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评价与gcp
GCP及临床试验流程

GCP及临床试验流程在医药领域,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良好临床实践准则)是确保临床试验的科学性、伦理性和质量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方针。
临床试验是新药研发的重要环节,它通过在人体进行的试验,评估新药的安全性、效果和副作用等信息。
本文将介绍GCP的重要性以及临床试验的整体流程。
一、GCP的重要性GCP是保障临床试验行为合规的核心准则之一。
其主要目的在于保护研究对象的权益和安全,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GCP准则的遵循不仅对保障个体受试者的权益至关重要,也对整个医药研发行业的发展和公众的利益有着深远影响。
临床试验的目的是评估新药的疗效和安全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受试者的权益。
GCP准则要求试验药物的应用必须经过充分的评估和监控,以确保试验过程中不会对受试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同时,GCP还要求试验结果必须客观、可靠,这对于科学决策和新药上市的评估至关重要。
二、临床试验流程概述1. 研究计划与设计在开始临床试验之前,研究人员需要制定研究计划和设计试验方案。
这一阶段需要明确定义试验目的、研究对象的纳入标准、试验过程中的观察指标和评价方法等。
同时,还需编制试验方案和相关的研究文件,以供监管机构审查和批准。
2. 受试者招募和入组试验研究团队会根据预定的纳入标准,在公众范围内招募适合的受试者。
受试者招募广告通常会注明招募条件、禁忌症和试验的收费情况等信息。
招募到符合条件的受试者后,将进行详细的背景评估,确定是否满足试验纳入标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 试验药物使用和监测根据试验方案和研究计划,受试者会按照一定的用药时间表和剂量方案接受试验药物。
同时,研究人员会定期对受试者进行体检和检验,以监测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在整个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GCP准则,确保试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受试者的安全。
4. 数据收集和分析试验过程中,研究人员会记录受试者的相关数据,包括病历资料、实验室检测结果以及不良事件的记录等。
药物临床试验与GCP_二_

[讲座]药物临床试验与GCP(二)徐国柱(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北京,100083)(续2001年第4期)5多中心临床试验多中心临床试验是指由多个研究者按照统一的试验方案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单位同时进行的临床试验。
各个中心同期开始、同期结束。
多中心试验由一位或几位主要研究者负责,负责单位称组长单位或牵头单位。
组长单位的责任很重,要通过各种管理措施保证试验按照统一的方案进行、监控质量、掌握和协调试验进度、进行数据统计、新药审评时负责答辩等。
一个好的多中心试验应具备下列条件。
5.1组长单位必须是临床研究基地,牵头人应该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威望,有丰富的临床试验经验,能够熟练处理和解决临床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很好地控制质量,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熟悉国家对新药临床试验有关法规的要求,能对临床试验结果进行全面技术负责。
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应完成以下各项任务:与申办单位共同制定或帮助申办单位制定试验方案,临床试验病例报告表,建立标准化评价方法。
请各参加单位共同讨论,并征得申办者同意。
报请伦理委员会批准。
5.2成立协调委员会并召开协调会议。
大规模的多中心试验,比如试验周期较长或参加单位比较多,样本量很大,或操作难度、技术难度比较大的临床试验,需要成立协调委员会,由几个主要参加单位的课题负责人组成,负责对试验当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策,研究制定解决办法,然后通知各个试验单位付诸实施。
比较小的临床试验,由组长单位全面协调即可,但召开协调会议是必须的。
一般情况,在试验开始、中期和结束时分别召开研究者协调会议。
试验开始时召开的协作组会议是为了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步调、统一行动。
中期会是为了及时解决试验当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进度。
试验结束后的会议是为统一结果,统一结论,总结经验,写好总结报告和小结报告而开。
5.3严格的质量控制。
试验进行期间组长单位与监查单位必须经常派人前往各个中心,严格按照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对每一位受试者的观察表记录的数据与原始记录进行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药物临床试验与GCP

药品注册
临床试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SFDA可以责令申请 人修改试验方案、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 • 伦理委员会未履行职责的; • 不能有效保证受试者安全的; • 未按照规定时限报告严重不良事件的; • 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无效的; • 临床试验用药物出现质量问题的; • 临床试验中弄虚作假的; • 其他违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
•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 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药品注册
•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 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 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注册分类-病例数
➢ 属注册分类3和4的,应当进行人体药代动 力学研究和至少10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多个适应症的,每个主要适应症的病例数不 少于60对
GCP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2003年9月1日实施 (Good Clinical Practice, GCP)
