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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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摘要】本文从各个角度扼要分析了依法治国的依法治国的必然性和重要意义,通过五个重要意义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说明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也阐述了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最终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键词】依法治国必然性重要意义基本要求【正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治国方略。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是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并精辟阐述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

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以十五大报告的精辟论述为指导,全面深入研究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略,对于我们切实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理想,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 依法治国的必然性和重要意义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工作都依法进行,是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核心。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地位以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90年代以来,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定,为法制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上提出,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 5 项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简论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的关系

简论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的关系

简论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的关系一、“法治中国”: 从学术命题到政治命题在我国,“法治中国”首先是作为学术概念而提出来的。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自此以后,法治中国成为主流的政治命题,并在学界引起广泛的关注。

从此,“法治中国”、“平安中国”与“美丽中国”建设的三位一体,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执政的新表述、新理念。

目前提出的“美丽中国”、“平安中国”等命题,针对的是特定领域和问题,如“美丽中国”主要针对环境保护,“平安中国”主要针对社会治安与公共安全,而“法治中国”针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其意义主要表现在:首先,“法治中国”作为政治命题,有助于向国际社会表明作为共同体的“中国”实行依法治国的自信,同时传递一种信息,即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社会法治对话与交流的勇气与理念。

新一届中央领导上任后国际社会对未来中国法治发展走向有不同的评价。

所以,“法治中国”对中国融入人类法治发展进程,扩大法治的话语权具有积极的意义。

其次,“法治中国”作为政治命题,具有综合性、历史性与动态性。

用中国概念来表述法治时,必然包括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等地区,是中国概念的完整表述①,也是国家统一体的现实和未来法治凝聚力的表明。

尽管台湾和大陆尚未统一,但一个中国范围内的法治是大家共同分享的价值,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的载体。

未来的国家统一和基本法实施中,法治是最大的公约数,包含着国家统一与稳定的价值共识。

二、法治国家: 从政治命题到宪法命题1.法治国家中的“国家”内涵以我国现行宪法的有效文本统计,包括目录、章节标题、正文,“国家”一词共出现了151次。

根据其在宪法文本中的使用场景,国家一词的内涵是不同的。

大体上分为三种含义:一是在统一的政治共同体意义上的“国家”。

“国家”一词最常用的用法就是表示整个统一的政治实体,具体又可以分为主权意义上(对外)的国家和主权权力意义上(对内)的国家两种;二是在与社会相对意义上的“国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商标权的法律保护方式
第七节 证券和期货法律制度
一、证券法律制度
(一)证券与证券法
1、证券的概念 2、证券市场的构成与功能
2、证券经营机构
(二)证券机构
1、证券市场监管机构 1、股票发行 2、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三)证券发行的法律规定
(四)证券交易的法律规定
1、证券上市制度
2、证券交易禁止行为: (1)内幕交易; (2)操纵市场; (3)传播虚假信息;(4)欺诈客户。 3、证券纠纷的处理
1、代位权 2、撤销权
第四节 担保法律制度
一、概述 二、保证
(一)保证的设立 (二)保证责任
四、质押
(一)动产质押 (二)权利质押
三、抵押
(一)抵押和抵押权 (二)抵押权的设定 (三)抵押权的实现
五、留置 六、定金
第五节 物权法律制度
一、物权与物权法
(一)物权的概念与种类 (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2、一物一权原则,即一个物上只能设定一个 所有权 3、公示、公信原则,即物权的设定、转移必 须公开、透明、并采用不动产登记、动产交 付的规则,以利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维护 交易的安全和秩序。
四、夫妻关系
(一)夫妻人身关系 (二)夫妻财产关系
1、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个人财产 3、夫妻约定财产
六、离婚
(一)离婚的方式
1、登记离婚 2、诉讼离婚
(二)离婚的法律后果
第三节 合同法律制度
一、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程序
1、要约 2、承诺
(二)合同条款 (三)缔约过失责任
二、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 (二)合同的无效 (三)合同的可变更、可 撤销 (四)合同效力待定

学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体会【精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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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体会学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体会随着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的进一步确立,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得以完善,并在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经济秩序,推进社会进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的基本方略;1999年在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又以修正案的形式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之中。

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管理国家的根本途径。

一、要提高对依法治国重要性的认识。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精辟地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由此可见,依法治国是我国的立国之本。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对人民负责,对国家的法律负责,严格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执法权,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本质。

在人民和政府关系的认识上,注重向公民权利和政府责任转变。

人民政府始终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

因此,政府机关在工作中,应当体现国家意志与人民意志的一致性,体现对上级机关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一致性。

过去在政府管理中要求公民履行义务多,保护公民权利少,甚至出现一些政府部门争权夺利、推诿责任的现象。

因此要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必须加强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

