:定期检查尾气排放是否超标,及时维修或更换污染严重的零部件。

四、车辆维护记录1. 每次维护应有详细维护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2. 维护记录应保存至少一年,供必要时查阅。

五、车辆维护责任1. 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车辆维护管理制度,保证维护工作的落实;2. 车辆驾驶员应按照规定定期维护车辆,并及时向企业报告车辆维护情况;3. 车辆维护人员应具备维修资质,按照要求对车辆进行维护;4. 车辆维护人员及时上报车辆重大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得私自擅自使用不合格车辆。

六、车辆维护质量监督1. 运输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维护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3.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车辆维护的企业,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道路运输企业应自觉遵守,确保车辆安全运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以上是一份关于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的简要说明,具体执行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1原则:根据车辆的检测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而定。

要符合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

2定义(1)车辆大修,修理或更换车辆任何零部件的方法,恢复车辆完好的技术状况,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车辆寿命的恢复性修理。

(2)总成大修,车辆总成经过一定的使用里程后,用修理或更换总成任何零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方法,恢复其完好技术状况和寿命的修理作业。

(3)车辆小修,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车辆恢复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4)零件修理,是对因磨损、变形、损伤等而不能继续使用的零件进行修理。

3汽车大修标志客车以车厢为主,结合发动机总成;货车以发动机总成为主,结合车架总成或其他两个总成符合大修条件时即可大修。

4汽车总成大修标志(1)发动机总成,发动机不能工作或缸体磨损,圆柱度达到0.175-0.25cm,压力不到75%,耗油量大,动力不足。

(2)车架总成,车架断裂,锈蚀、弯曲,大部分铆钉松动,钉孔磨损,进行校正、修理或重铆方能修复者。

(3)变速器(分动器)总成,壳体破裂,轴承承孔磨损逾限或变速齿轮及轴恶性磨损,需要彻底修理者。

(4)前桥总成,工字梁裂纹、变形,主销承孔磨损逾限,需校正或彻底修理者。

(5)后桥(驱动桥、中桥)总成,桥壳破裂、变形,半轴套管承孔磨损,减速器恶性磨损,修理后达到技术标准。

(6)客、货车厢、车身总成,车厢骨架断裂、锈蚀、变形、蒙皮大面积破损及横梁腐朽,不能使用,修理后达到技术要求。

(7)全套线(电路)总成,燃烧部分较大,不能用,严重影响线路使用,修理后达到技术要求。

(8)特种车辆(设备)发电机总成,工作超过规定时间,直接影响发电使用工作,修理后达到技术要求。

5车辆和总成送修规定(1)车辆送修时,应具备行使功能,装备齐全。

(2)总成送修时,应在装合状态,附件、零件不得拆换和短缺。

(3)车辆和总成送修时,维修部应在了解该车的情况下,进行诊断维修。

6送修车辆和总成的出厂规定:(1)送修车辆和总成修里后,由车辆技术人员根据有关技术标准检验,合格后签署合格意见。

营运车辆定期维护制度范本(四篇)

营运车辆定期维护制度范本(四篇)

营运车辆定期维护制度范本为了加强车辆的维修管理有计划地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有效地延迟车辆的使用寿命,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提升行业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对车辆要定期进行保养,保持车辆清洁,每日在出车前对车辆的性能进行细致的检查,例如;机油、冷却液、方向、制动系统等。

保证车辆各项性能良好才能出车,杜绝病车上路。

二、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熟悉车辆性能,发现故障必须及时修复,不要等到大故障才修复三、每____公里必须对车辆进行一次强保作业。

____公里进行一次二保作业。

公司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保存维修、保养记录。

四、车辆维修时,驾驶员须在旁跟进,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以便车辆更快,更好地修复。

五、车辆维修结束后。

驾驶员须对车辆进行检查试驾,六、为严格管理从车辆源头抓安全,驾驶员须认真按制度执行,若拒绝和延期,造成车辆脱保、漏检公司将追究其驾驶员责任,并对该驾驶员做停职处理。

七、车辆回场检查时相关职能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认1真负责严肃对待。

八、检查内容包括车容车貌、营运设施、标志、驾驶员着装、车辆安全性能等。

九、安全办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对车辆的车容车貌、营运设施、标志、着装的检查。

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确保各部位连接有无松动、灯光、雨刮、转向、制动、轮胎波、玻璃等功能是否完好,符合技术指标。

