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公司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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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为规范公司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维护公司财产安全,确保信息及时传递,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一、手机及手机卡归属

手机:公司将统一配置双卡双待手机,员工享有手机的使用权,而不享有手机的所有权。

手机卡:公司将统一手机,员工享有手机卡的使用权,而不享有手机卡的所有权。

二、使用规则

1.公务手机由公司行政部统一购置、统一发放、统一缴费,产权全部归公司所有;

2.手机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只能用于工作电话,不允许打私人电话。;

3.若未经行政部批准,私自将公务手机借给他人使用的,罚款200元,并且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都由借用人承担;

4.员工离职时,应结清相关费用并归还行政部后,方可办理离、退手续。

5.手机和卡号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任何时间内不得使用该手机号作为私人办事电话使用;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应即时安排使用其他手机保证通话的可持续性,同时要向上级汇报情况。

6、所有业务职员日后对外开展业务时,一律使用公司配置的电话卡且名片上只能印公司配置的电话卡号码。

三、费用管理规则

1.公务手机主要用于工作联系,公司会为每部公务手机每月

支付套餐费(具体手机套餐费见附表一);

2.使用者应自觉节约通话、流量等费用,原则上公司只提供套餐费用;

3.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费内的费用时,超额的费用由使用者自己承担;

4.公司行政部每月会根据联通公司开出的费用凭单向使用者来收取超额费用;

5.公司报销话费的所有员工,手机必须24小时通畅,以便于联络;每月因无故关机,因工作三次以上联系不上的,本月话费不予报销,情形严重的,取消报销待遇;

6.个人无权办理手机业务,确属工作需要需开通其他业务的,须报主管领导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通。

四、故障处理规则

1.手机发生故障时,使用者应及时向行政部汇报并说明情况。

2.属产品“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由公司负责处理;

3.属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五、损坏、丢失处理规则

1.手机丢失,个人自行购买同品牌同款手机;如同品牌同款手机下线,按公司指定同品牌、指定款式购买手机;

2.手机卡损坏或丢失,须在两日内补办,不能影响正常工作,费用自理。

3.手机、手机卡属于公司财产,员工调岗、离职时,须上交手机及手机卡,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六、附则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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