二、要通过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陈斯喜2011年03月12日04:5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手机看新闻∙打印∙网摘∙纠错∙∙∙分享∙推荐∙微博∙字号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郑重宣布:“目前,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

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所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所有法律规范的系统化、体系化。

由于各国的社会制度和历史传统不同,各国的法律体系各具特点。

马克思曾深刻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

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不是立法者们凭空创造出来的,也不是从其他国家照抄照搬过来的,而是扎根于中国自己的土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生长起来的,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和时代精神。

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哪些特征呢?对此,可以从多种角度进行总结和概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自觉建构的成文法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有规划有计划地从无到有建构起来的、以成文法为表现形式的法律体系,是我们党和国家在准确把握党的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一项自觉、理性的活动成果,不是盲目的自然而然形成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者:郭满戴娜娜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5年第06期[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这是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新思路。

[关键词]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法治思维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6-0307-01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迫切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在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时强调,要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中国梦,必然包括法治梦。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仅指实现物质层面的民富国强,还包括实现制度和价值层面的文明复兴。

因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013年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互联网监管与网络道德建设答案要点

2013年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互联网监管与网络道德建设答案要点

成绩:95分共 100 题,其中错误 5 题!1.单选题∙1.《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是公安部()年颁布的o A. 2000o B. 2003o C. 2005o D. 2008∙2.《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是()年颁布的o A. 2008o B. 2009o C. 2010o D. 2012∙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年颁布的o A. 1988o B. 1990o C. 1996o D. 1998参考答案:A∙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颁布的o A. 2005o B. 2008o C. 2009o D. 2012∙5.《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是()年颁布的o A. 2003o B. 2005o C. 2009o D. 2011参考答案:D∙6.《计算机信息交流安全保护条例》是哪一年颁布的()o A. 1988o B. 1993o C. 1994o D. 1998∙7.《电子签名法》是()年颁布的o A. 2004o B. 2006o C. 2008o D. 2010∙8.最早出台世界上出台了第一部规范互联网传播法律的国家—()o A. 英国o B. 美国o C. 中国o D. 德国∙9.最早出台世界上最早制定互联网管理法规的国家( )o A. 法国o B. 印度o C. 澳大利亚o D. 中国∙10.英国政府在哪年就组织互联网业界及行业机构共同签署了首个网络监管行业性法规o A. 2001o B. 1988o C. 2013o D. 1996∙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颁布实施o A. 1988年o B. 1999年o C. 2005年o D. 2008年∙12.法国的互联网近十年来发展,截止2010年全国约多少万人口中近一半成为互联网民的。

o A. 6500万o B. 1300万o C. 5000万o D. 85000万∙13.1998年,法国通过了什么,从严从重惩罚利用网络诱惑青少年犯罪的行为。

2020年从资资格考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考前练习(第61套)

2020年从资资格考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考前练习(第61套)

2020年从资资格考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考前练习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5、答案与解析在最后。

姓名: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单选题(共70题)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于依法治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A.依法治国要求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主要方式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改革开放后逐渐形成的C.依法治国要求行政执法应当合法、高效、合理、公平D.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约束公民滥用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稳定2.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认识是错误的?A.依法治国要求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B.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法律中心主义”,强调法律在治理和管理国家中的作用C.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D.依法治国要求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正确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3.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人民群众内心拥护法律,需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某市的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通过《法在身边》电视节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教育B.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表,把普法工作全部委托给人民团体C.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警示教育报告会等方式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D.在暑期组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模拟法庭巡演”,向青少年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4.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作为一个当代大学生,我认为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首先要学法。

在学法的基础上,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我们只有学会如何做一个品德高尚、遵纪守法的人。

才能再谈如何去回报父母、回报社会。

其次,思想政治教育也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正确的指引我们,走得更好、更远。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全中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是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历史进步的体现。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法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搞法治靠得住。

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在改革中的推动和引领作用,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总体上已经实现有法可依。

当前,首先就是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第三,要处理好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的关系,把深化改革同完善立法有机地结合起来。

而众所周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我们宪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确认和规范国家权力,规定国家权力的归属,规定国家权力的职责分工、权力行使的方式和程序;二是确认国家制度,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规定国家的基本经济政治制度;三是确认和规范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四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所有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是无效。

而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背景与现实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背景与现实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背景与现实意义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既可以推动我国政治民主化建设进程,也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政治民主化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从建设社会法治国家的历史背景出发,对社会法治国家建设的现实意义进行浅析。

关键字: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史背景;现实意义前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是我国实现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目标,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强对社会法治的建设,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这对我国的经济、社会、文化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二、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具有健全的法律体系。

法律的健全特征体现在,法律制度的种类全面、法律内容的规范合理、法律形式的明确化,法律体系可以与时俱进,具有时代特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民主化进程的完善。

