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工人岗位技能等级鉴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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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工ILU技能水平评价管理办法

技能工ILU技能水平评价管理办法

Q 、新编二》2、全面改订修改2W00 ,总装车间,涂装车间,焊装车间 冲压车间3. 一般改订(改订页如下) ——页 ——页 ——页 ——页 ——页 ——页一、 目的 ................................................ 2页 二、 适用范围 ............................................ 2页 三、 定义 ................................................ 2页 四、 培训实施方法......................................... 2页 五、 技能评价与管理方法 ................................... 3页 六、 注意事项 ............................................ 3页 七、 附件 ................................................ 3页实施部门 部长印XX 汽车公司 业务处理基准书密级 •普通o 秘密o绝密技能工ILU 技能水平评价管理办法 发行编号 发行日期 实施日期发行部门 编制 批准— 备用审批为规范本公司技能工的技能水平评价系统,培育多数 优秀人材,及组成一个巩固的组织团体。

武汉工厂2W00 发行范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技能工的技能水平评价系统,培育多数优秀人材,及组成一个巩固的组织团体。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东风乘用车公司武汉工厂四大车间技能工的技能水平评价3.定义:i级:能保证品质,在标准作业规定时间的 1.5倍内完成作业。

I级:在标准时间内完成作业并且能遵守标准,确保质量。

L级:在标准时间内执行标准作业,且能保证品质,并能完成工序准备和异常处理;对非定性作业及故障做适当的处理。

U级:能对他人进行重点的理由的说明;评价对象是受过N-TWI教育的班长、指导员。

(完整版)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完整版)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车工、铣工、电工、焊工、钳工、磨工等技能等级鉴定。

3、技术等级设定3.1 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职等,3.2 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技术等级、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下表注:表中所列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某员工从1级向2级晋升至少需间隔6个月。

4、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可申报。

4.1 初级工4.1.1中专/或以上学历。

4.1.2经本公司试用期考核通过的,并取得本公司内部上岗证。

4.1.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个月以上,并接受相关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另外:内部培训课时达到12小时以上。

4.1.4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2 中级工4.2.1中专/或以上学历。

4.2.2取得本公司初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2.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2.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24小时以上。

4.2.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3 高级工4.3.1中专/或以上学历。

4.3.2取得本公司中级工上岗证,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3.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3.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48小时以上。

4.3.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4 技师4.4.1 大专/或以上学历。

4.4.2取得本公司高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4.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石化员工技能鉴定办法1

石化员工技能鉴定办法1

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员工任职能力鉴定办法一、目的为提高员工职业能力,通过任职能力鉴定确定员工薪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等级制员工。

三、组织设置(一)为顺利开展任职能力鉴定工作,特成立任职能力鉴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培训中心。

(二)任职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组长:总经理副组长: 副总经理专业技术类岗位组成员:生产总监、安全总监、培训中心主任及相关中层。

行政职能类岗位组成员:营销总监、行政总监及相关中层。

由5人以上相关人员组成评定小组,其中至少3人为专业评审委员,并按照普通员工、基层、中层副职、中层正职进行分层级鉴定。

四、相关部门职责(一)培训中心负责等级鉴定的受理及组织工作;(二)培训中心负责设计理论考核试题库的建立、确立实际操作的考核项目及考核办法,并参与考核评分工作;(三)各部门参与评分标准的制定及考核评分工作。

五、岗位分类根据岗位性质分为专业技术类和行政职能类两种技能鉴定,专业技术类包括一联合车间、二联合车间、三联合车间、维修车间、油品车间、动力车间、质检计量部、消防员等岗位;行政职能类包括营销中心、研发中心、生产部、安全环保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物资采购部、治安保卫部、车间资料员和统计员等部门岗位。

鉴定周期为每年一次。

六、薪酬区间各岗位设立E、D、C、B、A五档薪酬等级,其中,B档为标准岗位工资,A档为最高档岗位工资。

专业技术类岗位用星级表示五档薪酬等级,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分别对应E、D、C、B、A五档薪酬等级,一星下再设学徒工;行政职能类岗位分别以助理级、初级、中级、高级、资深级对应E、D、C、B、A五档薪酬等级。

