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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退、辞职管理办法

员工辞退、辞职管理办法

员工辞退、辞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员工队伍素质,根据《德力西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三章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辞退管理第三条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予以辞退:1、一年内记大过两次(含两次)以上的;2、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六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二十天及以上的;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或收受贿赂,金额达5000元以上的;4、泄露公司机密信息的;5、擅自离职的;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造成伤害的;7、打骂、侮辱、威胁、恐吓公司领导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情节严重的;8、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达万元以上并经查证属实的;9、利用职权招摇撞骗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10、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损失达1万元以上,或故意损毁涂改公司机密、绝密文件资料;11、在公司工作期间受刑事处分;12、绩效考评结果被评为E(差)档或上级领导认定为渎职及在重大问题上无作为者;13、吸食或贩卖毒品者;14、煽动员工集体怠工、罢工者;15、伪造或盗用公司公章、介绍信、合同、协议、法人委托书者;16、参加非法组织或邪教活动者;17、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5千元以上者;18、服务态度恶劣,经常与顾客吵闹或损害公司形象情节严重者;19、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调动又无正当理由者;20、员工因精神或身体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生活难以自理等,不能胜任现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1、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22、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任职条件者;23、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另有明文规定者。

第四条公司按第三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见附件1)。

第五条辞退员工时,由其直接主管向被辞退者说明辞退理由,并协助被辞退者办理移交手续。

员工辞退及辞职管理制度

员工辞退及辞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辞退及辞职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辞退员工1. 辞退员工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

2. 辞退员工前,公司应当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原因,并给予员工必要的帮助。

3. 辞退员工应当依法进行,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2)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终止劳动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辞退员工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公司向员工下达辞退通知书,明确辞退原因、辞退时间等事项;(2)员工接到辞退通知书后,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3)公司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当在接到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员工;(4)员工对公司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三、辞职员工1. 员工有权根据个人意愿提出辞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2. 员工辞职后,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1)员工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2)公司审核员工辞职申请,并在收到辞职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3)员工在接到公司答复后,按照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4)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3. 员工辞职后,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2)不得损害公司利益;(3)不得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特殊情况处理1. 在紧急情况下,公司可以不经提前通知辞退员工,但应当在事后及时通知员工,并给予必要的补偿。

2. 在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公司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待遇,不得无故辞退员工。

员工辞退管理办法

员工辞退管理办法

员工辞退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辞退管理,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辞退原则1. 合法性原则:辞退员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2. 公平性原则: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确保辞退过程公平公正。

3. 合理性原则:辞退理由应合理充分,且经过充分的调查和评估。

四、辞退情形1.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要求;提供虚假应聘材料;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如:多次旷工;泄露公司机密;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 绩效考核连续不合格的。

4. 因公司业务调整、组织机构变动等原因导致岗位撤销,且无法安排其他合适岗位的。

5.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辞退流程1. 提出辞退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及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辞退员工时,应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详细说明辞退理由,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2. 调查核实人力资源部对辞退理由进行调查核实,包括与相关人员面谈、查阅工作记录等。

如辞退理由不充分或存在争议,人力资源部应与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情况或重新评估。

3. 审批人力资源部将调查核实后的《员工辞退申请表》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

根据审批结果,确定是否辞退该员工。

4. 通知员工如审批通过,人力资源部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辞退决定。

通知内容应包括辞退理由、辞退时间、离职手续办理流程等。

5. 离职手续办理员工在接到辞退通知后,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归还公司财物、结算工资及福利等。

人力资源部应安排专人协助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确保离职手续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经济补偿1.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因公司业务调整、组织机构变动等原因导致岗位撤销,且无法安排其他合适岗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辞职辞退开除管理制度

公司辞职辞退开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和开除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和开除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运营的稳定性和员工权益的保障。

第二章辞职管理第四条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书面通知公司,辞职通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2. 说明辞职原因;3. 提供辞职书。

第五条公司收到员工辞职申请后,应进行以下处理:1. 对辞职原因进行了解;2. 对辞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3. 对辞职员工的离职手续进行办理。

第六条员工辞职后,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 上交工作证、工作牌等公司物品;2. 结清工资和福利待遇;3. 清理工作场所,确保工作交接顺利进行。