GCP的目的
• 第一条 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 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 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 条例》,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
药品注册-化学药品的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

试验文档和数据管理
文档管理
建立完善的文档管理体系,确保试验 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和记录得到妥 善保管和归档。文档管理需遵循相关 法规和伦理要求,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
数据管理
建立数据管理系统,对试验数据进行 采集、整理、分析和管理。确保数据 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及时发现和处理 异常数据。同时需做好数据保密工作, 保护受试者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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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P的监管和审核
监管机构和职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伦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和修订GCP,并监督其在全 国范围内的实施。
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的伦理问题进行 审查和监督,确保研究符合伦理原则。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物临床试验的日 常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药 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检查。
审核和检查程序
申请和审批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需向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
方可开展药物临床试验。
伦理审查
药物临床试验需经过伦理委员会的 审查,确保研究符合伦理原则和法 律法规。
检查和监督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伦理委员 会将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检查 和监督,确保其符合GCP要求。
不符合GCP的处理和处罚
试验方案和试验流程
试验方案
制定科学、严谨、可行的试验方案,明确试验目的、研究假设、样本量、试验设 计、方法、评价标准等关键要素。试验方案需经过伦理审查和批准后方可实施。
试验流程
制定详细的试验流程,包括受试者筛选、知情同意、随机分组、试验实施、数据 采集和分析等环节。确保试验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试验质量和效率。
GCP在医药产业的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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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物研发
随着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GCP在创新药物研发 领域的应用将更加广泛,为新药的研发和上市提 供有力支持。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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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
SFDA认证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进行。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设施与条件应满足安 全有效地进行临床试验的需要。 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 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并经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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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
申请机构 退 审 SFDA 发 放 证 书
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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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组织机构
伦 理 委 员 会
机构主任、副主任 影像科室 办公室主任 秘书 内 分 泌
检验科
肿 瘤
心 血 管
呼 吸
消 化
泌 尿
感 染
精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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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专业检查要点
专业负责人 的情况; 人员培训 情况(研究人员、护士)--证书; GCP知识考核 提问; 专业的门诊量,床位数,病种量; 专业的必要设备 ; 重症监护病房、急救药物 ; 试验用药品及专用储藏设施; 资料保管柜 ; 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
适用范围:
进行各期药物临床试验,包括人体生物利用度 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均须按照本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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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GCP的依据