具体参照《薪酬体系职等职级表》和《等级制员工发展晋级表》七、鉴定程序(一)制定岗位任职能力标准行政职能类岗位参照五级通用定义将岗位职责分成助理级、初级、中级、高级、资深级五级鉴定标准;专业技术类岗位按照笔试、日常操作、岗位历练、自我技能鉴定、问题的发现与解决、对他人影响、权威性分成五星鉴定标准。

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

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

附件1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形成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服务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职业资格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调动广大劳动者学技术、钻技能的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指政府部门对有认定意愿且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用人单位(指使用各类技能劳动者的企事业单位,下同)和第三方评价机构(指以人才评价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下同),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对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经备案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第三、四、五、六大类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开展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活动的认定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

但依据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结果,可按规定获得相应政策支持。

第三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要坚持“职业标准与生产岗位实际要求相衔接、操作技能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相联系、评价认定与企业认可相结合、评价结果与使用待遇相挂钩”的原则,突出认定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适用性。

第四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管。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政策制定、标准开发、信息化平台建设、统一证书样式和编码,负责指导全省人社部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对部(省)属用人单位、行业协会学会、院校等驻宁机构开展评价进行认定并实施监管;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指导所属县(区、市)开展认定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当地评价机构(含驻当地部省属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进行指导、监管;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上级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认定工作。

生产一线员工技术等级评定办法

生产一线员工技术等级评定办法

生产一线员工技术等级评定办法3、熟悉所在岗位及接口岗位的工作流程及原理,并能够解决常见问题。

1、能够独立完成所在岗位的高难度生产操作,并能够指导新员工完成基本操作。

2、能够独立完成所在岗位的高难度CIP清洗操作,并能够指导新员工完成基本操作。

3、深入了解所在岗位及接口岗位的工作流程及原理,并能够提出改进建议。

1、能够独立完成所在岗位的复杂生产操作,并能够指导其他员工完成操作。

2、能够独立完成所在岗位的复杂CIP清洗操作,并能够指导其他员工完成操作。

3、掌握所在岗位及接口岗位的工作流程及原理,并能够提出改进建议和解决复杂问题。

4、能够参与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进工作。

6、技能鉴定流程6.1申报员工在符合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后,向XXX提出申报,填写《技能鉴定申报表》。

6.2评定XXX根据员工的申报情况,从技能鉴定委员会内召集相关评委组成评定小组,对员工的技能、工作态度、综合评分等进行评定。

6.3公示评定小组按照技能鉴定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分,并将评分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6.4认定评定小组根据公示结果和意见反馈,对员工的技能等级进行认定,并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7、技能鉴定周期员工的技能等级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复审时,员工需填写《技能鉴定申报表》,并参加技能鉴定评定。

评定结果根据员工的表现和技能水平,可能会晋升或降级。

1、能够熟练地完成两个岗位的生产操作和CIP清洗操作。

2、能够在他人的指导下完成第三个岗位的生产操作,同时掌握三个岗位及接口岗位的工作流程和原理。

3、具备全面的设备维护保养能力,并能熟练处理生产异常和设备故障。

4、有半年以上的本岗位工作经验,通过试用期后转正。

1、能够熟练地完成两个岗位的生产操作和CIP清洗操作。

2、能够独立地完成第三个岗位的生产操作,掌握三个岗位及接口岗位的工作流程和原理。

3、具备全面的设备维护保养能力,并能熟练处理生产异常和设备故障。

4、有一年以上的本岗位工作经验,带出过一位能够独立操作的初级工。

机械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

机械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

附件5机械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械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行业技术水平,鼓励机械行业技术工人学习技术,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爱岗敬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机械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师、高级技师是在技术工人或职业技术院校相关教师中设置的技术职务,分别与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对应。

第三条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涉及机械行业的职业或工种。

第四条技师、高级技师实行考评结合。

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评审分为初审(业绩考评、论文审阅与答辩和综合评议)和终审(成绩复核、评审表决和核发证书)。

第五条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全国机械行业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组织制定机械行业技师、高级技师有关政策、标准和制度,组织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

各行业、地区鉴定分中心、实训基地等鉴定机构负责本行业、本地区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鉴定、受委托组织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的初审工作。