十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车容车貌、营运设施、标志、着装要求的车辆及驾驶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十二、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车辆要立即记入安全生产隐患台帐。

同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检查人员要监督整改完成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

十三、车辆回场的检查,负责检查人员要在《车辆检查登记表》做好详尽记录,不得由任何遗漏。

负责检查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拖沓、推诿。

嘉峪关市双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____年____月____日营运车辆定期维护制度范本(二)1. 目的:营运车辆定期维护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正常的运营活动进行。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doc 7页)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doc 7页)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doc 7页)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维护制度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汽车运行安全的基本制度。

车辆维护是指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必须按期执行的维护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经营业户(单位或个人) 、汽车维修、一、二类企业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四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第五条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一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价格结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维修企业及价格结算人员,应严格执行当地交通部门制定的工时定额,并严格按当地交通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的工时费率标准收取工时费。

第三章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检测第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分为三类:(一)、二级维护前的诊断检测,主要是针对驾驶员的反映和车辆的外检情况、应用仪器、设备对车辆进行不解体诊断检测,以确定二级维护的附加作业项目。

由维修企业按标准来执行,出具的诊断报告,作为签订维护合同的依据之一。

(二)、二级维护作业过程中的检测,主要是对二级维护生产过程中的车辆维修质量进行跟踪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由维修企业按标准进行,并作出检测记录。

(三)、二级维护竣工检测主要是对二级维护及其附加作业项目的作业质量进行检测评定,由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校标准进行,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维修企业的质量检验员签发出厂合格证的依据之一。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doc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doc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6年1号令1号令)1年2016《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日起施行1月3年2016本规定自则总第一章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第一条《中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法规,等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本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普、(以下简称客车)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第三条节能环保的原则。

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第四条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视情修理、周期维护、正确使用、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第五条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

车辆基本技术条件第二章: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第七条(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的要求;GB 1589寸、轴荷及质量限值》((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GB 18565(《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三))的要求。

JT 719)、《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法》((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

车辆维护管理制度

车辆维护管理制度

车辆维护管理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加强车辆维护维修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车辆机械故障隐患,及时恢复车辆综合技术性能,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持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障运输安全,保障国家、人民、车主、驾驶员生命财产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安全技术管理部(以下简称安全技术部),依据JT/T 1045-2016《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第7章“车辆维修”的相关的要求,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规章制度(交通运输部令【2016】第1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6】【2016】第34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37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标准规范(GB / 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等),结合企业现行管理体系、现行机构设置、现行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转版建立本公司的车辆维护管理制度,报公司分管副经理审核并报公司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车辆维护管理部门:车辆技术科是本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和车辆维护管理的职能责任部门。

根据JT/T1045-2016规定,结合公司客运车拥有量,下设客运车辆维护管理员一名。

二、车辆维护管理职责:(一)公司经理是车辆维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车辆维护管理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工作协调、考核奖惩。

(二)公司分管安全技术的副经理是车辆维护管理的第二责任人,分管车辆维护管理全面工作协调、考核。

(三)公司安全办,在公司分管副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车辆维护管理的维护周期拟定、维护计划拟定、维护计划组织实施、维护档案建立管理、维护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四)公司安全办主任是公司车辆维护管理的第三责任人,在公司分管副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车辆维护管理的维护周期拟定、维护计划拟定、维护计划组织实施、维护档案建立管理、维护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督促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关于车辆运输管理规定(3篇)

关于车辆运输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车辆运输作为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高效、环保的要求日益凸显。

为规范车辆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运输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车辆运输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驾驶员。

主要包括货运车辆、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等。

三、车辆运输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车辆运输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规定。

2. 规范管理:车辆运输活动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

3. 效率优先:优化运输资源配置,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4. 绿色环保:推广使用环保型车辆,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污染排放。

5. 依法行政:政府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及驾驶员依法从事车辆运输活动。

四、车辆运输企业的管理1. 依法设立:车辆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人员管理:企业应当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驾驶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考核。

3. 车辆管理:企业应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车辆,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维修和保养。

4. 运输合同管理:企业与客户签订运输合同,明确运输方式、时间、费用、责任等内容。

5. 安全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驾驶员的管理1. 资格要求: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

2. 岗前培训:驾驶员应当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考核:驾驶员应当定期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车辆运输活动。

4. 安全教育:驾驶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 驾驶员档案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对驾驶员进行动态管理。

规范运输道路管理规定(3篇)