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SFDA)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WHO-GCP,ICH-G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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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995年,我国成立5位临床药理专家组成的 GCP起草小组 1998年3月2日,卫生部发布《药品临床试验 管理规范》(试行) 1999年9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临床试验设计及评价

分层应注意对预后有影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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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照组设置 阳性对照剂
制剂特点 已知有效药
目的
避免因检查或判
断指标不敏感 情
造成假阴性
用途 )
急性、慢性试验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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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慰剂对照剂 无活性物质(乳糖) 排除非药物引起的 效应(精神因素、病
变动)避免假阳性 适于慢性(特别疼痛
或药效较弱或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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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随机化分组
目的: 排除分组中的偏性,均衡组间的影响预
后的因素。
方法: 随机数字表,计算机产生随机数字表。 分层分段均衡随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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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层分段均衡随机的样例
分层均衡 分段随机(每6例为一段,以下号码是就诊序号)
病情性别区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轻男 1- AABABB,A A B B B A, A B B B A A, B B A B A A 症女 2- BAABBA,B A B A A B ,A B B A A B, A A B B B A 重男 3- AABBAB, A B B A B A,B B A B A A ,B A A B B A 症女 4- ABBABA, B B A A A B,B A B A A B, A B A A B B
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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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试验
随机
病人
试验组 对照组
干预1 干预2
结果1 结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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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设计
一组
A药
A药
随机
二组
药物临床实验证书GCP

药物临床实验证书GCP药物临床实验指南(Good Clinical Practice,简称GCP),是国际上关于药物临床实验方法和流程的指导原则。
GCP是确保药物临床实验安全、可靠、有效的重要保障,对保护试验对象权益、保证数据的可信性和保密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GCP的起源、原则、指导方针以及在临床实验实施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GCP的起源与原则GCP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20世纪50年代,随着药物研究的发展和临床实验的广泛开展,保护试验对象的权益和保证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变得尤为重要。
于是国际上开始形成了一系列关于药物临床实验规范的指导原则,最终形成了GCP。
GCP的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伦理原则:保护试验对象的权益,确保试验过程中的道德和伦理合规性。
2. 数据可靠性原则:确保试验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踪性。
3. 质量管理原则:通过规划、执行和监督所有试验相关活动,确保试验结果的一致性和可重复性。
4. 监管原则:监督和审核试验过程,保证试验方案和实施符合法规要求。
二、GCP的指导方针GCP以其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操作规范,为临床实验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试验设计与实施:制定科学合理的试验方案和执行计划,确保试验目标的达成。
2. 试验伦理:保护试验对象的权益,例如需取得试验对象的知情同意和确保试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等。
3. 质量控制: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措施,确保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 药物管理:合理配置试验药物,确保试验药物的追溯性、适当用量和储存条件。
5. 数据收集与分析:采用标准化的数据收集方式,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比较性,并进行合理的统计分析。
6. 报告与发布: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编写试验报告和研究论文,确保研究结果的透明和可信。
三、GCP在临床实验中的应用GCP作为全球范围内的药物临床实验指导原则,已经被众多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和采用。
在临床实验的各个环节中,GCP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GMP、GSP、GLP、GCP、GPP、GAP.GUP的含义各是什么

GMP、GSP、GLP、GCP、GPP、的含义各是什么GMP:是药品生产质量治理标准的英文缩写。
GSP:是药品经营质量治理标准的英文缩写。
GLP:是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治理标准的英文缩写。
GCP:是药物临床实验质量治理标准的英文缩写。