第六条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受委托,可以承担对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者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七条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5年以上,经过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6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4年以上,经过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的,必须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累计20年以上相关职业(工种)工作经历,经过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5、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助理级技术职务(助理工程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6年以上,经过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6、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工程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年以上,经过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水利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办法

水利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办法

水利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行业技术水平,鼓励水利行业技术工人学习技术,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爱岗敬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水利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师、高级技师是在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分别与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中第二、第一级相对应。

第三条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涉及水利、水电的职业或工种。

第四条技师、高级技师实行考评结合。

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考评的技术工人须先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人员方可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评审,评审合格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人事司负责指导全国水利行业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组织制定水利行业技师、高级技师有关政策、标准和制度,组织高级技师评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及部直属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技师的考评、高级技师的初审推荐工作。

第六条水利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的技术指导。

第七条水利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对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工人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操作规程,五年内无责任事故,能很好地维护保养设备、仪器;能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注意生产节约。

第九条申报技师任职资格考评的工人必须是取得所申报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的在岗技术工人;申报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工人必须是取得所申报工种技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且受聘于所申报工种技师岗位1年以上的技师。

第十条特别优秀的技术工人可以破格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还可以直接晋升为技师、高级技师,其条件为:(一)在本工种岗位上攻克技术难关,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技术工人,可提前两年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考评。

国有企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国有企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工人队伍的技能水平,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技能型人才的成长,满足科研、生产等发展的需要,依据国家、北京市和行业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精神和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由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的技能进行考试、考核。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国家职业技能初级、国家职业技能中级、国家职业技能高级、国家职业技能技师和国家职业技能高级技师资格。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集团公司各控股企业,应参照本暂行办法,制定对其下属企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规范其下属企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集团公司工人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协调和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培训处负责,其主要职责为:1、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规划及年度培训计划,经集团公司工人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2、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建立健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相关管理体系、工作流程和办法,并负责指导集团公司各下属企业开展相应工作;3、负责集团公司内职业技能培训教师的师资培训及管理,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培训大纲,组织对特有或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职业工种《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制定、修订,以及试题编制及题库开发工作;4、负责对申请技能鉴定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核、报送工作,按计划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核及相应证书的申请和管理工作;5、负责协调技能培训的教学设备、设施等相关资源的建设和合理利用,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费、鉴定费的预算和管理。

神东煤炭集团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适应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需要,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神华集团公司技术工种岗位员工职业资格认证实施办法》、《神华集团公司技术工种岗位员工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是对劳动者业务技术水平、实际工作能力的评估和认定,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是对员工进行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技能等级的考核评定。

第三条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的标准依据是《国家职业标准》和公司特有工种《职业技术等级标准》.第四条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一由神东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管理,员工个人未经批准自行参加其他鉴定机构的鉴定,公司不予承认。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

第七条神华神东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是由神华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申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建立的职业技能鉴定站.第八条鉴定站下设职业技能鉴定科,配备专职人员。

鉴定站聘用若干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以兼职为主).第九条鉴定站实行站长负责制,在指导中心和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业务指导及教育培训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鉴定站是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实施机构,其基本职责是:(一)贯彻国家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规定,落实指导中心的工作要求,参加指导中心组织的业务活动;(二)负责公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鉴定,参与组织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评审工作;(三)负责拟订鉴定实施办法、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健全规章制度;(四)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技能鉴定场所、设施、设备的建设及管理;(五)协同教育培训中心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六)在指导中心的统一组织下,负责公司鉴定工种的鉴定标准及配套教材、试题库的开发建设等工作;(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考务管理工作;(八)负责员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与管理工作;(九)在指导中心的统一组织下、负责本单位考评员管理工作;(十)参与本单位的职工技能等级管理工作。

完整版)技术类员工职级评定办法

完整版)技术类员工职级评定办法

完整版)技术类员工职级评定办法和管理能力,熟悉专业技术领域国内外动态,了解行业竞争对手的技术实力。

具有一定的社交和演讲能力。

五级管理者级能力。

能够带领团队完成公司提出的研发任务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具备高级职称,行业经验5年以上。