政治民主化与法治国家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关系。

政治民主化为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在法治国家的建设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法治国家反过来又可以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是民主化进程完善的重要表现方面[1]。

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主要出发点。

法治国家的建设是为了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权利的公平公正,保证人民群在在国家中的主体地位。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背景春秋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创立了法家学说,主张以法为本、依法治国,这为法治国家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为我国建设法治国家提供了良好的国内环境。

1992年的中国共产党十四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为建设社会法制国家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同时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强调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体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使我国的民主进程更加的体系化、规范化、法律化,为我国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引导和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以法治国,依法 治国
• 依法治国方略是我们党在实践中长期探索 的结果.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央 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文革”的 惨痛教训时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 必须加强法制。”此后,1992年,邓小平 同志在南方谈话中再次强调:“还是要靠 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可以说,邓小 平同志的法制思想为确立依法治国方略奠 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个人理解
要改变重义务轻权利的观念。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一对基本范 畴,是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对推 动依法治国具有实质性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从根本上讲,权利 是属于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的人民的,但在旧社会,人民的权 利被全部或部分地剥夺了,却要承担被强加的无数义务。后来, 人民通过革命斗争,夺回了自己的权利。但是,长期以来形成 的重义务轻权利的观念,仍在相当一部分人、尤其是在相当一 部分公职人员头脑中作怪,在实践中就表现为漠视以至侵犯人 民的权利,而对加重人民的义务、负担,却习以为常。法治国 家一个全局性的、根本性的要求及其价值取向的重心,是要保 障人民的权利,一切非法侵犯人民权利的行为都是法治秩序的 大敌。因此,必须树立权利观念,享有权利是人民承担义务的 前提。当然,这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要否定义务。马克思说:" 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享受权利就要承担 义务,承担义务是为了更好地享受权利。
• 此后,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立 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1993年3月
• 的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载入 宪法。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 基本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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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原因
依法治国的内容
依法治国的要求
依法治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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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简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简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我国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探索出来的一条符合国情的道路,它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期盼与梦想。

在这条道路上,我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国家的繁荣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文将简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涵、特点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一、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涵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全体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

这一道路强调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特点1.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本质的特征、最大的优势。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作用。

2.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人民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国家治理。

3.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我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我国致力于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5.中国特色: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体现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及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方面。

三、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我国的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拓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工作:我国不断完善立法体系,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法治政府:我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3.司法改革:我国深化司法改革,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2020年《宪法学》形考1-4试题及答案

2020年《宪法学》形考1-4试题及答案

“宪法学”形考任务一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1.在本质上,宪法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错)2.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宪法规范作为法律规范的一种,与其他法律规范在功能上是不一致的,即是对其他类社会关系的调整。

(错)3.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根据“遵循先例”原则,法院的宪法判例,特别是最高法院的判例,对于下级法院具有规范的作用。

(错)4.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度起源于美国,并为其他一些国家所借鉴。

(对)5.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实行民主集中原则,一般都规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不仅具有立法职能,并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责任。

(对)6.英国宪法是成文法宪法,这是其发展的渐进性所决定的。

(错)7.《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是中国宪法史上仅有的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件,也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光辉结晶。

(对)8.1931年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后来又经1934年1月召开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作了一些修改,正式公布施行。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的宪法性文件。

(对)9.国家性质是国家本质属性的抽象概括,其核心问题是国家权利的归属。

(错)10.现阶段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政治联盟:一个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另一个是由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

(错)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二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给分。

)1.宪法实施的监督包括以下内容(ABD)0A.审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B.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合宪性C.审查公民行为的合宪性D.审查政党、社会团体等行为的合宪性2.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C)无产阶级专政。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新)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新)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以后,适应社会经济 发展,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就显得更为重要。 同时还要制定一些新的法律,以推动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与时俱进和发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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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

(二)加强司法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加强司法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 法必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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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法 治的“突破点”。

4、 1980年 第一个由农民自己选举 产生的村委会组织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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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广西宜山县(现宜州市)屏南乡合寨村产 生全国第一个由农民自己选举的村民委员会。 1982年《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明确 :“城市和农 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198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经修订 于1998年正式施行。 目前,我国农村普遍完成了6至7届村委会选举,平 均参选率保持在80%左右,“海选”已在全国推广。村 务公开、民主评议、民主恳谈、民主听证等活动普遍开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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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法 治的“突破点”。

12、2008年 向世界展示成长中的法治中 国形象——《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 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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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法 治的“突破点”。

13、2010年3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改,城乡 选举首次“同票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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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的提出和确立。

