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Ⅰ目的为了加强对我院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临床激素类药物的使用Ⅱ范围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药学部、医务科。
Ⅲ制度一、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基本原则(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1.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不适用于部分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2.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3.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在许多情况下,糖皮质激素治疗仅是疾病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应联合应用其他治疗手段,如严重感染患者,在积极有效的抗感染治疗和各种支持治疗的前提下,为缓解症状,确实需要的可使用糖皮质激素。
4.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与用药品种、剂量、疗程、剂型及用法等明显相关,在使用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如感染、代谢紊乱(水电解质、血糖、血脂)、体重增加、出血倾向、血压异常、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等,小儿应监测生长和发育情况。
5.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糖皮质激素减量应在严密观察病情与糖皮质激素反应的前提下个体化处理,要注意可能出现的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1.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儿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更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选择合理的治疗方案。
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更佳)、疾病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确定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更应注意密切观察不良反应,以避免或降低糖皮质激素对患儿生长和发育的影响。
2.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者不宜怀孕,孕妇慎用糖皮质激素。
特殊情况下临床医师可根据情况决定糖皮质激素的使用,例如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患者妊娠期应坚持糖皮质激素的替代治疗,严重的妊娠疱疹、妊娠性类天疱疮也可考虑使用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管理制度糖皮质激素是一类常用于治疗多种炎症和免疫性疾病的药物,广泛应用于临床实践中。
然而,不合理的使用和管理可能导致一系列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严重影响患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了规范和优化糖皮质激素的使用,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建立起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一、背景和必要性糖皮质激素具有广谱的抗炎作用,对于治疗多种炎症性疾病以及免疫系统的异常反应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糖皮质激素的特殊性,其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否则可能出现副作用和安全性问题。
当前,尚缺乏有效的机制和制度来规范和管理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这使得糖皮质激素的不合理使用现象比较普遍,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利益。
因此,建立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管理制度迫在眉睫。
二、管理原则和标准1. 适应症的明确性: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应基于明确的适应症,并应遵循相关的临床指南和专家共识。
对于未明确适应症的情况,需要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讨论,确保使用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2. 剂量和疗程的个体化: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和疗程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调整,包括年龄、性别、疾病类型和严重程度等因素的考量。
低剂量和短疗程原则应得到充分遵守,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
3. 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的监测:对于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应建立定期的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的监测机制。
通过临床观察和相关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反应,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康复。
4. 用药禁忌和限制:糖皮质激素在某些情况下存在禁忌和限制,例如孕妇、哺乳期妇女、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等。
对于这些患者,应严格禁止或限制糖皮质激素的使用,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
5. 多学科协作和信息共享:糖皮质激素的管理涉及多个学科和专业领域,包括内科、外科、药学等。
应建立起跨学科的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管理的效果和质量。
三、管理措施和方法1. 建立标准化的用药指南:制定糖皮质激素的标准化用药指南,明确适应症、剂量和疗程等关键信息,供医务人员参考和遵循。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卫生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规定,规范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管理①组织管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
1)负责制定全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规定,激素类药物使用指南;2)负责制定全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检查和考核标准;3)定期组织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培训与教育;4)定期对科室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等;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②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采购与遴选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由采购办统一采购供应,任何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剂科采购供应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品种。
3)确因疾病治疗需求,对未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须严格执行医院相关规定。
2.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原则①糖皮质激素使用要求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应严格执行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按照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指南”,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医院药事管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类别药事管理编号D-29目的: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质量管理办公室、医务科、药学部及相关临床科室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办法(试用)。
1、激素类药物治疗分级与医生权限1.1冲击疗法(甲强龙单次用量 500mg 及以上或其他品种等效剂量)需具有Attending 资质的医师开具医嘱。
1.2短程(1 个月内)、中程(3 个月内)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 Fellow(含)以上资质的医师制定治疗方案并开具首次医嘱,且严格掌握适应症,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 Resident 开具医嘱。
1.3长程(3 个月以上)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 Attending医师制定,首次医嘱由 Attending 开具,随访和剂量调整必须由 Fellow (含)以上医师决定,随访续药可由 Resident 开具医嘱。
1.4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需由内分泌科 Attending 医师制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 Fellow(含)以上医师决定。
1.5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剂量,但仅限于3 天的用量,并应在病程记录上详细记载相关情况,24 小时内由上级医生审核。
2、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2.1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