规范运输道路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运输道路管理,保障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驾驶员、运输企业和相关单位。

第三条运输道路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三)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四)企业自律、社会监督。

第二章运输车辆管理第四条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营运证。

第五条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六条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安全设备,如卫星定位系统、紧急制动装置等。

第七条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第八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第九条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超载、超速、疲劳驾驶。

第十条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

第三章运输驾驶员管理第十一条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当定期参加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要求。

第十四条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应当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不得违章停车、占用应急车道。

第十六条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

第四章运输企业管理第十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的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九条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乘客投诉。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0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0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0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2年6月12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2022年6月21日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6月24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22年8月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4月1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2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

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交通行业道路运输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交通行业道路运输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交通行业道路运输车辆维修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行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而在交通行业中,道路运输车辆的维修管理更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为了确保道路运输车辆能够高效、安全地运行,制定一套规范、规程、标准等,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交通行业道路运输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一、维修设施要求道路运输车辆维修都需要合适的设施和环境。

维修厂应具备一定的面积,同时要有充足的通风设备、照明设备和安全设备等。

维修厂的环境必须干燥、通风良好,确保维修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二、维修技术要求1. 维修人员素质要求道路运输车辆维修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知识,所以维修人员的素质非常重要。

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维修知识和技能,并通过相关的认证培训。

同时,维修人员还应具备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做到严格按照维修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

2. 维修设备和工具要求道路运输车辆的维修过程中需要使用到各种设备和工具,这要求维修厂应配备相关的设备和工具,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同时,维修设备和工具要求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维修管理要求1. 维修记录管理道路运输车辆的维修记录应详尽,包括维修内容、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等信息。

维修记录要分类管理,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维修记录管理系统,方便统计和分析维修情况。

2. 维修流程管理道路运输车辆维修需要遵循一套规范的流程,确保维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维修流程应明确定义每个环节的责任和操作步骤,严格按照流程执行。

维修流程管理可帮助提高维修效率和质量。

3. 质量检测管理维修后的道路运输车辆需要进行质量检测,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质量检测应依据相应的标准和要求,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和环境适应性等。

质量检测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四、维修安全管理要求1. 维修场所安全管理维修场所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维修厂应确保场所的消防设施齐全,并设立安全区域和禁止区域。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车辆维护、检查、报废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车辆维护、检查、报废管理制度

车辆维护、检查、报废管理制度一、车辆维护及检查:1.对汽车外表面、发动机进行清洗,保持车容整洁。

2.对汽车各部润滑油、燃油、冷却液、制动液及液压油、轮胎气压等进行检视补给。

3.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件装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视、校紧,确保行车安全。

4.空气滤清器:取出滤芯,清洁灰尘,装复时要注意密封。

2.刮水器和玻璃清洗器:雨刮片和挡风玻璃接触不良时应及时更换,补充同一型号清洗剂。

5.蓄电池:补充蒸馏水,清洁接线柱,保持通气孔畅通,液面高度正常。

6.冷却液:保持液面在上限和下限之间,补充时应用同一型号。

5.润滑油:在发动机启动前检查,机油量应在上限和下限之间。

6.风扇皮带:检查皮带松紧度,其挠度应在10-15mm,如发现损伤应及时更换。

7.灯光:各灯光装置完好,工作正常,灯具的护罩如有脏污或损伤应及时清洗更换。

8.轮胎:①轮胎气压不足应及时充气。

②胎面有破裂或损坏应予更换。

③不能使用超过磨损极限的轮胎。

9.制动装置:①气压制动装置应检查气压表指示情况,踩住制动看制动气压、听有无漏气声。

②液压制动装置踏板在发动机启动前较重、启动后较轻为正常。

10.转向系统:汽车在静止状态时左右转动方向盘可检查其自由行程和连接状况。

二、经常进行车辆检查和维修保养,坚持每周车场日。

出车前(消防执勤车辆在每日交接班时),认真检查车辆方向、制动、灯光等重要部位严禁带故障出车;行车途中,随时观察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收车后,对车辆要及时保养维修,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机动车辆达到最高使用年限前,向车管部门,办理报废手续,收回车辆号牌,上交车管部门,将报废车辆送车辆回收公司解体报废处理。

4S店车间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车辆维修管理规定一、责任界定1、机电机运队负责全矿所有矿车、材料车、水泥车、专用车、人行车等运输车辆的维修工作,建立牌板、台帐,做到帐、卡、物统一。