精通行业内专业技术领域的理论,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

具备中级职称,行业经验3年以上。

四级专家级能力。

能够独立完成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具备初级职称,行业经验1年以上。

精通行业内专业技术领域的理论,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够协助完成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

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经验。

三级监督者级能够协助完成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经验。

二级主任级能够协助完成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经验。

正式员工、骨干员工、主管、项目组长、部门经理、专项总监初学者、实者、一级实员工、实员工4.6对于技术类员工在公司内部通道转换,应符合以下要求:1)能够胜任新岗位的职责和要求;2)原岗位业绩优良,无不良记录;3)通过新岗位的试用期;4)符合新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

5、职级评定5.1职级评定周期为一年一评,具体评定时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确定。

5.2职级评定采取综合评定方法,主要考核员工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

5.3职级评定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待提高”、“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6、职级调整6.1职级调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级,调整幅度应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6.2职级调整应符合以下条件:1)员工工作业绩优秀;2)员工职业素质和能力符合新职级要求;3)公司实际需要。

7、职级晋升7.1职级晋升原则上不得超过一级,晋升幅度应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7.2职级晋升应符合以下条件:1)员工工作业绩优秀;2)员工职业素质和能力符合新职级要求;3)公司实际需要;4)有空缺职位或新岗位需求。

员工技能等级评定考核办法与评定方案2(完整版精品))

员工技能等级评定考核办法与评定方案2(完整版精品))

职工技能等级评定标准一.总则:为加快琅素公司熟练技能人才培养,提高职工队伍专业技能素质,充分调动我公司生产一线技术职工和其他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提高工作生产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的推动公司整体效益发展,同时也为了树立技术骨干的表率和榜样作用,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细则规定如下:二.评级对象:公司针对生产一线工人为主进行技能等级评定,不包括;车间主任和其他部门人员。

工人技能等级类型共分为5级,分别为五级工、四级工、三级工、二级工、一级工。

具体评定细则为:1.五级工评定标准(初学者):(1)申请者资格条件:工龄累计起码在3个月以上,与公司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含续签)。

(2)在工作期间未出现1天以上的无故旷工,10次以上的迟到早退,15天以上的请事假等情形。

(3)未发生过严重违反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且未发生500元以上的设备操作和安全事故。

(4)没有发生过累计总额为5000元以上产品质量事故(如质量投诉、退货等)。

(5)能严格服从组长以上领导工作安排和调遣,及时圆满的完成生产任务。

(6)热爱本职岗位工作,勤劳主动,人品正派,团结同事,顾全大局,积极进取。

(7)在工作期间没有发生严重违法公司规章纪律行为(如偷盗破坏财产、打架斗殴、屡次旷工等),受公司警告以上处理在2次以内的。

(8)有基本的专业操作技能水平,能完成的产成数量和合格率达到车间最低要求,在工作时间内能比较灵活协调衔接相关生产工序和人员。

2.四级工评定标准(合格者):(1)申请者资格条件:工龄累计起码在半年以上,与公司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含续签)。

(2)在工作期间未出现1天以上的无故旷工,10次以上的迟到早退,15天以上的请事假等情形。

(3)未发生过严重违反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且未发生500元以上的设备操作和安全事故。

(4)没有发生过累计总额为4000元以上产品质量事故(如质量投诉、退货等)。

(5)能严格服从组长以上领导工作安排和调遣,及时圆满的完成生产任务。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制度,鼓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业能力。

第三条劳动者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权利。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技能开发计划。

第五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关工作。

第六条行业组织应当结合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制定本行业技能人才需求计划和培养规划,指导和推动本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并按照规定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七条国家鼓励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以及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职业技能标准第九条国家建立职业分类制度。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对职业进行分类,制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明确职业技能标准,并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对从事特定技能类职业活动的人员,根据其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职业能力水平,分为初级技能(五级)、中级技能(四级)、高级技能(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五个职业技能等级。

技术较为简单的职业,其技能等级可以少于五个。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应当以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

员工技能等级评定办法

员工技能等级评定办法

生产部员工技职管理办法
一、管理目的:
为规范生产员工技职等级考核评定工作,加强员工对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促进员工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部所有员工(不含管理人员、文职类岗位)。

