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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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大米新标准
[摘要]gb1354-2009《大米》标准是在gb1354-1986《大米》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将原标准全文强制性修订为部分指标和部分条款的强制性;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和修订部分术语和定义、优质大米的指标;取消了籼米和粳米的分类;明确了标签、储存和运输的要求。该标准的实施能够指导大米的加工和稻谷的生产。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对新标准提出了几点建议,仅供探讨。[关键词]大米新标准建议
中图分类号:r1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09-0067-01
大米是人类的主食之一,也是我国居民的主要粮食这一,我国约有三分之二的人口以大米为主食。也就是说大米标准与全国人民生活息息相关。gb1354-1986《大米》标准实施了二十多年未进行过修订,在此期间与大米标准相关的标准,如gb/t5502-2008《粮油检验米类加工精度检验》、gb/t5494-2008《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1350-2009《稻谷》等进行修订,并发布实施;同时由于大米加工技术的提高,设备的更新换代,使的
gb1354-1986《大米》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但2009年3月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
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了新的《大米》
gb1354-2009标准,从而解决了《大米》标准滞后的问题。
一、gb1354-2009《大米》修订的主要内容
1、标准的提出和起草部门发生了变化,新标准吸收了粮食行业学者、粮食检验机构以及大米加工企业多方的意见,进行了修订,这样更能符合市场需求。
2、由“全文强制”修改为“条款强制”
修订后的标准第5章表1、表2中的黄粒米、矿物质、色泽、气味为强制性指标。5.3.3、7.5、第8章、第9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部分为推荐性条款。
3、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gb1354-2009《大米》适用于以稻谷、糙米或半成品大米为原料加工的食用商品大米,不适用于特种大米、专用大米、特殊品种大米以及加入了添加剂的大米,此条款限定了大米的生产加工原料范围。只有籼米、优质籼米、粳米、优质粳米、籼糯米、优质籼糯米、粳糯米、优质粳糯米适用于本标准。
4、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平均长度、垩白粒率、品尝评分值、直链淀粉含量等术语和定义。
平均长度:试样中完整米粒长度的算术平均值。
垩白粒率:胚乳中有白色(包括腹白、心白和背白)不透明部分的米粒为垩白粒;垩白粒占试样米粒数的百分率为垩白粒率。
品尝评分值:大米制成米饭的气味、色泽、外观结构、滋味等各项因素评分值的总和。
直链淀粉含量:试样所含直链淀粉的质量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
率。
5、取消了部分术语和定义
取消了籼米和粳米的分类。gb1354-1986《大米》籼米分为早籼米和晚籼米;粳米分为早粳米和晚粳米。
6、将大米分为优质大米和大米两大类
根据稻谷的食用品质将大米分为优质大米和大米两大类,这样可以更好地与gb1350-2009《稻谷》和gb/t17891-1999《优质稻谷》衔接。使大米的产品名称能直接体现产品的类别,同时还细化了产品的等级,顺应了市场的需求。
7、修订了碎米和加工精度定义
取消了大碎米的定义。修订后的碎米定义,要求碎米是“长度小于同批试样米粒平均长度四分之三、留存1.0mm圆孔筛上的不完整米粒”长度要求严于修订前。
加工精度定义中增加了米胚残留这一内容。
加工精度:加工后米胚残留以及米粒表面和背沟残留皮层的程度。以国家制定的加工精度标准样品对照检验,在制定加工精度标准样品时,应参照下述文字规定。
一级: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占90%以上。
二级:背沟有皮,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占85%以上。
三级: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五分之一的占80%以上。四级: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三分之一的占75%以上。
8、增加了推荐性指标
在优质大米质量指标中增加了垩白粒率、品尝评分值和直链淀粉含量三个推荐性指标。
9、水分指标进行了统一
统一了籼米、粳米、籼糯米、粳糯米的水分指标,取消了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一般地区、六省区的水分指标不同,每一类型的大米全国统一一个水分标准。
10、增加了判定规则
此条是强制性条款,该条规定了非食用产品的判定规则;规定了大米定等指标达不到相应等级质量标准要求时的判定规则;优质大米的判定规则以及初检、复检的判定规则。
11、明确了包装和标签的要求
gb1354-2009《大米》调整了包装要求,给出了包装要求的依据gb/t17109-2008《粮食销售包装》。增加了标签要求,并列为强制性条款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354-2009《大米》新标准,较gb1354-1986《大米》标准更科学、全面,此标准的实施能有效的指导大米的生产加工,推动行业的发展。笔者根据多年的经验,提出了两点建议,仅供大家探讨。
1、建议取消“带壳稗粒和稻谷粒”
取消的理由有两个:一是根据稻谷加工工艺,稻谷的加工工艺不同于二十年前,稻谷经过砻谷与色选,把带壳稗粒和稻谷粒全部选出。二是稻谷种植时使用的除草剂,把稗草基本除净。根据笔者多
年大米加工和检验经验,大米中带壳稗粒和稻谷粒已不能检出,应取消“带壳稗粒和稻谷粒”项。
2、“加工精度”表述应统一
gb1354-2009《大米》新标准将加工精度表述为“加工后米胚残留以及米粒
表面和背沟残留皮层的程度”。新标准增加了“米胚残留程度”的概念;但gb/t5502-2008《粮油检验米类加工精度检验》中3.1条加工精度定义为“米类背沟和粒面的留皮程度”,没有提出“米胚残留程度”的概念。这两个标准的定义不符。建议相关部门对加工精度的定义进行统一。
在修订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标准时,既要考虑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粮食质量的要求,又要与生产加工相适应,这样才能合理有效地利用粮食资源。