2、机电机运队负责井下车辆的完好检查和使用,负责大巷、石门、采区轨道片口及采区上平巷范围内的坏车处理工作,并及时升井交给机电机运队维修。

同时井下要定点存放部分新轮对,以备及时更换坏轮对之用。

凡升井维修车辆,由机电机运队下达车辆维修委托单(注明车辆型号,委托日期,维修期限等),由机电机运队在限定时间内对车辆进行维修,确保完好,维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天。

3、掘进工作范围内的坏车由其自已处理或处理到采区车场交运搬处理,需要更换轮对时可同调度站联系由机电机运队供给,但更换的坏轮对要及时升井。

二、考核1、机电机运队负责井下车辆的完好检查和使用,不完好车辆及时升井交给机电机运队维修,否则每发现乱放现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2、井下任何生产场所发现坏车不及时处理,超过48小时按50元/辆对责任单位罚款,每拖一天加倍罚款。

3、在用矿车要做到台台完好,否则每台罚款200元。

4、矿车、材料车、平板车等实行月检或抽检,每发现一辆缺油或缺少零部件,对责任人罚款50元,若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掉道影响生产时每辆对机电机运队罚款1000元。

5、矿车报废必须由机电科组织调度室及机电机运队联合鉴定。

擅自乱割矿车备件按500元/辆罚款。

擅自报废矿车按4000元/辆罚款。

6、平板车严禁私自钻孔,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联责单位负责人100元。

7、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对责任单位每次罚款1000元。

8、矿车及其它车辆综合完好率,月度必须达到85%以上。

9、矿车及其它车辆的完好率检查和考核由机电科负责。

夜间行车规定第一条出车前检查车辆的灯光照明是否附合标准,如有损坏须修复后方能出车。

第二条夜间在设有路灯的道路上行驶,应中速行驶。

对道路情况辨别不清时,不应通行,进入陌生路段要提防突然急弯。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五篇)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五篇)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土石方运输车辆。

第四条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随身携带,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六条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第八条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九条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并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第十条应设置车辆使用表,由公司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

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行政部稽核。

第十一条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第十二条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二、司机管理规定第一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车辆管理日常维护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车辆管理日常维护制度

车辆管理日常维护制度为了防止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遵守交通部营运车辆检测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车辆维修检测制度,供给生产、安全、驾驶人员执行。

一、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年龄不得超过10年。

车辆技术等级由市车辆检测站评定为准。

二、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市运管处核定的二级维护保养检测,每季度一次,必须按时参加市公安局规定的车辆验审检测,每年一次。

三、车辆保养维护必须到与公司签订的有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四、车管员必须做好车辆技术等级档案,每期维护时间,每月月初将当月有保养车辆号牌、数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全科,由安全生产科具体执行、并登记造册。

五、不服从车辆维护保养制度的人员,由安全生产科向主管部门汇报、并提交处理意见。

由分管经理作出处理决定,由安全科具体执行,并通报全公司科室。

六、凡因未维护保养而造成的行政处罚损失,由负责人承担。

造成后果的生产安全部门承担边带责任。

车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公交安全生产值班制度1.目的为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重要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及时解决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秩序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物流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流公司车辆的维修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提高车辆使用寿命,保障运输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物流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属于物流公司所有的运输车辆,包括货车、客车、特种车辆等。

第三条物流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的宗旨是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确保车辆定期维护和检修、保养,维修合理、维修质量和维修费用受到控制,安全性得到有效保障。

第四条物流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公平、公开、公正。

第五条物流公司车辆维修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维修结合”的原则,做到定期维护检修、定期保养,并在车辆故障时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章车辆维修管理人员第六条物流公司车辆维修管理人员主要包括车队管理员、维修工、质检员等。

第七条车队管理员是物流公司车队管理中的重要岗位,主要负责车辆的运行和维修管理工作,对车辆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第八条维修工是物流公司维修车辆的技术人员,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故障处理等工作。

第九条质检员是负责检查车辆是否经过维修保养、质量是否合格的人员。

第三章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第十条物流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按照车辆的使用情况分为定期维护检修、定期保养、故障维修等。

第十一条定期维护检修是指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工作,主要包括对车辆的机油、轮胎、制动系统、灯光系统、电路系统等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定期保养是指对车辆进行定期更换机油、机滤、空气滤清器等必需品,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定期保养可以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和生产厂家的建议进行。