GPP:是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治理标准的英文缩写。
GAP:是中药材生产质量治理标准的英文缩写。
GUP: 是药品利用质量治理标准的英文缩写.GAP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GCP Good Clinical Practice GLP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MP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SP Good Supply Practice GUP Good Use Practice GVP Good Validation Practice GEP Good Extraction Practice GPP Good Pharmacy Practice“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标准”,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专门注重在生产进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平安的自主性治理制度。
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物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进程、包装运输、质量操纵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标准帮忙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觉生产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简要的说,GMP要求食物生产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进程,完善的质量治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物平安卫生)符合法规要求。
GSP是英文Good Supplying Practice缩写,直译为良好的药品供给标准,在我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治理标准》。
它是指在药品流通进程中,针对打算采购、购进验收、贮存、销售及售后效劳等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治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与GCP

知情同意
• 必须给受试者提供考虑选择和提出问题 的机会 • 所有口头和书面信息必须能被受试者理 解 • 必须提供给受试者知情同意书的副本 • 修改知情同意书后需要再次伦理批准, 修改知情同意书后需要再次伦理批准, 再次受试者签字
AE,SAE ,
不良事件( ) 不良事件(AE) • 病人或临床受试者使用药品后发生的任 何不良医学事件, 何不良医学事件,该事件不一定与治疗 存在因果关系 • 包括:任何非预期的、不利的体征、症 包括:任何非预期的、不利的体征、 状和疾病 • ≠药物不良反应(ADR) 药物不良反应( ) 药物不良反应
ICHGCP原则 原则
• 第十一项原则:可以辨别受试者身份的记录应妥 第十一项原则: 善保密。 善保密。 • 第十二项原则: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处置和 第十二项原则: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 保存应与适用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相 保存应与适用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相 符合。 更早存在, 符合。GMP较GCP更早存在,且世界上很多国 较 更早存在 家为试验用药品的制备和处置制订了相应的GM 家为试验用药品的制备和处置制订了相应的 P标准。在临床试验中药品的使用应与被批准的 标准。 标准 试验方案一致。在试验方案中, 试验方案一致。在试验方案中,有专门针对试验 用药品的处置和保存提供详细指导的章节。 用药品的处置和保存提供详细指导的章节。 • 第十三项原则:确保临床试验各方面质量的系统 第十三项原则: 和程序应得到贯彻,而这通常是申办者的责任。 和程序应得到贯彻,而这通常是申办者的责任。
ICHGCP原则 原则
• 第八项原则:每个参与临床试验的人员应具备一 第八项原则: 定资格,如接受过相关的教育、 定资格,如接受过相关的教育、培训和有以往工 作的经历。通常, 作的经历。通常,确定所有参与临床试验的人员 确已通过教育、 确已通过教育、培训和经验获得了资格是申办者 的责任,而这常需要在试验前通过实地访问、 的责任,而这常需要在试验前通过实地访问、会 见和面试研究人员来落实, 见和面试研究人员来落实,也可通过查看研究人 员的简历(CV)来确定。 来确定。 员的简历 来确定 • 第九项原则:在参加临床试验前应获得每个受试 第九项原则: 者的出于自愿的知情同意。这一点非常重要, 者的出于自愿的知情同意。这一点非常重要,在 临床试验开始前一定要获得受试者的自愿给予的 知情同意,否则不能筛选或入选。 知情同意,否则不能筛选或入选。 • 第十项原则:所有的临床试验信息应以某种方式 第十项原则: 记录、处置和保存,以便可以准确的报告、 记录、处置和保存,以便可以准确的报告、解释 和核实。 和核实。
药物临床试验与GCP实用指南第2版总结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美国为FDA,在英国为英国卫生部药品监督局(Department of Health, MCA), 在日本为厚生省,在我国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SFDA)。 上市许可 •如果评审结果认为该药物安全有效,而且比同类药品更优异,那么将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产品许可(PL)或上市许可(MA)。
临床试验 分期 Ⅰ Ⅱ Ⅲ
Ⅳ
各期临床试验的目的
目的
观测健康志愿者(或患者)的安全性或毒性 药代动力学 评价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
观测少数患者的有效性及受益/风险比 确定最小耐受剂量
对较大剂量患者的疗效比较,增加用药人数及用药时间 确定不同患者人群的剂量方案 观察较不常见或迟发的不良反应
考察广泛适用条件下(使用人群及周期)药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罕见) 评价在普通人群或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受益与风险关系 改进给药剂量 发现新的适应症
Ⅱ期 Ⅲ期
•对少数病人志愿者(100-500例)给药,重新评价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排泄情况。这是因为药物在患病状态的人体内的作用方式常常是不同的,对那些影响肠、胃、肝和肾的药物尤其如此。