2.2知情同意:单次使用糖皮质激素剂量相当于甲强龙 250mg,或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超过 5 天,必须让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2.3糖皮质激素使用后必须在病程录中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激素的原因(适应症),激素的种类,剂型剂量,预期使用时间,并发症的监测,以及激素治疗的疗效评估等。
2.4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激素类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2.5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激素类药物。
3、临床应用评价与监管3.1药学部:负责定期对激素类处方检查,重点检查内分泌科、皮肤科、肾内科、危重医学科、呼吸科、血液科等六个糖皮质激素用量较大的科室,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交质量管理办公室。
医院激素用药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范医院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使用激素类药物的医护人员、药剂人员及患者。
三、激素类药物的定义激素类药物是指具有激素作用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糖皮质激素、性激素、甲状腺激素等。
四、激素类药物的管理原则1. 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诊疗规范使用激素类药物。
2. 在使用激素类药物前,应充分评估患者的病情、体质、过敏史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药物、剂量和疗程。
3. 使用激素类药物期间,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对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疗程、不良反应等。
5. 定期对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合理、安全、有效。
五、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流程1. 诊断明确后,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根据病情开具激素类药物处方。
2. 药剂科根据处方进行配药,确保药品质量。
3. 医护人员按照医嘱给药,并告知患者药物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可能的不良反应。
4. 使用激素类药物期间,医护人员应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观察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六、激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1. 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使用激素类药物后的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水电解质紊乱、血糖异常等。
2. 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暂停使用激素类药物,并报告上级医师。
3. 对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七、激素类药物的储存与保管1. 激素类药物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避免受潮、受热、光照等影响。
2. 药剂科负责激素类药物的采购、验收、储存、分发等工作。
3. 定期检查激素类药物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八、奖惩措施1. 对合理使用激素类药物,取得良好疗效的医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患者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下设“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安全与合理使用列入科室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二、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由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统一采购供应,采购目录向xxx省卫生厅备案。
任何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四、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仿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品种。
五、确因疾病治疗需求,对未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须严格执行医院相关规定。
六、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应严格执行《xxx医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使用。
七、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随访和剂量调整需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糖皮质激素管理制度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管理制度为规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医药费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医务部定期组织对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
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案。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
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
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
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1、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存在未格按照适应证给药,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
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2、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沁源县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由各相关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仅供参考]
南溪区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科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专家组及职责由各相关科室主任、副主任及一名主任医师组成,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
糖皮质激素使用管理规范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第一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1.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2.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 3 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建立、健全本机构促进、指导、监督糖皮质激素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糖皮质激素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要履行职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
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我院根据国家卫生部 2022 年 2 月 16 日颁布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了临床合理使用评价方案(详见附件一)。
1. 肾病综合征2. 自身免疫性疾病(SLE,类风湿性关节炎,皮肌炎/肌炎)3. 系统性血管炎4. 过敏性紫癜性肾炎5. 各种肾小球肾炎6. 部份间质性肾炎7.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狼疮性肾炎、原发性肾脏疾病)、器官移植的维持治疗,泼尼松剂量不大于 10mg/d。
30-45mg/d (0.5-0.75mg/kg.d),治疗4-8 周后逐渐减量,长期使用易浮现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含表格【医学模板】
求高血压病患者使动脉高血压病情恶化重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量疗程及每天给药还是隔日给利益评价限慢性病的治疗应进行医疗观.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短期用药即应迅速减量停药、对诊断的干扰、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的抗感染治疗、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4.5.2.3.3)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学部、医务科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医务科、药学部负责对临床科室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于临床科室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专家组及职责由各相关科室主任、副主任、及大内科、大外科主任组成,负责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糖皮质激素管理制度
糖皮质激素管理制度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医学领域的药物,可有效缓解许多炎症和过敏反应。
但是,激素的使用也存在一些副作用和风险,因此需要一个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使用激素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一、使用指征1. 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2. 治疗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等。
