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加工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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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加工质量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有效控制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并尽可能的在事前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进而确保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特拟定此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主要适用于本公司外发图样委托加工的钣金件及其装配,开模加工的压铸件及其装调,开模加工的注塑件。
日后若有新增外协产品,可类同参照执行。
3引用文件
本公司提供的有效版本技术图样、合同及临时的联络单或协调单。
4职责
● 4.1外协厂
4.1.1负责按照安普公司《外协加工质量管理办法》及合同实施对安普公司外协产品的加工制造;
4.1.2负责按安普提供的有效版本图样进行加工制造;
4.1.3负责安普生产现场发现不合格品的退换、返工或返修处理;
4.1.4负责新图样新开模产品的首件加工并征得安普公司的确认方可批量加工制造;
4.1.5负责提供每批次外协加工品首件确认记录及关键产品的关键过程的装调记录。
● 4.2安普公司
4.2.1采购部负责组织对外协加工厂的选择、评价和考核;
4.2.2质量部负责组织对外协厂家外协加工的质量控制及随机的监督检查,负责统计外
协品的质量业绩,保证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符合本公司技术图样和生产装调的要求;
4.2.3研发部负责新图样新开模首件品的最终确认,同时对更改的技术图样实施有效版
本的及时控制和管理。
5工作程序
5.1资格认定
对外协加工厂的质量管理能力首先由本公司采购部组织对其进行认定,认定合格后方可承担公司产品的加工任务。主要进行以下项目的审定。
——
外协加工厂的组织结构,主要是组织的“规模”和质量管理机构的“独立自主性”;—
—
是否建立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需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证明及相关的体系运行情况记录;
——
产品的质量认证情况,是否通过产品质量认证,包括产品的品牌、产品的知名度等;
——
资源配置情况,主要是质量管理(或控制人员)的资质与能力,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提供与管理;
——
产品实现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主要是如何对原材料进行质量控制、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检测的标准和依据、检验能力和检验控制、生产操作人员的技能、生产设备的性能、维护和保养、产品的防护等等;
——质量异常情况的处理,主要是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质量异常的纠正和预防,针对不良问题采取的控制措施;
——数据统计分析,使用的统计、分析方式等。
5.2 资质管理
本公司采购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外协加工厂进行技术、质量等管理能力检查。——
检查不合格时,被查工厂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
——
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时,应停止加工本公司产品,整改达到要求后,才能恢复加
工公司产品。
——必要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取消其加工本公司产品的资格。
5.3 变更管理
5.3.1外协加工本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辅料事先必须经本公司认可后定点采购。并且主要原材料、辅料更换规格型号或厂家时,须事先通知本公司,经公司有关部门确认,方可执行。主要原(辅)材料的变更表现情况如下:
——压铸件原材料;
——钣金件原材料;
——培养袋原材料。
5.3.2
外协加工产品的技术图样一旦变更,外协厂家务必按有效版本的技术图样进行加
工制造,否则产生的损耗由贵方自己承担。且一旦有新更改的图样,外协厂须做到以下一些工作:
——重新进行首件试制并保存试制数据;
——征得委托方技术部门的签字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制造。
5.3.3 外协开模件修模或改模后,外协厂家须做到以下一些工作:
——征得委托方对修模或改模模具的签字确认方可试模加工;
——重新进行首件试制并保存试制数据;
——重新制造的首件品须征得委托方技术部门的签字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制造;
5.4 首件确认
5.4.1外协品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进行首件确认:
——首次加工;
——技术图样更改;
——修模、改模或重新开模;
——离前次产品加工间隔1年以上;
——原辅料变更;
——生产工艺变更;
——产品连续加工1年以上;
——产品出现3次以上批次不合格。
5.4.2
进行首件确认的时候必须对首件加工前的人、机、料、法、环进行全面的确认,并保留确认记录。
——人即操作员工必须得到培训并合格上岗担任;
——机即所使用的加工设备及检测量具完好且满足生产制造和检验测试的要求;——料即所使用的原辅料的名称、规格和牌号等符合委托方产品加工的要求;——法即外协产品生产检测工艺齐全,员工均能严格按照工艺生产加工和检测;——环即生产检测过程所需的场地、平台能够满足产品实现的要求。
5.5 关重零部件及装配过程的确认
5.5.1
对关重零部件及其装配或装调过程必须编制专用的制造加工工艺,要求操作员工严格
按照提供的技术图样和装配装调工艺进行加工制造。
5.5.2对关重零部件及其装配或装调过程必须设置专门的检查岗位对其进行加工质量的检查
确认并保留确认记录,同时征得委托方安普公司的签字确认方可有效。
5.5.3 必要时按照委托方安普公司提供的签样进行检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