三、技职鉴定成员: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对参与技职评定人员做出以下要求:
1、技职评定人员须在公司工作满1年及以上,员工工作时间不足1年的,不参与技职评定,当季度无技职津贴。

若当选机长的,享受机长津贴。

2、技职评定时间期间,若员工已经提出离职申请的,不参与当季度评定。

3、员工在技职评定当季度,因各种原因请假的总时间(3个月请假总天数)不得超过10天,超过
10天的,按上季度的技职等级执行。

4、员工因各种原因,连续2个季度被取消技职资格的;从第3个季度起,取消当季度技职津贴。

第四季度再根据技职评定情况,对应享受技职津贴。

5、员工在执行技职评定过程中,拒绝进行评定的,取消其技职评定资格,取消技职津贴。

6、评定过程中,按以下流程操作:班组长(初评)——生产主任(评审)——生产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人事行政部(执行)。

7、员工技职的升/降级,除了以员工工龄作为基础外,其它情况需要进行技职调整的,均由生产部提交《员工技职晋升/降级申请表》,待审批完成后予以执行。


员工技职评价表(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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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工人岗位技能等级鉴定办法
一、升级目标
1、2015年目标:
2015年8月—2015年12月底,有85%技术岗位工人达到初级工标准,其中,黄渡地区达标率为100%;
2、2016年目标:
2016年底前,全部技术岗位工人达到初级工以上标准(包括外地分厂)。

2016年有20%技术岗位工人达到中级工标准,3%技术岗位工人达到高级工标准,同时产生技师等级的员工。

二、技能鉴定工种和等级
1、鉴定工种:普车、数控车工、电焊、装配钳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电器装配工、动静平衡工、铣工、镗工、磨工、线切割工、钣金工、热处理工等。

2015年下半年启动普车、装配钳工的初级技能鉴定工作。

2、等级划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三、领导小组
组长:孙维林、魏江海
副组长:钱建奋、罗研、各分厂厂长
组员:吴艳海、李登华、种张鹏、葛光荣、陈祖德、陈绿荫、各分厂工艺、人事主管
四、激励与淘汰
1、凡参加公司组织的技术工人技能鉴定的员工,鉴定合格后,根据不同技能等级,
享受相应的技能津贴。

2、对于不申报技能等级(初级)鉴定或初级鉴定不合格的员工,次月工资按照正常核算的工资打八折。

3、对于技能等级鉴定应知未通过的员工,给予一次应知补考,应会必须一次性通过。

4、凡未能通过考核的员工,停止其上岗资格,分厂安排转岗或由培训部组织初级技能鉴定培训,直到技能等级鉴定达到初级方能正式上岗。

5、因鉴定未通过的培训期间的工资按照上海市最低工资发放。

经过第二次补考培训、初级鉴定仍未通过的员工,将根据技能鉴定、培训记录,按照“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五、津贴标准:
1、享受津贴对象:凡是纳入到本系列的技术工人,根据其所获得的技能等级,公司将提供技能津贴。

2、技能津贴标准:
六、津贴管理
1、技术工人根据现有岗位申请技能等级鉴定之后,在取得技术技能等级第二个
月之后,每月享受相应的技能等级津贴。

技能等级资格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满,技能等级资格取消并不再享受相应的技能等级津贴。

都必须参加原等级或更高等级技能的培训与鉴定。

2、部门调动之后,在公司内部继续从事相同的技术工种,继续享受
技能等级津贴,如果从事与原工作不同的岗位,且无相应的岗位
技能等级,原技能等级津贴取消,并重新申请现岗位的初级技能等
鉴定。

在未经技能鉴定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3、公司鼓励一专多能,对于从事二个岗位及以上的技术工人可以申请三个工种
的技能等级鉴定,但必须在主岗位技能等级鉴定结束并合格后,方可申请另个工种技能等级鉴定。

两个工种都具备等级的(中级及以上),技能津贴依据从事主岗位工种予以发放。

次岗位技能津贴按照30%发放。

4、当月技能等级津贴与考勤、绩效挂钩。

七、负责部门
技能等级鉴定工作由技能鉴定小组牵头,技术中心、质量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总部及各分厂配合。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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