3. 治疗炎症性疾病,如皮肤炎症、肠炎等。
4. 治疗肿瘤和肿瘤相关疾病,如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等。
二、激素使用注意事项1.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表现,选择适当的激素种类、剂量和使用时间。
2. 长期或高剂量使用激素,容易导致内分泌、呼吸、循环等方面的副作用,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生化指标。
3. 合理使用激素可以有助于缓解疾病症状,但过度使用激素可能仅仅是掩盖了症状,而非治愈了疾病,可能导致疾病反复发作或加重。
4. 注意激素的停药,应在合适的时机逐渐减量,避免出现激素依赖性和戒断综合征。
三、激素管理制度1. 医院应建立起激素管理制度,规范激素的开药、使用和医嘱审核。
2. 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激素,如果患者需要延长用药时间或提高剂量,需要再次咨询医生并重新制定治疗计划。
3. 医生开具激素处方必须符合规定,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医院等信息,并写明激素名称、剂量、使用频次和用药时间,如需联合使用其他药物或应对特殊情况应注明。
4. 药房根据患者处方的要求,发放规定剂量和规定维持时间的激素药品。
同时,要求患者或家属在药物使用过程中进行记录和反馈,以便及时调整治疗计划。
5. 建立患者激素用药档案,按照治疗计划进行治疗,建立规范的复查记录和病历,并及时向上级医院报备。
四、激素剂量停用小结1. 逐渐降低激素剂量,在减药过程中如出现激素依赖性反应时,应停止降低剂量,恢复原有剂量,延长降低剂量的时间。
2. 利用其他药物协助剂量停用,如醛固酮拮抗剂、ACEI和ARB类降压药等。
3. 在激素剂量降至低水平时,应缓慢减药并观察患者症状。
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文件.doc
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激素类药物广义上就是以人体或动物激素(包括与激素结构、作用原理相同的有机物)为有效成分的药物。
狭义上讲通常是医生口中的“激素类药物”一般情况下在没有特别指定时,是“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简称。
其他类激素类药物,则常用其分类名称,如“雄性激素”、“生长激素”等。
根据我院现有的激素类药物种类和使用情况,特制定以下用药原则及管理制度。
一、我院糖皮质激素类品种:药品通用名称类型规格注意事项0.1g*20ml严重的精神病史,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新近胃肠吻氢化可的松短效合术后,较重的骨质疏松,明显的糖尿病,严重的高血压,注射液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的病毒、细菌、霉菌感染。
5.0mg*100片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醋酸泼尼松中效片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运动员慎用。
中10mg*2.0ml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需氢化泼尼松效十分慎重,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用短效或中效制注射液剂。
老年患者用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
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时易发生骨质疏松4.0mg*30片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甲泼尼龙片中效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高血压病患者使动脉高血压病情恶化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天给药还是隔日给药作出风险/利益评价应尽可能缩短用药期限慢性病的治疗应进行医疗观察中40mg同上注射用甲泼效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500mg同上注射用甲泼效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0.125g*5.0ml1.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醋酸泼尼松效活动起来,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
在某些感染时应龙注射液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药。
三甲医院激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三甲医院激素的使用,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使用激素的科室和医护人员。
三、激素分类1. 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地塞米松等;2. 性激素:如雌激素、睾酮等;3. 脱氢表雄酮:如甲睾酮、丙酸睾酮等;4. 其他激素:如生长激素、甲状腺激素等。
四、激素使用原则1. 严格按照适应症、用法用量、疗程等要求使用激素;2. 首选非激素治疗,激素治疗作为辅助治疗手段;3. 依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激素用量和疗程;4.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激素,减少副作用;5. 对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应谨慎使用激素。
五、激素使用流程1. 科室医师根据患者病情,提出激素使用申请;2. 主管医师审核申请,必要时请相关专家会诊;3. 经医务处审批后,由药剂科统一调配激素;4. 科室护士根据医嘱,将激素药品配发至患者;5. 使用激素期间,医护人员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六、激素使用注意事项1.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感染;2. 注意激素的配伍禁忌,避免药物相互作用;3. 遵循激素的用药时间,避免漏服或超量;4. 对激素过敏者,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5. 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对激素使用的认识。
七、激素使用监管1. 医院设立激素使用监管小组,负责监督激素使用情况;2. 定期对激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处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激素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我院激素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全体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患者得到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糖皮质激素管理制度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我院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临床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1、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4、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
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
(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
⑹、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用保护胃粘膜药物。
6、下列情况禁用糖皮质激素:⑴、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⑵、当感染缺乏有效对病因治疗药物时,如水痘和霉菌感染等;⑶、病毒感染,如水痘、单纯疱疤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等;⑷、消化性溃疡;⑸、新近做过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⑹、糖尿病;⑺、高血压病;⑻、妊娠初期和产褥期;⑼、癫痫、精神病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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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一、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认真贯彻和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医院成立激素药物治疗管理小组,负责全院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激素类药物管理的领导工作。
二、负责评估、监督、指导、管理激素类药品的工作。
定期研究解决激素类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订院内激素类药品使用和管理的制度。
建立健全医院糖皮质激素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医院将糖皮质激素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四、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激素药物治疗管理小组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合理用药;依据《指导原则》,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考核;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五、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激素
药物治疗管理小组会同医务部对各临床科室的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点评每年不少于3次,定期对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并将结果在全院公示。
六、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激素类药物药品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指南,通过集中学习、考试的方式,提高医务人员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和管理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