第三章辞退管理第七条公司有权根据以下情形辞退员工:1.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2. 员工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3. 员工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工作职责;4. 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无法胜任;5. 公司因经营需要调整组织结构,对员工进行合理辞退。

第八条公司辞退员工应提前通知员工,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对辞退原因进行了解;2. 对辞退员工进行面谈,告知辞退原因及后续事宜;3. 办理辞退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结清工资、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等。

第四章开除管理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司有权予以开除:1.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被劳动仲裁部门裁决开除;5. 其他公司认为应予以开除的情形。

第十条公司开除员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对开除原因进行了解;2. 对开除员工进行面谈,告知开除原因及后续事宜;3. 办理开除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结清工资、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等。

辞退与开除管理制度

辞退与开除管理制度

辞退与开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公司的员工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订立本《辞退与开除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定义•辞退:指公司与员工在经过协商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间达成全都,员工自己乐意离职。

•开除:指公司在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职责要求等方面严重失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二章辞退管理第四条辞退程序1.员工申请辞退:员工如需辞退,应提前向所属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和辞退原因。

2.部门经理审批:所属部门经理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员工的辞退申请,并将审批结果告知员工。

3.人力资源部备案:经部门经理批准的辞退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4.离职交接:已获批准的辞退员工应依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离职交接,并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和资料交接。

5.退出公司:员工完成离职交接后,应执行公司规定的离职手续,如归还公司财务、物品等。

第五条辞退弥补1.合同商定弥补: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商定辞退弥补的,依照合同商定执行。

2.公司政策弥补:公司将依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贡献以及综合评价情况,确定合理的辞退弥补标准,具体标准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六条辞退解除1.辞退解除条件:员工的辞退解除条件有以下情况之一:–员工在面试中供应虚假信息或隐瞒紧要事实;–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员工工作本领明显不符合公司要求;–员工经过合理布置的培训,仍无法胜任工作;–员工严重失职或渎职,对公司资产造成重点损失;–员工参加非法活动或与竞争对手勾结等行为。

2.解除辞退程序:辞退解除须经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与员工进行协商。

若协商无果,由公司决议是否解除辞退。

第七条辞退保密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应保守商业秘密,禁止未经授权向他人透露与公司相关的商业机密,违者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辞退调离开除人员管理制度

辞退调离开除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辞退、调离和开除人员的管理,保障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单位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合同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维护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辞退管理第四条辞退员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损害单位利益,经教育不改的;2. 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3. 员工因健康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经医疗鉴定确认的;4.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再续签的;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辞退员工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单位提出辞退建议,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批准;2. 单位与员工进行面谈,告知辞退原因及依据;3. 员工有权陈述和申辩,单位应当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4. 单位根据员工的陈述和申辩,决定是否辞退;5. 辞退决定生效后,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第六条单位辞退员工,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1. 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 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不满五年的,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 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 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支付六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章调离管理第七条调离员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工作调动;2. 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调离申请;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调离员工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单位提出调离建议,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批准;2. 单位与员工进行面谈,告知调离原因及依据;3. 员工有权陈述和申辩,单位应当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4. 单位根据员工的陈述和申辩,决定是否调离。

第四章开除管理第九条开除员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2. 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3. 员工在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损害单位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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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企业员工辞退、辞职(开除)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xx企业员工辞退、辞职(开除)管理制度1第2页佣金者;(六)泄露公司机密者;(七)偷盗同事和公司财物者;(八)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时秩序者;(九)以暴力手段威胁同事者;(十)涂改文件、伪造票证者;(十一)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十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当辞退(开除的情形出现时,如当事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本公司按十四条之规定辞退员工时,应提前告之,其预告期依以下规定:一)试用期间员工提前五日告之( (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告之第十七条:辞退程序(一)人员所在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索要《辞退申请表》填妥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二)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三)人力资源部依总经理意见签发《员工辞退通知书》(四)员工持《员工辞退通知书》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作交接清单》(五)人力资源部依《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及考勤记录计算工资并交总经理审批;(六)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以结算工资。

第十八条:系下列原因由公司主动突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办理了正常工作交接手续后,公司给予一定一次性经济补偿:4页4 共页第(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元。

