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施工单位交底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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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交底
建设单位: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环氧乙烷项目
浙江华建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1月17日
监理交底会议记录工程名称:阿克苏诺贝尔环氧乙烷项目
施工单位:中国化学工程南京岩土工程公司
监理交底
我公司受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委托,对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环氧乙烷项目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施监理,其主要内容是: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控制,为了实现两大控制目标,特作如下交底,请施工单位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
1. 控制目标:
质量、进度达到合同要求(合格)。
2. 现场监理组织:
孙士平:总监理工程师
陈扬文:安全监理工程师
张红艳:资料员
土建监理工程师和土建监理员各一名。
3. 监理工作的依据
(1)工程监理法律、法规;
(2) 监理合同;
(3) 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
(4) 设计文件;
(5) 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标准。
4. 施工准备的申报手续与要求
4.1 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落实以自检为主的质量责任制。
(1) 施工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组建现场项目经理部,配备必要的项目管理人员,任命或聘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等,并应具有相应资格和经历。
(2) 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般不宜变动,如有变动,应征得FW公司同意后重新办理任命或聘用手续, 报监理部(组),并同时报宁波市镇海质量监督站备案,一般管理人员的变动报监理组备案;
(3)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制订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其他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相应的质量责任;
(4) 桩基施工期间应派人值班;
(5) 承包人应落实以自检为主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措施,从工程开工条件的自审,施工过程中的自查、复核, 到各分项工程完成后的自检与评定,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等均必须责任到人;
(6) 项目管理部有关人员应密切配合监理人员进行工作, 并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及时办理有关报审、报验手续, 所有填报的材料必须及时、真实、可靠、规范,并有相关人员签字;
(7)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试验、检测、计量、测量仪器和设备, 仪器和设备应经事前标定和定期鉴定。
4.2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
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前应填报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表A1),申报前承包人应按表中要求办理各项施工准备的报验、
报审手续,申报时应按表中要求附有关材料。
(1) 项目经理部到岗人员以及施工队伍的施工队长、工长、特殊工种人员一览表,注明职务、职称、上岗证书编号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职称、上岗证书(附复印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按4.1(2)款要求办理;
(2) 进场材料及设备名称、数量、性能以及施工人数一览表。4.3 施工组织设计的报审
4.3.1 编制要求
(1) 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专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报审施工方案。
4.3.2 施工组织设计的报审
施工组织设计需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在工程开工前办理申报手续,填报(表A31);施工方案需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在该分项工程开工前办理申报手续。
4.4 施工放样的报验
工程项目的平面控制网、水准点,建筑物的测量定位,承包人应及时办理报验手续(表A35),未经监理工程师复验,不得进行后续工序施工。
4.5 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报验
(1)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订货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组办理申报手续,填报(表A34),并提供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 实行生产许可和准用管理的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和准用证,外地产品应有注册手续等)。
(2)材料、设备均需办理进场申报手续(表A32);预制构件进场应填报进场验收记录。
(3)所有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材料、构配件、设备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
(4)施工单位应做好材料、构配件的运输、存放和保管,防止污染、变质和损坏,使用前应进行核查,如有质量问题应向监理组报告,经试验或鉴定后方可使用。
(5)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一律不准使用,并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
5. 质量控制的主要程序与说明
5.1 质量控制程序
5.1.1 工序报验
(1) 每道工序完成后, 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办理工序报验手续,填报工序质量报验单(表A-33), 并附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评定表。
(2) 凡"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统一表式" 中的有关验收项目,工序报验时尚应附有关验收记录表以及有关资料。
(3) 经监理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凡验收不合格的, 承包人应进行整改或处理,处理合格后理新办理报验手续, 未经报验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1.2 子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与质量评定
(1) 分项工程(包括现场制作的构配件)完成后应办理分项质量的评 (认)定手续,并附有关资料,经监理工程师抽检和认定;未经验收和评(认)定或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计算工程量;
(2) 隐蔽工程应在工程隐蔽前办理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
(3) 桩基完成后, 施工单位应将有关资料交监理组审核,再报请质监站核验。
5.1.5 关于监理"通知"的回复
对于施工承包人的不规范施工行为,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监理"通知",施工单位应认真按"通知"的要求进行整改,处理完成后应填报"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表A5)"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不予整改的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总监有权发出"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 进度控制的主要程序及说明
6.1 严格开工手续,工程开工前需填报(表A-1)。
6.2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向监理组申报(表A-21),作为控制性计划和检查考核的依据。
6.3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进度计划实施情况, 按总工期的要求及时编制月进度计划,填报月进度计划申报表(A21);
6.4 承包人应每周定期向监理部提供现场施工人数、施工机械报表。
6.5承包人应按日历月提供日报和月报。
7. 计量支付的主要程序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