2、1999年3月,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对1982年《宪法》进 行第三次修正,《宪法》第 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 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 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 国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二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二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有法可依: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 依法办事:树立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
法治国家: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 本方略是依法治国。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三、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
能力目标:
一、引导学生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的实 际看待法治问题。
(3)我国法律体系的性质
社会主义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本质性规 定。我国要形成的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
4.我国法律体系的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主要 体现在四个方面:
(1)在经济领域,我国法律体系始终坚 持保障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 制度。
(2)在政治领域,我国法律体系始终坚 持体现人民民主专政及无产阶级专政的国体,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和共产党领导,保障人民 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
法治:就是由统治者通过强制性的法律来 治理国政,管理社会。
2.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 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 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 务,保证国家各项事业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 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3.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1)有法可依
(3)从结果讲,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的培 养应立足于树立学生对法治的信仰。
四、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 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 律监督等法制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
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包括:依法治 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 领导。
课堂小结
2.法律体系的特点
(1)具有整体统一性 (2)具有内在协调性 (3)具有相对稳定性 (4)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原则。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有机统一,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党有机统一。

下面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探讨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最大优势。

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党的领导要贯彻于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做到法治思维、法治观念、法治方式贯穿党的各项工作。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的主人。

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益。

要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让人民依法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事务,做到权力在人民手中有制约、有监督、有问责。

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有机统一。

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机关、党员干部、公民个人都要依法行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依法执政要求党要依法执政、以法治国,政府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各部门和公务员要依法履职、廉洁奉公。

只有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党有机统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提高法治水平。

全面依法治党要求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党章党规的权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党内法治体系。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要求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有机统一,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党有机统一。

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我国沿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路稳步前进。

中国依法治国的历程

中国依法治国的历程

中国依法治国的历程热能工程学院热能工程潘钰2014030304新中国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是曲折的,同时也是不断进步的。

中国实行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与欧美法系不同的是,大陆法系是成文法,欧美法系是判例法,大陆法系的法官判案只能按预先颁布的法律来判,而欧美法系可以适用之前的判例可以创造法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凸显了依法治国的重要观念与思想。

于此同时我国的法律建设是曲折的,在不同的时期,法制建设也不同。

社会主义过渡与三大改造时期中国的法制建设是从属于政治的,并以苏联的法制建设理论和根据地的法制建设经验为基础。

法制建设的目的就是巩固国家政权,恢复国民经济,稳定社会秩序。

同时中共中央的指示是这一时期法制建设最主要的,也是最基本的立法依据。

从当时法律制度的作用来看,根据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在不同时期的要求,法制分别担当了“摧毁”、“改革”和“建设”的角色,配合当时国家和政府工作的重心,刑法、经济法、劳动法等部门法是法制建设的重点,而规范国家权力的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则几乎是空白。

拥有强制力支持的法律制度成为党和国家建立、巩固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实现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有力工具。

从建国初期国家机关的职权设置来看,虽然在《共同纲领》和宪法中分别规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立法权的拥有者,但是拥有行政权的政务院及其之后的国务院所制定的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占建国初期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数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承担了国家绝大部分的立法任务。

同时根据建国初期前五年司法机关发布的法律文件内容,政务院事实上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和联系,对其拥有事实上的领导权。

从当时的法律实施来看,重要法律的推行都是依赖于党中央和政府发起的政治运动来进行。

政治从属地位是其典型的特征。

文化大革命时期法制建设从属于政治的发展,是法制建设在之后的历史中偏离正常发展轨道的根本原因。

部队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整改措施

部队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整改措施

部队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整改措施篇一:深刻反思部队不懂法不守法危害《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

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

小小的年纪,就粘上了许多恶习。

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

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

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

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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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全中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是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历史进步的体现。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法律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一个国家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首先要学法,在学法的基础上,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作为领导干部更要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把学习宪法和党章作为首要任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中灵活运用中,要坚持带头学法,要学习刑法,推动学法常态化,原原本本地学,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坚持勤学,善学。

把学习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逐条逐章地看,也要本着“干什么,学什么,带着问题学”的原则。

把学习作为领导日常工作中的关键所在,有针对性地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联系实际思考。

本人以为:政府应当采取三项强有力措施加强和提高全国各族人民的法制、法律意识观念。

一是利用现有的各级组织、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等各种组织学习法律,宣传法律,使人们树立起法制观念,法律意识。

要求各单位固定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知识,使法律知识,概念,意识渗透到每个公民心中。

二是利用电视,收音机,广告等现代媒体大力宣传法律知识。

三是教育部门要单列制定编写法律知识进课堂的教材,从小学开始直到大学毕业,实施终身学法的体制机制。

让每代人,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人都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

把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来抓。

像抓计划生育一样作为基本国策来抓,常抓不懈,抓他几十年,上百年。

这样,就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会实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总目标。

应该坚信,只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人人增强和提高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才能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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