200(四)一次性补偿金标准为员工一年本公司工龄工资第十九条:被辞退者不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的,公司有权扣发一个月工资并不在计发“补偿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通过行政法律手段加倍索赔。

本公司依第十五条之规定开除员工时可以不提前告之被第二十条:开除者,开除决定发布之日立即生效。

第二十一条:开除决定由人力资源部作出,总经理批准,并人力资源部备案。

员工解雇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解雇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解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解雇程序,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解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辞退、裁员等解雇情况。

第三条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员工解雇,以确保解雇措施合法合规。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解雇保密,不得泄露解雇的相关信息,维护员工的声誉和权益。

第五条公司在实施解雇措施时,应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通知员工相关解雇决定,并向员工提供咨询和支持。

第二章解雇程序第六条公司对员工解雇必须经过合法合规的程序,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一)制定解雇计划:公司应当在解雇前制定解雇计划,明确解雇的原因、程序和方式。

(二)调查核实:公司应当对解雇事由进行调查核实,确保解雇事由真实合法。

(三)听证辩护:公司应当听取员工的辩护意见,保障员工的申辩权利。

(四)解雇决定:公司在听取员工意见后,经过合法程序做出解雇决定。

(五)解雇通知:公司应当向员工书面通知解雇决定,说明解雇原因、程序和权利义务。

第七条公司应当保证解雇程序公正公开,确保员工解雇的合法合规性。

第八条公司对员工解雇不当行为的,员工有权提起投诉或申诉,公司应积极调查处理。

第三章解雇原因第九条公司对员工解雇应当有充分合理的解雇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法规的;(二)员工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三)员工工作态度消极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企业形象的;(四)员工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五)员工患有不良行为或不当行为严重影响工作环境的;第十条公司对员工解雇应当经过充分调查核实,确保解雇原因真实合法。

第十一条公司在制定解雇原因时,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个人情况和处置方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解雇补偿第十二条公司对员工解雇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解雇补偿,以补偿员工的劳动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依据员工解雇原因和岗位情况确定解雇补偿标准,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员工辞退辞职开除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辞退辞职开除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辞退辞职开除管理制度1. 介绍企业员工辞退、辞职或开除是企业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以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为基础,可减少和避免管理和行政纠纷的发生,避免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企业员工辞退、辞职或开除管理制度。

2. 员工辞职管理制度2.1 辞职程序当员工想要离开公司的时候,应该进行正常的辞职程序。

员工应该书面通知公司领导,并标明离职日期,提供一个合理的期限作为转移期,以便公司进行合理的安排。

2.2 辞职撤回如果员工在提交辞职申请后,又希望撤回申请,应在有效期内书面通知公司领导。

如果在离职日期前公司同意员工撤回申请,则该员工能够继续工作。

但如果公司不同意,则员工应按原计划完成离职。

2.3 非正常离开如果员工没有按照公司制度提交辞职申请,也没有出现上班的情况,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 员工被辞退管理制度3.1 辞退原因如果员工行为不端或业绩不佳,公司可以考虑辞退该员工。

员工如果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被辞退的,其劳动合同的无效性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生效。

但如果员工因非法原因被解雇,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3.2 辞退程序在正式辞退员工前,公司应尽力解决问题,并给与员工合理时间改善自己的表现。

如果员工不能达到公司制定的表现标准,则应按照辞退程序将其辞退。

3.3 辞退条件员工应按照合同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终止协议。

公司应付给员工工资、补偿金等。

公司也可以在事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直接解雇其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4. 员工被开除管理制度4.1 开除原因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下,公司有权开除该员工。

4.2 开除程序在正式开除员工前,公司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员工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收集证据。

如果该员工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公司规定,并且证据确凿,则可以开除该员工。

如果员工对开除强烈抗议,则需要加强沟通和理解,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矛盾。

4.3 开除条件员工应按照合同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终止协议。

员工离职_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_辞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与辞退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离职与辞退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离职管理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辞退、退休、死亡、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等情况。

第五条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说明辞职原因。

第六条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及岗位需求,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七条员工辞职经公司批准后,应办理以下手续:1. 领导审批离职申请;2. 办理工作交接;3. 退还公司物品;4. 结清工资及各项费用;5. 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员工因退休、死亡等原因离职,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辞退管理第九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可以辞退:1.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2. 因工作能力不足,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 拒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第十条公司辞退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说明辞退原因。

