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料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的通关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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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料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的通关制度

出料加工贸易与前面所述的加工贸易在加工关系上是反方向的,它是我国企业将产品、料件运至境外加工。开展出料加工贸易的宗旨是为了借助国外的加工技术手段,以提高产品质量。

一、出料加工定义

出料加工是指我国境内企业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简称料件),出口交由境外厂商按我方要求加工、装配,加工成品后复运进口,我方支付工缴费的贸易方式。

按照“保税货物”的定义,出料加工这一方式本不属于保税制度范围,其出口货物属暂时出境性质,加工后又复运进境,但由于其办理程序与其他进口加工贸易方式有相似的环节,海关在管理中将其纳入保税业务监管范围。

二、出料加工业务的有关管理规定

(一)借助境外加工技术,弥补国内某项技术手段的不足

对因国内的技术手段无法达到产品质量要求而必须运至境外进行某项工序的加工时,方可开展出料加工业务。对国内具备生产能力和加工技术手段的,不得开展出料加工。

(二)开展出料加工应本着“简单加工”、“有限加工”的原则

出料加工其加工程度原则上不能改变原出口货物的物理形态,如纸张的印刷、布匹的印染等。对于完全改变原出口货物的物理形态的加工,如出口棉纱织成棉布,出口木材制成胶合板等,则已超出“简单加工”范围,不属于出料加工业务,而按一般贸易办理出口、进口有关手续。

(三)出口税收问题

出料加工项下出口的料件,免于缴纳出口关税

(四)出料加工项下加工后成品复进口时的有关规定

海关对其加工增值部分予以征税,即以加工后的货物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与原出境货物或相同、类似货物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完税价格,以复进口的加工货物确定进口税率,计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如上述征税的完税价格难以确定,则可参考支付境外的加工费、运费、保险费等予以估价征税。

(五)开展出料加工业务应报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

其中属国家禁止出口、限制和统一经营的出口商品,应报外经贸部审批。其他凡属许可证配额管理商品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计划单列市)的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海关凭有效的批准证件验放。

三、出料加工业务的办理程序

(一)合同登记备案

1.经营出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必须是经国家批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包括依法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2.合同登记备案单证

经营单位开展出料加工应在有关货物出口前到主管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单证资料:

(1)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出料加工合同的批件;

(2)经营单位对外签订的加工合同副本;

(3)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主管海关对上述单证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核发有关登记

备案证明资料。

(二)出口料件

出料加工项下料件出口时,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应持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以及主管海关核准合同登记备案的有关证明资料,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出境地海关审核有关单证无误后,验放出口货物,并在相关的“出口货物报关

单”上加盖海关印章退还经营单位或代理人,作为今后合同核销的依据。

(三)复进口已加工货物

出料加工项下加工后货物复进口时,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应持外经贸主管部门批件及主管海关核准合同登记备案的有关证明资料,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进境地海关审核有关单证无误后,按出料加工有关规定对复进口的加工货物增值征收进口税款,验放有关货物,并在相关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印章退还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作为今后合同核销的依据。(四)合同核销结案

出料加工项下出口的料件在规定期限内加工复进口后,经营单位应持下列单证到主管海关办理合同核销手续:

1.有关出口料件和复进口加工后货物的出、进口报关单(报关单上须有出境

地、进境地海关的签章)。

2.经营单位填写的“出料加工合同核销申请表”。

主管海关对核销单证审查是否齐全、有效,根据合同登记备案资料审查实际出口、进口情况。对合同执行情况正常的,海关对登记备案的合同予以核销结案,并签发“核销结案通知书”。

四、海天对出料加工业务的监管要求

出料加工项下料件自出口之日起在境外加工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加工后货物应按期复运进口。如特殊情况需延长加工期限的,应报经主管海关核准,延期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出料加工项下出口的料件如属于应征出口关税的商品,经营单位应缴纳相当于出口税款的保证金,待经营单位办理合同核销结案手续后,海关予以退还保证金。

为了加强对出料加工货物的监管,海关可对出料加工项下出口的料件附加识别标志、标记或取样留存,以确保出口料件加工后复运进口。

经营单位应遵守海关有关监管规定,按出料加工合同履行义务,不得以国外产品顶替进口,也不得以出料加工名义逃避国家对出口贸易的管理。

没有找到作者,这是2006年的文章了。现在海关规定没找着,最好咨询当地海关一下。

请问生意经朋友请教,国内货物需要出口到国外加工后再进口如何操作?请解答

[标签:出口交流]

浏览次数:7提问时间:2014-06-25 03:29

请教,现我司有批国内采购的货物需要出口到国外某公司进行产品上的加工处理,然后加工完毕后再进口,我司只需要支付给国外公司的加工费,请问这个如何操作?在线等答案。

这个可以找家货代咨询帮你选择合适的贸易方式报关,出口时保证能付外汇出去,进口时免交关税。有一种出料加工贸易方式,估计和进料加工手续差不多,先要在海关办理手册,然后申报料件出口和成品进口。

办理海关手册流程

2009-10-22 09:22:54| 分类:工作| 标签:|举报|字号大中小订阅

一、办(第一次)新手册所需资料

1. 安装加工贸易管理系统(软盘密码JY—Soft Ware)

2. 填写业务资料并发送,审批通过把出口成品、进口料件、单耗表清单打印出来盖公章

3. 进、出口合同盖公章

4. 加工贸易企业《在手手册执行情况表》

5. 生产能力证明

6. 代理加工贸易委托协议书

7. 加工贸易备案三级审批表

8. 申请报告

9. 关封(验厂报告)

10. 公司登记本

11. 新手册

12. 批准证书(CA证书)

13. 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后粘贴到公司登记本(空白手册)

二、进口报关所需所料

1.直接进口需:报关委托书、合同、箱单、发票(供应商提供)、进口报关单、手册、(提货委托书)

2.以结转方式进口需:报关委托书、合同、发票、箱单、其它关区的需要关封

三、出口报关需

客户的进口报关单、销售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出口报关单

四、手册变更所需资料

1.加工贸易系统里打印出来的进口、出口料件清单、单耗表(均需盖公章)

2.申请报告(写增至或增加至的数量均可)

3.备案合同(进口、出口)

4.批准证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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