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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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型干法水泥企
业管理规范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浙江省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管理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技术的优势,提高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的管理水平,推进水泥工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新型干法水泥技术是以悬浮预热和预分解技术装备为核心,以先进的环保、热工、粉磨、均化、储运、在线检测、信息化控制等技术装备为基础;采用新技术和新材料;节约资源和能源,充分利用废料、废渣,促进循环经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化水泥生产方法。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
第四条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管理的原则是:根据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的特点,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确定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充分发挥预分解技术和各种先进技术装备的优势,实现高效、优质、低耗和清洁生产。
第二章生产工艺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管理应以中央集中控制手段为核心,把矿山开采、生料制备、预热预分解、窑煅烧、熟料冷却以及水泥粉磨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来进行协调控制,实现整个系统生产的最佳技术经济效果。
第五条矿产资源
企业应具有确定的石灰石、粘土(页岩)、砂岩等矿山作为原材料供应基地,以确保提供数量、质量稳定的原材料,满足水泥生产要求。
矿山资源应作详细的地质勘探工作,探明可用储量、质量及夹层、围岩的分布变化规律,为矿山开采提供地质依据。
矿山开采应配备专人负责矿山地质工作,加强生产地质和测量工作,验证矿石储量、质量的变化情况,为制订矿山生产计划提供可靠依据。
第六条矿山开采
矿山开采应按照矿山储量和地质条件进行规范设计和建设,大中型矿山采用分台段平面推进机械化开采方式,台段高度一般在10~20米,禁止“一面墙"高台段人工浅孔凿岩爆破方式开采。
矿山生产必须严格遵守“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按计划开采;按矿床矿石质量分布规律,进行合理搭配、均衡开采,做到质量、产量稳定供矿。
矿山应配备掌握现代爆破理论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中级职称以上爆破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开采工艺:根据矿山具体地质条件、开采方法和装备情况,确定合理的工作平台宽度和工作线长度,使穿孔、爆破和采装作业顺利有序地进行,确保矿山正常、稳定、安全地生产。根据矿山生产能力的要求,采用与之相配套的机械化采装、运输设备。一应编制穿孔爆破作业设计,严格接设计施工。采用中深孔多排微差爆破,扩大爆破规模,优化爆破参数,提高爆破质量。应制定安全措施,控制爆破地震波、空气冲击波和飞石的有害作用在允许的安全范围内。
第七条鼓励企业尽可能多利用低品位石灰岩和综合利用剥离围岩,提高资源利用率,延长矿山资源服务年限。在石灰岩资源条件较好的矿山,鼓励建设特大型矿山,优化开采,集中配矿,破碎成合格入磨粒度向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均衡供应石灰石原料。
第八条原燃材料的采购
企业应按生产工艺的质量要求选择能够确保稳定供应合格质量和数量原燃材料的供方。采购部门应严格按企业确定的原燃材料质量指标和采购计划组织进货,保证所采购的原燃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原燃材料的储存和运输应采用密闭方式,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原燃材料应保持合理的储存量,以确保稳定生产。
第九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过程控制,中控操作是核心。中控操作人员应熟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理论,掌握生产系统各参数变化规律和设备运行要求及调整控制方法,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中控操作应坚持“薄料快烧”,操作人员应认真分析总结预分解窑系统操作最佳的参数值范围和系统各参数的相互影响关系,密切监视各参数的变化情况,避免大起大落的操作和控制,随时将系统各参数调整到正常范围,防止系统生烧、结圈、堵塞等各种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系统生产正常稳定。
第十条原辅材料质量的稳定是获得生料质量稳定的基础。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应配置原辅材料的预均化设施,石灰石、煤及其它辅助材料在使用前均应进行预均化,均化效果应达到要求。
立式磨的控制应稳定喂料量,控制磨机的通风量和研磨压力,保持磨机效率稳定。
生料配料应计量准确,成分均匀、稳定,严格控制有害物质进入。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煤粉细度,保持煤粉质量稳定。窑的操作要实现“五稳保一稳”,即做到生料成分稳定、生料喂料量稳定、燃料成分稳定、喂煤量稳定和设备运转稳定,风、煤、窑速合理匹配,定期检查、控制系统漏风,确保窑系统热工制度的稳定,达到均衡稳定生产。
第十二条要加强系统自动化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确保系统监测调控准确、有效。
第十三条预热器、分解炉
密切监视各级预热器出口温度,出口气体温度应适宜。
密切监视分解炉内温度和出口温度,控制炉内温度的稳定和炉内煤粉燃烧完全,建立炉内稳定的温度场。通过分解炉的入窑生料分解率应达到90%以上。监视和控制增湿塔的操作,做好除尘器的维护。
第十四条窑煅烧
监视和控制适当的窑尾温度和烧成带煅烧温度,窑头微负压操作,合理控制喂料量,合理控制二次风、三次风的比例,调节窑速,保持窑内物料合理位移和充分热交换,确保熟料质量稳定。
监视和控制篦冷机的运行,及时调节篦床速度,做到布料均齐,料层厚度应保持在正常范围。控制出篦冷机的熟料温度和风温,熟料出篦冷机温度应低于环境温度加65℃。
出窑熟料应按化验室指定的储库存放,对不合格熟料应由化验室提出处置意见,按化验室指令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水泥粉磨
石膏和混合材的质量必须符合要求,保持质量稳定,按化验室指令进行配料。
控制入辊压机和磨机物料的粒度,并保持稳定喂料,保证喂料仓料面稳定。根据熟料的质量及易磨性情况,及时合理调整辊压机的压力和间隙。
出磨水泥必须按化验室指令入库。出磨水泥应采取一定的均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