第十一条员工被辞退后,应办理以下手续:1. 领导审批辞退决定;2. 办理工作交接;3. 退还公司物品;4. 结清工资及各项费用;5. 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离职与辞退争议处理第十二条员工对离职与辞退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员工申诉委员会,负责处理员工申诉事宜。

第十四条员工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未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员工辞职辞退(开除)管理办法

员工辞职辞退(开除)管理办法

员工辞职、辞退(开除)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辞职、辞退及离职定义如下:本规定所称“辞职”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或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由员工主动提出提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由公司主动提出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开除”是指因员工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由公司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其中包含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

第三条离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

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节辞职第五条员工辞职需依以下时间规定(一)试用期人员提前三日提出申请;(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提出申请。

第六条辞职程序:(一)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部门主管说明情况,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索要《员工离职单》,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门主管签署意见,然后交人力资源部;(二)人力资源部呈首席执行官审批;(三)人力资源部根据首席执行官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四)申请人办理工作及物品移交手续;(五)人力资源部计算辞职者考勤呈交财务部,并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六)财务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或首席执行官审批,在批复的薪资结算日期给予离职人员办理薪资结算。

第七条辞职者自《员工离职单》递交之日起到工作交接完毕这段时间,均视为出勤,但辞职者须恪尽职守,遵守公司规定,正常工作。

(一)辞职者自《员工离职单》递交之日起到工作交接完毕这段时间,凡请假7天及以上者,其本人离职薪资结算按请假时间相应的向后顺延;(二)在此期间,如有员工未在公司上班且未与部门主管请假的做旷工处理,连续旷工2日及以上者,做自动离职处理,予以开除,当月工资不予结算。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员工离职、辞退程序,维护公司正常运行秩序,促进员工流动,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辞退程序。

第三章离职程序1.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离职申请,主管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备;2.人力资源部门将离职申请报备至公司领导层,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办理离职手续;3.员工完成离职手续后应当交还公司所有物品,并签署离职协议;4.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核算其工资、福利等待遇,并结清相关款项。

第四章辞退程序1.员工在违反公司规定或严重失职时,公司可据此辞退员工;2.公司应对涉及辞退的员工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查;3.经公司领导层讨论并确认可辞退员工后,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4.员工被辞退后,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并结清其相关款项。

第五章离退休制度1.公司设立离退休制度,符合条件的员工可按规定申请离退休;2.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提交离退休申请,主管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备;3.人力资源部门将离退休申请报备至公司领导层,审批通过后安排员工离退休手续;4.离退休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离退休待遇,公司应按时结清其相关款项。

第六章特殊情况处理1.对于有重大贡献或特殊情况的员工,公司可视具体情况酌情办理离职或辞退手续;2.涉及特殊情况的员工,应由公司领导层审批后进行处理;3.相关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对特殊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处理公正公平。

第七章后续管理1.员工离职后,公司应保留员工档案及相关资料,以备将来查阅;2.员工离职后,公司可根据需要实施离职调查及走访,了解员工反馈意见及公司改进建议。

第八章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涉及解释权归公司所有;2.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规定,否则公司保留追究员工责任的权利;3.本管理制度如有修订,应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生效。

以上为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各位员工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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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与辞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的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三条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的辞职的权力。

第二章辞退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 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六日者;
3.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至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 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 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 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
10.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人员解聘辞退管理制度范例

人员解聘辞退管理制度范例

人员解聘辞退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员解聘、辞退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效能,根据国家关于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解聘、辞退工作,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辞退。

第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董事会。

第二章解聘、辞退的条件和程序第四条员工解聘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员工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二)员工在工作中严重失职,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的;(三)员工涉嫌违法行为,经公司调查核实后确有事实的。

(四)因企业结构调整、业务调整等原因导致员工职位变动,经协商无法就新职位达成一致的。

第五条员工辞退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员工提出书面辞呈,经公司同意的;(二)员工在试用期内未能达到公司要求,经多次指导后仍无进展的。

