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车辆管理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管理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车辆的使用费用,为公司的业务经营提供服务保障,特制订此规定。

2 适用范围

主要指公司自有的行政公务车辆和生产车辆两类,包括轿车、旅行车、货运面包车、箱式货车、敞蓬货车、拖头车、叉车等。

3 名词解释

3.1 车辆重大事故:是指公司车辆在运行、停放时,引起或所发生的一次死亡 1 人或者重伤3 人以上,或者经济损失达3 万元以上的事故。

3.2 车辆固定费用:包括车辆保险、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年检费等。

3.3 车辆可控费用:包括油费、维修费、保养费、停车费等。

4 职责分工

4.1 各级行政部门是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订购、验收、处置,负责车辆固定费用、可控费用的审核结算统计(业务车辆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的审核结算除外),交通事故的处理等。

4.2 车辆使用部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检查、年检、车辆送修及验收,可控费用的确认,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等。

5 管理内容

5.1 车辆的订购与验收

具体执行公司相关规定。

5.2 车容、车貌

5.2.1 车容车貌的标准:

a) 车身清洁,前后牌照清晰,油漆完整;

b) 车辆标志颜色符合公司有关规定,标志无脱落;

c) 保险杠安装牢固,前后车灯、顶灯、车窗玻璃无破损;

d) 车内清洁无异味,后备箱整洁无杂物;

e) 车内座套、脚踏整洁,无污垢破损。

5.2.2 车辆管理人员不定期对车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处于完好的状况。发现问题

将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罚。

5.3 车辆的调度

5.3.1 行政车辆的调度。用车部门首先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车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行政部门根据计划进行安排。用车完毕,使用人在交还钥匙前填写“行车登记表”。

5.3.2 业务车辆的调度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管理规定。

5.4 车辆的安全驾驶

5.4.1 车辆驾驶的直接责任人为司机。

5.4.2 出车前,司机应对车辆进行必要检查,如发现有问题,必须报告车管人员采取措施。

5.4.3 车辆行驶中,司机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行驶,应注意各种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异响,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能继续行驶。如不能排除故障,应立即向车管人员报告,由车管人员联系维修。

5.4.4 车辆完成任务回单位后,司机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并对发动机、转向、传动检查有无漏油、漏水现象,有无脱销、销母松动脱落现象,并关好门窗,上防盗器,锁好车门。

5.4.5 司机在每次出车和归车时,将出车时间、公里数和归车时间、公里数,以及发生的加油费登记到《出车登记表》上,如果本次出车有发生维修等的异常费用,登记到“备注”栏。强调要求每次出车前,司机要签字确认。此表交由司机对应的配送主管保管,使用部门每月初汇总前一月的数据,将电子版以OA的形式反馈物流中心车管主管。

5.5 车辆的年检、保养、维修

具体见公司关于《各地车辆维修、油费注意事项》的规定。

5.6 车辆的油料管理

5.6.1 公司车辆用油实行集中采购,便于对油品质量和加油数量进行监控和管理。

5.6.2 车辆使用部门应建立车辆的油耗标准,加油时按照规定进行,及时做好登记:

a) 为先付费型的加油卡(证)加油的,司机从车管人员处领卡(证),根据车管人

员批准的数量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将加油票据作为结算凭据。

b) 当地车管人员需将每个车辆发生的固定和可控费用进行统计(含当月财务支付的加油费),按车辆号牌逐一登记在《车辆费用登记表》,以电子信息方式在下月初以OA的形式反馈到物流中心。

5.6.3 主管部门应审核油耗的正常状况,对异常情况提出检查和送修决定。

5.6.4 具体油料采购程序参见公司相应的采购规定。

5.7 车辆的费用管理

5.7.1 车辆费用分为固定费用和可控费用。

5.7.2 车辆发生的费用应按车号当日登记,按月汇总统计分析,结果通报使用部门。

5.7.3 具体费用报销的规定见公司相关财务规定。

5.8 车辆的档案管理

5.8.1 各级行政部门应建立车辆档案,具体内容如下:

a) 采购记录复印件(采购申请表、验收单、发票);

b) 车辆原厂记录复印件(合格证、出厂检验单、环保检测等);

c) 车辆权属文件复印件(车辆登记证、购置费发票、车船使用税、车辆行驶证等);

d) 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道路运输许可证、检测记录);

e) 车辆调动记录(原使用部门、用途及驾驶员,调动审批手续,现使用部门、用途及

驾驶员);

f) 车辆年检记录;

g) 车辆保险文件和理赔记录;

h) 车辆行驶月度记录(区间、里程);

i) 车辆费用月度记录(固定费用、可控费用);

j) 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如有详细的维修档案,此记录可简化为台帐式清单);

k) 车辆事故记录(交通事故责任裁定书、法院裁定或判决书、和解协议、相关费用清单);

l) 车辆处置记录(变卖、报废审批手续)。

5.8.2 各单位应指定人员负责车辆档案的整理和更新,有条件的机构可考虑编制成电子文档方便查阅。

5.8.3 车辆档案应随车辆的调动而转移。

5.8.4 车辆处置后,档案应继续保留三年。

5.8.5 车辆维修档案是车辆档案的组成部分,具体见《各地车辆维修、油费注意事项》。

5.9 车辆的事故处理

5.9.1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盗抢以及其他意外,司机应立即报案,然后向车管员报告,并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