•对治疗作用的初步评价阶段。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了解患者药代动力学情况,包括为Ⅲ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可以根据具 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9 与已上市销售制品结构不完全相同且国内外均未上市销售的制品(包括氨基酸位点突变、缺失,因 表达系统不同而产生、消除或改变翻译后修饰,对产物进行化学修饰等)。
10 与已上市销售制品制备方法不同的制品(例如采用不同表达体系、宿主细胞等)。 11 首次采用DNA重组技术制备的制品(例如以重组技术替代合成技术,生物组织提取或发酵技术等)。 12 国内外尚未上市销售的由非注射途径改为注射途径给药,或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的制品。 13 改变已上市销售制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 14 改变给药途经的生物制品(不包括上述12项)。 15 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生物制品。
药物临床试验GCP

GCP药物临床试验:指以人体(患者或健康受试者)为对象的试验,意在发现或验证某种试验药物的临床医学、药理学以及其他药效学作用、不良反应,或者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以确定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的系统性试验。
GCP(药物临床试验管理部规范):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标准,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察、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生物等效性(BE):在相似的试验条件下单词或多次给予相同剂量的试验药物后,受试制剂中药物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与参比试剂的差异在可接受范围内。
研究者:实施临床试验,并对临床试验质量及受试者权益和安全负责的试验现场负责人。
受试者:指参加一项临床试验,并作为试验用药品的接受者,包括患者、健康受试者。
受试者权益知情权,隐私权,自愿参加和随时退出权,及时治疗权,补偿与赔偿权弱势受试者:维护自身意愿和权利的能力不足或者丧失的受试者,其自愿参加临床试验的意愿,有可能被试验的预期获益或者拒绝参加可能被报复而受到不正当影响。
知情同意:受试者被告知可影响其做出参加临床试验决定的各方面情况后,确认同意自愿参加临床试验的过程。
该过程应当以书面的、签署姓名和日期的知情同意书作为文件证明。
伦理委员会:由医学、药学及其他背景人员组成的委员会,其职责是通过独立地审查、同意、跟踪审查试验方案及相关文件、获得和记录受试者知情同意书所用的方法和材料等,确保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受到保护。
公正见证人:与临床试验无关,不受临床试验相关人员不公影响的个人,在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无阅读能力时,作为公正的见证人,阅读知情同意书和其他书面资料,并见证知情同意。
不良事件(AE):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后出现的所有不良医学事件,可以表现为症状体征、疾病或者实验室检查异常,但不一定与试验用药有因果关系。
严重不良事件(SAE):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后出现死亡、危机生命、永久或者严重的残疾或者功能丧失、受试者需要住院治疗或者延长住院时间,以及先天性异常或者出生缺陷等不良医学事件。
gcp对临床试验的界定

gcp对临床试验的界定临床试验是指通过在人体进行的医学研究,旨在评估一种新的医疗干预措施(如药物、治疗方法或诊断技术)对人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临床试验是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可以提供科学依据来评估新干预措施的临床效果,并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在临床试验中,研究人员招募并征得志愿者的参与,按照事先制定好的研究方案进行干预和观察。
临床试验通常包括多个阶段,从早期的安全性评价到后期的治疗效果评估,以及随访观察等。
通过临床试验的数据收集和分析,研究人员可以全面评估新干预措施对人体的影响,并对其临床价值进行客观评价。
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是一种符合伦理原则和科学方法要求的临床试验实践准则,旨在确保试验的诚信性、科学性和可靠性。
GCP的主要目标是保证试验的质量和数据的可靠性,以保护试验对象的权益和安全,同时提供可靠的数据以供进一步分析和决策。
GCP对临床试验的界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试验对象的保护:GCP要求研究人员确保试验对象的权益和安全,包括获取知情同意、保护个人隐私、保密性和数据安全等。
研究人员必须尊重试验对象的自主选择权,提供充分的信息并征得其同意参与试验。
2.研究方案和设计:GCP要求研究人员制定详细的研究方案,包括研究目的、设计、样本量估计、随机化方法、盲法、终点指标等。
在试验过程中,必须按照事先制定的方案进行操作,并记录所有的试验行为和数据。
3.数据的收集和分析:GCP要求研究人员使用标准化的数据收集工具和方法,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研究人员必须按照统一的数据分析计划进行数据分析,以保证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4.质量管理和监督:GCP要求研究人员采取有效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措施,确保试验过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研究人员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进行规范的数据监测和审核,并接受监管机构的定期审查。
5.不良事件和数据安全的管理:GCP要求研究人员建立不良事件和数据安全的管理机制,及时记录和报告与试验相关的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保护试验对象的权益和安全。
药物临床试验与GCP

• 能够检测常见的短期副作用
• 良好控制,密切监视
• 涉及数百名患者
• 帮助建立:剂量选择(剂量跨度试验)和剂量 间隔,为了后期的3期研究和最终的批准
• 常常用来选择“最佳”3期临床研究的结束点, 并给出预期的效果的规模(对于p值的计算很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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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期研究
• “确认”性研究:确认从2期研究中证实 的有效性证据