第六条解聘、辞退的程序如下:(一)解聘、辞退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应向直接上级提出解聘、辞退申请,并说明理由。

(二)上级审批:直接上级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解聘、辞退申请,如需延期审批,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

(三)人力资源部门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解聘、辞退申请,审批通过后需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

(四)解聘、辞退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应使用书面形式给予员工解聘、辞退通知,并注明解聘、辞退日期。

(五)劳动合同解除:根据解聘、辞退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进行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包括相应的结算、交接工作等。

第七条解聘、辞退过程中,应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有任何歧视、压迫或者恶意。

第八条员工对解聘、辞退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向员工给出答复。

第三章补偿与福利第九条根据员工劳动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按照以下规定支付补偿:(一)员工解聘的,应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员工辞退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正式任用的职工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15 天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由医院单位主管及人事主管签具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再转回人事单位,人事单位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单位作业。

第二条人事单位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理移交,办理完毕后,由人事主管审核无误后,签章并转会计单位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

第三条人事单位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1.登记于人员异动记录簿内。

2.注销人事单位制作的人员状况表内登记。

3.登记个人资料卡,注销个人资料档案。

第四条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面谈记录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篇二」一、依据劳动合同法制定本院和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管理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章规定执行。

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分以下四种情形,即: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等自愿离开工作岗位。

2、解聘: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其它原因。

3、开除:严重违反院纪院规或有违法犯罪行为。

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3天)。

五、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三天通知本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院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七、本院和员工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一)、工作交接:指离职员工在原工作期间保管及处理的财务、业务资料、印章、证照等。

(二)、事务交接:指离职员工在原工作期间使用的办公用品(耐用性)、器械、工具等。

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本院向员工支付。

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办法.doc

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办法.doc

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办法1与辞职管理办法)开除(员工辞退三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一、为加强本公司的人事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依据法权益,使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或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由员工主动提出提前“辞职”二、本规定所称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出提动三、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由公司主劳动关系的除解工员与前提行为。

是指因员工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由公司作出的“开除”四、本规定所称一种行政处罚,其中包含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各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五、根据《劳动合同法》表现不佳而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试用期未满,1.的;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2.3.不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医疗期满后,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因公负伤,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要,并经过部门经理恳谈和培训后,仍无法胜任的;4.工作能力及效率无明显提高者,经过岗位培训后表现仍然较差的;5.不接受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6.工作责任心不强的,经过多次谈话仍无明显改善的;7.在公司以外从事兼职的;因公司业务紧缩减少一部分员工时;8.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它情形;9.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情节十不服从领导安排或擅离职守,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者违抗命令,2.分严重者;连续旷工达二天及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五天者;3.工作疏忽,贻误时机,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4.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者;5.偷盗同事和公司财物者;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者;6.以暴力手段威胁同事者,打架斗殴者;7.涂改文件,伪造票证者;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8.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

xx企业员工辞退、辞职(开除)管理制度

xx企业员工辞退、辞职(开除)管理制度

xx企业员工辞退、辞职(开除)管理制度一、前言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员工离开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何管理员工辞退和辞职的问题,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管理流程。

本文将介绍xx企业员工辞退和辞职(开除)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员工辞退的情形1、员工自愿离职:如因个人发展原因、生活需要等自愿离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公司应安排工作交接和退休手续等事宜。

2、劳动合同期满:当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根据合同约定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如公司未续签合同,员工可以自愿离职。

3、违反员工纪律: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纪律,干扰公司正常经营和社会秩序的,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对员工做出相应的处理,包括扣发工资、退还奖金、解除劳动合同。

4、经济衰退或业务调整:在经济衰退、业务调整等特殊情况下,公司可能需要减少员工,此时应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三、员工辞退(开除)的程序1、发现问题:公司发现员工有违纪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避免错怪好人或漏罪恶人。

2、开展调解:公司应与员工进行调解,听取员工的陈述和解释,解决矛盾和纠纷。

3、开展调查:如果无法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应当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和证人证言。

4、听取员工申辩和陈述:公司应当听取员工的申辩和陈述,确认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5、提交审批:公司应当将处理结果提交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征求劳动部门或工会的意见。

6、采取措施:公司应当根据处理程序和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处理措施,比如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雇等。