第十三条故障维修是指车辆出现故障或损坏时的维修处理工作,包括对车辆的机械、电路等进行维修保养。

第十四条物流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车辆进行档案登记和管理,包括车辆的维修记录、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

第十五条物流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车辆维修管理制度,对车辆的维修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交通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章制度

交通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章制度

交通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交通运输企业车辆的正常运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规范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一、总体要求1. 企业领导应高度重视车辆维护保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并确保落实到位。

2. 车辆驾驶员要加强车辆日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

3. 维修保养人员要熟悉车辆维护保养规程,保证工作质量。

4. 企业要提供足够的维修保养设备和工具,确保维修保养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企业领导职责1. 完善车辆维护保养计划,确保保养工作按时进行。

2. 确保维修保养的经费供应,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组织维修保养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技术水平。

4. 监督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驾驶员职责1. 每天上岗前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包括车辆外观、轮胎、灯光等各项部件。

2. 发现车辆存在问题时,要及时向维修保养人员报告,并在得到维修结果前暂停使用车辆。

3. 配合维修保养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四、维修保养人员职责1. 依据维修保养计划,及时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2. 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质量。

3. 发现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第三章维护保养工作一、保养工作内容1. 车辆日常检查:包括车辆外观、车内设备、轮胎、制动系统等各项部件的检查。

2. 定期保养:根据保养手册进行定期保养,包括发动机、变速箱、悬挂系统等各个部位的检查和调整。

3. 维修工作:处理车辆故障和损坏,确保车辆能够正常运行。

4. 预防性检修:对车辆进行定期的全面检查和维护,提前预防潜在的问题。

二、保养周期1. 日常检查:每班次开始前进行。

2. 定期保养:按照保养手册要求进行。

3. 维修工作: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及时处理。

三、保养记录1. 对每次保养工作,要详细记录保养的时间、内容和维修保养人员的签字。

运输车保养规章制度

运输车保养规章制度

运输车保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运输车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车辆使用寿命,保障乘客和物品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车辆的保养工作,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将加强对车辆保养的管理,建立健全保养档案,定期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条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的驾驶技能和车辆保养知识,每月定期参与保养培训,并通过考核。

第五条公司将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驾驶员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停止使用公司车辆。

第二章保养周期第六条公司对所有运输车辆规定保养周期为每行驶10000公里或每3个月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第七条车辆在保养周期到达之前如发生故障或需要紧急维修,应立即通知保养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条保养周期到达前,驾驶员应自行检查车辆的液位、轮胎气压、制动系统等情况,确保车辆正常。

第九条保养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所需的保养工具和材料,确保保养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十条保养人员在保养工作过程中应认真细致地检查车辆各部分,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处理。

第十一条保养结束后,保养人员应填写保养记录表,包括保养日期、里程数、具体保养项目等内容。

第三章保养内容第十二条车辆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一)更换机油、机滤、空气滤芯;(二)检查并调整发动机、变速箱、制动系统等;(三)检查并修复车辆漏油、漏水等问题;(四)清洗车辆外部和内部,保持车辆整洁。

第十三条保养人员对车辆进行保养时,应按照车辆保养手册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保养工作的质量。

第十四条保养人员在保养过程中如发现车辆部件有损坏或需要更换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取得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所有保养材料和零配件必须采用正规的渠道购买,绝对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六条保养人员应遵守相关操作规范,不得因个人原因擅自操作车辆或改动保养方案。

第四章保养标准第十七条公司对车辆保养设立了统一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一)机油更换后,发动机运转正常,无异味、异声;(二)制动系统调校后,制动灵敏度和效果良好;(三)轮胎气压调整合适,轮胎磨损均匀;(四)车辆内部清洁干净,没有异味和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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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1 年第 4 号《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01年8月2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黄镇东二○○一年八月二十日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1998 年 3 月 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第 2 号发布,根据2001 年 8 月 2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第 4 号公布的《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维护制度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汽车运行安全的基本制度。

车辆维护是指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必须按期执行的维护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经营业户(单位或个人)、汽车维修一、二类企业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四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一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其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第六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进口车辆及特种车辆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自主选择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第八条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达到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对本单位的车辆进行维护作业。

第九条凡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维护作业的维修企业(以下简称维修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按规定的作业规范或说明书进行作业,不得漏项或减项作业。

第十条维修企业实行车辆维修合同制,承修方与托修方应签定维修合同,并实行竣工上线检测制度、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第十一条维修企业应与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签订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委托合同书。