• 临床试验:临床研究的一个分支,评估I、II、 III期的实验性药品(已上市的药品的IV期评估, 如果是在一个正式的临床研究中并使用同样或 类似的方案,也被称为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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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临床试验的意义
• 评价新药的临床应用价值; • 确定新药的最佳使用方法; • 提供新药注册的资料; • 为企业新药研究及市场开发决策提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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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HGCP原则
• 第五项原则:临床试验须具备科学性并在试验 方案中有详细明确的描述。对试验方案的要求 在ICHGCP指导原则中也有陈述。
• 第六项原则:临床试验的实施需遵照试验方案 进行,试验方案须已获得了机构审查委员会或 独立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或支持意见。这意味着 在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之前,临床试验不能启 动。
• 设计病例报告表
• 获得伦理委员会和药品监察管理部门的估
• 研究开始前的出访
• 入选受试者
• 定期监查
• 实验结束
• 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
• 总结报告
• 试验结果的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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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P
• 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国外也 有人称为GCRP( Good Clinical Resear ch Practice )。我国现行的正式译法为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它是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试验所做的标 准化、规范化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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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物临床评价:是指所有在人体进行的有关药物的任何系统性研究,是证实或揭示药物
作用,不良反应及药物在人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过程,目的是确定药物的经济性、有效性与安全性及合理用药方案
2、药物临床评价的主要内容:药物体内过程评价、药物临床有效安全性评价、药物临床给
药方案评价、药物上市后在评价、药物利用评价、药物经济性评价。
3、药物上市后在评价:研究药物根据医药学的最新学术水平,从药理学、药剂学、临床药
学、药物流行病学、药物经济学、药物决策等方面,对已批准上市的药物在社会人群中的疗效、不良反应、用药方案稳定性及费用是否符合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用药的原则作出科学评价。
4、临床药物评价的主要任务:研究药物与人体的相互作用、为起草临床使用说明书提供人
体试验依据、为政府医疗决策提供依据。
5、流行病学
①定义:流行病学是研究人群中疾病与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影响因素,并研究防治疾病及
促进健康的策略和措施的科学。
②临床流行病学:应用流行病学的原理和方法,通过对疾病的诊断、治疗、愈后和病因
的研究,为临床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科。
临床流行病学常应用于临床诊断、疗效评价、愈后研究、研究疾病自然史、临床决策分析等领域。
③《临床流行病学》:
临床医务人员是临床流行病学的主要实践者、研究对象的患者群体、内容是各种临床问题、研究主线是设计、测量与评价
6、循证医学
①定义:整合最佳临床证据、临床经验和患者价值观的一门学科。
②核心思想:医疗决策(即病人的处理、治疗指南个医疗政策的制定等)应在现有的最
好的临床研究依据基础上作出,同时也重视结合医生个人的临床经验以及患者的实际状况和意愿。
③研究方法:有证查证用证、无证创证用证
7、病例对照研究:将具有某一特征或患有某一疾病的人群做为病例组,以不具有这一特征或不患有这一疾病且与病例组人群具有可比性(除了这一特征或疾病以外,其他因素基本一致)的人群做为对照组,收集这两组人群既往可能与这一特征或疾病有关的暴露史,通过两组间暴露因素的统计学分析结合专业解释,从而判断这些暴露因素与研究特征或疾病之间的关系。
8、涉及到的基本法规:
人体实验法规《细伦堡法案》
伦理的法规:《赫尔辛基宣言》
法律:《药品管理法》
行政法规:《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种保护条例》
规范性文件:药品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药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9、药品临床定位方法:选择优势病种、阶段→现代科学技术方法→文献→药理→临床(三联分析法)
临床定位的重要性:有利于中药疗效充分发挥
中药特点的真实体现
有利于创新药物的产生
有利于政策的制定与企业的发展
11、新药上市前后各期临床实验目的
1期:20-30例,初步的临床药理学研究和安全性评价
目的:观察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给药方案的设计提供依旧
2期:≥75治疗作用的初步评价阶段
目的: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3期临床试验的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的确定提供依旧
3期:≥300,治疗作用的确证阶段
目的:进一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足的证据
4期,≥2000,药物上市后的在评价
目的:考察药物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药物在普通或特殊人群中的利益风险关系,为改进给药剂量提供依据。
12、药物临床评价的目的: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