7、通知员工:公司应当对员工采取处理措施后的结果进行通知,并告知员工上诉和维权的渠道和方式。

四、员工离职(辞职)的程序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员工应当在离职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时间等。

2、公司进行工作交接:公司应当安排工作交接和转移,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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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辞退(开除)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辞职、辞退及离职定义如下:
本规定所称“辞职” 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或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由员工主动提出提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辞退” 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由公司主动提出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开除” 是指因员工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由公司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其中包含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

第三条离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

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节辞职
第五条员工辞职需依以下时间规定
(一 ) 试用期人员提前三日提出申请;
(二 ) 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提出申请。

第六条辞职程序:
(一 ) 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部门主管说明情况,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到
人力资源部索要《员工离职单》,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门主
管签署意见,然后交人力资源部;
(二 ) 人力资源部呈首席执行官审批;
(三 ) 人力资源部根据首席执行官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
(四 ) 申请人办理工作及物品移交手续;
(五 ) 人力资源部计算辞职者考勤呈交财务部,并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六 ) 财务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或首席执行官审批,在批复的薪资结算日期给予离职
人员办理薪资结算。

第七条辞职者自《员工离职单》递交之日起到工作交接完毕这段时间,均视为出勤,但辞职者须恪尽职守,遵守公司规定,正常工作。

(一 ) 辞职者自《员工离职单》递交之日起到工作交接完毕这段时间,凡请假7 天
及以上者,其本人离职薪资结算按请假时间相应的向后顺延;
(二 ) 在此期间,如有员工未在公司上班且未与部门主管请假的做旷工处理,连续
旷工 2 日及以上者,做自动离职处理,予以开除,当月工资不予结算。

第八条对无视公司规定,不办任何手续就擅离职守,或辞职要求未获批准就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做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予结
算工资。

由此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三节辞退(开除)
第九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各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一 ) 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按时完成
工作任务的;
(二 ) 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 ) 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
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四 ) 员工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要,参加岗位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 ) 工作能力及效率无明显提高者,经过岗位培训后表现仍然较差的;
(六 ) 不接受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
(七 ) 工作责任心不强的,经过多次谈话仍无明显改善的;
(八 ) 在公司以外从事兼职的;
(九 ) 因公司业务紧缩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十 )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它情形。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
(一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者;
(三 ) 违抗命令,不服从领导安排或擅离职守,情节十分严重者;
(四 ) 连续旷工达二天及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五天者;
(五 ) 工作疏忽,贻误时机,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六 )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者;
(七 ) 偷盗同事和公司财物者;
(八 )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者;
(九 ) 以暴力手段威胁同事者,打架斗殴者;
(十 ) 涂改文件,伪造票证者;
(十一 ) 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十二 ) 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当辞退(开除)的情形出现时,如当事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公司辞退员工时,应提前告之,其规定如下:
(一 ) 试用期间员工提前三日告之;
(二 ) 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告之。

第十三条本公司依第十条之规定开除员工时可以不提前告之被开除者,开除决定发布之日立即生效。

第十四条辞退程序:
(一 ) 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向人力资源部索要《员工离职单》,填妥后交人力资源部
审核;
(二 ) 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交首席执行官审批;
(三 ) 人力资源部依首席执行官批准意见通知到申请部门;
(四 ) 员工持《员工离职单》办理工作及物品移交手续;
(五 ) 人力资源部计算辞退者考勤呈交财务部,并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六 ) 财务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或首席执行官审批,在批复的薪资结算日期给予离职
人员办理薪资结算;
第十五条开除决定由各部门做出,首席执行官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六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仍须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及物品移交手续,如拒绝移交或不按
规定移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按相应的规定在离职薪资结算中予以扣除。

第十七条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员工离职单》之日起的十日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诉。

第十八条被辞退(开除)员工在收到《员工离职单》之日起到批准的离职薪资结算日期间,需继续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进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和工作秩序的,将予以立即辞退(开除)。

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其他规定协商处理):
(一 ) 患本公司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 )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四节人事关系转移
第二十条员工离职手续全部完成后由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执业资格等关系转移手续。

对不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或离职手续办理不全者,
人力资源部不办理其人事关系、执业资格等其它关系转移手续。

第五节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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