第十二条维修企业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验员和价格结算人员。

质量检验员及价格结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维修企业及价格结算人员,应严格执行当地交通部门制定的工时定额,并严格按当地交通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的工时费率标准收取工时费。

第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分为三类:(一)二级维护前的诊断检测,主要是针对驾驶员的反映和车辆的外检情况,应用仪器、设备对车辆进行不解体诊断检测,以确定二级维护的附加作业项目。

由维修企业按标准来执行,出具的诊断报告,作为签订维护合同的依据之一。

(二)二级维护作业过程中的检测,主要是对二级维护生产过程中的车辆维修质量进行跟踪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由维修企业按标准进行,并作出检测记录。

(三)二级维护竣工检测主要是对二级维护及其附加作业项目的作业质量进行检测评定,由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按标准进行,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维修企业的质量检验员签发出厂合格证的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配备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专职的检测员,并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严格执行交通部门制定的有关检测标准、规范和程序,由技术负责人签发检测报告。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严格按当地交通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的检测费标准收取检测费。

第十七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维护制度,并加强管理。

车辆的二级维护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车辆二级维护出厂前,须进行竣工检测,并由维修企业的质量检验员审验合格后,签发出厂合格证。

维修企业应开据统一规定的汽车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和结算凭证。

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应持出厂合格证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备案。

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的地区,应实现车辆技术管理及信息传递的自动化。

第二十条从事驻在运输超过三个月的车辆,车主应持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委托书,纳入驻在地车辆维护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的监督应在车站、货场和车辆所属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驻地进行。

对达到二级维护里程或间隔时间的车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应自觉按时维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及时督促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按时维护。

第二十二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年度审验时应出示车辆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已审核备案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对维修企业,主要检查其执行国家有关车辆维护规范的情况、经营行为、在质量保证期内的返修率和质量监督抽查上线检测一次合格率。

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质量监督抽查上线检测一次合格率应不低于85%。

第二十四条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主要检查二级维护竣工检测标准及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营行为。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有关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非营运车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日期】 19980304【实施日期】 19980401《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已于1998年2月12日经第1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

【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维护制度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汽车运行安全的基本制度。

车辆维护是指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必须按期执行的维护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经营业户(单位或个人)、汽车维修一、二类企业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四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章名】第二章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第五条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一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踢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第六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进口车辆及特种车辆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自主选择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第八条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达到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对本单位的车辆进行维护作业。

第九条凡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维护作业的维修企业(以下简称维修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按规定的作业规范或说明书进行作业,不得漏项或减项作业。

第十条维修企业实行车辆维修合同制,承修方与托修方应签定维修合同,并实行竣工上线检测制度、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第十一条维修企业应与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签订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委托合同书。

第十二条维修企业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验员和价格结算人员。

质量检验员及价格结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维修企业及价格结算人员,应严格执行当地交通部门制定的工时定额,并严格按当地交通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的工时费率标准收取工时费。

【章名】第三章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检测第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分为三类:(一)、二级维护前的诊断检测,主要是针对驾驶员的反映和车辆的外检情况,应用仪器、设备对车辆进行不解体诊断检测,以确定二级维护的附加作业项目。

由维修企业按标准来执行,出具的诊断报告,作为签订维护合同的依据之一。

(二)、二级维护作业过程中的检测,主要是对二级维护生产过程中的车辆维修质量进行跟踪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由维修企业按标准进行,并作出检测记录。

(三)、二级维护竣工检测主要是对二级维护及其附加作业项目的作业质量进行检测评定,由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按标准进行,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维修企业的质量检验员签发出厂合格证的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配备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专职的检测员,并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严格执行交通部门制定的有关检测标准、规范和程序,由技术负责人签发检测报告。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严格按当地交通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的检测费收标准收取检测费。

【章名】第四章管理与监督检查第十七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维护制度,并加强管理。

车辆的二级维护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车辆二级维护出厂前,须进行竣工检测,并由维修企业的质量检验员审验合格后,签发出厂合格证。

维修企业应开据统一规定的汽车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和结算凭证。

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应持出厂合格证,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办理签章手续。

第二十条从事驻在运输超过三个月的车辆,车主应持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委托书,纳入驻在地车辆维护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源泉管理为主、路检路查为辅的原则,主要在车站、货场、驻地和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交通稽查站等作业现场进行。

对达到二级维护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的车辆,除车主应自觉按时维护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亦应及时督促车主按时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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