13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认定:资格认定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要求对申请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所具备的药物临床试验条件,组织管理、研究人员、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等进行系统评价,做出其是否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资格决定的过程。
认定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①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②请资格认定的专业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诊疗科目一致。
③有与临床试验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④有与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诊疗技术能了。
⑤有……………………床位数和受试人数。
⑥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
⑦能够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并经过药物临床试验技术与法规的培训。
⑧有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⑨有防范和处理药物临床试验中突发事件的管理机制和措施。
14药物临床试验的原则:随机、对照、盲法
15、随机化原则:对某研究总体的抽样或试验研究中,使总体中的每个研究对象都以相同的概率均等的原则被随机的分配到实验组和对照组,或有同等的机会被抽到研究样本中的一种措施。
主要方法:简单随机化、区组随机化、分层随机化、分层区组随机化、动态随机化
分类:简单随机化、有限制的随机化
16区组随机化:控制已知的影响因素,保证中心各影响因素的各水平的病例均匀分配至各组。
方法:规定一定大小的区组,同一区组中各组病人数相等。
对照组设立的原则:治疗组和对照组均衡可比
不予治疗则不可能自行恢复,一般不设对照组。
17、对照组设立的方法:
根据对照组患者所接受的治疗内容:空白、安慰剂、标准对照
根据对照组来源不同:历史、自身对照,平行、交叉对照、以不同地区或医院病例对照18、盲法:为了减少来自于病人、数据采集者和研究结果分析者的偏倚而隐瞒治疗分配情况的一种方法。
分类:非盲、单盲、双盲、三盲。
盲底:随机数、产生随机数的参数及试验用药物编码统称双盲临床试验的盲底。
19、数据库的锁定:
时间:在盲态审核并认定所建立的数据库正确无误后
人员:主要研究者,药物注册申请人,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和保存盲底的有关人员
要求:锁定后的数据库不允许再做变动并将数据库保存备查。
20、GCP(SDA、WHO、ICHGCP)
SDAGCP:GCP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为保证药品临床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
三者比较:
适用范围比较:SDA:中国实施临床实验的规定
WHO:全球药品临床试验通用规定
ICH:欧共体、日本、美国实施临床试验的规定,以求各种临床试验资料共享用于药品临床注册
目标比较:SDA: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参照国际公认原则指导临床试验WHO:是在承认各地区文化、法律、经验和资源差异的基础上,力求制定全球额实施的规定
ICH:用于欧共体,日本、美国注册的需要。
目的:
受试者得到充分的保护受试者不能得到保护
确保试验具有良好的科学性违背收集的资料缺乏可信度
实验操作规范且有记录药政管理部门会否决该实验
21:不良事件: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并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严重不良事件: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需住院治疗,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危及生命、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
不良反应:在疾病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甚至相反的作用
22:中药新药临床评价--给药方案
疗程:依据疾病证候发展变化规律和药物研制目的、作用特点
合并用药:符合伦理,避免影响观察效果
九:药品上市后再评价
第一节:科学内涵
1.药品上市后再评价的终极目标
根据医药学的最新学术水平,运用循证原理,结合药品经济学以及国家药品政策,对上市药品做出包括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及是否符合合理使用原则作出综合性评价
2.目标:宏观目标:①为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②指导和规范临床合理用药
具体目标:①发现非预期的严重不良反应
②补充完善上市前安全性和有效信息
③临床更合理的给药方式
④监管部门再评价再注册的要求
⑤扩大使用人群,增加适应症
终极目标:保障临床合理用药
第二节:药品上市后再评价的必要性
1.药品上市后研究1.药品上市后再评价是药品评价的必然阶段
的必然性:①是最接近临床实际的评价方式
②再评价结果是上市前研究的补充
③是药品评价的重点
2.及时更新药品说明书的需要
3.部分老品种需要再评价
4.减少药害事件的发生
2.药害:药品在治疗疾病过程中伴随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甚至相反的有害作用,带给人类
伤害、残疾、甚至死亡。
第三节:药物上市后再评价的形式
1.淘汰:概念:通过药品再注册,淘汰那些不能保证药品质量,不具备生产条件,效益风
险比价低的品种
形式: 质量评价
自然淘汰
专家评价
第四节: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的内容
①新发现的上市前未出现的不良反应事件
②已发现的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不良反应的增加
③考察药品在特殊人群的使用安全
④考察不良反应发生率及发生类型
⑤考察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愈后
⑥考察药品相互作用的安全性
⑦考察不良反应的影响因果
第六节:药品上市后再评价的作用
限制和淘汰某些有害/不肯定的治疗措施
增加了对某些治疗方法的新认识
第七节:药品上市后再评价的管理
信息干预修改药品说明书
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
发布政府公告
市场干预药品召回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形式:主动、责令
撤市/暂停
注销许可
限制使用
受试者:是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不仅是被动承担研究的载体,也是创新和互动式的研究中的合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